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与历史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历史所记述的,往往就是当时报纸上的新闻。报纸上的新闻,过了一段时期以后,又会衍变为被后人记述的历史。王安石就曾经把孔子撰写的编年史《春秋》比喻为“断烂朝报”①。“朝报”在王安石所处的那一时代,是士人们对官办的“邸报”和民间出版的“小报”的一种通用的别称。今人也有“报”即“史”的说法。李大钊就曾经写过一篇谈论报纸与历史的文章。
之所以有这样的比喻,除了两者之间报道了或记述了大体相同的内容之外,还因为报纸中保存了不少当时人的记录和见闻,为后来的史家们提供了大量的有研究和参考价值的第一手材料。
这一点,不妨举敦煌进奏院状、《万历邸抄》和《天变邸抄》这三种古代的报纸为例,来作一点说明。
《敦煌进奏院状》现存两份。一份编号为S.1156,是上个世纪初英国人斯坦因从敦煌莫高窟取走的,现存伦敦大不列颠博物馆。另一份编号为P.3547,是上个世纪初法国人伯希和从敦煌莫高窟取走的,现存巴黎法国国家图书馆。这两份“进奏院状”,都是唐僖宗年间沙州地区派驻首都或行在所在地的进奏官们发给他们的长官归义军节度使张淮深的“官报”,是唐时的报纸,类似宋以后的“邸报”。这两份“进奏院状”的内容,都涉及了张淮深多次派遣特使向朝廷求旌节这件事,对两次活动的过程,作了十分详尽的记录和描述,既记了“事”,也记了相关人物的“言”。对研究唐代陇西瓜、沙、伊、肃、甘等十一州与吐蕃争战的历史,和张义潮家族在陇西地区为唐王朝“拓边效顺”,“为国输忠”的历史,提供了不少细节和第一手的原始材料。
《万历邸抄》原报已佚,现存嘉兴刘氏嘉业堂收藏的明抄本18册。有台湾中央图书馆1968年公开出版的三册铅印本传世。是当时的读者根据明神宗万历元年正月至万历45年6月的“邸抄”,即当时公开发行的“邸报”,辑录而成的。是明代“邸报”的摘抄本。保存了大量的明时“邸报”的内容。从传世的这两种版本的《万历邸抄》中,可以看到当时“邸报”所刊载的大量有关皇室动态的报道,包括皇帝颁发的诏旨、“圣谕”,皇帝的阅武、巡幸、祭祀、立储、赏赐和选送宫人等活动,以及皇帝召见、表彰、褒奖、任免、贬斥、惩治乃至诛杀大臣等方面的消息。
还可以看到有关科举取士情况的消息,有关“河南盗起”、“山西宁武军士作乱”、“虏寇辽东”、“倭情紧急”、“朝鲜国王以倭情紧急请援”等有关军机和外事活动的消息,和有关“江南北、浙江、江西、湖广俱旱”、“皇极、文昭、武成等三殿大火”、“武昌大火”、“陕西牛羊二妖迭见(怪胎)”等自然灾害和异常事件的消息。其中有不少事件,报道得非常详细,可以补《明史》、《明实录》的不足。如铅印本第78页收有关于高拱的这样一则报道:“(高)拱妻张氏上疏,陈请恤典。上曰:”高拱不忠,欺侮朕躬,今已死了,他妻还来乞恩,不准他。‘(张)居正曰:“拱侍先帝潜邸讲读,有旧恩,宜予。’命复原职,给予祭葬。”这一细节,《明史》《高拱传》《张居正传》和《明实录》中均无记载。又如铅印本第89页有关于万历三十五年户部尚书赵世卿上疏言事的报道,引述了赵疏的一部分原文,详细报告了自隆庆至万历年间国家财政收入的数字,和历年国防开支情况的相关数字。这些数字,在《明史》上也不见踪影。②
《天变邸抄》是明熹宗天启六年五月间在北京出版的一份由民间报房编辑发行的报纸。内容集中报道了1626年5月30日即明熹宗天启六年五月初六日发生在北京的一次特殊的灾异事件。原报已经无存,但明末清初的不少文人的文集如金日升的《颂天胪笔》、黄煜的《碧血录》、计六奇的《明季北录》等,都收录了它的全文,使这份报纸的内容得以保存了下来。“天变邸抄”这几个字,是收录时由收录者自已添加上去的,意为“天变”那一天出版的“邸抄”,或报道那次“天变”情况的“邸抄”。“天变”这一提法,源于当时的一条“上谕”[方汉奇1]③。其实,这份“邸抄”所报道的内容与“天变”无关,它所反映的只不过是一次原因不明的特大灾异事件。由于有阉党擅权,诏狱繁兴,政局不稳的特殊历史背景,被当局者理解为上天示警,才称之为“天变”,也才引起当时人的广泛重视。关于这一次所谓的“天变",《明史》、《明实录》、《明会要》都有所记载,但十分简略。
