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水照:作品、产品与商品

——古代文学作品商品化的一点考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66 次 更新时间:2015-02-1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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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水照  

文学作品本是作家的精神产品,用以自娱或娱人,兼具交际功能,至多当作“敲门砖”获取声誉,初与经济利益无涉。到了形成“润笔”习俗,才与金钱发生瓜葛。史籍中所载的“鬻文自给”,乃指代人作文而取得报酬,实与“润笔”同类,并非把自己的诗文当作商品出售。如《旧唐书?李邕传》谓李邕“早擅才名,尤长碑颂”,因而“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观,多赍持金帛往求其文”,“时议以为自古鬻文获财,未有如邕者”①。这里缙绅之士和寺观之僧所求之文,应是“碑颂”之属,不是李邕自己原先创作的作品,也不是通过市场渠道而进行的商业交换行为,是产品而非严格经济学意义上的商品。

商业中的买卖双方与“润笔”的供求双方虽在形式上有某些类似,“但必须承认它们在性质上是迥然不同的”②。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前者用以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后者指有人的劳动凝结在其中;商品的价格即是其价值的货币表现。而“润笔”仅仅是使用者对生产者的一种报酬,此种报酬是随意的,随着作者社会声誉的高低而浮动,不在于作品质量的优劣和作者劳动的多寡。此其一。商品是通过货币为媒介而进行的交换,“润笔”则可以是钱币,也可以是其他财物,如韩愈撰《平淮西碑》,唐宪宗以拓本赐韩宏,韩宏以绢五百匹为谢;皇甫湜为裴度作《福先寺碑》,裴度酬绢九千匹;还有馈赠鞍马、玉带者,不一而足。此其二。更重要的是,商品要进入商品市场而自由交换,用以满足全社会人群的需要,就文学作品而言,乃是满足人们文化知识的需求和精神审美的需要,而“润笔”的接受方则锁定为固定的对象,没有形成交换流通的市场机制。因此,“润笔”中的作品不具备商品所能产生的作用,不承担满足全社会的知识供给与审美供给的职能。古代文献中的“卖文”、“鬻文”等用语,与经济学中的“买”、“卖”,含义是不同的。

如果从古代文人的评价标准来看,“润笔”更常被视作一种“惭德”,即有愧于道德的卑贱行为。古人中以“润笔”出名的,大概要数二“邕”一韩。除上述唐人李邕外,东汉的蔡邕也从“润笔”中获利甚多。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九“作文润笔”条云:“蔡伯喈集中,为时贵碑诔之作甚多,如胡广、陈寔各三碑,桥玄、杨赐、胡硕各二碑。至于袁满来年十五,胡根年七岁,皆为之作碑。自非利其润笔,不至为此。史传以其名重,隐而不言耳。文人受赇,岂独韩退之谀墓金哉!”③顾氏径指蔡邕“利其润笔”为“文人受赇”,“赇”即贿赂,“受赇枉法”,已触及犯禁违规了。而元人李冶更指责蔡邕此举为“惭德”之典型。他说:“文章有不当为者五:苟作,一也;徇物,二也;欺心,三也;蛊俗,四也;不可示子孙,五也。噫!是道也,自蔡伯喈以来,已不免有惭德矣。”④“润笔”之举,不啻为“五恶俱全”了,因而也影响了其作品的传播与使用。由此可见,“润笔”习俗中的作品,虽然与经济发生了最初的关联,但与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中的商品仍存在很大的差别。在考察古代文学作品商品化的过程中,将它视作“起点”,尚需斟酌。

大概从中唐以后,文学作品逐步变成一种特殊商品,进入由买卖双方构成的交易市场,使作品的传播和接受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影响了文学的传播方式,也影响了文学自身的发展,甚至折射出社会、经济某些具有重要转型特征的变化。

作为商品的文学作品,初期多以手抄本形式出现。五代词人李梦符就以自己的词作求售,招摇过市,行为方式奇特。阮阅《诗话总龟》前集卷四六引《郡阁雅谈》说,李梦符在梁开平初年,于洪州(今江西南昌)“与布衣饮酒,狂吟放逸。尝以钓竿悬一鱼向市肆蹈《渔父引》卖其词,好事者争买,得钱便入酒家。其词有千余首传于江表”⑤。这位多产词人自作自卖,以换取饮酒钱,还伴随钓竿悬鱼、边歌边舞的动作,招徕买主。吴淑《江淮异人录》卷上说,李梦符的这种怪异做派,被洪州长官认为“狂妄惑众”,竟将他逮捕入狱。他在狱中还“献词十余首,其略曰:‘插花饮酒无妨事,樵唱渔歌不碍时。’”⑥喝酒唱歌,碍你甚事,真是大实话。据说那位洪州长官便放了他。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不得而知,阮阅将其列入“神仙门”,吴淑编进《异人录》,洪州长官也认为妨碍市容,有伤风化,其实只是一种原始的商业促销手段而已。在今天目迷五色的市场经济面前,算不得“怪异”,谈不上“放荡自恣”,倒是留下了一则鲜活的商业营销史料。

