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秋》重人事
关于天、人和天人关系的认识,是中国古代人们历史观念中最重要的问题。由于人在历史中的作用是客观存在的,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观察到的,因此,即使在“天命”观念占据主导地位的年代,也还是经过传说或记载得到一定程度的反映。随着历史的进步、文明的发展,经过漫长的轻天命、重人事的认识阶段,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们逐步走向了自觉地阐说人在历史中的重要位置。这一自觉的认识过程,在先秦、秦汉时期的历史著作中,《春秋》开其端倪,《史记》集其大成。
自春秋时期开始,重人轻天的观念不断发展,《春秋》《左传》《国语》《战国策》等书,越来越突出地讲到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当然,这些记载或论述,还只是零星的和初步的。一部史书,不仅在观念上,而且在内容上和形式上,真正确立了人在历史发展中所占有的主要地位,则自《史记》开始。因此,司马迁所提出的“究天人之际”的问题的本质,归根到底是要全面地说明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孔子《春秋》对司马迁的重大影响。司马迁认为:“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又说:“《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1]司马迁说《春秋》“王道备,人事浃”[2],所谓“王道”,就是周礼或周礼所规定的社会秩序。“礼”是“秩序”,孔子讲得很清楚。他说:“上好礼,则民易使也。”[3]他又说:“不知礼,无以立也。”[4]“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5]
礼所规定的秩序,既是政治秩序、等级秩序,也是伦理秩序、道德秩序。总之,礼是关于人与人之间的规范。这同孔子重人事的思想是一致的。
《春秋》重人事,是它在历史思想上进步的方面,也是它在史学发展上的一个重大贡献。《春秋》重人事,主要是认真记载了政治上的得失成败。它没有像《雅》《颂》那样的神灵气氛,也没有像周、齐、宋、燕等国史那样记神灵故事、预言、梦幻。它记水、旱、虫、雨雹、雷电、霜雪、地震等,都是作为与人事有关的自然现象来看待的。这跟孔子“不语怪,力,乱,神”[6]的思想是一致的。春秋时期的政治、军事活动,如朝聘、会盟、征伐、城筑等,本来都是结合着祭祀活动进行的,但《春秋》却能把人事从神秘的气氛中分离出来。《春秋》在历史表述上,是先秦时期的史籍中最早摆脱天、神羁绊的史书。
二、《史记》确立了人在历史进程中的中心位置
司马迁继承并极大地发展了《春秋》重人事的思想。《史记》以前的史书,或以记言为中心,或以记事为中心,而《史记》则是以记人为中心的综合体史书。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在阐述这个问题时是从三个层面上来说明的:第一个层面,是记“王迹所兴”而“著十二本纪”;第二个层面,是记“辅拂股肱之臣”而“作三十世家”;第三个层面,是记“扶义俶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的各阶层人物而“作七十列传”。这样,司马迁就不仅在观念上,而且也在具体的撰述上,确立了人在历史演进过程中的中心位置。这是中国史学上人本主义传统真正确立的标志。此外,司马迁为了厘清时代划分和事件纷繁而“作十表”,为了写出历代典章制度的“承敝通变”而“作八书”,而“表”与“书”所记内容,也都反映了人的活动,从而揭示了以人物为中心的社会风貌和历史进程轨迹。
这里,不妨举“表”“书”为例,以明其意。例如,《史记·三代世表》序写道:
五帝、三代之记,尚矣。自殷以前诸侯不可得而谱,周以来乃颇可著。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纪元年,正时日月,盖其详哉。至于序《尚书》则略无年月;或颇有,然多阙,不可录。故疑则传疑,盖其慎也。
余读谍记,黄帝以来皆有年数。稽其历谱谍终始五德之传,古文咸不同,乖异。夫子之弗论次其年月,岂虚哉!于是以《五帝系谍》《尚书》集世纪黄帝以来讫共和为《世表》。
殷以前的“诸侯”已不甚了然,故“不可得而谱”,周以来的诸侯“颇可著”,史家只能“疑则传疑,盖其慎也”。因此,司马迁只能以《五帝系谱》《尚书》做参考,“集世纪黄帝以来讫共和为世表”。表中所列,自黄帝以下,有颛顼属、俈属、尧属、舜属、夏属、殷属、周属等,而其先人皆出于黄帝。
又如《十二诸侯年表》序中,司马迁高度概括了西周末年与春秋之际的历史变化,指出孔子作《春秋》的时代背景以及《春秋》所产生的广泛影响。司马迁综合“历人”“数家”“谱谍”,“于是谱十二诸侯,自共和迄孔子”。表中所列,自周王室以下,依次为鲁、齐、晋、秦、楚、宋、卫、陈、蔡、曹、郑、燕、吴等,分记诸侯之年,间有简要记事。其中,吴国当不在十二诸侯之列,但其在周简王元年(前585年),即吴王寿梦元年以后,便与十二诸侯有所盟战,故列于十二诸侯之下。
自《十二诸侯年表》以下诸侯,所列人与事,都很具体,其所反映的历史进程,亦大致可观。
“表”如此,“书”亦复如此。《史记·礼书》实为一篇论“礼”的宏文,它着重论述了“礼”的本质和原则。司马迁写道:
