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鬼隐》一文指出,文人的悲剧在于看得太明白而又无力去改变现实、匡扶正义,就像一个眼睛明亮的人,看得清高大城墙上的每一块砖石,却没有拆除它的气力,他只能在城墙下面踯躅叹息。他期望自己不要去看,不要试图分辨城墙的结构,他的心智却总是违拗他的本意,他总是强烈地意识到城墙的存在,而且他知道那是一切晦暗事物的根源……他就在这种清晰的混沌中为自己编织梦想,逃避的梦想,他只能去“隐”。但是,在强大牢固的城墙面前,又有几个人能真正“隐”去呢?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文人们非但没有隐去,大部分文人反而都攀附到城墙上去了,成为了城墙上特殊的砖石,与他们最深恶痛绝的人搅和在一起,并且,做出一些令人发指的事情,然后又把自己埋葬在自己做过的事情之中。
这方面突出的例证,当属韩非与李斯了。
韩非(约前280-前233),战国时期韩国人,出身于韩国贵族世家,曾与后来在秦国飞黄腾达的李斯同为荀况的学生。他有些口吃,不善讲话,但很会写文章,连李斯也自认不如他。韩非曾上书韩王实行变法,不见用,但他的建议未被采纳,只得退而著书立说,以阐明其思想,著有《孤愤》、《五蠹》、《说难》等。他的著作传到秦国,秦王读后大为钦佩,说:“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告诉秦王,这是他的同学韩非所作,于是秦王下令攻韩国,韩王只得委派韩非出使秦国。这是韩非一生事业的顶点。
韩非综合了商鞅的“法”治,申不害的“术”治,慎到的“势”治,提出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三者合一的封建君主统治术,罗织成了一整套极端专制主义的政治理论(我们现在阅读《韩非子》,仍然能够从中读出阴森森的感觉),韩非对秦国的贡献、对历史的贡献可谓大矣!
然而,这样一个忠心耿耿为秦朝效力的人,最终结局又如何呢了?我们在这里提供两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秦王得到韩非后很高兴,但还是没有重用他,秦国大臣李斯和姚贾出于对韩非才情的嫉妒,就在秦王面前说诋毁韩非,那个秦王就像历史上的所有暴君一样,只做正确的事和不正确的事,在韩非问题上,恰恰做了不正确的事:下令将韩非关进监狱。不久,满腹经纶的韩非在狱中服毒自杀,而送给他毒药的正是李斯。此外《史记•秦始皇本纪》也记载“韩非使秦,秦用李斯谋,留非,非死云阳”。按司马迁的意思,韩非是死于李斯的嫉妒陷害。
第二种说法,西汉刘向在《战国策》中说:楚、燕、代等国想联合起来对付秦国,秦王与大臣商议,姚贾自愿出使四国,姚贾的出使制止了四国的联合行动,回秦后得到重赏。韩非对此颇为不满,就到秦王面前说姚贾的坏话。一开始攻击姚贾用秦国财宝贿赂四国君王,是“以王之权,国之宜,外自交于诸侯”;接着又揭姚贾的老底,说他是“世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认为重赏这种人是不利于“厉群臣”的。秦王召姚贾质问,姚贾对答如流。说以财宝贿赂四君是为秦利益考虑,如果是“自交”,他又何必回秦国;对自己的出身他也毫不隐讳,并列举姜太公、管仲、百里奚等名人为例,说明一个人的出身低贱和名声不好并不碍于效忠“明主”。他劝秦王不要听信谗言,于是秦王以为韩非出于一己之利诋毁姚贾,遂下令诛杀了韩非。按照这种说法,韩非似乎又是咎由自取,因为妒忌别人而最终害了自己。
我认为,如果把这个韩非之死仅仅归结为文人相轻,未免失之于轻薄。一个历史事件,除了人的道德原因之外,必定还有复杂的政治文化因素,并且在事件的深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学界有一种意见就认为:韩非之死固然与李斯、姚贾有关,但关键因素则在于被政治阴谋所陷害。秦王这个人为人“少思而虎狼心”,对韩非学说的倾倒并不能消除他对韩非的不信任。他需要的是能实现他统治野心的工具,不能充当这种工具的人,不论学问多好,也没有存在的价值。囚禁韩非出自他的本意,杀其人而用其学说,正符合这个统治者的性格。还有人认为:韩非的死因与当时秦韩两国政治斗争有关,并非李斯的嫉妒陷害。战国后期,势力强盛,秦欲扩张,韩首当其冲,对此“韩王患之,与韩非谋弱秦”。韩国的“弱秦”计划,最著名的事例是抓住秦王好大喜功这一点,派水工郑国到秦国游说兴修水利,搞消耗秦国国力的形象工程“郑国渠”,这件事居然就得逞了,“郑国渠”如期上马。然而,没有多久阴谋败露,修建的“郑国渠”不仅没有“弱秦”,反而使秦更趋强盛。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韩非亲自出马使秦以“存韩”,企图把秦军引向赵国并破坏姚贾的出使,李斯作为秦臣与韩非展开了殊死斗争,斗争的结果,是秦王的死亡裁决,韩非就死了。
