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水法:论康德批判的形而上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801 次 更新时间:2024-03-26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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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批判哲学对形而上学作出了全新的诠证。通过这个诠证,康德表明,未来科学的形而上学如果可能,那么它的关切已经从存在本身(物自身)转向经验现象条件的批判。所谓近代哲学的转向只有到康德的批判哲学才能真正完成,因为它彻底放弃了古希腊传统形而上学的关切,将形而上学与认识论整合为一体,使形而上学受到人类认识的约束。在这个基础上,康德诠证,道德法则也需要一种形而上学来提供先天的原则,而这样一种形而上学就是道德形而上学。道德形而上学仍然是批判的,它不仅是通过纯粹实践理性的批判而达到的,并且也受着这个批判的限制,同时也受到纯粹理性批判的限制。批判的形而上学的肯定作用在康德哲学内仅限于其哲学的两大领域,即自然和自由,换言之,批判的形而上学只有在康德的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有其根据并得到证明。这一思想前后一致地贯彻在从《纯粹理性批判》到《判断力批判》的整个康德哲学之中。向来的康德研究虽然重视形而上学问题的研究,但是基本上局限于理论哲学的范围,对道德形而上学的研究也独立于理论哲学,而从宏观的角度将康德批判的形而上学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研究,并且肯定其积极的现代意义,则尚付之阙如。

 

正像康德哲学中的其他基本概念一样,批判的形而上学也有多层意义,遑论科学形而上学与道德形而上学原本就生效于两个不同的领域。而这里之所以说“多层”,乃是旨在表明批判的形而上学的这些不同意义属于同一个基本学说的不同层面,因而是内在一致的。于是,本篇论文的任务就是首先分析康德批判的形而上学学说的几个层面,其次检视和梳理它们在康德哲学里面与科学和道德、与批判哲学和先验唯心主义的关系,最后,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之上,诠证批判的形而上学的内在一致的基本意义,并进而探讨这种形而上学所开启的现代意义。

 

 

康德将自己所要建立的形而上学称为科学的(学术的)形而上学;而与之相对照的,康德所要取代的形而上学乃是一种独断的因而是非批判的形而上学。形而上学的根源在于理性。如果理性的运用仅仅限于经验,那么理性就有其适当的效用。但是,理性的倾向和性质是要追求更高的条件,也就是要求更高的统一性,而这种事业在理性本身又始终是难以完成的。独断的形而上学及其所有问题的渊源皆在于此。在批判哲学中,所谓独断的形而上学是必须通过规定先天综合判断以及经验可能性条件而得到明确的规定的。就先天感性原理和知性原理两者而论,对规定理性的超验的运用因而确定某种形而上学乃属独断的这一点而言,前者更具决定性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先验感性论不仅奠定了经验知识的基础,也确定了经验知识的范围,而且划分了独断的形而上学与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可能界限。所以,当康德在“先验辩证法论”中分析各种先验的幻相时,要时时回征“先验感性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康德并不用独断的形而上学一词来统称以往的一般哲学,而基本上是指关于合理的(理性的)心理学、合理的(理性的)宇宙论和合理的(理性的)神学。这一方面固然在于沿循传统的规定和沃尔夫既有的体系,而另一方面乃在于强调形而上学的本意,这就是寻求某种最终的根据和最终的原则。在康德看来,独断的形而上学无论为思想、现象还是为一切可以思想的对象提供的那种绝对统一性,都是连自身的根据都成问题的幻相。与此相对,如果一种科学的(学术的)形而上学能够建立起来,那么它不但应当胜任诠证这种最终的确定性和最终原则的最终统一性的工作,而且自身也必须是有根据的。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困难的任务。因为在现代哲学的观点之下,康德的形而上学其实像旧形而上学一样,也同时负起既要为一般经验现象证明其最终原则、又要为自己的基础作出证明这样一种必然导致两难境地的任务。康德为此必须另辟蹊径。

 

