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学术界开始重新理解中国文明中的“家”。这是因为,在晚清民初,随着中国的现代转型,家国结构、人伦关系、家庭道德全面解体、重组。而经历百年之后,中国文明传统中的“家”最基本的要素,即以父子、夫妇为基础的家庭模式与以孝为基础的家庭道德,在现代中国仍然是支配性的。当代学术研究“家”与“孝”的问题,主要有两种思路:一是从现代哲学的角度出发,讨论“家哲学”;二是从传统经典出发,理解中国人伦关系、家庭关系的古今之变。这些不同的进路,融汇成为当代学术重新寻找“家”的潮流。
关键词:家 孝 家哲学 人伦
近年中国学术研究中,出现了一个非常典型的现象,即是对“家”的回归。自新文化运动批判传统文化之后,“家”承担着无与伦比的政治重负。而近年来一系列对“家”的研究著作的出现,实质上是百余年来第一次集中对“家”与“孝”问题的重新反思。从张祥龙的《家与孝——从现象学视野看》到孙向晨的《论家:个体与亲亲》,都以西学为基本资源,把“家”转变成为一个哲学问题进行思考。而传统经学中,《丧服》与《孝经》备受重视,则是从中国自身的思想资源里,把“家”重新放到中国文明乃至中国当代社会研究中进行审视。如果说百余年前的新文化运动中,对“家”与“孝”的批判,意味着中国文明一次决绝的断裂与新生,那么百余年后的今天,对“家”与“孝”的重新理解,同样意味着中国文明的重新接续与再次发扬。而如果说,在清末民初对“家”与“孝”的批判是基于建造一个现代国家的需要,那么百余年后的今天,对“家”与“孝”的重新理解,则是在现代国家的基础上重新理解文明。
简言之,与“家”理论的兴废相关的,始终是“文明”这一概念。
一、对“家”的否定:从政治、人伦到道德
晚清以来,中国文明遭遇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而“家”的问题成为巨变洪流中的一个浮标。从晚清刑律改革中“礼教派”与“法理派”对家国伦理的激烈争论,到民国初年新文化运动中对“家”的全面批判,到后来实际上发生的家庭革命,传统的家与以家为本的人伦关系在这一巨变过程中逐渐崩溃。
对家与孝的批判,背后是中国文明的自我革命。要理解晚清到民初时期的“家”问题,必须将“家”放在家国结构中来理解。简言之,正是因为家国结构的变化,导致传统的“家”成为社会进步的阻力,而成为革命的对象。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最为深入者,是晚清刑律改革中的杨度。杨度的理论,背后是严复翻译的英国学者甄克思(Edward Jenks)著《社会通诠》中表现出来的普遍历史理论,书中认为“稽诸生民历史,社会之形式有三:曰蛮夷社会(亦称图腾社会),曰宗法社会,曰国家社会(亦称军国社会)”。杨度写于1907年的《金铁主义说》中,根据甄克思的理论,认为中国之所以不发达,不能进于“国家社会”,主要是“宗法社会”还有残留,而其残留的主要表现就是家族制度:“予所谓宗法社会一分之留余者何物也?则社会上之家族制度是也。试观甄克思所举宗法特别形制中,重男轻女之男统,一夫多妻之婚制,统于所等,不为物竞,皆今日家族制度之现状。……以国家而论,则中国之程度已尽脱离宗法社会而入于军国社会,惟尚于社会上余留此缩少之遗影耳”。
杨度在这里以清晰的笔调,揭示了中国现代转型过程中,“家”为何成为中国现代化的最大阻碍。“家族主义”与“国家主义”是对身、家、国关系的两种对立的理解模式。传统的“家族主义”,对应的社会结构是“身—家—国—天下”结构,这一序列虽然可以有不同的家国结构模式,但家与国的关系是连续的,虽然有过对忠、孝的不同理解,但孝与忠是关联的。在这一模式中,人人为家人,而不为国民,因此国家观念非常薄弱。“国家主义”则意味着社会结构是以国为本位,从国的角度来理解家,一个人首先是国民,其次才是家人。在杨度看来,当时正处在中国文明深度遭遇西方文明、必须学习西方的国家建构模式以建立一个现代主权国家的历史时刻,只有把人从传统人伦关系中独立出来,才能转化为国民,因此,只有打破家的小团体,才能建立现代国家。
杨度看到,在建立现代国家的过程中,如果以家为单位来理解身,身是家、国中的君臣、父子、夫妇等伦理角色;而以国为单位,尤其是以从帝国转变成现代国家的“国”为单位,身是独立的个体,是超越于家庭身份的国民。刑律改革中,“法理派”要学习西方法律,正是要使人从家中的人伦角色转化为国中的国民。因此,建国必须破家。杨度的这种建国必须破家的理论,成为后来新文化运动中反家思潮的来源。
