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称:“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又说:“法家大抵少文采,惟李斯奏议,尚有华辞。”[①]其《谏逐客书》,便是奏议中最有代表性的一篇,而且其事关系到当时的逐客事件,往大里讲,也可以说事关秦统一大业和此后中华民族的命运,所以此文既是秦代文学及中国文学史上的名篇,更是极为重要的历史文献。但是,《谏逐客书》写作的时间和背景,历来却含糊不清,甚至一直夹杂着某些错误说法。本文不揣谫陋,在排比文献史料的基础上,参考各家说法,力图对此问题加以澄清,以就正于文史方家焉。
一 传统的观点与各种异说
《史记》对李斯《谏逐客书》背景的不同记载,是造成此问题含混不清的直接原因。对秦逐客及李斯上书谏阻之事,《史记》有两次记载而前后有别,一次是在《秦始皇本纪》[②]:
十年,相国吕不韦坐嫪毒免。桓齮为将军。齐、赵来,置酒。齐人茅焦说秦王曰:“秦方以天下为事,而大王有迁母太后之名,恐诸侯闻之,由此倍秦也。”秦王乃迎太后於雍,而入咸阳,复居甘泉宫。大索,逐客。李斯上书说,乃止逐客令。
一次是在《李斯列传》:
会韩人郑国来间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觉。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斯乃上书曰:“……。”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官至廷尉,二十余年,竟并天下。
张守节《史记正义》系此事亦在始皇十年(前237),时间上似乎并无矛盾,然而其导火索显然不同:《秦始皇本纪》叙述此事在九年嫪毐事件和十年吕不韦免相、迎回太后之后,虽未明言,而给人的暗示,其导火索显然是嫪毐、吕不韦(特别是后者)本身即非秦人,且重用诸侯门客而擅权所致;《李斯列传》则明确说导火索是韩人郑国为秦修筑郑国渠以疲秦被发觉,秦宗室大臣群起建议秦王逐客。然而《秦始皇本纪》中的缘由仅仅是从上下文较易获得的一种推测,故通常的理解,还是容易将二者结合起来,目前常见的各种文学史著作都认为郑国渠的阴谋是秦王逐客的导火索[③],而持此说的史学著作也不在少数[④]。
但我们不可不注意一个事实,即郑国渠的开始修筑是在秦始皇元年(前246),这在《史记·六国年表》中有明确记载:
始皇帝元年:击取晋阳。作郑国渠(《史记•六国年表》)
由于《李斯列传》将逐客之举与郑国渠的阴谋相联系,以致有的学者遂定郑国渠的修筑始于秦始皇十年[⑤],或者径谓郑国于元年始来修渠、至十年犹未完工之时而阴谋败露[⑥]。
然则郑国渠是始于始皇元年还是十年?还是始于元年至十年方始败露?
二 郑国渠与逐客令之间的“裂痕”
郑国渠的开凿应始于始皇元年,这并非因为《六国年表》的记载更为可靠,而是因为始于十年之说完全出于其与逐客之举相关联的推测,并无文献依据,此其一;其二,《汉书•沟洫志》记载:“自郑国渠起至元鼎六年百三十六岁,而倪宽为左内史,奏请穿凿六辅渠,以益溉郑国傍高卬之田。”元鼎六年为公元前111年,上推百三十六年,恰为公元前246年,即始皇元年;赵蕤《长短经·七雄略》注曰:“韩惠王闻秦好事,欲罢其人,无令东伐,乃使水工郑国来间秦……”按,韩惠王即韩桓惠王,公元前272——239年在位,若郑国至秦为始皇十年(前237),韩惠王已去世两年,这可以反证郑国来秦不可能在始皇十年,此其三。以上三点可证《六国年表》的记载是准确的。
然则郑国渠是否始于始皇元年至十年方始败露呢?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但联系其他史料,此说也有疑点。《史记》中提及郑国渠的还有一处,即《河渠书》,记载其原委始末最详:
韩闻秦之好兴事,欲罢之,毋令东伐,乃使水工郑国间说秦,令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觉,秦欲杀郑国,郑国曰:“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秦以为然,卒使就渠。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因命曰“郑国渠”。
这里的“中作而觉”与《李斯列传》的“已而觉”都是指郑国阴谋败露之事,“已而”在古汉语中是“随后、旋即”之义,通常不会有十年之久;且即便郑国渠的修筑确实经历了十年以上,此时也已近尾声,亦不宜用“中作”、“已而”等词。再者,郑国是靠自己游说保住了性命,并非依靠李斯的上书。还有一点是学者们没有注意到的,即此段文字中郑国所面对的,都是“秦”而非“秦王”,这极可能是因为其事发生于始皇九年未亲政之前,更可能是在始皇即位不久的二三年内。
