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经典小说《孔乙己》,创作于1918年冬,至今已达100年。与此相应,众多学者、评论家,对这篇小说的研究,也近乎一个世纪,可称成果累累。小说全文,虽然只有大约2600个字符,几代专家的各种解读与研究,却远不能说已经精准、全面、透彻。既有的一些论断,仍可讨论,再讨论;何况,有的课题尚待开掘,好像未垦的处女地。比如,怎样认识小伙计,就很值得探究。拙文不揣浅陋,姑且一试。
一 被忽略的主要人物
在《孔乙己》的历来研究中,论者的关注目光,均投射于孔乙己本人,而从小伙计身上掠过。小伙计是小说的主要人物,忽视小伙计,就不能全面、准确地评价主人公孔乙己,乃至整篇作品。这种不足,亦见于此前出版的鲁迅学重要论著,以及新近刊发的细读文章。
1986年出版的《鲁迅小说新论》(下称“新论”),被评为“推陈出新型研究成果的代表”,是“全面分析鲁迅25篇小说的第一部专著”①。此书关于《孔乙己》的专论《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论〈孔乙己〉》,只在回答有关小说艺术手段、艺术途经的问题时,阐述了小伙计的故事叙述人作用,说:“小伙计在作品里不仅担当了叙述故事的职责,而且能够处处对主人公以及他的遭遇从正反面起着衬托的作用。”②即,“新论”认为,小伙计只在作品的艺术表现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两年后出版的《鲁迅研究》(下称“研究”),曾获得“扎实深厚,颇见功力”③赞语。这书下册的专文《关于〈孔乙己〉的分析和研究》④,在前两部分(分析孔乙己形象、辨析作品主题思想),对小伙计的形象,及其对主题思想的作用,均未触及;在后一部分(艺术表现、艺术风格的阐述),只提到孔乙己“热心帮助小伙计”一事,却没有对小伙计本人作什么论述。
“新论”与“研究”,均出版于鲁迅研究,“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峰”⑤时期,即1980年代。前者出版之后30年,即2016年,在鲁学重要刊物上,看到一篇《〈孔乙己〉细读》(下称“细读”)⑥。近二三十年里,难得一见对《孔乙己》的全面研究,因而此篇很引起瞩目。可是,此文虽标明是对《孔乙己》的细读,却不见关于小伙计细读点什么;全文两大段,分别是“咸亨酒店里的孔乙己”,“孔乙己的前世今生”,明显只对孔乙己进行细读,而将小伙计排除在外。
以上三篇代表性论文,大约可以显示一百年来,包括近时,学者们研究《孔乙己》的思路与视野,对文中人物,关注面局限于主人公孔乙己,而忽略了小伙计及其他人物。
为什么不能忽略小伙计?
从作品艺术构思看。“《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⑦为此,小说设置了孔乙己、小伙计、掌柜、酒客、邻舍孩子、几个人(“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的“几个人”),是一些不同身份、不同年龄,处于不同生活状态的人物。所有这些人物,对于描写社会凉薄的“主要用意”,应具有不同作用,“各司其职”,没有多余的,可谓“一个都不能少”。因此,研究与论述《孔乙己》,固然应重在关注主人公孔乙己,但不能无视或忽略其他人物,尤其小伙计,否则,其研究结论,必定是偏颇,不准确的。
从文字分量看。孔乙己虽是主人公,其所占文字分量,却不比小伙计多。如,小说开头两段文字,就与孔乙己无直接关系,是在第三段末尾,才提及“孔乙己到店”怎样。小伙计作为叙述者,全文都是他说的话,无处不在。孔乙己的故事,是小伙计说给读者知道的。从这个意义而言,没有小伙计,就没有孔乙己。研究孔乙己的故事,就不能不顾及,小伙计如何说孔乙己。在其全篇话语里,说了什么,不说什么,是否带有感情倾向,等等。
从人物关系看。在小说全部人物里,孔乙己当然是中心人物,即主人公。别的人物中,小伙计仅次于孔乙己,是作品的二号人物,其余的,均为次要人物,乃至不说话的“群众演员”。小说的主要用意,孔乙己的形象,正是通过这些人物与孔乙己的纠葛、交集,以及他们之间的矛盾、联系,等等,才得以呈现。他们与孔乙己的关系,轻重各有不同,而以小伙计与孔乙己的勾连,最为重要。不研究小伙计,不考察他们的关系,就无法认准孔乙己。
