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政治基因当中,从一开始就蕴涵了国家主义和世界主义的悖论组合,这套组合由汉密尔顿和杰斐逊共同开创,以马萨诸塞的清教精神和弗吉尼亚的共和-启蒙精神为代表,并以二者截然不同的社会-经济建制为依托和载体,在内战前的美国历史脉络当中齐头并进,发育、拓展开来;这种矛盾组合从来没有在宪法层面得到确认和化解,内战强化了这种悖论组合;美国人似乎刻意地、至少是乐于维持这种并不稳定的悖论态势,由此获得相对灵活的政治运作空间。无论是国家主义浪潮崛起,还是世界主义浪潮执掌天下,本质上都不会意味着美国在经历重大变革,美国在此类重大动荡当中,通常都能够做到简单地归回传统,以建国者的智慧和方案来解决当前问题。正是这一点决定了美国即便有心拓展帝国,但也不会为了承担这个帝国而对国内共和体制造成重大反噬。美国的历史不断证明这一点,可惜很多时候,人们都是因为没能认识到这一点而发生重大误判。
导言:被误读的“昭昭天命”
同英格兰的自由帝国观念截然不同,同德意志的民族帝国观念更是难有牵扯,美利坚政治从本质上就注定了一种帝国冷漠症。对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处于罕见历史断裂期的历史学家来说,美利坚民权运动以及对外战争催动的联邦权能之超乎常规的扩张,毫无疑问令美利坚在进步主义年代结束之后,便构建起来的稳定且富有文化内涵的新等级体系,遭遇巨大威胁,这样的威胁不仅仅是观念层面的,确切地说,不仅仅是汉娜.阿伦特眼中的一场纯粹的“共和的危机”,那样的威胁更是切实的和迫在眉睫的,具体的政治运动和立法行动已经大规模地渗透到公民生活的基础层面;州权和联邦权能在美利坚历史之上,似乎从来没有像那个时代那样,取得如此完满的协同机制,一致推动“新罗马”之政治隐喻在美利坚常规政治运作机制当中肆意扩散和深化。此种历史境遇之下,那一代历史学家当中的杰出人物便难以克制预言的冲动,十八世纪的清教资源和十九世纪的盎格鲁-撒克逊种族资源,特别是十九世纪以特纳为代表的“边疆”叙事资源,在那个时代的复兴便成为顺理成章之事,这一切的叙事资源是有着共同指向的,那就是美利坚的“民族帝国”,普拉姆布提起的历史申述是这方面的代表论式:“‘昭昭天命’乃展现为众多形态,或粗野或精致,世人都见证了此一观念是如何在法兰西和德意志行走起来并发挥巨大能量的,甚至过去百年间的意大利,也可以见证到同样的历史情状。大多数国家或者民族的天命观念不像英格兰的过去观念精致,也许德意志的天命观念是个例外,并且这些国家或者民族的天命观念在学院派圈子中也更少得到认肯。类似的神话叙事在美国也存在。那种严格的加尔文宗的过去观念,也就是圣经的过去、福克斯的过去以及新以色列的过去,已然抵达终结点,在乔纳森.爱德华兹那里收获了令人哀婉的终局。不过,神学性质的过去的死亡并没有令美国从此种特殊的天命意识当中解脱出来。宗教的过去乃穿上了世俗的外套。此一崭新的世俗版本的过去观念藉由革命叙事而得到了强化,据此观念,美国革命尽管有法国革命紧随其后,但也是一桩独一无二的事件,原因就在于法国革命乃因为恐怖体制和独裁体制而遭到玷污了。十九世纪的历史学家们,确切地说,就是那批伟大的浪漫派史学家,诸如班克罗夫特、莫特利、普利斯科特和帕克曼等人,也都如同威廉·布拉德福特一样,认为美国较之已经沦落的欧洲邪恶世界,乃更为洁净、纯正,更少腐败,更切近上帝以及神圣之道。由此,美国便成为一个法庭,一切历史都需在此接受审判。当然,这批浪漫派史学家在具体叙事方面都做到了足够的精确,原始文献也如同旗帜一般标示在他们的作品当中,不过,他们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历史学家。美国需要一个新的过去,他们正是这个过去的创制者,他们从那古老的神学过去当中接纳了众多元素,同时也将诸多新的纬度纳入其中。他们当然维系着特殊天命的意识,不过,他们也都对美国的历史境遇实施了精巧的运用。他们将美国的过去视为一片遥远且空旷之地,大自然居于至高的主宰地位。新大陆乃远离了欧洲的老迈腐朽,并据此养育了更为强韧、更为刚正、高贵,也更为纯正的血统,不像欧洲那般精巧,但更为诚实。同大自然的斗争乃滋养出真正的男子汉气概;在新大陆,无论是山川还是草原,都散发出孤傲的美感和不容触手的庄严,正是如此美丽、如此恢弘的大自然吸引并养育了一个高贵且刚健的族群。很显然,这样的过去观念乃是专为东北部和西部创制的。不过,这样的过去观念的效能则涵括了整个美国。此种观念之于中西部农夫的吸引力是不言而喻的。不过,对于新英格兰的那个婆罗门群体,其魅力无异是最为强烈的。”
看来,十九世纪末的美利坚似乎也正处在一个欧洲式“民族帝国”的破晓期;很显然,普拉姆布在此建立的此一宏大叙事不过是在重述一个特纳式的“边疆”故事,然而,普拉姆布将此一“边疆”故事向着扩张性的“帝国转向”扭曲,这显然是背离了美利坚“边疆”故事原本的历史-政治意涵,确切地说,特纳之“边疆”叙事乃是内向的,是为着美利坚之内部民主政治寻找一种自然统一性,而且,这样的自然统一性跟同一时期欧洲式的种族一致性、文化一致性、民族一致性乃至国家一致性,并无任何的牵扯和关联;特纳之“自然统一性”乃是以美利坚民主政治的程序空间为基础和诉求的。美利坚之民主叙事尽管同英格兰之辉格党叙事有血脉传承,但美利坚之民主叙事并不包含任何的民族帝国元素以及十九世纪辉格党叙事当中的那种历史哲学诉求和文化元素,说白了,美利坚的民主叙事甚至都不能算是民族叙事,同帝国叙事更是没有牵扯可言。或者不妨更确切地说,美利坚民主叙事是内在的,而非外向的。民主之自然统一性乃是依托民主政治程序内部的多元斗争建立起来的,此类斗争是在实证法令轨道上围绕美利坚特有的权力制衡体系展开的。在美利坚民主政治的这个发育过程中,决定性的事件并非民族事件或者帝国事件,而是以聚沙成塔之态势涌现出来的细碎的立法和司法事件,的确,联邦权能正是在内战之后民主政治的这段集中发育期,获得了异乎寻常的扩张,但这样的扩张乃是美利坚国内民主政治发育的自然结果,并且也是以国内民主政治之发育为指向的。在这个问题上,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的最后给出的帝国论断,同詹姆斯·布赖斯的精细观察和剖析比较起来,不过是在极为仓促且肤浅地表达一种植根于寻常本能的道德感受而已;詹姆斯·布赖斯评述说:“……当今的美国社会已经涌动起强大的潮流,要求藉由普遍举措来压制一切的垄断行径。同时,人们也越来越希望藉由国家法令对巨大的工业和贸易实体实施统一管控。这一切的意愿和要求实际上形成了汇流,此一潮流尚且没有在联邦立法和联邦行政方面得到充分且切实的表达。国民在这方面的政治意识已然觉醒,不过,这样的觉醒浪潮尚且没有发展到背离联邦行动-州权行动之既有框架的地步。因此,问题已然悬而未决,一切都是未定之数,这其中的困难不仅仅在于问题本身就很难化解,也在于很难找到恰当的方式去寻找解决办法,毕竟,两种思路都将招致相应的反对意见,一条思路是寻求修宪,另一条思路就是鼓励联邦法院藉由司法解释来尽可能地拓展介入力度。毫无疑问,在美国社会,没有人愿意削弱对宪法的信从和敬畏。……海外殖民地,特别是菲律宾群岛,乃作为崭新情状现身美利坚社会,这些殖民地乃直接依附联邦政府,令联邦政府在外事领域的权能有了新的拓展,这一切势必会提升联邦当局的地位和力量,不过,此一崭新情状在今天美国社会即便产生了影响,这影响力也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美国人在这方面的感受和意识尚且薄弱。美国在海外的征服行动,规模相当小,而且都发生在遥远之地,因此也就不足以引发国民的思考。对海外属地的控制权能尚且没有显著提升联邦政府的地位,海外控制权能当然超越了国内的控制权能,不过,联邦政府作为宪法因素的性质并未因此发生任何的改变。说白了,美利坚之统一化潮流所蕴涵的诸般力量,之所以能够涌动起来,发挥巨大效能,并非依托当今美利坚政府享有的那种‘帝国地位’,也并非依托美国自身的世界强权地位,而是以美国的内部斗争为依托的。”
