郭于华:黑窑之恶 文明之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406 次 更新时间:2008-07-16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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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于华 (进入专栏)  

山西的黑砖窑事件像一块烧红的烙铁,灼痛了许多人的心。人们的震惊、愤怒、悲哀甚至绝望的心情都不难感同身受。而痛定思痛之时更需思考的是这“阳光下的罪恶”是如何发生的?是什么让奴隶制的悲剧出现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

是什么将人性之恶发掘到极致?

奴工们那一张张乌黑的脸,褴褛的衣衫,血迹斑斑伤痕累累的身体,充满惊恐或呆滞、麻木的眼神,都让人痛彻心扉地感受到黑窑之恶,那不是一般的恶,而是大恶、极恶。将人甚至是未成年人、残障人当作牲畜一般地役使、趋赶、残杀。是什么使天良丧尽?又是什么把人性中最黑暗的一面展露无遗?人们对如此罪恶的愤怒首先自然集中在直接的行恶之人——黑窑主、包工头、打手们身上,人们也发出疑问:难道他们不是父母生养的?他们的心不是肉长的?没有人生来就是邪恶种子、禽兽不如,究竟是什么将人心中的恶发掘到极致?黑窑之恶是人性之恶?资本之恶?还是权力之恶?

有人将黑砖窑事件概括为“非法用工”问题,认为“对于违法用工情况,劳动合同法是可以管住的”,进而认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需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有人将黑窑之恶归结于资本的血腥,资本的本性就是不择手段地追逐利润,黑窑生产过程与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可有一比;还有人认为“黑窑最根本的问题是文化,是文化的核心—道德人伦的沉沦”。这些分析或许都不无道理,但也都未切中要害,有的甚至是避重就轻,或顾左右而言他。有关负责人的道歉总结更是引起群情激愤:黑窑的存在“暴露出山西在农村地区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存在着明显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政府监管不到位等严重问题”,“这暴露一些党政企干部,政治素质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

当然,更多的批判将矛头直接指向权力关系、制度原因,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不监管,不作为,甚至其本身黑恶化。著名评论家鄢烈山指出:如果渎职的官员受到的是真正“严肃的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追究,谁敢草菅人命绝无好下场,我相信中国的局面定会有大改观。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不是一句空话,“人性”是不会这般变态的。张鸣用“地方政府制度性的冷漠”概括黑窑事件的症结。笑蜀则明言:那样大规模地,长时间地维持的奴工产业链,没有公权力的配合,是完全无法设想的。

简而言之,如果没有权力的黑恶化,人性不会变得如此邪恶,人心不会如此麻木,资本的残酷剥夺也不至发挥到如此淋漓尽致。制度、文化、人性恶性互动,共同在“黑窑”中沦陷。

以谋利为目标的权力

对权力的恶化和黑恶权力的逻辑还需具体分析。

以黑窑典型洪洞县曹生村王兵兵的砖窑为例:据有关报道,从2004年开始,王兵兵在山上开砖瓦窑。“那几年,王兵兵也没有赚多少钱”,“因为规模不大,且雇佣的是当地人,每天工作八九个小时就回家了,工钱还不能拖欠,有的工人还经常旷工”。因此王兵兵的产量上不去,利润很微薄。但在2005年底,王兵兵的“转机”到了。他去运城修砖机时,认识了运城包工头衡庭汉。几次洽谈后,王兵兵请衡庭汉去洪洞发展。条件是:王把砖窑承包给衡,并以每一万块砖360元的价格收购衡生产出来的所有的砖。2006年正月,衡庭汉自带20多个工人来到王兵兵砖窑,其中有怯生生的小孩,也有一走一瘸的傻子。衡对村民们说,这些工人都是他老乡,他们家里困难,就带出来赚点钱,他们的工资由衡回去时亲自交给他们的家长。随后,村里人多次发现,人贩子陆续带工人来到砖窑厂。包工头衡庭汉则以工人的“质量”估价,一般是孩子和傻子的价格是300元/人,正常成年民工是500元/人。据后来警方发布的信息,衡庭汉曾从运城一个关闭的砖场拉来了20名工人,后来又增加了十几个,所有被骗的31名人员,分布于全国12个省,但都是从西安车站、郑州车站和运城砖场胁迫、诱骗而来。其中痴、呆、傻等智障人员有9名。

黑砖窑的生产就这样运转起来。窑主和包工头在疯狂获取利润的同时拼命节省“成本”:工人们一年创造价值约30万元,但却没有获得一分钱的报酬,得到的是非人的待遇,甘肃民工刘某还命丧打手的铁锹之下。

