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涌豪:游侠:一种特殊的社会人群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56 次 更新时间:2021-05-2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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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涌豪  

游侠由战国时士阶层分化而来,在急剧的社会变动中奋盛于一时。那到底什么是侠,游侠的社会面貌是怎样的?进言之,游侠属于士阶层中偏尚用武一类,作为一特殊的社会人群,他与其他相关人群的关系如何,与当时同样由士建立的诸子学说是否存在思想联系?在那个纷乱无序动荡不居的变革时代,又能否构成一独立的社会集团?所有这一切都是深入研究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因此,在展开对游侠发展历史的纵向寻绎和其社会关系、行为方式及人格特征的横向考察之前,有必要对这些问题一一作出基于史实的合理判断。


释名与异称

依现存的史籍,尽管《庄子·盗跖》篇有“侠人之勇力而以为威强”之说,《吕氏春秋·音律》篇也有“侠”字出现,称“蕤宾之月,阳气在上,安壮养侠,本朝不静,草木早槁”,但最早提及侠之名并对其作出论断的是《韩非子》。韩非在该书《五蠹》篇中,曾对游侠作了猛烈的抨击: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上之所养也。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无所定,虽有十黄帝不能治也。


联系该篇其他段落的论说来看,这里所说的“儒”指“其学者则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盛容服而饰辩说,以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这批人,也即《八奸》篇所谓“为人臣者求诸侯之辩士,养国中之能说者,使之以语其私”中的“辩士”和“能说者”。所说的“侠”,则指“其带剑者,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之人,也即《八奸》篇所谓“为人臣者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以彰其威”中的“剑客”、“死士”。在《五蠹》篇中另有“游侠私剑之属”、“国平养儒侠”等语,则是对游侠的直接指称。


韩非重法,以严刑峻法作为治理国家的根本。依着人性会随文明转进而日趋刁伪的认识,他坚决主张排斥那些“文学之士”和“辩智之士”,因为这些人学道立方,语曲牟知,心有主见而不易调派,凭着一己的闻知和自主意识,足以对专制君权产生情感上的疏离,乃至行为上的反叛。与此同时,对那些行剑攻杀的侠他也十分反感,认为这些人以私剑之悍,铤而犯险,直接危害法制,却被人目为“磏勇之士”,是极不正常的现象。在他看来,耕战是国之大事,所以应使耕者,那些“力作而食”的“生利之民”能富;让战者,即那些“寡闻从令”的“全法之民”得贵。倘颠倒过来,“富国以农,距敌恃卒,而贵文学之士;废敬上畏法之民,而养游侠私剑之属,举行如此,治强不可得也。”


基于此,他提出自己最基本的治国之术,即“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悍,以斩首为勇”。文中“无先王之语”,针对乱法之儒言;“无私剑之悍”,针对犯禁之侠言,是至为明显的。此外,在《八说》篇中他还提出“人臣肆意陈欲曰侠”,“弃官宠交谓之有侠”,这两种人或比前述的“剑客”、“死士”地位高些,但不服从君主的权威,不遵守国家法令则如出一辙。


行文及此,不妨再结合“侠”的文字学解释,进一步探讨韩非所谓“侠”或“游侠”的内涵。在今天可见到的商周甲骨和金文中未见“侠”字,而只有“夹”,其形似中间站一大人,两边各有一人挟持。《说文解字》谓:“夹,持也,从大,侠二人。”至于“侠”,《说文》释为“俜也,从人,夹声”。段注引如淳言并发挥曰:“相与信为任,同是非为侠,所谓权行州里,力折公侯者也。或曰:任,气力也。侠,甹也,按侠之言夹也。夹者,持也。经传所假侠为夹,凡夹皆用侠。”


古代“夹”、“挟”、“侠”三字相通。“夹”的原义既是大者受两人持,《左传·僖公二十六年》也有“夹辅成王”之说,《汉书·季布传》颜注谓“侠之言挟也,以权力挟辅人也”,衡以段注所引,可知“侠”的原义当为挟持大人物并供其役使之人。自春秋而及战国,这些被称为侠的人羽翼日渐丰满,凭借着从主人那里获得的权力,开始不顾君臣大义,好逞私勇,行犯上作乱之事。在当时“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的大争之世,他们的行为正足以构成对专制君权的威胁,所以韩非子才有“人臣肆意陈欲曰侠”的说法,并力主予以严厉制裁。


而就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而言,又只是以这些不法之臣为主人并受其役使的。前及《五蠹》篇所说“为人臣者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以彰其威”,又说“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即可证明这一点。这些人与主人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主人可能对他们以礼相待,结以恩义,他们对主人的厚遇乃或知遇之恩自然须臾不忘,为其效力而不惜身死。在两者之间,势必曾发生过许多让人击节扼腕、感叹不已的不平常之事,时人遂因其为侠者而称之为侠行。再扩而大之,他们那些重义节、轻死生之事,在当时纷争不息的社会上广泛流传,依其行为作派而聚徒属,立节操,显扬声名的人自不会少。凡所作为有合乎他们行事原则的,也就自然会被人视为侠。韩非子称“弃官宠交谓之有侠”,又可以证明这一点。所谓“弃官宠交”,依松皋圆的解释,指“弃官而爱交友者,如虞卿不重万户侯卿相之印,与旧友魏齐同行去赵之类”[1]。虞卿之事见诸《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虞卿时为赵相,朋友魏齐与秦相范雎有仇,亡奔赵国平原君,秦昭王听到消息后,逼迫平原君交人。魏齐见事急,深夜逃出来求庇护。他料想赵王畏秦强大,最终一定会屈从压力交人,而自己又无力劝阻,于是解挂相印,与魏齐一同出亡。虞卿虽非扶持大人,为权臣豢养的侠,相反,处于养人的地位,但他的行为显然是非常人所能为的侠行,故被时人视为侠。


继韩非子之后,对游侠作出更明确定义的是司马迁。不过他并没有拘限于“侠”字的本义,仅以之指称那些扶持大人并供其使令之人,而是着重于品行和人格,对游侠作了新的界定。在《史记·游侠列传》中,他说:


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而布衣之徒,设取予然诺,千里诵义,为死不顾世,此亦有所长,非苟而已也。故士穷窘而得委命,此岂非人之所谓贤豪间者邪?


在《太史公自序》中又说:


(游侠)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不既信,不倍言,义者有取焉。


对其人予以热情的赞美。


先前,许多论者谈及司马迁对游侠的评价,大多偏重后半部分的赞美之辞,以此比较他与韩非及以后班固的不同,而对“行不轨于正义”几个字多有忽略,其实这是不全面的。诚然,由于司马迁为人“尚气好侠,有战国豪杰之余风,故其书叙用兵、气节、豪侠之事特详”[2],又由于他“遭李陵之难,交游莫救,身受法困,故感游侠之义,其辞多激”[3],对游侠多有赞美,几不容口。但他毕竟是一位务实崇信的史家,能不虚美,不隐恶,故予赞美之先,不忘点出其行不轨的一面。至于之所以措辞简单,略致其意,可能是出于不想过分突出以免喧宾夺主的考虑。到了具体论述游侠行迹时,他便丝毫不为讳饰,对那些仗势欺人的暴豪之侠更多讥评,直斥为“盗跖居民间者耳”。


还有一种说法,断言是司马迁第一次为游侠下了定义,而不认为韩非子所论与其存在有内在联系,这也是不正确的。如前所说,韩非子提倡法治,他法术势理论的全部精要,归纳为一句话,就是对君主绝对权威的强调。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他对犯禁之侠多有否定,力主人君以强权裁抑。他所说的游侠私剑之属“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正是以后司马迁所说的“行不轨于正义”、“时捍当时文网”。并且,这种好聚徒、树节和显名,也正是《游侠列传》所载郭解等人行事的基本特征。至其称“弃官宠交谓之有侠”,从某种意义上道出了游侠重义气,热衷于救人困厄,而不以私利萦怀的特点,与司马迁所论也如合符契。据此,应该可以说二人所论之侠存在着前后承传的关系,《游侠列传》一开首即引韩非子“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一语,也决非漫设无谓之辞。当然,由于所持立场不同,司马迁评价时的侧重点与韩非子有些不同,且论述也较韩非为具体生动,所以对后世的影响也就更大。


