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遇到杂文家刘洪波,他说自己在网上看到我的一篇文章,是批评胡适“博士学位”问题的,我很惊讶,我说从没写过这样的文章啊,而且我对胡适“博士学位”的有限了解都来自余英时、唐德刚的书中,没有什么新看法,根本不会去写这样的文章。他说,反正署名是“傅国涌”。回到家中上网一查,果然在几个不同的网络论坛上都看到一篇题为《欺世盗名的胡适如何窃取“博士”头衔》的文章,署的正是本人的姓名,注明是从《文史长廊》转过来的。(不知这是一家杂志,一个报纸的栏目或者是一个网站。)我仔细看了一下原文,如果剔除那些对胡适不敬的情绪性话语,文章基本上还不算太坏,可是为什么要冒用我的名义呢?
两次“背黑锅”
我对胡适深怀敬意,即便我要批评他,也不会选择“欺世盗名”、“窃取”这样危言耸听的词汇,何况关于胡适在抗战期间毅力应召,做过河卒子,出任驻美大使,以他对美国社会的了解和他对美国的影响力,对于美国援助中国抗战起过很大的作用,比如著名的“桐油借款”,这些都已载入史册,不需多说。该作者指责胡适把精力都花到领荣誉学位上去了,并引用了宋子文对胡适的批评:“你还是多管管正事罢!”以及傅斯年的劝告:“此等事亦可稍省精力,然后在大事上精力充足也。”似乎胡适不顾民族大义,忘记了“战时大使”的特殊身份。其实,领学位本身与争取美援并不矛盾,问题是在美国当时现实的民意、国策之下,胡适即使把领学位的时间全部腾出来,结果也未必能好到哪里去,做任何事毕竟都还有客观的限度。何况我们从胡适日记、王世杰日记以及胡适往来函电都不难发现,胡适在大使任上的种种努力,换一个人恐怕比他更不如。尊重历史,就是尊重事实。
该作者说到胡适对那些名誉博士学位很在意时,下了一句很激愤的断语:“这是一副无耻的小人嘴脸!”他还指出胡适留学回国十年后,才回到母校哥伦比亚大学,“勒索”哲学博士学位,最终摘掉“假冒”的博士帽,指责他是个“勒索博士”。关于其中曲折,唐德刚的《胡适杂忆》之类书中,以及大量研究胡适的专家其实早已说清楚了。对于这样一篇文章,如果不是冒用我的名义,我绝对不会予以理会,因为读者心中自有一杆秤,是非曲直,公道自在人心。老实说,我对什么“博士学位”之类压根就没兴趣,胡适是不是获得过博士,在我看来也是无足轻重的,那是唯学历、唯学位论者所要关心的。但是,该作者(也许是转载者所为)不知出于什么用意竟然署了我的名字,这是我难以容忍的,必须予以澄清。因为我不能为一篇不是我笔下的文字承担任何责任,文责自负,天经地义,自古皆然。我既不愿为此“背黑锅”,也不愿分享此文带来的任何“光荣”。
其实,我背上指控胡适的“黑锅”已经不是第一次,上一次是2005年1月,我的《1949年:中国知识分子的私人记录》面世,因为赶书市,我事先没有看过最后的清样,样书拿到手一看,我傻了眼,特别是关于胡适一篇,出版社方面加上了几段与我本意正好相反的评价,比如:
“尽管如此,他对国民党‘恨铁不成钢’的惋叹之情,和要为蒋介石补台帮忙的尽忠之情,以及他对马克思主义、对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革命事业的仇视和对抗立场已经表露无遗了。”
“在这里,胡适把只代表一小撮利益的国民党政府和堂堂国家混为一谈,他所念念不忘的为国家保留‘尊严’、‘人格’究竟意味着什么也就不言自明了。”
两次“背黑锅”性质不同,前者是有人冒用了我的名字,后者是出版方出于我们都能理解的难处与无奈,选择了画蛇添足,往胡适身上泼点浑水。然而白纸黑字印在书上,斧头也砍不掉了,我为此羞愧无地。在送给朋友的书中,我常常把这两段话划掉。我记得,我尊敬的朋友智效民先生写过一篇书评《个人命运与民族历史》,其中就指出了这两段话,最后说:“这些话如果出自外行之手,我也许见怪不怪;但是出现在傅国涌笔下,就感到非常遗憾。”我当时打电话告诉他实情,他把文章和我的话一起发表出来了,还在网上写了一篇文章为我叫屈,在“真名网”的读书论坛上曾引起一次小小的讨论。一年多来,我一想起此事就感到难过,我为伤害了胡适而隐痛在心,虽然那不是我的本意、更不是我写的,而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加上去的。可是无论如何,它终归是在我的名下,我能不负疚?我能不为此不安?
