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进程中,东亚地区是中国必然要着力经略的核心地区。“一带一路”倡议对塑造中国在东亚地区的领导角色有着关键性影响。一方面,“一带一路”倡议在实现理念引导、推进经济合作、发展安全合作、提供制度建构和培育并深化地区认同五个方面,可为中国参与地区一体化建设贡献丰富的引导力;另一方面,中国在这个过程中发挥领导作用也面临着来自国内外的一些制约与挑战,值得我们注意。
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进程中,东亚地区是中国必然要着力经略的核心地区。一方面,从权力结构、经济合作和制度认同三方面而言,“一带一路”倡议可以为中国参与地区一体化建设贡献丰富的引导力,对塑造东亚的地缘安全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中国发挥领导作用也面临着一些制约与挑战。
“一带一路”的塑造作用理念引导
文化、物质力量的发展,都需要理念的先行。今天的中国成长于一个和平繁荣的东亚,“一带一路”的发展理念必须要能够引导东亚朝着可持续的和平发展方向前进,塑造有利于中国的周边安全环境。
从理念上而言,“一带一路”为中国周边外交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三位一体理念提供了新的生命力,有助于更好地贯彻“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为此,中国一方面要在宏观的战略层面上坚持睦邻友好的地区合作观,同其他东亚国家一道始终秉承自强不息、开拓进取、开放包容、同舟共济的“亚洲精神”。另一方面,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落实的过程中,要在具体的中微观层面上持续加强与东亚各国的沟通对话,更多地倾听它们的呼声,关注它们的诉求,在具体的议题合作过程中提出有东亚特色的地区合作发展理念,引导东亚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建设朝着真正有利于全体成员的方向发展。
推进经济合作
中国是当前东亚最具活力和增长潜力的经济体。未来,“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将使中国能继续扮演地区经济增长引擎的角色,中国在东亚经济的核心地位将愈发突出,有利于中国以此塑造更成熟的地区经济合作机制。
众所周知,经贸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点内容,因此,我们应着重推进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谈判,消除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贸易投资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尤其是“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具体而言,在“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中国需要继续秉承合作共赢的理念,进一步推进周边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展开各层次、各领域及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合作,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经济措施,打造周边外交新局面。此外,随着合作的深入,中国还必须同东亚邻国推进共同参与的地区经济制度安排,加强与近邻的双多边合作,促使形成稳定的对话与协商机制。有学者指出,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有必要同时采取安抚与进取相间的组合政策,一方面在经济上帮扶、带动周边经济繁荣,另一方面继续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提高自身在冲突谈判中的“议价能力”。
发展安全合作
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发展地区安全合作,涉及中国外交的总体战略构建,须从以下三个层面上认真对待。
一、总体思想上,首先,要改变我们看待东亚各种安全问题的路径,改变我们对东亚各国的力量划分标准,将与中国主权、安全利益攸关的周边国家和重点地区安全问题上升到外交战略的核心利益层次。其次,把握世界和东亚政治发展的新趋势,提出我们关于东亚的地区秩序观,以及中国在东亚具体明确的利益定位和责任定位。
二、战略思想上,首先应确立中国战略的亚洲(东亚)中心路径,在处理周边安全问题时要从大局出发,考虑其对地区秩序构建的影响;其次,深化“中国理念”在外交战略上的坚持,强化同地区各国战略互信的构筑,在理念和思想上持续倡导“亚洲精神”“和谐亚洲”及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再次,将“共同但有区别”的理念上升到外交战略层面,强调对不同地区安全问题和国家的具体对待,并回归到宏观的地区安全秩序构建的角度;最后,强调地区安全机制的建立,发挥中国的积极作用。安全机制并不意味着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和谐没有冲突的,冲突虽存在,但各行为体同意以合作方式处理冲突。
三、政策思想上,坚持在解决安全问题上的连贯性与适应性、原则性与灵活性、各个层面的政策之间的贯通性和综合平衡。东亚许多安全问题的结构性特点使得我们要在政策层面上坚持以维护地区和国家间关系稳定、扩大地区安全合作、和平解决争端等原则,努力促进周边安全外交目标从“求稳”到“共赢”的转变。
