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质量发展是共建“一带一路”在当前阶段的主要方向和基本要求。“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既是一个实践过程,也是一种理论框架。具体来说,“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内涵主要包括三大有机组成部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具有鲜明的包容性、交互性和普惠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导实现发展和安全、规模和精品、效益和公益,以及中方诉求和其他各方诉求之间的平衡、协调与互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承载着共建各方在政治逻辑、国际政治的关系模式、国际经贸的互动方式、国际安全的格局架构和文明间关系等多个方面除旧布新的共同愿望和共同努力。这些内容体现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基本属性、总体目标及其实现路径以及对于世界风潮的价值引领,并进一步形塑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品格。
关键词:“一带一路” 高质量发展 国际合作 全球治理
2018年8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提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是下一阶段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工作的基本要求。2019年4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的主旨发言中进一步强调,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这一表述也被写入之后发布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由此,高质量发展被正式确立为共建“一带一路”在当前阶段的主要方向和基本要求。其中,“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既是一个实践过程,也是一种理论框架。那么,作为一种理论框架,“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在理论层面具有哪些特质和什么风格?本文旨在回答这一问题。
一、“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一个文本梳理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第一阶段,迈向落地生根、持久发展的新阶段,高质量发展被正式确立为共建“一带一路”在此阶段的核心指南。梳理总结既有的关于“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本,官产学研的阐释研究主要将之理解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高站位、高要求、高水平、高水准和高层次。
第一,高站位。“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立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高站位。2019年4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提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要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的理念,要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目标。这些内容也被写入会后发布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并在之后的“一带一路”高级别活动中得到中国以及其他“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多次重申。其中,中国政府进一步强调,它们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核心指导原则。就此而言,“一带一路”建设有没有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坚持、贯彻和落实上述合作原则、合作理念和合作目标就成为判断“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坐标。
第二,高要求。“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对“一带一路”建设的高要求。2018年8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提出,“一带一路”建设正从谋篇布局的“大写意”转向精谨细腻的“工笔画”阶段。这意味着,精雕细琢、精耕细作的精细化发展成为对“一带一路”建设的一个新的要求。2021年11月19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上强调,努力实现更高合作水平、更高投入效益、更高供给质量、更高发展韧性,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这一表述从合作水平(广泛性和深入性)、投入效益(回报率)、供给质量(效能度)和发展韧性(适应力)四个方面对“一带一路”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此而言,“一带一路”建设有没有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了这些要求就成为衡量“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尺。