康德的方法就是众所周知的哥白尼革命。这样一个转向我们可以称之为元方法:它实际上既是一种态度,又是一种方法,同时也是一种原则。在它之下,别无其他方法为其支撑,而康德批判哲学的其他一切方法都是在这个原则之上才是有效的。康德在讨论了数学、物理学之成为可靠的科学的方法之后说:“因此,让我们尝试一下,通过一个假定我们是否会在形而上学问题上有所深入,这个假定就是对象必须符合我们的认识,而这会较好地切合所要求的关于对象的先天认识的可能性,而先天认识就在对象被给予之前就对象建立起某种东西。这正是与哥白尼的原初思想相似的。”(Kant,Bxvii)这个实验在康德意义上的成功表明,科学的形而上学是以哥白尼革命为前提的,而形而上学本身也由此而发生了一场革命;但是这个方法对于形而上学的第二部分即关于心灵、世界和上帝认识的部分同时就是一个否定,因为这种对象无法在经验中被给予,而先天的概念仅仅与现象相关,这后一部分内容就涉及到康德哲学的批判层面,所以科学的形而上学在这个意义上也就是批判的形而上学。(康德,1978年,第163页)

 

由此,我们得到了批判而科学的形而上学在康德哲学中的第一层意思,它关涉经验知识或科学知识中一切先天的东西的基本原理。对这一点康德在第二版序言里面作了非常清楚的表述:这个批判是一部方法论,而不是科学本身的一个体系;但是它同时也规划了这门科学的整个纲要,既顾及这门科学的界限,亦顾及其整个的内在构造。因为纯粹思辨理性具有自身的特殊之处,即它根据它选择自己的思想对象的种种不同方式来衡量其自身的能力,并且又一一点清向自己提出问题的多种方式,从而能够和应当规划出形而上学体系的整个意图;因为,第一点所关涉的乃是,在先天的知识之中,除了思维的主体取自自身的东西之外,任何其他东西都不赋予客体,而第二点所涉及的乃是,就认识的诸多原理而论,纯粹思辨理性是一个完全分立自存的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里面,犹如在一个有机体里面,每一个部分都为着所有其他部分而其他所有部分也都为着这一部分而存在,并且没有哪一条原理能够在一种关系中得到确定的措置,除非它同时在与整个纯粹理性的运用的彻底关系之中得到检视。但是对此形而上学却具有其他不得不应付客体的理性科学无法分有的少见的运气(因为逻辑学只从事处理一般思维的形式),即当形而上学通过这个批判被带入科学的可靠道路时,它就能够完全包罗属于它的知识的整个领域,并且完成它的工作,而对后代来说,作为一个无需任何增益的主机(Hauptstuhl),置之于应用,因为它只需应付诸多原理和它们应用的限制,而后者是由那些原理自身规定了的。因此,形而上学作为一门基础科学也是注定要达到这种完全性的,而对此必定能够说:若事尚余可为者,不可视之为成就者。(Kant,Bxxii-Bxxiv)在《逻辑学讲义》中,康德在提出四个著名的问题时,也非常清楚地表达了这样一个思想。康德在这本由他人整理而成的讲义中说,哲学是关于人类理性的最终目的的一切知识和理性使用的科学。如下四个问题是在哲学领域提出来的:

 

(1) 我知道什么?

 

(2) 我应当做什么?

 

(3) 我可以期待什么?

 

(4) 人是什么?

 

康德解释说,“形而上学回答第一个问题,伦理学回答第二个问题,宗教回答第三个问题,人类学回答第四个问题。”(康德,1991年,第15页)在这里必须注意的是,当康德将“我知道什么”归结为形而上学问题时,这里所涉及的就是广义的认识论,恰恰就是其理论哲学所包含的内容。至于这里所谓哲学与形而上学的关系,将在后文讨论。

 

在康德的理论哲学中,作为批判而科学的形而上学主要是通过回答康德提出的两个问题并且论证其可能的先天条件而实现出来的。这两个问题分别就是:“纯粹数学是如何可能的”,“纯粹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而“作为的科学的形而上学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其实与前两个不在一个层次上,前两个问题的答案才是对这个问题的诠证。下面让我们来检视康德答案的核心思想。

 