道德也罢,政治也罢,处在核心位置的李斯难辞其咎,是这个人间接诛杀了韩非。这件事非常不幸地说明了,知识分子间的倾轧并不比政客之间的倾轧来得善良,这也为后来两千多年血雨腥风的知识分子自相残杀的历史提供了一个范例。
果然,接着厄运就降临到了李斯的身上。
在说到李斯的厄运之前,应当先说一说李斯的“鸿运”,即其身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显赫地位之时做过的一件事情。
李斯,严格一点儿讲,应当算是一个政治家,因为他毕生都在从事政治活动,我们把他列入知识分子行列来谈论,只是因为这个人是皇权专制主义理论的始作俑者,或者说,曾经一度成为始皇帝嬴政的大脑。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李斯名正言顺地成为了秦朝丞相,位置好生了得。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始皇在咸阳宫置酒宴饮,博士七十人向前祝寿。博士仆射周青臣当面颂扬始皇,称其“神灵明圣,平定海内”,“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齐人淳于越不以为然,提出:古时殷周分封子弟功臣,故能长有天下。“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一旦有事,谁来救助?为此,他主张以古为师,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本来,分封郡县之争,早在秦皇朝初建时就出现过。眼下淳于越旧事重提,且又涉及到“师古”与“师今”的大问题,故始皇“下其议”,着令群臣讨论。
丞相李斯当即指出:“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治国措施。“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三代之事,何足效法!现在,“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而私学又“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哗众取宠,“造谤”生事。如不加以禁止,其结果必然是“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因此,李斯建议禁止私学,规定“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还建议焚烧《诗》、《书》,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根据李斯的这一建议,当时只有《秦记》和博士官所藏《诗》、《书》、百家语以及医药、卜筮、种植之书可以保存,其余的各种书籍,特别是诸侯国的史籍和儒家一些著作,均在焚烧之列。本来,焚书是秦很早就实行过的政策,商鞅变法时就曾“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势”。所以秦始皇一听到李斯的建议就表示认可,随即付诸实施,一次全国范围的焚书事件发生了。