自后,班固等人的论说多承两家而来。班固思想较司马迁正统,他从维护大一统专制皇权的角度出发,在所作《汉书·游侠传》中对郭解等游侠“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深致不满,尽管他的判断标准直接导源于儒家上下相顺、各有等差等传统观念,但因着眼点落在维护统治秩序方面,精神仍与韩非子有相通之处。其所谓“意气高,作威于世,谓之游侠”,也颇合于韩非子的“立节操,以显其名”。当然,他对游侠的另一面也并不一概抹杀,所揭出的“温良泛爱,振穷周急,谦退不伐,亦皆有绝异之姿”,与司马迁赞不容口的“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正可互为发明。再后,如三国魏曹植《七启》谓:“雄俊之徒,交党结伦,重气轻命,感分遗身,……此乃游侠之徒”,刘劭《赵都赋》谓:“游侠之徒,晞风拟类,贵交尚信,轻命重气,义激毫毛,节成感慨”,基本上也是基于上述数家所论来作概括的。再看前引荀悦的定义,尽管出于和班固相同的目的,他对游侠多有贬抑,但所勾勒出的这类人物的个性品格,实在并无异于司马迁及其他诸家。


此外,本着对游侠人群特征的认识,历代论者还赋予他们多种称名。如因其人多不恃常业,不治生产,好周游和交游而称其为“游侠”自不必说。又因其豪纵不受羁勒,称“豪侠”,如《后汉书·马援传》谓“杜季良豪侠好义,忧人之忧”;因其为人伉直耿正,称“伉侠”,如《汉书·朱博传》谓博“伉侠好交,随从士大夫不避风雨”;因其重气持节,不为苟且,称“气侠”或“节侠”,如《梁书·裴之横传》谓横“少好宾游,重气侠”,《史记·刺客列传》载田光语,谓“夫为行而使人疑之,非节侠也”;因其轻侻狂放,多不拘形检,称“轻侠”或“狂侠”,如《晋书·汝南王亮传》谓司马宗“连结轻侠以为腹心”,皇甫枚《三水小牍》谓李庾四子“皆年少狂侠,咸欲蒸却要而不能也”;因其孔武强悍,膂力过于常人,称“壮侠”,如《魏书·崔秉传》谓秉从征,“招致壮侠,以为部卒”;因其敏捷矫健,有不凡的身手,称“健侠”,如《后汉书·董卓传》谓卓“性粗猛有谋,……尽与豪帅相结,……由是以健侠知名”;因其性格粗犷,不愿受礼仪法令的拘束,称“粗侠”,如《北齐书·毕义兴传》谓义兴“少粗侠,……常劫掠行旅”;又因其多妄作威福,时捍文网,称“奸侠”,如《北齐书·李元忠传》谓李愍“少有大志,……唯招致奸侠,以为徒侣”。此外,因游侠多用刀剑,又有“刀侠”、“剑侠”之称。有的游侠荡行江湖居无定所,无意沽名钓誉,不愿轻露身份,人称“隐侠”。


又因为游侠大多豪纵狂悍,偏尚强力,为人耿直多气,不愿屈从权势,常被人视作人中豪杰,故历代典籍对之还多以“豪杰”、“豪桀”乃或“豪猾”相称,例如《汉书·游侠传》称“哀、平间,郡国处处有豪桀”即是,甚至凡与“豪”相关的称谓,有时皆是游侠的代名词。也是在《汉书·游侠传》当中,有“何平中,王尊为京兆尹,捕击豪侠,杀章及箭张回、酒市赵君都、贾子光,皆长安名豪,报仇怨养刺客者也”,所谓“名豪”,就指著名的侠魁。至于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所谓“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中“侠客”这一称呼,后人用得最多,其来源则与最初偏尚用武的士人多投身为人门客,以后历代游侠也多依人作客有关。这些为侠者受人供养,并为人出力,从而使所谓“门客”、“私客”、“宾客”,有时与刺客、死士和游侠不能判然区别。如三国时魏人许褚当汉末天下大乱,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筑壁御寇,以后又拥众归顺曹操,“诸从褚侠客,皆以为虎士”[4]。这些为侠者不少就是他的门客,此即“侠客”一词的来源。


类型区划

上述种种异称,是历代人依据游侠的性格特征和行为做派作出的,还有依不同的社会身份对之作类型区划的。在这方面,司马迁的论说同样对后世影响巨大。在《史记·游侠列传》中,他有如下一段话:


古布衣之侠,靡得而闻已。近世延陵、孟尝、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亲属,藉于有土卿相之富厚,招天下贤者,显名诸侯,不可谓不贤者矣。比如顺风而呼,声非加疾,其势激也。至如闾巷之侠,修行砥名,声施于天下,莫不称贤,是为难耳。然儒墨皆排摈不载。自秦以前,匹夫之侠,湮灭不见,余甚恨之。……至如朋党宗强比周,设财役贫,豪暴侵凌孤弱,恣欲自快,游侠亦丑之。余悲世俗不察其意,而猥以朱家、郭解等令与暴豪之徒同类而共笑之也。


又谓:


诚使乡曲之侠,予季次、原宪比权量力,效功于当世,不同日而论矣。要以功见言信,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


这里,直接提出“布衣之侠”、“匹夫之侠”、“闾巷之侠”、“乡曲之侠”的称谓,又间接提出“卿相之侠”、“暴豪之侠”两类,看似颇为淆乱,其意实皎然可别。且看清人曾国藩的概括:“《游侠列传·序》分三等人,术取卿相,功名俱著,一也;季次、原宪,独行君子,二也;游侠,三也。于游侠中又分三等人,布衣闾巷之侠,一也;有土卿相之富,二也;暴豪恣欲之徒,三也。”[5]司马迁行文跌宕跳脱,但所说游侠确乎不外曾氏概括的三类。


所谓“布衣之侠”、“匹夫之侠”与“卿相之侠”相对待而言,指一般平民为侠者。倘究其身份,大抵由战国时市井细民任侠发展而来,在汉代为中小地主,或兼营商业,其中有的有市籍,有的没有。他们虽不同于生活在低层的贫穷百姓,不用为生计犯愁,但也不同于锦衣玉食的王公贵族般养尊处优。并且,还有许多称不上是地主或商人的,依着散放的天性,大多不治产业,不事生产,并不以敛财聚富为意。有时立获千金,顷致富豪,如原涉、楼护等都曾从富贵权豪处获得大笔钱财,但不消多时便缘手散尽,所以总的来说生活并不稳定。


兴许是性习相近的缘故,汉以后历代游侠大多喜欢这样安排自己的生活。如北燕冯素弗“慷慨有大志……惟交结时豪为务,不以生业经怀”[6],隋麦铁杖“每以渔猎为事,不治产业”[7]。有时,即使祖上积有产业,也会被他们因种种原因悉数散尽。所谓“百金孰云重,一诺良匪轻”(卢照邻《咏史》其一)。如李白早年侠游维扬、荆楚时,就“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8]明人宋懋澄先世为宋宗室,入明迁入松江,为大族,数世富豪,以贳自雄。然传至他这一辈,因性喜交际,又“好为侠,慕战国烈士之风,祠赵相虞卿于家,所以见志也。私习兵法,散财结客,欲以建不世功”,“人有急,夜半叩门,求千金,无不立应者”[9],所以很快就将家产荡尽了。


此外,他们虽交通权贵,与一般富豪更多往还,但不一定出仕为官。如北魏的高树生,尝从阳平王征讨蠕蠕,立下大功,但“尚气侠,意存浮沉自适,不愿职位,辞不受赏”[10]。当然,也有些人是因言行不轨于正道,被实际剥夺入仕权利的。还有一些年长后才开始读书识字,所谓长而改节,一变而为与物无忤的谦谦君子,有的甚至应科考,为显宦,但当其年少为侠时都是一般平民。正是由于他们出身市井细民,且游荡无官爵,随着专制政权日益巩固,特别是宋元以降行侠仗义日益成为其个人的活动、个人意志的实现,所以被称为“布衣之侠”或“匹夫之侠”。