在后来新文化运动批判“家”的思潮中,陈独秀的“吾人最后之觉悟”,直接把批判以家为中心的纲常伦纪视为最彻底的觉悟,即“伦理的觉悟”。他说:“盖共和立宪制,以独立、平等、自由为原则,与纲常阶级制为绝对不可相容之物,存其一必废其一。”在当时,国体早已从帝制转为共和,大家族也已经解体,新的家国架构正在形成之中,陈独秀的“最后之觉悟”,实质上是要建立一种以个体为本、小家庭为单位的全新的现代家国结构。与陈独秀相同,吴虞进一步批判家族制度,1917年2月,吴虞在《新青年》发表《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一文中说道,“顾至于今日,欧洲脱离宗法社会已久,而吾国终颠顿于宗法社会之中而不能前进。推原其故,实家族制度为之梗也。……‘孝乎惟孝,是亦为政’,家与国无分也;‘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君与父无异也。……儒家以孝弟二字为二千年来专制政治与家族制度联结之根干,而不可动摇”。
吴虞对家族制度的批判,沿袭了从甄克思到杨度的“宗法社会”与“军国社会”的框架,其理论不但没有新意,而且对忠孝关系、专制主义的理解也非常粗疏。这种论述之所以能震动一时,主要还在于符合当时的社会思潮。然就中国文化而言,把“家族主义”与“孝”联系起来,并视之为专制主义的基础进行全面的批判,是吴虞的特色。杨度用甄克思的理论框架,但批评的只是“家族主义”的国家,而且杨度认为中国社会的宗法因素已经很少,不能称为宗法社会,这是符合中国历史实际情况的观察。吴虞则把中国古代理解为“颠顿于宗法社会之中而不能前进”,以学术而言,这无法成立。但吴虞将家族制度关联于“孝”,使陈独秀所说的“伦理”有了更为直捷的落实,也使“吃人的礼教”具体到家庭生活中。正因如此,徐复观后来评论说,“在五四运动时代,如吴虞的‘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根据论’及‘吃人的礼教’这类的议论,直接从孝道及与孝道相关的文化现象来彻底否定中国的文化,这才算是接触到中国文化的核心,迫攻到中国文化的牙城”。徐复观对中国传统政治与社会有深切的理解与认识,因此他即便不同意吴虞的观点,仍然对其有非常中肯的评价。
在陈独秀、吴虞之后,胡适、鲁迅集中讨论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娜拉出走之后”等议题,乃至巴金的《家》《春》《秋》等小说,都是对家与孝的批判,而呼唤一种不同于传统的现代国民人格。新文化运动之后的学术研究与宣传,基本上都呈现为“家”的败落。吴飞在回顾这段学术史时,用了“人伦的解体”对此进行概括。
概言之,晚清民初,对家与孝的全面否定,经历了杨度对家国关系的重新理解、陈独秀对传统伦理的批判,到吴虞、鲁迅对家庭道德的否定。其中,杨度基于建立现代国家的需要而提出“个体本位”,要把人从家中的人伦角色中挣脱出来,变成国中的国民角色,使家与国成为对立关系。但杨度对“军国社会”的追求,主要还是通过政治革命建国,而非社会革命。到了陈独秀时,已经全面进入社会革命时代,因此个性解放成为最重要的时代命题,陈独秀的“吾人最后之觉悟”主要是伦理问题,集中于三纲。同时,吴虞则更进一步把“孝”作为批判对象,所进行的已经是道德革命。到了21世纪之后,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家与孝的问题马上成为一个亟待重新检讨的问题。在过去的十多年中,对家与孝的重新理解,主要有两种思路:一是借助西方哲学资源,重新理解现代的“家”;二是从经学出发,重新分析古今的人伦哲学。
二、“家”成为“哲学”
家是古今人类生活的主要场域。但是长期以来,现代学术研究中对“家”的研究,只在人类学、社会学学科范围内有比较多的探索,而罕有从哲学的角度进行理解。用哲学的方式理解家,比较典型的是张祥龙的《家与孝——从现象学视野看》与孙向晨的《论家:个体与亲亲》。“家哲学”的复兴,是重新理解中国文明的结果。
一般而言,与家联系最紧密的“孝”,属于伦理学的范畴,对家国关系的研究则在政治哲学的研究范围之中。张祥龙借助现象学的资源,第一次对家与孝作了真正的哲学分析。在《家与孝——从现象学视野看》中,张祥龙开宗明义说:“西方哲学史是一部没有家的历史,而追随西方哲学的现代中国哲学也就罕见家的踪影”。他认为,西方哲学追究过许多与人对世界的感受、思考和生存体验有关的命题,“却恰恰漏掉了与人最直接相关的那部分,也就是以‘家’这个字为代表的那些最为亲密经验的哲理”。
