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现代社会?这个问题我们现在还在问,不仅是普通人在问,理论家或是政治家也在问。什么是现代社会?现代社会是不是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形态?对我们中国人来说,最感到麻烦、别扭的、处处不自在的问题就是我们是不是可以建立一个跟西方人不一样的现代社会?是不是现代社会都应该是单一的?当然,我们也可以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来问:现代社会究竟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如果是必然的,那么有多强的必然性等等。
实际上,“现代社会”这个概念本身就带着某种不确定性。首先“现代”是一个时间概念。在西方,“现代”这个词用的很早。18世纪启蒙运动时,他们就开始用。但是,18世纪启蒙运动时的社会和今天的现代社会差别是非常巨大的。不仅是与中国相比,与西方社会本身相比,这种差别也是非常巨大的。我们看18世纪巴黎的照片和今天巴黎的照片,虽然一些主要的街道、著名的建筑物都还在,但是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观念,人们的组织方式,已经发生了相当巨大的变化。所以,现代性或者现代社会是不是仅仅是一个时间概念呢?如果是,那么现代社会在不断地延续。当然,人们已经不满足于这个“现代社会”,所以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甚至更早,“后现代社会”这一概念被提出来。但是,后现代社会还是一个时间性概念。所以仅仅用时间概念并不能说明现代社会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们需要对现代社会做一个性质上的规定来确定现代社会有哪些基本的特征。这个任务就有一定难度了。
大家都会赞同,当下生活在现代社会中。但是现代社会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一讨论起来就会有很多不同的看法,而且马上就会表达出喜欢或者不喜欢的态度。我们先把自己的态度放到一边,按照现代学术的分类方式,从不同的层面来分析:什么是现代社会,比如说,从政治层面、法律层面、社会层面、经济层面来进行分析。从这些层面进行分析和定性会比较方便一些。为了避免某些可能出现的麻烦,我们对现代社会的讨论先局限于西方的现代社会。
“西方”不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更多的是一个地理加政治的概念。我们说西方社会,不仅仅包括欧洲的国家,日本、韩国、香港、台湾也属于西方社会。西方社会基本上可以说是现代社会。
在政治层面上,现代社会是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自由”这个概念就是把个人的权利作为宪法的最核心内容。比如德国,德国基本法第一条:“人的尊严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容受到侵害的。”这是所有西方国家宪法里面关于人权的最严格的一个保护。民主也不是一个单纯的政治概念(政治并非汉语词汇,而是来源于日本人所翻译的“politics”。“politics”一词源于古希腊,柏拉图有一部著作——《理想国》,亚里士多德有一本书叫做《政治学》,这两本书的书名在古希腊语里面是同一个词。我的一位老师王太庆先生在重新翻译柏拉图著作时,就把《理想国》翻译成《治国》。这两本书也是政治哲学的名著。所谓政治,就是城邦的治理。民主事关治理的问题,我们通常容易把它政治化。)现代社会的管理是需要通过“民主”的手段来进行的。从民主的定义来说,它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切身利益来要求社会如何管理。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所谓民主社会,就是每一个有同样资格的人,从自己的切身利益出发,来要求这个城市、国家,要求这个政治共同体来如何管理。当然,这种管理肯定要求的是一种最有效的管理。