一、弗吉尼亚与马萨诸塞的无解冲撞
美利坚共和体制并不会催生罗马式的扩张机制,的确存在海外行动,但那样的行动无论何等的规模、何等的频率,都不会是美利坚体制的内在冲动,因此也就不会同美利坚内部体制发生宪法层面的互动。这一切都植根于美利坚民主政治在内战时期的奠定以及在战后的充分发育;从革命时代到内战前夕,美利坚政治的确存在帝国元素,那样的帝国元素正是杰斐逊派所推崇的,甚至南方脱离派的“棉花帝国”也从中杰斐逊的观念当中获得了灵感和冲动。
汉密尔顿和杰斐逊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这倒并不是因为两人在政府规划问题上的分歧,这方面的分歧仅仅是表面现象,在此类表面现象背后,乃深深隐藏着二人在人性观念上的分歧。1787年宪法体现的人性观点乃是以霍布斯语式呈现而出的铁打的清教观点,惟有一群秉持极为深沉的原罪信念的人,才会制定出这样的宪法;这同杰斐逊的那种植根于古典共和信条和18世纪启蒙精神的热情洋溢的乐观取向相比,实在是判若云泥;1787年的制宪者们所奉行者乃是极为深重的律法精神,正是因为这样的精神,制宪者们根本无从相信伦理和内在德性有足够的力量为政府提供帮助,不妨说得更直白一些,制宪者们并不信从古典贵族品性当中的才智元素,因此也就没有正当理据让这样一批人相信托克维尔素来推崇的“天然贵族”的政治存在。对制宪者们来说,问题之要义乃在于怎样的政府体制可以不依托德性而运转自如。这也是以汉密尔顿为主要撰稿人的《联邦党人文集》的真正关切所在。
汉密尔顿为何对人类共同生活中的“罪恶”有着如此深切敏锐的感触,这个问题很难解释;但汉密尔顿对州权以及杰斐逊“权利法案”可能引发的政治过错所给出的评判和控诉,实际上在日后都得到了充分的引证,而且这些过错也都像汉密尔顿所预见的那样,不但都事关重大,且也都具有社会性。然而,杰斐逊作为汉密尔顿的政治对手,竟然如此极端且狂热地固守州权和“权利法案”,到了对其中必然包含的罪错视而不见的地步,这一点让汉密尔顿阵营感到无可理喻。双方关键性的歧异点在于对1787年联邦宪法所持的看法上。汉密尔顿阵营将宪法本身视为目的,而杰斐逊不这么认为,他将“权利法案”作为一份单独文件予以呈现,这本身就意味着任何宪法文件都应当有某种“高级法”作为支撑。由此出发,杰斐逊从来不认为1776年所取得的战场上的成功能够涵盖美国人爱国热情的政治意涵,当1787年的联邦宪法试图冻结1776年的政治热情之时,美国人应当在道德和政治双方面寻求突破;杰斐逊在一封通信中写道:“事实上,君主制的弊端无处不在,到处都是政治盘算,就是这样的局面促成了我们的错误想法,认为只要是非君主制的东西就是共和的,我们对‘政府只有体现并实施人民的意志方为共和’这一根本原则视而不见。因此,没有理由认为我们最初的宪法拥有什么指导原则。”这种“指导原则”或者说这种超宪法的政治忠诚所指向的东西,正是杰斐逊在其名篇《弗吉尼亚记事》中所要阐明的东西,同时,《弗吉尼亚记事》也意在阐明同联邦党人的国家主义诉求截然对立的“帝国”意涵,对杰斐逊来说,充分领悟这个“帝国”,也就是充分领悟1776年独立战争的意义。1800年革命的前奏已然奏响之际,弗吉尼亚提出明确要求,希望国会退出联邦土地分配体系,并由弗吉尼亚取而代之;当此一提案遭到否决之时,弗吉尼亚代表对此感到既不可理喻,也无法接受,遂直接向国会实施政治摊牌。
在这场斗争中,弗吉尼亚人自认是1776年精神的直系后裔,这是有道理的。1776年逐渐临近之时,爱国者们理想化的帝国形象并没有在英国决策圈里获得广泛共鸣,殖民地统治阶层的大多数成员也都不予以接纳,说白了,这个传统帝国的精英统治阶层始终没能弄明白该以何种方式应对殖民地提起的激进要求。这就如同1800年革命前夕,作为中央决策圈的国会也始终没弄明白该如何应对弗吉尼亚的激进要求一样;至少,弗吉尼亚方面是这么看待问题的。确切地说,乔治三世王朝的保守派宠臣圈子虽然取得了暂时的胜利,但这表面的胜利也令他们忘记了,王朝的强大并非因为王权的强大,而是因为新起的托利党-辉格党上层资本集团的容忍。乔治三世完全认错了历史境遇,认为此时自己有能力弹奏劳德大主教没有能力弹奏的“基督教社会主义”音律,认为自己是时候将非主流的极右派势力和极左派势力团结在王座周围,据此对主流势力实施清洗了。此种政治局面必然造就出极为偏颇、极具攻击性的政治心理以及相应的政治政策,以一部分的利益为牺牲品,推进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美洲殖民地的灾难之源不在别处,正在于此。在弗吉尼亚代表看来,1799年的国会危机实质上是1776年帝国危机的重现,不仅形式上可以比附,实质上则更是切近:一个堕落且扭曲的中心权力必然会推行腐败且扭曲的政策。1776年,美洲革命的前提乃植根于如下观念:帝国是殖民倡议的结果,诚然接受了一个共同君主,但这个君主只是这个兼具包容性和多元性的帝国当中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调解性力量”,一个扩大了的联邦。乔治三世自以为是在全面重组英格兰社会并据此调整帝国航向,但实际上他同反对派的斗争只不过是洛克-费尔默之争的劣等再现而已。美洲不得不采取行动,先发制人,阻止君主制帝国结构必然造成的结构性不平等和大批的低效人口,更重要的则是财富和权力方面人为的、反自然的集中,甚至是扭曲到变态程度的集中。乔治三世的印第安人政策在本质上乃是其国内政策的一个缩影,在新大陆造成的形态就是边疆暴民给予帝国政府完美的支持,就像海洛因激发人的精神一样。由此滋生而出的体制性的依附关系和贪污腐化无处不在,创生出普遍的奴性体系,最终为任何人的野心或者邪恶用心提供趁手的工具。1779年的国会危机中,杰斐逊以一人之身作为表征的弗吉尼亚观念就是这么看待国会权力以及联邦党人确立的诸多先例的。
正是在这场前奏性质的危机中,杰斐逊亮明了底牌,并正式打出了共和党人1800年选战大旗,正如奥鲁夫评述的那样:“杰斐逊的‘人民’就是因为现身共和主义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信奉共同原则的兄弟们’。他借助原则将1800年的爱国者与试图反对腐败的政府和议会、维护‘英国人的权利’的革命的自由之子联系在一起。就早期的这一代爱国者而言,对权利的要求就等于是主张包容性的英国认同,差不多就是认同帝国的范围。但是,脱离了英国,独立的美国人的国家认同也就不再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革命的共和主义逻辑导致在一个越来越脆弱的联邦里自命的‘各族人民’迅速增加。1790年代,联邦党人政府里的‘民族主义者’,力图通过不断扩张的美国一个宗主国中心权能的方式,来反击这些离心趋势。在抵抗联邦党人这股可怕力量之时,杰斐逊及其共和党盟友坚持认为,他们是在代表一个单一的、统一的民族说话,其作为一个民族的存在并不是外在的宪法安排的结果。专横跋扈的联邦党人要摧毁联邦,让一个民族变成许多民族;而尊重‘联邦和共和原则’的共和党人要维护联邦。”
