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学的兴起与繁荣,是赵宋王朝学术中非常值得关注的一点。两宋士人喜好并投入金石之学者甚多,据当代学者统计,其人数已超过300,蔚为壮观。 然而,伴随着金石学的兴起,讥议之声亦不绝于耳。例如,有人讥评欧阳修曰:“物多则其势难聚,聚久而无不散,何必区区于是哉?”
欧阳修不得不从可正史传、有益多闻等角度,从史学研究与知识传承的高度,为这一个人嗜好辩护。赵明诚“自少小喜从当世学士大夫访问前代金石刻辞”,“致力于斯,可谓勤且久矣”。在《〈金石录〉序》中,他为自己的这一爱好辩护,一再强调“访求藏蓄”金石拓本,可以“广异闻”“考其异同”,“非特区区为玩好之具而已也”。其辩护理由与欧阳修大同而小异。
欧阳修、赵明诚等的辩护,并没有完全消弭非议金石学的声音。“治宋学者,恒讥诽金石学为玩物丧志,而金石学家每不能与之辨,虽愤之于心,终不克宣之于口”,“不知真正宋儒,亦真研求金石”,近人鲍鼎有感于此,故以向称“宋儒之宗”的朱熹为例,搜聚朱熹论石刻之种种材料,撰成《朱子金石学》一书,竭力表彰朱子“于金石学上固大有发明,以之证经考史,靡不极其能事”,并证明金石学并非“无助于学术”,不可“等之玩好”。
确实,在宋代理学诸儒中,周、张、程、陆诸子皆不治金石之学,更不收藏或玩赏石刻。他们往往对“玩物”抱着一种戒备的态度,程颢甚至当面批评记问赅博的谢良佐为“玩物丧志”。程氏门人李侗称引师说,亦云:“读书者,知其所言莫非吾事,而即吾身以求之,则凡圣贤所至而吾所未至者,皆可勉而进矣。若直以文字求之,悦其词义,以资诵说,其不为玩物丧志者几希!”作为个人爱好或特长的文字记诵,并不是一种具体的“物”,一旦沉迷其中,也会被理学家斥为“玩物丧志”,那么,沉迷于金石收藏,自然不可避免地获此恶谥。作为20世纪的学者,鲍鼎还要不惮辞费地继续为金石学辩护,说明包括理学家在内的很多人对金石学的误解根深蒂固。
在宋代理学家群体中,只有朱熹对石刻表现出了一种与众不同的态度。但是,鲍鼎对朱子金石之学的阐释犹未达一间。朱熹不仅喜爱金石收藏,精于金石之学,“证经考史”“极其能事”,而且开拓了石刻的文化用途,提升了石刻的文化意义,成功实现了石刻文化角色的转化。那么,他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他的这种学术取向和文化自觉来自何处,又有怎样的文化史意义呢?
一、朱熹家世与石刻
金石学可以说是朱熹的家学。朱熹之父朱松喜欢收藏石刻拓本,这对朱熹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使他从少年时代开始就养成了对“古金石文字”的爱好。
《晦庵集》卷七十五《家藏石刻序》云:
予少好古金石文字,家贫,不能有其书,独时时取欧阳子所集录,观其序跋辨证之辞以为乐。遇适意时,恍然若手摩挲其金石,而目了其文字也。既又怅然自恨身贫贱,居处屏远,弗能尽致所欲得如公之为者,或寝食不怡竟日。来泉南,又得东武赵氏《金石录》观之,大略如欧阳子书,然铨序益条理,考证益精博,予心亦益好之。
欧阳修致力于收集古金石拓本,积至千卷,又将其为拓本所作题跋汇集,编为《集古录》(亦称《集古录跋尾》)一书,其子欧阳棐又编次其目,成《集古录目》。从内容上讲,这两本书显然各有不同,一则近于文章评论与史学考证,一则为专门目录;但从文献形态而言,二者皆以书籍的面目出现并传世。对朱熹来说,这些“古金石”的吸引力不仅来自其作为古物的一面,更是来自其作为文本或文献的一面,他更看重的是其“古金石文字”的属性。他将欧、赵二书进行比较,指出《金石录》“铨序益条理,考证益精博”,也着眼于其书籍与文献的属性,而无关于古物的收藏。从这一段话中也可以看出,在朱子看来,金石学与书籍及文献都有密切的关系。