鲁迅曾告诫,论说文学作品,要“顾及全篇”。原话是:“世间有所谓‘就事论事’的办法,现在就诗论诗,或者也可以说是无碍的罢。不过我总以为倘要论文,最好是顾及全篇,并且顾及作者的全人,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状态,这才较为确凿。要不然,是很容易近乎说梦的。”⑧注意,“顾及全篇”,是摆在第一位。据此,研究《孔乙己》,仅就孔乙己论孔乙己,而不“顾及”小伙计,以及其他人物,就有可能重蹈“说梦”覆辙。
二 黑暗王国中的一线光明
“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可说是,鲁迅诸篇小说的共同主题,但如何描写,则异彩纷呈。在《孔乙己》,主要体现为酒客、掌柜一般人等,施加凉薄于孔乙己。小伙计不同于这些人,他没有以凉薄对待孔乙己。
第一,小伙计与酒客不一样。两者年龄有别,是少年与成人的区别。身份更不同,在咸亨酒店,酒客是“上帝”,是被伺候的对象。酒客们又分两个等次,长衫主顾,短衣帮,但都属于“上帝”,都要伺候好。伺候他们的是伙计。伙计也有三个级别,伺候长衫主顾的,伺候短衣帮的,小伙计不在这两级,他属于最低一级,只能担当“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可见,小伙计与酒客,尤其与长衫主顾之间,级差何其大。酒客们的言谈话语,他们在酒店的活动与作为,小伙计没有资格参与。
酒客对孔乙己的凉薄,表现是戏弄与嘲笑,且是聚众而为。按照小说描写,先是“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这里说,笑看孔乙己的,是“所有喝酒的人”,小伙计自然不在内。接着是两场挑逗与凌辱,一场由孔乙己的新伤疤引起,“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孔乙己不予理睬,酒客们就一起出动:“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还有人当场证明:“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如此这般,令孔乙己有口难辩,狼狈不堪,酒客们则大获全胜,欣喜若狂。一场是无话找茬,故意挑事,“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从而挖苦他:“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这是揭旧伤疤,更使孔乙己痛苦沮丧,酒客们再次获得精神满足。这两场挑逗与凌辱,小伙计都没有参与,或者说参与不了,他只是默默观察,看在眼里,留在记忆里。
第二,小伙计与掌柜不一样。他们之间,可说是主奴关系,即雇主与店员(学徒)关系。掌柜只看重钱,小伙计等级又最次,且“样子太傻”,所以他对小伙计,只有“一副凶脸孔”,毫无温情、和善可言。二者的界线异常分明,待人接物的态度,全然不同。
掌柜与孔乙己,本是店主对老顾客,但孔乙己是低贱的顾客,成不了“上帝”,反而是施加凉薄的对象。掌柜的凉薄,表现在:一、引人发笑,即,掌柜常常像酒客一样,拿一些无聊话题做引子,贬损孔乙己,致其难堪,逗得众人哄笑,活跃气氛。二、讨账,掌柜面对被打断腿的孔乙己,不但毫不关心与同情,反而催他还账,“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嗣后,一直念念不忘,孔乙己还欠着十九个钱。三、取笑,掌柜在向孔乙己讨账之后,接着就取笑他:“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 “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而且不顾孔乙己恳求,依然与聚集来的几个闲人,一起笑话他。最终,孔乙己在他们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自此绝迹于酒店,消失于鲁镇。以上种种,掌柜以凉薄对待孔乙己的全过程,小伙计都在场,他是目击者,见证人,但他的观感、态度截然相反,他没有说一句话,发一声笑。
