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朴民:读与思:也说《孙子兵法》的研究主题与方法(上)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11 次 更新时间:2022-12-22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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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朴民 (进入专栏)  

《孙子兵法》是中国最为杰出的兵学著作,被人们尊奉为“武经冠冕”、“百世兵家之师”、“百世谈兵之祖”,东汉末年大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强调:“吾观兵书战策多矣,孙子所著深矣。”唐太宗李世民也认为:“观诸兵书,无出孙武。” 明代兵书《投笔肤谈》认为:“《七书》之中,惟《孙子》纯粹,书仅十三篇,而用兵之法悉备。”同为明代兵书的《武备志·兵诀评序》更指出:“前孙子者,孙子不遗;后孙子者,不能遗孙子。”均十分恰当的概括了《孙子兵法》在中国兵学历史上的地位和意义。其书自问世以来,对中国古代军事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它的很多合理内核,直到今天仍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不仅对现代军事理论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借鉴意义,还渗透到军事以外的领域,对商业竞争、企业管理、外交谈判、体育竞赛等也有深刻的启迪。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孙子兵法》具有超越时空的价值。


宋代学者戴溪《将鉴论断》有云:“孙武之书十三篇,众家之说备矣。奇正、虚实、强弱、众寡、饥饱、劳逸、彼己、主客之情状,与夫山泽、水陆之阵,战守攻围之法,无不尽也。微妙深密,千变万化而不穷。用兵,从之者胜,违之者败,虽有智巧 ,必取则焉。”《孙子兵法》所反映的兵学文化内涵,无疑是一种历时弥新,超越时空的理性精神,古往今来的人们推崇它,研读它,运用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选择。然而,研究与运用《孙子兵法》的思想原理,不应该走向极端,换言之,对孙子的理论不宜以拜物教的心态去对待。遗憾的是,目前有关《孙子兵法》的阅读、研究与运用上的确存在着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这里,谨就怎样阅读和理解《孙子兵法》谈点自己不尽成熟的想法,与广大读者和研究同行们进行分享交流。抛砖引玉,竖个箭靶,不当之处,敬请方家赐正。


第一,坚持回归经典自身的整体性原则。


当代人读《孙子兵法》,往往习惯于按现代军事学的理论体系和概念范畴,将《孙子兵法》的思想体系,分门别类,归纳为几个板块,如战争观、战略思想、作战指导理论、治军思想,等等。这虽然容易和方便,但是,却难免不尽恰当。具体地说,这属于现代人对经典著作的简单化图解,存在着割裂孙子思想有机整体性的弊端,所谓“道术将为天下裂”。如治军思想,在《孙子兵法》全书中,仅散见于《行军》《地形》《九地》等少数几篇之中,所占比重微乎其微,连全书百分之十的篇幅也不到,与其作战指导理论相比,不构成相对均衡的并立关系(如果换成是《吴子》,治军理论为一大板块倒是完全成立,其书六篇中,有《图国》《治兵》《论将》《励士》四篇重点论述治军)。因此,按现代军事学科体系来归纳和梳理孙子的思想,显然是有缺憾的,而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实现经典阅读和研究上的“范式”正确选择,即回归经典诞生时代的特定语境,用古代兵学自身结构的逻辑语言一步步深入经典本身,而不宜用现代军事学研究的话语系统去作比附或图解。是根据经典的“内在理路”而非“外在模式”去从事《孙子兵法》一书的阅读与研究。应该说,这是我们今天更好地阅读与理解《孙子兵法》的起点。