《明史》的记载,见于《熹宗本纪》和《五行志》,只有简单的三句话,即:”五月戊申,王恭厂灾,死者甚众。“④《明实录》和《明会要》的记载更简单,只有两句话,即:”天启六年五月戊申巳刻,王恭厂灾。“⑤而《天变邸抄》则用了近三千字的篇幅,对这次事件作了全方位的十分详尽的报道,记录了众多的细节,为研究这次事件,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据这份”邸抄“的报道,这次特殊的灾异事件发生在1626年5月30日上午9时,中心地点在北京内城西南隅的王恭厂,即今北京西城区新文化街以南,宣武门西大街以北,佟麟阁路以西,南闹市口以东的这片地区。受灾较重的是以此为中心,直径约750米,面积约2.25平方公里的这部分街区。伤亡约两万多人,塌房约十万余间。其中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记录下了不少事件突发时的具体情况。如”须臾大震一声,天崩地塌,昏黑如夜,万室平沉“:”东自顺城门大街,北至刑部街,长三四里,周围十三里,尽为齑粉“:”长安街一带,时从空堕人头,或和鼻,或连额,纷纷而下“,等等。二是涉及的人物众多,上自皇帝、各级政府官员,下至吏目、蒙师、士绅、小监、庙祝、僧道、逻卒、长班、轿夫及卖棺者等社会各阶层人士。说明它的发行者在编写前作过大量深入的采访工作。三是写法新颖,先有一个简短的导语,然后逐步展开:地点上由近及远,;时间上由当天当时追溯到事前,延伸到事后。十分接近现代新闻写作所强调的倒金字塔的写法。这些,都充份考虑到了读者的阅读心理和对相关信息的需求,不仅一出版就风行一时,而且为后来的研究者,特别是明史研究者,提供了大量的可供参考的第一手的材料。⑥正因这些报纸保存了不少第一手材料,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历代的官家和史家都十分重视收集和保存前朝或当时的报纸,作为修史时的参考。这一情况,各时期的史籍和文集中都有所记载。
历代的官家和史家都十分重视收集和保存前朝或当时的报纸,作为修史时的参考。
五代人修唐史的时候,因“(唐)宣宗以下四朝未有实录”,曾下令两浙荆楚等处“购募野史及除目、朝报、逐朝日历银台事宜、内外制词、百司簿籍上进”⑦。《旧唐书》有关唐武宗以后的部分,因找不到当时的“实录”作参考,也只好“杂取朝报、吏牍补成之”⑧。上述引文中提到的“除目”和“朝报”,就都是当时人对古代官报的别称。
宋人修“日历”时,曾搜访过大量过期的邸报作为参考。如宋高宗时秘书少监程俱曾经建言:“见修日历,乞下诸州搜访(宋高宗)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以后邸报及所受朝旨文字,……并令据实抄录回报,以凭修纂。”⑨这里所说的“日历”,指的是一种专门记载皇帝起居言行的一种官史。私人撰写的野史如李心传所写的《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等,也曾引用过大量的邸报上的资料。引文的后面一般都注有“见邸报□年□月□日条”等字样。
明人修“实录”时,除查阅“诸司奏牍”外,往往也要参考当时的邸报。所以有“历代实录仅记邸报所列”⑩,和“实录所需在邸报”{11}等说法。“实录”也是一种官史。至于一般野史的作者,由于不可能参与密勿,又没有条件查阅官方的档案,编写时更离不开邸报。传世的明时出版的野史,如许重熙的《嘉靖以来注略》、邹漪流的《明季遗闻》、沈国元的《两朝从信录》、吴应箕的《启祯两朝剥复录》、朱长祚的《玉镜新谈》、西湖义士的《皇明中兴圣烈传》、金日升的《颂天胪笔》、佚名的《崇祯新政纪略》等,在记述编写的过程时,也都特别强调“咸本邸报”,“取材邸报”或“悉据邸报”。{12}其中,《玉镜新谭》的作者甚至声称:“录用章奏字字俱从邸报,不敢窜易一字以欺人”。{13}