第三,高水平。“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体现在“一带一路”建设的高水平。共建“一带一路”,关键是互联互通。无论是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即“三通”),还是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即“五通”),其主轴都是互联互通。在此,以“三通”和“五通”为主要内容的互联互通,既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方式,也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主要目标。鉴此,“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必然是“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和结果。具体来说,可以分别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来界定和衡量“一带一路”的高水平建设。从定性的角度来看,“一带一路”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以通过“一带一路”在互联互通方面的目标追求与水平提升予以体现。例如,肖渭明就将互联互通视角下“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推进政策沟通向高质量发展,不断铺画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的软联通;二是推进设施联通向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国家间通达水平;三是推进贸易畅通向高质量发展,有效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四是推进资金融通向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多元化融资体系;五是推进民心相通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不同文明互学互鉴与交流合作。从定量的角度来看,“一带一路”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以通过“一带一路”的“五通”指数(即“一带一路”在“五通”方面建设进展的量化指标)的增长予以体现。例如,来自国家信息中心、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多家机构的研究团队就分别提出了自身关于“一带一路”“五通”指数的指标体系,并进行了相应的“一带一路”“五通”指数的跟踪测算。
第四,高水准。“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扎根于“一带一路”建设的高水准。在此,高水准的“一带一路”建设是指共建“一带一路”的最佳实践及其有益经验。具体来说,相关研究就以共建“一带一路”的示范性项目为分析案例,自下而上地总结和提炼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实践经验。例如,在人民日报社于2020年10月25日发布的首个“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案例报告中,就以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印尼火电系列项目为案例,将其探索出的基于共生模式的国际化发展之路的主要内涵概括为:以对接国家战略为基础、以质量效益为根本、以高效协作为关键、以共享发展为核心、以深度融合为保障、以价值观趋同为精髓。除此之外,还有研究对各方在高水准建设“一带一路”过程中的创新实务和率先垂范进行了经验梳理,诸如基于中西知识合成的“工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双方互建姐妹产业园区(中国—马来西亚“两国双园”项目)、传统集群+创新集群的高质量产能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和海外科技园区的有机对接与共同发展)、以技术援助带动绿色就业(菌草技术的国际发展合作)、产教协同的职业教育(鲁班工坊),等等。
第五,高层次。“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带一路”建设的高层次。在此,高层次的“一带一路”建设意味着“一带一路”在理论逻辑和实践形式上的提升飞跃。目前,官产学研已从高质量发展观、机制化建设、价值链重构、品牌化建设、话语体系构建等方面对此展开探讨。
其一,高质量发展观。发展观是关于什么是发展、为何而发展以及怎么样发展的系统看法。同时,发展观决定并通过发展思想和发展理念体现出来。张春提出,为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建构“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观,并应涵盖共生发展观、增益发展观和制度化发展观等内容。综观中国政府围绕共建“一带一路”所提出的具体发展倡议,“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观至少包括共同发展、合作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安全发展、永续发展等不同侧面的丰富内涵。
其二,机制化建设。国际机制是指在一定的规则基础上形成特定程序性行为的一种制度安排。就此而言,国际合作的机制建设有助于汇聚合作意向、落实合作共识、稳定合作预期、铺展合作范围和促进合作持续,从而有效提升合作效能。李向阳提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在于可持续性,而实现可持续性的基本路径在于机制化。具体来说,“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包括合作机制、利益分配机制与支持体系(投资保障机制、投融资机制、债务可持续性保障机制、税收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其中,“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的渐进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规则所涵盖的领域不断扩展、规则所涵盖的成员不断增加、规则的约束力不断增强。