“卿相之侠”就不同了,大多身份尊贵,典型的是战国时养士四公子。他们是一国的王公贵族,有的兼为国相,每人各有门客数千,自谋夫说客、谈天雕龙与坚白异同之流,下至击剑扛鼎、鸡鸣狗盗之徒,莫不宾礼。他们能识别并存养这些在当时无位而困厄的贤能,礼遇并尽各人所长而任用之,平时为君分忧,战时为国出力,所以也当得一“侠”字。至于如平原君赵胜身在虎口而义不卖友求免,当秦昭王胁迫他交出魏齐,坦言“贵而为友者,为贱也;富而为交者,为贫也。夫魏齐者,胜之友也,固不出也”;信陵君魏无忌为保全自己的祖国,挺身奋死,联络各诸侯国,拒强秦于函谷关外,更是地地道道的侠行。至于战国以后,特别是唐以前,间有地位与四公子相类的权贵好为游侠,如汉代袁盎、栾布和郑当时等人,或为诸侯相,或为当朝大僚,皆侠风凛然,不减古人,可称得上是当时的“卿相之侠”。


“暴豪之侠”与“卿相之侠”又不相同。依司马迁的解说,他们大抵是一些地方豪强,为谋私利结成帮派,依仗手中的财势凌辱乡里,横行霸道。如汉代的宁成“贳贷买陂田千余顷,假贫民,役徒数千家”,“为任侠,持吏长短,出从数十骑,其使民威重于郡守”[11],还有阳瞿轻侠赵季、李款“多蓄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至奸人妇女,持吏长短,纵横郡中”[12],就是典型的“暴豪之侠”。此外,“北道姚氏,西道诸杜,南道仇景,东道佗羽公子,南阳赵调之徒”[13],可能间或也作一些侠义之事,但总的来说好放纵徒众欺凌弱小,亦属此类中人。


汉以后这类人物仍未绝迹,他们横行地方,以盘剥渔利为能事,有时竟使地方官员束手无策。如魏初有刘节,为旧族豪侠,门下宾客千余家。他放纵这些宾客扰乱地方,弄得百姓怨声载道,恶名上闻朝廷,但他根本不以为意,毫无收敛悔过之心。按理,地方大族要承担官派徭役,可他的宾客竟敢不出差役,他知道后不但不行规劝敦促,反将该差发的人藏匿起来,弄得主事官吏束手无策,只好自己代为服役以补上差额[14]。唐代的郭元振任侠使气,为向门下宾客示好,竟干起劫掠财货与贩卖人口的勾当,“前后掠卖所部千余人”送给宾客,当地百姓深以为患[15]。这样的行径几同盗贼,故班固、司马迁称为“盗跖而居民间者”。


至于“闾巷之侠”或“乡曲之侠”,与上述数者以身份划分不同,它是着眼于游侠的居所和活动区域,对前及布衣匹夫之侠所作的另一种称谓。汉时游侠充斥民间,史载“长安炽盛,街闾各有豪侠”[16],即指此类人物而言。当时还有所谓“都邑游侠”,如张衡《西京赋》之“都邑游侠,张赵之伦,齐志无忌,拟迹田文。轻死重气,结党连群。实蕃有徒,其从如云”。这些人盘踞在通都大邑,效仿战国四公子的作为,有一大批随从和门客。但“闾巷之侠”与之不同,他们一般只在一定的街区活动,并没有前者的声势。“乡曲之侠”的主要活动区域自然就更不是在城厢。司马迁很为“匹夫之侠,湮灭不见”与“古布衣之侠,靡得而闻”愤愤不平,想来这类游侠之所以湮没无闻,与他们活动区域和范围的局限有一定关系。汉以后,散在民间的闾巷乡曲之侠无代不有,后人很难考知其行迹,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除上述基于社会身份或活动区域的区分,还有基于行侠方式不同所作的又一种分类,那就是“文侠”、“武侠”和“儒侠”。所谓文侠,是说其行侠仗义,所赖在以德服人,以高义感动和驯化人,而不是凭孔武有力,身手出众。虽然古代游侠多出于武士,但至两汉以来,侠的精神被前所未有地突出,是否能武尚斗反不被游侠所重。如汉代著名大侠朱家、郭解都未见擅长什么武功,也不尚武力。后世游侠中也多类似的人物,如南朝陈时周敷为郡中豪族,性豪侠,但并不尚武,他“形貌渺小,如不胜衣”,使乡党少年任气者争相依归的原因,仅在于他“胆力劲果,超出时辈”[17]。故刘安《淮南子·说山训》有“喜武非侠”一说,李益《轻薄篇》有“豪不必驰千骑,雄不在垂双鞬”一说,明人陈允纶《行路难》诗更有“游侠何须仗剑行”的壮语。


武侠显指那些偏尚勇力,且武艺超群之侠。如汉时楚人田仲善剑术,显然是一武侠。或许是因为任侠崇侠不再是社会的普遍风气,游侠的地位不再像汉时那么崇高,他们要在社会中求得生存和发展,须赖自己的强力作保障,故自两晋南北朝以来,特别是唐宋以来,文侠虽不绝于史载,但相比之下,有行动而未必有主义的武侠似更多了一些。到明清两代,一些著名的游侠,甚至同时又是武林高手。如清康熙、雍正年间被称为“江南大侠”的甘凤池,就是清初八大拳勇之一,通内外两家秘奥,手握锡器,能令其熔化为汁。


不过尽管如此,在许多人眼里文侠似仍比武侠更具备侠的魅力,更能体现纯粹的侠义精神。如明人李贽就曾借唐人侠义小说《昆仑奴》为由头,发过如下一通议论:“剑安得有侠也?人能侠剑,剑又安能侠人?人而侠剑,直匹夫之雄耳,西楚霸王所谓‘学剑不成,去,学万人敌’者是也。夫万人之敌,岂一剑之任耶!彼以剑侠称烈士者,真可谓不识侠者矣。”他认为历代人仅以剑侠称昆仑奴是错误的,一个游侠可以使一柄宝剑熠熠生辉,而宝剑本身却不足以使人顿壮侠胆,并进而成为游侠,这是他要说的第一层意思。他更想突出强调的还有第二层意思,即一个人只知锻炼自己的剑术修为,决非大侠。那么,怎样的人才是他理想中的侠呢?他接着说道:“呜呼!侠之一字,岂易言哉!自古忠臣孝子,义夫节妇,同一侠耳。”[18]虽以忠臣节义论侠未免失之在宽,但他所重在侠刚烈的气质和决死之精神,而非他们的武艺,是显而易见的。他还说:“如千万人在危急之中,得此一人即安,失此一人即危,人人可以凭藉之,方谓之侠。今人不识侠,转以击剑报仇为侠,则可笑甚矣”[19]。近人梁启超就汉张良为侠一事议论道:“夫武士道,非膂力之谓,心力之谓也”[20],将此意说得就更为简切明白了。


此外,便是“儒侠”这一称谓了。所谓儒侠一般是指该侠者服行儒者之道,虽为游侠而仍有儒者之风。清人章太炎认为侠出于儒,故作《儒侠》一篇畅论其旨,称:“漆雕氏之儒,不色挠,不目逃,行曲则违于臧获,行直则怒于诸侯,其学废而闾里游侠兴。……世有大儒,固举侠士而并包之,徒以感慨奋厉,矜一节以自雄,其称名有异于儒焉耳。”[21]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以孔老墨为三宗,其中墨学又分为兼爱、游侠和名理三派,前者为人文论,后者为科学论,唯游侠为实践论。故亦有人以“儒侠”与“墨侠”相对待,称前者为理论派,后者为实践派。因认为侠出于儒、尤其是笃行忠义,生事尽力死事尽思而称“儒侠”,这是此名称的又一种用法。


集团构成

游侠源于古代士阶层中尚武的一类,但自秦汉以后,其来源颇为淆乱,成分十分复杂,真正属于士阶层的人并不多。故对于他们源出哪一社会阶层,虽已有学者谈及,但尚未形成一致意见。