接下来,这篇序文才谈到朱家收藏石刻的具体情况:
于是始胠其橐,得故先君子时所藏与熹后所增益者,凡数十种,虽不多,要皆奇古可玩,悉加标饰,因其刻石大小,施横轴,悬之壁间,坐对循行卧起,恒不去目前,不待披筐箧卷舒把玩而后为适也。盖汉魏以前刻石制度简朴,或出奇诡,皆有可观,存之足以佐嗜古之癖,良非小助。其近世刻石本制小者,或为横卷若书帙,亦以意所便也。盖欧阳子书一千卷,赵氏书多倍之,而予欲以此数十种者追而与之并,则诚若不可冀,然安知积之久,则不若是其富也耶! 姑首是书以俟。
据作者篇末自署,这篇序文撰于绍兴二十六年(1156),其时朱熹(1130-1200)才27岁。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段文字中,朱熹两次提到了“玩”:“奇古可玩”“披筐箧卷舒把玩”。他的玩法自有特点,就是将石刻拓本视同书卷,“卷书把玩”。最后一句提到的“其近世刻石本制小者,或为横卷若书帙”,也是从形制角度,将刻石拓本视同书帙。总之,朱熹受其父癖爱金石收藏的影响,很早就养成了对于金石学的兴趣,但他对金石拓本的玩赏和理解着重于文献与文本,显然与欧阳修、赵明诚等前贤不同。
另一方面,朱熹对“金石文字”的兴趣,又使我们联想到与他差不多同时代的另一位金石学人洪适 (1117-1184)。洪适编纂《隶释》《隶续》二书,也着眼于文本,尤其看重刻石文本中的字体。《隶释》一书即“为考隶而作,故每篇皆依其文字写之,其以某字为某字,则具疏其下,兼核其关切史事者,为之论证”。晚清著名金石家缪荃孙曾经强调指出:“金石以拓本为主。”换句话说,拓本是金石学的核心。所以,欧、赵二公基于对古物的浓厚兴趣,投入毕生精力,搜聚汇集前代金石拓本,开创了拓本集成这样一种新的文献形式。《集古》《金石》二录的物质形态特征是非常突出的,这一点,从《集古》《金石》二录的书名中,便可以顾名而思义。而洪适《隶释》一书的宗旨与欧、赵截然不同,也同样可以顾名思义。
《隶释》一书,实际上包含两种文献形式的转换:考释隶书文字,将其转换为楷体,此其一;将石刻或拓本上的文字,转换为书本上的文字,此其二。石刻从拓本形态向书本形态转换,使石刻与刻本时代的书籍文化更加融合无间,这是《隶释》对于中国文献文化史的重要贡献。
《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六《隶释》提要又云:其弟迈序娄机《汉隶字原》云:“吾兄文惠公区别汉隶为五种书,曰释,曰缵,曰韵,曰图,曰续,四者备矣,惟韵书不成。”又适自跋《隶续》云:“《隶释》有续,凡汉隶碑碣二百五十有八。”又跋淳熙《隶释》后云:“淳熙《隶释》目录五十卷,乾道中书始萌芽,十余年间拾遗补阙,一再添刻,凡碑版二百八十五。”然乾道三年洪迈跋云:“所藏碑一百八十九,译其文,又述其所以然,为二十七卷。”又淳熙六年喻良能跋云:“公顷帅越,尝荟粹汉隶一百八十九为二十七卷。”是二跋皆与是书符合,则其自题曰淳熙《隶释》者,乃兼后所续得合为一编。今其本不传,传者仍《隶释》《隶续》各自为书。
由此可见,《隶释》《隶续》乃一脉相承,《隶释》于淳熙年间已经成书,不久,朱熹即看到了此书。淳熙十二年(1185)四月既望,朱熹《书欧阳文忠公〈集古录跋尾〉后》末尾有这样一段:“《华山碑》仲宗字,洪丞相《隶释》辨之,乃石刻本之假借用字,非欧公笔误也。”此时离《隶释》面世未久,可见朱熹十分关注金石学方面的新著。