《孙子兵法》当然有其内在的整体思想体系的,其层次结构浑然一体,而逻辑也完全能够自洽。南宋郑友贤在其《十家注孙子遗说并序》中指出:“武之为法也,包四种,笼百家,以奇正相生为变。是以谋者见之谓之谋,巧者见之谓之巧,三军由之而莫能知之。”很显然,《孙子兵法》十三篇是一个完整、有机的思想体系。每篇既是一个独立的整体,篇与篇之间又相互保持密切的联系。前后十三篇逻辑严谨,层层递进,首尾呼应,浑然一体,对战争的平时准备,战略计划的制定,战役程序的组织,战术手段的运用,以及行军、保障、各种地形条件下的作战行动及特殊战法都做了层次分明、前后贯通的阐述。其思维的整体性和思辩的深刻性在先秦诸子中也是罕有其匹的。全书从战略运筹、战争预测(《计篇》)起步,经战争准备(《作战篇))、运用谋略(《谋攻篇))、发展实力(《形篇》)、创造有利态势(《势篇》)、灵活用兵、争夺先机、因敌变化而取胜(《虚实篇》、《军争篇》、《九变篇》),到解决“处军相敌”(《行军篇》)、利用地形(《地形篇》)、掌握兵要地理(《九地篇》)、实施火攻(《火攻篇))、搜集情报、以资决策(《用间篇》)等具体的战术问题,始于“知彼知己”,又终于“知彼知己”,恰好规划了一个完整的战争程序,其篇次结构序列设计,注重于按用兵制胜的要领与方法加以逻辑展开,以战争规律性为立足点;曾有人这么认为:“十三篇结构缜密,次序井然,固有不能增减一字,不能颠倒一篇者”(蒋方震等《孙子浅说·绪言》)。在某种程度上说,这话不无道理。


所以不少研究者曾根据《孙子兵法》的内涵文义,从逻辑上努力梳理过全书的思想脉络和内在联系。如支伟成编著《孙子兵法史证》,其卷首《孙子篇目述义》就这样分析十三篇的逻辑递进关系:“计篇第一,将之贤愚,敌之强弱,地之远近,兵之众寡。当先计及之,而后兵出境。故用兵之道,以计为首。作战篇第二,计算已定,然后完车马,利器械,运粮草,约费用,以作战备,故次计。谋攻篇第三,计议战备已定,然后可以智谋攻,故次作战……”日本学者山鹿素行也认为《用间篇》是对首篇《计篇》的前后呼应、是全书的浑然一体之标志,“始计、用间在首尾,通篇自有率然之势。”应该说,这是正确理解孙子十三篇思想及其价值的通衢捷径。唯有如此,我们才能避免对《孙子兵法》作片面的理解。


第二, 努力避免出现郢书燕说,移花接木的现象。


这就是孙子原本没有这个意思,或者,不完全是这个意思,可是,为了有意识地拔高《孙子兵法》一书的地位,而凭空想象,人为地杜撰出来或硬的给拧把过去,结果完全歪曲了孙子的原意与宗旨。这种做法,几同于是对《孙子兵法》理论体系的阉割。例如目前一些学者关于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的阐释和发挥,就属于天花乱坠,望文生义,基本上背离了孙子说这段话的本意。这方面很典型的例子就是把“不战而屈人之兵”吹捧为“不战主义”,日本学者服部千春先生的观点,在这方面就很有代表性,他说《孙子兵法》不是讨论打仗的,而是教人和平的,孙子是不战主义者,和平主义者,《孙子兵法》,应该改名,称为《孙子(和)平法》,云云。


是否能够从“不战而屈人之兵”理论中演绎出什么“不战主义”、“和平主义”?我们的回答,乃是否定的。因为众所周知,兵家在战争问题上的基本观点,是“慎战”、“重战” 和“备战”,而非“去战”、“不战” ,当然,也不是“好战”与穷兵黩武。孙子的原旨也是如此,其言“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火攻篇》),并非是对战争本身的否定,而是主张在一定条件下对战争持谨慎的态度。这种态度既不同于儒、墨、道诸家的“反战”、“非战”立场,也和某些法家人物一味嗜战、积极主战有所区别。