总之,由于时间上的差距,郑国渠与逐客令之间的确存在不易弥合的“裂痕”,所以对此持怀疑态度的学者也有不少,如梁章钜在《文选旁证》卷三十二引孙志祖说:
逐客之议,因嫪毐,不因郑国。郑国事在始皇初年。《大事记》云是时不韦专国,亦客也。孰[敢]言逐客乎?《本纪》载于不韦免相后,得之矣。[⑦]
又如《剑桥中国秦汉史》说:
司马迁把逐客之令与一个“水利设计者”郑国的阴谋联系起来,这几乎肯定是错误的;郑国也从韩来秦,据说是为了诱使秦将其物质和精力耗费在建造一条灌溉河渠上。当“阴谋”被发现时,河渠已完成了一半;据《史记》李斯传记载,这个发现是下逐客令的直接原因。然而此渠本身在以后完成了。……这一异想天开的故事因以下的事实而更不可信:河渠在公元前246年开工,而逐客令是在公元前237年颁布的。逐客令事件与嫪毐于公元前238年被处死及吕不韦于公元前237罢相之事(两人都非秦人)年代上的一致有力地说明,是这些事件而不是建渠之事,促成了逐客令的颁布。[⑧]
此外还有一些不同的说法[⑨],但笔者大致同意《剑桥中国秦汉史》的观点:逐客令与郑国渠无关,主要是嫪毐叛乱、吕不韦免相引发的。钱穆也敏锐地意识到:“始皇十年,不韦免。是岁,秦议一切逐客。《史记·李斯传》谓由郑国渠事,然当与吕不韦狱有关,实秦人对东方客卿擅权之一种反动也。”[⑩]然而《剑桥中国秦汉史》和钱穆都没有详细论证,下面试证成之。
三 《李斯列传》的疏漏
综观上述所有观点和争议,一切根源可以说都聚焦于《李斯列传》,因为这是唯一将郑国渠与逐客令相关联的“原点”。然而要证明《李斯列传》的记载有误,除了前述郑国渠与逐客令的时间差距无法弥合外,也的确难以找到非常坚实的证据。不过,《李斯列传》的疏漏非止一处,似乎可以帮助说明这一疏漏的可能性。
有学者注意到,李斯上书之后,司马迁还有一段记载:“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官至廷尉,二十余年,竟并天下。”梁玉绳言:“始皇十年有逐客令,至并天下,才十七年。”王叔岷据此说:“案本《传》逐客之议,载在郑国为渠后。郑国为渠,在始皇初年,(前已有说。)至并天下,正二十余年也。据《始皇纪》,逐客在十年,(如梁说。)则与此不合。”[11]言下之意,似乎认为逐客令确应在始皇初年。王建成也注意到始皇十年与此“二十余年”的矛盾,并据《六国年表》在秦王政元年到十七年(是年秦灭韩)之间,秦仅在秦王政三年即公元前244年“击韩,取十三城”,将郑国渠阴谋败露、秦下逐客令定在秦王政三年即公元前244年;至于始皇十年的“大索,逐客”,王建成认为是由于嫪毐、吕不韦事件引起的,并且李斯可能再次上书[12]。这些都是在相信《李斯列传》的基础上做出的判断或弥缝。
然而在笔者看来,这恰是《李斯列传》的一处疏漏,因为秦始皇继承王位之时年甫十三岁,《秦始皇本纪》明言:“王年少,初即位,委国事大臣。”是当时秦始皇并未亲政,确如前引孙志祖所言,是“不韦专国”。此种情形,恐怕要至始皇九年举行冠礼之后,才会从根本上改变。冠礼是古代男子的成人礼,周代男子一般二十而冠,但秦俗似有不同,秦王的冠礼可能在二十二岁举行。梁玉绳《史记志疑》曰:“始皇年十三而立,则当于七年冠,此书于九年,是二十二矣,疑误。或曰:《秦纪》于惠文、昭襄两王皆于二十二岁冠,盖秦变礼也。”[13]梁氏以常理推测,认为秦始皇九年行冠礼可能是误记,但三位秦王都在二十二岁行冠礼,误记的可能性就不大了;而且,梁氏忽视了秦始皇在行冠礼时爆发了嫪毐叛乱,行冠礼之地在秦祖庙所在地——雍,嫪毐预谋进攻的宫殿蕲年宫正在雍,大概是秦始皇当时驻跸之所。这一叛乱事件的时间地点与王举行冠礼、即将亲政的时地若合符契,是不会有误的。再者,《穰侯列传》记载:“昭王即位,以冉为将军,卫咸阳。诛季君之乱,而逐武王后出之魏,昭王诸兄弟不善者皆灭之,威振秦国。昭王少,宣太后自治,任魏冉为政。”秦昭王即位时的情势与始皇很相似,也是有权臣执政,而太后权势也不小(始皇时太后的权力从嫪毐权倾朝野即可见一斑)。所不同者,虽然《穰侯列传》也说“昭王少”,但吕祖谦《大事记解题》云:“按《秦记》,惠文王、昭襄王皆生十九年而立,若二十而冠,则当在元年,而《本纪》皆书于三年。”[14]是昭襄王即位时已十九岁,而《穰侯列传》仍说“昭王少”者,以未行冠礼之故也。可见在行冠礼之前皆可谓之“少”,而对于国君而言,则极易被权臣架空。具体到秦始皇身上更是如此,因为在其父庄襄王时,吕不韦已位极人臣,被封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始皇继位,更是尊为相国,号称“仲父”,达到了权力的顶点。这种情况虽因后来嫪毐的出现而有所改变,但始皇始终无权的情形则是一贯的。嫪毐为太后亲幸之后,始皇八年,“嫪毐封为长信侯。予之山阳地,令毐居之。宫室车马衣服苑囿驰猎恣毐,事无大小皆决于毐。又以河西太原郡更为毐国。”(《秦始皇本纪》)可见直到此时秦始皇本人犹未掌握实权,而吕不韦的权力也有所旁落。