其三,价值链重构。共建“一带一路”正在推动全球价值链的重构和优化。王凯和倪建军提出,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可以在既有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异质禀赋和比较优势,加强产业联合(产业间、产业内),深化产能合作和促进产业升级,积极构建“一带一路”价值链。进一步地,这也将为“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微观基础。其中,中国因其产业结构和发展阶段处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中间水平,而在“一带一路”价值链的双环流体系中可以起到上下承接和关键节点的重要作用。同时,考虑到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国家正在以所谓“去风险”为名进行全球价值链的“去中国化”,以及中国正在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因而构建“一带一路”价值链对于中国的意义还在于,推动形成一个新的区域价值链(与美欧主导的区域价值链并行而非排他)。就此而言,中国依托“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所实现的价值链重构兼具双重内涵: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攀升(即提升国际分工地位)和对于区域价值链的有机整合(即构建以中国为核心的区域价值链)。
其四,品牌化建设。品牌化建设也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例如,中国政府在对共建“一带一路”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时就提出,要不断擦亮“小而美”项目金字招牌,做优做强菌草、鲁班工坊、“光明行”等品牌项目。具体来说,“一带一路”的品牌化建设至少包括两条路径:一是共建各方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共同打造一批知名度高、美誉度好、影响力大的“一带一路”合作品牌;二是共建主体借助“一带一路”合作平台,进一步提升自身既有品牌的全球竞争力和国际认可度,并在此过程中同步带动“一带一路”合作项目的提质升级。
其五,话语体系构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不仅在于行层面的善始善终、善作善成,还在于言层面的“能说会道”“能言善道”,即将共建“一带一路”的愿景理念及其行动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构建“一带一路”的话语体系,做好“一带一路”的国际传播。一方面,这有利于为共建“一带一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以及争取广泛的国际支持;另一方面,这也有利于树立“一带一路”良好的国际形象,并提升“一带一路”的国际影响力。显然,这些都是“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为此,中国政府多次强调,要通过各种方式,共同讲好“一带一路”故事,传播好“一带一路”声音。
综上所述,“一带一路”建设的高站位、高要求、高水平、高水准和高层次决定了“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必须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升华的一种互动状态。因此,推动“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践于行,还需要省于思,即从理论的角度来认识、理解“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据此,为了搭建一个关于“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框架,本文接下来将从基本属性、目标路径和风潮引领三个方面入手,对“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进行理论分析,并在此过程中挖掘“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理论要素及其内涵,以着重展现“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品格。
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基本属性
作为中国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和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以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多类主体、多个地区和多项议题。在基本属性方面,“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具有鲜明的包容性、交互性和普惠性。
1.包容性
兼容并包既是一种气度,更是一种能力。具体来说,“一带一路”的包容性内涵主要体现在地理范围、主体范围和议题范围三个方面。
第一,地理范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本身就超越了传统的地缘概念: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强调陆海统筹、陆海联动,从而跳出了传统陆海分离、陆海对立的地缘框架。就此而言,“一带一路”在地缘哲学上是陆海兼容的。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并非各个地区合作的机械加和,而是将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作为一个互联互通的整体,从而塑造了新的区域概念和地缘关系。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倡议也为其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大洋洲方向的延伸留足空间。中国政府进一步强调,中方无意为“一带一路”划定明确的地理界限,因为“一带一路”本质上是一个国际合作的倡议,可以也应当向所有志同道合的国家和地区开放。由此可见,“一带一路”倡议在地理方面极具弹性和张力。
