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莎士比亚研究还是中西文化比较都是很大的题目,我想将二者结合起来,横向的探讨该问题,主要是从文学层面上分析,侧重点放在莎士比亚研究的一些焦点命题上,这样一来即可构成横向上的联系。
首先,我不否认现在署名莎士比亚的作品是伟大的,足以代表西方作品的高峰,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署名为莎士比亚的作品都确实是一个叫莎士比亚的人写出来的,因此我们先来看看关于莎士比亚作品著作权的问题。为什么要选择这个题目呢?第一,因为这是一个热点,假设不是莎士比亚所作,那么对该作品的理解就会发生显著的变化,一个作者的文化教养、家庭背景、个人世界观一定强有力的影响其个人的作品。如果该作品确是一个叫莎士比亚的人写的,则我们在分析鉴赏其作品时就会不知不觉的运用他的眼光;反之,这些作品所包含的容量和含义就非常不同了,因此这个命题十分尖锐,它在莎学界的反响是很大的。第二,在分析这个命题时我们可以采用夹叙夹议的方法,我还可以夹杂一些我的个人观点。
在读了署名为莎士比亚的作品之后,我的总体印象是其与一般的文学作品并无太大差异,但其历史剧和悲剧却有很强的政治倾向,似乎要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所谓政治,最高表现即是皇权,莎士比亚的许多作品中都是围绕争夺皇权,我们一会儿将通过例证来分析这种假设是否正确。
对莎士比亚的崇拜在英国文学中已经形成了一种传统,传统形成后就会自我完善,自我调整。这种崇拜还会延续,由此便引申出一个问题,我们如何看待传统文化。客观的对待传统文化并不容易,一些学者总会有意无意的对传统文化生厌。以上是从宏观上我想说的几点。
具体一些,我们来看看莎士比亚所使用的词汇一共有多少。俄国一个语言学家统计为15,000个,美国一名教授统计有24,000个,后来又有人考证是43,566个,这运用了电脑,就较为精确了。如此之大的词汇量说明其必然是一个大文学家,首先就要看很多书,作为大家,在浪漫派时尤其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但他死时遗产中却没有一本书,一封信以及一篇手稿,这很让人奇怪,因为与莎士比亚同时代的人如果有可能其在死后遗产中往往会有书。
其次,莎士比亚的名字也成问题。公元1623年的版本中才正式出现了威廉·莎士比亚的完全拼写。1591年和1592年的两首诗中出现了他的名字,于是人们认为后来作品即是莎士比亚所写。但莎士比亚究竟在哪里?人们纷纷去查,有一个人的名字与莎士比亚接近,但不完全相同,于是人们认定这就是莎士比亚,这是1564年5月4日的事。我也曾查阅,发现与莎士比亚名字类似的人在那个地区有100多个,这不免又让人困惑。即便最终找到了一个最为接近的人,但又不符合莎士比亚的实际基本情况。而对莎士比亚名字的认识已成为一种惯例,很少有人提出疑义。
此外,写出如此伟大作品的人其人格本应值得我们崇拜,但如果我们去查档案,发现这个人并无什么特别之处,无非是替人打官司,且曾投机买卖粮食,还被人告上法庭,这些都使我们有一些不太愉快的回忆。另外,作为如此优秀的人,其家庭背景必然是良好的,但事实上其父母并没有文化,而且他的大女儿是文盲,另一个女儿也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这些都是传记中记载的,不免使人对莎士比亚的身份产生怀疑。但很长时间以来,关于莎士比亚的观点似乎已成定论,一些相反观点很难站稳脚跟,甚至有些人为了追求标新立异而不惜去编造,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学术界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很多人靠着莎士比亚吃饭。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莎学研究,其实很多学者还是非常严肃的,通过对莎学的研究发现了许多有趣的东西,而且西方每产生一种文学理论,都要拿来解释莎士比亚的作品,于此而言,莎学的研究也是很有意义的。
尽管如此,莎学研究中还是有很多明显的事实值得怀疑。莎士比亚剧本中有很多都有主本,前人均已写过,这有著作权的问题。前人的作品成了素材,经过莎士比亚的“点石”,这些都成了伟大的作品。所以我在写有关莎士比亚的欧洲文学史时常用“编辑”二字,而不完全是创作。
莎士比亚在1585年时突然从他的家乡消失,1590年又在伦敦出现,这段时间他便在给人家编剧本、排戏。开始是给剧院看马,后来剧院老板看他还很有头脑,就让他抄写剧本,念念台词,再后来有发现他还有些聪明才智,于是就让他编写。所谓编写就是到外面花钱去买别人的剧本,那些人包括罗伯特·格林等,都是专门写剧本的人。当时的情况是买了别人的剧本就可以署上自己的名字,并可以随意修改。正因为这样,据说格林在临死时曾抱怨自己的劳动成果被别人所窃取,其实就是影射那些剧院里编写剧本的人。而对于此,文学史上却往往认为这是格林心胸狭窄,嫉妒莎士比亚的成功。事实上,格林是牛津、剑桥大学毕业的硕士生,其文化水平很高,而且作品也有很多。而莎士比亚除了剧本之外别的文章一概没有,这与常理不符,稍微有点名气的人都或多或少会写一些文章,至少与他人也有一些书信往来,但这个莎士比亚却什么也没有,这些现象还不能让人感到奇怪吗?