张祥龙从一般生活经验出发,认为在普遍的人类生活经验中,人在家之中孕育、出生、成长,建立新的家,既孕育、养护自己的子女,又赡养、报答自己的父母,最后在儿孙的照顾下走完一生。因此,“人类几乎所有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和体验,都与家庭、亲人相关”。在西方哲学中,直到晚近的海德格尔、列维纳斯才比较关注家的问题。张祥龙对“家”的分析,主要正是借助现象学方法,而其最为典型的部分,是对“孝”意识的时间分析。
张祥龙认为,孝是人类的内时间意识的集中展现,它表现在孝于时间上是朝向过去、返本报原。人的出生是“被出生”,这与其他动物相同;父对子的慈,面向的是未来、支流,子对父的孝,面向的是过去、本源。他说:“孝是朝向前辈亲代,从生存时间上讲就是朝向过去。这‘过去’有许多含义。它首先意味着我或我们在还没有反思意识的过去,受到了恩惠,而且是无法用任何对象化尺度来衡量的恩惠。……对于我辈而言,在‘朝向’我自己的死亡之先,我们已经‘先行’到了亲辈的死亡中或对于这种死亡(乃至幼辈的死亡)的忧虑牵挂之中。‘过去’在这里又以逼临着的‘将来’的方式出现。”
这段话非常精彩地分析了“孝”的时间性。一个人从“被出生”开始,父子关系就是一种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关系,“子”的身份,是先于生命存在的。而且,人类与其他大多数动物不同,人类出生之后仍然在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内不能行走、言语、觅食、自立,因此,需要父母哺育、照顾,才可能成长,在这一过程中,孝爱意识(亲亲)先于理性,自然发生。直到长大成人,父母的教育、栽培、牵挂等,仍然构成人自身存在的内在意识。张祥龙认为,孝的意识发生的时机,有两个时间段,一个是“遭遇人生挫折”,另一个是“自己养育儿女”。并且,“后者还具有特别重要的孝爱现象学的含义”。为何养育儿女,是孝意识发生的重要机缘?张祥龙解释说:“这个与他/她被养育同构的去养育经验,这个被重复又被更新的情境,在延长了的人类内时间意识中忽然唤起、兴发出了一种本能回忆,过去父母的养育与当下为人父母的去养育交织了起来,感通了起来。”
可见,如果孝只是特殊的子女对父母的内在意识,还无法直接成为“家”中最重要的道德。孝的重要性,在于这一观念关联到世代。按照张祥龙的描述,世代的共同存在,是孝意识产生的最重要的触点。同时,正因孝的问题涉及世代,才由此产生了对“家”的理解。张祥龙说,儒家对“家”的理解方式,是“直接可经验的亲子一体的方式”,因此,“‘亲亲’不只是心理的,也是身体的;不只是私人的,也是伦理的、公共的乃至超越的”。在这一点上,张祥龙最终超越了他用以分析“孝”的现象学工具,而直接接上了中国传统对“孝”的论述。也就是说,如果仅仅将孝理解为子对父的情感,将中国人对家的特别重视理解为一种文化现象,则不可能真正深入地理解家与孝的问题,而只有返归中国文明以及塑造这个文明性质的经典体系,才能真正深入文明的根基,去揭示其真正的面貌。张祥龙的理论建构,为此后家与孝的哲学分析,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与张祥龙用现象学理解“家”不同的是,孙向晨的《论家:个体与亲亲》则在“双重本体”的框架中分析家与孝。孙向晨认为,“现代文明这一重‘本体’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诉诸自身文化传统的‘本体’”。“双重本体”理论旨在揉合古今。第一重本体是“个体为重”,在孙向晨看来,人类社会的发展进入现代阶段,在价值观念中,以个体为中心发展出来的个人自由与尊严、社会正义、民主等现代观念具有普遍性,可以说,“‘个体’的确立成了现代社会的灵魂,是建构现代社会制度的基础”。但是,只有一重本体是不够的,还需要有第二重本体,即“亲亲为大”,这体现了中国文明传统中的基本价值。孙向晨用“亲亲”这一传统概念来描述以家为中心的价值体系。他认为:“‘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具有一种本体论地位,而‘孝’则是连接世代的‘家’之核心德性,体现了‘亲亲人伦’的价值观念,是中国文化传统中伦理体系的基础。”由此,孙向晨呼吁“重建家的哲学”。