第二,主体范围。“一带一路”建设强调众事众议、群策群力的共商原则。其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主体范围涵盖政府(中央、地方),企业(国有、民营、外资、混合),国际组织(全球性、地方性,综合性、专业性)和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等多元构成。同时,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提出和开展也使得“一带一路”可以成为推动南南合作与南北合作有机整合(南北南三方合作)的国际发展合作新平台。由此可见,“一带一路”倡议在主体方面足够开放和丰富。此外,“一带一路”在主体方面的包容性不仅表现在“一带一路”倡议不排除任何一方(不搞小圈子),还表现在“一带一路”不针对任何一方(不搞小集团),这也使得“一带一路”倡议显著地区别于那些所谓的“一带一路”的替代选项以及形形色色排他性、对抗性的地缘博弈。
第三,议题范围。“一带一路”倡议包括多项子倡议,譬如冰上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和平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空中丝绸之路、廉洁丝绸之路、绿色丝绸之路、数字丝绸之路、网上丝绸之路、信息丝绸之路和智力丝绸之路等。同时,在各项子倡议中,又包含丰富多样、牵涉广泛的合作议程。因此,“一带一路”的议题范围是足够广阔和不断伸展的。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倡议的具体内容还在随着国际合作的新动向以及国际社会的新需求而不断充实,譬如“一带一路”疫苗合作伙伴关系倡议和“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由此可见,“一带一路”倡议在议题方面富有生气和活力。
总体而言,“一带一路”在地理、主体和议题方面的兼容并包决定了“一带一路”倡议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包容性。这使得来自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参与主体可以围绕不同议题开展相应的国际合作,从而在整体上构筑起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网络。
2.交互性
“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各尽其能、携手与共的共建原则。就此而言,“一带一路”的交互性内涵意味着“一带一路”的建设发展绝非一方对另一方的“殖民”,亦非一方对另一方的“依附”。具体来说,交互过程中的“一带一路”建设兼具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双重属性。
第一,共同性。“一带一路”的共同性是指“一带一路”的各参与者和相关方无论大小、强弱、贫富,都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平等一员,都有权利公平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也都有责任共同促进“一带一路”的发展繁荣。这意味着,共建“一带一路”不是谁对谁的“恩赐”和“拯救”,也不接受“等靠要”,更反对任何形式的道德风险行为。
第二,差异性。“一带一路”的差异性是指“一带一路”的各参与者和相关方因各自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的不同,而在“一带一路”的建设过程中扮演着有所区别的角色,发挥着不尽相同的作用。在此,“一带一路”倡议的差异性充分尊重共建各方的历史基础和现实条件,不以绝对平等抹杀相对差别,而是以对接和耦合为基本思路,寻求双、三、多边合作的最佳契合点。
总体而言,“一带一路”的交互性内涵推动着共建各方发挥共同但有区别的作用,并在此交互过程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此,“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共同性与差异性的交互作用决定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对于参与各方并不强求彼此对等的付出,但却要求大致对称的贡献。
3.普惠性
“一带一路”建设坚持正和共赢、惠及各方的共享原则。当前,全球化进程遭遇逆全球化力量的反动和回推。归根结底,这是因为全球化的绝对成果在分配和再分配环节的相对不公。也就是说,当前模式的全球化存在结构性的普惠缺位。对此,作为一项引领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的国际倡议,“一带一路”既寻求“做大蛋糕”,更强调“分好蛋糕”。就此而言,“一带一路”的普惠性意味着“一带一路”的建设成果是彼此互利的而非单方受益的、是共同分享的而非被谁瓜分的、是广济各方的而非由谁垄断的。具体来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普惠性内涵主要体现在政府与企业、国家与人民、即期与长远的三个方面。
第一,政府与企业。“一带一路”之于政府和企业的普惠性意味着政府和企业同为“一带一路”建设成果的贡献主体和获益主体。换句话说,“一带一路”建设发展的根本动力不可能也不应该是政府援助或者企业慈善。与此同时,政府和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成果分配也应是均衡普惠的:企业方面获得合规合法的营业收入以实现持续发展,政府取得合理正当的财政收入以进行国内分配;而非政府片面占优导致市场机制被悬置,亦非企业片面占优导致国家权力被销蚀。
第二,国家与人民。“一带一路”之于国家和人民的普惠性意味着“一带一路”建设既要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繁荣,更要让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广大人民对于“一带一路”的建设成果有真切实在的获得感。正如范恒山所强调的,“一带一路”建设既是推动世界发展和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完善的“政府工程”,也是解决民生疾苦、为民排忧解困的“民生工程”。就此而言,“一带一路”建设不能仅追求漂亮的经济数字,而是要将民生福祉的实质改善作为相关工作开展的重要方面,以促进实现国富和民强的有机统一。