此外,《朱子语类》中也至少两次提到《隶释》,其中一次见卷八十一:“昭兹来许,汉碑作‘昭哉’,洪氏《隶释》兹哉叶韵,柏梁台诗末句韵亦同。”另一次见卷一百四十:“壹贰叁肆皆是借同声字,柒字本无此字,唯有漆沮之漆,漆字草书颇柒似,遂误以为真。洪氏《隶释》辨不及此。”可见,朱熹对《隶释》是相当熟悉而且重视的。
要之,在对待石刻文献方面,朱熹不仅像欧阳修那样将金石碑拓视为古物,而且像洪适那样,将其视为一种特殊媒介形式的文本。在此基础上,他深入挖掘石刻文字的文本价值,并为石刻文字开拓了广阔的文献文化空间。
二、《韩集考异》中的石本运用
在朱熹学术中,石刻文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不是简单的“证经考史”四字就可以概括的。比“证经考史”更为重要的,是朱熹对韩愈文集的校理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对石刻文献的特殊理解及运用。
“北宋中期以后,韩文风行天下,‘学者非韩不学’,韩文的校订整理成为学术界的热潮。到南宋初年,仅方崧卿《韩集举正》所引用的各种参校版本即达七十家之多,可见一时盛况。”庆元三年(1197),68岁的朱熹撰成《韩集考异》,此书不仅是韩愈文集流传史上的一个重要版本,也是宋代金石学史上别开生面的一部著作。
众所周知,朱熹《韩集考异》与方崧卿《韩集举正》关系最为密切。如果说“对于韩集的流传,方崧卿具有开辟之功”,那么,“朱熹在方本的基础上整理韩集,通过王伯大、廖莹中的采用,成为韩集流传的通行版本,韩集文字由此才趋于一统”,可谓后来居上。因此,朱熹的校理本成为“宋元以后韩集传本的祖本”,奠定了其权威地位。这正如钱穆所指出的:“自有韩文,历四百年,《考异》出而始勒成为定本;自有《考异》,迄今又近八百年,诵习韩文者莫不遵用,更少重定。”
《韩集考异》的具体操觚者是朱熹弟子方士繇,但此书的体例是由朱熹亲自确定的,成稿以后,朱熹细阅一过,提出修改意见,令方士繇改订。因此,此书完全可以代表朱熹的学术观点。朱熹《书〈韩文考异〉前》云:
此集今世本多不同,惟近岁南安军所刊方氏校定本号为精善,别有《举正》十卷,论其所以去取之意,又他本之所无也。然其去取,多以祥符杭本、嘉祐蜀本及李谢所据馆阁本为定,而尤尊馆阁本,虽有谬误,往往曲从,他本虽善,亦弃不录。至于《举正》,则又例多而辞寡,览者或颇不能晓知。故今辄因其书更为校定,悉考众本之同异,而一以文势义理及他书之可验者决之。苟是矣,则虽民间近出小本,不敢违;有所未安,则虽官本、古本、石本,不敢信。又各详著其所以然者,以为《考异》十卷,庶几去取之未善者,览者得以参伍而笔削焉。
这里,朱熹对方崧卿《韩集举正》曲从阁本提出了批评。在朱熹看来,不仅阁本不可曲从,官本、古本、石本都不可迷信。具体的文本校勘实践,使朱熹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校勘原则:“苟是矣,则虽民间近出小本,不敢违;有所未安,则虽官本、古本、石本,不敢信。”应该说,以石本校集本,欧阳修、赵明诚诸家已导夫先路,而方崧卿《韩集举正》更是自觉以石本校韩集,从而成为其学术特色之一。朱熹在处理韩集异文之时,既不迷信方崧卿的《韩集举正》,也不惟石本是从。在他看来,石本是韩集众多版本中的一种,应与其他集本(书籍)等量齐观,不能盲目信从,而要审慎去取。
