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克:司法变数下的台湾政局

——台湾2008选举观察之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398 次 更新时间:2007-06-24 10:37

进入专题: 台湾  

吕克  

原本人们都认为基本上已尘埃落定的台湾高雄市长选战风云再起。高雄地方法院就去年底的高雄市长选举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裁定民进党陈菊高雄市长“当选无效”。一向诡谲变幻的台岛政坛上演了让人眼前一亮的形势大逆转。

对此,民进党方面表示震惊、错愕,国民党方面则士气大振。有台湾网民戏称:“这是陈菊上任高雄市长173天来极力推行“去蒋化”、“去中国化”的后果。

还没到欢庆的时侯

虽然有评论乐观地预测,如果这次国民党成功翻盘,攻下高雄这个民进党的票仓,将在2008年台湾领导人选战中声势占先;若经营得当,甚至台湾全岛变蓝。

但现在还不是欢庆的时侯。

首先,黄俊英目前还只是一审胜诉。陈菊已表示将组成一支“坚强的律师团上诉到底”,二审将在6个月内展开。如果黄俊英再胜诉,那么市长补选将在3个月内举行,而陈菊可能丧失参加补选的资格。也就是说,按程序,数月后黄俊英才可重新参与竞争。

高雄乃台湾重镇,又是传统的民进党“势力范围”,牵一发而动全身,谁都不会轻易弃之。在2008年“大选”前补选高雄市长,更加敏感。黄俊英乃走和平、理性路线的儒雅君子,补选之战将更惨烈、艰辛。

根据台湾法律,这二审是独立终审,不受一审判决的影响。据说在一审合议中,支持黄俊英的法官是以2票对1票险胜。支持陈菊的法官古振晖坚持把自己的“不同意见书”附列在判决书后,算是司法史上的奇观了。这显示黄俊英的一审胜利并不轻松,陈水扁赤裸裸的干预、万众瞩目的聚焦、铺天盖地的重压之下,二审法官能否不受干扰?

因此,二审判决将定胜负,万一二审法官改回陈菊当选有效,黄俊英连上诉的机会都没有。“时”和“势”缺一不可,国民党现在应慎重冷静,充分准备应对二审方是佳策。

司法人的舞台

有评论讲台湾的政坛就是司法人的舞台,此言不谬也。

随着敏感的2008大选时间步步临近,可以预见的是国民党的“党产案”和民进党高层的“特别费案”“高捷案”等等将一一引爆,成为可以影响2008选举博弈胜负的最关键因素。

对国民党、民进党双方来讲,后面未知的来自司法的推力和压力都将使得前面路遥山峻,曲折反复。

当前高雄的跌宕起伏还只是2008年大战的前哨战。选举也是比赛,比赛自然要有裁判。从“中选会组织法”草案蓝绿多次大打出手就可看出双方都在争夺对裁判的解释权。如果裁判不公,黑哨选举的结果就很危险。一个法制社会,只有存在公平理性的“裁判”,选举的结果才能真实反映民意取向,否则只能越选越乱。而在已显乱象的台湾政坛,比赛裁判权就只有是依靠还相对中立的司法公权力了。

起码有一点可以肯定,现在台湾司法机构用这个案例明确指出,在大选前最后一刻的出招方式是禁止了。或许,在2008年看不到“两颗子弹”那种形式的闹剧了,这对于国民党比较有利。

另一种意外

把台湾放在一盘棋的大局思考,如果黄俊英二审胜利,他的民进党补选对手可能会是谁?谢长廷的“大选”副手又会是谁?

不排除这样的可能:陈菊在二审中败诉,丧失补选资格,但民进党就势展开宣传机器大肆渲染陈菊悲情,她的人气可能不降反升。当年陈水扁就是在台北市长败于马英九后成大打老母病妻的悲情牌,在2000年的大选中乱中取胜的。

终身未婚的陈菊也是美丽岛事件入狱的受难者,形象“草根”,平易近人,曾被民众称为“台湾的良心”,若她与谢长廷搭档参选2008,资历上与谢长廷一配,这在某种程度上形同复制了陈水扁和吕秀莲搭档的模型。

有人说,政治有时不是数字问题,是化学问题,发酵感动民众有时就能决定局势。由于历史的特殊原因,部分台湾民众往往很容易被悲情感动,形成冲动。

此时,谢长廷原本已呼之欲出的副手叶菊兰可能高调宣布参加高雄市长补选,在高雄耕耘多年曾任代理市长的叶菊兰可成黄俊英的强敌。陈菊那些把高雄“打造成世界一流的海港都市”的口号就留给她了。

一审判决后,黄俊英的新闻发布会上的横幅是“迟来的正义”,而陈菊的新闻分布会上的横幅是“台湾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南辕北辙的两者可以说是已经泛政治化的台湾社会蓝绿对立加深、族群进一步撕裂的真实写照。

如果说“性格决定命运,细节决定成败”,那么在2008前波涛暗涌的台湾政局中司法的力量将决定什么?我们拭目以待。

原文发于美国《侨报》6月21日评论版,作者授权天益发布。

    进入专题: 台湾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台湾研究专题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4918.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