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在中国历史上是个具有转型意义的朝代,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都呈现出不同于此前统一王朝的种种特征。北宋知识精英的社会身份,大都是集官僚、学者、文士三者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这与宋朝偏重文治的政治取向息息相关。宋太祖时还致力于征伐、平定各个地方政权,太宗时开始确立文治的方向,真宗承袭继踵,但未成熟。至第四代仁宗时,才彬彬大盛,崇儒尊道,对传统文化吸收、整合,呈现恢宏的气象。仅以宋古文六家而言,欧阳修生于1007年,苏辙年少,死于1112年,前后贯串一个世纪,也可以说,11世纪的北宋,是一个精英人才井喷式涌现的时期。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就是最突出的代表,他们都是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文学家,是比较严格意义上的“百科全书式”的人物。
出现这一现象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孤立的,除了个人的秉赋、勤奋以外,实是适应了当时社会政治的需求。宋神宗欲重用王安石,唐介出面反对,神宗为其回护道:“文学不可任耶?吏事不可任耶?经术不可任耶?”(《宋史》卷三一六《唐介传》)俨然规定了这三条任人标准。宋代又是一个成熟的科举社会,历年所取进士成了官僚队伍的主要来源,由此形成文官政府。科举诸科最重进士科,而进士考试的科目可概括为三类:一类为诗、赋,一类为论、时务策,一类为贴经及墨义(或经义)。这与宋神宗的三项任人标准一一对应,若合符节。北宋举士69次,其中以嘉祐二年(1057)最为“得士”,录取进士388名,其中以文学见优者有苏轼、苏辙、曾巩,宋古文六家中,一举而占其半;又有号称“关中三杰”的程颢、张载、朱光庭,同时中式,其首倡的“洛学”“关学”均为北宋显学;政坛人物则有吕惠卿、曾布、王韶、吕大钧等,为王安石新党和元祐旧党的重要人物(吕惠卿等三人为新党,吕大钧为“元祐更化”主要人物吕大防之弟)。他们虽各有偏至,实均兼综文学、思想、政治之域。苏轼曾称赞他的同年友、状元章衡,也突出他“文章之美,经术之富,政事之敏”三项(《送章子平诗叙》)。时代精英的理想标准是政治家、思想家和文学家的统一,这已成为宋代士论的共识和士人的终身追求。
因此,为这批精英人物编纂“全集”,就不能只局限于传统目录学中的“集部”,而应囊括经、史、子、集四部,才能贴切反映他们全面的精神遗产和文化创造。这对王安石而言尤显重要。王安石自称“某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答曾子固书》),以博学多才、器局宏大而闻名于世。但由于他遭遇不公,著作严重散佚,仅传的《临川先生文集》(或《王文公集》),与他的实绩相距甚大。《四库全书》收录欧阳修著作十三种,司马光十五种,苏轼八种,而王安石仅《周礼新义》《临川集》(另有著录的《王荆公诗注》已包括在《临川集》中)《唐百家诗选》三种,远不能反映王安石著作的全貌。
这套新编的《王安石全集》采取经、史、子、集的传统书目分类方法,收入王氏著作共13种,包括经部六种(《易解》《周礼新义》《尚书新义》《诗经新义》《礼记发明》《字说》),史部、子部三种(《熙宁日录》《老子注》《楞严经解》),集部两种(《临川先生文集》及文集补遗、《唐百家诗选》),王氏现存著作汇于一书,真正做到了“全集”之“全”;在辑佚方面用功尤深,融合两岸学术力量,汲取前贤已有成果,对目前尚少注意的《易解》《礼记发明》《老子注》《楞严经解》等,倾力而为,尽可能完善地恢复王氏著作的原貌;对于一直有成本流传的诗文集部分和《唐百家诗选》也进行了详校、广辑与汇注。我们相信,在王安石集的编纂史上,这部新编的《全集》算得上一个创举,便于展示王氏精神创造的整体风貌,为认识和评价王安石这位“百科全书式”人物,提供了真实可信的基础文献。当然,我们也期待它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得到补益和完善。
再析“变法”之利弊