第三,小伙计之笑。在《孔乙己》全文,频繁出现“笑”字,笑贯穿始终。所有人物,主要情节,都与笑有关。但,什么人笑,为什么笑,笑什么,小说的文辞语句,是有区别的。小伙计之笑,与酒客、掌柜的笑,相异十分明显。
小伙计的“笑”,全篇出现三次。第一次在第3段:“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此可称“笑几声”。第二次在第7段:“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这是“附和着笑”。第三次也在第7段:“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这叫“好笑”。
比较小伙计这三次“笑”,含义不同。第一次的“笑几声”,从句子的前一分句看(描述酒店冰冷气氛,“教人活泼不得”),这是一种轻松活泼的笑,表示出一点开心、快活的情绪,并不针对什么人。此笑,也是对第二次的“附和着笑”,预作提示。第二次的“附和着笑”,有时间界定:“在这些时候”。什么时候?小说上段末尾说的是,“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即,众人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快活空气,是这些时候。“附和”,意为追随别人(辞书释义)。可见,是在众人哄笑,店内外的人,都很快活时候,小伙计受到感染,或有了机会,也跟着大家,放松放松心情,趁机笑一笑,因为此时“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这是对前文“笑几声”的呼应,做具体交代。)。也就是说,此笑不是因为自己真有开心事,或因孔乙己确实可笑。他的笑,没有别的意思。第三次的“好笑”,是小伙计认为,自己与掌柜的等级隔得远,茴香豆也从不上账,因而,孔乙己教写“茴”字,是太过热心,不知实情,可见他书生气十足,所以觉得好笑。
小伙计的三次笑,对孔乙己均无恶意;与酒客的戏弄与嘲笑,掌柜的引人发笑及取笑,毫无共同之点。但既往许多论著,未予分辨,以致混淆了不同主体、不同场合、不同性质的笑,笼而统之,视为全篇只有一种笑,或者张冠李戴,把此笑看作彼笑。上引三篇代表性论文,文中有几处举例,提到了小伙计之笑,亦存在类似不足。以下各说一处。
“新论”提到小伙计“附和着笑”,称:“掌柜会不断提出一些问题逗弄孔乙己,‘引人发笑’,而且小伙计在这些时候也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他们在对孔乙己的逗笑上似乎也能暂时取得一致。”⑨——这是把小伙计“附和着笑”的时间界定(“在这些时候”),做了位移。请看原文:“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这是两句话。前句的“在这些时候”,是承接小说上一段,指众人哄笑,人们都很快活的时候,小伙计才可以跟着大家一起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在这些时候”,不是指后句说的,即不是指,掌柜引人发笑的时候。而且,小伙计与掌柜之间,不存在所谓“暂时取得一致”,共同“逗笑”孔乙己这回事。
再看“研究”与“细读”。前者有云:“孔乙己还没有出场”,小伙计就“随便讥笑”⑩。这是把小伙计第一次的“笑几声”(放松心情),解读为讥笑,而且是“随便”讥笑。后者说到,孔乙己“放下身段,与孩子对话。不料小伙计并不买账,茴(回)字有几种写法与我何干”。其结果为,“炫耀知识得到的回报是嘲笑的笑声”⑪。这是把小伙计的感到“好笑”,解读成“嘲笑”,而且还发出“笑声”。两者如此解读,均非小说原意。拙文已对原文有关语句分别做了辨析。
回到小说的“主要用意”。在咸亨酒店,施加凉薄于孔乙己的,是酒客、掌柜等人,小伙计不在内,或者说,在酒店这个小社会里,在这个凉薄世界,小伙计是异类。他对孔乙己,是另一种态度与感情,他在故事叙述中隐含暖意。何以如此言之?这又是为什么?