就在焚书的次年,即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又发生了一起坑儒事件。这件事是由几个方士的畏罪逃亡引起的。原来,秦始皇十分迷信方术和方术之士,以为他们可以为自己找到神仙真人,求得长生不老之药。他甚至宣称:“吾慕真人, 自谓‘真人’,不称‘朕’。”而一些方士,如侯生、卢生之徒,也投其所好,极力诳称自己与神相通,可得奇药妙方。但时间一长,他们的许诺和种种奇谈总是毫无效验,骗局即将戳穿。而秦法规定:“不得兼方,不验,辄死。”因此,侯生、卢生密谋逃亡,在逃亡之前,还说秦始皇“刚戾自用”,“专任狱吏”,“贪于权势”,未可为之求仙药。秦始皇知道后大怒,道:“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是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审讯在咸阳的全部方士与儒生。诸生转相牵连告发,结果查出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坑杀于咸阳,同时还谪迁了一批人至北方边地。事情发生后,始皇长子扶苏进谏道:“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不仅怒而不听,还使扶苏离开咸阳,北监蒙恬于上郡。
“焚书坑儒”为历代统治者开辟了一个极为恶劣残忍的先例,从此以后,几乎所有皇帝以及与皇帝类似的 掌握知识分子生杀予夺大权的人,都用“坑儒”的办法解决文化问题,直至今天。在我们述说历史的时候,除了看到前台的秦始皇之外,的确应当看到高级知识分子李斯的罪恶身影。
然而,就李斯的命运来说,事情起了变化。
公元前210年7月,出巡的秦始皇在沙丘平台(今河北广宗)突患重病,临终前让宦官赵高修书给远在陕北榆林的长子扶苏,令其速回咸阳办理丧事,主持政务。信未发出,秦始皇就死了。丞相李斯密不发丧,日夜兼程向京城咸阳进发。
知道皇帝已死和遗诏内容的只有李斯和宦官赵高等几个人,赵高策动李斯修改遗诏,发动“沙丘之变”,立胡亥为帝,赐扶苏和大将蒙恬死。丞相李斯像所有知识分子一样,陷入到极度思想矛盾之中:“我本是上蔡的一个普通百姓,皇上提拔我做丞相,封我为通侯,子孙也都获得高官厚禄,临终前又把国家的安危存亡托付给我,我怎么好辜负他的重托呢?”但是,李斯同样像所有知识分子一样,最终遵从了现实利益选择,参与到了这场令人发指的政治阴谋之中。李斯深知此举的风险,深深感觉到道德感的重压,他仰天长叹,流着泪羞愧交加地说:“哎呀,生当乱世,既然不能去死,也就只好这样了。”赐死扶苏和大将蒙恬的伪诏到达榆林,扶苏接诏,含泪自杀,蒙恬疑虑诏书真伪,拒绝自杀,被投入监狱,但是后来仍旧与其弟蒙毅一起被杀。
李斯铤而走险,仍旧处于事件的核心位置。
然而,他的路就要走到头了。
公元前209年7月,也就是发生这一切过后整一年,陈胜吴广起义爆发。胡亥想的不是如何挽救危机,而是要李斯向他传授“常享天下而无害”的秘诀。李斯揣摩二世心理,精心炮制了一篇上书,基本要点是,为了捍卫君主的尊贵,即使牺牲千百万人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君主要厉行“督察之术”,在刑罚之下臣民“纠过不及”,终日在惶惶不安、惊恐疑惧中打发日子,自然也就不会造反了。李斯认为,最合格的臣民是在严刑峻法下战栗不已的百顺百依的奴才。李斯的这套统治术与他的同学、著名法家韩非提倡的如出一辙。
在李斯向胡亥献忠的时候,宦官赵高认为李斯是他走向专权的最后障碍,意欲除掉他。于是,赵高诬告李斯父子暗通农民起义军,游说胡亥把李斯投入监狱。在狱中,李斯遭受酷刑,最后不得不承认谋反,坠入了赵高设计的陷阱,从而断送了他的一生。
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冬,李斯父子被腰斩于咸阳街头。
临刑前,这位白发苍苍、为秦王朝服务四十年的老翁对他的儿子说:“我想跟你一起,再次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追捕野兔,还可能吗?”
父子相对失声痛哭。
这悲怆的一幕被永久定格在了历史的画面上。
面对这个画面,我们这些后人无言以对,真的,我们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埋怨知识分子不恪守良知失节败德?遗憾韩非和李斯在险恶的政治战场上愚拙蠢笨?还是谴责皇帝不仁不义凶暴残忍,指陈宦官小人指鹿为马卑鄙无耻?
历史是一团烂麻,有时候,不管你怎样努力,也没有办法抽取出一条有意味的线索。如果我们仅仅把韩非和李斯作为知识分子看待,我们能够从这条线索发现一些进行言说的感慨吗?不能,我们同样不能。
我们能够做的,也仅仅是一声叹息:唉!
(200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