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是崇尚道德的民族,上古时期就形成德治思想与尚德文化。中国最古老的文献《尚书·尧典》即开宗明义指出:克明俊德,以亲九族。春秋时期伟大思想家孔子明确指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孔子不仅强调以道德原则治理国家,就像北极星一样,所有的星辰都围绕着它运行;而且强调为政者的道德引领作用,认为“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北宋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一书里,详细记述了历朝历代统治者的兴衰成败,也评价了历代君臣的道德状况。有些政治家则根据自身从政经验,提出有关为政的道德价值观,如北宋政治家范仲淹在推行新政受挫被贬之后,在《岳阳楼记》中深有感触地写道,为政者应当“宠辱不惊”,心系天下百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民族英雄岳飞则认为,“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
“为政以德”是中华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为政者提出诸多道德要求或原则,概括起来,大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忠诚,在中国古代体现为忠君道德。孔子指出,“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孟子则主张君臣对应关系,反对臣对君的绝对义务,“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但是,统治者则要求臣子绝对忠诚;明君唐太宗强调,“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君主时代已然终结,现在讲忠诚,应当体现在忠诚于国家与人民。
爱民。孔子主张仁政,指出为政之道必须“因民所利而利之”,“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爱民,关键要尊重民众。《尚书·五子之歌》指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孟子则认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唐太宗深刻地认识到,“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古代地方长官多以“民之父母”自居,官尊民卑。事实上,人民才是官员的衣食父母。只有思想上重民,才会在感情上爱民。清代郑板桥在一封书信中写道:“我想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使天下无农夫,举世皆饿死矣。”正因为他爱民忧民,方能写出“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诗句。
公正。在家天下时代,《吕氏春秋》就提出“天下为公”的思想:“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昔先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有成功治国理政经验的唐太宗认为,“为政莫若至公。”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原则是政治学上的最高原则,“政治上的善即是公正”。《吕氏春秋》说,要做到公正,必须“去私”,“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四时无私行也,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春秋晋国大夫祁黄羊举贤不避亲仇,就是公正无私的体现。唯有去私为公,才能正确对待权力,而不以权谋私,才能正确对待他人,做到任人唯贤,才能正确对待功名,而不沽名钓誉。
清廉。清廉自守,既是从政原则,也是道德标准。《尚书·皋陶谟》记载了皋陶提出的公职人员应遵守的“九德”,其中就有“简而廉”一条。《周礼·天官冢宰》在叙述“小宰”这一官职时指出,“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汉代经学家郑玄把这段话的要义归结为,“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也就是说,考察官员的各项标准,都以清正廉洁为本。清廉,历来是对各级官吏的道德要求。具体来说,就是要求各级官吏在从政过程中清廉自守,不贪污、不腐败,以减轻民众的负担与公共财富的损耗,从而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古代中国,秦汉以降,多次改朝换代,而政制几乎不变。相同政制之下,何以出现治乱兴衰不同的局面。个中原因颇为复杂,有一点可以肯定,出现太平盛世或治世,与政治清明、道德风尚密不可分;而乱世或衰微的出现,往往与政治腐败、道德沦丧紧密相伴。同样,一个地方,若有德才兼备的官吏治理,这个地方也就政通人和、繁荣昌盛。
客观地说,中国古代崇尚道德,其实是在追求贤人政治。然而,贤人政治并非常态,往往不能久存。有道是,知易行难,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古代官吏,大多学而优则仕,恐怕无人不知“为政以德”,无人不晓做官要讲官德。然而,在为官生涯中真正践行道德者却凤毛麟角。所以自古以来,法律与道德即为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两种重要手段。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和道德都是具有一定约束性的规范体系。法治重在他律,具有强制性、威慑性,可稳定人们的预期,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重在自律,具有调节性、劝导性,可滋润社会成员的心灵。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的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的践行离不开法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