莎剧为什么能够成功也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就是说莎士比亚是剧院的股东之一,发了大财,要不然他怎么能在他的家乡购置了当地最大的一套房产。为了让剧院的效益好,无非是剧要满足观众喜好。当时观众喜欢的剧多是比较俗的,老百姓与高层人物的欣赏趣味差异不是很大,而象格林等人的作品都是比较雅的,观众不喜欢,于是就要把它改得通俗易懂一些。这样就加入很多俗语,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有很多脏话,但却很容易赢得观众。
从以上这些,我们可以感觉到其与我们想象中的伟大的文学家有很大差异,由此联想到中国的文学家,往往对于这些只知道赚钱或是生活作风不太好的文学家非常不屑。比如,陶渊明,屈原等人的人格与其作品非常一致,李白杜甫也是这样。西方则不同,西方人虽本身不怎么样,但却可以写出优秀作品,这不就是中西文化的差异吗?不只是文学方面,对于哲学家、政治家也可以是无赖。坏人做出惊天动地的贡献,这也是一种存在,它以恶的方式,以恶制恶,最后却取得了一种善的效果。这与市场经济的运动模式是一样的,亚当·斯密认为“不管”是最好的方式,与老子的“无为”相似,斯密指出通过这种私与私相斗的机制,可以将潜力发挥至及至,最终产生对社会的益处。这同时也体现了西方的逻辑,他们认为是侵略扩张才导致了社会的进步,以这种方式取得了成功。中国则是将善作为假定,以善的办法处理事务,即以德治国,提倡人治,要做大官做皇帝首先自己必须很善,这种假定非常有用,这可以形成一种良性互动;而如果假定人性恶,则人人视对方为竞争对手,有一种反叛的心理,将这种心态扩散到政治、伦理上就会导致这个社会只看钱和权,而不管自己的良心是否正确,造成市场经济中钻法律空子,只要能赚大钱就行。这种心态是否正常?它与中国传统价值观不符,但在西方人眼里其就是英雄。而中国文化中虽然也重视钱和权,但终归会对其有一定限制。
回到莎士比亚我们不难看出,即便莎士比亚这个人真的被利用,西方莎学界也应该看得出来,但他们就可以忽视,其原因在于英美莎学的传统,已构成一个大的文学传统,轻易很难推翻;另外,英国的民族虚荣心也是其中的原因,莎士比亚已成为其文化的象征,全世界都在研究莎士比亚意味着都在研究英国文学,研究他实际上也意味着研究一种优越的文化,通过这种方式,潜移默化的将文化优越论植根于别国意识中。这种虚荣心也使其不愿推翻目前的莎学研究。
中国的学术界往往反对民族主义,认为这是狭隘的,但其实我们缺乏民族主义,五四时一味西化,一切与之接轨。美、法、德都有很强的民族情绪,正是由于这种民族情绪,才可能把它的文化发挥到一个较高的层面,他们才可能凝聚起来。中国却缺少这种精神,稍微为中国文化说几句话,即刻就有人批判,说这是阿Q精神或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联系胡适先生提出的“百事不如人”,其出发点也是好的,也是希望中国富强,但他们太年轻了,易冲动,当时看到中国极为落后,而西方政治经济都很发达,于是极力倡导学习西方这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但另一方面又造成了裂痕,中国当代文学尤其是白话诗歌都陷入一个低谷,偶尔也会涌现几个诗人,大家都认为他写的好,于是进行传抄,这实际上有着强烈的政治情绪在其中。
说到莎剧中的政治信息,当中包含着强烈的政治影射,往往围绕皇权斗争。《哈姆雷特》即是影射伊丽莎白王朝的政治状况。哈姆雷特本身就是影射王朝的艾瑟克斯,无论从年龄还是语言上都能看出来。艾瑟克斯这个贵族很受群众欢迎,他是伊丽莎白的情人,人民认为他会继承王位,本来这是已成定局的事,但后来艾瑟克斯十分傲慢,女王又有了新欢,于是艾瑟克斯和他的支持者们阴谋造反,但艾瑟克斯有犹豫不决,最终被女王发现,将其软禁,并在1601年2月15日将其斩首。哈剧中让莎学反复研究却总也解释不清的就是他的“延宕”,这其实是在以剧本的方式总结历史经验,这个剧本本是写丹麦王子的,看起来却与伊丽莎白王朝十分相近,这就是一种政治影射,在莎剧中尤其是历史剧和悲剧中很典型,给进行政变的人以历史借鉴,以形象的方式来说明各种各种政变的方式。通过文艺作品中的经验也可帮助政治家军事家达到目的,我们可以看出文艺确实很难和政治分开,很难否认艺术有政治性。对于莎剧人们往往只看作雅的剧作而看不到其政治性。