洋洋美德乎!宰制万物,役使群众,岂人力也哉?余至大行礼官,观三代损益,乃知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其所由来尚矣。
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故德厚者位尊,禄重者宠荣,所以总一海内而整齐万民也。人体安驾乘,为之金舆错衡以繁其饰;目好五色,为之黼黻文章以表其能;耳乐钟磬,为之调谐八音以荡其心;口甘五味,为之庶羞酸咸以致其美;情好珍善,为之琢磨圭璧以通其意。故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所以防其淫侈,救其雕敝。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下及黎庶车舆衣服宫室饮食嫁娶丧祭之分,事有宜适,物有节文。[7]
司马迁认为,“宰制万物,役使群众”,必须“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在他看来,“礼”和“仪”是不可少的,但“礼”和“仪”的制定,又应当以“人情”和“人性”为根据。这就是说,人和礼的关系是礼因人而定,人循礼而存。那么礼的作用、礼的本质是什么呢?司马迁说得非常清楚,即“总一海内而整齐万民”,是规范“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使“事有宜适,物有节文”,以确保上下尊卑等级社会的“有序”运行。
如果说《礼书》是规范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的话,那么《史记·河渠书》则是阐发人与自然的关系。司马迁在《河渠书》开篇阐述了大禹治水所带来的“诸夏艾安,功施于三代”的社会效果。司马迁还论到李冰、郑国等人所兴修的水利工程,论到汉武帝时“河决于瓠子”,造成重大灾害,持续二十余年。后汉武帝决心堵塞瓠子之决,并亲临决河之地,“令群臣从官自将军已下皆负薪窴决河”,终于堵塞了瓠子决口,并于其上筑宣房宫,“而梁、楚之地复宁,无水灾”。在记述治水过程中,司马迁还记下了汉武帝的《瓠子歌》,生动地反映了当时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司马迁对此既有亲身感受,更有深刻认识,他在《河渠书》后论中写道:
太史公曰:余南登庐山,观禹疏九江,遂至于会稽太湟,上姑苏,望五湖;东窥洛汭、大邳,迎河,行淮、泗、济、漯洛渠;西瞻蜀之岷山及离碓;北自龙门至于朔方。曰:甚哉,水之为利害也!余从负薪塞宣房,悲《瓠子》之诗而作《河渠书》。[8]
司马迁的亲身考察固然值得后人学习,但他所发出的“甚哉,水之为利害也”的感叹和呼吁,更值得后人牢记和三思。
司马迁的《史记》“上记轩辕,下至于兹”,写的是一部通史。从“十二本纪”来看,这一历史进程完全是以人事为发展线索显示出来的。如《五帝本纪》,是通过区别纷繁的文献和实地考察所得,弄清黄帝的事迹,“择其言尤雅者”入史。而夏、殷、周、秦四本纪,都是首叙各朝始祖之姓,次叙各朝大事。《秦始皇本纪》讲了秦始皇的功业和贾谊对秦始皇政治的批评。《项羽本纪》叙述项羽“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的史实,并揭示了项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9]的悲剧。《高祖本纪》意在表述夏、殷、周、秦、汉政治的历史递变。《吕太后本纪》《孝文本纪》《孝景本纪》着意于写出当时的政治统治局面,如惠帝、吕后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孝文帝“德至盛也”,孝景帝时“诸侯太盛”,等等。“十二本纪”的后论表明,司马迁是完全抛开了“天命”在写一部贯通古今的人事的历史。这在历史观念上和历史撰述上,都是伟大的创举。
值得注意的是,“十二本纪”后论在着意强调的侧重点上,又并非完全雷同,而是富于变化,显示了司马迁对历史进程中有关人事的深入思考和卓越见识。例如,《五帝本纪》后论写道:
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顾弟弗深考,其所表见皆不虚。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于他说。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10]
这一段话至少表明了两个问题:第一,司马迁对中国历史的开篇十分重视,故上限起自“五帝”。第二,关于“五帝”的传说或撰述,多有“不雅训”者,为慎重起见,司马迁一是从“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有所依据,二是由“南浮江淮”访问长老得到启发,三是以《春秋》《国语》所记得到印证,乃郑重写出《五帝本纪》。司马迁特别强调说,对此,“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者,是难以认识清楚的。由此可见,在司马迁时代,为了写出中国历史的开篇,他是慎而又慎才落笔的。有了这样一个好的开篇,往下的历史就有了源头。司马迁的这一创见和《五帝本纪》的表述,对于后人认识中华民族先民的历史,有不可估量的思想影响和历史意义。
例如,《夏本纪》后论写道:
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孔子正夏时,学者多传《夏小正》云。自虞、夏时,贡赋备矣。或言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会稽者,会计也。[11]
这里讲到了“用国为姓”的由来,讲到了“夏小正”问题,尤其是讲到了有人说“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而“会稽”即“会计”。这都是交代了比较重要的史事。
例如,《周本纪》后论写道:
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综其实不然。武王营之,成王使召公卜居,居九鼎焉,而周复都丰、镐。至犬戎败幽王,周乃东徙于洛邑。所谓“周公葬毕”,毕在镐东南杜中。秦灭周。汉兴九十有余载,天子将封泰山,东巡狩至河南,求周苗裔,封其后嘉三十里地,号曰周子南君,比列侯,以奉其先祭祀。[12]
西周都于何地,这无疑是西周历史上的重大问题,故司马迁着重纠正了“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的说法,指出“周复都丰、镐”的史实,以及汉武帝时封“周苗裔”为“周子南君”“以奉其先祭祀”之事。凡此,都给人以历史之连续性的深刻印象。
《秦始皇本纪》后论和《项羽本纪》后论是比较具体地评论历史人物的言论,在“十二本纪”后论中具有鲜明的特点。而这两首后论本身在表述上又各不相同。《秦始皇本纪》后论主要是引用贾谊的《过秦论》论秦之兴亡,其中对秦始皇的评论是核心内容,司马迁对贾谊之论极为赞同,说“善哉乎贾生推言之也”[13]。
《项羽本纪》后论对于项羽的评论,可以说半是赞叹,半是批评,表明了司马迁对这样一个悲剧英雄人物的确切的历史定位。司马迁写道:
吾闻之周生曰“舜目盖重瞳子”,又闻项羽亦重瞳子。羽岂其苗裔邪?何兴之暴也!夫秦失其政,陈涉首难,豪杰蜂起,相与并争,不可胜数。然羽非有尺寸,乘势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及羽背关怀楚,放逐义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难矣。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14]
司马迁把项羽同舜的苗裔联系起来,似无充分根据,这或许反映了司马迁对这个英雄的钦佩之情。在这个评论中,最重要的论点是:第一,项羽是“近古以来未尝有”的历史人物,项羽的事迹证明了这一点。第二,项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这是对项羽“自矜功伐”、从不“自责”的批评和痛惜。从司马迁的评论中,我们不难看出项羽是一个将恢宏和狭隘、强大和脆弱集于一身的人物。正因为如此,这个历史人物给后人留下了太多的教训和太深刻的启示。
司马迁评论汉高祖刘邦,称赞他能够做到“承敝易变,使人不倦”[15];称赞汉文帝治国,做到“德至盛也”[16]。以他们二人同秦始皇、项羽做一对比,可以极鲜明地看到,人在历史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
司马迁在《史记》的《陈涉世家》《刘敬叔孙通列传》《曹相国世家》《绛侯周勃世家》《萧相国世家》等篇中,充分肯定了人在历史转折关头或重大事变中的作用;在《苏秦列传》《陈丞相世家》《孝景本纪》《项羽本纪》《高祖本纪》等篇中,强调了人的智谋在历史进程中具有的重要作用;在《楚元王世家》《匈奴列传》《淮阴侯列传》《魏公子列传》《范雎蔡泽列传》等篇中,阐说了用人的当否与国家的存亡安危的重大关系;在《游侠列传》《货殖列传》《滑稽列传》等篇中,写出了一般民众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等等,都是从不同的侧面强调了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中心位置。
概而言之,人在历史活动中占有中心的位置,人在历史运动中的作用表现在许多不同的方面,就某些人来说,人的作用的发挥是同机遇、形势相关联的。形势造就了杰出人物,而杰出人物的行为又影响着社会的进步和历史的发展。这是先秦、秦汉时期的史学在关于“人”的作用之认识上的重要理论成果。
与此同时,关于人的等第划分的观念也在发展。一般说来,西周和春秋时期,天子、诸侯、大夫、士是几个明显的等级,这些等级的最底层是众多的“民”或“庶人”。战国时期,秦国实行变法,奖励耕战,开始突破世袭制的樊篱,以军功授爵,等级的界限依然存在。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史籍中,还常有“君子”与“小人”之分,“国人”与“野人”之别,其中包含着伦理上、文化修养上、职业上和地域上的差别,虽不能完全排除等级的高下,但却并非严格的等级观念的表述。但是,“大夫”和“庶人”的界限却是异常分明的,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17],是不可改变的等级差异的界限。至于孟子说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18],本是思想家的一种理论,并不能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
