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宇军:人类文明起源新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856 次 更新时间:2022-06-19 21:05

进入专题: 人类文明   中华文明   商品交换  

方宇军 (进入专栏)  


按:近日,因中共中央政治局有“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集体学习,人类文明的起源问题又成了理论热点。王巍先生就此指出“探源工程冲破‘文明三要素’(冶金术、文字和城市)的桎梏,根据中国的材料,兼顾其他古老文明的特点,提出了判断进入文明社会标准的中国方案,即:生产发展,人口增加,出现城市;社会分工和社会分化不断加剧,出现阶级;权力不断强化,出现王权和国家。以国家的出现作为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这是个好现象,跳出‘三要素’说的窠臼,显示中国的理论自信。这里的新论,以商品交换所引致的人们对财富的无限追求和人与人之间的对立,来说明人类文明的起源。如果此说成立,那么以后在文明探源的考古中,注重商品交换留下的痕迹,或许能形成文明探源理论的新突破。


引子


什么是文明?对这一问题可谓见仁见智。

斯宾格勒把文明称作高级文化,“高级文化即是某个单一的巨大有机体的醒觉存在,这个有机体不仅使习俗、神话、技术和艺术,而且使并存于其中的民族和阶级,都成为某个单一的形式语言和某个单一的历史的容器。”这显得过于笼统了。

汤因比认为,人类历史是一个个文化的系列,他把每一个主要文化的整个发展过程称为“文明",这样的“文明”在世界历史上有21个,各个“文明”与“原始社会”的区别主要是数量上的:“原始社会”存在的时间较短,局限在比较狭小的地区内,包含的人数较少;而“文明"则相反。这种解释首先使人感到含混,时间的长短、地域的广狭、人数的多少以什么量为限?更主要的是这里只有量的差异,而没有质的区别。

“文明这个词还有一个含义,由于每个文化都有其自己的特点,由于有些文化比其他文化发达得多,我们完全可以说文明即一种先进文化。我们可以说,一个文明一旦达到了文字已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使用,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已有某些进步,政治的、社会的和经济的制度已经发展到至少足以解决一个复杂社会的秩序、安全和效能的某些问题这样一个阶段,那么这个文化就应该可以称为文明。”伯恩斯的这段解释,由于其语言的相对和模糊,也使人难得要领。

相比之下,巴格比的看法要明确得多,只是明确得让人不敢轻信:“文明就是城市的文化,而城市则可以定义为一种聚居点,其中许多(更确切地说,多数)居民不从事食物的生产。一种 文明则是一种可以在其中找到城市的文化。”“让我们这样说:绝大多数城市居民并不从事食物的生产。正是由于这种免于自身食物的直接生产的自由,使城市居民有可能将其所有时间用于专门的方面,并使他们的文化多样化。同样的自由还使他们能够旅行经商,使他们能够在广大区域内施展其军事力量,从而在地域上扩大他们的文化。”

费根把西方学者关于文明的含义用以下几个特征来归纳:(1)城市化社会。这种社会是在具有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组织的城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2)共生经济。这种经济是以缴纳贡赋与税收而集中积累资本和社会地位为基础的,其中大多数人不从事食物的生产,劳动分工专门化了,远距离贸易得以存在。(3)有给人印象深刻的公共建筑物和有纪念意义的建筑。这三个特征,如果说前两个还有些道理的话,第三个却显得过于牵强。

威尔·杜兰也许兼采了诸多历史学家的观点之后,明确给出金属(主要是铜)、文字、城市(或国家)三要素,作为文明的标志。这似乎成为西方学者关于文明的共识,成了史学界的主流。

在历数了近代西方史学家关于文明的主要观点之后,再比较两千多年前孔子的精论,则倍感经典和亲切,所不同的是孔子把“文明”称为“小康”:“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廓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智,以功为已。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一是谓小康。”这里指出了“小康”或文明的几个特点:(1)商品货币关系的存在;(2)财产私有;(3)阶级形成;(4)城市兴起;(5)伦理道德愈为重要;(6)各种制度的建立;(7)战争的出现。这些与以上关于文明的其他定义相较,似乎全面得多,我们就暂且以此作为文明的定义吧。

关于文明的定义众说纷纭,与之相应,在文明起源的问题上亦莫衷一是。大家都知道,人类的文明是相对于人类的原始状况而言的,文明并非从来就有,但它一出现,人类的历史就大为改观。那么,文明的源头在哪里呢?费根在《地球上的人们》一书中,介绍了关于文明起源的一些较新理论,这些理论纷然杂陈,从不同的方面来阐释文明的起源,如生态、灌溉、人口增长、贸易、宗教信仰、战争等。作者比较中肯地指出了这些理论的缺陷,并明白表示,没有哪个方面的单独发展能导致文明的出现。但是,有两个方面需要特别指出,第一,不论是费根还是其他学者,都普遍认为,文明的起源及城市的兴起,都需要以食物的过剩为前提,以此才能够供养城市中不从事食物生产

的人,如官吏、僧侣、工商业者等。这是一个谬误。首先,食物的过剩未必能引致文明及城市的兴起,在非洲腹地和澳大利亚土著聚居的地区,不少地方的天然食物几乎是取之不尽的,而正是这一点,曾使他们长期处于原始状况。其次,即便有过剩的食物,也不会无端地供给城市人口,要么通过贡纳,要么依靠交换,要么采取强夺这都需要中间环节如行政命令、贸易、战争等,才能得以实现。再有,产品的过剩(包含食物和其他使用物)只是相对的,要以产品的过剩来说明阶级的出现、贫富的分化、国家的形成,其间还得作许多抽象。

第二,在诸多的文明起源说中,有贸易一说,认为贸易的急剧增加就是文明的起因。费根在肯定贸易是文明兴起的诸多因素之一的同时,用了最多的篇幅来驳斥“贸易说”的不足恃。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在此既未见持“贸易说”的学者的有力论据,也未领略到费根有说服力的批驳,给我们的印象只是,面对着有丰富史实的商品交换现象,学者们无法演绎出科学的论证。

我们的论证正是要从商品交换开始,以此来说明文明的起源、文明的动力、文明的特征和文明的内在冲突。


人类文明的滥觞


人类最早的文明,从两河流域文明和古埃及文明算起,距今只有五六千年的历史,而人类的起源则可以向上推潮至五百万年以前,人类不知道经历了多少艰难困苦,才开始迈入文明的门槛。我们要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为文明的源头确定一个坐标,需要找一个参照物。本文开始,我们先概述一段文明的史前史,在这段史前史的末期,商品交换的两个前提条件-社会分工和财产关系-已经具备;紧接着我们将阐述物物交换的产生和货币的出现;最关紧要的是第三节,在那里我们将了解到商品交换出现以后所直接导致的两个矛盾-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无限扩大的矛盾(这一矛盾外化为人们对财富的无限追求)和人们之间作为私有者的普遍对立,是人类文明历史的根本动力,人类籍此而迈入文明时代。


一、孩提时期的人类


天地洪荒与草莱初辟


按照现今的考古研究,五百万年以前地球上就已经有了人类,这对本文的研究课题而言,是太久远的事了,好在历史学家们为我们作了很好的工作,他们把史前期的人类按阶段分为南方古猿、能人、直立人、智人,而智人又可以分为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晚期智人,即现代人类,大约生活于五万年前,这一下子就把我们的研究时段缩短了一百倍。我们的论述,就从五万年前的现代人类开始。

现代人类生活的时代,已经是旧石器时代的晚期,人们可以用双手打制出具有各别用途的石器,但人们的生存方式,仍处于采集渔猎的阶段,完全仰赖于大自然的供给。把天然植物的果实块茎采集起来,以供人们的食用,这在人类的早期是普遍的生存方式。有资料表明,早期的人类主要以天然植物类食物为主,巴巴拉.沃里斯对90个采集和猎群体的研究报告指出,75%的群体是以采集为主要的食物来源。显而易见,天然植物的果实块茎是比较容易采集的,人们只需要具备攀援树木的本领便可以获取这类食物。随着四季的变化,食物的种类也不同,也正是这种大自然的赐予,使人类得以在季节的更替中年复一年地生存下去。当一个地方的果实采集完了,人们将迁移到新的地方,进行新一轮的采集劳动。居无定所、四处觅食成了采集经济的主要特征。