我们认为,对《孙子》整个思想体系作全面的、历史的考察,同今天基于某种原因着重揭示《孙子》个别思想原则的意义,是两个不同范畴和性质的问题。鉴于和平与发展,为当今世界文明进步的主流,我们今天可以对“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意义作出很高的评价,但是如果把它归纳为孙子整个学说的初衷和真谛,则不符《孙子》全书的基本倾向和真切主旨。换言之,今天如何评价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是一回事,而准确把握其在《孙子》全书中的位置又是一回事。


其实,在《孙子》兵学体系中,“不战而屈人之兵”全胜思想并不占据主导地位,不能颠倒其“全胜策”与“战胜策”之间的主次关系。


从《孙子》篇幅看,“全胜策”所占比例甚小,不占主导地位。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全胜战略思想较系统的表述,仅见于《谋攻篇》,而《谋攻篇》则不过是十三篇之一。《孙子》一书言简意赅,胜义迭呈。十三篇对战争准备、战略制定、战术运用、以及行军部署、后勤保障、不同地形下的作战行动和特殊战法等均做了缜密的阐述,每篇既是独立的整体,篇与篇之间又都相互保持着联系。《孙子》十三篇既为一整体,则“谋攻”仅乃其中一个环节而已。《形篇》言军事实力;《势篇》言军事力量的巧妙发挥;《虚实》言争取主动权;《军争》言用兵常法;《九变》言作战变法,加《行军》、《地形》、《九地》、《火攻》、《用间》诸篇,合在一起均论述“善战”内容。可见,“战胜策”才是《孙子》主体思想之所在。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全胜思想固然是一种极其美妙的理想境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它的实现却是罕见的。理想与现实之间,毕竟存在着巨大的鸿沟,这正是这种全胜思想的一定局限性(也可理解为一定的空想性)。处理阶级之间、民族之间、集团以及国家之间不可调和的对抗性矛盾的方法,“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一种选择,但这种选择并非带有普遍意义。也就是说,要求在充分运用谋略和以武力作后盾前提下普遍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要使己彼双方在力量上达到“以镒称铢”的条件,存在着很大的困难,而具体实施“伐谋”、“伐交”诸手段,更存在着复杂性和多变性;即使是敌方已明显处于劣势地位,也是很难使其慑于威迫而轻易屈服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只有在一方处于绝对优势,另一方处于绝对劣势,而劣势的一方又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失去了抵抗意志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更明确地讲,“不战而屈人之兵”在理论上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异常罕见。韩信如果没有取得“背水阵”聚歼赵军20万人的大捷,就很难想象会有接下来“传檄”轻易平定燕地的成功。施琅倘若未曾在澎湖之役中大破郑氏水师的胜利,也显然不可能迫使台湾郑经集团放弃抵抗、投降归顺!


孙子求“全”,追求“全胜”,所谓“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自保而全胜”,确是事实,但这只是对用兵打仗理想境界的向往与推崇而已,是为了占领道德与政治上的制高点,是“理想态”,而非“现实态”。事实上,一味求“全”,往往会陷入实践上的“困境”,即考虑问题时则不免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处理问题时很可能是优柔寡断,投鼠忌器,结果是进退失据,顾此失彼,捉襟见肘。所以,我们固然要“仰望星空”,但同时更需要脚踏大地。“不战而屈人之兵”属于“仰望星空”的概念,而“兵以诈立”才是真正的“脚踏大地”。具有可操作性!


综观历史,我们能发现一个有趣的历史文化现象:真正优秀的思想家对问题的认识,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都是双重的,都是二元的。如孔子及其儒家,一方面固然是崇尚“大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致力于“祖述尧舜”,但另一方面,头脑却异常清醒,并不想入非非,汲汲于实现“小康”,以恢复文、武、周公之道为鹄的,“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故一再强调“吾从周”,总之,一切围绕“宪章文武”为中心。在这一点上,孙子也没有例外,他的思维模式,与孔子等人并无二致,也是二元结构,以“全胜”为理想境界,以“战胜”为现实对策!