李梦符自售词作当是采用写本形式,不便于较大批量的生产;在雕版印刷广泛使用以前,尚有刻石拓印的方法。《湘山野录》关于欧阳修《石曼卿墓表》出售情况的记录,就是生动的例证。但这条材料颇多疑似之处,今特录全文,并作稍详解读:

欧公撰石曼卿墓表,苏子美书,邵{J2R901.jpg}篆额。山东诗僧秘演力干,屡督欧俾速撰,文方成,演以庚二两置食于相蓝南食殿礲讫,白欧公写名之日为具,召馆阁诸公观子美书。书毕,演大喜曰:“吾死足矣。”饮散,欧、苏嘱演曰:“镌讫,且未得打。”竟以词翰之妙,演不能却。欧公忽定力院见之,问寺僧曰:“何得?”僧曰:“半千买得。”欧怒,回诟演曰:“吾之文反与庸人半千鬻之,何无识之甚!”演滑稽特精,徐语公曰:“学士已多他三百八十三矣。”欧愈怒曰:“是何?”演曰:“公岂不记作省元时,庸人竞摹新赋,叫于通衢,复更名呼云‘两文来买欧阳省元赋’,今一碑五百,价已多矣。”欧因解颐。徐又语欧曰:“吾友曼卿不幸蚤世,故欲得君之文张其名,与日星相磨;而又穷民售之,颇济其乏,岂非利乎。”公但笑而无说。⑦

这里记叙欧氏撰写《石曼卿墓表》,由苏舜钦书写,释秘演操办上石事宜。但“以庚二两置食于相蓝南食殿礲讫”句,甚为费解。据江少虞《事实类苑》卷四二,此处作“以车二两置石于相蓝南食殿,礲讫”⑧,“庚”、“食”、“礲”应作“车”、“石”、“砻”,谓准备两车石料在寺院南食堂进行打磨,使之平整,以便由苏舜钦书写上石镌刻。“写名之日”,《事实类苑》作“写石之日”,是。最有兴味的是此则后半段文字:欧阳修本来严禁拓印此碑,然而有人竟用“半千买得”拓本,欧怒责释秘演,秘演戏答云:比起以前用“两文”钱就能买得您的“省元赋”来,“已多他三百八十三矣”。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半千”为五百文,“多他三百八十三文”,则“省元赋”每篇应卖一百一十七文,为什么只卖“两文”呢?《事实类苑》四库全书本中“两文”的“两”作“阙”,有的学者或疑“两”字为“误补”,“或其上下有脱句”。其实,此处并不误,这关涉到宋时钱币使用中的“省陌”、“省钱”之制。自唐末以来,因兵乱频仍,钱荒严重,朝廷诏令以八十五钱为百,后又减为八十、七十七不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九月丁酉:“诏所在悉用七十七为百,每千钱必及四斤半以上。”⑨庆历时仍沿此制。如此,“半千”即五百文,实钱为三百八十五文(以七七折计算),“省元赋”卖两文,《石曼卿墓表》之拓印本每件正好比“省元赋”多了三百八十三文。《湘山野录》等的记述相当真实可信。

欧阳修作《石曼卿墓表》在庆历元年(1041),其时此拓本每件要卖到三百八十五文的辣价钱,这固然因由苏舜钦手书、邵{J2R901.jpg}篆额,拓印存真,具有艺术收藏价值;而且也与拓本数量毕竟有限,物以稀为贵的因素有关。欧阳修考中省元在天圣八年(1031),他的试卷《司空掌舆地之图赋》⑩每份仅卖两文,价格高低悬殊,原因是“庸人竞摹新赋”,大批量制作,薄利多销。此“摹”字,此处作“摹印”讲,当是雕版印刷。周必大《程元成给事》云:“近用沈存中法,以胶泥铜版移换摹印,今日偶成《玉堂杂记》二十八事。”(11)可证“摹”、“摹印”即指雕版印刷,只是周必大改用胶泥活字印刷,技术更为先进,印数也能增多了。