但是,人类的原始境遇不会总是很好的,或是由于森林植被的减退,或是由于人类过度的采集,或是由于人口的增多,或是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天然植物类食物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于是,在有河流的地方捕食鱼类,在动物出没的地区进行猎杀,自然也成为人们的生存手段。与采集相比,渔猎需要更高的劳动技能,在与其他动物的搏击中,也更具危险性。面对自然界的挑战,人类也自有办法,他们除了制作工具以增进自己的能力以外,还利用群体的力量,集体捕猎大的凶猛的动物。与此同时出于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他们不嫌弃

自然死亡的动物,而取食它的尸体;他们弱肉强食,更愿意猎取小型或驯良的动物;对于他们难以相抗的猛兽,他们宁可攻击其中的年老者和幼小者。

人类的祖先以采集和渔猎为手段,艰难地跋涉在人类漫漫的长途中。他们运用自已那双已经不算笨拙的手,制造旧石器晚期的尖端刮削器、装上把柄的石制长矛,还有骨制的针、鱼叉,其中最优秀的要算弓和箭的发明。人们已经能用兽皮缝制衣物,用树枝茅草搭设窝棚,或者栖息在天然的洞穴中,用火取暖并烧煮食物。在这个时期,人们除了拥有自己使用的工具外,没有其他的财产意识,这决定于以下两个事实:人们居无定所的游弋生活使任何对土地的固定占有变得毫无意义;人们还未能在固定的地域内依靠自己的劳动再生出动植物食物。这一切都有待于农牧业时期才能改善。

距今约一万年前,人类开始进人农业和畜牧业时期,关于农业和畜牧业的起源,学术界仍各持己说,但在两个方面几乎形成了一致的看法:(1)农业畜牧业与采集渔猎相比,人类需要付出更多的劳动,才能获取食物;其次,最初的农业畜牧业也更具风险性,因为播下的种子能否获得收成,豢养的动物是否会伤人或逃逸,这对最初的农耕者和牧人来说都是没有把握的事。(2)与前一个方面相联系,人类只有在采集和渔猎不能满足其生存需要时,才会转向农业与畜牧业。这后一点可以在近代的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和非洲腹地的原始民族中取得例证,在那些地区,由于有取之不尽的天然食物,即使他们已经知道农业生产方式,也不会采用。

要理解采集渔猎向农牧业的转化,读者还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转化是漫长的,经历了数千年甚至上万年的历程。人类在长期的采集渔猎经济中,逐渐掌握了动植物的习性和生长规律;而且,作为采集渔猎的补充形式,只是到了农牧业的发展使其产品基本上满足了人们的生存需要后,农牧业才能最终取代采集渔猎而占据经济上的主要地位。在下面简述农牧业的形成时,我们略去了时间上的度量,只按照一般的过程来处理。

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当种子撒落地上,再长出新的植物,这一过程肯定被人类观察到,当采集渔猎的食物已经不能满足人们需要时,人们便尝试重现这一过程。在不同的地区生长着不同的天然植物,而这一地区也就是这一植物最适宜的生存环境,于是,首先在美索不达米亚被栽种的是麦子、在黄河流域是粟、在东南亚和中国南方是水稻、在美洲则是玉米......

最先被栽培并成为人们主食的是禾本植物,木本植物一般不在考虑之列,这是因为木本植物的生长周期太长,并且其果实绝大部分不易保存。与此相反,禾本植物则有生产周期短、容易贮藏的优点。块根植物如木薯、甘薯、芋类等,也具有生长周期短的优点,而且也容易栽培,在一些地区也曾成为农业的对象,但也许因为它们也有不易保存的缺点,一直没有成为人类的主食。

早期的农业是极度粗放的,也许人们撒下种籽,剩下的事就是等着收获,最初能做到刀耕火种,就算不错的了。至于休耕、轮种以及锄草、灌溉、施肥等,那都是以后逐渐南实行起来的。

畜牧业的发展也同样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被驯化的动物大都是性情比较温顺的,如绵羊、山羊、马、鹿、牛、火鸡之属。开始时或许人们把捕获的未能食用完的动物圈养起来,以备将来之用。这样做有诸多好处,臂如当人们迁移时,它们可以被牵赶着走,不需人们肩挑背扛:它们是流动的活的仓库,避免了食肉难于贮存的困难:它们在被圈养时,如适逢生殖期,还可为人们产下幼畜......这些优势渐渐地被人们所认识,人们便特意地让母兽和幼兽存活,以保持食肉来源的供给;尤其是被活捉的幼兽,被带回宿营地,只能依靠捕捉它们的人生活,这样就达到了部分驯化。另一种可能性是,大多数被驯化的动物是群居动物,人们只要能控制住带头动物,就会有一群动物跟随着它。

农业、畜牧业的发展最初是极其缓慢的,但却实实在在地进行着,当农牧业的发展已基本能满足人类的生存需要,采集渔猎便退居次要地位。与此相伴随,人们的生产工具也进一步提高,史学界把这一时期也称为新石器时代,石斧、石镰、石簇等磨光石器是其标志,一些地区出现了粘土器皿甚至陶器,用于挖松土壤的木锄、陶锄也时有发现;在中国出土的新石器中还有石纺轮,纺织及编织技术已开始进入人类生活;人们已在建立牢固的、永久性的住房,只是在不同地区,所使用的材料有别,即便是游牧民族,他们也在用皮草做服装和帐篷,在冰天雪地的寒冬里用它们保护自己。

人类从采集渔猎发展到农牧业,从天地洪荒到草莱初辟,完成了一个质的飞跃,真正从动物界脱离出来而成其为人。当人类还没有自觉到这一点时,潜藏着的巨变已经开始了。


质的飞跃


当农牧业的形成与发展取代了采集渔猎而成为人们主要的生存方式时,人类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人们已能获得较为稳定的食物来源,人类的生存环境得以改善并因此而日益扩大;人口增长的速率有所加快,导致许多地区较高的人口密度;人类抵御大自然危害的力量有所提高,利用大自然以利于自身发展的力量有所加强.....然而这些还不是最引人注目的,最引人注目的是社会分工的出现和财产关系的发展。

说到分工,不少人类学家指出,从采集渔猎时期开始,在原始家庭、氏族或公社内,已经出现了原始的分工,这种分工主要表现在两性之间,比如男的从事渔猎,女的从事采集;而在农牧业时期,打仗、狩猎、饲养牧畜、工具制作、皮革整理等,都属于男子分内之事;农业、采集、缝纫、编织等则归女人所为。但这些却被视为原始人类内部的自然分工。

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分工,发生在农牧业时代的中、后期。按习见的说法,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一些氏族或部落专门从事农业(畜牧业只具有副业的性质),另一些氏族或部落则专门从事畜牧业。由于社会分工的专门化,劳动生产率得以提高,商品交换成为可能。

容易被人们遗忘的是另一种类型的社会分工。由于地理环境的不同、自然条件的差异,以及人们在封闭的原始状态中独自形成的传统习俗和生产方式,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氏族或部落,人们的生产物品和产出物必然呈现出形形色色的差异,尽管那时人们所能生产的物品及其种类都不多,但考虑到地域的广阔和各原始人群长期的相互隔绝,各地产品如果汇聚拢来仍可能是丰富多彩的。这种主要因地区的自然差异而出现的产品的不同类别,表现为另一种类型的社会分工,这类社会分工的存在,对商品交换的产生至为重要,这一点我们后面再谈。

社会分工的重要性固然要强调,但另一个变化的重要性更要提及,即财产关系的变化。我们在上面谈到采集渔猎时人们的财产唯有他们制造并使用的简陋工具而已,但到了农牧业时期,关键性的变化出现了。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的范围扩大了。在采集渔猎时期,人们只占有为数有限的几件工具,而现在不仅占有较多的工具,还占有农产品、畜牧产品和土地。尤其是土地的占有,在以后数千年的时间内,一直是人类重要的生产资料。正如前面所指出的,在采集渔猎时期人们对土地不可能形成占有关系,但经过农业的耕种与收获,必然导致对土地的占有。这一点对游牧民族尚不重要,因为畜牧业的流动性质决定其不能固守在一块土地上,而农业则必须有明确的土地占有不可。

2.占有的目的性更趋明确。如果说人们过去对工具的占有也是一种财产关系的话,那对于人类的生存而言也仅是一种间接性的占有,因为生产工具只是劳动的手段,而不是人们直接消费的生活资料。农牧产品则不同,它们是直接供人们生活消费的,通过对农牧产品的储存和占有,不仅免除了人们的冻馁之苦,更明确了人们占有的目的,即这种生活资料的占有,既维持了人们的生存,也保证了人类的发展,同时还加强了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