第三,克服诠释过程中的浅尝辄止,似是而非。


相较于佶屈聱牙的《尚书》、“无达占”的《周易》、“多非常怪异可疑之说”的《公羊传》等经典,《孙子兵法》的文字,应该说是比较平顺通畅,容易阅读与理解的。然而,它毕竟是先秦的作品,在阅读时还是会遇上障碍,加上历代注疏诠解者甚多,对不少内容与文字的句读和解释也难免产生歧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阅读《孙子兵法》过程中,有些歧义的产生,是由于古今学者所据不同版本的差异而造成,尤其是不善于利用相关新出土文献资料所致,未能如陈寅恪先生所言,在学术上积极“预流”。如,传世本《作战篇》有云:“故车战,得车十乘已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此处,更其旌旗:意为在缴获的敌军战车上更换上我军的旗帜。张预注:“变敌之色,令与己同。”更,变更.更换。旌旗,古代用羽毛装饰的旗帜,是重要的军中指挥号令工具,即所谓“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地”(《孙子兵法·军争篇》)。车杂而乘之:杂,掺杂、混合。《国语·郑语》云:“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万物。”韦昭注:“杂,合也。”乘,驾、使用。意为将缴获的敌方战车和我方车辆掺杂在一起,用于作战。卒善而养之:意谓优待被俘虏的敌军士卒,使之为己所用。张预注:“所获之卒,必以恩信抚养之,俾为我用。”卒,俘虏、降卒。胜敌而益强:指在战胜敌人的同时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杜牧注:“因敌之资,益己之强。”益,增加。


这样,全句的意思就当为:在车战中,凡是缴获战车十辆以上的,就奖赏最先夺得战车的人。同时,要更换战车上的旗帜,混合编入自己的战车行列。对敌方战俘要予以优待和任用。这也就是说愈是战胜敌人,自己也就愈是强大。从表面上看,这么解释似乎文通字顺,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对照竹简本,我们就会发现问题来了,即“卒善而养之”之“善”,汉简本乃作“共”。而“共”之文义,有“共有”的义项,如祸福与共,《论语·公冶长》:“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也可引申为掺杂、混合的意思。考究《孙子》全句的文义,很显然,汉简本言“共”是正确的,“共”与“杂”交错对文,均为掺杂与混合,孙子言此,乃是反复强调在作战中当将俘获的敌方人员、车辆加以利用,混合并掺杂编入己方的车队与军阵之中,共赴战事,从而来增强自己的力量。这里,孙子说的是因敌之资以助己的问题,借力打力而已,实与优待俘虏风马牛不相及,张预等人“恩信抚养之”的说法乃望文生义、郢书燕说。而今人有据此洋洋洒洒写成孙子“善俘”思想研究之类的文章,那更属于是无中生有了。由此可见,“共”在传世本作“善”,当属《孙子兵法》流传过程中为后人所臆改,以迁就所谓“善俘”的主张(的确,在古代兵书中,“善俘”的主张是常见的,如《司马法.天子之义》即有言:“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但说孙子主张善俘,则无什么依据)。


又如,对“令文齐武”的释读,目前一些常见的观点也是可以斟酌的。主要的问题,显然在于局囿于传世文本的内容,而未能借鉴和利用竹简本的资源。“令之以文,齐之以武”, 见于传世本的《行军篇》,但它在汉墓竹简本中,作“合之以文,齐之以武”。应该说,汉墓竹简本的文字表述,似乎要优异于传世本的通常描述。


众所周知,军队是国家政权机器的柱石,作为执行武装斗争任务的特殊团体,要确保其发挥强大的战斗力,关键之一是要搞好内部的治理,即所谓“以治为胜”。而要治理好军队,使它在关键时刻顶得上去,用得顺手,就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因为只有在正确原则的指导之下,再配合以具体的方法和手段(比如严格军纪、信赏必罚、强化训练等等),才能使全军上下进退有节,团结一致,令行而禁止,无往而不胜。    


