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是我心灵的一部分。
心灵不局限于头脑中,心灵可以延伸到世界。
——《超大心灵:具身、行动与认知延展》
在说明了“认知活动并非是仅由大脑决定的”之后,克拉克与查尔谟斯进一步阐述了“心灵也并非局限在身体之中”的命题。他们认为,之前关于心灵的各种理论总是将心灵限制在个体大脑或身体之内,坚持身体的界限就是心灵的界限,这是没有道理的。既然认知并非局限于大脑之中,同样没有理由将心灵拘束在身体之内。在日常生活中,参与认知过程的各种环境因素,诸如笔记本、词典、计算机等物理因素,也包括语言、文化等社会因素,都与大脑实现了功能上的连接,成为了我们心灵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Iphone是我心灵的一部分”、“笔记本是我心灵的一部分”。
想想三个例子:
(1)内小姐想要去一家艺术博物馆看展览,她根据头脑中的记忆“博物馆在53号大街”获得了如此的信念,因此她选择了前往53号大街这一行动。
(2)患有失忆症的外先生查找了笔记本,获得“博物馆在53号大街”的信念,因此他也选择了前往53号大街。
(3)与外先生拥有同样的物理及心理状态的孪生兄弟,外先生II号,查找了他的笔记本,获得了(记录错误的)“博物馆在51号大街”这一信念,因此他选择前往51号大街。
在(1)和(2)的例子中,外先生的笔记本和内小姐大脑中的记忆产生了同样的因果效应;类似的,外先生II号的笔记本上提供了错误的记录,而对其行动也造成了相应的错误影响。因此,无论信念是存在于头脑中,还是在笔记本中,都对行动者当下的选择产生了实实在在的作用,其影响力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也就是说,对于认知主体的行动产生影响的信念,可以由外部因素部分的决定。所以,克拉克和查尔谟斯说道:“在对心灵进行说明时,非要对头骨内部和外部做出区分,完全是多此一举。”
可是,记忆和笔记本看上去有着明显的区别,“头脑中的心灵”(内在心灵)和“外在心灵”——如果有的话,是否有着同等的地位呢?克拉克和查尔谟斯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他们采用了“对等性原理”对此进行论证。他们认为,“头脑中的心灵”的重要特征是,在认知加工中可以随时取用;如果外部设备也能够具有这样的特性,例如一个健忘症患者随身携带、常常翻阅的笔记本,那么该设备也是与“头脑中的心灵”类似,是可以随取随用的。当笔记本对认知起着积极作用,与内在心灵同样可靠而稳定,并对当下的行动产生了直接的因果作用。这时,就应当将其视作延展于身体之外的心灵部分。这种“外在的心灵”与身体中的心灵部分并无本质区别。内小姐关于博物馆位置的记忆内容与外先生的笔记,在此次认知活动中产生了完全相同的作用,因而具有同等的地位。
克拉克和查尔谟斯指出,之前我们对心灵的认识受到了笛卡尔的深刻影响,即认为世界是由心灵与物质这两种相互对立的实体构成,心灵与物质是界限分明的。实际上,心灵与物质世界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相反,心灵与世界之间根本就不存在本质的不同。心灵不依赖于神经活动,不依赖于特定的物理结构。只要是对我们当下行为产生直接因果效力的东西,不管是笔记本、还是智能手机,都可以算作心灵的一部分。因此,既然自然界的物质组成、人类的历史文化,都与我们自身的感官交织在一起,共同组成了有机的认知耦合系统;因此,心灵是无限延展的。
克拉克和查尔谟斯的理论被称为“延展心灵论”,认为心灵是一种依赖于物质、却可以在不同的物质中以多种方式实现的认知功能。人类的有机体具有名为“心灵”的这一认知功能,而如果其他事物,甚至无机物,也实现了这样的功能,那么可以说它是具有心灵或部分的心灵。“延展的心灵”不局限于有机身体,同样,身体也不必是全然有机的,而是嵌入到非生物的外在世界中去。就像外先生表述“我”时,其所指的就是他本身与笔记本共同组成的系统。这样的一种观念打破了心灵与世界的分野,也重新定义的身体的概念。身体,不仅可以感知外在事物,更是可以积极调动外在环境形成认知的耦合系统,而其本身也扩充到环境与世界之中。身体与心灵,皆是动态的、无限延展的,此即为克拉克后来所提出的“自然生成的赛博格”。
对“延展心灵论”的一个重要的批评就在于,如果仅从功能上面来界定心灵,那么这个心灵的延展不就是毫无节制的么?例如在案例(2)之中,外先生如果不是查阅他的笔记本,而是向内小姐询问而获得“博物馆在53号大街”这一信息并采取行动,那么内小姐的心灵就对外先生的行为产生了直接的因果效应。按照两位哲学家的观点,内小姐的心灵岂不是就成为了外先生心灵的一部分?这样无限制的延展下去,如何才能够区分自我和他人?
面对这个问题,克拉克和查尔谟斯似乎早有准备。因为延展心灵的必然结论即是心灵边界的消解。自我的信念通过社会传递到他人的信念和行为中,因而自我和他人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共同的“认知耦合系统”。何谓“自我”的心灵?我们的哪一个认知活动不受到这个耦合系统的影响呢?由此说来,对“自我”的破除也并非没有道理了。“延展心灵论”并不为延展的广度设定藩篱,因为这一理论的目的恰恰就是要破除自我、身体,以及一切限制心灵延展的界线,消除心灵与世界的二元对立。所以,《延展心灵》一书开篇提出“心灵止于何处、世界始于何处”之问,克拉克与查尔谟斯的回答是:并不存在这样的地方——因为心灵超越了身体,与茫茫世界融合为一。
显然,我们可以看出,心灵哲学所讲的心灵(mind)不同于日常所使用的“心灵”一词,它把心灵等同于认知,把研究目标严格局限在人的认识活动中。实际上,无论中文的“心灵”还是英文“mind”都不能等同于人的认识能力,否则不能有“心灵美”、“Never mind”这样的说法。克拉克和查尔谟斯之所以会得出“认知不限于大脑”、“心灵不限于身体”的结论,与术语、概念的含义混淆、转移和偏差有很大关系。但是,他们的研究多少加深了人们对认知过程的理解,尤其与当代认知科学、脑科学、神经学和人工智能等自然科学研究相结合,还是有意义的。
(刘永谋等:《哲人疯语——当代哲学思想中的奇谈怪论》,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刘永谋,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导,其余作者均曾为人大科哲点上硕士生博士生:郭朦、王玮、李曈、赵俊海、李慕航、李佩、乔宇和仇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