3.财产意识的强化。农业和畜牧业再现了动植物的生长过程,人类的这种自觉劳动,在人类历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人类通过自己的劳动再现自然过程,表明人类已开始在利用自然,掌握自然,摆脱了完全屈从于大自然的命运,使人类最终完成了从动物向人的转化,为人类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永久的助推器。这便是人类的主观能动性或自由意志。这种主观能动性或自由意志表现在人们的生产物中,必然强化人们的所有权关系,强化人们的财产意识。黑格尔这样写到:“人有权把他的意志体现在任何物中,因而使该物成为我的东西;人具有这种权利作为他的实体性的目的,因为物在其自身中不具有这种目的,而是从我意志中获得它的规定和灵魂的。这就是人对一切物据为己有的绝对权利。’’“我作为自由意志在占有中成为我自己的对象,从而我初次成为现实的意志,这一方面则构成占有的真实而合法的因素,即构成所有权的规定。”

以上财产关系的三个方面的根本变化,,还只是个开始,随着人类的进步和发展,财产的范围越来越大,财产占有的目的性也越来越明确,财产意识的强化与之俱来的人们的自由意志,越来越成为人类的精神依托。总之,财产关系是人类社会为之旋转的核心,到了文明时代,这一点就愈显突出,这已经算后话了。

让我们还是先回到财产的原初形态上来。最初的财产,其所有权的归属,历来在学术界是一个争论的焦点:个人使用的工具归个人所有,对此各个学派没有歧异;但对于土地、牧畜和其他生活资料,是属于公有还是私有,各派则各执一端,并以其考古发现及对原始部落的实地考察作为各自的证据。对此种现象,马克斯.韦伯有比较公允的看法,他认为原始社会的财产形式既有公有的,也有私有的,无法作任何概括性的论断。摩尔根在他的《古代社会》中,也为我们展现了财产关系的发展过程.并描述了文明社会出现以前土地占有关系由公有向私有的转化。

对于土地、牧群及其他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关系,我倾向于这样的认识:在这一时期的农牧业群体中,财产或是公有,或是私有,或者部分公有、部分私有。是公有亦或私有,主要取决于人们的生产方式:如这些财产是人们共同使用共同劳动的成果则为公有;反之,当它们是个人使用个人劳动的成果时则为私有。另外,人们的家庭形式、不同的地域环境、各别的发展阶段,都会对财产的归属起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众多的历史学家那里看到分歧,也就不足为怪了。也许他们只是截取了某一地区、某一阶段的某一断面而得出结论,如果再加上各自的主观成见,则使对这一问题的认识难能统一。

社会分工的出现和财产关系的发展,是自然发生并悄然进行的,但作为商品交换的两个前提,它们已经在叩击文明社会的大门了。


二、世界之王的降临


以物易物


以物易物是指用一种物品交换另一种物品,这样的交换,一般的理论认为,必须具备两个前提和条件:(1)社会分工的存在;(2)物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这两个前提或条件,正如前面所述,在农牧业时代的中、后期已经具备,交换的发生势成必然。最早的物物交换发生于何时何地,无从稽考,历史学家们也不可能为我们提供一张详细的纪年表,但在农牧业时期,已经开始有物物交换,这已被大量的人类学知识所证实。

“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马克思这么说。韦伯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起初,商业是种族集团之间一种事务,它并没有出现于同一部落或同一社会成员之间,而是最古老的社会共同体中的一种对外现象,只以异族部落为对象。”这既可以证之以原始部落的考察,又可以用理论来推衍。

按照流行的史学观点,早期的农牧业民族的社会组成形式都是以原始氏族、部落或原始公社的形式出现,并主要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在这些共同体(氏族、部落或公社)内部,不存在产品交换,这是因为,在共同体内部人们所生产的物品基本上是相同的,没有交换的必要,人们不会在相同的物品之间进行交换。那时虽然有分工,也只表现为共同体内的自然分工,分工的各方被包容在家庭或氏族内部的经济活动中,相互之间并不存在交换的关系。这在日耳曼人的马尔克、北美印地安人的氏族,以及其他原始民族如北极的爱斯基摩人、马来半岛的色曼人、中国东北的鄂伦春......中有着不胜枚举的事实。

从理论上看,农业与畜牧业社会大分工的出现,各个共同体之间由于其自然差异而形成的社会分工,使社会产品的种类多样化和差异化。财产关系的变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关系的明确与加强,使人们有可能作为不同的所有者而彼此对立。但是,以上两个条件(社会分工和所有权关系)的彰显是以各个不同的共同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诱因的,人们只是在与别的共同体的交往中才发现彼此生产物品的差异,因此萌发这样的愿望:以自已共同体所生产的物品与另一共同体所生产的不同物品相交换,从而获取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同时,也只有在与其他共同体的接触和交换中,人们才作为物品的不同所有者而彼此对立,以完成不同所有者之间的物品互换;这反过来又进一步强化了人们的财产关系。

所以说,最初的物物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各个不同的共同体之间发生的。

社会分工和产品的不同所有者的存在,是商品交换产生的前提和条件。这点似乎还不能令人完全满意,人们在承认社会分工和所有权关系是商品交换的前提和条件时,又提出了另一种补充观点,认为最初的物物交换的出现,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使人们所生产的物品除了满足自己的消费之外,尚有剩余,这些剩余物品的存在,成为交换产生的必要条件。这一“剩余产品交换说" ,看似很有道理,当人们所生产的物品还不够自己消费时,不可能有多余的产品去与别人相交换,因而只有自身消费满足后剩余的产品,才使交换成为可能。但是,从大量资料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最早进人交换领域的并不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如粮食衣服之属,而是一些奢侈品或手工工具。这一史实表明了什么呢?

首先,人们的生活必需品,是人们在生活中经常需要的,特别是最重要的生活必需品一食物,更是人们须臾不可或缺的,无论在采集渔猎时期还是在农牧业时期,人们首先要满足的是“食”的需要;实现食物的自给自足,则是原始人类经济生活中最主要的特征。诚如上面所说,人类在农牧业时期开始出现交换,但最初的物物交换只是极其偶然的、零星的交换,人们不可能依靠偶然的、零星的交换来满足自己每天都要发生的需求,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在自给自足的经济中首先达到自足,既然实现了这一点,人们便很少会在最初的交换中,有交换生活必需品的欲求和冲动。

其次,奢侈品和手工工具的需求与交换则呈现相反的状况。奢侈品对于人们的生活需求而言,弹性极大,人们可能对它有较多较高的需求,也可以把对它的需求降至为零;人们可以为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将它完全放弃,而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存:也可以将它长期保存,无须进人交换领域。这样奢侈品的交换相对于偶然的、零星的交换来说同样是偶然的、可有可无的,因而更具有灵活性和适用性。至于手工工具,作为人们的劳动手段,其需求较为有限,容易饱和,使用期较长,且制作也不难,人们完全可以将它易手后,另制作新的。更主要的在于,各共同体之间手工工具的差异比食物类产品的差异,要多得多、大得多,因此产生的交换冲动也要强烈得多。而且手工工具的交易与奢侈品的交易有其相似之处,即偶然的、零星的交换就能满足交易的需要,而不至于影响人们的正常生存。

如果以上的推论正确(并且可证之以历史事实),“剩余产品交换说"便似是而实非:按照“剩余产品交换说"理解的剩余产品,主要指生活必需品,而最初进人交换的则主要是奢侈品或手工工具,并非生活必需品-“ 剩余产品交换说”显然不攻自破。其实,只需要也只能从社会分工的存在和财产关系的确立这两个方面来说明商品交换出现的必然;而且从上面的论证中可以看出,另种类型的社会分工-因地区的自然差异表现出的社会分工-在最初的交换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交换最初是在不同的共同体之间进行的。

最初的交换是零星的、偶然的、个别的,主要局限在一些舞伤品及手工工具上,但是随着交换的发展和扩大,进入交换的物品愈来愈多,交换的频率也逐渐加快,交换的范围日益增大,交换已不仅只是共同体之间的事,它冲决了旧时代的樊篱,在共同体内部,在各个地区之间,也蓬勃地兴起。

