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本书可以看作在理论和实践两个领域对马克斯?韦伯一生的政治述评。
评述一个名人的结果,是产生了一部名著,这种情况似乎并不常见,本书之所以实至名归,应该说与作者的背景不无关系。沃尔夫冈?蒙森出身于一个显赫的史学世家,他的曾祖父特奥多尔?蒙森(Theodor Mommsen,1817—1903)是五卷本《罗马史》的作者,也是韦伯的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导师。同样可观的是,他和他的父亲威廉?蒙森(Wilhelm Mommsen, 1892—1966)及孪生兄弟汉斯?蒙森(Hans Mommsen,1930—2015)也都是各自时期德国史学界的扛鼎人物。他本人专注的领域主要是19、20世纪的英国与德国史,同时他还广泛涉足外交史、社会史、思想史和经济史的研究。从以往的韦伯研究史来说,本书出自沃尔夫冈?蒙森的手笔,或许就不能算偶然事件。
大概是因为文本信息量的解读局限,实际上,英语世界的学术研究,迟至20世纪70年代初,才开始注意并重视韦伯的政治理论和政治作为,例如1972年出版的《马克斯?韦伯与现代政治理论》(Max Weber and the Theory of Modern Politics, by David Beetham, 1972)、《马克斯?韦伯方法论中的学术、价值与政治》(Science, Value and Politics in Max Weber?s Methodology, by H.H.Brunn, 1972)等,就是早期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此时距本书初版发表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再往后就络绎不绝了。由此观之,中文读者对这个论域至今还普遍比较陌生,恐怕就更不足为奇了。
蒙森一落笔就设定了全书的主题——“马克斯?韦伯一出生就被抛进了政治”(原书第1页。以下凡出自本书的引语,均只标示德文版页码)。事后来看,韦伯的出身似乎就预兆了他这一生将承担一份无可回避的政治使命,也预兆了一种他最终无可逃避的政治宿命。
事实上,韦伯终生都在经历着学术与政治的高度紧张关系。他从四五岁开始,就不得不待在好客的政治家父亲身边,旁听常年川流不息的学术与政治精英们的高谈阔论;这刺激他在这两个领域都表现出罕见的早慧天赋,直接影响了他在成年后的志业方向。结果是,他几乎始终都在“以学术为业”和“以政治为业”之间游移不定,或者说,苦心兼营,直到生前的最后几个月,才彻底放弃了政治参与的一切努力。
无疑,作为一个经验理论大师,韦伯的学术建树,为他的政治思考和政治行动提供了远比个人出身更为深刻与持久的内在动力。
韦伯是经受马克思学说,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思潮冲击的第一代德国知识分子中的一员。不过,大约在完成博士论文前后,也就是第二国际登台亮相之时,他便萌生了一个非常新颖的历史现实观察视角,而且最终把它推向了极致。首先,韦伯对那些一元化取向的决定论观念都抱有严重怀疑,甚至产生了毫不妥协的道德敌意,认为技术决定论、经济决定论、文化决定论、历史决定论等,无论在宏观还是微观层面上,都难以作为有效的理论手段胜任实证性的经验分析;更重要的是,他在大规模比较研究的基础上,逐步构建了一个社会科学方法论工具包——理想类型(ideal type)框架中的多元因果论。从事实上看,这个革命性的方法论工具包,也许可以说是韦伯著述体系中最有学术与政治指南价值的思想遗产。
毋庸赘言,《经济与社会》可以让我们在付出艰辛的阅读理解努力之后,比较完整地了解这个方法论工具包的精致和复杂程度。韦伯从经济社会学、支配社会学、法律社会学、宗教社会学、城市社会学等多个维度,重新考察了普遍历史意义上的因果动力,试图对历史现实做出尽可能客观的因果解释。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韦伯无可争辩地指出,在经济资源并不匮乏的时代和地方,仅靠天然的或人为的经济所有权,并不可能占有、更不可能垄断政治权力;如果没有政治权力的在场,建立和维持共同体秩序,哪怕是最低限度的共同体秩序,也是根本不可想象的。