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感性论”,时间和空间分别得到形而上学的诠释和先验的诠释;而在“先验分析论”,范畴分别得到形而上学的演绎和先验的演绎。形而上学在这里是用来分别规定关于空间和时间的诠释和范畴演绎的性质的。就空间和时间而论,形而上学的诠释是要说明空间和时间的先天性质,通过这种诠释,作为先天感性形式的空间和时间就被证明是感性论的普遍而必然的原理。不过,形而上学的诠释还必须通过先验的诠释才能最终完成。这就是说,只有通过这两个诠释而非其中任何单独的一个,批判哲学的一种基本学说才能得到充分的证明:先天的感性形式即空间和时间不仅是我们认识的必然条件,而且也直接规定了为我们所认识的对象的性质。

 

范畴演绎的形而上学部分与先验部分的作用和性质大体与此相似,但整个过程以及形而上学演绎和先验演绎之间的关系则远比空间和时间的诠释要复杂。比如,先验演绎在这里具有相当突出的地位,而形而上学演绎不仅没有一个直接的标题,而且在其整个演绎之中,康德甚至都未提及所在进行的乃是形而上学演绎。尽管如此,形而上学演绎依然是先验演绎的先导,因为只有在规定了范畴的先天性质之后,先验演绎才是可能的,而先验演绎的任务是要证明先天的纯粹知性概念乃是经验知识可能性的条件。在第二版演绎第26节的开头,康德概括了两种演绎的基本作用和性质:“在形而上学演绎中,一般先天范畴的起源通过它们与思想的普遍逻辑机能的完全一致而得以确立,而在先验演绎中,它们作为一般直观对象的先天认识的可能性也展示出来了。”(Kant,B159)范畴的形而上学演绎实际上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第一,在康德修正过的逻辑判断表的基础上分析逻辑的机能,这是导出范畴的引子;第二,这部分是其核心,亦即直接规定纯粹知性概念即范畴的先天性质和逻辑机能,而其关键之点就是以综合为其机能的范畴能够先天地运用于对象之上。范畴表在康德理论哲学中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按照康德的说法,它对于制订整个科学的体系的计划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不仅包含了所有基本的知性概念,甚至也包含了人类知性之中概念体系的形式,因此它提示了计划好的思辨科学的所有环节甚至环节的秩序。(Kant,B109-110)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形而上学的第一层意义,亦即康德最初提出的科学的形而上学,乃在于为普遍必然的认识建立一套先天的条件,亦可以说先天的形式体系,或者先天的原理:它们可以应用于一切经验现象,并且保证由此而得到的知识对所有理性存在者的一致有效性。按照批判哲学,经验现象是人类认识最终所能达到的实在的东西,而先天的形式不仅保证人的认识能够以普遍必然的形式达到这些实在,而且是使这种实在得以可能的条件。于是,在康德的理论哲学里面,形而上学在先验唯心主义的襄助之下在一个完全认识论的视野里完成传统形而上学的两个基本工作,即诠证应用于一切事物的原则,以及建立最终的虽然是经验的实在性。当康德将“我知道什么”归于形而上学的问题时,这样一种在批判哲学中极为关键的意义已经纳入其里了。

 

 

批判的形而上学的第二层意义是直接从第一层意义衍生出来的,《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的任务应该说就在于完成此一层意义上批判的形而上学的工作。康德为这一层意义上的批判的形而上学提出了一个明确而带诠释性的界定。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的“前言”里,康德指出,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有其两种存在的形态,一方面,它可以与特定的经验对象没有关系,“而就感性世界的这个或那个事物的性质,它可以不确定地论述那使一般自然概念成为可能的法则。它就是自然形而上学的先验部分”。(Kant,1968,IV,S?469)这个意义上的自然形而上学乃是自然科学的最为一般的法则。另一方面,它也可以措置这类或那类事物的特定性质,而关于这些事物的经验概念已经给出。然而,除了在这个概念中所既有的东西之外,任何其他的经验原则都不能用于关于这些事物的认识。康德举例说:“它把有关质料或思维的存在的经验概念奠为基础,并且寻求理性就这些对象所能先天地达到的认识的范围。”康德认为,“这样一种科学还总是应当称为自然形而上学,亦即物体的或思维的自然的形而上学,但它因而也不是一般的形而上学,而是特定的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物理学和心理学),在这种自然科学中那些先验的原则被用于这两类感觉的对象之上。”(同上,S?470)