总体而言,杰斐逊共和党人策动了一种新式的、即便在今天看来也是过于前卫的帝国观念,世界史进程中竟然会发生此种超前的时代错位之事,而这样的事情将在未来的数个世纪时间中拥有决定人类未来生活格局的权能,这实在令人诧异。人们常说杰斐逊是“千年一见的人”,亚伯拉罕.林肯也确认“一切荣耀统归杰斐逊”,无论此说是否允当,杰斐逊在很大程度上都成为了美国宪法和美国自由帝国的塑造者。他的帝国语言同汉密尔顿的国家语言之间难以调解的冲突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这个自由帝国的矛盾式存在和二元悖反的命运;一方是高昂、深沉的理想主义,另一方则是马基雅维利式的现实主义。奥鲁夫不失敏锐地评论说:“共和党人发动的‘1800年革命’确保了他们所激发并利用的民族感情至少在当时不会集中在联邦国家身上,拒绝接受联邦党人所说的统一、‘有活力的’后帝国政权,占支配地位的共和党人在推动一种完全分散的和去中心的国家认同,这种认同可以通过在年轻一代爱国者看来是在重现革命的选举动员中得到不断更新。反对强大的中央政府侵犯的美国人惟有在意识到他们是一个民族的时候,他们彻底实现共和的帝国才能成其为一个国家。”简言之,如果说共和帝国或者自由帝国观念将不断地在经验领域遭遇挫败,那么也可以说,恰恰正是这一系列的挫败,强化了共和帝国观念在美国的生命力,因为这种生命力正是源自理想和现实之间的二元张力,一旦这一张力消失,美国帝国语言所能唤醒的生机力量也就随之消失了。
对于此种共和主义先知政治观念,恐怕没有人能像亨利·亚当斯那样给出如此一针见血的点评了:“杰斐逊的理论乃是弗吉尼亚的共和理论,而非民主理论;他的共和主义同宾夕法尼亚和新英格兰的民主观念没有任何共同之处,除了热爱自由而外;弗吉尼亚的自由观念同北方的民主自由观念可不是一回事情。”就这样,美利坚生活的两大传统,新英格兰的加尔文宗清教传统和弗吉尼亚的自然神论传统,确切地说就是杰斐逊主义,分别以汉密尔顿和杰斐逊本人为人格化的体现者和伸张者,在一系列历史事件推动之下,融构出美利坚生活那奇异的悖论格局,并最终成为主宰着美利坚内政和外交的两大潜流。佩里·米勒在《清教徒》一书中对这两大传统之于美利坚生活的塑造已经成为经典,他得出结论认为,无论是从马萨诸塞统绪出发,还是从弗吉尼亚统绪出发,在美利坚之天命的问题上,在美利坚之德性的问题上,结论都是一样的:美国是一个自立于旧日历史潮流之外的“孤立”民族,是得到上帝特殊恩宠并受命铸造人类新开端的民族。由此观之,将美利坚之权利观念、德性观念以及那种兼具“孤立”和“世界主义”的天命观念,溯源于清教精神,显然是有失偏颇的;不仅如此,以美利坚实际的历史进程观之,这种看法显然也是发生了严重错误。在这个问题上,正如美利坚生活最为深刻的剖析者詹姆斯·布赖斯评述的那样:“有人会说,美利坚政府和宪法乃建基于加尔文神学和霍布斯哲学。此说是否恰当,姑且不论,有一点是无论如何都是真实的:1787年宪法当中灌注的人性观点,乃是铁打的清教观念。确切地说,1787年宪法乃是一批有着深沉的原罪信念的人创制而成的,这批人乃决心竭尽所能地关死越权和滥权的门径。此种精神乃同1789年法国人的那种热情洋溢的乐观精神恰成对照。这不仅仅是种族气质的差异问题;这是根本观念的差异。此种清教精神乃融合了双重的律法精神。制宪者们并不是那种依靠伦理力量来协助政府运作的人,相反,他们设置了一套精密的法律体制来保持各分支机构之间的平衡。宪法的诉求并不是为了为了达成伟大的共同目标而去保证一个好政府,而是要避开诸般政治恶端,不仅仅是来自坏政府的恶端,也包括了来自强政府的恶端,因为强政府很可能会威胁到既有的共同体以及公民个体。1776精神,若是从《独立宣言》以及帕特里克.亨利的辉煌生涯观之,则主要是一种革命精神,这种革命精神乃体现在对抽象原则的信仰,也体现在革命者们的一项决心当中,说白了,革命者们乃决心推行巨大的政治变革以扫荡诸多人间恶端,尽管此类恶端在冷静的历史评判当中并没有丧失生存空间,而且,此类恶端也是有可能藉由不那么强劲的办法来加以清除的。但是,1787精神乃是一种英格兰精神,因此可以说是一种保守精神,革命斗争所激发的对暴政的仇恨当然浸染了这场革命,对人间不平等的那种初生的憎恶同样也浸染了这场革命,不过,总体而言,1776精神乃是一种英格兰精神,此种精神之诉求乃是要依循先例指明的老路行走,将政府视为维持秩序并保障一切人之权利的手段,而不是什么伟大的、理想化的权能,仿佛这种权能真的能够引领并培育民族生活一样。”
显然,所谓清教徒精神之于美利坚生活,真正的要义就在于对人性之罪恶以及权力之罪恶的深沉意识,制宪者们正是以这样的意识作为指导原则,制定了极具保守特质的1787宪法。更确切地所,清教精神之于美利坚,主要是在内政王国发挥了主导权能,在建立并维系国内正义以及和平方面,这部宪法在诸般历史机缘的推动和辅助之下,取得了令整个世界历史为之侧目的成功;但是追究此一成功的背后机理,却也显然是超越了布尔乔亚阶层的文化洞见的;无论是麦迪逊还是汉密尔顿,对政治-社会问题和政策的见解和态度毫无疑问都是现实且实用的,《联邦党人文集》对历史经验、历史起落的意识和品鉴,如若一定要做个类比的话,则可以说是站在埃德蒙·伯克这一边,托马斯·杰斐逊则是严格地站在法国大革命的抽象主义和乐观主义一边,同他们对峙。由此造成了美利坚生活当中内政方面的实用主义和现实主义态度,以及对外领域的理想主义态度;在此种各据一半真理和一半错误的悖论格局当中,美国人在理论上总是站在布尔乔亚观念一边,在实践上却是权力制衡机制以及治国术的大师。
此一鸿沟的观念源头和历史渊源自然非杰斐逊莫属,正是杰斐逊的弗吉尼亚观念,催生了美国人创造崭新政治体乃至崭新人性的巨大热忱,更对自身之“纯洁”建立起根深蒂固的信念,这已然同清教徒的原罪观念不但相去甚远,更是背道而驰了。杰斐逊的“纯洁”观念当然不会植根于新英格兰的启示宗教文本,而是藉由法国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及其自然神论,淬炼而成;正如他在《弗吉尼亚记事》当中着重阐发的那样,“自然的上帝”乃是超拔于历史起落和世事罪恶之上的。据此,美利坚的天命便是在一个腐败且罪恶的世界上藉由创立新共同体的办法,制造人类事务的新开端。他宣示说,“欧洲的那些君主本应当竭力将臣民从目前的无知和偏见当中解放出来,然而,他们却如此热忱地干着相反的事情,如此一来,即便给他们千年时光,他们也不可能达到我们今天的水准。”
每个世界历史民族都有自身的罪恶,美利坚民族最为严重也最为根本的罪恶,毫无疑问就在于这种拒斥罪恶的“自我纯洁”观念和态度。杰斐逊的“纯洁”观念一旦面对现实,当然会制造出美利坚幻想和美利坚现实之间的鸿沟,令此一观念本身如若避免被放弃的命运,就只能发生极度的变形和扭曲;在这个问题上不妨看一看尼布尔的锐见:镀金时代结束之后,迎来了进步主义时代,“巨大经济权能的操持者们反而是采纳了杰斐逊有关政府权能越小越好的教义。此时的美利坚民主,就如同这世界之上一切健康的民主体制一样,学着对政治权能实施更为平均的分配,既然政治权能是无可避免的而且就内在语普选制度当中,此举显然是为了对抗经济生活中权力集中的趋向。这个进程在‘新政’催生的国家政府体制当中达到顶峰,新政乃构筑了农民、工人和中间阶层的大联盟,并动用国家的权力在住房、社会保障以及卫生保障等等方面建立最低‘福利’标准。很显然,上层和特权群体并没有从这种最低限度正义标准当中获益太多,他们要比‘福利国家’的支持者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于是,他们便运用杰斐逊主义这一意识形态武器来抗击此一潮流;此前那些因杰斐逊主义的平等取向而受益的阶层则放弃了这种意识形态,因为他们已经无法确定经济关系领域的彻底自由是否就能导向平等。就是在这样一个进程中,社会中下层逐渐发育出对社会-经济生活当中的权力要素的现实主义意识,反而是上层和特权阶层祭起杰斐逊的大旗,借此继续维系古典自由主义的幻象:权力并非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因素。他们认肯利益的力量;不过,他们也认定,利益竞争本身就能够达成正义,无需权力的介入和道德的规训。问题是,除非各种利益背后的权力得到公正且公平的分配,否则正义格局就是无望的,很显然,在背后支撑利益的权力并未公平分配。既然美国是作为一个布尔乔亚社会发育起来的,古老封建文化的残留只是作为精神气质的点缀品存在,那么这个社会也就天然地趋向布尔乔亚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的核心就是:人类关系和人类共同体当中,权力终究是邪恶且有害的,经济利益才是纯洁且无害的,经济利益才是理性。”