然则自秦始皇即位至九年加冠礼之前的这段时间,秦国的权力先是掌握在吕不韦手中,最后一年左右又操控于嫪毐之手,所以在这段时间是不可能发布逐客令的,因为吕、嫪二人本身也是客卿。这也就难怪前引《河渠书》郑国渠事件中始终面对的是“秦”而非“秦王”了。另一方面,也就令我们怀疑《李斯列传》的如下记载也可能是不实的:
至秦,会庄襄王卒,李斯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李斯因以得说,说秦王曰:“胥人者去其几也,成大功者在因瑕衅而遂忍之……”秦王乃拜斯为长史,听其计,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离其君臣之计,秦王乃使其良将随其后。秦王拜斯为客卿。
当时应该是始皇初即位,年仅十三四岁,大权掌握在吕不韦手中,李斯似无游说秦王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再者,李斯游说秦王被拜为长史,“长史”之职乃相国或丞相的属官,《汉书·百官公卿表》说:“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有两长史,秩千石。”即为吕不韦属官,时年尚少的秦始皇恐怕不能专权拜李斯为长史,下面的“听其计”、“拜斯为客卿”云云,更无从着落。
那么,前文所说李斯上《谏逐客书》之后,始皇用李斯计谋,“二十余年,竟并天下”,应该也是不实之词。这样的夸饰不实之言还有不少。钱穆认为,《李斯列传》开头部分李斯向其师荀卿面辞之语不可信:“夫斯之为人,纵不足道,然何至面辞其师,如此云云?是盖鄙斯者假为之说也。”[15]李斯辞荀卿的原文如下:
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这段话充满游士纵横气息,且不免讥讽挖苦其师之嫌,钱穆的怀疑是有道理的。
不啻此,《李斯列传》中李斯的言论、上书多有纵横习气,包括《谏逐客书》在内。这颇令人怀疑司马迁在为李斯立传时较多取材于《战国策》之类的材料,以致其中有如许疏漏不实之处。战国史料的匮乏及对《战国策》的大量采用[16],可以说是《史记》战国史部分相对疏漏的重要原因,而《战国策》的性质应为史书抑或纵横游说之辞的汇编,历来是有不同说法的,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其旨趣集中在记录游士的策辞谋略而非史实,不实的设辞及拟作是被允许的。”[17]当然,我们不能仅凭《李斯列传》中的辞气断定司马迁采用了《战国策》或类似于《战国策》的材料,对比《李斯列传》与今本《战国策》,的确没有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然而司马迁所采,极可能是与《战国策》相类似的材料,否则是不会有这么多疏漏的。
四 逐客令的实质是政治权力的争夺
《六国年表》和《秦始皇本纪》所载始皇十年逐客令之事,盖源自九年嫪毐叛乱并延续至是年的吕不韦罢相事件。秦昭襄王加冠礼的前一年也发生了公子壮等的叛乱,但被穰侯魏冉镇压下去了,时昭王尚未加冠,而穰侯权势犹盛,故秦国内大局未变。始皇九年的事变则略有不同:在前一年嫪毐被封为长信侯,势焰一度压过吕不韦,其人才智远逊吕不韦,但不仅品行恶劣,且野心颇大,家僮数千,而且“诸客求宦为嫪毐舍人千余人”,以至妄想与太后谋立其子为王,事情败露后又妄图进攻蕲年宫诛杀始皇,但终被雄才大略的秦始皇镇压[18]。嫪毐叛乱牵连甚广,其狱迁延时间也较长。九年四月始皇行冠礼,嫪毐为乱,然而其案情的处置一直到年底的九月,才“夷嫪毐三族,殺太后所生兩子,而遂遷太后於雍。諸嫪毐舍人皆没其家而遷之蜀”。而对吕不韦的处置,起初秦始皇是犹豫的,其本意是要处死他,但最终“不忍致法”,原因是“为其奉先王功大,及宾客辩士为游说者众”。即便如此,不到一个月,即十年十月[19],就免掉了吕不韦的相国之职,并令其就国河南。吕不韦因宾客游说而免于一死,又终因宾客游说之士而死:“岁余,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请文信侯。秦王恐其为变,乃赐文信侯书曰:‘君何功于秦?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君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吕不韦自度稍侵,恐诛,乃饮酖而死。”(以上皆见《史记·吕不韦列传》)