劳榦认为游侠出于平民,明言他们是一批把游侠当成职业的平民[22]。杨联陞也持此说,认为“游侠可能来自贵族,但是,他们既然已经丧失了昔日的地位,他们倒愿意承认自己是平民”[23]。陶希圣则认为其出于游民,“自封建束缚解体后,社会上出现了一批不生产的政治的及社会的活动分子——游闲分子”,他们“轻视劳动……又集中于都市……尤多旧来武士阶级破落下来的成分,这些分子仍具有好勇斗狠,野心向上,组织活动及首领的能力”,并以为“明白了古代游民的性质及其活动方式,则我们对战国时代游侠的行径便不难了解了”[24]。


应该说,上面两种说法皆于史有据,非尽出臆断。春秋末、战国初,随社会急剧变动和社会成员地位的改变,那些丧失了贵族封号沦落为平民的人,连同从中下层奴隶阶级上升的小地主、小工商业者及所谓鸡鸣狗盗之徒,多纷起为游侠,是显然存在的事实。至于所谓游闲分子大多随周王室的衰微和井田制的瓦解而产生,其中有旧的贵族分子,也有自由民和手工业者,他们失去原来固定的职守,在城市寄居游食为平民,其中有一部分以行侠为生,也确有其事。但这两种说法又都有片面的地方。


倘说游侠尽出平民,那么就不能解释司马迁为什么要分游侠为布衣匹夫之侠、卿相之侠和暴豪之侠。并且,这种说法多只就战国时期而言,缺乏广泛的涵盖性。因为自两汉以后,游侠非尽为平民几乎是不争之史实。如汉代著名的游侠朱家就曾收买过奴隶为其种田,显然是个地主。《史记·游侠列传》称“是时济南瞷氏,陈周庸亦以豪闻”,从同书《酷吏列传》称“济南瞷氏宗人三百余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来看,显属暴豪之侠一类。他如“关中长安樊仲子,槐里赵王孙,长陵高公子,西河郭公仲,太原卤公孺,临淮儿长卿,东阳田君孺,虽为侠而逡逡有退让君子之风”。这些人的事迹虽不可考,但由“王孙”、“公子”等称谓可知,也决非平民。与《史记》中有郭解这样虽可立致千金但身无余财的游侠,还有“家累数千万,食客日数十百人”如灌夫这样的人一样,《汉书·游侠传》所载诸人也非皆出平民,而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官僚或官僚的后代。汉以后,固然平民为侠者日多,但也不乏以州郡大姓、地方豪强为游侠的。如明人高捷为轻侠,武力绝人,既举乡试,仍与群盗走马劫掠,他是首辅高拱之子,官宦出身的世家子弟。这类人为侠,极富号召力,要结交各色人等,擅生杀之权,横作威福很便利,把他们划入平民阶层,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


再说游民。所谓游民一般是指丧失了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活手段,流荡不定无以为生的社会阶层,他们被农村既有的生产关系抛离出来,又为都市商业经济所不容,无所附籍,由此或依靠富豪的庇护,或仰赖政府的赈贷,或转而为盗为匪,去压迫更弱小者以求生存。游侠中有这类人物存在,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依《礼记·王制》之教,“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无旷土,无游民,食节事时,民咸安其居,乐事劝功,尊君亲上,然后兴学”,对不地著而游食者从来多有裁抑,侠也因此每受拘遣和打击,但要说游侠皆由这类人构成则不免狭隘。上述列举诸人事,不但可证明游侠非尽为平民,更可以证明其非尽为游民,其间的道理几乎是不言自明的。


在这一问题上,增渊龙夫和刘若愚的说法比较中肯[25]。他们认为游侠不是一种专门职业,构不成一个稳定的社会集团或者界别。游侠来自社会不同的阶级阶层,各操其生业。之所以行侠,目的并非为了谋生,而仅因为喜欢行侠,喜欢受侠义精神的驱使,去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所以与其说他们是特殊的社会集团,不如说是具有特殊气质的社会人群。[26]这样的解说比较接近历史真实。


我们说,当一个社会处于大变动时代,所谓风雨澒洞之际,最容易产生社会角色的错位,这是因为随社会的急剧变动,社会成员的集团构成及利益再分配必然会被重新提出。在这种再分配或再组合过程中,社会各阶级、阶层都会发生不以自己意志为转移的变化,任何一个阶级或阶层的人都可能因这种变化而失去本有的身分职守,加入到为侠者的行列,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行侠就其本义而言,在于以一种无私无畏的精神行为,获得社会认同和道德荣誉,也就是说,它是一种付出的行为,而非世俗间以得利或生利为目的的获得性行为。没有哪一类人可以赖此为生,或非得行此才能生存,自然也就没有哪一类人可以专擅其美。再一方面,游侠每常具有刚强果毅的意志力和泛爱尚义的热肠,这多与人的天性禀赋有关,甚或还与特定的地域民风有关,如“种、代,石北也,地边胡,数被寇,人民矜懻忮,好气,任侠为奸,不事农商”,“濮上之邑徙野王,野王好气任侠,卫之风也”[27]。这里的“人民”指生民,包括社会各个阶层。至若关东、冀州之地,山石块垒,危崎雄特,水洌土厚,风高气急,尤激荡人心。古人所谓“自古言勇侠者,皆推幽并”[28],更是就该地生民普遍的习尚而言的。


所以,一个人之为游侠有多种多样原因,不是用平民、贵族乃或游民、富豪的标准可以区划得清的,因此拘泥于游侠出于哪个社会集团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倒是赖上述论说所得到的结论可借以指出,游侠作为富有侠义精神的特殊人群,受到大无畏英雄精神的感召,曾在中国历史上作出过许多轰轰烈烈的义举。当然,他们也受到自己从那里走出来的那个阶级、阶层的价值标准或道德理想的影响,若是平民,他天然地易在性情中糅入蔑视权贵、反抗官府和劫富济贫的强烈意识;若是富豪或权贵,他也必然会多一分养私名以求仕进,蓄势力以建功业的功利追求。这样的结论,对于认识游侠倒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与刺客的契合和分际

游侠与刺客的关系,是界定游侠过程中常遇到的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刺客,顾名思义是对受人雇用怀挟兵器进行暗杀者的称谓,早见于春秋、战国时期。《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荒淫无道,大臣赵盾数次力谏,遭他忌恨,派鉏麑前往赵府行刺。鉏麑侵早潜入,见盾盛服将朝,因时间还早,正坐着假寐,十分感动,以为“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遂触槐而死。这鉏麑便是一刺客。


司马迁《史记》为这类人立有专传,《刺客列传》所载曹沫等五人事,前后相距五百多年,行迹虽异,代人行劫杀之事了无畏惧则一。如曹沫为鲁将,与齐三战皆败,鲁庄公惧,不得不割地求和。后庄公与齐桓公会盟于齐邑柯,曹沫执匕首劫持桓公,迫他答应归还了鲁国所有的失地。专诸是由伍子胥推荐给吴公子光的,公子欲用其杀吴王僚,故厚待之。后当吴王来赴公子宴,他抽出预先放入鱼腹的匕首将其击杀,自己则被吴王左右杀死。聂政受严仲子厚赐之恩,代为行刺韩相侠累,因寡不敌众,在击杀侠累及数十名侍卫后自杀而死。豫让曾事范氏和中行氏,未得器重,后事智伯,因深被尊宠而感恩在心。当赵襄子联合韩、魏谋灭智伯,他决意要为智伯报仇,先是改名换姓,为判刑服役之徒,混入赵府行刺未成,赵见其坦告来意,且为故主报仇,义勇可嘉,就放了他。他继而以漆涂身,使形如患疠疾者,又吞炭伤喉,令嗓音变哑,候在赵襄子经常经过的桥下,结果还是被发现。他知事已不成,求赵同意让他持衣砍击三下,聊致报仇之意后伏剑自杀。至于荆轲刺秦王之事尤为壮烈,可以说妇孺皆知,无需赘述。