交换与社会分工和财产关系的交互作用是最为人们称道的:交换发轫于社会会分工和财产关系,交换的发展又反作用于社会分工和财产关系,使财产关系更为扩展、分化和巩固,不论是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都日益私有化了;使社会分工进一步扩大,继农牧业第一次社会大分工而来的是手工业分工的形成,然后是商业的出现。顺便说一句,只有在这时,也就是说,只有在不从事食物生产的专业部门出现以后,食物在商品交换中的地位才逐渐变得重要起来。

原初的交换是以物易物,即人们以属于自己的物品交换属于别人的物品,这其中有两个规定性:其一,进入交换的物品必须被人们所占有,而不是人们从自然界中可任意获取的,这一点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财产关系;其二,进入交换的物品必须是对方所需要的,并且是相异的,因为人们不会用自己的物品去交换相同的别人的物品,这一点取决于社会分工。

当人们的交换还仅是偶然进行的零星交易时,交换在人们的生活中尚不重要,交换的矛盾也未被人们所重视。随着交换的发展及其在人们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人们便会发现,即使在社会分工和财产关系都已明确的前提下,交换并非都能实现,因为物物交换是一一个双向的过程,交换双方必须在同一的时间和地点对对方的物品彼此需要,才可能成交,否则交换便不能实现。举个例来说,当甲和乙分别拿着自己的产品-衣服和锄头同时来到市场上交易,如果甲需要乙的锄头,乙需要甲的衣服,甲乙双方的交换便可能成交;倘若甲虽然需要乙的锄头,而乙却不需要甲的衣服,交换便会受阻。

以物易物的这种矛盾,滞碍了交换,给人们的经济生活带来不便,但矛盾的存在也预示着矛盾的解决,货币就是解决这个矛盾的手段。


货币的源起


韦伯对货币的看法很特别:“货币是私有财产之父。”没有一种具有货币性质的东西不带来私人财产的性质。他认为货币与私有与生俱来,在没有交换的时期货币就已经存在了,货币首先是作为支付手段在部落内部或部落之间来使用,而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是尔后的事。这样一来,在韦伯那里也就不存在货币起源的问题,因为只要有私有财产的存在,就有货币的存在。韦伯所指的货币最初只是某些具有使用价值并被人们占有的物品,可以用来赠与、赔偿、支付的财产形式。

对于货币的起源,马克思则独树一帜,他从商品价值的实现,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中,演绎出艰深的货币理论。马克思认为,进人交换的物品,是彼此孤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这种私人劳动必须在交换过程中通过转移来证明是一般社会劳动,而这种转移必须有一种特殊的商品,如金或银,被当作一般社会劳动的化身来同其他商品相对立,才能实现。这种特殊的商品,就是货币。

如果说韦伯是从物品的使用价值上来确认货币,马克思是从商品的价值实现上来探究货币的起源,那么,大多数经济学家则从物物交换的滞碍中来阐明货币的产生:在物物交换中,如果交换双方不能同时对对方的物品产生需求,交换便会受阻,这一矛盾,随着交换的频繁和扩大,会更加突出。人们在反复的交换中逐渐意识到,如果自己手中握有一种人们在交换中普遍需要的物品(不论这种物品是通过生产、交换或其他方式占有的),再去与别人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物品,交换便容易成功。这种人们普遍需要的、具有普遍使用价值的物品,就是最初的货币。

这种人们普遍需要的,具有普遍使用价值的物品是如何变为货币的呢?仍然延用我们上面所举的例子,当甲需要乙的锄头,而乙不需要甲的衣服时,如果甲灵机一动,问乙需要什么物品与之交换,假如乙需要丙的铁,而丙又不需要乙的锄头,需要甲的衣服,甲就会用衣服交换丙的铁,然后再用铁去交换乙的锄头,这样,甲、乙、丙都实现了交换,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在这里,铁就担当了货币的功能。当然,这只是一个极端简略的例子,在现实的物物交换中,情况要复杂得多,不能成交的可能性极大。不过,人们在长期的纷然杂陈的交换中,经过千百次的自然筛选,会发现某些物品是人们普遍需要的,在交换中容易易手;人们便争相获取这些物品,这些物品就成了最初的交换媒介-货币。这里需要提醒一下,最初成为货币的、人们普遍需要的具有普遍使用价值的物品,往往不是人们普遍能生产的物品,而是少数人能够生产的或舶来的人们普遍需要的物品,因为人们普遍能生产的物品就不需要交换来获取了。这样,我们就进一步得出了原始货币的定义:原始货币是一-种人们不能普遍生产、又普遍需要的具有普遍使用价值的物品。

在商品交换的历程中,曾经有不少物品赢得货币的桂冠,让我们再从货币史的角度,寻找一点货币产生的佐证。中国是文明历史延续最长的国家,货币形态的发展演化也许最完整,也最具有代表性,我们下面主要以中国历代货币为例。

海贝作为货币也许是最早的,这不仅在中国,在世界许多地区都有所发现。海贝并不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而是作为装饰品或奢侈品为人们所钟爱。以海贝为货币的地区一般并不邻海,而是在离海较远的内陆,如中国的河南、西藏等地以及非洲腹地和深人亚洲内地的印度洋地区。借助这一史实可能证明这样几个问题:把海贝视为稀罕之物的地区是内陆,它在那里被人们普遍珍爱,且不易获取,因而成为货币;海贝进人内陆是通过交换,而交换最先是在部落之间、地区之间进行的;首先进入交换领域的物品是奢侈品、工具之属,而不是食物类用品。

在中国货币史上比海贝稍后作为货币的物品:是布币和刀币,前者是农业工具,后者是武器。布是镈的假借字,镈在古代是重要的农具,甚至到今天仍在中原带使用,现被称作锹。布和刀都是极有使用价值的物品,普遍为人们所接受和喜爱,但大多数人却不能生产它们,只有少数工匠能够制造。这同样也印证了最初成为货币的是人们普遍需要且不能普遍生产的物品。

不论是海贝还是刀和布,最初都是以其使用价值形态成为货币的,或者换句话说,海贝是作为装饰品或奢侈品,布和刀是作为工具或武器,都是人们需要的具有某一特定使用价值的物品。但当它们一且成为流通手段或交换媒介,就转化成其对立物,变为具有一般使用价值的物品-货币 ,逐渐脱却它原有的特定的使用价值形态。关于这一过程的理论分析,我们将在下一小节中来完成;而它现实的演变过程,我们 可以从布币和刀币的铸造与流通中寻找其脉络。流通中的刀币和布币,到它们完全定形的时候,比起实际的刀和布来,在形状上没有多大改变,但在几何尺寸上则小得多,已经不复是可以使用的农具和武器了。如果把刀币和布币的货币历程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起来,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一个从大到小、从刀和布的实物形态向刀币、布币的货币形态转化的过程。海贝作为货币的历程也有类似情形,当各种玉贝、铜贝、石贝等仿制品相继出现时,它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装饰品,而是作为财富的一般代表为人们所使用和保存。

充当货币的物品最终凝聚在金、银、铜等金属上,世界皆然。这些金属以其易于分割、便于携带、可以长期保存,每一部分具有均质等优点夺得了货币一尊的地位,前人早已论及,不必赘言。至于以后的铸币,不论是铜还是金银铸造的,都可视作金属货币的流变,到了这时,货币已经完全脱去了作为使用价值物品的外衣,似乎没有多少可说的了。北宋的“交子”,南宋的“会子”,作为世界上最早使用的纸币,在货币史上是划时代的,但于本文的论题关连不大,亦无暇论及。

值得提到的是在中国历史上屡屡担当货币职能的物品-谷、帛,每逢战乱频仍、时局动荡、币制混乱之际,谷和帛作为人们普遍需要的生活必需品,往往成为人们的流通手段,自秦汉以来两千多年中,每每如此。这一史实同样也说明具有普遍使用价值的物品是货币的原始形态。不过,这里需要作一点补充与修正,前面我们曾经定义道:原始货币是一种人们不能普遍生产、又普遍需要的具有普遍使用价值的物品。这一定义似乎与这里所说的谷帛货币相矛盾,因为谷和帛这两种生活必需品,在长期的古代社会中,一直是每个农户都能生产的,因而也就是大多数人所能生产的物品。其实,我们所说的原始货币,是指货币的发端时期,那时,一些生活必需品,譬如食物,是每一个氏族部落乃至家庭都能生产的,很少有可如进入交换,更难于成为交换的媒介。秦汉以后的时期则不同,手工业和商业的社会分工的完成以及城市的兴起,形成了不从事食物生产的人类群体,对这部分人来说,他们要获得食物,必须通过交换,当社会动乱、货币贬损失效时,谷和帛自然就成为人们最需要获取的物品,从而货币化了。另外,当金属铸币出现以后,以普遍使用价值的物品为货币的原始货币形态,便隐而不露;当币制败坏时,原始的货币形态便会显露其原形,谷帛充当货币即是其例。这只是再一次说明,最具有使用价值、人们最需要且不能普遍生产的物品,最有资格成为原始货币。