同样引证石本,朱、方二家颇有异同。据刘真伦研究,“《考异》直接引校石本4种36条,其中《薛公达志》6条,均自方本转引。《南海神庙碑》7条,方本未出者3条。《柳州罗池庙碑》3条,方本未出者1条。《与大颠师书》20条,方本未出者4条。总计石本3种8条,可以判定为直接采用。”所谓“直接采用”方本,当是因为亲见石本,经过检核,没有不同意见,故径自转引;而所谓“方本未出者”,则是亲核石本之后,补充方本未出的异文,并且提出与方氏不同的看法。例如,《韩集考异》卷七《国子助教河东薛君志》:“石本有‘河东’字,方本无。”此篇墓志文标题中的“河东”二字,应当见于墓志篇首,或者见于墓志盖,无论如何,都是不应忽视的异文。前人整理典籍,有时不够重视诗文标题的校勘,方崧卿此事即是一例。刘真伦以为朱熹“以碑本首题校集本篇题,并不恰当”,也是不够重视篇题异文的例证。
朱熹校勘韩集,既重视石刻,又不迷信石刻,敢于对石刻提出质疑,这类例子屡见不鲜。例如韩愈《柳州罗池庙》有一句,集本多作“春与猿吟兮秋与鹤飞”,而石本则作“春与猿吟兮秋鹤与飞”。集本与石本孰是孰非,自宋代以降,学界聚讼纷纭。朱熹认为:“今按欧公以此句为石本之误,沈存中云:‘非也,倒用鹤、与两字,则语势愈健,如《楚词》云“吉日辰良”也。’但此石本团团字,初误刻作团圆,后镌改之,今尚可见,则亦石本不能无误之一证也。”
关于“春与猿吟兮秋与鹤飞”与“春与猿吟兮秋鹤与飞”二本是非优劣的争论,涉及对韩文笔法、文章风格等的审美判定,由于牵涉主观判断,恐怕难衷一是,但是朱熹在这里提出的“石本不能无误”的看法显然值得重视,对于专门从事金石学研究的学者来说,这种“不惟石”的态度尤其难得。
朱熹提出这种看法是有针对性的。事实上,方崧卿《韩集举正》在一定程度上就存在“惟石”甚至“佞石”之病。韩愈《郓州溪堂诗并序》有句云:“惟郓也,截然中居,四邻望之,若防之制水,恃以无恐。”《韩集考异》卷五《郓州溪堂诗并序》于“四邻望之”下有校记云:
阁、杭、蜀及诸本“中居”之下皆有此四字,方从石本删去。今按文势及当时事实,皆当有此句。若其无之,则下文所谓“恃以无恐”者为谁恃之邪? 大凡为人作文,而身或在远,无由亲视摹刻,既有脱误,又以毁之重劳,遂不能改。若此者,盖亲见之,亦非独古为然也。方氏最信阁、杭、蜀本,虽有谬误,往往曲从。今此三本幸皆不误,而反为石本脱句所夺,甚可笑也。
阁本、杭本、蜀本都有“四邻望之”一句,独石本脱漏此句,方崧卿却迷信石本,删去此句,以致文势不能完整。朱熹批评方氏迷信石本,并结合石本的特点,分析了石本致误的可能原因。以实事求是、“不佞石”的学术态度为基础,朱熹又提出了校勘各本同异时,“一以文势义理及他书之可验者决之”,这实际上包含了“理校”的思想,虽然他还没有使用“理校”这一概念。在朱熹的文献校勘学中,“理”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当诸本有异文,尤其是两种石本有出入时,“以理推之”是朱熹经常使用的一个原则。例如《韩集考异》卷六《送李愿归盘谷》“惟适之安”一句,一本作“惟适所安”:
蜀本及洪氏石本“之”作“所”,方从《苑》《粹》、樊氏石本作“之”。今按:此二石本不同,又足以见所谓石本者之难信矣。然以理推之,作“之”为是,诸旧本亦多同者。
朱熹就根据文理,推断“作‘之’为是”。不仅同一文的两种石本自相矛盾,而且,同一作者撰写同一墓主的碑文与墓志,亦有自相矛盾者。例如,韩愈既为刘昌裔撰写过《刘统军碑》,又为其撰写《刘统军墓志》。两文皆有石本,而叙述刘氏先世,却有不同。碑文中有“三世晋人”句,《考异》卷七云:
赵德父(明诚)云:“石本‘三世’作‘再世’,上文‘祖令太原’,作‘考令太原’,然其篇首既言阳曲之别由公祖迁,则为晋人非再世矣。碑当时所立,不应差其世次,莫可晓也。’”今按:刘志在后卷,所述世次尤详,与“再世”之云皆不合,亦石本不足信之一验也。