对这五人的行事,历代评价不一。宋人王应麟以为,曹沫当“诸侯弃甲兵之仇,为盟会之礼,乃于登坛之后,奋匕首而劫国君”,是“贼天下之礼”。其他三人或违礼、非仁、不信,也不值得称道。独豫让“不妄旧君,杀身而不悔,抗节致忠,行出乎列士”[29]。但王安石不这么看,他认为“曹沫将而亡人之城,又劫天下盟主,管仲因勿倍以市信一时可也”。倒是豫让,“曾不能逆策三晋,救智伯之亡,一死区区,尚足校哉”[30]。明人张吉也说:“且捐躯以报其主于既灭之后,孰与竭节以活其国于未亡之前乎。……故让于报仇之义可谓尽矣,而国士之称恐亦不能无愧焉。”[31]荆轲刺秦王是挺身反抗暴秦的义举,但张耒却认为“此特贱大夫之雄耳”[32]。苏辙更以为:“虽始皇以强暴失天下心,闻者快之,要之盗贼乘人主不意,法不可长也。”不仅如此,他还进而指出:“太史公传刺客凡五人,皆(齐)豹、(孙)翻之类耳”[33]。齐豹以卫司寇杀卫侯兄,孙翻以大夫弑其君申,《春秋》皆书“盗”而不表其名,以示两人求名而不得。苏辙秉《春秋》之大意,实际上把五人都看成了犯上作乱之徒。


当然,更多人激赏五人的行为,认为其行虽各异,但感于恩义,忠于然诺,轻死生,忘安危,以慷慨激烈的情怀,用热血作拼死一搏,实在是“天地间别具一种激烈性情”[34],“天壤间第一种激烈人”[35]。显然,这种情怀激烈符合司马迁所称道的侠义品格,所以《刺客列传》称五人“立意较然,不欺其志”,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游侠列传》对侠的赞美是一致的。


倘再说得具体,荆轲报仇非出个人恩怨,当国家将近灭绝,他与一群勇士不甘为虏,奋起作最后的抗争,且明知燕丹内无强力,外无强援,以孱国当枭鸷之秦,势如以卵抵泰山石,仍能知不可为而为,其气节之感人,确乎充满着侠义的光辉。他如曹沫“劫齐桓公,要还侵地,气夺霸主,有壮士风”[36],豫让抱定“士为知己者死”,人以“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的宗旨,立意为智伯报仇,当有人劝他可以“委质而臣事襄子”,相机动手,不必残身苦形如此,他答道:“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这种不以身害义的风范及最后行刺不成伏剑自谢的举动,无疑也是一种壮烈的侠行。聂政行刺虽有挟个人恩怨,借交报仇的特点,遭人微辞非尽出无因,但感知遇之恩,再三踌躇,不得已而应允,应允则力行;又为老母阿姊计,“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惨烈如此,也当得一个侠字。唯专诸行事,较四人稍逊色一些。总之,刺客虽受人雇用行暗杀之事,但就上述五人而言,仅出于义而不是为了利去行刺,就称得上是侠。


刺客之所以常被人目为侠,除上述感于恩义,忠于所托,不惜为之牺牲外,还因为他们深明大义,决不盲目信从雇主指派,充当低级杀手。前及鉏麑是这类人物的典型,故明人郑瑗谓:“晋灵公刺客不杀赵宣子,汉阳琳刺客不杀蔡中郎,晋刘裕刺客不杀司马楚之,唐太子承乾刺客不杀于志宁,淮南张显刺客不杀严可求,西夏刺客不杀韩魏公,苗刘刺客不杀张魏公,乃谓盗贼无义者乎?”[37]文中所举诸事大抵相类,如苗刘刺客事见《宋史·张浚传》。时在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武将苗傅、刘正彦等在“行在”杭州发动兵变,杀同签书枢密院事王渊及宦官康履等,逼高宗传位于幼子旉,改建炎三年为明受元年。事遭大臣抵制,张浚是其中重要的一位。时领兵驻扎秀州城,夜坐房中,四周戒备很严,但还是被苗、刘派来的刺客混入。不过那刺客晓知大义,不想助纣为虐,他向张浚出具苗、刘所开的赏格,称“仆河北人,粗读书,知逆顺,岂以身为贼用?特见为备不严,恐有后来者耳。”说完即走,以后任凭张浚怎么寻找都不再露面。


与其事相类而不见于《蜩笑偶言》的,还有汉梁王刺客不杀大侠袁盎[38],唐故囚刺客不杀李勉,反将雇主、曾受李勉恩的故囚杀死等事[39]。明清以来,这类事还间或见于史籍。如清初索额图性贪赌,一时下属多以贿进。但其为人善谋略,实有长才。时朝廷对三藩用兵,由他料理军务,调度将帅皆中肯要。吴三桂知难对付,想到了行刺。当刺客来时,索额图正秉烛批阅军机,竟夕不寐,刺客大受感动,以为良相,非但不忍下手,反自请死。以后被索收留在府中办事,待索得罪下狱,常往送饮食,至为之料理后事,人称义侠[40]。晚清排满,革命党人纷起谋刺清廷大臣,底下还要谈到,许多刺客也常被人目为古游侠之流。


当然,有许多刺客纯粹是受人雇用,为财利而行杀戮之事的。这类人没有个人的道德准则和固定操守,也不讲究独立的人格和尊严,就称不得侠。如东汉时豪强地主好征逐利益,兼并或强占土地,为壮自己的声势并铲除对手,他们大都养“刺客死士为之投命”[41]。这些所谓的刺客和死士就不能与游侠相比并。此外,汉以来游侠也有养刺客的,原涉门下就“刺客如云,杀人皆不知主名”[42]。因此,尽管历史上存在许多有侠肝义胆的刺客,司马迁《刺客列传》所谕扬的精神与《游侠列传》也并无不同,后世载籍更多将刺客归并在游侠一类论列,但若不加分析地以为刺客就是游侠,不免与史实不符[43]。


与儒墨理想的同异

游侠随春秋末、战国初社会大变动而产生,这种特定的历史背景,以及他们当初拥有的士的地位,让人很容易想到其与当日风行天下的诸子学派的关系。特别是韩非“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一语,以儒与侠相对待而言,更使人意欲探究这其间存在着的内在联系。于是侠出于墨、出于儒,还是出于儒、墨两家,成了人们一直争论不休的话题。


应该承认,生活在百家争鸣时代的游侠,虽然是情怀激烈的行动者,而非设馆授徒坐而论道的理论家,但在其崛起之初,确与诸子学派、主要是儒墨两家有一定的联系,并且有时这种联系还不仅止于道德规范方面,但一定要确指其出于哪家,恐怕很难。


游侠与墨家的关系,自来被认为是最为密切的,自古及今,许多论者认为侠出于墨,乃至有“墨侠”一词,以与“墨辩”对应。如鲁迅说:“孔子之徒为儒,墨子之徒为侠。”[44]闻一多说:“所谓侠者,不又是堕落了的墨家吗”,“墨家失败了,一气愤,自由行动起来,产生所谓游侠了”[45]。冯友兰更认为贵族政治衰败后,失职之人中产生了一群专帮别人打仗的人。由此,古代士可分为两类,“一为知识礼乐之专家,一为打仗之专家。或以后世之名词言之,即一为文专家或文士,一为武专家或武士;用当时的名词言之,则一为儒士,一为侠士”,“此等人自有其团体,自有其纪律。墨家即自此等人中出;墨子所领导之团体,即是此等团体,”干脆认为墨出于侠[46]。


墨家是作为儒家的主要反对派出现的,其倡始人墨子反对儒家“天命”和“爱有等差”之说,认为“执有命”是“天下之大害”,人与人应平等相处,不应有贵贱亲疏之别。他的“尚贤”、“尚同”、“非攻”的政治主张,“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民主思想,以及为“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甘愿“摩顶放踵”的实践精神,使得他的学说具有儒家所缺乏的平民意识,成为当时最具平民色彩的学派。特别是他自知身处强执弱、众劫寡、富悔贫、贵傲贱的大乱之世,仍希望一个不分亲疏贵贱,无亏人以自利的理想社会的出现,在这种社会里,人人兼相爱,交相利,上下尚同一义,共享乐利,更使得社会大多数成员为之怦然心动。此外,墨子的生活也十分艰苦,“以裘褐为衣,以跂跷为服”[47],“量腹而食”[48],“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49],且“比于宾萌”[50],甘愿与下层社会为伍,所以徒众很多。