包工头为获取更多的利润请来6名打手,监督工人们干活,动作稍慢的工人就会遭到毒打;另外,无情延长劳动时间。来自四川的民工老邓说,“每天天亮就起来干活,深夜才让睡觉,除了吃饭时间外,大家都是在机械地干活。”每天工人们干活时间达到15~16个小时。31名工人吃的是便宜的馒头、没有油的白萝卜汤和白菜汤,三个月也见不到一次荤菜。工人们连洗脸、理发等生活必须的消耗都免了。与王兵兵前几年办的砖厂先比,衡庭汉手下的工人因为不是本地人,要“好管理得多”、“产出也很高”。

有人为王兵兵的黑砖窑算过一笔帐,根据王兵兵妻子张梅记的账目,衡庭汉承包一年多以来,共产出300万块砖。记者在当地了解到,当地成品砖的市场均价在0.10元左右;也就是说,31名工人1年时间直接创造价值为30万元。包工头将这些砖以“每1万块360元”的事先约定卖给窑主王兵兵,按这个价格计算,衡庭汉从王兵兵手中共获得10.8万元。这些钱除去需要支付的6个打手的工资、以每人300~500元价格从人贩子手中收购工人的钱、工人们每天吃馒头和萝卜白菜的生活费用,就是包工头衡庭汉的所得。不难想象他当然要尽可能把“成本”压到最低。

窑主王兵兵在这一年多时间内赚得6万元利润。但这还不是他能拿到手的收入,据了解,一年中王兵兵砖厂向广胜寺矿管所交了2000元罚款(没有开具任何收据)。矿管局的工作人员说罚款数额应为4000元,还几次上门来催缴。去年4月18日,监察队曾去过王兵兵窑场,要求立即停产,恢复地容地貌,但同时还要按照砖窑每月燃烧的煤和排除的废气收取排污费用。对此也不难想象,窑主除了保住自己的收益,哪还会去管工人的死活?

从有限的信息中已经可以看出,有关的管理部门只收取罚款和相关费用,但对砖窑用工情况却毫无监管,全不作为。官员为什么渎职?权力为什么不作为?原因之一在于粘土砖的生产利润实在太过微薄,无多少利可图。对比一下同在山西的“官煤勾结”现象就不难得到上述的判断。有“官煤勾结”而无“官砖勾结”,昭示出谋利型权力的实作逻辑:有利则争利;无利则放弃。这正是黑窑之恶得以形成的制度条件。

底层丛林社会的形成

被权力和治理放任和抛弃的社会底层,其生态无疑会迅速恶化。

黑窑奴工的形象和境况令人心痛,而被曝光和落网的黑窑主、包工头和打手们的光景也多少出乎人们的想象。这些恶人并不是脑满肠肥、衣着光鲜的权势者形象,而是与普通农民、农民工相去不远。事件当事人中最大的官是窑主王兵兵的父亲,不过是一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恶包工头衡庭汉也是打工出身;而致人死命的打手赵延兵,原本就是砖厂工人,自己就曾被衡庭汉用气筒打破了头,后来被发展成打手,……。这些人本来也应归入社会下层,当然这并不能为他们的罪大恶极辩护,更不能成为他们逃脱法律制裁的借口。但我们需要警醒和思考的问题是,同属社会下层的人们为何变得如此暴虐?黑窑昭示了怎样的社会底层生态?

黑砖窑事件告诉人们,一个丛林社会正在底层形成:底层欺负底层!底层蹂躏底层!底层虐杀底层!这样的底层生态中是丛林规则在起支配作用,弱肉强食,暴力横生。难道不是吗?看看那些可怜的童工,年龄最小的才8岁;看看那些智障工人茫然呆滞的眼神,看看那些在暴力血腥中麻木的人们……。而那些黑窑主、包工头、打手们又无不是对奴工们暴虐冷血,而对上司、官员摇尾乞怜。正是“面对羊时是凶残的狼,面对狼时是温顺的羊”。

底层生态的恶化意味着整个社会生态的恶化,意味着文明的沉沦。我们不知道这种沉沦是何时开始的——是从孙志刚被收容打死开始的?是从湖南黄静案开始的?还是从湖北高莺莺案开始的?一次又一次的人权危机事件,不断撞击着我们的心灵,折磨我们的神经,底线一次次被突破,罪恶一次次超乎想象,无法预想下一次将会是什么。我们在“审恶”中“疲劳”,我们在无望中麻木。这种文明的陷落令人不寒而栗,因为如若整个社会变成一个黑砖窑,没有人可以幸免。这就是我们真实的处境。官商勾结、警匪一家、公权私用的谋利型权力的逻辑如果不改变,不难断言:恶化的不仅是山西,沦陷的绝对是文明。

20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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