再次为“石本不能无误”“石本不足信”之说提供了有力佐证。值得注意的是,在朱熹之前,欧阳修早已注意到石本有误的现象。不过,二人对此现象的看法似同实异,其中微意,殊堪玩味。《韩集考异》卷六《送李愿归盘谷》云:
按:欧公《集古跋尾》云:“《盘谷序》石本贞元中所刻,以集本校之,或小不同,疑刻石误。然以其当时之物,姑存之以为佳玩,其小失不足校也。”详公此言,最为通论。近世论者专以石本为正,如《水门记》《溪堂诗》,予已论之,《南海庙》《刘统军碑》之类亦然,其谬可考而知也。
很显然,欧阳修主要将石刻看作一种“佳玩”,其着眼点是石刻的物质文化属性,即使有“小失”,也“不足校”;而朱熹则一一详细考校其中的谬误,其着重点是石刻的文献/文本属性。
朱熹一生花费许多精力于古典文献的整理与研究,涉及多种不同形态的经典文献,也涉及不同方式的整理。其中,《四书集注》《诗集传》《楚辞集注》主要通过对经典文献的集注,表达自己对经典的诠释,而《韩集考异》则着眼于对经典作家文集的校勘。其校勘方法及特点,与朱熹的实事求是之学密切相关。钱穆曾经论证,朱熹校勘的特点是旁稽博证、沉邃细密、逴然远趣,非清儒可比。当然,也有学者认为,朱熹的校勘既有征引富博、处置精审之处,又不免有其疏误。总的来说,朱熹不落俗套,既没有“规规于金石而不顾义之所安”,也不迷执于“以别字诂经,以异闻改史”,其学术境界实在“今世金石家”之上。这种境界,一言以蔽之,那就是:重视文本考证,不迷信刻石文本(石本也是书本的一种)。从精神上说,这种境界远绍孟子的“尽信书不如无书”,近承宋儒的疑经辨古学风。
三、朱熹撰书的石刻
碑志是中国古代最为常见常用的石刻文字。朱熹所撰书的石刻文字,主要有两类:碑志文和摩崖题刻。这些石刻文字不仅丰富了石刻的斯文内涵,也提升了石刻的文化境界。
朱熹平生为人撰作石刻文字颇多。在总数一百卷的《晦庵集》中,石刻文占七卷(卷八十八至卷九十四)。就文体形式而言,这些石刻文包括碑文、墓表、墓志铭、墓记、圹志等。碑文之中,又包括祀庙碑与神道碑两种。神道碑较多,而祀庙碑亦有《静江府虞帝庙碑》《旌忠愍节庙碑》《义灵庙碑》等。《旌忠愍节庙碑》撰成于“绍熙四年五月戊寅”,正文之后,附有一段朱熹本人的题记:
熹既铭此碑,明年祗召造朝,道出祠下,将往拜焉,则貌象未设,而他役亦未讫功。问其故,则曰王侯既去,而岁恶民饥,两令寻亦终更,而今玉山宰温国司马君䢍始将终之也。君文正公诸孙,其大父忠洁公亦以扈从北狩,守节不污,没其身,宜其有感于二公之事,不待州家之命,而卒有以成王侯之志也。十月壬子,以讫事来告,熹以为是亦宜得附书,因纪其事,使写刻于碑之左方。
既撰碑文,又关心庙碑建设的过程。庙碑建成之后,更在附记中表彰其主事者,可见朱熹对其碑文的重视。在他眼中,立碑是值得铭记的文化事件。
朱熹撰写各体石刻文,尊重并且突出各体的体制特点。同为碑文,祀庙碑与神道碑风格不同。墓表、墓志铭、墓记、圹志等名不同,实也不同。从文体格式来看,碑志文末尾皆有一段铭文,与前面的散体叙述相互配合,抒发情感,提升主题。但铭文一般以四言韵文为主,容易给人以程式化的感觉。韩愈号称一代文宗,又擅长碑志文写作,他煞费苦心,对程式化的铭文进行改造,使之灵活多样、变化多端。在这一点上,朱熹对韩愈亦步亦趋,其碑志铭文不拘一格,形式常新。如《朝奉刘公墓表》铭文是柏梁体的七言诗:
吁嗟刘公笃世休。道虽晚闻德蚤修。长途方骋岁不留。志业有嗣无余忧。清江之曲全塘幽。方趺圭首干千秋。过者视此式其丘。
这种七言体在朱熹所撰碑志铭文中较为常见。《迪功郎致仕王君墓碣铭》的铭文也是这种柏梁诗体:
鹿鸣先生诗礼传。荒此柘溪祀邈绵。逮君教子子能贤。千里丐我铭君阡。至哉我友授子言。皇皇业业无穷年。眇思所属非华轩。有能力此荣其先。