王安石是广涉四部、具有恢宏格局的文化巨子,但又是生前和死后聚讼纷纭、毁誉参半的争议性人物。其变法活动是争论的焦点。检阅一部王安石研究史,无论政治评价、思想考虑、文学论析均为变法问题所左右,而意图前置的泛政治化成为王安石研究史上的一个突出倾向。这影响了研究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不仅不能正确认识王安石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实践,也不能正确认识“荆公新学”和他的诗词文学创作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如果说,王安石当年和司马光、苏轼等人的矛盾还属于政见不同之争,彼此不失道德人格上的互相尊敬;至北宋末南渡后,王安石即被定性为北宋灭亡的祸首。洛党杨时在靖康国难当头之际,首倡“今日之祸,实安石有以启之”的说法,嗣后口诛笔伐,一片骂声。诚如鲁迅所说,此一论调已成为“北宋末士论之常套”(《中国小说史略》)。尤为怪异的,曾被陆九渊评为“洁白之操,寒于冰霜”的王安石,沈与求却在绍兴年间上奏朝廷,认为“丧乱之际,甘心从伪,无仗节死义之风,实安石倡之”,要求治罪,其证据竟只是王安石曾说过扬雄和冯道的好话,这连陈振孙在直斋书录解题中也以为“此论前未之及也”。在这样的社会舆论笼罩下,要实事求是地研究王安石,是不可能的。
直到清中期以降,才出现过平反辩诬的呼声,褒贬立场虽异,但思想方法仍未完全脱离意图前置的泛政治化倾向。蔡上翔的《王荆公年谱考略》和梁启超的《王荆公》是两部代表性的翻案之作。蔡谱材料翔实,考证缜密,然而过度强烈的辩诬目的夹杂着乡邦之谊的情绪化色彩,使不少论断失之偏颇;梁氏之“传”从大处着墨,影响深远,但显有借古喻今、为戊戌变法申雪张目的印痕,也损害了其学术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来,王安石被置放于崇高的地位,列宁说的“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一时成为研究的基础和社会的共识。其实,列宁这句话是他的修改工人政党的土地纲领中的一个注解,内容是肯定王安石主张“土地国有化”;但我们知道,中国自古就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只是划分户等、均定税役的一项新政,并不涉及土地所有制的国有或私有问题。但列宁的这条注解,却使王安石研究避免了“左”倾思潮“大批判”之风的干扰,从而使研究论著和文本资料的出版颇为丰富,不像苏轼研究一度成了禁区。到了“文革”大搞“评法批儒”时期,王安石被派定为大法家,一束束耀眼的光环阻挡了人们对他的认识,正如苏轼被强扣上一顶顶“投机派”“保守派”“两面派”帽子而被弄得面目全非一样,或荣或辱,都偏离了学术研究的正途。
从学术研究的自身立场而言,无论是对王安石的肆意攻击,或是无限拔高,都是不正常的,都无法科学地认识和评价这位历史人物的实际面目和历史地位,也无法揭示他于当下社会的意义和价值。新时期以来,学术研究迎来“春天”,对王氏的肯定评价仍是主流,也有不同的声音,但均属于正常的学术探讨,有助于认识的深入和发展。
公元960年,后周归德军节度使、检校太尉、殿前都点检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建立宋王朝,继梁、唐、晋、汉、周以后,演出了又一场武臣夺权的新剧。如何力免沦为承袭五代的第六代,成为宋朝君臣理国治政的关心焦点,不久发生的“杯酒释兵权”事件就是重要的标志。开国君主们殚精竭虑设计的种种“祖宗家法”,目的即为维护和巩固赵宋政权,防止篡权政变,其核心即在建立高度的中央集权制度,把军权、政权、财权最大限度地集中到皇帝手中。朱熹说过:“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朱子语类》卷一二八)这对巩固宋朝的统一、安定社会秩序、发展经济和抵御少数民族统治者的侵扰,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北宋未发生过一次政变、兵变,也未发生过动摇其政权根基的民变,出现了“百年无事”的表面承平局面。