三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
关于小伙计之于孔乙己,一些论著好像形成一种“共识”,即,小伙计鄙视(看不起)孔乙己。如“新论”说:“连微贱的小伙计都可以随意取笑,这就更加衬托出孔乙己地位之低下了”⑫。“研究”云:“最被人看不起的小伙计,用势利的眼光来看待孔乙己”,“他(孔乙己)是最被人看不起的小伙计所看不起的”⑬。小说原意是这样的吗?不妨先关注一下小伙计本人,看他实际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叙述者的背影
小伙计在叙述孔乙己的故事中,同时也“暴露”了自己,可以据此勾画出他的轮廓。小伙计的“基本情况”是:姓名 未详(人称“小伙计”)。出生地 鲁镇(或鲁镇附近)。年龄 12岁—30多岁。文化程度 私塾数年。职业 初为学徒,嗣后未详。家庭情况 经济条件尚可,但不是有钱有势人家。性格特点 正直、木讷。 ……
几点说明:1、关于年龄。小说开头交代了两个时间节点,故事发生时间(“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叙述故事时间(“所以至今还记得”),其间相隔20多年。小伙计的年龄,从12岁,到30几岁。此时间跨度,不可忽视。2、关于文化程度。小伙计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懂得“君子固穷”,“多乎哉?不多也。”可见他读过《论语》,即上过几年私塾,有一定的文化知识。3、关于家庭情况。孩子读得起私塾;“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表明这家人有一定的社会关系,认识镇上有头有脸的人物。看来,不属于普通贫下中农家庭,可能是富裕中农以上,富农,或小地主——如果划分阶级成分的话。倘为大户人家,通常不会送孩子做学徒。4、关于性格特点。掌柜嫌他“样子太傻”,“侍候不了长衫主顾”,不会在酒里羼水,等等,就是说,小伙计少言寡语,不机灵,不会迎合酒客。但口拙者,往往心里有数,有自己的是非观念。
年龄,教养,个性……这些因素塑造了小伙计,影响乃至决定了,他对孔乙己的态度;与孔乙己的关系,正是小伙计性格的主要体现。
从关注到牵挂
在咸亨酒店中,唯一关注孔乙己的,是小伙计。从少年到中年,小伙计随着年龄、阅历增长,对人对事的认识,也有所变化。而对孔乙己的关注,始终如一,只是关注的内容与方式,有所不同而已。
小说对这“有所不同”的描写,研读中不可忽略。
一、孔乙己平日在酒店。小伙计初进酒店就观察到,在咸亨酒店,自己虽然地位低下,生活无聊,环境冰冷,而孔乙己远远超过自己,处境更孤独,更险恶,时时受其他酒客戏耍。对此,他留下深刻印象。另一方面,每当孔乙己到店,在众人哄笑,店内外充满快活空气的时候,自己可以附和着笑几声,放松心情。因为孔乙己,自己才偶尔得到一点快活。在单调枯燥的生活中,这仅有的一点快活,成为小伙计长远的记忆。
在这期间,两人有过一次互动,就是孔乙己热心教小伙计写字,而小伙计态度冷淡,以轻慢应之。有的论者从这次的冷淡与轻慢,提出“看不起”论,即小伙计看不起孔乙己。但应注意:这事仅“有一回”发生过,并非一直如此;这次互动,主要体现孔乙己的热心,小伙计的冷淡是反衬;成年孔乙己,对自己早年的冷淡与轻慢,有所反思,已改变了看法,如认识到,孔乙己当时的态度,是“很恳切的”(诚恳而殷切)。要而言之,研究小伙计如何看待孔乙己,应着眼于小伙计的整体形象,尤其成年时期的小伙计。
二、孔乙己最后到酒店时。面对被打断腿的孔乙己,掌柜急着讨账,而小伙计关注的是,孔乙己“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在掌柜取笑孔乙己,几个闲人“和掌柜都笑了”时,小伙计没有附和着笑,实则是笑不起来。他关注的是,孔乙己“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关注孔乙己,“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以及,孔乙己“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这些无言的关注,深藏着的是同情,以及不解:为什么会这样?