欧阳修的《石曼卿墓表》和“省元赋”写作时间相距不算很长,两文的字数亦相当,然而印本和拓本的价格相差竟达一百九十二倍。这充分证明印刷术的优越性:它不仅促进文学作品的流布,同时也为从事此项买卖的人,如此文中的“庸人”或“穷民”带来经济收入,反转来又刺激印本的发展。只是作者本人却分文未得,版税制度的提出,历史条件还未成熟。

至于印本和写本的价格相差,史书上亦不乏记载。《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仁宗天圣二年(1024)十月辛巳条,引王子融之言,称:“日官亦乞模印历日。旧制,岁募书写费三百千,今模印,止三十千。”(12)就制作日历书而言,写本书的成本价格是印本书的十倍。

毫无疑问,雕版印刷蕴藏着巨大的商机,而印刷的对象,主要不是单页而是整部书籍,以适应宋代社会普遍高涨的读书风尚,适应广阔的图书市场。范成大《吴郡志》曾记录印行杜甫集而赢利的故事,当是出版史上商业运作的成功范例:

后嘉祐中,王琪以知制诰守郡,始大修设厅,规模宏壮。假省库钱数千缗。厅既成,漕司不肯破除。时方贵杜集,人间苦无全书,琪家藏本雠校素精,即俾公使库镂版印万本,每部为直千钱,士人争买之,富室或买十许部,既偿省库,羡余以给公厨。(13)

这段引文,《吴都文粹》卷二在蒋堂《府治重修大厅记》后作为补记引用过,仇兆鳌《杜诗详注》也曾援引,因为涉及到今日所见诸杜集的祖本,即由王洙原藏、王琪等编校刻印的“二王本”。王琪任姑苏郡守时,为修建官衙大厅,先向转运使司借款数千缗;大厅落成,转运使司不肯减免,王琪便设法印行《杜工部集》,一次便印一万部,每部售价一千文(即一缗),“时人争买之”,所得书款约为一万缗,既偿还了“数千缗”的借款,还有赢余留作招待饮宴之费。

这个以印书谋利以抵充建筑费的事例,发生在嘉祐四年(1059),见王琪《杜工部集后记》,反映了当时出版业的发达:一次能印万部,这个初印数字在今天也是颇为惊人的。或以为有“夸张的成分”(万曼《唐集叙录》),但无实据。宋代雕版本印数的其他资料,尚待进一步检索,但唐代已有“雕印数千本”之例,见范摅《云溪友议》卷下:“纥干尚书泉,苦求龙虎之丹十五余稔。及镇江右,乃作《刘弘传》,雕印数千本,以寄中朝及四海精心烧炼之者。”元代更有万部之纪录,如《农桑辑要》一书,《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二该书提要云:“《永乐大典》又载有至顺三年(1332)印行万部官牒。”《元史》卷二五《仁宗本纪》:“(延祐二年,1315)八月……诏江浙行省印《农桑辑要》万部,颁降有司遵守劝课。”今尚存元后至元五年(1339)之刻本,足见该书一再重印。这说明宋时印行万部杜集,不宜遽断为“夸张”(14)。著名印刷史学者钱存训曾探讨过“雕印数量估计”问题。他说:“雕版印书,每版可印多少张?每书印制多少部?比较活字排印的效速如何?此类问题,在中国文献中很少提及。”他从外国来华传教士和外交官的著述中,发现了一些珍贵史料:16世纪利玛窦《中国札记》说“一个熟练的工人,每天可印刷一千五百张”;19世纪的有关著述中,则谓“一个印刷工人每日工作十小时,可印制三千至六千张;每块书板可初印一万六千张,字迹清楚,其后略加修整,可再印一万张”(15)。这是宋以后的资料。但只要书板所用木料质地相同,刻字深浅相类,用纸用墨相似,推测宋时每版当也能印制一二万张,因此,初印万部并非绝无可能。沈括《梦溪笔谈》卷一八“技艺”条说到活字印刷优点时,“若止印三二本,未为简易;若印数十百千本,则极为神速”(16),“数十百千本”虽是或然数字,但对雕版印数的估计,也有参考价值。此外,王琪此举在具体收支计算上也是吻合的,每部售价一缗,不印万部,是无法偿还“数千缗”的省库建筑借款和成本贷款,而又有赢余“以给公厨”的。“镂版印万本”即“镂版印万部”,这里的“本”与“部”含义相同。

二是书价相对低廉。据王洙写于宝元二年(1039)的《杜工部集记》,这部杜集共有二十卷,收诗一千四百零五首,文二十九篇,卷帙有相当规模,定价一千文,不算昂贵(相当于前述《石曼卿墓表》的两份半拓印本)。当然,对宋时一般生活指数而言,这一书价还是偏高的。熙宁八年(1075),苏州米价每斗为五十文(17),如果从嘉祐四年到熙宁八年,苏州地区的物价没有太大变动的话,则每部杜集,相当于二十斗米的价钱。