第三,即期与长远。“一带一路”之于即期和长远的普惠性意味着,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既要通过先行先试项目尽快取得早期收获,以及推动相关合作项目早日启动、早见成效,避免沦为失去实践支撑的空谈高调和空洞愿景,从而为参与各方的继续合作树立信心和激发动力;也要从长远眼光出发,做好中长期规划和实现可持续发展,避免急功近利上马短视项目和寅吃卯粮透支发展潜力以及由此所导致的短多长空、得不偿失,从而为子孙后代的接续合作设立向标和扎实根基。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既要匹配合作对象在当前阶段的发展能力和发展需求,从而确保建设成果的可及性和性价比;也要为提升合作对象在未来时期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目标留足空间和做足准备,从而确保建设方案的前瞻性和引领性。就此而言,“一带一路”建设在即期和长远之间的辩证统一追求的是当下和未来的历时普惠。
总体而言,“一带一路”建设倡导实现政府与企业、国家与人民、即期与长远的共享共赢,从而充分体现出“一带一路”对于不同主体以及在时间维度的全面普惠和永续普惠。
综上所述,“一带一路”的包容性体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在地理范围、主体范围和议题范围的兼容并包,“一带一路”的交互性表现为参与各方在共建过程中发挥共同但有区别的作用,“一带一路”的普惠性反映在“一带一路”建设之于政府与企业、国家与人民、即期与长远的全面普惠和永续普惠,而这也正是“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所应继承、秉持和彰显的重要品格。
三、“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目标路径
作为一项内涵丰富的国际倡议,“一带一路”建设具有多项合作目标。其中,就总体目标及其实现路径而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旨在促进发展和安全、规模和精品、效益和公益,以及中国诉求和各方诉求之间的平衡、协调与互补。
1.发展和安全
发展和安全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两大核心主题。对于“一带一路”建设来说,促进发展和维护安全是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第一,发展的优先性。“一带一路”在本质上是国际发展倡议而非战略安全框架。因此,“一带一路”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共建各方的联动发展和协同发展。例如,习近平主席在介绍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情况和主要成果时表示,与会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都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坚持发展导向。就此而言,发展议程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相关安排中显然具有优先性。
第二,安全的优先性。“一带一路”显而易见的经济属性并不使之排斥和回避安全合作。恰恰相反,“一带一路”的建设发展需要和平稳定的安全环境,离不开全面、充分和可靠的安全保障。换句话说,如果缺乏基本的安全环境和安全保障,那么“一带一路”的建设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就此而言,安全议程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相关安排中也具有优先性。
如上所述,在“一带一路”的建设过程中,发展的优先性指向的是必要价值,安全的优先性指向的是必要条件。换句话说,没有发展,“一带一路”便失去意义;缺乏安全,“一带一路”则难以存续。就此而言,需要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统筹兼顾发展和安全,并积极促进发展目标和安全目标之间的平衡、协调与互补。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发展与安全之间的互济和相长。具体来说,面对“一带一路”沿线的一些国家和地区陷入发展停滞与动荡不安之间的恶性循环,“一带一路”建设要先以安全保障为经济发展营造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复以经济发展带动安全环境的逐步改善,从而实现以安全护发展(安全发展)与以发展促安全(发展安全)之间的协同并进。
2.规模和精品
规模发展和精品建设是两种不同但并不全然相悖的目标与路径。对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来说,推动规模发展和推进精品建设是相得益彰的两个方面。
第一,规模发展。“一带一路”具有可观的经济规模,并且正在进一步发展壮大。据统计,2013年至2022年,中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进出口总额累计19.1万亿美元,年均增长6.4%;中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双向投资累计超过3800亿美元,其中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超过2400亿美元;中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完成营业额累计分别达到2万亿美元、1.3万亿美元。正因如此,共建“一带一路”才得以发挥其规模优势,吸引、调动和盘活各方资源,进而产生发展的叠加效应和乘数效应,并成为当今世界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