提供制度建构
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东亚区域合作,使东亚经济在世界经济的地位不断提高。在地区合作进程中,中国的“制度型”引导力日益成熟。未来中国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应强调“自主性,合作性,多元性,开放性,平等性,机制性”的集合。在崛起过程中,大国的一个重要关注点正在于如何以负面作用较小的方式扩展自身的权力,以免造成自我包围。“一带一路”对未来中国周边地缘安全环境的有利塑造之一,应集中于培养他国的领导能力和参与能力,即在发挥中国引导力的同时,更多关切域内其他国家的利益,引导和培养其他国家在“一带一路”框架内共同发挥相应的领导能力,实现地区合作的新型跨越。
培育和深化地区认同
“一带一路”建设实施的重点之一是强调以地区性多边合作为基础,多边合作则以相互间的认同为基础。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可为强化东亚各国的“集体认同观”发挥自己独特的贡献。一方面,中国应深入发掘中国传统文化和历史上东亚地区的文化共识(如儒家文明、佛教文化等)对整合地区认同方面的积极作用,不仅有助于改善中国的国际形象,还有助于形成东亚认同的道德感召力。另一方面,中国应推动新时期东亚认同的扩展深化,包括在不断深化各国之间政治、经济和安全的相互依赖时,进一步强调、宣示和加强东亚认同的意识;以更大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促进东亚认同;鼓励各国政府和社会精英在强调爱国主义的同时进行地区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教育,并将两者结合起来;不以绝对化的简单思维看待差异,而是通过沟通与对话克服差异性造成的负面作用,增加其正面作用。
中国所面临的制约与挑战
可以想见,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中国会受到来自国内和国际的多方面制约与挑战。
周边国家的信任赤字
经济上,中国同地区内其他国家经贸联系的急速增长使得许多国家对中国的经济依赖程度加深,导致了它们对中国的担忧:一方面,它们担心对中国经济依赖度过高会损害自身经济主权,另一方面,它们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存在不确定的担忧,担心中国经济发展减速会损害到自身经济利益。
安全上,周边国家对中国和平崛起的战略意图的误判,导致了信任赤字的产生。
此外,从目前来看,比周边国家的“信任赤字”更危险的前景,可能是周边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一拥而上”,即将其国内任何一个发展项目都跟“一带一路”建设扯上关系,以此来向中国无限申请和索要贷款或政策优惠,以“一带一路”的名义同中国进行讨价还价,这未来对中国企业和工程“走出去”的承接、容纳和吸收能力都可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因此,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中国要根据沿线国家(尤其是东亚区域内的国家)的自然禀赋等因素,实行针对各国不同发展条件的政策,兼顾各国需求,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做好中国发展战略与各东亚国家发展战略的有效衔接。
域外国家的影响
东亚地区合作向来秉承开放包容的原则,开放性是东亚地区合作得以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东亚同众多域外国家和地区一直保持紧密联系,但一些域外国家的消极因素也对东亚地区合作造成了不利影响。
美国无疑是最主要的域外影响来源,是对东亚合作和一体化进程介入最深最全面的域外大国。今后一段时期内,以秉持贸易保护主义理念而闻名的特朗普政府必然会在贸易政策和全球贸易与投资规则上对中国有所发难,中美双边经贸关系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发生较大震荡,这会直接影响中国对外贸易和投资政策及项目的调整,对中国和“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会产生很大不确定性影响。“一带一路”倡议强调东亚及更广阔意义上的亚欧合作在动力机制上的区域内生性,我们并不排斥同美国的交往与合作,但美国实力相对下降与其亚太政策调整之间的矛盾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效用而言可能弊大于利。
中国内部因素的制约
中国国内政治经济发展的一些不确定因素也可能影响“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和推进,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一带一路”建设并非简单的中国版“马歇尔计划”,后者在历史上是有排他性,不想东欧国家开放,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和促使了美苏冷战两极格局的形成,所以中国的“一带一路”必须要做得非常开放,越开放越好。但“马歇尔计划”的建设经验也有值得中国借鉴的地方。马歇尔计划的成功是因为它将外交、政治与经济三要素很好地糅合在了一起,既体现了战后初期美国大战略的意图,也适应了当时西欧国家的迫切需要,因此,“一带一路”虽然不是马歇尔计划的中国版本,但的确应当学习后者把外交、政治和经济三要素融为一体的历史经验,开创出有中国特色的对外开放新局面。