我心中的胡适与鲁迅
和同时代的人一样,我也是从少年时读鲁迅开始的,鲁迅已率先占据了我们的心灵,部分地化入了我们的血液之中。这些年来,关于鲁迅与胡适,已出过不少书、发表过不少文章,争论之激烈,恐怕超过了两位知识分子生前。对于这两位我都曾喜欢过、目前依然喜欢的人物,我个人心底里也免不了把他们俩进行对比。我想,鲁迅是神,特别是时代的大变动之后,他身上笼罩着三个“伟大”、七个“最”的光环,他的小说、散文、杂文大量地进入各类教科书,他的作品即便是在“文革”中也可以允许公开阅读,自从70年前他在上海去世的那场葬礼开始(或者更早的时候起),他就被神化了,他被誉为“民族魂”。而胡适只是个人,无论曾经有过怎样的显赫名声,有过怎样的风光耀眼,他都没有被神化,他只是一个教授、学者、知识分子、战时大使、大学校长。其实说穿了,长期以来他们两人在我们心目中的形象都是扭曲的,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他们真实的面容。
从少年时代起,被《社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故乡》到《孔乙己》《阿Q正传》所吸引,我就喜欢上了鲁迅。成年以后,虽然对鲁迅的感情依旧埋藏在我的心底,但我更喜欢胡适,因为他清晰、平和、理性,虽然他缺乏鲁迅那样的深刻、冷峻和激情,但鲁迅更多是文学的,总是以超越红尘的目光打量眼前这个世界,胡适更多是生活的,他就在生活当中、在社会的繁杂与喧嚣中,他的目光就是邻家大伯的目光,包含着一种我们熟悉的柔和。因为他太寻常、太清晰了,有人会觉得不过瘾、不满足、不喜欢。这也是正常的。就我个人而言,我之所以喜欢胡适恰恰是因为他的寻常、平凡、简单、朴素、清楚,而不是他的天纵英才,恣肆汪洋。那样的天才或许是五百年不遇的,我也不向往,不同的人完全可以有不同的选择。我对胡适的喜欢就是基于一种内心的认同,他对生活的态度,他对社会的态度,他对自身的定位,都为我们树立了一种可以躬行实践的、可以参照的生活方式。他乐观而不盲目、从来不盲从任何一种主张、意见、思潮、主义,他对生活、对社会始终有强烈的责任感,并以一个知识分子的角色面对社会,独立思考,独立发言,最大限度地坚持了道义的底线,他身体力行,恪守基本的文明准则,在他身上我们能感受到一种坚定的水滴石穿的信念。但他从不张扬,他对高调的口号有着几乎是与生俱来的警惕,无论做人还是做学问,他都脚踏实地,而不是天马行空。他只是想把金针度于人,从来不要求别人像他一样,他一辈子都不赞同青年人轻易牺牲,而是再三告诫青年人首先要把自己“九一八”以后的民族危机时刻,他对左翼青年是宽容的。千家驹在北大读书时是个“闹事头儿”,当过“非常学生会”主席,1932年夏天毕业前夕,没有找到工作,就是胡适主动帮的忙。因为胡适偶然在火车上读到千家驹的文章,大为欣赏,介绍他到陶孟和主持的北平社会调查所工作。以后还帮助他登上北大的讲坛,介绍他为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翻译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二卷。这只是其中一个例子。
胡适对鲁迅也是宽容的,鲁迅生前,他从未写文章或发表谈话,与鲁迅对垒,鲁迅身后他直言批评苏雪林对鲁迅的攻击,帮忙出版《鲁迅全集》,到晚年他还对人说:“鲁迅总是自己人。”他不夸大与鲁迅的分歧,而是在底线上认同鲁迅和他的相同点。这些都是斑斑史实。他与鲁迅的不同也许就是这里。
鲁迅与胡适之间其实不是非此即彼、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我们在他们两人的身上可以看到各有各的高度,同时也各有各的限度,只是彼此的限度不太一样。我并不因为喜欢上了胡适就否定鲁迅,这将和有些人因为喜欢鲁迅而轻易鄙弃胡适一样,都是一种难以弥补的遗憾,两者是可以兼容的,我们完全可以尽情地汲取两个人的精神养分,而不是吃了苹果,就坚决不吃西瓜,两者所提供的是不同的口味和养分。我要说,那个写出了许多打动过我心灵的作品的鲁迅,那个坚持社会批判和文化批判的鲁迅将一直活在我心中,与我的生命同行。
我当然理解,为什么那么多有才华的文学青年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鲁迅,因为文学本来就是要超越庸常的生活,这也是文学的魅力所在,胡适的文字、思想、为人看上去都太平常了,他属于常人的世界,向往一个超凡脱俗世界的年轻人,从他这里找不到自己理想的栖居之所,自然会转过身去。鲁迅的世界就大不一样了,丰富、复杂、深邃,如同不可测的浩瀚星空,鲁迅的世界首先是文学构造的,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想像力去构建出一个合乎自己内心需要的世界来。另外,长期以来,对我们这个精神资源极为匮乏的民族来说,鲁迅倾倒众生是最正常不过的事,因为我们接触不到其他的更能打动我们的精神资源,就很容易把这个惟一的资源放大。
胡适太清晰了,对平平常常的人间生活太热爱了,甚至不需要太多的想像力,他的生活本身就有充实的乐趣,他的人际交往、公共发言、读书、写作、考据本身就已满足他作为独立个体生命的需要,他没有用文学去重造一个新的世界,从而去吸引青年。胡适在文学领域只有倡导之功,他《尝试集》中的新诗,你可以说他没有展开飞扬跋扈的翅膀,你可以认为缺乏想像力,作为诗人的胡适是不成功的,尽管文学史不会忘记正是他开了新文学的风气,白话文替代文言文,成为时代的主流,他的功绩无人能比。所以,在本质的意义上,他们是生活在两个不同精神世界的人。
对于有些朋友坚决否定鲁迅的那些努力,我不赞同。同样,我也不能认可有些以研究鲁迅为安身立命之本的专业人士,因为对鲁迅无条件的崇拜、爱戴,就不顾事实地贬低、否定胡适以及其他所有鲁迅同时代的知识分子。今天,当我看到有人冒用我的名义伤害胡适,使用那些危言耸听、不干净的语言向胡适挥舞道德大棒时,我感到震惊和生气,也感到愤怒和不安,我必须写下这篇文字,不仅仅是严正的声明,也借此机会说明我对胡适的认识,以就正于万千知我、不知我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