二、非罗马化的美利坚
我们将看到,就是这样的“自我纯洁”意识,这种传承久远的杰斐逊主义,而非清教徒精神在推动并支配着美利坚的“世界主义”进程。
从比较的角度来看,美国显然不是行政一体化的帝国,但也绝不是类似罗马帝国那样以设想中的公民权之普遍扩张为基础的帝国。美国自身的经济体制,尽管联邦干预程度以及集体化程度已经相当高,但也并未对基础性的自由民主和市场化体制形成否决或者摧毁之势,而且也正如布鲁克林·亚当斯在《马萨诸塞解放史》中解释的那样,即便最为激进的进步主义举措也并未超越殖民地时期的普通法范围,在这个问题上美国历来不存在人们想象中的“历史创新”,因此,美国的帝国诉求所寻求的只能是拉姆斯菲尔德所谓的“民主国家的行为”,类似于埃德蒙·伯克在18世纪以及格莱斯顿在自由党运动时期所倡导的那种“自由帝国”模式。
邱吉尔在《英语民族史》中,放弃了吉卜林和张伯伦的“白种人的责任”的托利主义思路,转而将英语帝国的特性定义为“自由”、以及以“自由”的稳定特性为依托的“文明使命”,美国人对此并无同情之感,在美国方面看来,这只不过是为欧洲传统殖民帝国的“大国责任”和“强权开放”换了一种说法而已。在美国人的帝国记忆中,伍德罗·威尔逊之正式放弃帝国主义并转向威尔逊主义,乃是一桩里程碑式的突出事件,在美国历史中享有自己的地位;富兰克林·罗斯福对殖民主义及殖民帝国的厌恶,在美国的帝国式存在中则更是被赋予了宪法尊严。在此背景之下,无论“文明使命”观念是出自法国人之口,还是出自英国人之口,都并无值得区分的意义,这一欧洲观念离威尔逊的理想主义太远了。美国参议院在否决威尔逊的欧洲战后解决方案之时,给出的理由并非这一方案本身的伪善或者不可操作性,相反,美国人希望欧洲人多了解了解美国宪法;很显然,这一理由决非欧洲人、尤其是法国人所认为的那样仅仅是一个借口。很显然,邱吉尔集中阐述于《英语民族史》中的“文明使命”观念既无法同美国传统的“昭昭天命”观念取得情感上的融合,更无法同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大西洋框架取得宪法上的兼容。然而,造成此种局面,原因并不在于美国自身的国家主义和孤立主义诉求,相反,原因恰恰在于美国在立国之始就正式宣称了自身的帝国使命。这一点是美国帝国同所有其他帝国的不同之处,也就是这一点,奠定了美国帝国式存在与众不同的性质。
比较之下,英格兰精英阶层在经历了安妮王朝的动荡和不利局面之后,就有意识地革新了自身的金融体制,迪克森在其经典研究中在这一变化概括为“金融革命”,这一体制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讲乃是帝国指向的,在经历了数次银行法令的巩固之后,就成为了自由帝国资本及其运行的基础机制,一直维系到撒切尔时代仍然发挥出强有力的帝国效能。西利显然忽略了自由帝国之获取和运行过程中一些关键性的事实,他之所以这么做,也许是为了效仿麦考莱,将不列颠自由帝国视为人类开化史中的一段自然进程,因此,自由帝国本身也就是文明和进步的产物,同时也是文明和进步的首要推动力量。后一种观念当然不能为兰克前民族主义时代的欧洲均衡体系所认同,不过却也道出了1830年代到1920年代的历史发展实情。至于将自由帝国溯源于一种“自然进程”,却难以获得历史支撑。确切地说,这取决于如何理解“一不小心”的涵义;即便英国的确是“一不小心”成为帝国,英国也绝非“心不在焉”地经营这个帝国,无论如何,“一不小心”和“心不在焉”并未道出不列颠自由帝国的性质所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无论从人员上还是经济上已经到了该打扫牛圈的时候,一个衰落的欧洲、非欧洲的民族主义和美国的理想主义正式成为推动世界进行一场新实验的力量,这是一个完全超出兰克和西利历史视野、乃至政治想象力的世界。新世界的三种支配性力量格局中,不列颠式自由帝国的终结命运已不难预见,从最起码的意义上讲,苏格兰和爱尔兰民族主义的力量,尽管给人以历史错位之感,但也足以令没落中的不列颠自由帝国走上穷途。毫无疑问,此种新的力量格局一直持续到今天,其中,美国的理想主义因其未有先例的巨人力量而成为这场实验中的决定性因素。同大英帝国那种和平、秩序以及文明诉求不同,这场帝国实验的预设是:传统的殖民帝国模式是贫穷和战争的主因,作为解决办法,美国帝国式存在的非领土诉求、理想主义诉求以及民族自治,将携手铺垫出经济增长与和平的道路。以凯恩斯为代表的一代英国精英一度认为并希望美国将接过不列颠式自由帝国的旗帜,凯恩斯代表英式自由帝国的智慧参与塑造了布雷顿森林体系,他预期美元将在其中扮演自由贸易时代黄金和英镑曾扮演的那种角色,实际上,凯恩斯在战前撰写的《如何为战争付费》一文就已经大致上勾勒出了一个理想化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运作状态。毫无疑问,考虑到美国在二战结束后所享有的经济地位及其巨大的和平红利,凯恩斯那代人的预期是有道理的。
然而,事与愿违,二战之后,政治独立的事业往往以经济失败甚至经济灾难告终。同时,即便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之下,国际资本的流动也遭遇了普遍性的管制和束缚,大英帝国自由贸易和金本位制的时代真的过去了。当美国在二十世纪五十到七十年代之间的这段时期,在“霸权”和“遏制”政策之间随意变换之时,美国帝国意向所展现出的目光之短浅和多变给基辛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他意识到美国缺乏一本系统的外交“教科书”;这一切都不由得让人回想起雅典在提洛同盟所扮演的角色,而布雷顿森林体系则让人联想起雅典帝国的同盟税收政策。这一切都揭示出:自近代以来,自由帝国是可能的,而且已经存在了,但自由帝国的形态和性质作为帝国实际运作的支配因素,却早已发生了变化;也许人们会觉得美国所主宰的这个自由帝国,在心理、经验、政策和制度等诸多方面,还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向往日里的那个英语帝国学习。但两百多年过去了,美国并未从英国学到任何经验,也并未从自身的经历中汲取任何教训,它会采取明确且闪光的军事行动,但在随后的“国家建设”过程,通常是心不在焉,往往会采取“提前撤退”这样一种在旁观者看来并非体面的策略;它有高昂的理想主义,但缺乏将之付诸实际的决心;这一切都让美国的自由帝国走向了大英帝国的方面。简言之,美国似乎完全不具备英国那样稳定且系统的帝国权力意志。
今天,人们在谈论全球化的时候会更多地关注如何为资本松绑这一古典经济学范畴中的技术问题。然而,欧洲在17、18世纪完成商品市场的国际一体化的进程,乃是经由葡萄牙、西班牙、荷兰、法兰西以及英格兰之间的帝国权力和帝国意志之争来获取动力的。19世纪的自由贸易时代毫无疑问是由大英帝国的经济实力和超一流的军事存在所开创的。但德国及其盟友对大英帝国的实力格局发起不计代价的毁灭性挑战时,自由帝国也就结束了。毫无疑问,在今天的全球化时代,没有人有能力、有意志对美国主宰的这个自由帝国发起严重挑战,问题的关键在于美国自身:美国会如何看待帝国?美国是否会继续拒绝别人对这个帝国形成稳定的前景预期?这个帝国的困境和弱点究竟在哪里?