在他看来,对财产的占有仅仅构成了获取、组织和运用政治权力的可能性基础之一,即便废除了私有财产,也不可能消除人对人的政治统治关系,尤其是支配关系,尽管它所需的基础条件将会有所变化。更严谨的问题描述和更审慎的逻辑论证,使韦伯继续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由经济活动、法律活动、宗教(文化)活动和政治活动构成的多元因果框架中,政治操作机制具有特别强大的功能性作用力,这在任何社会形态和发展阶段都不例外。无疑,这样的理论洞察,直接涉及政治的普遍性质、权力的结构及其冲突模式、政府与政治活动的可能形态、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尤其是,现代性条件下国家意志与个人自由的张力问题,从而构成了有效解释和预见经验事实的一般性假设,重要的是,这对他的政治著述和政治参与都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
俾斯麦的历史性业绩,则是另一个重要的影响力来源。尽管韦伯在大学读书期间就清醒地拒绝随波逐流,与正在盛行的俾斯麦崇拜保持了距离,并对他的个人政治品质产生了警惕,后来更是对其权力政治遗产带来的某些虚妄社会后果发出了毫不留情的道德批判,但是,作为一个“由现代欧洲文明塑造出来”但又念念不忘德意志民族历史使命的思想者,韦伯对俾斯麦的政治成就可谓推崇备至。俾斯麦缔造了一个强大的现代民族国家,这首先得益于他本人的超越性政治境界,同时也离不开他那种强烈的权力本能和非凡谋略,这使德意志民族的政治统一第一次成为可能。非常不幸的是,一个特殊历史人物在一个特殊历史时期确立的特殊统治地位,却直接导致了一个特殊的政治后果,就是德意志民族习惯了接受一个伟人的照料,同时这个伟人也始终在有意排斥和压制具有独立意志的竞争性政治杰人与政治力量,哪怕是可能的政治盟友也毫不留情,以致在他黯然退出政治舞台之后,在这个民族需要立刻承担起自己照料自己的政治责任之时,从上到下各个阶层的政治成熟程度,看上去却恍如倒退了几十年,通向大灾变的政治混乱与衰败随即开始了。韦伯亲身经历了这一切,他不可能袖手旁观。
1895年韦伯就任弗莱堡大学教职时,德国已经进入了后俾斯麦时代,他在此时发表的著名演说《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既是他正式委身于学术之业的突出标志,同时也可以看作他开始参与政治的一项个人宣言。实际上,这个演说最引人瞩目的地方,主要并不是陈述韦伯的学术抱负,而是宣示了一种“理性”的民族主义立场和强烈情感,尤其是面对德国的现状及其预兆不祥的未来所必须采取的秩序重构与政治行动设想,尽管这里的某些观点还显得比较粗糙,但后来不断系统化的理论思考和许多重大政治方略大致都可以追溯至此,简言之,这个“演说基本上是在阐发他的政治规划”(第38页),他敏锐地意识到,德国如何走向未来,已经没有太多可供选择的余地,也没有太多可供悬而不决的时间了。他在演说中反复强调,他这一代人的任务绝不是卖弄庸俗政治经济学的幸福主义小市民理想,而是如何在现代性条件下正视国家意志与个人自由的张力问题,因为它直接决定着每一个德国人能否活得像个人样,从而凝聚成一个配得上伟大民族称号的共同体,承担起“在历史面前的责任”。毋庸赘言,这意味着必须从政治上寻找出路,不唯理论上如此,现实的经验世界更是如此。
按照韦伯的定义,从根本上看,政治就在于追求权力或者谋求对权力的影响力。不谋求权力的政治,仅仅存在于乌托邦那里或者无政府主义者的幻觉中,不足为训;而权力的经营,无论是古希腊政治学意义上的道德化经营还是现代性政治条件下的技术化经营,对于实现预期的价值目标都具有决定性意义。总起来说,韦伯认为权力的特殊性质及其不间断在场使政治成了一个高度独立的领域,亦即操作逻辑、经验系统和伦理规范的高度独立性,而现代政治更其如此。“在韦伯看来,为权力而斗争,不仅是人类政治组织的基本要素,也是全部文化生活中的基本要素。”(第43页)这样的政治观,最终在《以政治为业》这个著名演讲中导出了一个事实陈述性质的结论,即现代政治需要职业政治家,理性化的制度安排必须满足一个核心要求——不断训练和筛选出这样的政治家并有利于他们脱颖而出、登上政治舞台以承担责任。这不光是一个泛泛的理论设想,更是德国现实的迫切需要。