值得注意的是,朱熹在此段引文前明确声明,他的这段铭文是诗:“因辑其事而诗之”“其诗曰”。换句话说,在朱熹心目中,铭文其实是一种诗体。他对铭文形式的重视,与他对铭文文体性质的认定,是密切相连的。
三言铭文较为罕见,但朱熹似乎对三言体情有独钟。他为爱女撰写的墓志,通篇是三言体,颇为独特:
朱氏女,生癸巳。因以名,叔其字。父晦翁,母刘氏。生四年,呱失恃。十有五,适笄珥。赵聘入,奄然逝。哀汝生,婉而慧。虽未学,得翁意。临绝言,孝友悌。从母葬,亦其志。父汝铭,母汝视。汝有知,尚无畏。宋淳熙,岁丁未。月终辜,壬寅识。
其《邵武县丞谢君墓碣铭》的铭文,使用的亦是三言体:
惟君家,世隐沦。载其德,之后人。君承之,势欲振。涂未半,陨厥身。藏于斯,从隐君。陵为谷,订此文。
在《武经大夫赵公墓志铭》的铭文中,四言与五言各占一半:
唯纾人之劳,宁郄己之进。岂曰己之廉,而速人以病。仁夫赵公,有睪其宫。我铭斯石,以诏其终。
《国录魏公墓志铭》铭文则是四言、五言、六言与七言等的混合:
谓天啬之,则曷其材且志也? 曰其德之,则又不年以位也!竟使抱其余以没于地也。我铭以哀之,又以掩其隧也。
以多种句式混合,造成参差错落的节奏变化,既体现了朱熹碑志铭文的特点,也体现了朱熹对不同诗歌体式的理解与掌握。《知南康军石君墓志铭》的铭文可为例证:
予悲斯人之病而莫与瘳也,悼斯学之孤而莫与俦也。又哀君之有志而久不酬也,时若可俟而君不留也。龙谷之城,云溪之宅。诏彼茫茫,不在斯刻。
《江君清卿墓志铭》的铭文亦可为例:
不同乎今人者君之乐,不及乎古人者君之忧。盖其所乐者人以为戚,而其所忧者我以为休。铭焉不惭,子孙是收。
朱熹对铭文语言形式的重视,一方面固然是受韩愈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对石刻文字的文本属性的重视。
作为一种文献形式,石刻在昭告公众、传世久远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周敦颐曾作《拙赋》一篇,标举“天下拙,刑政彻。上安下顺,风清弊绝”,言简意赅,给朱熹留下深刻的印象。朱熹曾亲自书写周敦颐《拙赋》,并“辟江东道院之东室,榜以拙斋,而刻置焉”,其目的既是为了“自警”,也是为了“以告后之君子,俾无蹈先生之所耻者以病其民云”。这是利用刻石宣传推广《拙赋》,拓展了石刻的文化宣传功能。
在各种石刻中,摩崖石刻以大字深刻、位置显要而格外引人注目。朱熹自觉地将摩崖石刻作为自我宣传与推广的重要媒介。有学者对朱熹在福建各地留下的摩崖石刻做过调查研究,得出这样的结论:“朱熹的足迹几乎踏遍福建各地,他的摩崖题刻也遍布全省各地。据民国《福建通志》载,朱熹撰题的碑铭摩崖共 70 余处,分布于建宁、崇安(武夷山)、尤溪、侯官、莆田、光泽、闽清、永泰、晋江、同安、安溪、延平、顺昌、建安、建阳、松溪、浦城等 20 多个县,尤以崇安和同安为多。实际上还远不止这些,如加上漏载和外省的题刻……大概不下百处。像朱熹这样的一代名家,留下如此众多的摩崖题刻,笔者孤陋寡闻,不敢妄断是不是古今第一人,但至少也是屈指可数的了。”
朱熹在崇安(武夷山)留下的摩崖石刻最多,据分析,这些石刻可以分为武夷棹歌、哲理题刻、纪游题刻和景名题刻四类,并具有年代较早、相对集中、形式多样等特点。武夷棹歌共十首,“是最早赞美武夷山九曲溪两岸风光的棹歌”。纪游题刻记录了朱熹与友人、弟子等在武夷山一带的足迹。景名题刻是对山水风光的题目。哲理题刻表达了朱熹的理学思想,尤其是“逝者如斯”“天心明月”“忠孝”等题刻。