在整个事件中,“客”充当了极为重要的角色,不仅嫪毐、吕不韦本人即是“客”,二人的“舍人”也多是“客”,而且此前还发生了“诸客求宦为嫪毐舍人千余人”之事,可见有些“客”见风使舵,从吕氏门下投靠了嫪毐[20]。在嫪毐叛乱时,“客”也直接参与了战斗。而吕不韦在免相前,正是其“客”的游说使之免于一死。鉴于此,秦始皇不能不慎重考虑应如何对待这些“客”的问题。这些并非秦人的“客”自秦孝公以来就受到历代秦国国君的重用,与秦国的旧族大臣之间早已形成了潜在的矛盾,于是此时这些宗室大臣火上浇油,劝秦始皇一股脑把这些人都逐出秦国。秦始皇在盛怒之下,遂发布了逐客之令。
虽然秦始皇在读了李斯的谏书之后接着废除了逐客令,但他对这些“客”仍心有余悸。因为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他们又往来请求试图让吕不韦再次被重用,在吕不韦死后,他们还偷偷安葬了他。这无疑再次触怒了秦始皇,于是下令:“其舍人临者,晋人也逐出之;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自今以来操国事不道如嫪毒、不韦者,籍其门,视此。”(《秦始皇本纪》)这无异于专门针对吕不韦下了一道逐客令。由此不仅可以说明始皇十年的逐客令是由嫪毐、吕不韦事件所导致,而且也可见秦始皇对吕不韦及其客的疑忌之深。从本质上讲,逐客令实际上是秦始皇从嫪毐、吕不韦手中夺取权力的政治事件,《谏逐客书》不过是这一事件的一件副产品。
结论
通过以上论述,不难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秦始皇下逐客令并非导源于郑国渠的阴谋败露。郑国渠的开凿始于始皇元年,其阴谋败露应该在此后不久,不会迟至始皇十年下逐客令时。
第二,将逐客令与郑国渠相联系的源头是《李斯列传》,而《李斯列传》采录了类似《战国策》的材料,故而有许多疏漏不实之处,不可完全信据。
第三,始皇九年行冠礼,爆发了嫪毐叛乱,并牵连吕不韦,这才是逐客令的根源所在。逐客令实质上是秦始皇与嫪、吕等专权客卿的权力争夺,《谏逐客书》则是其副产品。
作者按:本文发表于《人文述林2018》,山东大学出版社2018年12月。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出土文献与先秦著述史研究”(批准号: 13CZW023)阶段性成果。
[①] 鲁迅:《汉文学史纲要》,《鲁迅全集》第九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394页。此外,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也认为“秦代文学的唯一作家是李斯”(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第116、128页)。
[②] 《六国年表》在始皇帝十年记载:“相国吕不韦免。齐、赵来,置酒。太后入咸阳。大索。”基本上是《本纪》事件的概括,但是少了李斯上书的记载。
[③] 如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73页),袁世硕主编《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第176页),褚斌杰 谭家健主编、王景琳等著《先秦文学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第500页)等皆持此说。
[④] 如马非百《秦集史》:“因嫪毐之乱,又值韩水工郑国事发觉,大索逐客。李斯为吕不韦舍人,议亦在逐中。”(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87页)林剑鸣《秦史稿》亦持相似的说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29——331页)。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6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06,第800页)则直接沿用郑国渠导致逐客令的成说。