司马迁论人,与《春秋》紧密相连,认为“《春秋》辩是非,故长于治人”,故为人君父者、为人臣子者都必须懂得《春秋》,不可不通于《春秋》之义,其核心思想是“辩是非”[19]。班固著《汉书》,增立《古今人表》,是一大创造。《古今人表》把自秦以前所见于经、传的人物列于表中,并按上上(圣人)、上中(仁人)、上下(智人)、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愚人)九等排列,读来一览无余。班固把人分为九个等第的原则和标准的原则是“显善昭恶,劝戒后人”[20],核心是道德准绳。但是他的序文往往又超出了道德准绳。第一,他强调“生而知之者,上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且不说何来“生而知之”的人,就是“困而不学”又怎能用以概括“民”的本性呢?第二,他强调“中”与“上”可以沟通,“唯上智与下愚不移”,永远不可改变。他虽然是引用孔子的说法,但显然是赋予了浓厚的等级色彩。第三,班固对“上智”“下愚”的具体说明也过于绝对化,所谓“可与为善,不可与为恶,是谓上智”,所谓“可与为恶,不可与为善,是谓下愚”。换言之,“上智”者不会有任何恶行,“下愚”者不会有任何善举,这在历史上和现实中都是难得见到的。在这些问题上,班固的历史观念中显然是缺少了朴素辩证的思想,从而把“上智”“下愚”推向极端。
《古今人表》的历史认识价值在于:它把秦以前的历史人物(包括传说中的人物)按照作者的价值判断,一一分列于九等之中,每人的时代、等第一目了然。其所判断不论是否妥帖,都能明确地反映作者的评价标准。
《古今人表》是关于历史人物的价值判断和表现形式相结合的对于“人”的认识。后世史家或贬或褒,多从史书体例论其得失,似有未妥。《古今人表》最值得关注的地方,是其不以人的政治、经济地位论其高下,故有的贵为天子者而被列于“愚人”,有的贫为陋巷一书生而被列于“仁人”。这种不以富贵、贫贱取人,而以贤愚、善恶作为判断历史人物标准的观念,包含着积极的意义,并对后世史家产生了影响。
[1] 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297页。
[2] 司马迁:《史记》卷十四《十二诸侯年表》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509页。
[3] 《论语·宪问》,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58页。
[4] 《论语·尧曰》,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11页。
[5] 《论语·雍也》,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63~64页。
[6] 《论语·述而》,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2页。
[7] 司马迁:《史记》卷二十三《礼书》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157~1158页。
[8] 司马迁:《史记》卷二十九《河渠书》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415页。
[9] 司马迁:《史记》卷七《项羽本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39页。
[10] 司马迁:《史记》卷一《五帝本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46页。
[11] 司马迁:《史记》卷二《夏本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89页。
[12] 司马迁:《史记》卷四《周本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70页。
[13]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76页。
[14] 司马迁:《史记》卷七《项羽本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38~339页。
[15] 司马迁:《史记》卷八《高祖本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94页。
[16] 司马迁:《史记》卷十《孝文本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437页。
[17] 《礼记》卷三《曲礼上》,《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249页。
[18] 《孟子》卷十四《尽心下》,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328页。
[19] 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297页。
[20] 班固:《汉书》卷二十《古今人表》序,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8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