三、孔乙己走去以后。小伙计目送孔乙己,“用这手慢慢走去”,嗣后的关注即转化为牵挂:孔乙己还会来吗?他是否像那个喝酒人说的,“许是死了”?结果是,“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过了年关、端午、中秋,“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小伙计的牵挂,延续到20多年后,“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于是,牵挂转化为忆旧,以及向人讲述孔乙己的悲惨故事。
了解与评价
小伙计之于孔乙己,不仅是唯一的关注者,而且是唯一的了解者,称得上是其“知音”。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此所谓“别人”,不包括小伙计。他是个有心人。在酒店外,他留心“听人家背地里谈论”,从而了解到孔乙己的家世,得知“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庆幸孔乙己,“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等等。孔乙己的这些事,都是“别人”不关心,也不感兴趣的。只有小伙计关心,感兴趣。
对于孔乙己的性格缺陷(“好喝懒做”),他说是“坏脾气”,而且只有这“一样”(没有更多),并为此感到“可惜”。对于偷窃行为,小伙计有自己的说法。孔乙己顺便偷走人家的书籍文具,他不说是偷窃,而说是,“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就是说到偷窃,他也解释为,“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所谓“没有法”,“免不了”,“偶然”云云,这些说法,都带点“轻描淡写”,乃至“辩护”“开脱”的色彩。
对于孔乙己的为人,小伙计更看重的,是他的好处。他说,在咸亨酒店,孔乙己的“品行却比别人都好”。这就把长衫主顾,短衣帮,以及掌柜等等,全比下去了。在小伙计看来,孔乙己是店里第一好人!这是有事实根据的:孔乙己“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以上种种话语,是成年孔乙己,在回忆往事时述说的。在叙述孔乙己凉薄境遇、悲戚命运的同时,作此补充描述,孔乙己及其故事,才是完整的。小伙计与孔乙己的关系,才是完整的。这也是小说作者创作此篇,所精心构撰的。
小伙计的意义
《孔乙己》的写作,既然意在描写社会的凉薄,为什么设置一个并不凉薄的小伙计?
这要联系鲁迅上一篇小说,即,写于几个月前(1918年春)的《狂人日记》。在上一篇中,主人公“狂人”十分纠结:一伙小孩子、二十左右的年轻人,为什么与赵贵翁、老头子、大哥等等,结成一伙,“都是吃人的人”?经过一番“研究”,“狂人”知道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他终于发问:“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狂人”之问,在《狂人日记》全篇,没有回答。但在下一篇小说《孔乙己》中,有了答案。没有吃过人的孩子,确是有的。比如,在咸亨酒店,这个凉薄世界里,小伙计没有以凉薄加于苦人孔乙己(尽管曾对孔乙己冷淡、轻慢过)。他就是一个,“没有吃过人的孩子”。
鲁迅说:“完全解放了我们的孩子!”⑭指出:“真的要‘救救孩子’。这‘于我们民族前途的关系是极大的’!” ⑮
鲁迅寄希望于孩子,寄希望于民族前途。凉薄的咸亨酒店里,有一个并不凉薄的孩子,这是鲁迅希望的体现吧。
关于小伙计,试说至此。文末要引的是,德国伟大诗人歌德的名言:“说不尽的莎士比亚”⑯。鲁迅及其经典作品,也是说不尽的。在《孔乙己》研究进入第二个百年时,愿拙文这块不成型的土坯,能引出新一代学者的精品与美玉。
注释:
⑴ 袁良骏:《当代鲁迅研究史》457、458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
⑵ 范伯群 曾华鹏:《鲁迅小说新论》4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出版。
⑶ 张梦阳:《中国鲁迅学通史》(上册)562页,广东教育出版社,2001年出版。
⑷ 林志浩:《鲁迅研究》(上、下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下册1988年出版。
⑸ 同⑴,411页。
⑹ 张中良:《〈孔乙己〉细读》,《鲁迅研究月刊》2016年9期。
⑺ 孙伏园 孙福熙:《孙氏兄弟谈鲁迅》173页,新星出版社,2006年出版。
⑻《且介亭杂文二集·“题未定”草(六至九)》,《鲁迅全集》第6卷43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出版。
⑼ 同⑵,40页。
⑽ ⒀ 同⑷,121页。
⑾ 同⑹。
⑿ 同⑵,44页。
⒁《热风·随感录四十》,《鲁迅全集》第1卷323页。
⒂《且介亭杂文末编·“立此存照”(七)》,《鲁迅全集》第6卷635页。
⒃ 按,“说不尽的莎士比亚”, 一译“永恒无限的莎士比亚”,系歌德一篇评论莎士比亚的论文的题目。参看《外国文学名家论名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出版)第1页:〔德〕歌 德著 缪华伦译《永恒无限的莎士比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