第二,精品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不仅追求规模发展,更强调在此基础上的精品建设。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做精做细、精益求精,在本质上是要优化“一带一路”的内部结构和提升“一带一路”的品质水平,以打造国际合作的标杆典范和旗舰品牌。
就此而言,需要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积极促进规模发展和精品建设之间的平衡、协调与互补。一方面,规模发展必须以精品建设为坐标指南,否则“一带一路”建设将会沦为贪多求快、重量轻质和“野蛮生长”的粗放发展。另一方面,精品建设也需要建立在一定程度的规模发展的基础之上,否则“一带一路”建设将会沦为曲高和寡(门槛过高)、水清无鱼(要求过严)和因噎废食(耐受度低)的点散发展。换言之,规模发展确保了精品建设具有一定的基础支撑,而精品建设则为规模发展的提质增效和升级换代树立了样板示范。
除此之外,共建“一带一路”对于规模和精品的统筹兼顾,除了体现在整体的“一带一路”的项目结构上(规模维度的“铺摊子”和精品维度的“盖高楼”),还体现在具体的“一带一路”的项目导向上(规模维度的“重量级”和精品维度的“小而美”)。就此而言,“一带一路”建设既要做大块头的重磅项目,也要做细而巧的精致项目,并着意实现二者之间的平衡、协调与互补。
3.效益和公益
经济效益和社会公益是同样重要的两种基本利益类型。对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来说,实现经济效益和追求社会公益是不可偏废的两个方面。
第一,经济效益。作为一项国际发展倡议,“一带一路”建设必然以实现和提升经济效益为优先事项和重中之重。换句话说,无论是政府主体还是企业主体,必然注重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及收益率。为此,“一带一路”的建设项目必然以增加经济收益和提高经济效率为前提和目标,否则“一带一路”建设将失去发展动力而不可持续。
第二,社会公益。“一带一路”倡议区别于其他类似国际倡议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一带一路”建设坚持正确义利观的合作伦理。因此,“一带一路”的建设发展不仅追求利,更讲求义。其中,社会公益自然也是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社会公益兼具双重内涵:一是行为方式是否符合公义(如政府清正廉明、企业合规经营);二是行为结果是否损害众益(如生态环境、后代权益)。
就此而言,需要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统筹兼顾效益目标和公益目标,并积极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公益之间的平衡、协调与互补。一方面,经济效益的实现不能以牺牲社会公益为代价,而是更要注重适当反哺社会公益。这既是道德层面的责任要求,也是功利层面的行为策略(如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可以为相关项目的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另一方面,社会公益也不能对经济效益进行道德绑架或者竭泽而渔,从而透支和丧失二者之间良性循环的发展空间。
4.中方诉求和其他各方诉求
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首倡并得到其他各方积极响应的集体事业。就此而言,中国的引领和推动与其他各方的参与和协力是“一带一路”建设发展的一体两翼。与之相应,中方和其他各方对于“一带一路”的利益诉求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
第一,中方诉求。从中国自身的角度出发,中国政府对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定位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和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是中国今后相当长时期对外开放和对外合作的管总规划,也是中国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主动作为。就此而言,中国在扩大对外开放、开展经济外交、深化国际合作和变革全球治理体系等不同侧面和多个方面对于“一带一路”有着自身的利益诉求。
第二,其他各方诉求。“一带一路”以其显著的包容性以及可期的发展前景吸引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深入参与,并形成了由政府、企业、国际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不同主体所构成的多元共建格局。其中,其他各方基于自身利益和发展需求,对于共建“一带一路”有着同中方共同但却不尽相同的利益诉求。
如上所述,由于共建各方对于“一带一路”的利益诉求很难全然一致,因此难免会在“一带一路”的目标定位及其实现路径上产生分歧,诸如对于建设项目的筛选采择、先后排序和资源分配等。具体来说,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中方诉求和其他各方诉求的不和谐现象突出地表现在:其一,认为中国对于“一带一路”“什么都要”或“什么都不要”的论调以及受此误导的行为实践;其二,其他各方一拥而上导致对接过载和重点失焦。对此,为了实现“一带一路”共建各方诉求之间的平衡、协调与互补,避免中方诉求和其他各方诉求之间的割裂对立,可以搭配运用交集原则、并集原则和比例原则。其中,交集原则是指共建各方通过找最大公约数的方式来寻求诉求交集,并集原则是指共建各方通过找最小公倍数的方式来互相满足诉求,比例原则是指共建各方根据各自贡献以分配诉求权重。
综合来看,“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在总体上追求实现发展和安全、规模和精品、效益和公益三对目标,并形成了中方诉求和其他各方诉求的目标互动关系。其中,促进每对目标以及中国和其他各方诉求之间的平衡、协调和互补既是贯穿“一带一路”建设过程的思维逻辑和依循路径,也是“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所应承袭、坚持和发扬的重要品格。
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风潮引领