此二王本杜集,实为后世流传的各种杜集之所从出,具有重要的版本价值。明代大藏书家毛晋曾经寓目,惜原本已佚,但毛氏的宋椠补抄本今尚存于上海图书馆。张元济先生曾以九十一岁高龄亲自主持编印工作,将其列入《续古逸丛书》的第四十七种。了解其背后的这段出版曲折,读该书时更觉意味无穷。

另一部柳集之祖,即穆修刻印的本子,就没有如此圆满的商业运作了。穆修刻售柳集事,最早见于杨亿口述的《杨文公谈苑》,该书记穆修事云:

晚年得《柳宗元集》,募工镂板,印数百帙,携入京相国寺,设肆鬻之。有儒生数辈,至其肆,未详价直,先展揭披阅,修就手夺取,瞋目谓曰:“汝辈能读一篇,不失句读,吾当以一部赠汝。”其忤物如此。自是经年不售一部。(18)

此段文字又见于《东轩笔录》卷三,亦说“募工镂版,印数百帙……自是经年不售一部”(19)。而《曲洧旧闻》卷四云:“(穆修)始得韩、柳善本,大喜。……欲二家文集行于世,乃自镂板鬻于相国寺。”(20)则刻售者不止柳集,还包括韩集(21)。苏舜钦《哀穆先生文》云:“后得柳子厚文,刻货之,值售者甚少,逾年积得百缗。”(22)所记情况小有出入。

宋时刻书,有官刻、私刻、坊刻及书院刻等不同。一般而言,官刻较为精良,坊刻良莠不齐,但均有各自的销售渠道,书院亦有从学士子的固定购买群体,而个人自刻自售就有较大的不确定因素了。穆修是位学者,个性又较怪戾,销售不够理想,自可理解。《杨文公谈苑》等说是“经年不售一部”,不免有点夸张;苏舜钦说卖了一年,“积得百缗”之数。如果原来的印数如《杨文公谈苑》等所言之“数百帙”,那么每部价格也在一缗(一千文)上下,与上述王琪刻印的杜集相埒。看来穆修尽管运作乏术,还是做到保本有余的。这说明宋时图书市场的广大、活跃,对书籍需求量的众多,当然也反映出宋代古文运动发展的迅猛势头。今《柳河东集》载沈晦《四明新本河东先生集后序》谓:他在政和四年(1114)重编柳集,所据底本有四,其中一种“大字四十五卷,所传最远,初出穆修家,云是刘梦得本”,最为贵重(23)。穆修当年在汴京大相国寺出售不利的柳集,成为今日流传最广的柳集祖本之一。

宋以前雕版印刷术尚不大发达,且所印大都为日历、佛经、字书,至宋开始形成规模化产业,结束了以写本为主的流传阶段。文学作品的刻印和买卖是一种经由市场渠道的商业传播,极大地促进了诗文作品与读者之间的互动,扩大了传播的覆盖面和流通速度;文学作品之成为商品,融入宋代整个商品经济体系之中,其发展和初步成熟,应是宋代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一个标志。这是历史性的进步。

印本代替写本,直接影响了宋代士人的读书生活。读书是读书人取得自身社会资格的依据,而宋代读书人凭借雕版印刷术的发达,使博览群书不再成为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士人社会的平均知识量远迈前人。我们翻阅现今尚存的近五百部宋人别集,明显地感到其内容之广博,信息之丰盈,知识之密集,在唐人别集中就颇为罕见。宋罗璧《罗氏识遗》卷一“成书得书难”条云:“后唐明宗长兴二年,宰相冯道、李愚始令国子监田敏校六经板行之,世方知镌甚便。宋兴,治平以前,犹禁擅镌,必须申请国子监,熙宁后方尽弛此禁。然则士生于后者,何其幸也!”(24)这一“何其幸也”的感叹一直传响到后代。元人吴澄《赠鬻书人杨良辅序》中说:“宋百年间,锓板成市,板本布满乎天下,而中秘所储,莫不家藏而人有。不惟是也,凡世所未尝有与所不必有,亦且日新月益,书弥多而弥易,学者生于今之时,何其幸也!无汉以前耳受之艰,无唐以前手抄之勤,读书者事半而功倍宜矣。”(25)宋代士人家藏典籍的丰富,前人望尘莫及,引起宋人的自豪。《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八之一载:“曩时儒生中能具书疏者,百无一二,纵得本而力不能缮写。今士庶家藏典籍者多矣,乃儒者逢时之幸也。”(26)南宋王明清《挥麈录》前集卷一亦云:“近年所至郡府多刊文籍,且易得本传录,仕宦稍显者,家必有书数千卷。”(27)印本的广泛流传的确避免了“耳受之艰”和“手抄之勤”的辛苦,大大改善了读书条件,这为宋代士人综合型人才的大量涌现,宋代文学中“学者化”倾向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在印本与写本并存,印本逐渐取代写本的过渡时期,尽管印本已显示出印刷方便、传播便捷的巨大优势,但宋代士人在观念上仍保持重写本、轻印本的倾向。他们把写本称作“善本”。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八云:“唐以前,凡书籍皆写本,未有模印之法,人以藏书为贵。人不多有,而藏者精于雠对,故往往皆有善本。学者以传录之艰,故其诵读亦精详。”(28)而印本广泛流传后,“学者易于得书,其诵读亦因灭裂。”印本代替写本,改变了士人们的传统阅读习惯和方式,并产生了“诵读灭裂”的流弊。面对印本的蓬勃盛况,苏轼的思考与忧虑更深。他在《李氏山房藏书记》中说:

自秦、汉以来,作者益众,纸与字画日趋于简便,而书益多,士莫不有,然学者益以苟简,何哉?余犹及见老儒先生,自言其少时,欲求《史记》、《汉书》而不可得,幸而得之,皆手自书,日夜诵读,惟恐不及。近岁士人转相摹刻诸子百家之书,日传万纸,学者之于书,多且易致如此,其文词学术,当倍蓰于昔人,而后生科举之士,皆束书不观,游谈无根,此又何也?(29)

苏轼指出,秦汉以后,纸代替简帛,书籍益多而学风日益“苟简”;入宋以来,印本代替写本,书籍更为易得,士子们反而“束书不观,游谈无根”,改变了老辈们“皆手自书,日夜诵读,惟恐不及”的刻苦攻读之风。苏轼的思考与忧虑代表了北宋部分士人排拒印本的共同心理,与上述对印本称“幸”的言论恰成对照,两者相反相成,见出人们面对印本这一新生事物时的矛盾态度。

苏轼、叶梦得指出了因印本流行带来了士子“束书不观”和“诵读灭裂”的负面作用,更多的士人关心的是印本比之写本更易产生文本讹舛的弊端。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八已指出:“板本初不是正,不无讹误。世既一以板本为正,而藏本日亡,其讹谬者遂不可正,甚可惜也。”又云:“今天下印书,以杭州为上,蜀本次之,福建最下。”原因是:“蜀与福建多以柔木刻之,取其易成而速售,故不能工。”(30)一般说来,文本的准确度,印本不如写本(藏本即是写本);而福建“麻沙本”更被人们所诟病,斥责之声指不胜屈。周{J2R904.jpg}《清波杂志》卷八“板本讹舛”条,在指出葛立方《韵语阳秋》把一首苏轼诗误作杜甫诗后,感叹道:“此犹可以意会,若麻沙本之差舛,误后学多矣。”(31)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七也记载一则趣闻:“三舍法行时,有教官出《易》义题云:‘乾为金,坤又为金,何也?’”诸生趋前质疑,教官不悟此题有错字,却强为“讲解大概”,“诸生徐出监本,复请曰:‘先生恐是看了麻沙本。若监本,则坤为釜也。’”教官大惭(32)。这两则资料并没有具体指明麻沙本的什么错误,却明确无误地把麻沙本作为“劣本”的同义词,麻沙本的信誉实在不佳。

面对印本取代写本的客观情势,宋代士人所作的上述两点优劣比较,都体现出重写本、轻印本的价值取向,但其所包含的意蕴是各不相同的。以抄书为读书,已是中国知识分子相传千余年的阅读状态,这种传统习惯甚至成为他们的生存方式。穆修、欧阳修所读韩愈作品,都各有依据旧本而不断校读、亲手抄录、历数十年而不辍终成之“善本”,他们的研读过程就是抄校过程。即使在明清以后,士人们仍然保持以抄书为读书的阅读习惯,并深受其益。顾炎武就秉承嗣祖顾绍芾的主张,倡言“著书不如抄书”,且身体力行,在四方游学之际,“有贤主人以书相示者则留,或手钞,或募人钞之”(33)。这一传统读书方法即能精读细读,有助于学子对文本的沉潜玩味、倾力求索而达到深入把握之境。苏轼等人的思考与忧虑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说印本流行造成了士人“束书不观”却有偏颇,两者并无必然的因果关联,实出于面对新兴的书籍形态的一种逆反心理。