应当指出,韦伯不仅是个“欧洲文明之子”,他还是威廉时代的德国知识精英,因此,他一直抱有君主立宪的政治理想也许就不足为怪,甚至到了君主制被废除之后,他还力主宪制改革能够为德国总统提供立宪君主的地位和权力。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我们当然可以轻飘飘地判定这种观念反映了时代的局限性,但正如蒙森所说:“他的观点并非保皇主义情感的反映,他对君主制的支持乃是出于选择最佳治国技术的功能考虑,根本不意味着情感上的忠诚。他相信,一个‘强大的议会君主制’在技术上最有适应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归根结底它是最强大的政体。它优越于所有共和政制之处就在于,它是奠定在一个重要的形式优越性基础上的——‘国家的最高职位已被永久占据’,因而对抱有个人野心的政治家的权力欲构成了健康有益的限制。这也是唯一能够抑制军队从军事领域向政治领域扩张权力这种一贯欲望的制度形态。”(第311页)但是,德国时运不济,碰上了威廉二世这样一位“半吊子”君主,使得俾斯麦的去职立刻导致了一种权力真空,君主不像君主,议会也不像议会。所有台面上的政党和政客、所有的阶层和阶级、所有的既得利益集团,没有谁能够承担得起维护现存秩序以便重构秩序规则的政治责任,而且给理应恪守工具性本分的官僚系统提供了攫取政治统治权的可乘之机。这种政治困局,很早就促使韦伯得出了一个论断:只有习惯于通过当选代表为自身政治命运共同负责,才是德意志民族有可能在政治眼光方面得到训练以寻求政治出路的唯一途径。无疑,这个问题不能纸上谈兵,而必须进行实际操作。就此而论,韦伯的基本信念,在一段历史性对话中表现得可谓言简意赅,十分生动。
德国“一战”战败后,韦伯在启程赴凡尔赛参加和谈之前曾致信鲁登道夫,要求鲁登道夫、蒂尔皮茨、卡佩勒、贝特曼等人自愿提着自己的头交给协约国,以挽回德国的名誉并为德国的光荣重建献祭。韦伯返回柏林后,双方坐在一起谈了几个小时,彼此都钦佩对方的爱国主义精神,却无法达成任何政治共识。韦伯指责鲁登道夫作为军事统帅犯下了政治错误,鲁登道夫则痛斥韦伯要为革命和新政权的罪恶承担自己那份责任,然后,鲁登道夫就提起了韦伯那个要求:“你为什么会想到这个主意?为什么希望我这样做?”
韦:“只有你自首,才能保住国家的荣誉。”
鲁:“国家正在跳进深渊!这种主意简直是忘恩负义!”
韦:“你必须这样做,这是你最后一次效命于国家。”
鲁:“我希望能为国家做出更重要的贡献。”
韦:“我们在讨论严肃问题,你这样说毫无意义。顺便说一句,这不仅关乎德国人民,也关乎军官团和军队能否恢复名誉。”
鲁:“你为什么不去看看兴登堡?毕竟他才是德国陆军元帅。”
韦:“兴登堡已经70岁了,而且连小孩子都知道,你才是德国的头号人物。”
鲁:“敬谢谬奖。你可是为民主唱赞歌的,你和《法兰克福报》应该受到谴责!你看看,现在都成什么样了?!”
韦:“你觉得我会把现在这种丑恶的动荡叫作民主吗?”
鲁:“那么你的民主是什么样?”
韦:“人民选择他们信任的领袖,然后被选出来的人说,现在你们都闭上嘴,一切听我指挥,谁都不许随便干预领袖决策。”
鲁:“我倒喜欢这样的民主!”
韦:“但人民会坐下来看热闹,如果领袖犯下罪错,就把他送到绞刑架上去!”(玛丽安妮?韦伯著,《马克斯?韦伯传》,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801页)
撇开这个特定对话场合的特定情绪因素不论,实际上,这其中隐含着韦伯的一个完整逻辑——政治家从人民那里获取权力对人民进行正当性统治,人民从这种统治中获得个体自由的合法性保障,同时以这种自由激励政治家的创造性并迫使他们承担责任。我们可以看到,构成这个逻辑的并不是韦伯的一套教条化理念,而是一直在他头脑中酝酿并日臻成熟的一个复杂的技术操作系统,也就是他所坚持的德国宪政新秩序。
按照古典自由主义呆板的权力平衡原则,被统治者应当有机会求助于竞争性的统治权力以表达自己的意志,但由什么角色以及如何在这种平衡机制中充当创造性力量,这个原则并没有更多的说明。因此,在政治思想史上,是韦伯首先提炼出了一个创造性观念,即现代政治作为一项承担特殊责任的职业,需要一个特殊的群体以此为志业,那就是职业政治家。更重要的是,从上面的对话中不难推想,解决这个问题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政治关系,没有一个调整这些关系的制度基础是根本无法想象的。韦伯坚决认为,非如此,自由主义就不可能确立一种与政治权力的建设性关系,这对于现代国家的理由和目的都至关重要,尤为关键的是,前程未卜的德国应该怎么办,这才是激励韦伯呕心沥血的主要动力。按照他一以贯之的方法论立场,在这个不可逆转的价值多元时代,他无法从科学实验的意义上证明任何价值目标是否正确,他能说的只是,如果要抵达预期的目标,就必须或可能使用什么样的手段,这些手段将必定或可能导致什么样的结局,最后,任何结局都必须有人承担责任后果。