作为一项与时俱进的国际倡议,“一带一路”建设除了实现自身的发展之外,还引领着世界风潮。就此而言,除旧布新也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应有之义。在此,“旧”和“新”不是之前与之后、过去与未来的线性关系,而是落后与进步、糟粕与精华的比照关系。就此而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承袭着既有国际规则和国际规范中的合理部分。具体来说,新旧之辨维度的“一带一路”建设主要包括除旧和布新两条互为映射的发展脉络(如表1所示)。其中,除旧脉络指向的是反对、消损和逼退,是从多到少、从有到无的负向过程;布新脉络指向的是支持、厚植和促进,是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正向过程。
1.政治逻辑
思维模式决定实践形式。具体来说,基于敌意的政治逻辑与基于善意的政治逻辑形成了明显分野。
第一,敌意逻辑。敌意逻辑以“找敌人”为主线,奉行自我之存续在于不断识别敌人并与之进行斗争的政治信条。因此,即使没有敌人可供识别,也要制造一个敌人出来。在敌友观上,敌意逻辑认为所谓朋友远不如敌人“可靠”。在其看来,正是对敌人的恐惧(而非对于朋友的信念)才构成了秩序的基石。具体来说,在敌意逻辑主导下,行为体通过树立一个威胁他者以凝聚自我认同和证成对抗行为,并以发动战争、挑起冲突的方式维护和扩大自身利益,从而陷入“树敌→抗敌→再树敌”的恶性循环和自证预言。
第二,善意逻辑。善意逻辑以“交朋友”为主线,奉行社会互动中只有亲疏之别而无敌我之分的政治信条。因此,即使对方与我为敌,我方也不必与之敌对,而是在消极意义上与之疏远,或者在积极意义上化敌为友。在敌友观上,善意逻辑相信,只有远近亲疏差序而异的友谊,而无不能化解的敌意和始终对立的敌人。具体来说,在善意逻辑的主导下,行为体通过建立友谊、增进友谊来实现自我认同和激发利他行为,并以捍卫和平、开展合作的方式维护和扩大共同利益,从而进入彼此关系不断拓展与日益巩固的正向反馈和良性循环。
与之相应,习近平主席在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的演讲中以战马和驼队、坚船和宝船所做得比较,以及“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各类伙伴关系倡议(如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都鲜明地凸显出“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所贯彻的基于善意的政治逻辑。
2.国际政治的关系模式
国际政治的关系模式体现的是国家之间的相处之道。具体来说,国际政治关系的外向模式与内向模式形成了明显分野。
第一,外向的输出干涉。外向模式更倾向于认定自身体制是正确的、正义的和正统的,因而以自身体制为参照系评判他国体制,并热衷于向其他国家输出革命和意识形态以及粗暴干涉他国内政。
第二,内向的分享交流。基于交流对话和经验分享的内向模式认为一国体制是否合法有效取决于本国国情,应该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但并不排斥国家之间(政府间、政党间、议会间)就各自大政方针以及治国理政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分享。
与之相应,“一带一路”建设所强调的政策沟通就是这种内向模式的显著例证。在具体实践上,“一带一路”有关各方已经共同建立了包括中国和加勒比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会议,“一带一路”政党共商机制、共建“一带一路”交流机制等在内的多个交流对话机制或平台。
3.国际经贸的互动方式
国际经贸的互动方式反映的是国家行为体关于世界经济如何运转的认识和行动。具体来说,国际经贸互动的狭隘偏私方式和互利互惠方式形成了明显分野。
第一,狭隘偏私方式。国际经贸领域狭隘偏私行为的集中表现是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霸凌主义。具体来说,相关做法包括歧视他国产品,滥用“国家安全审查”阻碍外国企业正常投资活动,提供大量补贴扭曲市场竞争,使用大量非关税壁垒,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根据本国国内法单方面挑起贸易摩擦,片面指责他国实施产业政策,以本国国内法“长臂管辖”制裁他国,将国内问题国际化、经贸问题政治化,对于国际组织、国际协定和磋商谈判我行我素、背信弃义、出尔反尔等等。
第二,互利互惠方式。国际经贸领域互利互惠行为的基本形式是多边主义、开放合作、自由贸易和规则法治,而这也是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核心内涵。具体来说,相关做法包括提高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如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展标准互认合作及标准信息互换、进行跨境监管程序协调)、放宽市场准入(如精简缩减负面清单),优化营商环境(如完善涉外法律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如发展跨境电商),商签双多边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等等。
与之相应,历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与会各方在会后发布的联合公报中重申,支持并将努力促进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普遍、以规则为基础、开放、包容、透明、非歧视、公平、公正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一切形式的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和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措施。
4.国际安全的格局架构
安全是指主观上不恐惧、客观上无威胁的一种状态。具体来说,在寻求安全的逻辑程式中,排他零和的安全思维与包容正和的安全思维形成了明显分野。