墨子摩顶放踵,苟有利于天下,必奋力为之,极富救世热忱和急人所急的热肠。楚惠王四十五年(前444年),公输般为楚国造云梯之械,准备攻打宋国,他听说后当即从齐地动身,走了十天一夜,“百舍重茧,裂裳裹足”,到郢都晓以大义。所谓“荆国有余地,而不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一席话说得公输般为之语塞。然后再见楚王,当其面“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击败公输般九种攻城机变。公输般十分恼怒,欲加害之。墨子知其意,镇定自若地对楚王说明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拿着自己发明的守城之器,在宋国严阵以待,杀一墨子并不能挽回败局。他这种守义争强不避险畏死的作派,隐然具侠义肝肠。


受他影响,墨家徒众大多受到艰苦生活的锻炼。如前及禽滑釐事师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黧黑,役身给使,不敢问欲”[51]。而且纪律严明,如腹66的儿子杀人犯法,秦惠王念其年长无他子,欲行赦免,他以“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66不可不行墨者之法”,竟下令将儿子立刻处死[52]。墨徒还急公好义,所谓“墨翟之徒,世谓之热腹”[53],有“必先万民之身,后为其身”[54],“杀己以存天下”[55]的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故后人称“墨子之门多勇士”[56]。


墨家内部还建立有完备的组织系统,即巨子制度。墨家称其道理成者为“巨子”,“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57]。如巨子孟胜受楚国阳城君之托,代为守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后阳城君因罪出逃,国被人收。孟胜以为“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弟子徐弱谏道:“死而有益于阳城君,死之可矣;无益也,而绝墨者于世,不可。”孟胜答道:“吾于阳城君也,非师则友也,非友则臣也。不死,自今以来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我将属钜子(即巨子)于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贤者也,何患墨者之绝世也。”当徐弱知巨子一职已有人继承,坦然言道:“若夫子之言,弱请先死以除路。”此后,孟胜“使二人传钜子于田襄子。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三人以致令于田襄子,欲反死孟胜于荆,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传钜子于我矣,当听。遂反死之。”[58]演出了一幕悲壮的侠义剧。所以,清人孙诒让《墨子传授考》称“赴天下急难,墨子之徒姓名澌灭,与草木同尽者,殆不知凡几”,决非虚语。前及腹66杀子护法,较之祁黄羊之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后者只是一个“公”字,而他之所为就当得一“侠”字。


此外,墨家成员内部实行利益均沾,“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59],主张以富济贫。弟子曹公子“多财而不以分贫”,就遭到墨子的指斥[60]。他如强调“赖其力者生”[61],“强必宁,不强必危”[62],以及“万事莫贵于义”[63],也都符合后世游侠的处世原则。至于其主张“兼爱”,“是以老而无妻子者有所侍养,以终其寿;幼弱孤童之无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长其身”[64],更与游侠的温良泛爱有相通之处。


总之,墨家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且勤生薄死以身报之的行为;还有渴望平等相待,急公好义的急切情怀,在墨者视为当然,在旁人看来,无疑是侠者一群,故对后世游侠产生深远的影响也就可想而知。一直到清代,如同治时余治好为侠,“日以天下之溺与饥廑于怀,奔走之而惟恐或后”,就被人称为“为人大类墨子”[65]。


但要说墨子所奉行的行为准则就是侠的原则,或进而说侠出于墨、墨出于侠则不免简单了些。因为有救世热肠和急公好义之人,非墨家所能尽数包容。战国时期,百家争鸣,诸子纷起,不为诸家学说范围的大有人在,怎么能说凡好行义救难之人都是墨徒?又,墨学早先固然“徒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66],但自秦汉时,受统治者排击而潜入民间,西汉孝武时已见衰微[67],东汉时基本“废而不传”[68]。东汉末年,虽以宗教的形式复活,也只在《太平经》里被置换成反对剥削和私有财产,主张自食其力和救穷周急的思想,用以表示对享利集团的不满而已,并未造成太大的社会冲击力。而终两汉之世,游侠则风起云涌,层出不穷。


更重要的是,秦汉以来大多数游侠的行事原则与道德理想,未见与墨家有多少直接的联系。墨家关心政治和社会平等,讲治国之道,有抑制一己之欲奉从主义的道德自律,而绝大多数游侠并不理会并尊重这一套,他们尚气任性,并不谨守墨子教导,尽显墨者风范,故说游侠出于墨家,与史实不符。前及诸家大多引用韩非“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之成说,取便捷以衍申成文,并没有作具有说服力的深入阐释,是不足以持为依据的。


再说儒家。春秋、战国时期,儒墨两家同为“显学”。不少论者指出游侠与儒家大有关系,有的径称侠出于儒,如章太炎《检论·儒侠篇》即持此说,认为“世有大儒,固举侠士而并包之”,而《礼记·儒行》篇所称,“诚侠士也”。其弟子黄侃《释侠》也谓“侠之名,在昔恒以儒拟”,“儒者言仁义,仁义之大,舍侠者莫任矣”,故“仁侠异名而一德”。他如梁启超《中国之武士道》谓:“天下之大勇,孰有过我孔子者,……《论语》、《中庸》多以知、仁、勇三达德并举,孔子之所以提倡尚武精神者至矣。”又说:“漆雕氏之儒,不色挠,不目逃,行曲则违于臧获,行直则怒于诸侯,按此正后世游侠之祖也。孔门必有此一派,然后漆雕氏乃得衍其传。”


儒家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有鉴于时人鼓吹异说,淆乱是非,力主正名的重要,并希望通过对仁义礼智信及中庸之道的提倡,实现长幼有序等级有差的理想社会。儒家的倡导者孔子对此身体力行,遍游列国,席不暇暖,无非显扬自己的政治主张。由于讲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他对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的道德要求十分严格,但又不取一味骑墙,拘矜无所作为的乡愿,无论从论知角度还是实践角度讲,都有与温良恭谦相辅成的另一面。


如孔子讲中正和平,但也讲狂狷,感慨时无中行之士,思得狂狷之人而与之,认为“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69],这种以狂为志向远大、勇于进取的旨趣,正如近人刘永济所讲“颇近于侠”[70]。他还讲仁义忠孝,尚礼重恕,但也不弃勇。相反,认为“仁者必有勇”[71],他所厌恶的只是“勇而无义”之人[72]。又说:“临大难而不惧者,圣人之勇也”[73]。而“见义不为”,被他认为是“无勇”[74]。“战阵无勇”,被他认为是“非孝”[75]。他还说过“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这样的话,并对“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的成人之德大为推崇[76]。刘永济就此又指出:“是则孔子所谓之士之成人,为尔时游侠之流,殆无可疑者矣。”倘再联系其本人之行事,当随鲁定公赴夹谷会,周围大敌环伺,事起仓猝之顷,而能底定于指顾间,举袂斥退“旍旄羽袚矛戟剑拨鼓噪而至”的夷狄之乐,“优倡侏儒为戏”的宫中之乐,并使景公“惧而动,知义不若,归而大恐”,“乃归所侵鲁之郓、汶阳、龟阴之田以谢过”[77],真令千载之下的读者想见其忠勇。