张祥龙、孙向晨的“家哲学”研究,经由哲学方法,走向“家”的回归,其背后来源于中国的文明意识与文明自觉。正如张祥龙所说,西方哲学史是一部没有家的历史,借鉴西方哲学史而建立的现代中国哲学,同样极少有对家的哲学研究。但问题在于,中国传统文明中,家、孝、亲亲,却是构成中国文明的核心内容。如果缺乏对这些核心内容的分析与揭示,哲学在面对生活经验上,便是不完整的。张祥龙熟谙现象学理论,用现象学方法可以解释古今家庭生活的经验与“孝”的意识。孙向晨的“双重本体”,更倾向于用中国传统“亲亲”之道反思现代性。无论是张祥龙还是孙向晨,对“家哲学”的强调,都是建立在重新审视新文化运动中反家、批判家思潮的基础之上,从而认为,中国哲学要回归对自身传统经验的认识与理解就必然要重视家与孝。而其背后,则是对中国文明的重新审视。
不过,与传统的家国观念相比,“家哲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家”的理解不够清晰。在中国文明传统中,“家”是一个动态的单位,用现代语汇来表达,就是包括了以夫妇、父子为核心的小家庭,也包括以九族为主干的大家族,甚至包括统于宗子的宗族。当前的“家哲学”,更多站在现代的角度来理解现代小家庭中的伦理关系与道德。这种理解固然有助于深入发掘当代的“家”的意义,但这与中国传统思想中把家放在整体的家国结构中来理解,仍然有较大的差别。
三、寻找人伦中的“家”
研究“家”的另一种思路,是探寻中国传统的人伦关系。在传统的五伦中,除了君臣、朋友之外,父子、夫妇、兄弟,都在“家”的范围之内,因此,家哲学的内在精神,是人伦的精神。
经过了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及其后百年中国文明转型史,家庭革命推动了夫妇的平等,大家族制度也已经完全瓦解。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之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使三口之家的家庭形态不断增加。这种“家”的变化,导致传统的人伦关系,尤其是家庭内外的人伦关系,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但另一方面,中国现代家庭中的人伦关系仍然在经济、社会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近年来地方宗族、祠堂的重建现象,都与中国传统的家与人伦有密切的关系。因此,重新理解家与人伦在现代生活中的意义,成为理解中国人生活方式的重要问题。
在传统中国,经学曾深刻塑造了中国人的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而在人伦问题上,最重要的两部经典是《仪礼·丧服》与《孝经》。在过去十多年的经学复兴中,这两部经典都得到了系统的新研究。
《丧服》是《仪礼》中的一篇,以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服制,规定几乎所有的人伦关系。在中国历史上,《丧服》之法进入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成为传统家国体制的基本规范。晚清民国经学家曹元弼甚至认为:“天道至教,圣人至德,著在《六经》,《六经》同归,其指在礼,礼有五经,本在《丧服》。”跟曹元弼学术理路相同的张锡恭,一生著述,主要是《丧服郑氏学》与《丧礼郑氏学》。《孝经》则将“孝”提到“至德要道”的位置上,对家庭伦理有全面的规定与调节,郑玄甚至认为“孔子以六艺题目不同,指意殊别,恐道离散,后世莫知根源,故作《孝经》以总会之。明其枝流虽分,本萌于孝者也”。就此而言,《孝经》是六经的总会,经学体系的基础,即是“孝”。无论是《丧服》,还是《孝经》,都是中国传统人伦的集中表达。曹元弼用“人伦”去统括整个经学体系,因此,经学的根要在《丧服》《孝经》。在曹元弼的经学中,以《丧服》《孝经》为基础可以构建整个经学体系。