 

按照这样一种观点和分类,康德在此书里诠证了四种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基础知识,康德《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之基础一词乃为Anfangsgründe,其本义指某一门学科的基础知识。据此,此书名的准确译法当是“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知识”。不过,本文仍从俗成之译。这就是动量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知识、动力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知识、机械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知识和现象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知识。它们所处理的是这些学科中的理性所能先天达到的东西,不过这些先天的内容归根结底来自一般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法则,即四组范畴。所以康德说动量学关涉运动的量,动力学关涉运动的质,机械学关涉运动的关系,而现象学关涉在与表象样式的关系之中的质料的运动。(Kant,1968,IV,S?477)这些基础知识是先天的范畴应用于特定的存在之上而产生的先天的知识。对于一个完整的科学的形而上学体系来说,建立这层意义上的形而上学的基础知识乃是最为困难的,因为它实际上直接进入了具体科学的领域,而试图以哲学的方式来确定或颁布一些基本而必然的法则或原则。当康德说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仅仅规划了纲要,而尚未包罗属于它的知识的全部领域时,应当主要是指这类特定的形而上学的基础知识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不过,不仅康德,而且以康德为先驱的其他自然哲学都无法完成这样一种工作。一种科学的形而上学能否成功,并且能否建立起一套具有内在一致性的、完全的知识体系的关键,原本就取决于这一层次的工作。因为尽管康德认为自然科学的经验概念所具有的先天知识并不得自于经验,然而那些即便是特定的形而上学基础知识在这里也必须直接付之于经验,因而在这里不仅要经受经验的检验,而且还必须表明它们与特定的自然科学知识的直接相关性以及对这些自然科学知识的有效性。

 

结合认识对象的特定性质和关系,从先天的直观形式和先天的范畴、原理里面推演和产生出各种科学的全部知识,乃是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就已经确定了的目标,而这样一个意图无论在这个批判里,还是在《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以下简称“《导论》”)里面,都有明确的表述。(康德,1978年,第31页,译文略有改动)康德的这样一种目标和尝试并没有实现。这里所说明的一个问题是,当康德试图将科学的形而上学落实到特定科学的基本理论上去时,批判的形而上学就开始失去其批判的性质,而显现出某种独断的推论风格了。

 

 

形而上学的第三层意义体现在实践哲学里面。康德三部伦理学著作中的两部是以形而上学的名义撰写的,而它们的共同任务就是建立实践的最高法则以及论证道德法则乃是道德行为的最高原理。不过,这项任务在三部著作中得到不同的处理。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康德是要从普通的道德意识出发追溯到道德法则和这种法则的根据;《道德形而上学》是要建立起道德法则或自由法则所包含的所有法则和原理的体系;《实践理性批判》所从事的工作是在批判所有纯粹实践能力的基础上建立实践理性原理的体系,因此,它虽然不用形而上学的名称,但从理论上来说,形而上学乃是此部著作的主要内容,尽管它的宗旨是为道德形而上学提供一种批判的根据。从《道德形而上学基础》的思路中我们看到:道德形而上学最终依赖于纯粹实践理性批判,这就是说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存在于纯粹理性之中,而这一点必须由纯粹实践理性的批判予以揭示出来。不过,应当注意的是,批判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并非是建立某种东西,而仅仅是将理性的事实呈现出来:自由的实在性乃是理性的一个事实。康德说:“一个这样的综合的实践命题是如何可能的并且它为什么是必然的,其解决不再居于道德形而上学的界限之内,而且我们在这里也没有断定这个命题的真性,更其没有声称,我们已经掌握了对这个真性的证明。”(Kant,1968,IV,S?444-445)

 