商品交换的内在规定性


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已经是完整意义上的商品交换了,当各种货币形态以它幻化的形式展现其迷人风姿时,当世人锱铢必较地称量商品能值多少钱时,哲学家们则更醉心于商品交换的内在规定性。亚里士多德从一般的交换关系中看到,五张床与一间屋相交换,也可以看作五张床与若干货币相交换。但是,床屋、货币都是使用价值各异的物品,它们在本质上没有等同性,“而没有等同性,就不能交换,没有可通约性,就不能等同......实际上,这样不同种的物是不能通约的,因而只能是应付实际需要的手段。”马克思指出,亚里土多德在这里隐约地感觉到在商品交换中有某种同质的东西,否则交换就入不能实现。马克思把这种同质的东西称为价值,也就是马克思所发明的一般社会劳动。

实质上亚里士多德是以形式逻辑的观点来看待商品交换的内在运动,从辩证逻辑的角度看事物的运动在于自身的对立统一。也就是说,不仅要有同一性,更要有对立性,没有同一或没有对立的运动都是不可思议的。在商品交换的内在运动中,这种对立统一是否存在呢? 人们首先看到,进人交换的商品,林林总总,千差万别,每一种商品都有特殊的使用价值。比如说,粮食衣物、鸡鱼肉鸭锄镰犁耙珍珠玛瑙....千千万万,数不胜数,这些商品族类都有不同的特定的使用价值,粮食可以充饥裹腹、衣物可以蔽体御寒、鸡鱼肉鸭可以爽五味之欲,锄镰犁耙可以佐耕作之助,珍珠玛瑙可以极装饰之美.....不一而足。在这里,我们只看到各种商品使用价值的差异,而看不到它们的同一性,诚如亚里士多德所言,这里没有质的同一,只有差异和对立。可是另一方面,凡是进人交换的商品,不管它们是如何地种类繁多,也不管它们的使用价值是如何地天差地别,但有一点对商品全体都是一样的,即作为商品,它们必须是人们需要的、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没有任何一种商品不是对人类有使用价值的,反过来说也是一样, 没有任何使用价值的物品绝对不可能成为商品。商品的这种对人类而言的使用价值属性,即商品交换的同一性。或者换句话说,就它们能满足人类的需要这一点而言,它们在质上又是同一的。

以上我们分述了表现在商品使用价值上的同一性与对立性,但只有在商品交换的实际过程中,才能领略到这种同一性与对立性的统一。在物物交换中,持有不同使用价值物品的人们,作为商品的所有者相互交换自己手中的物品,他们所中意的,只是对方的物品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在交换者双方,各自所占有的使用价值物品是不同的、相异的,这是商品交换对立的一方面;而且只有这种对立,才使交换成为必要,因为在相同的商品之间,人们不会交换。另一方面 ,这些不同的相异的使用价值物品,又是交换双方彼此所需要的,并且要在互相让度其商品的同时,交换方能完成,从而使商品交换具有同一的内容。这样,在商品交换中实现了辩证的对立同一,具有了运动的内在力量,商品交换得以进行。我们在这里看到,商品交换只有同一性,交换便不能实现,商品交换只有对立性,交换同样不能实现,必须具备商品交换的对立统一,商品交换才会在矛盾的自身运动中,达到其现实性。

但是物物交换并不总是顺畅的,商品交换的对立统一并非总能实现,两个持不同使用价值物品的交换者,如果彼此对对方的物品没有需求,交换不能实现,这自不待言。即使甲方对乙方的商品有需求,愿意交换,但乙方对甲方的商品却没有兴趣,交换还是不能实现。在这两种情况下,交换者之间只有对立,没有同一。这种无同一性的对立,黑格尔称之为“恶的对立”。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或“恶的对立”,人们在反复的交换中逐渐发现,某些商品具有较为普遍的使用价值,在交换中容易为人们所接受,以此种商品和别人交换,便能顺利成交,这种商品就是最初的货币。

从最初的物物交换到原始货币的产生,已经潜藏着这样一种辩证法:商品所有者要想让自己的商品普遍为人们所接受,就必须把自己具有特殊使用的物品转化为具有普遍使用价值的物品。在这种转化中,商品扬弃了自身的特殊性,赢得了普遍性;扬弃了自身的差异和对立,实现了一般和同一。不过,同时要强调的是,商品首先必须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必须对需求者有具体的使用价值,才能转化为具有普遍使用价值的物品:必须具有差异和区别,才能实现一般和同一。所以说,商品的特殊性、对立性,又是实现普遍性、同一性的前提。

然而,不管最初充当货币的物品是什么,即使是人们普遍需要的、喜欢的最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一旦作为具体的使用价值物品,仍只能是一定的具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物品。即以金银为例,撇开其货币职能不论,它们的具体的、特殊的使用价值只是打制器物、装饰金身,在现代科技时代,它们可能又会多几种用途,但这些具体用途毕竟是有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商品的使用价值都不可能是一般的、普遍的。但是,商品交换的辩证法却要求任何具体的、特殊的使用价值物品转化为一般的、普遍的使用价值物品,商品交换才能实现。这是一个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必须有一种物品要变为一般的、普遍的使用价值物品,以便所有的商品族类与之相交换。但这种物品既要成为一般的、普遍的使用价值物品,它就必须放弃它的具体的、特殊的使用价值,成为使用价值一般,成为一种抽象。货币的历程以及货币最终可以用一个符号来代替,正能说明这种抽象的必然性。

任何理论的归纳都是事后的,现实的运动表现出它的必然性,才能上升到理论。不过,现实运动的必然性,往往是以它的偶然性表现出来,货币产生的必然性亦是如此。最初的货币只是一些具有较普遍使用价值并在交换中为人们所乐于接受的物品,至于哪些物品会有此殊荣,成为最初的货币,常常是偶然的。但只要货币的职能一旦凝结在某一商品上,这种商品的特定的自然的使用价值就不重要了,它成了使用价值一般,和千千万万的商品相对立,只要它愿意,它可以和任何商品相交换。在货币身上,包容了商品交换的对立统一,货币作为使用价值一般,可以和无限扩展的商品系列相交换,这是商品交换的同一性;但任何一个特定的货币量,又只能交换有限的、特定的商品,这是商品交换的对立性。货币的这种质的无限与量的有限的矛盾,我们后面再谈。但在这里,这一矛盾表现为商品交换的对立统一,货币成了“自在自为”的至上之尊,藉助于货币,商品交换的对立统一更容易实现,“恶的对立”得以克服,人类的经济活动有了更为灵动的运动形式。


世界之王的神光


世俗社会中,一个君王的权威是在芸芸众生的默许、赞同、拥戴下建立起来的;在商品世界里,万千商品的涌动推举出它们自己的崇拜者-货币。但是,一旦货币的地位得以确立,它就反过来统治了这个世界,“一切商品,从而一切商品生产者,都应该毕恭毕敬地匍匐在货币面前。”商品所有者被货币所统治,这只是事情的开始,货币侵人原始人群内部,把人们分离为一个个彼此对立的私有者;货币侵入个体家庭,使父子反目、夫妻成仇;货币侵入人与人的关系中,富贵贫贱、财大气粗,遂成为文明历史中的定格;货币侵入国与国之间,征战杀伐、折冲尊俎,便成了家常便饭。货币浸淫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调动了人们最狂热的情感,激发出人们最龌龊的贪欲,成为人类为之旋转的核心。货币成了真正的世界之王。

货币这个世界之王的神威对人类是一种嘲弄。它出于人类的行为之中,却又凌驾于人类的行为之上;它是人类创造的最世俗之物,却又放射出最迷人的神光。标榜自由意志和个人权利的西方人,也许最不能容忍货币的这种至尊地位,亚里士多德把人们对货币的追逐和迷恋,称之为“不自然”的、令人憎恶的,有碍于人们过有道德的“优良"生活。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简直就把货币视为恶棍,毁人家国、教唆犯罪。莎士比亚则把货币诉置为“人尽可夫的娼妇。”