同先秦时期其他著名兵书,如《司马法》、《吴子》、《尉缭子》、《六韬》等相比,对治军问题的论述,在《孙子兵法》一书中并不占据突出的位置。但是,这并不等于孙子他本人不重视治军,相反,孙子对这个问题还是有自己独到的看法的,曾就如何治军经武提出过许多精辟的原则。    


这些原则所体现的根本精神,就是刚柔相济,恩威并施:“故合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文武两手都要硬,双管齐下,互补协调,共同作用于治理军队的实践。


但是,在传世本中,“合之以文,齐之以武”乃作“令之以文,齐之以武”。应该说,从文义上讲,这也是讲得通的。其意为:要用怀柔宽仁的手段去教育士卒,用军纪军法去约束管制士卒。这也是将帅管束部队、治理属下的通常做法。即《吴子·论将》所言为将者的基本要求:“总文武者,军之将也;兼刚柔者,兵之事也。”


然而,细加体会,我们不得不指出:“合之以文”较之“令之以文”更为妥贴,且在语法结构上与下句“齐之以武”更为对应和一致。也更接近《孙子》原来文字的本相。考汉简本,此句作“合之以交,济之以……”。此处,“交”当为“文”之误。“济”则当为“齐”之借字。可见,其文为“合之以文,齐之以武”。若是,则“合”字之义在这里显然要胜过“令”之义。因为,“文”、“武”对文,“合”、“齐”亦对文。“合”本身亦含有“齐”义。(参见吴九龙主编:《孙子校释》,p164,军事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易.乾文言》云:“与日月合其明。”即言“齐”。从语词与语法角度考察,“令”、“合”、“齐”虽皆为动词,但是,“令”为表述单纯性的动作行为,而“齐”、“合”皆含有动作之后所呈示的状态之义蕴。据此,则我们可知孙子所追求的治军理想境界:通过怀柔宽仁的手段教育士卒,使全军上下凝聚成一体,通过军纪军法的途径约束管制士卒,使全军上下步调一致。


很显然,按汉简本的文字,孙子在这里强调的是用文、武两手管治部队,并具体说明了治军管理上的终极目标。而传世本的文字,仅仅表述了孙子的前一层意思,而没有反映出孙子的后一层意思,这无疑是要稍逊色于汉简本的类似表述的。


我们讲汉简本“合之以文,齐之以武”的表述要胜于传世本“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的表述。也是有文献学上的依据的。《淮南子·兵略训》亦云:“是故合之以文”,可见《淮南子》所据之本,当与汉简本相同。《北堂书钞》卷一一三与《太平御览》卷二九六引《孙子》时亦并作“合之以文,齐之以武”。表明在唐宋时期,同样有《孙子》文本与汉简本之文字相同。这些情况均表明,《孙子兵法》此语的正确文字当为“合之以文,齐之以武”,今传世本“合”作“令”,或因与“合”字形近似而讹误,或涉下文“令素行”、“令不素行”而臆改。实是值得商榷的。


在阅读与理解《孙子兵法》时产生歧义,甚至出现郢书燕说的现家,有的是因为我们腹笥有限,功力不逮,在文字、音韵、训诂等方面存在着不少的软肋与短板,因此,不免在理解《孙子兵法》的某些文义上左支右绌,捉襟见肘了。


这方面,古今有关“诡道”的释读,就明显带有一定的简单化,甚至可以说是片面性。《孙子兵法》的中心内容在许多人的心目中似乎只有一个印象,即诡道,“兵以诈立”,兵不厌诈。孙子的确讲诡诈,但诡诈只是《孙子兵法》的一部分,绝不等于《孙子兵法》的全部。《孙子兵法》是一个综合有机的体系。在军事上孙子不仅仅讲诡道,也讲仁义。更何况孙子他并不单纯就军事而讲军事,而是将军事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因素加以综合考虑的。这正如清人孙星衍所言:“其书通三才、五行,本之仁义,佐以权谋,其说甚正……比于六艺,良不愧也。”