“逝者如斯”出自《论语·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朱熹阐释此句之意:“天地之化,往者过,来者续,无一息之停,乃道体之本然也。然其可指而易见者,莫如川流。故于此发以示人,欲学者时时省察,而无毫发之间断也。”显然,在理学家朱熹看来,这句是十分重要的。“逝者如斯”四字镌于六曲响声岩,竖书 2 行,幅面 130×120厘米,每字规格 50×45 厘米,离地高度 350 厘米,十分醒目。“天心明月”刻于二曲溪南楼阁岩,竖书 1行,幅面 230×50 厘米,每字规格 50×42 厘米,距地高度 540 厘米。 这四字昭示的正是朱熹经常讲论的“理一分殊”的哲理;天心明月只是一轮,此是“理一”;明月又普照大地万物,此乃“分殊”。“忠孝”两字镌于二曲溪南的勒马岩、二曲棹歌东侧,横书,幅面 60×100 厘米,每字规格 50×40 厘米,距地高度 180 厘米。“忠孝”是朱熹极其重要的伦理原则,与他在岳麓书院和白鹿洞书院题写的“忠孝廉节”相互辉映。总之,这些石刻既展示了一个流连山水、吟赏风光、品评名胜的文人朱熹的形象,又展示了一个寄情山水、阐扬哲理的理学家朱熹的形象。
除了武夷山摩崖石刻之外,朱熹在镇海、龙溪、福州(乌石山、鼓山)、泉州、漳州等处也留下了多处摩崖榜书。例如他在镇海留下的正书题刻“静廉”,在龙溪留下的正书题刻“与造物游”,在漳州云洞岩留下的正书题刻“溪山第一”“石室清隐”,在南靖县留有正书题刻“源头活水来”,在南安留下行书题刻“极高明”,在泉州九日山等地留下诗刻,在乌石山有榜书“石室清隐”“光风霁月”,在鼓山则有榜书“寿”“天风海涛”等。众所周知,“源头活水”出自朱熹《观书有感》,“极高明”出自《中庸》,都是朱熹和后代理学家经常提起的话头。“光风霁月”是理学家们所崇尚的境界,据说其语原出自黄庭坚称颂周敦颐之语“舂陵周茂叔人品甚高,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后人乃建“光风霁月亭”以纪念之。朱熹亦作有《书濂溪光风霁月亭》。“天风海涛”则是在眼前所见景物之外,也寓有开放胸襟之意。“与造物游”与“静廉”,体现的也是理学家所提倡的修养境界。这些摩崖榜书,一方面展示了朱熹的书法艺术,另一方面则借由书迹展示了朱熹的文化学术形象,借用所书刻的词句传播了理学家的思想主张。
在朱熹身后,他题写的摩崖石刻,成为后人观赏、摹拓、题咏的对象。“有人观看朱熹题刻,有感而发;有人瞻仰朱熹遗迹,勒石纪胜;有人仿效朱熹,寄情山水;有人题壁勒石,彰明理学。”仍以武夷山摩崖题刻为例,据统计,仅武夷山现存摩崖石刻中,就“有 20 余方与朱熹有着直接的联系,年代宋、元、明、清各朝都有,可见朱熹题刻、朱子思想影响深远,代代相传”。这些后人既包括朱熹的门人、后学,也包括观览这些石刻的朱熹的仰慕者们。例如,南宋嘉定九年(1216),留元纲“赓文公之棹歌”,在四曲试剑石摩崖刻石纪胜;宝祐二年(1254),朱熹大弟子蔡元定之孙蔡公亮偕友游武夷山,诵读朱熹《九曲棹歌》,“慨然有感,援笔赋诗”,并镌刻于溪南蓝岩。
最引人注目的是,明万历十一年(1583)云窝隐士陈省在六曲响声岩的题刻:“览朱晦翁‘逝者如斯’字,景贤讲德,徘徊石上,不徒爱其书也。”由此可见,最吸引陈省的不是朱熹的书法,而是前贤的学术道德风范。此外,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福建陆师提督马负书及马应壁父子在五曲晚对峰麓镌刻“道南理窟”,赞扬朱熹使武夷山成为理学家荟萃之地;清光绪八年(1882),余宏亮摘朱熹《观书有感》诗意,在水帘洞镌刻“活源”两字,也明确表达了向朱熹学术致敬之意。