但同时存在着消极因素,而且越到后来越严重。在军权集中方面,北宋王朝为了防范武人跋扈擅权,把军队交由文臣统率,又立“更戍法”,士兵经常轮换驻防,终年来往道路,致使“兵不识将,将不识兵”,这就造成军队训练不良,战斗力薄弱;兵种复杂,禁兵、厢兵、乡兵、藩兵重叠设置,造成严重的“冗兵”之弊。在政权集中方面,北宋王朝在制度上削弱相权,相位常年缺额,厉行权力制衡,鼓励“异论相搅”;规定地方长官由中央官吏兼摄,加强对地方的各种监视;但又优待官吏,所谓“恩逮于百官者唯恐其不足,财取于万民者不留其有余”(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五“宋制禄之厚”),使得官僚机构庞大臃肿,腐败无能;“任子”封荫,差遣、寄禄官重叠,造成严重的“冗官”之弊。在财权集中方面,规定地方财赋绝大多数上交中央,又刺激了上层统治集团的穷奢极欲,挥霍享乐。到宋仁宗时,国库空虚,“惟存空簿”。再加上每年向辽、西夏输纳大量“岁币”(银、绢),“冗费”之弊日趋严重,酿成了“积贫积弱”的危机。因而,改革弊政的呼声日益高涨,包括后来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士子,都加入这一行列。改革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在宋神宗的重用下,以参知政事而位居权力中枢,登上了全国性变法运动的大舞台,可谓应运而生。他是位有志于改革的政治家,在多年地方官任上已试行过若干改革措施,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变法理论和具体方案。
针对“积贫积弱”的危机,王安石以“理财”和“整军”为两大目标,提出了颇具系统性的“新法”设计。属于理财的有青苗法、免役法、均输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等;属于整军的有减兵并营、将兵法、保马法、保甲法等。此外,他又改革科举制度,以便为推行新法提拔人才。
“理财”和“整军”针对“积贫”和“积弱”两大弊病,而成为王安石变法重要的两翼,其重点是理财。王安石经济思想要点是:“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也就是调动人们的劳动创造力,向自然界开发资源,创造财富,以满足人们的需求。他理财的总目标是“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饶”,是开源和节流的结合。司马光却认为,“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司马光《迩英奏对》,见《传家集》卷四二),把天下财富看作停滞不变的常数,否认人们不断创造能力,这不合常识。改革在某种意义上,是财富再分配,如青苗法把原属高利贷者的四分利息转归“公家”,“民间”的借贷农民减负舒困,单从政策设计本意而言,是合情合理的。从变法理论和具体方案的层面来看,王安石不愧为治国经邦的实干家,既有敏锐的经济头脑,又有周密的通盘擘画。然而,问题在于实践,如何使“良法美意”收到富国惠民的预期成效,王安石面临三大困境:
一是声势强大的反对派。比之“庆历新政”,王安石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更有力度和深度的改革运动,首先激起一批元老重臣的反对,变法开始后,韩琦、欧阳修、富弼等纷纷上奏指斥,随后形成以司马光为首的反对派。面对这一严峻形势,王安石没有及时调整自己的策略,力争化解矛盾,变消极负面因素为正面支持力量。这种转化工作虽不一定有望成功,但存在很大的可能性:一是他们之间纯属政见不同的君子之争,忠君体国,不谋私利,且反对派中不少是庆历、嘉祐时期主张或参与改革的中坚人物,并非顽固颟顸之徒;二是王氏与他们均有私交,有的相知甚深,欧阳修甚至把王安石视作文坛盟主的接班人,期许很高;三是旧党中也有主张新旧两党应该调和这种的思潮,司马光指令苏轼起草的王安石赠太傅制称颂王氏“罔罗六艺之遗文,断以己意;糠粃百家之陈迹,作新斯人”,乃至“建中靖国”年号的拟定,即是显证。