阿伦特在《帝国主义》一书中曾提出著名论题:“资本的无限积累必须建立在权力的无限积累之上,因为……资本的无限积累进程需要政治结构拥有‘权力的无限积累进程’,惟此方能通过不断增长的权力来保护不断增长的财产。”阿瑞吉则将阿伦特对19世纪后半期帝国现象的观察和评论拓展到全部的世界近代史:“正如在17世纪末和18世纪初,霸权角色对于一个规模和资源像荷兰这样的国家来说是难以负担的一样,在20世纪初,同样的角色对于一个规模和资源像不列颠这样的国家而言,也是太大了。在这两种情况下,霸权角色都由一个国家来担当,18世纪是不列颠,20世纪是美国,这样的国家已经开始享受丰厚的‘保护费’,也就是独享由绝对或相对的地缘政治上的岛国特性所带来的成本优势,……不过,符合这两种情况的国家在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中也占有足够的分量,能够在竞争态势的国家丛林中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向改变均势。而且,由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在19世纪有了相当程度的扩展,在20世纪充当霸权所要求的领土和资源标准要比18和19世纪时候要高得多。”显然,正如保罗.肯尼迪在《大国的兴衰》中指出的那样,帝国的过度扩张往往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但将帝国自身,也将帝国所主宰的对象都置于失去控制的危险境地当中。
针对这种根本性的危机,美国在20世纪末给出的解决方案就是“解放市场”。1996年在《福利改革法案》上签字的克灵顿总统成为罗斯福新政所开启的自由主义时代的正式终结者,也许他本人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也许他是在压力陡增的宪政框架中所能给出的不得已选择。个人自由及其价值再次成为在秩序和法律上惟一的可表述价值,由此来迎合并推进由里根制定的资本无限扩张的政治议程。毫无疑问,这一议程不像在19世纪常见的议程那样可以进行民主的解释,因为它要迎合的是资本的全球性扩张这一崭新的历史现象,很显然,资本的纯经济逻辑不可能同政治上的民主议程产生兼容。此举帮助克灵顿造就了一种新的美国主流公众文化,在这种文化中,经济上的消费主义促使美国主流公众以资本的安全来牺牲“对幸福的追求”,美国社会迅速转化为索罗斯所谓的“感觉良好型社会”,其基础特征就是美国主流公众不再习惯于在自由和美国企业利益、在法律的强制性和资本的强制性之间,作出从19世纪以来就已经成为“美国精神”之核心传统的那种必要区分。通过操纵真理可以成功掩盖已经作出的社会选择,并塑造一种新的、极具危害性的公众精神,这也许是对克灵顿时代以来美国“解放市场”政治过程的最佳刻画。正如加尔布雷斯评论的那样:“所谓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的新情况是,主流的满足情绪和附属于此的种种信念属于多数人,而不仅仅属于个别人,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这种情况是在民主制度的强制性覆盖下发挥作用的。但是,一个民主制度不是属于全体公民的,而是属于那些为了保护自己的社会与经济优势而实际参加投票的人。结果是,人们不是使政府适应实际情况或共同需要,而是使政府适应那种拥有主流满足感的那部分人的信念,而这些人就是大多数实际参加投票的人。”
然而,“解放市场”并不像罗伯特·皮尔经济大改革时代的英格兰那样,在世界范围释放出经济资源大开发和大流动的整合能量,相反,资本在全球投机性的和无限的扩张将全球经济置于一个悖反式发展的危险怪圈当中,正如索罗斯洞察到的那样:“美国的消费主义和亚洲的重商主义是维持经济发展的动力。每当世界经济遭遇金融危机或其他挫折,美国财政当局便会注入新一轮资金以刺激经济反弹;接着美国的贷款机构也乘机继续放宽信用条件。亚洲财政当局很乐意通过购买美国国债为美国贸易逆差提供融资。美国的消费欲望和亚洲的储蓄习惯之间是共生的关系,这种关系有可能让双方贸易不平衡的状态达到无法收拾的地步。”指望一个领导性国家会深明大义,服从国际共同体的高尚利益,这是没有根据的;尤其是我们应当更进一步意识到,美国精神的支柱乃是《独立宣言》中所宣示的人类社会中终极真理的可认知性和可把握性,这一信念在经济上是以肇始于汉密尔顿时代的民族主义纲领为支撑的,这一纲领同时也是一种对个人自由极富侵略性的司法集中体系,既主宰了南方重建时代,也主宰了从边疆运动到进步主义时代再到罗斯福新政的时期;换言之,此种基于民族主义纲领的经济意识已经深植美国经济生活和政治意识当中。真理的可认知性和可把握性意味着操纵真相乃是政治生活的核心特征;即便美国领导层愿意割舍自身的狭隘利益,美国的民主体制也不会放弃操控真理的权力。此种局面之下,即便作为惟一能够在这个危机时代承担起国际重任的国家,美国也势必无法也无意恢复其在罗斯福、甚至是里根时代的世界领导地位。
很显然,一切问题的根本就在于:假如美国决意放弃威尔逊-罗斯福所培植的国际领导地位和领袖精神,同时美国也已经丧失了必要的资源来控制过度扩张的全球资本,那么在最好的情况下,美国也许会在国内将问题向政治领域延伸,借助选票提出带有民主外壳的民主议程来获取暂时的政治权力,借此暂时性地遏制资本无限积累所带来的国内危机;但是,这种做法无疑将会给全球范围的资本过度扩张危机雪上加霜,不久前的“财政悬崖”案件所揭示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在此种局面之下,世界主要国家将再次陷入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的局面当中,一个国家的国际战略将再次同国内政治产生直接的而强烈的联动效应,国家的政治领导层将会面临无法作出社会选择的局面,这种局面将是灾难性的。在这样的国际权力格局中,过往时代国际法观念中所设想的超国家政府或者国际公民共同体都只能是乌托邦式的精神游戏,就基础性的经济层面而言,惟一切实的解决之道就是通过刺激一个国内的需求来渡过亚洲后重商主义时代的需求危机。但是作为长远的解决之道,一个世界大国必须通过提升国内民主议程的政治地位,由此获取必要的权力积累来遏制甚至打破资本无限积累的灾难性全球循环体系。因此,就“民生经济”进行充分的历史性阐释,不但是一个大国的战略定力的根本所在,也是一个大国的全球责任所系。
三、帝国语言与国家语言的纠缠与混乱
此种局面之下,不论当前的这个自由帝国获得何等强有力的重申,各国,尤其是各大国,都将会固守关税、配额以及大规模补贴都传统的内部保护手段,至少他们不会放弃。从1850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严格说来是欧洲传统帝国模式中的大国强制力塑造了全球性的经济开放格局,大英帝国自身的实力和榜样在其中发挥着轴心作用,以致于凯恩斯在《论民族经济》一文中不得不提出抱怨,认为南罗德西亚在伦敦资本市场可以很轻易地获得一份无担保贷款,条件之优厚甚至不次于英国自身的战争贷款;凯恩斯更为深刻地意识到帝国语言和国家语言在经济领域所发生的这种冲撞,而英国在此类事情上往往是秉持帝国眼光和帝国优先权。很显然,一个自由帝国,在今天无疑获得了较之以往都更大的历史空间,有关“美国衰落”的预言从19世纪初墨西哥危机期间一直到今天都一再出现,但美国是这个自由帝国的惟一的决定性力量,这一点也一直都是不争的事实,有鉴于此,自由帝国能否在当今时代将展现出怎样的前景,确切地说,将满足人们怎样的预期,这都将取决于美国是否具备担当这一自由帝国的长期决心和意志。正是对这个问题的考量,令我们不得不追根溯源,看一看杰斐逊主义在这其中是怎样扮演决定性角色的。
《弗吉尼亚记事》实质上意在阐明同联邦党人的国家主义诉求截然对立的“帝国”意涵,对杰斐逊来说,充分领悟这个“帝国”,也就是充分领悟1776年独立战争的意义。《记事》一文首先阐明了单立且规模渺小的弗吉尼亚何以在联邦、北美大陆乃至世界立足的问题。杰斐逊首先对小共和国无以自立的传统欧洲殖民帝国观念提出了挑战,他指出“太阳底下会有新东西”,这个“新东西”就是一系列小共和够依托联邦制原则所组建的“大共和国”,杰斐逊在此并非为了简单地回应麦迪逊的“大共和国”理论,相反,他指出,像弗吉尼亚这样单立的州,正因其地理边界的狭小反而可以在以州权为基础的联邦体系中获得无限的机会。平等且普遍的州权体系在最终摆脱了宗主国的不平等贸易条件或者在摆脱了某种中心控制权力强加的掠夺性框架之后,就能够在彼此间执行启蒙原则所倡导的互利互惠经济体系。显然,前者所攻击的是不列颠第一帝国的殖民体系,后者所攻击的是汉密尔顿依托战争偿债计划而构建的带有强烈国家主义诉求的财政体系和合众国银行体系。在汉密尔顿看来,这两者没有区别,因为他们在本质上都依托传统殖民帝国不平等的剥削原则。杰斐逊将不列颠帝国视为一个繁复的等级制体系且充斥着保守文化的浓烟,令人反感的人为分化是这个传统帝国的本质所在。这一切完全背离了启蒙原则。杰斐逊敏锐的历史感触使他意识到,汉密尔顿的财政和银行体系实际上是在模仿罗伯特·沃尔波于18世纪上半叶在英格兰创立的那种以等级和保守著称的政治-经济综合体,而这个综合体正是不列颠殖民帝国的实力源泉。这个令人厌恶的殖民帝国的影响力正在通过英国资本和贷款的渠道在北美大陆迅速扩散,并很快就会在北美建立起一个庞大且强大的依附集团,即便农村地区也不例外。汉密尔顿的合众国银行无疑为这些依附于殖民帝国的“权贵”提供了最为稳定的制度和宪法保障,联邦党人的国家主义权力中心正是为这批人服务的。