在法律层面上,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那么什么是法治社会?最简单的理解,所谓法治社会,就是有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的一套规范和秩序。这种规范上升到一个国家最基本的原则是怎么样的,具体到日常生活处理的事情应该是怎么样的,比如应当怎么开车,去买东西店家应该对你有什么样的承诺等等,都有一系列的规范秩序。当然,法治社会也有更高的规范,比如一个国家的政府应该怎么样产生,领导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这都是法治社会的内容。政府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这是一个有秩序和规范的社会,不是能乱来的社会。当然,在这件事情上不同人也有不同的理解。比如在德国,一个人横穿马路被撞死了,如果开车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那么被撞死的人不仅得不到赔偿,反过来还要赔偿开车人和其它受到损失的人。因为你不遵守交通规则,人家的车受到了损坏,耽误了时间,或者影响了公共的秩序等。这就叫法制,社会是有秩序的,这种秩序不能因为某些人的任意随性而破坏。其实,法制并不高深抽象,而是很具体的规范,越线就要受到惩罚,从理论上来讲很简单。
在社会层面上,现代社会是一个公民社会。这个听起来很抽象,其核心就是自治。比如,我们这次去德国住的鹿角市。这个地方很小,大概有三四千常驻人口。后来,我研究了一下,这个地方的历史很悠久,它最早是一个骑士城堡(骑士是欧洲封建社会最小的贵族),最发达兴盛时拥有一百个领地。这是它的历史。这个“市”在现代社会里是独立自治的,在很多方面是自己管理自己。上级政府在很多方面,比如选举、财政等等,是管不了它的,这个就是自治。公民社会就是自治,很多的领域是自治。德国是个联邦,所谓联邦,就是有很多国家组成的一个大的国家。德国每一个州都相当于一个国家,有自己的宪法和自己的议会,有自己的警察,内政由自己管理。每个德国的大学都属于州,州政府可以管,联邦政府是管不着的。自治是分层次的,不仅是政治方面的,还有各种各样的自治组织。当然,自治的发展程度是不一样的,或者说发展的历史是不一样的,每个国家自治的形式也是不一样的。美国跟德国就有很大的差别,德国跟法国也是不一样的。
在经济层面上,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自由经济。什么叫自由经济?市场经济,或者说自由的、竞争的经济,就是国家最少干涉,设定一个规则,但不直接干预的。在所有学科里,经济学现在应该算作是显学,其中涉及到很多的专业术语,这里我就不多讲了。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个趋势。以前,德国有很多国有经济。因为社会民主党是从马克思、恩格斯建立的第二国际发展而来的,他们曾经长期执掌政权,所以有很多国有经济,比如空客最早大部分都是国有资本。但现在,国有经济不断退出,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德国的铁路和德国的邮政。我们以前都说,德国的铁路很准时,德国的邮政很可靠,是因为从普鲁士铁路系统来的,原来是最国有化的两个机构,现在也私有化了。
这是我们对现代社会的一个初步描述。但是,现代社会存在一个复杂性。人们也可以从另外一个层面来了解现代社会,那就是现代社会的技术特征。这成为现代各种政治学说、各种思潮进行斗争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或者方面。马克思一开始描述现代社会就是以大工业蒸汽机、铁路等等这样一些东西作为标志的。所以,现代社会,我们可以抽离上面说的政治的、法律的、社会的、经济的层面,而留下一个技术特征。
关于现代社会的技术特征,有各种各样的描述。最早的时候是蒸汽机、大型纺织机等,后来出现了钢铁产业、铁路系统,再后来又是公路交通网、航空网、汽车产业等等。五十年代的时候,我们国家“赶英超美”,最主要的就是钢铁产业,钢铁产量达到多少了就算是现代社会,好像技术特征是可以独立出来的。这样就造成了一个政治上的、社会上的分野。即不管用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或者经济制度,只要能建立这样一个具有技术特征的、以技术为标准的体系,就是现代社会了。
不仅我们有这种观点,西方也有,而且这种观点是从西方开始的。马克思认为,现代就是以机器生产为特征的大工业。到了列宁,就认为所谓的共产主义社会很简单,就是苏维埃政权加电气化。那么,这里就造成了很重要的一个理论分歧:现代社会的技术特征是否可以与政治的、经济的和法律的制度分离开。我认为,这种观点只能说在一定的范围是有效的。因为技术在某一方面是具有独立性的,你可以效仿、模仿、移植,但是,尤其是现代的技术越来越依赖于科学,而且技术的创新性都依赖于人的存在的生活方式。科学技术,尤其是奠定日常生活框架、最基本的生活方式的那些技术不断创新、不断合理化。这种力量和动力,在我看来是与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完全不可分离的。也就是说,你可以建立起别的手段,像苏联一样,模仿、学习,甚至在某些领域还可以领先。但是,尤其在创新方面,技术的合理化方面是不可能的。不仅技术制度,还有一些人类社会的制度也是可以模仿的。但是,如果缺少我刚才前面说的那些东西,模仿过来是肯定会变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