二、鉴于“一带一路”在中国外交新战略格局中有着特别突出的关键地位,我们必须强化包括“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内的中央决策机构在顶层设计和战略指引方面的核心作用,统一协调一切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关的政策制定和执行,不仅从战略理念上,而且从组织方式上上升到中国对外开放的顶层高度上来。针对中国国内可能的“无序竞争”,应构建良性博弈机制,借助“一带一路”的推进,中国有必要尽早构建一个中央—地方良性博弈机制,如可以确立这样的共识,即在“高级政治”(政治、安全)领域内,中央政府占据支配地位,在“低级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领域中双方形成协调和磋商的关系。
三、如何做好“一带一路”与东亚沿线国家自身的发展战略的相互对接,如何在推进我国企业向外“走出去”的同时照顾东亚沿线国家的发展舒适度,如何提升中国同东亚沿线国家的贸易互补能力、创新贸易和投资合作模式、减轻中国负担,从而提升各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接受度和欢迎度以及该倡议本身的可持续性等,也是中国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中国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风险和挑战,为了更好地发挥“一带一路”倡议对塑造中国未来在东亚的领导角色的积极作用,今后中国应抓住重点问题,解决核心关切,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做好相应工作。
一是发挥我地缘经济优势,推进地区经济合作。我们要加强“一带一路”倡议同地区内相关国家的发展和合作计划的对接,切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下沉”到各种与各国的切身发展利益更攸关的次区域合作,如“湄公河—澜沧江”次区域合作、中蒙俄朝边境合作、中日韩合作等,让相关沿线国家在次区域这个层面上切实感受到“一带一路”倡议对自身发展的有利作用,并在此过程中强化中国的地缘经济优势。我们还可以仿照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中新开发出来的“金砖+”模式,倡导“一带一路+”新经济合作理念,即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同世界其他地区的经济合作规划、制度、国际组织等在“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下实现多层次、多结构、多渠道的有效合作,冲破地域限制和思维局限。
二是切实防范安全风险。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几乎不可避免地要面临各种传统与非传统的安全威胁。在传统的地缘政治安全风险方面,大国博弈、领土领海争端等都会给倡议的推进带来安全阴影,我们要同周边沿线国家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危机管理机制,努力将“一带一路”的“经济属性”与各种安全问题脱钩,避免其对地区经济合作的推动作用被各种出于自身地缘政治野心目的的安全问题所“绑架”;在非传统安全方面,我们应同该地区内的沿线各国强化地区安全治理机制构筑,推进风险共担和机遇共享,在“危机管理”机制外探索构建地区性“机遇管理”机制,通过提升功能性议题的治理水平,降低和防范相应的安全风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反应迅速、多方联动的安全风险应对机制。
三是加强同域外大国的沟通协调。我们不应采取非此即彼的零和博弈观来处理同域外大国的关系。在坚决抵御域外大国对我同东亚各国进行“一带一路”合作的无端指责、恶性竞争和安全挑衅的同时,也不能总揣着“阴谋论”的想法一味排斥和回绝域外大国参与合作的意向,应转变固有思路,思考将其发展成能为东亚的“一带一路”合作贡献力量的行为体。一方面,在对外宣传上要避免将“一带一路”经济合作话语“战略化”“政治化”和“安全化”,以化解域外大国对“一带一路”的疑虑,同时要分配好与大国之间的利益,并以实际行动与相关大国分享信息、增信释疑;另一方面,应以地缘经济合作思维来应对域外大国的地缘战略围堵计划,例如欢迎美日等国参与“一带一路”沿线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或与美日印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带一路”倡议同“印太经济走廊”、新丝路计划、日本—湄公河伙伴关系计划、“季风计划”等项目的综合对接。
四是强化国内机制的统筹协调。一是要落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内部门主体责任,避免“政出多头”现象的发生,强调政策的落实和执行;二是赋予专门负责“一带一路”建设的部门、组织和机构以更大的权力来协调政策的推进;三是切实统筹“国家—社会”两大方面,更好地发挥非政府、非官方的社会力量和民间力量在诸如“一带一路”海外利益维护与拓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刘畅,博士,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发展中国家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来源:《公共外交季刊》2017年秋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