综上所述,围绕朱熹的题刻,后人的题咏形成了与朱熹之间的对话,并且与朱熹的题刻共同构成了层累的文化景观。朱熹的题刻及其拓本、题咏共同参与了朱熹形象的塑造和传播,同时又开拓、丰富了石刻文献的文化蕴涵。
四、朱文公对石刻的文化利用
概括言之,朱熹与石刻的关系,可以从“朱熹的石刻”与“石刻的朱熹”这两个密切关联的视角来角来观察。所谓“朱熹的石刻”,指的是朱熹所撰书的石刻文、所收藏的石刻拓本以及所获得的石刻研究成果;所谓“石刻的朱熹”,指的是从石刻中体现出来的朱熹的学术、志趣及其文化形象。前者关注的是石刻如何从朱熹身上获益,或者说朱熹如何成就了石刻;而后者关注的是朱熹如何得益于石刻,或者说石刻如何成就了朱熹。
宋宁宗嘉定二年(1209),在朱熹去世后九年,经过一番覆议,朱熹谥号最终确定为“文”。这是采纳时任吏部员外郎兼考功右司的刘弥正的建议。而刘弥正那篇著名的《侍讲朱公覆谥议》,实际上出自当时年仅23岁的其子刘克庄之手。最初,太常建议的谥号是“文忠”。刘克庄认为朱熹“在朝廷之日无几,正主庇民之学而不施,而著书立言之功大畅于后”,所以不合谥为“文忠”,而应该谥为“文”。
他的主要理由有二:一是从文化贡献而言,朱熹“有功于斯文,而谓之文,简矣而实也”;二是从文脉传承而言,朱熹与被谥为韩文公的韩愈一脉相承。“世评韩愈为文人,非也。《原道》曰:‘轲之死,不得其传。’斯言也,程子取之。公晚为韩文立《考异》一书,岂其心亦有合欤! 请以韩子之谥谥公。”在刘克庄看来,“文”(“有功于斯文”)是朱熹与韩愈的共同点,也是唐宋两位名贤的联结点。朱熹的《韩文考异》,就是这种联结最直观的体现。
朱熹与石刻的相互成全、相互造就,就是他“有功于斯文”的重要表现之一。这当然与他所处的特殊时代学术氛围、特殊家学背景有关。从文献文化史角度来看,朱熹的时代,正处于从写本时代到刻本时代的演进过程中,文献校勘、整理、写定,是当时文献生产和传播的重要任务。文献的“考异”“举正”,既是文化传承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任务,也是文化权力的展现。朱熹受家世金石学的影响,很早就关注石刻文献。在韩文校勘的过程中,他将石刻视为一种与书籍类同的文献,视为一种书写文本,既重视它,又不迷信它。他发挥了石刻在展示和传播方面的优势,通过摩崖题刻,展示自己的理学家形象,传播自己的理学主张。在他手里,石刻实现了一种功能转向,从一种文献载体转变为一种文化展示与传播的平台,石刻镌刻也从具体场合的纪念与记忆工程,转变为跨越时空的思想文化传承的符号。
欧阳修、赵明诚等人主要将石刻拓本作为古玩之物,故其为金石学的辩护,只能立足于史家的立场,虽有历史学的高度,却仍有待提升。朱熹则将其作为斯文之物,视为文化传承的媒介,不局限于对古物的搜集玩赏,而是有意识地、创造性地发挥其文化功能,丰富其文化意义,突显其文化历史高度。从这个角度来说,朱熹不仅是金石学的传承者与研究者,更是石刻的文化弘扬者与转化者。
理学家朱熹对石刻的文化利用与转化,使石刻从文玩之物转化为文本之物、文化之物,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通常理学家对金石学“玩物丧志”之讥议。清代学者章学诚总结朱熹的学术特点为“服古通经,学求其是,而非专己守残,空言性命之流”,他甚至认为,朱熹之学“五传而为宁人(顾炎武)、百诗(阎若璩)”。 可见宋学与清学自有文脉相连之处。朱熹研治与利用石刻,开掘新文本,传承旧文脉,弘扬斯文,展现出闳深开阔的视野,并为章学诚之说提供了佐证。
本文原载《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