蒙森非常精准地把握住了韦伯的政治思考脉络。在韦伯看来,俾斯麦帝国日趋混乱,“一战”及随后的德国革命,终于导致了帝国的垮台及其宪制的毁灭,实际上这个过程使民主力量也颇感意外,它们对于从头开始立即建立一个新的宪政秩序这一任务,除了花里胡哨的教条和狭隘的自利打算,绝对没有任何切实的准备,而如果没有这样的新秩序,德国就很可能再次四分五裂,或者沉入共产主义的旋涡。按照韦伯在“一战”前后反复推演的经验论证,德国从威权体制向新秩序的过渡,除了强权支配下的和平有序变革,别的途径都没有逻辑和事实上的可行性,而且未知成本的不确定性令人不寒而栗。同时,后俾斯麦时代统治阶层的日趋无能也给德国知识界提供了大显身手的良机,只不过,保守派知识分子的政治反动和自由派知识分子的政治智障,却令德国的大众动员目标越来越分裂与混乱,这成了本书设定的时间段中德国最醒目的政治景观,韦伯对他们的厌恶和绝望,至今听上去还是那么振聋发聩。因此,他曾针对时局表达了一个强烈期盼:“我们缺少的是一个政治家对国家的领导,这并不意味着需要一个政治天才(那只能指望出现在少数国家),甚至不是一个显赫的政治干才,而只是一个不管在什么程度上都可以叫作政治家的人!”(马克斯?韦伯著,《政治著作选》,第162页)最后,到1919年初,韦伯在莱比锡发表了那个独具匠心的演讲——《以政治为业》,也许可以说,即便在源远流长的西方政治学说史上,它也算是一份无与伦比的重要文献,若是按照传统的政治与政治学眼光来看,最出人意料的地方就在于,它彻底过滤掉了一切意识形态成分,根据政治伦理、政治规则、政治逻辑本身的高度独立性,第一次使用富有解释力的经验理论方法,还原了政治和政治人的本相,揭示了这种本相与政治理想之间难以消解的内在张力。毫无疑问,这一切都必须根据政治操作的因果可能性进行实证评估。
在韦伯还是一个年轻的大学教师之时,有些熟悉他的同好就认为,他是个天然的政治家,应当责无旁贷地投入政治实务。韦伯本人也曾以此自许,并在多个重大历史节点上尽力争取相应的权力地位,以期在实务操作中贯彻自己的政治蓝图,这个蓝图从弗莱堡就职演说到魏玛制宪方案及其一系列备忘录,在蒙森的笔下,构成了一个高度完备的政治框架,其中当然也包括实现不同阶段战略性目标所需的复杂手段,对当时的德国政界、学界和公众舆论都产生了广泛的冲击性影响。但是,从这三十年间德国的政治演变来看,韦伯从事实际政治不得不背负的一个外部沉淀成本,殊可谓骇人听闻。他在就职演说中曾痛苦地指斥道,这个民族的政治教育已经耽误了一百年,因此,按照蒙森的说法:“韦伯的个人悲剧就在于,他作为一个‘地道的实干家’,不得不用整个一生与‘智力瘫痪的行动’进行斗争。”(第33页)这场实力悬殊的斗争,在旷日持久的宪制改革博弈中达到了巅峰。蒙森的细致描述可以让我们看到,韦伯始终需要面对的主要是两个死敌,一个是僵硬的教条癖势力,另一个是冥顽偏执的各种既得利益集团。虽然这在实际政治中很常见,但德国当时的既定条件却使韦伯这种人的处境变得尤其困难。当然,还有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也无法回避,也就是,如果把韦伯看作一个眼光深远、头脑冷峻的战略操作大师的话,他在日常的战术操作层面却完全是个手足无措的外行。他深知现代政党组织的功能主义价值是多么不可或缺,但在那种极度撕裂的政党政治格局中,他对组织的经营与整合却一筹莫展,甚至不屑一顾;他作为一个恪守知识诚实原则的学者,在个人基本价值信念问题上从不妥协,但在价值操作的技术手段问题上也很少妥协;他在现实政治调适与极为缜密的伦理严苛主义之间把握动态平衡的冷酷意志,令人不寒而栗且难以捉摸,这使所有固守党见立场的政治家都不堪忍受,无论他们来自民族自由党、天主教中央党、社会民主党,还是来自他本人参与创建的德国民主党。结果是,韦伯看上去就像一个伟大的军事统帅,但身旁却没有一兵一卒。正因为如此,也正如他曾自述的那样,毕其一生,他都注定了是个politischer Einspanner(政治单身汉)。(见第332页)若是从后来的历史进行客观的因果追溯,也许应该说,这已经远不是韦伯的个人悲剧了,以致后来人甚至可以提出一个已经无法假设的历史假设:如果当时的韦伯——或者韦伯理想中的政治家——有机会登上古罗马意义上的独裁官地位,局面将会如何?