而一般人的理解,“诡道”就是简单的诡诈之道,所谓“兵以诈立”,“兵不厌诈”,《三十六计》的“声东击西”“上屋抽梯”“瞒天过海”等等就是“兵不厌诈”的典型计谋,用现代的军事概念而言,即:战略欺骗。这也是孙子在后世遭到一些人攻讦的缘由之一,具体地说,对于孙子以利为本,以诡道为用的战争观念,历史上曾有不少人提出过非议,这中间大部分是那些戴着儒学有色眼镜观察事物的腐儒。他们空谈所谓“德义服人”的高调,对孙子进步的战争观百般歪曲、大肆否定。这一攻击,肇始于秦汉,并在宋代达到高潮。儒学冬烘先生们谩骂孙子诡诈不仁,如陈师道直斥《孙子兵法》为“盗术”,要求朝廷废黜之。叶适的看法也大同小异,说什么“非诈不为兵,盖自孙、吴始。甚矣,人心之不仁也”!高似孙的话说得更为刻薄蛮横:“兵流于毒,始于孙武乎!武称雄于言兵,往往舍正而凿奇,背信而依诈。凡其言议反覆,奇变无常,智术相高,气驱力奋,故《诗》、《书》所述,《韬》、《匮》所传,至此皆索然无余泽矣。”在他们的眼中,孙武实属十恶不赦的名教罪人。平心而论,这些论调均系偏颇迂阔之辞,不值得一驳。战争指导必须以诡诈为原则,空谈“仁义”,只能沦落成为宋襄公式的蠢人,贻笑天下。这乃是最为浅显的道理。


问题在于,现在《孙子兵法》中“诡道”十二法,有的名符其实,合乎诡谲欺诈的宗旨,如“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远而示之近”、“近而示之远”,“利而诱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等等。但有的法则,似乎与“诡谲”“诈骗”无法直接等同,例如“实而备之”、“乱而取之”、“强而避之”等等,这些举措,只是战争指导者根据敌情随机应变,以恰当的方式与敌交锋,克敌制胜而已,所谓“因敌变化而取胜者”,没有什么“兵不厌诈”的伎俩在内。所以,有学者认为,“诡道”的“诡”,本质上是“变化多端”、灵活机动而已,如果将“诡”单纯理解为“诡诈欺谲”,似乎有一定的片面性,其重要理由,是曹操注言“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兵无常形”,即为“变化无穷”。这样的说法,不是绝对无道理,“诡”除了诈、谲等义项外,尚有乖违、疑贰之意。若《吕氏春秋·淫辞》云:“言行相诡,不祥莫大焉。”但是,这并不能从文字本义溯源上来证明“诡”与“变”之间的必然联系。“诡道”是性质,“变化多端”只是表现上的某种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将“诡道”引申为“多变”,似乎至少可以聊备一格。


又如,“诡道十二法”中,有人将“卑而骄之”,释为在与敌交锋之时,我方当主动卑辞示弱,给敌人造成错觉,令其骄傲自大,轻举妄动,最终坠入我方的圈套。表面上看,似乎文通字顺,可以成立。但是,如果我们将它置放在“诡道十二法”整个体系结构中考察,这种解释显然是望文生义,曲解孙子的原意。孙子的“诡道十二法”,前四“法”,主体是己方,是言己之所作所为,即己能战而示之以不能,己欲用而示之以不用,己欲从远处进攻,却故意声东击西,装出要从近处出击,己欲从近处突破,却示假隐真,装出要由远处下手。而后面的八“法”,主体是敌,是根据具体的敌情,我方采取相应的对策。利、乱、佚、实、强、怒、卑、亲,云云,皆为敌之军情与状态,而我方则相应用诱、取、备、避、挠、骄、劳、离等方法与手段来予以破解。置敌于死命。故“卑而骄之”之“卑”,绝非是我方示“卑”,而只能是敌方“卑怯戒惧,小心谨慎”。如此,才是尊重经典,依从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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