然而,王安石却显出“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姿态,司马光于熙宁三年连续给他三通信函,细说新法推行过程中的流弊,娓娓剖析,长达三千余言,而王氏的《答司马谏议书》仅以不足三百字回复,话锋犀利,不容置喙,对这位比他年长的老友,确属“卤莽”了,尽管这是一篇古今传诵的名文。富弼、韩琦、文彦博、司马光先后被罢免,苏辙退出“三司条例制置司”,忌讳苏轼被神宗重用,倾力排挤,都见出他急于求成,以致容人胸襟之狭隘,无法与反对派沟通与合作,直接造成他无人可用、无机构可倚的难题。
执行机构的仓猝建置和办事官吏们良少莠多,是王安石面临的另一困境。以理财为重点的变法,本应由三司即户部司、度支司、盐铁司等机构来负责推行。但宋朝的三司脱离相权而独立,直接向皇帝负责。于是,王氏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名义上仅是制定条例,实际上是主持新法的新的权力机构。草创伊始,百废待兴,行政运作不容许有走上正轨的准备期,熙宁二年二月成立,四月即派遣刘彝、谢卿材等八人巡行全国,考察农田水利、赋役,企求事繁而速成,于是大批新锐之士纷纷加入执行新法的队伍;不得不依靠原有的地方行政管理机器,又未经整顿和训练,官吏差役上下其手,因缘为奸,弊端丛生。陆佃从越州归,面告王氏:“法(新政)非不善,但推行不能如初意,还为扰民。”如青苗法,地方州县以多散为功,有钱者不愿借而“抑配”强借,无钱者患其无力偿还而拒贷;偶获贷款,又在城中挥霍一空,难怪苏轼要写诗加以讥讽:“杖藜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转手空。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山村》)
三是推行进度缓急的把握。王安石明白,当时积弊深重,不下猛药已无法疗救;他更清楚,他推行新法的权力仅仅来自宋神宗对他的信任,而这种信任具有不确定性,宋神宗可以随时收回权力,事实上他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已暴露出君臣之间的疏远。这都是王安石采取激进方式的深层次原因。至于他个人性格上的急躁执拗,只是次要的因素。熙宁二年他刚受命任参知政事,就在七、九、十一月,下令推行均输、青苗、农田水利三法,每法之颁行仅隔两个月,这些新法均涉及全国范围内的经济民生,实非长时间的缜密试点、逐步推广不可,如此密集推行新政,超出了全社会的承受能力,更无论具体执行机构和办事官吏能否跟进,种种乱象的产生遂势不可免。
王安石变法长达16年(王氏亲自主持者近七年,其他时间由神宗独自主持),其效果如何,迄无定论。大致说来,国家财政有所增加,社会生产力有所提高,西北边防形势有所起色(王韶收复河、岷,拓境二千余里),积贫积弱的局势有所扭转。至于章惇、蔡京等人在崇宁直至靖康长达二十多年所推行的“新法”,实已变质,演成残民以逞的工具,排斥异己、倾轧报复的招牌,倒行逆施,国势日危,蔡京等人才是真正的亡国祸首。这与王安石无关,应作历史的划分。
元祐元年,当新法逐一废罢的消息传到病居金陵的王安石耳中,他还“夷然不以为意”,及至听说免役法也被取消,他“愕然失声曰:‘亦罢至此乎?’良久曰:‘此法终不可罢。安石与先帝议之二年乃行,无不曲尽。’”(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六之二“丞相荆国王文公”)他满怀悲愤,赍志而殁,我们对他的报国雄心、理国智慧、奋斗精神,尤对他悲剧性的一生,油然产生敬意。
为“荆公新学”翻案
与对王安石变法评价的不公密切相关、甚或互为表里,王安石的学术思想也备受贬抑,充满曲解与误解,歪曲了他作为杰出思想家的历史真相。近年来,它自然地成为学术界拨乱反正的讨论议题,逐渐形成了共识。
邓广铭先生在《王安石在北宋儒家学派中的地位》一文中,明确指出,“从其对儒家学说的贡献及其对北宋后期的影响来说,王安石应为北宋儒家学者中高踞首位的人物”,赋予他以崇高的历史地位。具有很大学术话语权的《宋元学案》却以程朱理学作为整个宋代学术思想的主轴线,不仅把“荆公新学”列于全书之末(卷九八),表露出将其边缘化之旨趣,又以“荆公新学略”题名,不得与其他诸子之“学案”同列,就隐含有视之为异端邪说之意了。这是思想家王安石评价史中的重要一笔,尖锐地提出两个问题:“荆公新学”在当时居于主流还是边缘?它代表宋学发展的正途还是邪路?