蒙森的这幅韦伯政治肖像,无疑会令观者见仁见智,但也有助于对韦伯的政治业绩形成一些基本的客观判断:韦伯对他的国家和德意志民族一往情深,把政治局势所需要的高声呐喊视为一项天职;他毕生都在经验着德国与世界,对政治了如指掌且目光如炬,这使他的政治思考达到了极高的强度;他亲历了欧洲旧秩序的衰落与崩溃,面对那个时代命运攸关的各种政治事件,虽然他的政治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受限于自己的时代,他的日常政治经营技能也并不足以支持他的战略推进,但他对现代政治的远见卓识仍在表明,他的头脑至今还是最强大的政治头脑之一。
书名:《马克斯·韦伯与德国政治:1890-1920》
作者:沃尔夫冈·J. 蒙森
定价:88元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年10月
内容简介
19世纪末的德国,经济崛起却政治保守;
“一战”后的德国,民族复兴的焦虑掩盖了魏玛宪制的脆弱……
马克斯·韦伯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政治密切相关:他激烈批评俾斯麦和德皇保守的社会政策,却更失望于资产阶级的政治软弱;他在“一战”中出于德国利益稳步推动“体面和平”的实现,却被自私的政治领袖葬送;他在魏玛制宪中期盼卡理斯玛威权领袖重振大国荣耀,却未料到会是纳粹主义的兴起……
本书是德国历史学界的重要著作。作者蒙森向读者揭示了韦伯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热忱的自由主义者,却也是一个坚定不移的德国民族主义者和帝国主义者,厘清了韦伯这两个看似矛盾、相悖的立场之间的重要联系。
目录
导读 韦伯:"大国崛起"的思想家 钱永祥
译序 韦伯的政治使命与宿命 阎克文
英文版前言
德文第二版前言
德文第一版前言
第一章 青年韦伯的政治发展
第二章 家长制、资本主义和民族国家
第三章 韦伯的政治理想:强大的民族国家
第一节 弗莱堡就职演说:以民族作为经济政策的最高价值
第二节 权力斗争的冷酷无情,权力的恶魔性质
第三节 韦伯民族观的性质与演变
第四节 民族、权力与文化:韦伯政治价值系统的复杂性
第四章 德国政治的未来任务:民族帝国主义
第一节 以世界政策作为捍卫德国国际地位的手段
第二节 德国的世界政策与民族的政治成熟
第五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韦伯与德国国内政治演变
第一节 至关重要的抉择:产业主义,还是封建制?
第二节 德意志民族的社会统一
第三节 一个民族的资产阶级自由党的召唤
第六章 对外政策与国内宪制
第一节 俾斯麦、威廉二世与德国帝国主义的败绩
第二节 俾斯麦垮台后的政治领袖缺席和官僚统治
第三节 化解帝国领导权危机的手段:议会化
第七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德意志帝国有无大国资格的实验场
第一节 战争目标与德国的未来国际地位
第二节 波兰与中欧:尝试政治行动
第三节 "潜艇宣传战"与贝特曼·霍尔韦格政府
第四节 巩固后方必须实行宪制改革
第五节 从布列斯特-利托夫斯克到大灾变
第八章 崩溃与新开端
第一节 战败与革命:韦伯效力于德国民主党
第二节 《凡尔赛条约》与德国的未来
第九章 韦伯与魏玛制宪
第一节 1918年11月韦伯论德国未来宪制的系列文章
第二节 共和宪法的难题与德国的公众舆论
第三节 1918年12月9-12日帝国内政部的宪法审议与胡戈·普罗伊斯的宪法草案
第四节 韦伯的宪法提案在随后立法过程中的命运
第五节 韦伯视帝国总统为政治领袖的理论之影响
第十章 从自由主义宪政国家到直选领袖的民主制
后记 马克斯·韦伯新解
题外话 马克斯·韦伯看支配的形式合法性与理性正当性之间的关系问题文献索引
人名索引
主题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