杰斐逊时常遭遇的亲法反英的政治指控并非没有道理,不过,这一点应当从美利坚自身的宪法斗争来理解,而不能以对外政治关系为参照框架;詹姆斯·布赖斯对杰斐逊及其民主共和党的政治诉求和政治情感是有公正之论的:“同不列颠体制的根本性差异,人们普遍认为是1787年的现实境况制造的必然性,因为制宪者们必须去保障州权,因此才不得不对联邦政府之权能实施限制。然而,实情并非这样,即便没有州权需要保障,也不妨试想一下,美利坚人民对于他们选任的统治者对充满警觉的,同时,人民也担心联邦政府的某个权力机构藉由权力吸纳机制来篡取权力,此外,人民也急切地想要为公民之基本权利提供保证,免受来自行政官员或者立法机构的潜在侵害,正如同法国大革命早期阶段的立宪行动表明的那样,这一切的元素最终都导致了一部最高至高宪法或者说是根本大法的创制,制宪者们将这样一部宪法置于全国性的立法机构之上,据此对立法机构实施控制。实际上,北美殖民地章程当中就已经有了这样的根本大法,此种至高宪法随后融入了各州的宪法当中;因此,在创立这部全国性宪法之时,制宪者们当然会遵循这样的先例,这样的先例的确是很珍贵的。”
经历了成功的1800年革命之后,杰斐逊对共和帝国的前景充满信心。路易斯安那购买案令联邦党人忧心忡忡,他们担心过度扩张会对联邦安全产生威胁,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但杰斐逊从相反的角度看待问题,他认为以小共和国为单位的这种联合,在共和原则以及和谐利益纽带的支撑之下,将能够容纳共和州的无限制扩张;一旦彻底摆脱宗主国或者联邦党人的中心控制权力,这个共和帝国无论在幅员、公民凝聚力以及资源能力方面,都将超越专制且奉行等级制原则的大英帝国;路易斯安那购买案在杰斐逊看来,意味着共和帝国无可抗拒的扩张力。在此种观念之下,1776年的革命也就可以在共和帝国观念中得到最终的理解和定型,换言之,1776年的革命使得强大切中央化的权力变得没有必要而且危险,不仅为害共和式的公民道德,更威胁到联邦自身的安全以及帝国使命。相反,联邦党人认为,1776年赢得的独立意味着民族国家的开端,而非共和帝国的开端,路易斯安那之并购无疑将招致联邦纽带的松懈;尽管独立各州已经展示出帝国的规模,但考虑到日后必定要同欧洲强大的民族国家进行竞争,惟一的可行之道便只能是模仿欧洲强国。共和帝国的原则所秉持的去中心化、去宗主国原则,使得对共同利益的追求只能诉求州权体系,这样一个不依托中央权威的帝国是不可能得到维持的;选项是:要么接受一个宗主国体制的帝国,像大英帝国那样,要么就接受一个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考虑到这个刚刚独立的政治联合体实际上的二流地位,后者实际上是必然的选择,“帝国”观念本身就完全不合时宜,遑论共和帝国或者自由帝国。共和帝国的强烈的扩张主义诉求将超出国家整合的能力范围。对此,共和党人视为欧洲殖民帝国的强制模式,1776年美国人所摧毁的正是这样的模式,联邦党人在19世纪初仍然坚持此种做法,只能说明他们是亲英主义者。共和帝国或者自由帝国的倡导者们所坚持的理论基础,实际上是启蒙主义,他们相信各州自身以及彼此之间的自由且平等的自治权最终将在无限扩张的共和帝国框架内完成同自然权利的普遍融合。杰斐逊对城市和商业的厌恶、对乡村的偏爱是众所周知的;但很显然,无论是重农主义经济学理论还是18世纪英格兰的乡村党观念都无法对此作出完善解释,应当注意到,《弗吉尼亚记事》中对城市和商业的攻击主要集中在城市和商业必然导致不平等以及财富和权力的集中,而这恰恰是一个中央集权政府获取公众情感支持的源头所在。这一切人为的依附和从属关系,正是大英帝国的殖民残留物,它所传播的也正是欧洲殖民帝国的腐败影响。由此便不难看出,共和帝国的观念实际上成为《西北土地法令》的精神原则,这一法令塑造了西部的命运,它的基本诉求就是严厉压制封建所有权以及由土地投机者所造成的土地所有权的虚假激增,并构筑一个自由土地权利体系。这是一个“绝对产权的帝国”,从根本上杜绝了大英帝国式封建式不完备产权以及封建贵族的复活。《西北土地法令》实质上正是弗吉尼亚同乔治三世就土地权利所进行过的早期斗争的延续,是帝国观念在西部的具体化实施。
很显然,不惜冒着违宪风险并且不惜赔上个人政治前途推进路易斯安那并购案的杰斐逊,是一个有着强烈自我意识的伦理政客,这样一个杰斐逊是不会把联邦放在首位的,也正是他的这种态度在内战前夕、内战期间以及内战结束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影响了欧洲人乃至世人对联邦的评判和重估;正如詹姆斯·布赖斯所论:“欧洲人通常将那场令联邦宪法遭遇了重大考验的奴隶制斗争归因于联邦体制,最起码,欧洲人认为,这场斗争之所以演变得如此暴烈,联邦体制难辞其咎。这场斗争乃催生了诸多党派,党派的追随者当然各地都有,不过,事态的演进也令追随者们以州为界逐渐集结起来,并掌控了各州组织,令各州政府为自己效力。蓄奴州法律同自由州法律之间的歧异乃催生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些法律问题乃积聚起巨大的爆炸力,而且,这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乃是联邦宪法予以刻意回避了的,要不就是制宪者们不曾预见到的。置身这样的境况当中,联邦最高法院的威信也发生了震动,因为围绕这些问题展开的司法判决当中,是不难见出对蓄奴州的偏袒倾向的。在这场斗争中,人们纷纷抓住州权教义不妨,这样的教义令任何州只要自感受到委屈,便会去摇撼对联邦政府的忠诚。于是,敌对双方阵营当中的激进派都不免要对联邦产生仇恨,不管怎么说,敌对双方是无法在同一个政治机体当中共存的,但联邦当然要强求此事。最终,反叛、脱离以及一场规模巨大的内战便成了在所难免之事。甚至在这场战争结束之际,战争中遗留的毒药残渣仍然在困扰联邦体制,并继续在其中制造混乱。一方面是宪法赋予的责任,要对南方实施重建,另一方面则是在重建过程中遭遇的切实危险,毕竟,战败的南方各州的人民仍然秉持着战前的心态和情感,在两方面因素的挤压之下,遂在南方各州催生出军政府体制、‘提包客’政府、三K党暴行,当然还有大批黑人人口获得了他们实际上并无能力担当的选举权,但问题在于,除了向这批黑人人口释放选举权之外,显然是没有别的办法可以对黑人人口形成保障机制的。人们常常认为,这一切的恶果皆溯源于美利坚的联邦体制,此一体制乃包含了自我毁灭的种子,只消足以策动人心的问题震荡而起,这种子就必定是破土而出的。对待此类责难,大可以回应说,联邦政府不仅从这场斗争中存活下来而且还变得更为强大,同时也应当申明,联邦主义并非祸端,确切地说,联邦主义只不过是将特定的形式赋予了联邦契约引发的一系列法律争议,正是这一系列的法律争议引发了反叛各州针对联邦的战争。这一系列的法律争议,既然涵涉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也糅合了炽烈的人类激情,因此,一场冲突便在所难免了,而且还应当申明一点,倘若是集权化的政府体制,萧墙之祸也将是同样可怕,而且遗留问题也肯定是同等严重的。”
进言之,正是由于杰斐逊及其共和党人的努力,美国在独立战争中摧毁了传统帝国观念之后,并未拒绝帝国观念,而是凭借杰斐逊阵营那种超前的启蒙思维,重塑了帝国观念,以州权为基础的联邦体系实际上是一个共和帝国和自由帝国,拥有几乎是无限的繁荣空间以及和平扩张能力,路易斯安那并购案以及《西北土地法令》所创建的“绝对产权帝国”也在美国历史上嵌入了一种积极形象和象征:这是一个将在整个大陆乃至整个世界传播自由和共和原则的帝国,兼具无限的扩张性和包容性。正如奥鲁夫所评论的那样:“从帝国的角度思考,美国的革命者首先把自己想象成英国人,具有那种认同所包含的所有文化特点与民族自豪感。独立的美国人抛弃了这一英国认同中的一些比较极端和不合时宜的表现形式,譬如好战、不能容忍新教。但是美国人的自由天性意识,他们在维护和改进英国模式方面的成就感,延续了与英国辉格党传统的连续性与关联这样一种几乎是种族意识的东西。摆脱了宗主国的统治,独立的美国人以种种具体的、特殊的方式领会和运用帝国观。尽管或者,正如托克维尔指出的那样,由于多样的地方忠诚与激增的交往形式,美国人表现出了越来越独特和公认的‘民族性格’。这种新出现的国家认同不仅是‘信仰方面’的,或者是理性计算者的最小共同性,它同时也是立足于特殊的地方,譬如杰斐逊的‘国家’,弗吉尼亚,而且充满帝国式的幻想和抱负。”