王安石“荆公新学”有个开创、发展与终结的过程。宋仁宗庆历初,他中举后出任淮南判官,广交同好,切磋经学,并于庆历二年至四年撰成《淮南杂说》十卷。此书今佚,但“当时《淮南杂说》行于时,天下推尊之,以比孟子”(《元城语录》卷上)。蔡卞也记述:“初著《杂说》数万言,世谓其言与孟轲相上下,于是天下之士始原道德之意,窥性命之端。”(《郡斋读书志》卷一二引)标志着“新学”之滥觞,起点甚高。我们知道,王安石庆历二年(1042)中进士,早于程颢、张载、苏轼等人15年,王安石正式登上学术史坛坫之时,二程洛学、张载关学、苏轼蜀学均未成型,声名不彰,即使被《宋元学案》列为首位的胡瑗,在宋学中地位突出,但其重要性及社会影响力远不及后起之秀王安石,因此,王安石应属于开创宋学方向的先驱人物之一。及至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王安石奉旨设立经义局,主持三经新义的修撰;熙宁八年书成奏上,颁行全国,作为衡文取士的标准,一跃而为官方哲学,其他宋学诸子均瞠乎其后,已不可同日而语了。晚年退居金陵,王安石仍孜孜于《字说》的著述,试图从文字的“字画奇耦横直”中,去推究“深造天地阴阳造化之理”,“与《易》相表里”(蔡卞语,见《郡斋读书志》引)。
元祐更化时期,“新学”一度受压,到北宋哲宗、徽宗时期,在特定的政治局势影响下,又掀起力度更强、广度更大的崇王高潮。诚如陈瓘《四明尊尧集》所言:“臣闻先王所谓道德者,性命之理而已矣。此王安石之精义也,有《三经》焉,有《字说》焉,有《日录》焉,皆性命之理也……故自(蔡)卞等用事以来,其所谓‘国是’者,皆出于性命之理,不可得而动摇也。”陈渊在《十二月上殿札子》中更概括说:“自王氏之学达于天下,其徒尊之与孔子等”,“行之以六十余年”。可以说,在北宋中后期的六十多年间,王氏新学高踞于社会政治意识形态的顶层,居于无可抗衡的中心地位。即使南宋以后,程朱理学盛行,也无法摆脱王氏新学无所不在的持续的影响力,进入所谓“后王安石时代”,其发挥的正面或对立面作用,适足展示出宋学的多元性、丰富性和复杂性。
王氏新学的影响力时间延续长久,辐射区域广大,不像其他诸子往往冠以地域限制之语,而它是笼罩政坛、学林全局的“新学”。还有一个现象也值得注意,即作为学派群体的规模与格局。据《荆公新学研究》一书的精密考证,新学门人人数众多,堪与“欧门”“苏门”相匹,甚或过之。王安石在庆历时即有孙适、马仲舒、胡舜元等人向他问学,英宗治平年间及晚年隐退金陵时,均聚徒授学,门户隆盛。班班可考列入“王门”者有王无咎、陆佃、沈凭、龚原、郏侨、张仅、吴点、杨训、杨骥、丘秀才、王伯起、晏防、王沇之、王迥、华峙、郭逢原、沈铢、汪澥、张文刚、方惟深、李定、董必、杨畏、成倬、周种、鲍慎由、侯叔献、蔡渊、蔡肇、薛昂、叶涛、韩宗厚、许允成、陈祥道、郑侠、蔡卞、吕希哲、钱景谌、吴悊、吴颐、陈度、王雱、刘发、徐君平等,他们有数十种著作问世,亦可一一考知,只是由于“变法”遭遇不公的原因,湮没在茫茫典籍大海之中,连同这个学派的人物也大都沉晦不闻,似乎在历史上不曾存在过。陈寅恪先生《论韩愈》中肯定韩愈“奠定后来宋代新儒学之基础”,乃是“开启宋代新儒学家治经之途径者”,其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奖掖后进,开启来学”,形成“韩门”,而“‘韩门’遂因此而建立,韩学亦更缘此而流传也”,揭示出学术群体与学术流传的因果关系。“王门”在当时人多势众,既是王氏新学极强社会影响力与号召力的结果,也是其社会地位和历史定位的可靠标志。
王氏新学能够居于社会意识形态的中心,乃是因为它得风气之先,较早体现出“宋学”即宋代新儒学的特质和特征,引导了宋学发展和演进的方向。王安石坚持以义理之学、道德性命之学取代繁琐的章句之学,以经世致用取代空谈蹈虚,更以“内圣外王”等形式取得两者的“相反相成”,获得彼此推进,取得平衡和统一。