当代的《丧服》学复兴,与社会学研究密切相关。吴飞和周飞舟都从费孝通的“差序格局”中,发现费孝通的理论与传统《丧服》学的关联,并通过反思“差序格局”所存在的问题,走向以《丧服》为基础的经学研究与社会理论创构。费孝通在20世纪40年代所写的《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一书,首次以“差序格局”理解中国社会结构,虽然当时的中国社会距离辛亥革命已经有三十多年,而距离我们今天已经近百年,但“差序格局”一直是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经典概念,它将每个人的社会关系概括为一种水波纹式的“同心圆”结构。在《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中,并没有把差序格局与传统经典联系起来,而吴飞的《从丧服制度看“差序格局”——对一个经典概念的再反思》、周飞舟的《差序格局和伦理本位——从丧服制度看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原则》,将差序格局放到《仪礼·丧服》的视野之中进行理解。
在《从丧服制度看“差序格局”——对一个经典概念的再反思》一文中,吴飞认为,“差序格局”的同心圆结构,放在《丧服》体系中来理解的话,吴承仕以《礼记·三年问》“至亲以期断”作为丧服的基本原则,父子兄弟都应该服期年,祖父、孙、堂兄弟都应该服大功,曾祖父、曾孙、再从兄弟都是小功,这便形成了比较标准的同心圆。而在《丧服》中,父、夫、君因为加隆,服斩衰三年,所以并没有形成标准的同心圆结构。吴飞以差序格局与《丧服》的异同,考辨了“差序格局”这一概念的解释力与局限。
通过差序格局与丧服制度的关联,吴飞、周飞舟以对中国社会的研究,找到了一条理解古今中国文明的路径。在横向上,丧服制度中所表现出来的中国传统人伦关系,不仅仅是在经典文本之中,而且贯通到中国传统社会,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核心要素。而且,参照丧服制度中的家、国关系,尤其是家与国的连续性,可以反思西方现代社会理论中的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结构。在纵向上,差序格局与丧服制度的关联,意味着中国社会古今人伦关系的连续性,也就是说,中国文明经历了辛亥革命以及后来新文化运动中对家的批判,但是如果把人伦理解为中国文明的核心要素的话,这一核心要素始终贯穿了中国文明的古与今,虽受到了一定的理论冲击,但仍然安顿着现代生活。
由此展开的研究不止于《丧服》,而是由《丧服》而礼学,由礼学而经学,接续起中国文明的传统。在对经学的理解中,近代以来有不同的理解方式。其中,康有为通过《春秋》“三世说”,以大同、小康理解所见世、所闻世,重塑了人类历史从据乱到小康再到大同的治法进化过程。章太炎则以历史理解经学,使经学成为文明史的源头。而张之洞、曹元弼、张锡恭等是以人伦来理解经学。曹元弼认为,从伏羲作《易》开始,人类世界才有了人伦,历经伏羲之后的尧、舜、禹、汤、文、武,到了孔子作《孝经》总结伏羲到三代的人伦理论,因此经学即是人伦之学。吴飞、周飞舟等人的研究,就接上了曹元弼、张锡恭的学术理路,并且发展出一套以经学论述中国文明的理论。吴飞在《礼以义起:传统礼学的义理探询》一书中说:“由丧服学出发,我注意从几个方面拓展自己的思考:第一,我试图从更全面的视角看经学体系中的礼学问题,因而除了三《礼》本身,必须旁及他经;第二,我试图从蔚为大观的清代学术做一个更总体的思想性理解;第三,不断回到最初研究礼学时所关注的社会理论问题。”在这本书与一系列关于“性命论”的论文中,吴飞从人伦入手,扩展到了以人伦为中心解释中国文明的基本特征。
从人伦的角度理解中国传统文明,对新文化运动的反家思潮可以有更具深度的反思。举例来说,鲁迅的著名小说《祝福》,一向被认为是反对封建礼教的代表作之一。祥林嫂丧夫、改嫁、生子、夫死、子死、在鲁四老爷家做短工,连帮忙祭祀的资格都失去,最后死在年关。赵晓力的《祥林嫂的问题》一文对祥林嫂之死作出了另辟蹊径的解读。文中说:“《祝福》描绘了一个所有的旧的伦理系统,不管是儒家、道家还是佛家,统统失效的世界。”赵晓力详细分析了祥林嫂从有身份(即人伦关系)到丧失身份的过程:祥林嫂不是正常嫁给卫祥林,可能是童养媳,因此没有娘家,这样,祥林嫂失去了“女儿”的身份;卫祥林去世之后,她被卫家强制嫁给深山里的贺老六,并且生了阿毛,这时候,祥林嫂为人妻、为人母,她作为女性的身份基本上是完整的;但是,丈夫去世、阿毛被狼叼走,祥林嫂又成了一个光身,被贺老六的兄弟收屋、驱赶。