东方人对货币的态度可能没有西方人那样极端,他们宁可以平和与现实的眼光看待世界之王。一千六百多年以前的中国晋朝,就有人著有一篇《钱神论》:“钱之为体,有乾坤之象,内则其方,外则其圆。其积如山,其流如川,动静有时,行藏有节,市井便易,不患耗折。难折象寿,不匮象道,故能长久,为世神宝。亲之如兄,字曰‘孔方’。失之则贫弱,得之则富昌,无翼而飞,无足而走。......钱多者处前,钱少者居后,处前者为君长,在后者为臣仆。......钱之所佑,吉无不利,何必读书,然后富贵。......无德而尊,无势而热。排金门而入紫闼,危可使杀,死可使活,贵可使贱,生可使杀。是故忿争非钱不胜,幽滞非钱不拔,怨仇非钱不解,令问非钱不发。洛中朱衣,当途之士,爱我家兄,皆无已已。执我之手,抱我始终,不计优劣,不论年纪,宾客辐凑,门常如市。谚曰:‘钱无耳,可使鬼'。凡今之人,惟钱而已。......”一篇妙文,几乎把货币的世俗神威写尽。

不管人们对货币的诅咒是如何地恶言相加,还是极尽虔诚地对货币顶礼膜拜,世界之王的权威并不曾有丝毫的贬损和被捧杀。它像一位高高在上的神圣之君,任何诽谤或谄谀都不能使它为之所动,它的统治遍及宇内,古今中外的人们无不感受着它的威权,而且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日益发展,它的权威更趋尊隆。

在现代历史中,世界之王不可撼摇的地位又让我们再次开了眼界。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成功后,列宁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的政策,并试图消灭货币,然而却引致经济生活一片混乱,社会问题日益严重,最后不得不启用“新经济政策”,不无勉强地重新承认商品货币关系的权威。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以前的二十多年中,也曾经两次出现对商品货币关系的断然否定,一次是在“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期间,另一次是在“文化大革命”的后期。两次否定的时间、背景虽然不同,其结果却是一样的:社会经济生活极度衰败。波尔布特的柬埔寨共产党来得更加直接,他们刚刚取得政权,便立即动手消灭货币商品,致使柬埔寨的社会主义过早地夭折。以无产阶级专政的绝对权威,尚对世界之王的权威无奈他何,更遑论一般的国家政府了。

前些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又让我们就近一睹世界之王的风采。索罗斯运用数十亿美元,在东南亚地区进进出出,搅得东南亚危机四起并且波及世界经济东南亚国家的政要们对此大为光火,声言要以颠覆罪起诉索罗斯。按多数专家的意见,索罗斯的货币炒卖只能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诱因,但在泡沫经济、银行呆帐、不当的汇率政策、国际收支失衡等多项导致金融危机的原因中,又有多少能与货币脱得了干系呢?人们又在多大程度上真正认清了世界之王的底蕴呢?看来,货币对于人类的认知来讲在某种查义上还是一个必然王国,世界之王仍然发散出它那令人目眩的神光。

世界之王在建立自己的统治的同时,也对一切世俗的权威和神圣的权威发出了挑战,全然一副独步天下、混一字内的架式。在西方,基督教的神圣权威在货币商品的冲击下,一再退让,但终究不能挽回其颓势,上教堂做礼拜的人越来越少,而真正信奉耶稣基督的人,又有几何?在东方,人们对佛教的信仰,总是与求福避祸、招财进宝夹杂在一起,搞不清人们究竟是在虔心向善,还是因为利欲熏心,看上去,释迦牟尼更像是世界之王的保护神。

宗教的神权尚且不能与世界之王抗衡,地上的世俗权威就更不在话下了。如果说汉高祖刘邦面对商人的恃“财”傲物和骄奢淫逸,“重租税以困辱之”还有一定效果的话,那在商品货币关系大发展的今天,只能算是政治上的败笔了。当今的西方民主政府,在各大财团的包围下,其政策举措,多与资本的欲求相合,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至于货币金融在世界各地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各国首脑对之拱手相让、揖之高座,惟恐过其门而不入,更成为平常的景观。

学者们近来屡屡论及,世界经济愈来愈一体化,地球也越来越变得像一个地球村。然而,在日益微缩的世界版图面前,世俗的权威又能有多少作为呢?美国总统的权力绝对不能与美元的权威相比,即使他想在世界事务中崭露头角,恐怕也是以美元的霸权地位来撑腰的。欧洲的统一已喧闹了多年,但有哪一位政治家有资格来充当统一欧洲的盟主呢?或许最能承担这一统一重任的只是欧元吧!反观各金融巨头在世界范围内的呼风唤雨,纵横捭阖,世俗权威显然已经相形见绌。不过,政治家们可以告慰的是,金融巨子的至上权威,并不是由于他个人的修养识见聪明才干,而是因为他们手中握有世界之王这张王牌。

一枝秃笔,难以将世界之王的神威写尽,人类文明越发展,货币的神光就越耀眼,真可谓“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人类凭借自身的智识最终能否驾驭货币这个世界之王,尚无定论。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具有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对人类文明的作用至深至巨,毫不夸张地说,文明社会的停滞与进步、昌盛与衰亡,系之于我们对商品货币关系的认识有多深,把握有多大。


三、沧桑巨变


静态的和谐


人类生存的第一要务是如何进行生产来满足自己的消费。不难想见,当人类的祖先游弋于蔽日的林葬中,追逐于茫茫的荒野上,以采集渔猎为手段,来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时,其境遇是不同的。或许受大自然之恩赐,人们生活在气候温暖、植物繁茂的地区,有着取之不尽的天然食物,人们在其中优游取食,并无生存之虞;或许自然条件一般,人们只有通过艰苦的劳动,才能免于冻馁之苦;或许自然环境过于恶劣,人力无以回天,人们不流徒他处便坐以待毙。但不论人们的境况如何,在这一时期,人类完全受制于自然界,生产与消费的必然联系执掌在大自然这个造物者的手中。

到了农牧业时期,人类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能够再现自然的过程,以农业和畜牧业的方式生产出满足自身需要的物品,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从根本上改变了生存的状态。农牧业产品的生产,使人类有了较为稳定的食物来源,但这些生产品是否能够满足人们一-年四季的需要,同样也存在多种可能性。如果年成好,人们生产的食物在满足自己的需要后,尚有剩余;如果灾害频仍,食物生产大量减产,结果是饿殍遍野,以人相食;如果丰歉差强人意,食物产品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人们只好重操采集渔猎之旧业,以野生食物作补充。

可是,不论是采集渔猎还是农畜牧业,不论人们获得的食物是能满足还是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在商品交换未发生前,人类的物质生产方式是一个自内的、封闭的体系。在一个家庭或共同体内,人们自己生产,自己消费,这种自我封闭的生产与消费,无论是自给不足、自给自足、还是自给有余,人们的消费都只局限在自己生产的范围内,生产的领域是狭小的,相应地可供消费的物品也极其有限。在这一状况下,自给不足,自然会促使人们努力生产,以达到自给自足。自给自足是一个饱和点,超过这一点,其产品是多余的、无用的。在这里,生产限制着消费,消费也制约着生产,生产与消费的这种互为制约,限制了人类社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举例来说,假定一个家庭或一个共同体,只能生产粮食和衣物两种物品,自产自用,和外界没有交换关系。那么,当粮食和衣物的生产能够满足这个家庭或共同体的需要时,即达到了饱和点,如再继续生产,便是无用的、多余的。这里既有生产对消费的限制,又有消费对生产的限制。只能生产粮食和衣物,人们的需要和消费就被限制在这两类物品上;而当两类物品的消费达到饱和点时,也就构成了消费对生产的限制。因此,生产是有限的,清费也是有限的,而这种有限性是被统一在家庭或者共同体这一自我封闭的的经济实体中。于是,我们便得到一个重要的命题:在自我封闭的原始经济中,人们的生产是有限的,消费也是有限的,生产与消费的这种有限性互为作用,滞缓了社会生产的发展。