王氏新学具有鲜明的政治目的性。熙宁二年王安石对神宗说:“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宋史》王安石本传)在他看来“经术”与“治世”是密不可分的互为推毂、互为表里的关系。经世济时的原则、方法均已蕴含在传统经典之中,儒家经典中存在着无限的新的意义世界,后人的责任在于阐明、诠释,加以实践推行,《三经新义》即着眼于“新义”的呈现。王安石以极大的精力从事《周礼》《诗经》《尚书》这三部经典的训解,《诗义》由其子王雱“训其辞”,他自己“训其义”,《书义》由他父子合力撰写,惟有《周礼义》由他独力完成,见出他对此书的特殊关注。《周礼》或名《周官》,是关于周朝官制、礼制的典籍,王安石关注此书,正是由于它与当时推行的新法理论和实践关系最为紧密,青苗法、方田均税法等都能从中找出历史依据,《三经新义》实际上是王安石变法的有机组成的一环,经术与治世合二为一。
王安石学以致用的原则自然是正当合理的,一种学术自身发展的升降盛衰也取决于它是否适应社会需要与政治诉求。但是政治和学术的关系错综复杂,学术发展又要求独立自主,要求个性化、自由度和多元性,这一学术的自身规律也必须得到充分的尊重。王安石为达到“一道德、同风俗”的政治目的,把学术部分地变成了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这又造成颇为严重的负面效果。苏轼在《王安石赠太傅制》中说:“罔罗六艺之遗文,断以己意;糠粃百家之陈迹,作新斯人。”尽管是为朝廷代言,但评价尚称平允。而在多封给友人的信函中,苏轼又予以严厉批评:“文字之衰,未有如今日者也,其源实出于王氏。王氏之文,未必不善也,而患在于使人同己。自孔子不能使人同,颜渊之仁、子路之勇,不能以相移,而王氏欲以其学同天下。地之美者,同于生物,不同于所生。惟荒瘠斥卤之地,弥望皆黄茅白苇,此则王氏之同也。”(《答张文潜县丞书》)苏轼的这个批评比起他代表官方所作的“盖棺定论”来,包含更深的意义与教训。
王安石的文学思想
王安石是位具有强烈个性的文学家,兼擅散文、诗、词,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据重要的一席。他的文学创作历来受到的评价,褒多贬少,相对于政治、学术评价,较为公允,这也表明政治与文学能保持一定疏离的空间,但王安石的文学创作其实仍然显示出鲜明的政治目的性。
王安石的文论,以重道崇经、济世致用为核心,强调“文”与“道”“经”“政”的一致性。庆历六年(1046),他在汴京为献文而作的四封书简,即《与祖择之书》《上张太博书》二首、《上人书》,是他文学思想最早的集中体现。他开宗明义地说:“尝谓文者,礼教治政云尔”(《上人书》),“治教政令,圣人之所谓文也”(《与祖择之书》),把“文”直接归结为“礼教治政”“治教政令”的载体。在他的心目中,“文”与“道”“经”“术”“治政”之类是完全融合为一的,并把这看成“圣人作文之本意”。但是,王安石重内容、轻形式的观点还没有导致对辞章技巧的完全否定。在《上人书》中也接着补充道:“且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而已。不适用,非所以为器也;不为之容,其亦若是乎?否也。然容亦未可已也,勿先之,其可也。”这里对辞章技巧等艺术形式作了明确的肯定,即“未可已也”,是不能或缺的;但比之内容毕竟又是第二位的,未能认识到它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
王安石的这些观点在我国散文理论史中并非罕见,其本身说不上具有特殊的文学理论价值,对内容和形式关系的理解也有片面性、机械性。但是,它却是当时社会政治改革思潮的产物,有着相应的时代背景。这些观点与其说是散文理论,毋宁说是政治改革的主张。一是为了反对“时文”,即当时科场流行的空洞无物的诗赋贴经墨义;二是为了反对西昆体追求华靡的诗文。作为“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的王安石,他的写作实践更不是按照这些理论观点而亦步亦趋地进行的,其作品不是刻板的官方文件、政策图解、高头讲章、道德说教,他所创作的在中国散文史上一大批名篇佳作,完全是按照美的法则,遵循散文艺术规律而写成的。它们所呈现的广阔多彩的社会现实生活,所表现的散文风格和高超技巧,以及对辞章之美的倾心追求,确乎说明王安石已达到了散文大师的艺术水平。
王安石的各体散文都取得很高的成就,尤以论说、书序、记、墓铭、祭文为突出,并形成拗折刚劲、简古瘦硬的个人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