赵晓力注意到,“对于丧夫而又丧子的祥林嫂,贺老六的兄弟们应该做的,不是来收屋,而是为死去的贺老六立嗣”。作为嫁到贺家的人,祥林嫂在贺家为人妇、为人母,自然有妇与母的身份。赵晓力说,按照传统伦理和律法,如果有过继的小孩,才能使死者得到祭祀,使生者有所赡养。但是,贺家没有遵守这样的法律和伦理。而在贺家之外,鲁镇上的人,表面上讲理学的鲁四老爷,也没有为祥林嫂的遭遇鸣不平,作为新党的“我”,虽然同情祥林嫂的遭遇,但也没有给祥林嫂提供任何有益的帮助。结果,祥林嫂不再有女儿、妻子、母亲任何一种伦理身份,导致祥林嫂之死。长期以来,《祝福》的主旨,一直是反对“封建礼教”,而赵晓力通过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考察,却认为祥林嫂的悲剧所反映出来的,可能恰恰是所有伦理秩序完全崩塌的结果。
从“家哲学”的角度来讲,以《丧服》《孝经》为中心、拓展到整个经学体系的人伦研究,使对“家”的讨论被放到了更为广阔的文明背景中。也就是说,在理解中国人的古今生活、理解中国文明的过程中,“家”之所以重要,不仅因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仍然是家庭,家庭中的父子、夫妇仍然构成基本的社会关系,也不仅因为子对父之“孝”仍然是主要道德,“孝”的情感、道德仍然有效,更重要的是,文明的角度为家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视野。从社会结构的角度看,“家”是古今中国文明中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由此可以讨论历史上家国结构的变化、文明转型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当代中国家庭的法律与政治内涵等问题。从人伦关系的角度看,“家”所涉及的父子、夫妇、兄弟,直接构成了古今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由此可以讨论中国传统中的君臣与父子、丧葬礼的古今之变等问题。从道德的角度来看,“家”中的爱、敬、孝、慈,仍然是当代中国的基本道德,而在古今的道德变化中,可以讨论公德与私德、道德与情感等问题。总体言之,从经学传统中的人伦出发,构建现代的“家哲学”,根本要旨在于真正深入地见到中国文明的底色,而理解中国文明的核心精神。
结语
在漫长的20世纪中,中国“家”的形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世纪初,随着帝制的崩溃,大家族也一并瓦解,随着个性解放思潮的兴起,小家庭也岌岌可危,家庭革命导致了人伦关系的重新改组,对父权、夫权的猛烈批判,使家庭的构成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改变。到了20世纪后半叶,家庭与家庭中的夫妻、父子关系同样处在激烈变动之中。改革开放以后,家庭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其生产功能得以加强,也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在这一百年中,几乎每一场社会变革都伴随着“家”的变革。
然而,回顾这段历史可以发现,无论是社会结构、人伦关系还是道德关系,家与家中的人伦,在形式上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是,在精神内核上,以家为社会组织结构的基本单位,以夫妇、父子为人伦关系的根本,却始终没有发生本质性的变革。简言之,经过一百多年的文明变局,直到当代中国,家仍然是中国人生活的中心,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形成,仍然与家紧密相连。正因如此,近年兴起的对“家”与“孝”的新研究,实质上是从学术上接续中国文明传统的核心精神,回应中国人现代生活的一种尝试。
陈壁生,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来源:《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