那么什么是道德形而上学呢?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的“前言”中康德解释说:“人们可以把全部以经验为依据的哲学称为经验哲学,而把完全从先天原则来制订自己学说的哲学称为纯粹哲学。单纯是形式的纯粹哲学,称作逻辑学;当它限制在知性的一定对象上的时候,就称为形而上学。”康德接着说,“按照这种分类,产生了两种形而上学,一种是自然形而上学,一种是道德形而上学。”(康德,1986年,第36页)因此,道德形而上学就是从先天原则来制订道德的法则和整体体系。(同上,第40页)它限于知性(“知性”在此作广义的理解)的特定对象,这就是善和恶的客体。(康德,2001年,第62页)不过,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善和恶的客体并不先行于道德法则,而是从这个道德法则演绎出来的。(同上,第69页)这有如理论哲学的情况,并不是某种对象首先存在而使我们的认识成为可能,相反正是我们的先天认识形式和能力使得对象成为可能。不过,实践理性的对象与理论理性的对象不同,其构成无需经验而有其实在性。康德说:“与自由的无上原则相关联的先天实践概念立即成了认识,而毋需期待直观以获得意义,更确切地说,这是出于下面这个明显的理由:它们自己造就它们与之关联的东西(意志意向)的实在性。”(同上,第71页)

 

道德法则构成了道德形而上学的唯一的先天的基本原理,这与理论哲学的情况也颇有不同,然而道德形而上学的内容并不仅限于这一点,与《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的工作相对应,康德也诠释了实践领域中的特定的先天原理,不过这个工作是在《道德形而上学》一书中完成的。通过《道德形而上学》康德表明,无论是道德行为还是合法性的行为(外在的行为),都是依据道德法则才有可能的,因此道德形而上学在此是必不可少的。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导言”里面,康德有一段在与自然科学形而上学的对比之下关于道德形而上学的简明扼要的论述:“于是如果一个出于单纯概念的先天知识体系叫做形而上学,那么一种不是以自然而是以意愿的自由为客体的实践哲学就预先假定和需要一种道德形而上学:亦即具有这样一种形而上学甚至是职责,并且每个人也都具有这种形而上学,尽管通常以一种晦昧的方式存于其中;因为倘若没有先天的原理,一个人如何能够相信在他之中具有普遍的立法?但是正如在自然形而上学之中必定存在着那些关于一般自然的普遍而最高的原理于经验诸多对象之上的应用的原则,所以就此也不能够使道德形而上学付之阙如,并且我们常常会将那种只有经验才能认识的人的特殊本性当作对象,以在其上指出缘于普遍道德原则的结果,然而普遍道德原则的纯粹性却并不因此而多少受到褫夺,它们的先天源泉也不因此而遭受怀疑。—— 这就等于说:道德形而上学不能以人类学为基础,但是却可以运用于人类学。”(Kant,1968,VI,S?216-217)

 

与《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相应,《道德形而上学》也给出了人类具体行为的先天原则;康德依据立法与人类行为的不同关系将道德形而上学分为“法学(或权利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知识”(Metaphysische Anfangsgründe der Rechtslehre)和“德行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知识”(Metaphysische Anfangsgründe der Tugendlehre)。此处所谓的基础知识包含了由一些原则组成的体系,而这些原则,首先是法(权利)和职责的原则是直接来自于道德法则的。后面这些知识也许应当构成批判的形而上学的第五层次,本文在这里仍然将其归在道德形而上学之下并无其他的理由,仅仅是为了论述的简明。

 

在批判哲学体系之中,《实践理性批判》的地位和作用是与《纯粹理性批判》一样的。就此而论,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二版序言就纯粹理性批判的工作所说的方法与体系的那一段话,可以用来界定《实践理性批判》。但是如前所说,《纯粹理性批判》乃是建立批判哲学体系的基础之作,因此其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和形而上学意义要大于和宽于《实践理性批判》。在《实践理性批判》的“导言”里面,康德就强调,纯粹理性的认识在实践理性批判之中构成了实践应用的基础。(参见康德,2001年,第14页)无论如何,在实践哲学领域,道德形而上学体系是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才以完全和纯粹的形式建立起来的。