孔子之外,如孟子推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78],曾子推崇“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的君子[79],皆可见其平生志向。孔子的弟子如子路未事师之初,“性鄙,好勇力,志伉直,冠雄鸡佩假豚,凌暴孔子”[80],冯友兰就认为他是“出身于下层社会并先为侠”的[81]。入孔门后,他好勇的侠性并未消退。答孔子所问言志,谓“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82],又说:“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83],很有侠士风范。对此,孔子虽嫌以“野”与“不让”,终不加指斥。他最后死于卫乱一事也近乎侠。《左传·哀公十五年》记载,卫大子蒯聩欲复国,与其姊卫国权臣孔悝母定计,入孔悝家中,抓其至旁侧之所强与订盟,并劫以登台。栾宁闻知后来告子路。时子路为孔氏邑宰,闻此即欲入孔府解救,遇同门大夫子羔,告以府门早闭,但他仍往里闯,子羔再以安危相劝,他很不以为然,称既食人俸禄不当避其难。至大门口再遇公孙敢,也劝其毋入。他答以来此求利,故逃其难,苟利其禄,必救其难。入里见太子还坚执孔悝不放,以火烧高台相威胁,太子大惧,让石乞、孟黡下台来抓。子路来得匆忙,未穿甲胄,自然不敌二人,被挑断帽带。临死前神色不变,谓“君子死,冠不免”,然后结好缨带安然就戮。如此奋死救主,诚可与孟胜死阳城君先后辉映。


西汉人集孔子弟子及再传、三传弟子言论成《礼记》一书,其中《儒行》一篇总结儒家行为准则,着重从培养刚毅特立的人格方面作了具体的论述。诸如“言必先信,行必中正”,“爱其死以有待也,养其身以有为也”,“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不祈土地,立义以为土地”,“见利不亏其义,劫之以众,沮之以兵,见死不更其守”,“戴仁而行,抱义而处”,“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等。这里面有许多都与游侠品德相通,故清人文廷式结合《史记·游侠列传》,据此畅论道:


太史公叙游侠,以季次、原宪为称首,公晳哀事不多见,若原宪之问耻辞粟,实有侠士之风,即孔子教其以粟子,邻里乡党亦以成侠士之志也。太史公盖不独以儒家为出于孔子,即游侠亦出于孔门也。


《韩非子·显学篇》云,自孔子之死,有……漆雕之义,不色挠,不目逃,行曲则违于臧获,行直则怒于诸侯,世主以为廉而礼之。按韩非称漆雕之义与孟子称北宫黝略同,疑黝亦漆雕之派也,此又儒家之近于任侠者也。[84]


漆雕氏指“孔子弟子漆雕启后”[85],为孔子死后八个儒学支派之一。此派人物禀性梗正,虽受威逼,无些许屈从之色,甚至人刺其眼,也能做到目不转睛,毫不畏惧。他们还尚仁崇义,倘若以为自己的行为合于仁义,那么对方即使有诸侯之尊,仍不会屈从;反之,倘若自己行为有悖仁义,即使对方是地位低微的奴婢,也会退避三舍,以示愧畏。基于此,前及章太炎就称之为侠。至于北宫黝,孟子曾说:“北宫黝之养勇也,不肤桡,不目逃,思以一毫挫于人,若挞之于市朝。不受于褐宽博,亦不受于万乘之君。视刺万乘之君,若刺褐夫。无严诸侯,恶声至,必反之”[86],可知其行为作派与漆雕氏之儒相同。联系孟子又曾说过“孟施舍似曾子,北宫黝似子夏”这样的话,故文廷式将之归并为一类,也以其为孔门中有侠风的烈士。


但是,孔孟尚气尚勇,孔门中多勇毅豪侠之士,不过说明当时社会游侠的活跃和侠风的弥漫,决不能用为游侠出于儒家的依据,毕竟游侠所奉执的准则与儒家大不相同。正如刘若愚《中国的侠》一书所说,儒尚中庸,侠走极端;儒倡恕让,侠好复仇;儒重秩序,侠不拘礼义;儒反对武力,侠不避暴力,两者之间存在有明显的区别。对这些区别,我们可以用一言蔽之,即儒家重从心所欲,但决不逾规矩;而游侠重在任心快意,故性起处每逾绳检,不避礼法。即就养勇养气一端而言,儒家就有特别的讲究,他们始终注意将此存养纳入到自己的道德论系统之中,并依此出发来决定和判别这种勇与气的合理性,故孔子虽“能拓国关之门”,却“不肯以力闻”[87]。此外,下文讨论游侠衰落原因时还将专门提到,游侠与孔孟所论及后世儒家的诸多礼仪讲求也存在明显的区别。


今人钱穆基于说侠出于墨或儒皆有偏颇,提出出于儒墨两家之说。可能是侠与墨的关系前人已谈得比较多,他着重论述了侠与儒的关系,指出“养气养勇,乃孔门为教之一支”,又举孔子弟子澹台灭明为例,认为“史传称其南游至江,徒弟子三百人,设取予去就,名施乎诸侯,此即侠也”,“故谓侠出于儒墨则可,谓儒墨分文武,又以墨拟侠,则皆不得古社会曾流品之真相者也”[88]。看似取两家之义而综合之,立论颇为持平,其实致思方式一如前及诸家,故虽左右采获,仍未尽得古社会流品之真相。


此外,尚有侠出于老子一说。如劳榦以为,汉代游侠与道家存在些许渊源,两者思想兼容,“彼此常常结合”。而之所以如此,是因其“同属于社会较低阶级”,“游侠是汉代的民间行为,而黄老是民间的信仰”,游侠“任情适性”也“只有在道家之中可以适合”,但他又说游侠是行动主义者,无须“任何学术或思想做基础”,明显前后抵触[89]。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侠有无学术或思想做基础,前者讨论侠出于墨还是出于儒,也不是在落实一者以儒家学术为基础,一者以墨子学说为圭臬,而是要揭示两者之间是否真有“相承之序”。以此衡裁,称侠出于老子不能成立。


所谓任侠

游侠急于义气,或为救死解厄,不惜拔刀相助,或一味纵性横行,至于对抗官府的法令。基于“任也者,侠之先声”的认识[90],对这种种出格的行为,古人都用“任侠”一词概括。如《史记·季布传》称季布“为气任侠”,季心“气盖关中,遇人恭谨,为任侠”,《旧唐书·刘从谏传》称“甄戈者,颇任侠”,《明史·郭子兴传》称郭“任侠喜宾客”,等等。


这“任”字在古代有特殊的含义,依《说文解字》的解释,“任,保也”,段注引《周礼·地官·大司徒》“孝友睦姻任恤”一句的郑注,称“任,信于友道也”,“谓朋友相任”;《史记·季布传》集解引孟康的解释,称“信交道曰任”;如淳则称“相与信为任”,大抵皆指重信之义。又,《汉书·季布传》颜师古注谓“任谓任使其气力”,又引应劭语,“任谓有坚完可任托以事也”,则又指出它有敢任事、能成事的意涵。盖士之本意,原有“任事”之义,故《白虎通义》称“士者,事也,任事之称也。”因其被儒家列为“六行”之一,所以后人迭有发扬,将之分疏为“繁任”、“重任”、“急任”、“密任”、“独任”、“兼任”、“疑任”等[91],以见其担当之众与难;又直称“任而义也,见义不为,孔子耻之”[92]。“学道贵能自任,盖既自任,便有一条担子轻易脱卸不得”[93],总之是要能任大任难任繁剧任艰危,并有以匡国翊运,拯溺亨屯。但倘从游侠行义的角度寻绎其语义渊源,似与墨子之说有更直接的关系。《墨子·墨经上》有曰:“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经说上》又说:“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孙诒让《墨子閒诂》引毕沅语,即称其意“谓任侠”,为其与司马迁所说“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也即汉以来历代人对侠的认识相一致。当然,除此之外,“任”字引申出的放任、专任或擅任之义,也是历代人之所以用其指称游侠豪举的原因。那种好刚使气,快意恩仇,言有触而必吐,意无往而不伸,用对地方自然可称侠行,用错了就不免专擅放纵,是为“任”之一体两面。


还有,需要指出,游侠固然以任侠为本色,但不是偶有任侠之行的人都可称作游侠。如史载唐人胡证,平素并无侠行,某次听说有人使酒为难裴度,便闯入筵中,“坐客上,引觥三釂,客皆失色,因取铁灯檠,摘枝叶栎合其跗,横膝上,谓客曰:我欲为酒令,饮不釂者,以此击之。众唯唯,证一饮数升,次授客,客流离盘勺不能尽。证欲击之,诸恶少叩头请去,证悉驱出,故世人称其侠”[94]。其实此举只能说明他能为侠行,或本人间具侠性,但要说就是游侠,显然与事实不符。