至于对麻沙本等坊本的指责,事实显然,毋庸回护;但从商品经济职能等角度来观察,这些指责就有违历史公正了。官刻、私刻、坊刻和书院刻,构成了宋代书业市场的商品构架和体系,它们各自承担着相应的供需职能,适应不同层次人士的不同需求。叶梦得说:“福建本几遍天下,正以其易成故也。”(34)“易成”必然导致多误,然而非“易成”又不能“几遍天下”,满足日益增长的知识需求。从商业传播的辐射广度和出版速度来衡量,坊本的重要性实远胜官刻本之上。坊间已形成一套较完整的制作、经销、发行的机制,拥有稳定的出版商、经营商和印刷工人群体,积累了世代相传的、长期的运营经验,因而它处于图书市场的强势地位,占据了最大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又有彼此互补的功效。坊刻本的字句讹误、底本不精、印制粗糙是一目了然的,但它不仅以生产便捷、价格低廉争夺市场,而且在内容上或另觅底本、别出新招,或重新编排、出奇制胜,即便在文献版本学中也具有独特的价值,不可一笔抹煞。

请以现存麻沙本宋集的实物为依据,申说对其所受到的众口一词的指责,应该有所修正。

宋时福建麻沙镇曾以“类编”、“增广”、“大全文集”为书名,编刻、印行多种名家文集,现尚存《类编增广老苏先生大全文集》(今藏国家图书馆)、《类编增广颍滨先生大全文集》(今藏日本内阁文库)、《类编增广黄先生大全文集》(今藏北京大学图书馆);至于刻于蕲州的《增广司马温公全集》(今藏日本内阁文库),亦属同一类型。苏轼集也有麻沙“大全集”本,惜今已佚。这些“类编”、“增广”、“大全文集”的名目,带有书贾射利的广告色彩。一般说来,刊刻欠精,历来著名书目很少著录,有的还故弄狡狯,滥冒卷数,如《颍滨集》中竟有五处以一卷冒充两卷、五卷、十一卷、十二卷、十四卷者(见卷八一至八二、卷四六至五○、卷二六至三六、卷一○至二一、卷六七至八○),显不足取。

《类编增广黄先生大全文集》有牌记云:“麻沙镇水南刘仲吉宅近求到《类编增广黄先生大全文集》计五十卷,比之先印行者增三分之一,不欲私藏,庸镵木以广其传,幸学士详鉴焉。乾道端午识。”此类书或确是书商访得之别本,或只是书商自行编纂,招徕读者。但既然求“增”求“广”,并予分类,则搜讨必有出处,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实不能一概以“劣本”、“赝本”视之。如此种黄庭坚集,比之现通行之《豫章黄先生文集》即《内集》及《外集》、《别集》等,不仅篇目有逸出者,而且可校正通行三集本文字之讹(35)。《增广司马温公全集》中新发现的司马光《日记》,更是轰动学界的重大收获(36)。

上述《老苏集》,卷首目录存卷一至卷八(足本卷数不详),今残存仅四卷,一般认为是北宋末年之麻沙本,比起今存的其他八种宋刻老苏集或三苏选集来,具有独特的内容与价值,已为近来学者们所瞩目。第一,此书一、二两卷,共收诗四十六首,而现存《嘉祐集》仅二十七首,此书除少收《香》一首外,共多出二十首,占苏洵全部诗歌的近半数。这些佚诗的发现(37),对研究苏洵生平、思想和创作意义重大:一是可以纠正“苏明允不能诗”(38)的流行看法,从而能更恰当地估定苏洵在宋诗发展史中的地位;二是《初发嘉州》等一组十多首佚诗,作于嘉祐四年(1059)南行赴京途中,是考订、重编苏氏父子的第一个诗文合集《南行集》的第一手资料,有助于对三苏早期创作的研究;三是七古长诗《自尤》(七百字)及其长《序》(二百三十七字),细致真实地记录了苏洵与其妻兄程浚及其子程之才的交恶过程,揭开了苏洵幼女之死的内幕,也是探讨苏洵人生思想嬗变轨迹的一条线索。

此书第三卷“杂论”所收《辨奸论》一文,乃是现存老苏文集中此文的最早出处,也为聚讼纷纭的《辨奸论》真伪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实证。清李绂首先提出《辨奸论》乃“邵氏(伯温)赝作”,而“非老泉作”,其主要论据即是苏洵文集“原本不可见”,“其文始见于《邵氏闻见录》中,《闻见录》编于绍兴二年”(39)。而此麻沙本老苏集约刊刻于北宋末年,时间较《邵氏闻见录》为早,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李绂及其赞同者立论的前提。