第一,排他零和的安全思维。这种安全思维将安全过程视作割裂、对立、非此即彼、此消彼长的,进而以他者的不安全来实现和增加自身的安全(即损人利己)。在此安全思维主导下,安全主体在安全政治中奉行独享安全、集团安全的安全逻辑。一则,以政治阵营、军事集团的方式进行针对第三方或以第三方为假想敌的对抗性安全合作;二则,阻挠甚至破坏国际社会针对共同威胁挑战的集体性安全合作;三则,以所谓“去风险”“降依赖”为名,将经贸科技人文交流合作泛政治化、泛安全化。
第二,包容正和的安全思维。这种安全思维将安全过程视作联系、兼容、亦此亦彼、互济互长的,进而以彼此的安全来实现和增加自身的安全(即立己达人)。在此安全思维的主导下,安全主体在安全政治中奉行共享安全、共同体安全的安全逻辑。一则,发展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安全伙伴;二则,支持并不断深化拓展国际社会成员针对各自以及共同威胁挑战的互助性安全合作;三则,反对将经贸科技人文交流合作工具化,特别是将相互依赖武器化。
与之相应,鉴于“一带一路”建设面临复杂多样的安全形势以及各类安全风险之间的相互交织和彼此联动,中国倡导“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强化安全共同体意识,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协调推进安全治理,积极开展“一带一路”风险防控、安全保障和安全合作。同时,旗帜鲜明地反对“脱钩断链”“筑墙设垒”等以国家安全名义干扰破坏国际经济合作的做法。
5.文明间关系
文明间的差异是客观事实,但如何对待这种差异却是主观选择。具体来说,在如何对待文明间差异的问题上,对立文明观与兼容文明观形成了明显分野。
第一,对立文明观。这种文明观将自身文明与其他文明对立起来,而在文明间关系中评判文明优劣、热衷文明扩张和制造文明对抗。受此影响,有一股思潮断言或者说悲观地预言不同文明间的冲突不可避免。例如,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就认为,“伊斯兰的推动力是造成许多相对较小的断层线战争的原因,而中国崛起则是核心大国大规模文明间战争的潜在根源”。
第二,兼容文明观。这种文明观对于自身文明的尊奉和彰显并不以蔑视和贬损其他文明为前提,而是在文明间关系中推动文明交流、号召文明互鉴、追求文明共存。在其看来,所谓文明的冲突,追根究底是文明观的冲突,而非文明之间本身有什么冲突。就此而言,不同文明之间应当增进了解、开展对话和相互包容。例如,习近平主席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的主旨演讲中就强调,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
与之相应,“一带一路”建设倡导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要“交而通”,而不是“交而恶”。与之相应,作为“一带一路”“五通”建设内容之一的民心相通正是秉承了这种兼容文明观。以此为指引,共建“一带一路”旨在坚持并将推动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使各国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
当前,基于善意的政治逻辑、促进交流分享的国际政治关系、开展互惠互利的国际经贸互动、构建包容正和的国际安全格局和实现彼此兼容的文明间关系已经成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各方的普遍共识。这既是“一带一路”参与各方的自我约束,也是“一带一路”共建各方的相互承诺和共同宣誓。由此观之,“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承载着国际社会除旧布新的共同愿望和共同努力,体现出共建各方对于世界风潮的价值引领,而这也正是“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所应延续、贯彻和突出的重要品格。
五、结语
在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中,理论抽象实践、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应用理论、实践丰富理论。对于共建“一带一路”而言,“一带一路”的建设实践离不开相应的理论引领和理论创新。同时,“一带一路”的建设实践也在为“一带一路”理论之树的生长繁茂提供思想土壤和物质支撑。质言之,“一带一路”建设在本质上是“一带一路”理论发展与“一带一路”实践进展交互作用的演进过程。因此,把握“一带一路”的理论性,开展理论化研究并构建相应的理论体系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基于共建“一带一路”在第一阶段形成的经验成果以及官产学研对此的总结阐释和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理论探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框架已初具雏形。其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基本属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总体目标及其实现路径,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对于世界风潮的价值引领,共同构成“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理论要素及其内涵,并进一步形塑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品格,使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具有自身鲜明的理论气派。综合来看,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框架中,至少包括三个关键词:发展、合作和兼容。它们指向的是“一带一路”理论研究的三大核心命题:“一带一路”共建各方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如何就此进行合作,怎样在此过程中相互包容。由此,我们得以进一步明确“一带一路”理论研究的基本纲领、主要议程和知识谱系。
文章原载:《人文杂志》2024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