现在让我们再来看一下这种封闭式经济中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一部分人的观点,那时人类还处于原始共产主义时期,人们在一个氏族或共同体内,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相互之间不存在对立的物质利益关系。人们物质需要的满足,是在共同的劳动中实现的,其生产与消费的对立运动,不是在人与人之间,而是在人与自然界的斗争中进行的。或者换句话说,人们生存资料的获取,是人们共同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结果,在这一运动中,以人们的协同劳动为方,以生产资料的存在为另一方,生产过程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在协同劳动的人与人之间,他们并不曾作为不同的所有者互相对立,他们之间不存在物质利益上的对立关系,而是表现为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和谐性。按照另一部分人的观点,那时私有制家庭已经存在。即使是这样,由于封闭式经济把人们局限于家庭这个经济实体中,与外界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在家庭内部人们自己生产自己消费,当然也就不存在人人与人之同对立的物质利益关系。因此无论是在原始共产主义还是个体家庭中,当商品交换未出现时人们之间的关系和谐的,不存在对立的物质利益关系。

史前史时期人类的和谐友爱,古人早有洞悉。孔子把人类文明时代以前的社会状态称之为大同社会,并作了理想化的描述,认为大同社会人们做什么事都出于公心,选择贤能的人来执掌公务。所以,人与人之间讲求信谊,和睦相处;人们不只是亲爱自己的父母子女,而且兼及社会中所有人;男人女人都有自己的职业与归宿,人们努力地工作,并不只是为了个人的私利;财产怕的是被无端浪费,而不一定要归自己所有;社会罪恶无由而生,夜不闭户习以为常。

无独有偶,公元前8世纪的希腊诗人海西奥德也把人类的原始状态称之为黄金时代,他写到:“鸿蒙初辟之时,奥林匹斯山上诸神缔造了黄金般的生灵.....他们像神一样地生活,无忧无虑;没有悲伤,没有劳顿。等待着他们的不是可悲的衰老,而是永葆的青春。他们欢宴终日,不知罪恶之骚扰。死亡之到来一如睡眠之降临。他们拥有一切美好之物,富饶而又慷慨的大地向他们奉献源源不断的丰收。在一片莺歌燕舞中人们和睦相处。”

古代先贤对人类原始社会的理想描绘,并非完全受到后世学者的首肯,东汉时期的王充就认为对上古之世的美化是一种虚妄,指出“彼见上世之民,饮毛茹血,无五谷之食;后世穿地为井,耕地种谷, 饮井食粟,有水火之调。又见上古岩居穴处,衣禽兽之皮;后世易以宫室,有布帛之饰。”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也认为,海西奥德所称颂的黄金时代不过是一个神话故事而已,而人类的初始阶段实际上是一一个“孤独、贫困、肮脏、残酷和短暂的事件”。

以上两种对原始社会截然相反的认识,孰为真伪?倘使我们仔细地思考一下,上述看似矛盾的说法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孔子关于大同社会的那段话,主要表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亲善,这在原始社会是一个不移的事实;王充的论辩则侧重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强调人们在与自然界的斗争中所取得的物质进步。海西奥德的黄金时代描绘的是自然资源充裕的原始状态,人们优游取食,无忧无虑,人与人和睦相处;霍布斯的所想到的是原始状态下人们受大自然的摆布、缺乏物质文明的悲惨境况。把这些观点综合起来,我们可以得到一幅较为完整的原始画面:在原始社会,或者由于大自然的恩赐,有取之不尽的自然资源,人们自由自在,食用不愁(海西奥德体察到这一点);或者自然境遇较为恶劣,人们必须艰苦劳作,方能生存(这是王充、霍布斯所想到的)。人与自然的这种关系,主要取决于现实的自然条件:自然条件优越,人们耽于现状,无忧无虑;自然条件恶劣,人们艰难困苦,却增强了征服自然的潜能。不过总的看来,这一-阶段的人类主要表现为屈从于自然界,人类的物质进步极其缓慢,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另一方面,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人们或者优游自在相安无事;或着协作劳动,相濡以沫;人与人之间没有物质利益上的对立与冲突,更多的是和谐与友善(这正是孔子极力阐扬海西奥德也曾意识到的)。

通过以上的论证,我们对前面提到的重要命题有了新的补充,使之更为完整:在自我封闭的原始经济中,人们的生产是有限的,消费也是有限的生产与消费的这种有限性互为作用,使入类的物质财富的生产处于相对的静止状态,同时,人们之间不存在物质利益上的对立,人与人的关系和睦友善。


无尽的追求


原始社会的末期,商品交换开始步入历史舞台,它最初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间或地在台上跑跑龙套,偶然也充当一下替补演员。时间一长,商品交换这个小角色以其多变的身姿、花样翻新的演技,愈益赢得人们的青睐,逐渐登堂入室,成了舞台上的领衔主演。商品交换的登台,把人类带入了气势更为恢宏、色彩更为斑斓的历史画卷,生产与消费这一人类社会的主旋律,因此也有了更为宽广的音域、更为丰富的音色,从而具备了无限的表现形式。

我们知道,在商品交换开始前,人们的生产是有限的,消费也是有限的,人们生产的剩余产品是无用的、多余的,人们的生产与消费互为制约,限制了社会生产的发展。理由如前述。

交换发生后,情况就开始改变。最初的物物交换,是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这时,剩余产品的存在已不再是无用的了,人们可以把它们用于交换其他物品,以满足新的需要。随着交换的扩大,社会分工的发展,进入交换的物品日益增多,人们的消费也向更多的方面扩展,社会生产的多样化,同样也带来社会消费的多样化,二者是同步的。这是就整个社会范围而言。

就个别家庭或共同体来说,交换发生后,生产变得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在交换的前提下,生产的物品可以和其他人生产的物品相交换,因此物品的生产不受家庭或共同体内部消费的限制,从而具有无限发展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生产是无限的。但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如既定的时间、一定的地区、特定的生产力水平等),一个家庭或共同体,只能生产出某一定量的物品,尽管在交换发生后他们有生产尽可能多的产品的冲动,但却不可能生产出无限多的产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又说生产是有限的。在此需要说明的是,表现在个别家庭或共同体中的这种生产的有限与无限,其生产的无限性只是表明为一种运动的趋向, 而生产的有限性则表现为一种既定的现实。

从消费的方面来看,也是如此,既表现出有限性又表现出无限性。任何家庭或共同体,对某一消费品的需要量,在一定的时间内,总有一定的限度。这是消费的有限性。譬如一个五口之家,一年之内用于食用的粮食或者一千公斤 ,或者两千公斤,它毕竟是个有限的量,不可能趋于无限。但在消费的种类上,伴随着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却变得多种多样,有无限扩张的势头。当人们吃的需要得到满足,会要求穿得更暖更好;当人们穿的需要得到满足,会需求住得更宽敞、更舒适;......当人们的衣食住行都得以满足,还会生出更多的其他需要。所以说,消费又是无限的。

细心的读者也许已经注意到,我们在谈到生产的有限与无限时,是把它们放在家庭或共同体内部来加之考察的;而谈到消费的有限与无限时,消费的有限性仍然还是把它限于家庭或共同体内部,但消费的无限性却是自外的,也就是说这种无限性决定于外部条件,决定于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存在。然而,生产与消费这一对矛盾是不能截然分开的,消费决定了生产,生产又反过来引导或制约着消费,所以又有人说生产决定着消费。生产与消费的这种交互作用,也表现于生产与消费的无限性中。前面已谈到,消费的无限性是由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存在决定的那么,生产的无限性呢,则又决定于消费的无限性,因为只有消费的无限扩大的势头,人们才有无限扩大生产的冲动。因此,消费与生产的无限,最终都是由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出现所引致的。

以上发生的生产和消费关系上的变化,改变了自我封闭的原始经济中生产和消费的有限性,使事物的发展错综复杂化。生产的有限与无限的矛盾、消费的有限与无限的矛盾,二者交织在一起,呈现出一种新的运动。在这里,和没有商品交换时不同,生产已不受家庭或共同体内部直接消费的限制,满足消费后的剩余产品不再是无用的,而可以通过交换转变为其他消费品,从而使生产有无限发展的可能性。同样,消费也不受制于直接性的生产,除了消费直接生产的物品外,还可以通过交换,消费其他人生产的各种各样的物品,使消费不断发展和多样化。这种新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使生产和消费都有无限扩张的趋势。但是,在既定的条件下,人们的生产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因而生产的无限发展,必然受制于生产能力的有限性。相反,消费的无限却取决于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而不受消费有限性的限制。因此,我们又得出另一个最为重要的命题:在商品交换的前提下,就个别家庭或共同体而言,其生产能力是有限的,消费则是无限的,生产与消费的矛盾表现为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无限扩大的矛盾。生产能力的有限,限制了消费的无限扩大,而消费的无限扩大,则又促使人们生产能力的无限发展。