清人高承勋尝作过一部《豪谱》,分“义豪”、“才豪”、“气豪”等二十四类论历代豪士的行迹,其中也有“侠豪”一类。如被列入此类的晋人阮思旷,家有好车,借者无不给,某次人有丧母,欲往借而不敢开口,令他十分沮丧,以为“吾有车而使人不敢借,何以车为?”于是将车焚弃。还有唐人郭暧,某次宴请宾客,见座中诗人李端对一位叫镜儿的弹筝女子大有好感,即谓“李君倘能以弹筝为题,即席赋诗一首,吾当不惜此女。”李当即口占一首:“鸣筝金栗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郭暧大喜,当即将女送与诗人。这些人豪爽重义,好成人之美,言必行,行必果,且勇敢不避事,但只是豪放处近于侠,而非真正的游侠、豪侠。高氏此书专论历代豪士行迹,把阮思旷等人的行为归入有豪侠之性的异士,而不径称其为游侠或豪侠,很可以为区别侠与一般任性使气之人提供借鉴。


说到这里,有必要对前及增渊龙夫和刘若愚所主的气质说作一补充。那就是游侠固然不一定尽出于某一特定的社会阶层,尽管在城市平民、游民或市井恶少、亡命无赖中更容易找到,更非出于儒墨两家,尽管儒墨两家的有关论说与义行对后世游侠产生过深远的影响,而只是一群常常基于急公好义的热肠,为某种信念而实施超道德行为的人。除此之外,它还必须满足不但以行侠为常务,且将侠性发挥到极致的条件。倘偶然之间,临猝发之事,感于恩怨,激于义气,则虽匹夫愚妇也能迸发出一段侠义肝胆,不一定非待游侠才能实现公道。


此外,底下讨论游侠的人格特征时还要着重提到,除意志坚强急公好义之外,游侠还伴随有任张声势、擅作威福、背公私党、横干法网的一面,而这在他们来说,甚至在时人看来也是任侠,前及“任”字释为放任、专任或擅任,就指这种放纵无忌一任意气而言。这是在区别侠与持道行方、好行义举的烈士乃或一般偶尔任侠之人时,必须予以特别注意的。


[1]参见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八说》注引《韩非子纂闻》语,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2]张耒:《司马迁论下》,《柯山集》卷三八。


[3]凌稚隆:《史记评林》卷一二四引董份语。


[4]《三国志·魏书·许褚传》。


[5]《求阙斋读书录》卷三。


[6]《晋书·冯素弗传》。


[7]《隋书·麦铁杖传》。


[8]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全唐文》卷三四八。


[9]陈子龙:《宋幼清先生传》,《安雅堂稿》卷一〇。


[10]《魏书·高树生传》。


[11]《史记·酷吏列传》。


[12]《汉书·何并传》。


[13]《汉书·游侠传》。


[14]《三国志·魏书·司马芝传》。


[15]《旧唐书·郭元振传》。


[16]《汉书·游侠传》。


[17]《陈书·周敷传》。


[18]《杂述·昆仑奴》,《焚书》卷四。


[19]参见袁中道:《柞林纪谭》,《珂雪斋集》附录二。


[20]《中国之武士道》,《饮冰室专集》之二十四,中华书局1989年版。


[21]《检论》,《章太炎全集》卷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9页。


[22]劳榦:《论汉代的游侠》,《劳榦学术论文集甲编》,台北艺文印书馆1976年版,第1021页。


[23]转引自刘若愚:《中国之侠》,周清霖、唐发铙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2页。


[24]陶希圣:《辩士与游侠》,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74页。


[25]参见增渊龙夫:《中国古代的社会和国家》,岩波书店1996年版;刘若愚:《中国之侠》,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


[26]《何心隐集》卷三《答战国诸公孔门师弟之与之别在落意气与不落意气》谓:“意与气,人孰无之,顾所落有大小耳。战国诸公之与之落意气,固也。而孔门师弟与之,曷尝非意气之落耶?战国诸公之意之气,相与以成侠者也,其所落也小;孔门师弟之意之气,相与以成道者也,其所落也大。”虽以战国诸公与孔门师弟相对言,然其人皆富于气禀则一,可为参看。


[27]《史记·货殖列传》。


[28]《隋书·地理志》。


[29]《史记正误》,《困学纪闻》卷一一。


[30]《书刺客传后》,《王文公文集》卷三三。


[31]《豫让论》,《古今图书集成》卷八一二。


[32]《司马迁论下》,《柯山集》卷三八。


[33]《论刺客》,《古今图书集成》卷八一二。


[34]凌稚隆辑校、李光缙增补:《史记评林》第六册,天津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764页。


[35]吴见思:《史记论文》,陆永品点校,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4页。


[36]朱之榛:《史记刺客传书后》,《常慊慊斋文集》卷上。


[37]《蜩笑偶言》。


[38]参见《汉书·袁盎传》。


[39]参见李肇:《唐国史补》卷中。


[40]裘毓麟:《清代轶闻》卷九。


[41]仲长统:《昌言·损益篇》。


[42]《汉书·游侠传》。


[43]钱穆《释侠》谓:“史公特指孟尝春申平原信陵为侠,在其所养,则转不获侠称。……则侠乃养私剑者,而以私剑见养者非侠”,龚鹏程《大侠》谓:“游侠乃是豢养刺客的大豪,……刺客即是侠的爪牙”,是皆从先秦身份社会角度置论,可为参看。


[44]《三闲集·流氓的变迁》,《鲁迅全集》第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123页。


[45]参见《关于儒、道、土匪》,《闻一多全集》第3卷,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469页。


[46]冯友兰:《原儒墨》,《中国哲学史补》,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31页。


[47]《庄子·天下篇》。


[48]《吕氏春秋·高义》。


[49]《庄子·天下篇》。


[50]《吕氏春秋·高义》。


[51]《墨子·备梯》。


[52]《吕氏春秋·去私》。


[53]颜之推:《颜氏家训·省事》。


[54]《墨子·兼爱下》。


[55]《墨子·大取》。


[56]陆贾:《新书》。


[57]《庄子·天下篇》。


[58]《吕氏春秋·上德》。


[59]《墨子·尚贤下》。


[60]《墨子·鲁问》。


[61]《墨子·非乐上》。


[62]《墨子·非命下》。


[63]《墨子·贵义》。


[64]《墨子·兼爱下》。


[65]《清稗类钞·义侠类》,中华书局1986年版。


[66]《吕氏春秋·当染》。


[67]异见可参徐顺英《西汉墨学重兴之社会原因》,《新宇宙》1935年第2卷第8期;福井重雅《前汉时期墨家之再生》,《东方学》1970年第39期。


[68]《论衡·案书篇》。


[69]《论语·子路》。


[70]刘永济:《论古代任侠之风》,《思想与时代》1942年第12期。


[71]《论语·宪问》。


[72]《论语·阳货》。


[73]《庄子·秋水》引。


[74]《论语·为政》。


[75]《礼记·祭义》。


[76]《论语·宪问》。


[77]《史记·孔子世家》。


[78]《孟子·滕文公》。


[79]《论语·泰伯》。


[80]《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81]冯友兰:《原儒墨》,《中国哲学史补》,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43页。


[82]《论语·先进》。


[83]《论语·公冶长》。


[84]《纯常子枝语》卷一七。


[85]参见《汉书·艺文志》注。


[86]《孟子·公孙丑上》。


[87]《列子·说符》。


[88]《释侠》,《学思》1942年第1卷第3期。


[89]劳榦:《论汉代的游侠》,《劳榦学术论文集甲编》,台北艺文印书馆1976年版,第1021—1025页。


[90]龚自珍:《尊任》,《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5页。


[91]吕坤:《呻吟语》卷四之四《品藻》。


[92]方以智:《任论》,《曼寓草》中,《浮山文集前编》卷五。


[93]陆世仪:《思辩录辑要》卷一。


[94]《新唐书·胡证传》。


中国游侠史论/汪涌豪著。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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