 

现在一个问题就会油然而起,这就是,就实践哲学而论,道德形而上学是否也受到认识论的限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序言”中的一个脚注提供了解释的根据:“当我现在把自由称为道德法则的条件,而在随后的著作里面又声称道德法则是我们能够最初意识到自由所凭借的条件时,为了使人们不误以为在这里遇到了前后不一贯,我只想提醒一点:自由诚然是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道德法则却是自由的认识理由。因为如果道德法则不是预先在我们的理性中被明白地思想到,那么我们决不会认为我们有正当理由去认定某种像自由一样的东西(尽管这并不矛盾)。但是,假使没有自由,那么道德法则就不会在我们内心找到。”(同上,第2页)根据这个脚注以及上述的引证,康德的实践哲学的形而上学依然是与认识论须臾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的。

 

为此,我们还可以来看一下,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为了证明批判哲学统一性而制订的一张十分有意义的表(Kant,1968,V,S?198):

 

心灵的全部能力〖〗认识能力〖〗先天原理〖〗应用于认识能力〖〗知性〖〗合法则性〖〗自然快乐与不快的情感〖〗判断力〖〗合目的性〖〗艺术欲求能力〖〗理性〖〗终极目的〖〗自由

 

认识能力明显地以两种不同的意义并列在此张表中,而心灵的每一种能力、每一种先天原理以及相关的领域都与认识的一种特定的领域相对应。把哲学的两个领域三个批判内在一致地联结起来的真正关键乃在于认识能力。批判的形而上学在这里的工作则是诠证这些先天原理。然而,应当注意的是,在这个表中,与判断力相应的先天原则,即合目的性不是批判的形而上学来诠证的,它是一条主观的原则,因而不具有批判的形而上学的性质,尽管它与独断的形而上学具有关系。批判的形而上学的原则的有效性仅仅限于自然与自由领域。康德关于判断力先天原理的诠证已经达到批判哲学体系可能张力的极限。

 

 

通过检视批判的形而上学上述三层意义,我们已经看到,这种形而上学在康德哲学中是具有确定的意义、内容和范围的,并非批判哲学的所有领域都是批判的形而上学驰骋的疆土。不过,批判的形而上学本身还包含着否定的和限制的这一方面的作用。就此而论,批判的形而上学的效用遍及整个批判哲学。比如,在《判断力批判》里面,当康德反复强调反思的判断力仅仅提供一种主观的原则,对应当如何来判断自然事件的某些现象提出某种建议时,批判的形而上学就在这里发挥一种禁止的作用:反思判断力的先天原则无法确定地亦即先天地告诉人们自然事件是如何发生的,或者说,什么事情在自然之中发生了,而这些都属于批判的形而上学的肯定性的作用。(Kant,1968,V,S?183)

 

无论批判的形而上学的肯定性的作用还是否定性的作用都受到其内在统一的意义的规定和限制。于是,这里就关涉批判的形而上学的第四层意义,批判的形而上学作为一个整体的意义。所谓批判的形而上学是一个整体,乃在于表明,批判的形而上学具有一些共同的性质和条件,而无论道德的形而上学还是自然的形而上学都因为具有这些性质并且受到这些条件的制约才成其为批判的形而上学。首先,批判的形而上学诠证那些规定性的先天原理,这就是说所有这些原理都不仅要在自然领域和自由领域颁布法则,而且在这个过程之中构成认识对象和实践的对象;因此具有批判的形而上学性质的先天原理都是客观而普遍有效的。(参见康德,1978年,第24-25页)由此可见,在理论哲学所及范围,纯粹知性的范畴和知性的先天原理都属于批判的形而上学的原则。同样,纯粹实践理性基本法则也是一个先天综合命题。(康德,2001年,第60页)

 