《西北土地法令》激发出了西部的长久活力,正如特纳在“边疆论”中阐述的那样,这一活力所展现的前景不仅仅是杰斐逊共和党人的弗吉尼亚前景,也是美国自身的帝国前景;正如杰斐逊及其共和党人设想和预见的那样,西部充分发挥出了平民主义和乡村保守主义的双重政治功能,在19世纪后半叶相当长的时间内深深影响并改组了美国的票选格局,在不断对抗并克服英式自由帝国沉重经验的过程中,使杰斐逊的共和帝国观念顽强地维系着经验上的存在,在肯尼迪“新边疆”演说诞生之前,西部可谓一直矗立在“美国梦”的最前沿。然而,杰斐逊共和帝国和自由帝国的观念是不可能完全付诸实施的,目的通常要因为手段而有所调整、有所妥协,对目的和手段之间的辩证关系,汉密尔顿的联邦主义阵营无疑有着更为现实主义的透彻认知,也有着更强的执行力。汉密尔顿深谙亚当.斯密,并且就亚当.斯密的理论体系深表信服,但只要他进入经济政策领域,比如发表于1791年的著名《工业报告》以及关于合众国银行及其货币体系问题、公债问题等,他就立刻呈现出反斯密主义的不妥协态势,以致于李斯特正是从汉密尔顿的经济政策中以不自知的扭曲方式推演出一套二十世纪意义上的“国民经济”纲要,这一纲要既是一种理论表达,也包含了国家干预主义的政策体系。正如熊彼特评论的那样:“汉密尔顿是个出类拔萃的经济政策执行者,认为与其用一知半解的知识来取悦某些听众,不如多学习点分析经济学。他很熟悉斯密派经济学(不仅仅是斯密本人的经济学),事实上熟悉得可以根据自己对实际可能性和必要性的看法来改造这种经济学,熟悉得觉察到了这种经济学的局限性。”简言之,好的经济政策家往往并非好的经济理论家,反之亦然。在这方面,杰斐逊将汉密尔顿比之于沃尔波,这并非没有道理,只是双方缺乏进行真实交流的意愿,在18世纪末新大陆宪法斗争进入白热化阶段的时期,帝国语言和国家语言之间似乎是难以沟通的。
托克维尔在杰克逊时代游历美国之时,对美国的州权体制和地方自治推崇备至,并第一个阐发了这一制度本身所包涵着的宪法尊严和独特的道德意涵,在托克维尔看来,这一道德意涵是古老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托克维尔并没有将任何一个州描述为一个共和国。显然,托克维尔眼中的美国仅仅是杰克逊时代美国辉格党眼中的美国,他所塑造的州权和地方自治体制完全截然背离了杰斐逊对弗吉尼亚所作出的“共和国”式的设想,杰斐逊的共和各州,实质上就是他的“国家”,这样的国家联合体制在北美大陆的展开就如同一个庞大的瑞士联邦体系,所不同的是,这一“共和国”的联合体制是带有强烈的扩张主义诉求和帝国诉求的,共和各州实际上只有置于一个无限扩张的共和帝国格局当中才能获取政治、道德上的普遍意义;弗吉尼亚正因其在帝国范围内边界狭小,才显示出十足的分量,因为共和各州可以借助普遍而互惠的经济和贸易交往,完成共和帝国普遍性的文明使命。因此,杰斐逊对于弗吉尼亚的刻画是依托洛克的财产权理论以及法学语言进行的,《西北土地法令》所构筑的“绝对财产权帝国”正是一个理想化的弗吉尼亚共和国所产生的帝国认同感在西部的道成肉身。托克维尔对同一体制的刻画完全祛除了杰斐逊和华盛顿论章中的那种洛克主义和法学理智的诉求,转而单纯展示其中几近乡土气息的道德意涵,启蒙原则所支配的扩张主义的帝国景观在托克维尔这里转变成了一种基于乡土保守主义和乡愁原则的纯粹文化景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卡尔霍恩正是托克维尔的真正继承者,他将基于“单一主权”原则的州权从宪法领域推进到文化领域,将触发南北战争的宪法论争转化为一场俾斯麦式的“文化斗争”。当阿克顿遵循卡尔霍恩的思路,将这场“文化斗争”中的南方作为宪法上的“少数派”予以认同的时候,历史上常常发生的事情于是就不可避免了:军事上的征服者最终将演变成为文化上的被征服者。
实际上,美国成立之初的七十年间,外交政策更支持欧洲殖民帝国的方式,而并非杰斐逊式的共和帝国体系。背后的主要推动力量就是南方种植园势力创建一个奴隶制帝国的尝试,这样的帝国一旦获得成功,就将会是一个以秩序和等级为基础价值诉求的“正式帝国”,很显然,一个奴隶制帝国的首要考虑并非杰斐逊式的扩张主义和包容性,而是一个稳固的安全边界。这可说是历史的十足讽刺,美国1776年帝国精神惟一一次历史性尝试是由奴隶制势力依据完全背反于1776年精神的原则进行的,那是一个“正式帝国”,一个返祖式的西班牙殖民帝国的翻版。从墨西哥危机到1860年林肯当选,州权在这段对于共和帝国观念至关重要的时期,扮演着独一无二的角色。在这段时期,任何在野派政治势力都在呼吁州权。南方势力在19世纪的整个五十年代都牢牢掌控着联邦的行政和司法机构,并因为北方民主党人的软弱而掌控了立法机构。因此,这一时期的南方势力严厉反对州权。1857年的坦尼判决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1860年大选因民主党自身的分裂以及共和党人强有力的领导,而让林肯获得了总统职位,此时,南方分离主义势力便立刻开始主张限制联邦权力并呼吁州权。
内战结束之后,民主党沦为少数党,甚至直到罗斯福时代都无法获得一个强有力的全国性政党领袖和一份拥有广泛民众诉求的政纲,造成此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民主党的众多成员和地区性领导人并不从内心里认同这次战争。因此,他们从内战期间就开始称呼民主党为“白人的政党”,而将对手讽刺为“黑色共和党”。由于共和党人控制着南方重建,对南方重建的攻击也就成为了一个强有力的工具。事实上,重建失败的主因并不能归于共和党人,相反,失败的主因恰恰在于南方白人,尤其是前邦联种族主义势力的暴力,这种暴力的强烈程度和普遍程度使得白人暴力问题超越公平施政问题,成为重建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然而,从19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美国主流历史作品,包括教科书在内,实际上都回避了白人暴力问题,转而将重建描绘成一副共和党人高压切独断统治的画面,“提包客”几乎成为重建的代名词,并获得了普遍的文学感染力。
实质上,南方重建同样是一场杰斐逊所谓的“灵魂战争”,就如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德国的重建实质上是一场德国人的灵魂战争一样。结局则大不相同,在美国,南方种族主义者成为最终的胜利者,汤姆叔叔则变成了出卖国家灵魂的糊涂蛋或者背叛者。最终,征服者反被被征服者征服。战前旧南方“月光温柔、木兰盛开”的日子显然并未随风而逝,而是转身征服了美国主流社会,成为“白人社会”借以实施自我认同和民族认同的最有力工具,州权论战时代的宪法语言借助白人社会的主流情感渠道,迅速转化成为文化语言;杰斐逊和道格拉斯基于启蒙理性或者选举意志的州权,也在1890年代迅速转变为以宪法“少数派”观念为基础的保守语言,甚至成为一种乌托邦式的乡土语言。当货币和关税斗争在1890年代趋于消散之后,历史教科书方面关于内战起因的主流说法,为美国主流社会的文化认同开拓出了教育上的空间:“南方以‘州权’为由脱离联邦。它们认为,每个州自愿加入联邦;宪法是独立州之间的契约。现在,全国政府违背了这一契约——它拒绝推行《逃亡奴隶法案》,否定南方诸州在那些新领地享有平等权利,因此,这些州就有理由退出联邦。”看起来,州权及其地方性的保守道德意涵似乎成为了这场战争传递给美国人的惟一的值得珍视之物,依据此种文化景观,南北战争的惟一意义不过是一场共和党人意图借助黑人选票扩容票仓的阴谋。重建失败之后,最能触动美国主流社会心灵的东西不再是杰斐逊或者汉密尔顿的宪法语言,而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文学语言:“以前的庄稼汉发现自己突然上升到权势的宝座。他们像一些耍小聪明的生灵一样颐指气使。他们像猴子或顽童一样,把玩着自己手中的宝物,但无法理解其价值。他们疯狂了,要么是因为破坏所带来的快感,要么是出于纯粹的无知。”这同1830和1840年代辉格党的绅士和精英对杰克逊平民体制的攻击显示出令人震惊的一致性。来自哈佛的黑人学者杜波依斯对发生在这一关键时期的宪法和文化转变,给出了最切合实情的平价:“事情发展到今天,我们已经不能把我们内战期间或之后的那些经验用于启迪和提升人类了。”
四、反帝国的帝国