此书还具有较高的校勘价值。仅举《忆山送人》一诗为例。通行本“道逢尘土客,洗濯无瑕痕”两句,此书上句作“道途尘土容”,则为自指,细按全诗,于上下文脉理颇顺;“一月看山岳”句,“山岳”此书作“三岳”,承上记游嵩山、华山、终南山,作“三岳”为是;“大抵蜀山峭,巉刻气不温。不类嵩华背,气象多浓繁”四句,“背”字费解,此书作“辈”,文义遂通。他如“或时度岗领”,“领”字,此书作“岭”,“仰面嗫云霞”,此书作“仰看嗫云霞”,均堪参酌。

再论《颍滨集》。此书现存一百三十卷,因缺卷首目录,足本卷数已不可考。但收诗达一千七百多首,按纪行、述怀一百类(附九类)编排,其篇数与通行的《栾城集》三集本相同,经对勘,并无缺漏,仅多《开元寺山茶》七律一首(卷六○),或为新发现的一首苏辙佚诗。此书的主要价值是蕴藏着繁富的异文,可供纠误或参酌之处不少。兹以此书与新标校本《栾城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苏辙集》(中华书局1990年版)相较,举数例如下:

(一)上海古籍出版社本、中华书局本(以下数例两本均同)《栾城集》卷一《三游洞》“水满沙土如鱼鳞”,本书卷七“沙土”作“沙上”,是。水漫入沙土似不能有鱼鳞之状。

(二)《栾城集》卷四《捣衣石》:“人世迫秋寒,处处砧声早。”本书卷六“人世”作“世人”,似更妥帖,且是苏辙常用之语。

(三)《栾城集》卷一六《次莫州通判刘泾韵二首》其二“敝貂方竞苦寒时”,本书卷三七“竞”作“觉”,是。

(四)《栾城集》卷三五《为兄轼下狱上书》:“臣闻困急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者,人之至情也。”本书卷九八“天”作“天地”,是。因下文接云“惟天地父母哀而怜之”,《栾城集》夺一“地”字。

(五)《栾城后集》卷二《所寓堂后月季再生与远同赋》“客背有芳丛”,“客背”费解,本书卷六○作“堂背”,与题“堂后”相合,是。

(六)《栾城后集》卷四《喜雨》:“我幸又已多,锄耒坐不执。”本书卷二“坐”作“生”,于义较胜。

(七)本书不少诗题加有岁月干支,比《栾城集》更为准确。如《栾城三集》卷一《守岁》、卷三《除夜》,本书卷六分别题作《丙戌守岁》、《庚寅除夜》等。余例不备举。

以上四种今日尚能目验的坊刻宋人别集,比之官刻本,几乎每种都有可圈可点之处。书商自然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却又受到买方取向的制约,如果一味制造伪劣商品,欺骗买主,最终必然遭到市场的惩罚,导致经营失败。朱熹曾说:“建阳版本书籍行四方者,无远不至。”(40)若无自己的特点和优长是无法取得这“几遍天下”的成功的。更何况不少书商本人即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江湖派诗人陈起就是显例),因而开辟渠道,寻觅新本,设计新颖,版式简约,千方百计与官刻本等争胜。这样,坊刻本与其他刻本处于互动互补的地位。这说明宋时的图书市场已日趋成熟与健康发展,也是中国社会经济发生转型的一种表征。

书香与铜臭,在古代文人的心目中,势同水火,不能兼容。然而,经济社会自身的合乎规律的客观发展,使文学作品不可避免地走上商品化的道路,正如《桃花扇》中书商蔡益所之言:“何物充栋汗车牛,混了书香铜臭。”(第二十九出)这又成为文学研究的一个新课题。本文特选取与现今尚有直接关涉或有实物遗存的事例作些考察,尚待全局性的探讨与研究。

注释:

①[后晋]刘昫等撰《李邕传》,《旧唐书》第8册,卷一九○中,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043页。

②浅见洋二《距离与想象——中国诗学的唐宋转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467页。

③[清]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478页。

④转引自姚永朴《文学研究法》卷三《格律》,上海商务印书馆1916年版。查李冶《敬斋古今黈》附录(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87页)有此一段文字(辑自李冶《泛说》),但无“噫!是道也”以下几句,原因待考。

⑤[宋]阮阅《诗话总龟》前集卷四六,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47页。

⑥[宋]吴淑《江淮异人录》卷上,《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50页。

⑦[宋]文莹《湘山野录》卷下“欧公撰石曼卿墓表”条,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9页。