其次,批判的形而上学同时体现和实现了批判哲学的多重性质。形而上学原本主要关切本体论的问题,然而通过批判的限制,康德的形而上学虽然主要关切认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却并没有被抛弃,不过,现在它必须通过理性的先天形式才能得到规定。传统形而上学所追求的某种最终的、确定无疑的东西,现在是以由批判所揭示出来的理性的先天形式为其奥援的。康德说,这种形而上学是人们今后确有把握拿到手的,不需要做什么预备性的发现,“能够达到不可能再有什么改变、不可能再有什么新的发现增加进来的这样一种完满、稳定的状态”。(康德,1978年,第161页)但这种最终东西的实在性在自然领域与在自由领域是不同的,在前者它是与经验浑成一体的,而在后者它始终是一个理性的事实。当然,人们必须注意到,即便在自然领域,现象的可能性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即便批判也无法予以完全束轭的理性追求彻底的倾向那里,都透露出物自身的存在,以至于康德在《导论》里直接强调:“无论如何,我承认在我们之外有物体存在”,“提供了现象的物,它的存在性并不因此就像在真正唯心主义里那样消失了”。(同上,第51页)但是此种存在无法成为科学知识,这样,以批判为其方法特征的形而上学就以理性的先天原理为其唯一的栖所和最后的界线,而这种原理又必须是以使对象——无论是认识的对象还是实践的对象——得以可能这一点为约束的。

 

第三,批判的形而上学在康德看来构成了真正的哲学。在《逻辑学讲义》的“导言”里,康德申明,“然而形而上学却是本来的、真正的哲学!”他又补充说道:“我们的时代是批判的时代,必须从我们时代的批判的尝试来看哲学,特别是形而上学将会成为什么。”(康德,1991年,第23页)康德的这句话除了其他的意思之外至少表明,诚然哲学并不仅限于形而上学,但是真正的哲学无非就是批判的形而上学。康德这样一个思想在整个批判时期是一以贯之的。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导论》中,康德也表达过同样的观点:“自然的以及道德的形而上学,尤其是那个先行预习而对敢于自振其翼的理性的批判,单独构成了我们能够在真正意义上命名为哲学的东西。”(Kant,A350=B878)如果真正的哲学在这里理解为批判哲学的话,那么批判的形而上学就等于批判哲学了。这种诠释看起来与前述康德对四个问题的解释并不一致,在那里康德仅仅将“我知道什么”的问题归在形而上学之下,不过只要考虑到形而上学原本具有几层不同的意义,这个矛盾就会消散,因为“我知道什么”乃是本文所述的第一、二层意义的形而上学所要回答的问题。康德在那里解释了四个问题所属的哲学领域之后指出:“因此,哲学家必须能够确定:(1)人类知识的泉源;(2)一切知识之可能的和有用的使用范围;最后(3)理性的界限。”(康德,1991年,第15页)所有这三个问题都直接关涉批判的形而上学。

 

在讨论判断力批判应当成为整个批判体系的一个部分,虽然其原理不作为一个特殊的部分介于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之间时,康德说,这样一个完备的理性批判体系就是一个形而上学体系,而所谓理性就是我们依照先天原理进行判断的能力。(Kant,1968,V,S?168)上面那张表给我们提供了批判的形而上学的指针,批判哲学的目的在于规定先天的知识的可能性、原理和应用范围,而批判的形而上学就是诠证这些原理的先天性质。

 

批判哲学完成了形而上学的革命,而这个革命根本改变了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形而上学的性质和方向,但这两种形而上学的目的却依然是一致的。在这里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康德的批判的形而上学使我们认识到,在现代哲学的视野之下,任何反形而上学的努力都承带一个人们所制定的新的最终界限,因此都包含新形而上学的努力。因为在今天,人们无法越过人的认识而去有效地诠证某种一般的东西或最终的东西。但是,有一个例外,如果某种学说或理论一开始就愿意使自己成为一种我行我素而天马行空式活动的标记,那么上述结论就会在一定意义上失效。

 

 

 

参考文献

 

康德,1978年:《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商务印书馆。

 

1986年:《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1年:《逻辑学讲义》,商务印书馆。

 

2001年:《实践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

 

Kant,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1968,Kants Werke,Akademie Textausgabe,Berlin:Walter de Gruyter?

 

 

责任编辑:李登贵

 

 

原载《哲学研究》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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