亨利.亚当斯以“民主信条的衰解”来命名民主政治从约翰.昆西.亚当斯时代向着布莱恩时代的变迁。在信中,他敏锐地感觉到,1870年代崛起的平民主义大有可能在剥夺特权精英阶层的政治能量之后,在美国塑造出一种凯撒主义的民主政治形态,若如此,则美国的民主承诺将从传统的精英主义承诺转变为平民主义承诺,由此将分权制衡的传统宪法体制以及杰斐逊的多元化的共和帝国承诺,改造成将为一种基于普遍帝国的前景和承诺。随遇而安的不可知论,这是凯撒主义时代诸如塔西佗、普林尼这样的传统文化精英们的普遍心态;同布莱恩时代的美国社会特权精英阶层一样,基于等级论的多样性诉求也曾经是共和晚期罗马精英阶层在遭遇凯撒主义镇压之时的一致反应。的确,南北战争后,民主深化的趋势不可阻挡。社会同质化和身份平等是互为表里的历史进程,舆论的专制是这一过程自然而然的副产品。如果舆论专制和多数暴政相结合,宪政自由就会面临极大的危险。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美国并非没有机会展示出凯撒主义的政治能量,这个时期才是美国所经历过的真正的“宪法危机”。
不过,在内政方面,最终胜出的仍然是麦迪逊关于多元利益体系的现实主义构想。新的大众政党机器所操控的大众民主体制,在美国绝少有机会越出宪法所设定的终极框架,相反,即便是两个全国性的政党也都必须以地区性的存在作为生存基础,就如同同样的情形使得19世纪后半叶崛起的工人运动沉降为地区性的、零散化的纯经济吁求,无法形成统一性的阶级意识一样,美国的大众政党最终也只能接受来自宪法的同化力量。亨利·亚当斯一度深为忧虑的美国的罗马化也正是爱德华·吉本在两百年前担忧过的。不过,对美国宪法有着更深彻领悟的林肯却很清楚,美国宪法是不会给凯撒主义留下任何的发育和生存空间的。
正是美国的此种宪法状态以及宪法在美国无可挑战的“公民宗教”地位,使得美国在国际舞台上只有暂时性的外交政策,却无法诞生一种系统且稳定的帝国政策;从海外扩张早期阶段的菲律宾事件直到9.11之后的中东政策,都毫无例外地揭示出美国外交的目光短浅而非灵活多变。实质上,20世纪之初,西奥多·罗斯福“门罗主义推论”就门罗主义所作的扩张主义解释,就已经引发了众多含混不清的赞同和反对之声,种种意见来自宪法的各个角落,既能表达美国自身的历史智慧,也都能呈现出各自的宪法根基;杰斐逊派、州权派、“严格解释”的参议院宪法派、国家主义者、现实主义者以及纯粹的乌托邦主义者都置身其中,参与并分享属于自身的宪法力量,各派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的共同的国际视野可言,从中断无可能熔铸一份以长期承诺为基础的统一的美国帝国政策。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当参议院否决威尔逊的国联提案之时,世人,尤其是欧洲,想当然地认为美国自私地放弃了对国际事务的担当和保证,并退回到华盛顿式的孤立主义告诫当中。参议院则提醒欧洲,尤其是自感遭到抛弃的法国,要求他们多了解了解美国宪法,此言不虚。事实上,威尔逊事件之所以能够在美国帝国脉络中享有独一无二的里程碑地位,乃是因为这一事件并非标示出美国外交政策的倒退,而是揭示出美国外交及其世界秩序诉求不可能脱离宪法框架,获得任何意义上的独立地位,尽管美国较之罗马和英国都拥有更大的实力给予世界秩序以长期和稳定的承诺和保证。此种局面之下,美国若不能借助“直接诉求人民”的方式来建立一种凯撒主义的政治结构,从而颠覆当前的宪法体制,便无法在帝国秩序建设方面获得实质上的突破。
同罗马的普遍公民权帝国或者英国的自由贸易帝国相比,美国帝国秩序就其极限而论,也只能称得上是“非正式帝国”或者“自由帝国”。人们也习惯于称呼东印度公司大改组之后的不列颠帝国为“自由帝国”或者“非正式帝国”,不过,在面对当今世界主要政治力量之一的现代民族主义之时,美国并没有展示出类似格莱斯顿那种对于民族自决原则的系统性宽容,也没有展示出吉卜林-张伯伦式的统一性的高压,相反,支配美国政策的仍然是汉密尔顿-杰斐逊式的矛盾组合,一方面是至深的国家利益考虑,另一方面则是启蒙式的理想主义,宪法框架实施着绝对的约束,迫使美国的帝国秩序诉求只能在这种矛盾组合当中不断游移,直至恶果酿成而不得不选择“提早抽身”。这一切都使得美国式的“自由帝国”同不列颠自由帝国形成了鲜明的悖反。
回避国际责任的典型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纯粹的国际霸权,另一种就是“孤立主义”;美国的世界主义政策毫无疑问是在这两个极端之间不断变幻摇摆;这只是表面上的极化态度,实质上二者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都是由杰斐逊主义及其帝国观念化育而出。美国当然能理解经济互惠和经济援助的力量,以及纯粹的军事力量;然而,人类事务,特别是国际事务,所蕴含的动机却是极度复杂,这一切并非美国的简单思维能够理解,这其中更更涵涉了族群、文化、传统、希望、恐惧以及嫉恨等等无穷无尽的元素,这些恰恰是当今世界各国内部团结和对外政策的根基。处于此种格局中的美国准备以致命的武器和绝对的实力为装备以及巨大的经济援助能力,接受并执行托马斯·潘恩曾经称之为“全人类的事业”;但是当这一事业进入“国家建设”的轨道并遭遇美国所不愿理解的“他者”文化力量的挑战之时,美国也随时准备脱离建设轨道。显然,这一事业、此种做法,并非杰斐逊式的共和帝国事业,也不是伯克或者麦考莱式的自由帝国事业,而且也缺乏对自由帝国观念的历史性同情和实质性了解。正如乔治·凯南在《美国对外政策的现实》的开篇所论:“我确实认为,早期的美国政治家们在处理国家事务时,一般来说比我们这代人对自己的企图有更好的认识,至少是一个更为明确的认识。”凯南进一步阐释了美国外交的哲学基础:“我们不像俄国人那样,我们手里没有拿着改造社会的专利药品,以便随时把它介绍给所有前来求医的人去治疗一切病症。我们只是对我们的社会怀有某些信念。我们关怀的是,我们是否能够实现这些信念。我们关怀的是,我们的国外环境是否尽可能地有利于这种过程的进展。我们执行的外交事务就是为了达到这种目的。仅此而已。”此种外交哲学中的现实主义和国家利益诉求只是表层事实,穿透这些事实,便不难见出背后的“宪法”潜流,这正是长久以来美国宪法框架所能容许的外交哲学,依据此种外交哲学,凯南对建国以来的帝国历程作出了严格意义上的宪法解释:“美国政治家们在十九世纪初期非常坦率地和非常自信地处理了实力这一现实问题。他们正确地认识到,欧洲国家不受我们保护,不重视我国制度的价值,忽视我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而存在和繁荣的重要性。他们有理由害怕欧洲国家在新大陆玩弄阴谋诡计。他们用很大的力量来遏制欧洲国家对我国领土的野心。他们毫不犹豫地把我国的主权扩张到太平洋边,以防止欧洲国家在西部领土插足。”将美国的帝国历程处理为一个实力问题之后,凯南便直指问题的要害,要求美国人摒弃世界秩序问题上“不切实际”的帝国承诺,回归宪法框架,对于那些“失去了对外交政策实质的感觉”的人,凯南直陈其英式帝国幻想的实质,并评论说:“一种由我们社会的原本目的所导致的形势,已经不再能够满足他们了。和其他方面一样,浪漫主义精神在这方面攫住了他们。他们毕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子孙,各方面都容易在见解上受到稀奇古怪的铺张和虚浮的影响。他们希望把他们的建筑物弄得富丽堂皇、浮而不实和过度装饰。同样地,我相信他们要把他们的政治策略弄得显赫而不切实际,并且只强调外表而不注重内在的实质。结果产生了这样一种情况,就是那时我们美国人不再满足于做普普通通的人。我们那时是想要显得骄傲、高贵和举足轻重。”显然,不应当仅仅在“遏制”战略的背景下来理解凯南所谓的“美国对外政策的现实”,因为这样的“现实”也正是“严格解释”的美国宪法所阐发并支持的“现实”。
另一方面,美国宪法要求放弃世界秩序领域的英国式的承诺和建设模式,这意味着美国宪法将维持汉密尔顿-杰斐逊式的张力和矛盾格局,只要这一格局不被突破,美国就不会像罗马帝国、法兰西帝国和大英帝国那样,将自身的生命力纳入自我耗竭的帝国轨道当中;这同时也意味着在美国主导的这种自由帝国格局中,没有哪个民族或者国家会天然地安享高卢或者印度那样的优惠地位。这就如同尼布尔在评说“美国历史之反讽”的时候总结的那样:“我们总是觉得我们的美德同旧世界的罪恶形成了鲜明对照,我们总是担心倘若我们陷入世界政治纷争的泥潭,我们的纯洁就会遭到玷污,正是这样的意识和感受,令我们在本来就极为可怜的审慎之外,更是平添了精神上的虚荣,令我们的责任意识更形薄弱。”很显然,正是这种杰斐逊式的“自我纯洁”意识,令美国的理想主义者、犬儒主义者和现实主义者顺利合流,共同促成并推行一种习以为常的不负责任的强权政策;很显然,除非美利坚理想主义真正认肯并接纳如下历史实情:古往今来,人类的一切努力和奋斗都是相当有局限的,因为人类智慧和德性本身就是非常有局限的,同时,一切的权力结构都不牢靠,一切的人类德性都融合了善恶;否则今日世界便不会有“世界主义”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