⑧[宋]江少虞《事实类苑》卷四二,《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74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55页。

⑨[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第3册,卷一八,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12页。又,北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云:“用钱之法,自五代以来,以七十七为百,谓之‘省陌’。”(李伟国点校,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6页)南宋洪迈《容斋三笔》卷四“省钱百陌”条记载更详:“唐之盛际,纯用足钱。天祐中,以兵乱窘乏,始令以八十五为百。后唐天成,又减其五。汉乾祐中,王章为三司使,复减三。皇朝因汉制,定以七十七为百。自是以来,天下承用,公私出纳皆然,故名‘省钱’。”(洪迈《容斋随笔》,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460页)

⑩[宋]王铚《默记》卷中,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6页。

(11)[宋]周必大《程元成给事》,《文忠集》卷一九八,《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49册,第260页。

(12)《续资治通鉴长编》第8册,卷一○二,第2368页。

(13)[宋]范成大《吴郡志》卷六,《宋元方志丛刊》第1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723—724页。

(14)美国学者艾朗诺教授也注意到这个事例,他也认为“夸大杜甫诗集怎么畅销的嫌疑比较小”,见其《书籍的流通如何影响宋代文人对文本的观念》,载《第四届宋代文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5页。

(15)钱存训《中国雕版印刷技术杂谈》,见其《中国书籍、纸墨及印刷史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2版,第146页。

(16)[宋]沈括撰,胡道静校注《新校正梦溪笔谈》,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184页。

(17)《续资治通鉴长编》熙宁八年八月戊午条:“吕惠卿云:苏州,臣等皆有田在彼,一贯钱典得一亩,岁收米四五六斗。然常有拖欠。如两岁一收,上田得米三斗,斗五十钱,不过百五十钱。”(第19册,卷二六七,第6556—6557页)

(18)[宋]杨亿口述,黄鉴笔录,宋庠整理《杨文公谈苑》“穆修”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64页。

(19)[宋]魏泰撰,李裕民点校《东轩笔录》卷三,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0—31页。

(20)[宋]朱弁撰,孔凡礼点校《曲洧旧闻》卷四,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42页。

(21)穆修《唐柳先生集后序》(《河南穆公集》卷二),仅说他对韩集进行校勘,“独赍《韩》以自随,幸会人所宝有,就假取正。凡用力于斯,已蹈二纪外,文始几定”,才有了他自用的韩集定本。但并没有予以刻印,刻印者似仅止于柳集一种。

(22)[宋]苏舜钦撰,沈文倬校点《哀穆先生文》,《苏舜钦集》卷一五,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1年版,第234页。

(23)[唐]柳宗元撰《柳河东集》附录,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1年版,第854页。

(24)[宋]罗璧《罗氏识遗》卷一,《学海类编》第7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4年版,第458页。

(25)[元]吴澄撰《赠鬻书人杨良辅序》,《吴文正公集》卷一九,《元人文集珍本丛刊》第3册影印明成化二十年刊本,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353页。

(26)[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2972页左上。

(27)[宋]王明清《挥麈录》前集卷一,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4年版,第10页。

(28)(30)[宋]叶梦得撰,侯忠义点校《石林燕语》卷八,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16页。

(29)[宋]苏轼撰,孔凡礼点校《李氏山房藏书记》,《苏轼文集》卷一一,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59页。

(31)[宋]周{J2R904.jpg}撰,刘永翔校注《清波杂志校注》卷八,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334—335页。

(32)[宋]陆游撰,李剑雄、刘德权点校《老学庵笔记》卷七,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94页。

(33)[清]顾炎武《钞书自序》,《顾亭林诗文集?亭林文集》卷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0页。

(34)[宋]叶梦得撰,侯忠义点校《石林燕语》卷八,第116页。

(35)详参刘尚荣《〈类编增广黄先生大全文集〉初探》,载《黄庭坚研究论文集》,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14—224页。

(36)详见李裕民《司马光日记校注》一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37)日本静嘉堂文库所藏宋刊《三苏先生文粹》,亦有明刊本失收的苏洵诗二十二首(见傅增湘《藏园群书经眼录》卷一八)。

(38)见《后山诗话》引“世语”云,《历代诗话》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12页。

(39)[清]李绂撰《书〈辨奸论〉后二则》,《穆堂初稿》卷四五,《续修四库全书》第1422册影印清道光十一年刻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10页。

(40)朱熹《建宁府建阳县学藏书记》,《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八,《四部丛刊》初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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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文学遗产》(京)2007年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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