这里提醒一一下,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的无限扩大的矛盾,在人类历史上的重要性,无论如何强调都显得词难达意。这一矛盾使人类结束了野蛮,跃入了文明,在尔后的人类文明历史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推动和主导着历史的进程,是人类文明的原动力。我们随时都能看到它的身影,感受到它的存在,不过它往往以千姿百态的面目出现,使人们难窥其中真奥。

但是,在我们所说的物物交换阶段,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的无限扩大的矛盾,还处于萌芽阶段;货币的出现,才使这一矛盾取得了显著的地位。马克思以其哲学家的睿智谈到:“在质的方面,或按形式来说,货币是无限的,也就是说,是物质财富的一般代表, 因为它能直接转化为任何商品。但是在量的方面,每一个现实的货币额又是有限的,因而只是作用有限的购买手段。货币的这种量的有限性和质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迫使货币贮藏者不断地从事息息法斯式的积累劳动。”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作为“使用价值一般" ,是物质时富的一般代表,它可以和商品世界中任何商品相交换。因此,如果说物物交换的出现使人们的消费有无限扩大的趋势,那么,只是在货币这一形式上,人们消费的无限性才找到它现实的代表。应该说,货币的量和质的矛盾,只不过是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的无限扩大的矛盾的集中表现,正如任何事物都具有反作用一样,货币作为这一矛盾的集中体现,又将反作用于这一矛盾,使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无限扩大的矛盾更形突出、更形尖锐。

一般抽象地看,人类生产的目的是 为了消费,商品交换产生前,人们自己生产,自己消费,消费是有限的、易于满足的。商品交换产生后,消费却成为无限的。因此,在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的无限扩大的矛盾中,表现为人们对消费资料的不同种类的无限追求;在货币的质的无限与量的有限的矛盾中,表现为人们对尽可能多的货币量的追求。最终,二者凝固在人们世俗的物欲之中,即表现为不断地追求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和物质享受。

以上我们是从完全的形态上来考察商品交换的出现对生产和消费所产生的革命性影响,但在实际的商品交换过程中,商品货币关系的这种革命性影响是逐步释放出来的,其时间跨度可以以几千年甚至上万年计。不过,商品货币关系的这种革命性影响,具有加速度的效应,愈到人类文明社会的后期,其影响就愈广泛、愈强劲、愈深入。


人与人的对立


前面我们曾经谈到,在商品交换未出现以前,人们藉以生存的物质资料,是在与自然界的共同斗争中获取的,不论是在采集渔猎时期还是在农牧业初期均是如此。人们之间不存在对立的物质利益关系,而是表现为共同生产共同消费或自己生产自己消费的和谐性。商品交换出现以后,情况则开始改变,人们虽然在根本上不能割断与自然界的纽带,仍然必须在大地母亲的怀抱中汲取养分,但是他们却可以用间接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愿望。在交换中,人们可以通过相互之间物品的让度来满足自己生产和生活方面的消费需要,而不是直接取给于自然界。于是,我们现在看到,人们生活与生产中所需要的物质资料,不只是人们自己直接生产的产品,还有部分甚至大部分消费品是通过与其他所有者的交换获取的。而且随着商品交换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不消费自己的直接产品,而是越来越多地取给于交换。这就是说,在商品交换条件下,人类要获取生存资料,不仅要与自然界作斗争,还要与其他商品所有者相对立。

在商品交换关系中,人们是作为不同的商品所有者而互相对立,交换过程体现了不同所有者之间物质利益的对立统一关系。作为具有不同物质利益的所有者,交换诚然使他们之间具有物质利益上的同一性,即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相互满足对方的需要。但是,他们之间的对立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人们在交换中总是讨价还价,锱铢必较,双方之间的利益此消彼长,尔损我益,即是对立性的具体表现。在此,我们不难看出,当商品交换出现后,在人们的相互关系上出现了物质利益的对立性。这一对立性是人类相互关系中最重要的变化。马克思曾经指出:“人的孤立化,只是历史过程的结果。最初人表现为种属群、部落体、群居动物,显然决不是政治意义上的政治动物。交换本身就是造成这种孤立化的- -种主要手段。”

人的这种孤立化或对立性,是如何完成的呢?我们前面曾经说过,在原始社会的后期,人们已经有了明确的完整的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这种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正是商品交换产生的前提条件之一。但是,在商品交换尚未出现以前,人们的这种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是人与自然界斗争的产物,是人与自然界的对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由意志,它体现的现实世界的联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它藉以运动的对立是人与自然的对立。举例言之,人对土地的占有关系,是因为人们在这块土地上耕耘播种、收获,是人的自由意志在自然物上的表现。人对工具的占有,是因为人们用自己的劳动,对自然物质(如石头、树干等)进行加工和制作,形成对工具的财产关系。在这里,人们的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或对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商品交换出现以后,人们的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诚然,就人类整体而言,人类仍然是在与自然界的相互依存或对立中来创造财富,获取财富,人与自然的关系或对立仍然是社会财富的主要源泉或唯一源泉,因而人们的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主要仍奠基于此。但是,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和商品交换的产生,财富的范围和财富的总量都迅速膨胀起来。从个人的角度看,人们对财富的占有,不仅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对立中,更主要地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商品交换中;不仅交换使人们的财富得以不断地扩展,而且反过来激发人们努力生产,加速并加剧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从社会的角度看,商品交换中所体现出来的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对立、竞争、激励、交流,对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都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使社会财富迅速地扩张,人们的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更为强化。因此,商品交换中所体现的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对人类的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商品交换的出现,不仅把人与人之间的对立注人人们的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中,而且由此对立生发出来的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无限扩大的矛盾,使人们追逐财富的欲望无限膨胀。随着商品交换的日益发展,人们愈发依赖交换来获取生存资料,人们之间的对立便愈发普遍。同样,商品交换越发展,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无限扩大的矛盾就越突出,人们对财富的追逐便越疯狂。这里构成了一个交互关系:商品交换或人与人之间的对立越普遍,人们对财富的追逐就越强烈;人们对财富的追逐越强烈,商品交换或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就越普遍。在这种交互作用下,人类的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日臻强烈,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中所蕴含的人与人之间的对立日益普遍。

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的发展,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中所蕴含的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必然把人类分离为一个个互相对立的私有者。我们知道,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不管其表现为生产资料还是消费资料,不管是财富积累还是财富耗费,从终极意义上讲,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消费,并且最终体现为个人的消费。在原始社会条件下,人们共同生产,共同消费,或者自己生产,自己消费,人们之间不存在物质利益上的对立性。即使那时的财产或者属于公有,或者属于私有,人们并没有因为是不同的所有者而彼此对立。在商品交换条件下,人们不仅作为不同的所有者而彼此对立,而且在这种对立中人们的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不断强化,这种不断强化的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最终都将体现在个人的物质利益上,势必把人们分离为不同的私有者。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说:“于是商品形式和货币就侵人那些为生产而直接结合起来的社会组织的内部经济生活中,它们逐一破坏这个社会组织的各种纽带,而把它分解为一群群私有者。”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私有者,是彼此对立的私有者。这样,我们可以得出第三个重要的命题:在商品交换条件下,不同的商品所有者之间存在的对立,使人类的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发生了根本变化,财产关系不仅包含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也包含着人与人的对立,人们的财产关系和财产意识不断强化,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亦更趋普遍,最终导致了人们作为私有者之间的普遍对立。


从原始蛮荒到文明时代的过渡,比之为沧海变桑田,并不为过,导致这一历史巨变的,则是小小的商品货币关系。商品交换的出现,引致了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的无限扩大的矛盾,以及人们物质利益上的对立统一关系;当这两个矛盾世俗化为人们对财富的无限追逐和人们作为私有者之间的普遍对立,我们就站在了文明的起跑线上。人们对财富的无限追逐和人们作为私有者之间的普遍对立,是人类文明社会的原动力。它们又犹如铁路的两条铁轨,载着人类历史的列车,驶向文明之域,也把人类带人万劫不复的境界。

进入 方宇军 的专栏     进入专题: 人类文明   中华文明   商品交换  

本文责编:limei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历史学 > 全球文明史专题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34787.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