[⑤] 如清代马骕《绎史》说:“《通鉴》载于元年,然以《秦纪》考之,似宜在是年(按,指十年)。”(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3692页)现代的权威著作《辞海》“郑国渠”条言:“古代关中平原的人工灌溉渠道。秦王政十年(公元前 237 年),采纳韩国水利家郑国建议开凿。”(《辞海(历史地理分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第210页)
[⑥] 如尚景熙《李斯评传》说:“在秦王政亲政后平定嫪毐叛乱的第二年,秦国又发现韩国水利家郑国借为秦国兴修水利进行间谍活动的事情。……据《六国年表》,郑国入秦修渠为秦王政元年(前246),至秦王政十年(前237),整整已经九年,郑国渠应是已经修成,只是有些水利设施还在配套。这时,郑国进行间谍活动被发现了。……在事实面前,秦王政觉得宗室大臣言之有理,也有根据,便颁发了逐客令。”(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38页)
[⑦] 梁章钜:《文选旁证》,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879页。
[⑧] 崔瑞德、鲁惟一编:《剑桥中国秦汉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59——60页。
[⑨] 如叶晨晖《李斯〈谏逐客书〉写作年代考辨》(《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3期)认为逐客令主要是嫪毐事件导致的,太后和吕不韦也是被牵连者,其说基本上是对孙志祖观点的说明。高明《〈谏逐客书〉杂考》(《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就认为孙志祖之说不确,秦始皇逐客令应主要针对吕不韦,既与郑国渠无关,嫪毐事件亦非主要原因。
[⑩] 钱穆:《秦汉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4页。
[11] 王叔岷:《史记斠证》,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626页。
[12] 王建成:《李斯上〈谏逐客书〉时间蠡测》,《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
[13] 梁玉绳:《史记志疑》,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71页。
[14] 吕祖谦:《吕祖谦全集》第8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84页。
[15] 钱穆:《先秦诸子系年》,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551页。
[16] 郑良树统计认为:“太史公在记述战国时代的文字里,百分之四十四以上是采自《战国策》。假如我们把前面三点也加以考虑的话,这个百分比很可能会提高到百分之六十五。”见郑良树:《战国策研究》,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2年,第183页。
[17] 何晋:《〈战国策〉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52页。
[18] 此事司马迁在《吕不韦列传》的“太史公曰”中有补述:“人之告嫪毐,毐闻之。秦王验左右,未发。上之雍郊,毐恐祸起,乃与党谋矫太后玺发卒以反蕲年宫。发吏攻毐,毐败亡走,追斩之好畤,遂灭其宗。”始皇已经考验明白嫪毐之罪行,但仍隐忍不发,若无其事地继续行冠礼,足见其何等深谋持重。
[19] 秦以十月为岁首。
[20] 嫪毐虽由吕不韦而贵盛,但二人之间似乎发生了权力争夺,所以《吕不韦列传》中说“诸客求宦为嫪毐舍人千余人”,应指原为吕氏之客专投嫪氏门下。此外,《战国策·魏策》“秦攻魏急或谓魏王”章也明确揭示了吕、嫪之间的矛盾。因此,有学者认为吕、嫪二人是两个不同的集团,而吕不韦参与了对嫪毐叛乱的镇压(王云度:《嫪毐、吕不韦集团辨析》,《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