《哈姆雷特》中的“剧中剧”也是一种影射,并说穿了这种以戏剧进行政治影射的方式,当时戏剧中影射是非常普遍的。我们在欣赏莎士比亚的作品时从宏观上就可以明白为什么谁都不敢当莎士比亚或者说莎士比亚只是一个假名,正是由于作品中有了政治影射的内容,且当时不知道女王的意思,如果承认了自己是莎士比亚很难保证以后不会遭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莎士比亚的作品是若干高手作品的集合,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没有一封书信,一篇文章。且当时剧本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正式的文学作品是诗,于是莎士比亚也只有两首长诗署了名。另外,从他的作品来看,似乎他样样是行家,法学、政治、哲学等都很在行,但我们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然而如果我们将他的作品看作是高手作品的集合,那就没什么奇怪的了。综上,我们看出莎学研究不仅仅是文学的东西,而且还是一种文化的象征,它只要站住了脚,就意味着西方文化站住了脚,这也正是莎学研究的意义所在。
其实还有很多人怀疑莎士比亚的作品,比如:惠特曼曾说“关于莎士比亚的记载几乎等于零”,其他人象佛罗依德、马克·吐温等也曾提出质疑,但他们都未进行深入的研究。当然我这也是一家之言,大家仍可商讨。不只是莎学研究中有这种现象,其他国家也有怀疑某些作品的真正作者是谁的情况。且其他领域如音乐、美术也有这种现象,甚至《圣经》的作者也受到怀疑,这是西方。
中国也有很多作品不知道是谁写的,如《黄帝内经》,这是一部关于医学的书,探究了宏观宇宙与微观人体之间的对应关系,主张客观宇宙变化也会对微观人体产生影响,要从大的环境中看人的病理,不只是通过仪器测出,而讲究望、闻、问、切。其中最为发达的是经络学说,考虑所有外界的变化,包括磁场、宇宙线等作用于人体来诊断病因。这套学说十分科学,具有综合性,这样一来,绝非一人所能及,必然也是很多学者的成就。中国的医学是内向型,内科非常发达,19世纪以前一直是处于领先地位。20世纪,西方的医学才赶了上来,因为支撑它的科学如生物学、化学、人体解剖学都发达了起来。西医外科先进就是因其支撑科学发达。西医对外部世界研究,而中医则对内部世界(小我)研究多一些。
除此之外,《周易》《八卦》《老子》《论语》等也是多人共同创作的结果,甚至连《三国演义》的作者也受到了挑战。这与西方有相似之处。除了著作权外,在影射文学方面中西也有很多相通之处。
在现代中国文学中,有很多人都用笔名,比如鲁迅、郭沫若、茅盾等,在他们的作品中,影射的情况也有很多。《阿Q正传》影射了国粹派,讽刺挖苦中国人的精神胜利法的心态。文革中影射文章更多,都是用化名,利用文化手段影射达到一种政治目的或其他目的。
我们搞文学研究有一个教训,就是要相信自己的直观把握,因为很多历史材料其实是不可靠的,而这种直观把握能力恰是中国人所擅长的。西方则完全采用实证主义,完全靠证据,但如果证据中有误,其得出的结论更坏,因为它使人们绝对相信这个结论。所以搞学问要古今类比,这样就不会简单对待古代文献。中国人的直观思维模式有利于此,他们并不完全去相信证据。古代中国人断案,多靠察言观色和自己判案的经验;现代西方却不允许这种直观的东西,只讲证据,不讲良心,有时反而会导致冤假错案。由此又可以想到,纯粹的法治不行,一定要有德治加入,如果法官本人即是一个善人,那么判案时自然不会轻易偏听偏信。德治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的,两者要交替使用。一定要假定人是善的,这样才能秉公办事。西方认为人性是恶的,提倡源罪说,有一种外界的力量去制恶,这种思想容易导致法治极端化。中国传统文化却提倡个人修养是第一位的,使用这种方法是可以使人远离恶。向善是可能的,中西在此层面上也有相通,虽然有人认为个人变善是困难的,但如果我们整个社会都朝这个方向努力,则善就成为社会的一种共识,就会产生相应的社会效益。
主讲人简介:
辜正坤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于四川师范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77级尖子班毕业,获学士学位;留校作英语专业教师。1985年考入北京大学英语系研究生班,指导教师杨周翰先生,1987年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1987年师从李赋宁先生攻读博士学位,1990年8月通过论文答辩,获文学博士学位。1996年随中国莎学代表团参加第6届世界莎学大会期间,短期作过美国加州大学英语系访问学者。现兼任北京大学文化文学与翻译研究学会会长,中国莎士比亚研究会副会长兼中国莎协北大分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