晚明的史学家们,是十分注意收存和利用邸报的。谈迁为了编写他的《国榷》,曾经查阅过崇祯元年至十七年的邸报。{14}黄宗羲为了研究南明时期的历史,曾经收藏过福王弘光至桂王永历年间近十几年的邸报。在自叙中有过“寒夜鼠啮架上,发烛照之,则弘光时邸报,臣蓄之以为史料者也,”{15}等这一类的文字。顾炎武、王世贞等人也以注意收藏和利用报纸名于时。顾炎武从祖父那一代起,就注意阅报抄报和藏报。他所写的《两朝纪事》,就自称参考了“先大父当时手录邸报”。{16}王世贞家除藏有数以万计的典籍外,“其他即墓铭、朝报,积之如山”。{17}“朝报”即“邸报”,见前文。他之所以注意收藏报纸,目的同样是为了治史。明史专家吴晗在谈及钱龙锡主张利用邸报编写实录一事时,曾经特别强调过邸报的史料价值,认为“龙锡所谓邸报,在明代史料中最为重要。”{18}此后,清人修明史时,以天启、崇祯两朝的实录颇多缺失,也十分注意征集当时的邸报,作为参考,至于“多方购求,期于必得”。{19}说明邸报在明史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晚清以来,史学家们更把利用报纸进行历史研究,视为常规。十九世纪初叶起,近代化报纸大量涌现,报纸的性质和品类日益繁多,中国的报业有了很大的变化。从北宋到清代中期,士人们能够看到的,基本上只有封建官报和民间报房小报这两类报纸,它们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延续了近一千年。这种状况,至此完全被打破。出现了近代化的政府报纸、政党报纸、私营商业报纸、鼓吹维新变法的报纸、鼓吹民主革命的报纸、文人论政的报纸、以市民和妇孺为对象的报纸、教会报纸、外国人办的中外文报纸等各类报纸多元并存的格局。报纸的内容也由简趋繁。由旧式邸报的以皇帝谕旨、大臣章奏、官吏任免等三大板块为主,和个别报房报纸的以官吏铨叙遴选、科举中式等方面的信息及突发性的个别市井新闻为主,发展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的信息无所不包。史家不仅能从报纸上查到各个时期的政情、军情、财政金融和工农业生产等方面的情况,还能从中得到有关民族、社会、哲学、史学、语言、文学、戏曲、音乐、绘画、书法、雕刻、体育、宗教、婚姻、礼俗、风尚、伦理、道德、建筑、医药、交通、服饰、水文、天文、气象等各方面的大量的第一手材料。
有些报纸由于对一些重大事件的全过程,或其中的一个侧面,作过连续的集中的报道,往往可补公私文献资料的不足,对历史研究工作者具有特殊的参考价值。如《述报》对1884——1885年中法战争时期香港人民抵制来港补给的法舰官兵事件的集中报道,《中国日报》对1900——1911年历次革命党人武装起义的报道,《大公报》、《京话日报》关于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的连续报道,申报关于杨月楼案和杨乃武案的连续报道等,都深受历史研究者的关注,为他们提供了不少宝贵的第一手材料。
但是,报纸所提供的材料也有不足,一是常有漏报和误报,二是往往掺杂有不少纯属伪造的稿件。漏报的情况不胜枚举,误报的事也十分常见。《万历邸抄》中就有不少误报的情节。如万历皇帝长子常洛的生母孝靖王太后的忌日,《明史》和《明实录》都记载她死于万历三十九年,而《邸抄》上却说她死于万历三十二年。顾宪成之卒,《明史》、《明实录》都注明是万历四十年十二月,而《邸抄》上却记为万历三十一年。{20}这类差错,很可能出于传抄时的笔误。伪造大臣奏稿的事就更多。宋哲宗元祐三年(公元1091年)就出现过有人用御史贾易的名义伪撰请速严惩任永寿的奏疏,在“邸报”上发表。后来查出是任的仇家所为。{21}明嘉靖年间出现过有人伪造海瑞劾张居正疏,被“播之邸抄”,嫌疑人宁国诸生吴仕期因此被置狱,“榜掠七日而卒”。{22}清乾隆年间则发生过所谓的“传抄伪稿案”,在当时的“邸报”上出现了尚书孙嘉淦谏阻乾隆南巡的奏稿,后来查出是伪造,参与伪造的抚州卫千总卢鲁生等几个人,后来一个被凌迟处死,三个被判斩监候。伪造者各有不同的目的和动机,但也使得报纸资料的可信度因而降低。类似的情况,在近现代报纸中也所在多有。这是利用报纸作为研究资料的史家们应该注意的。
在报纸的使用上,在利用报纸从事历史研究的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是历代留存下来的报纸不多,不能满足历史研究工作者的需要。中国的念书人,往往重藏书,轻藏报。宋元以来,藏书家不胜枚举,藏报家则屈指可数。像前文提到的那些注意收藏报纸的人,在念书人中毕竟是少数。因此保存下来的报纸的总数不多。湖南的新闻史志编写工作者曾经作过一个统计,从十九世纪末叶到解放前,湖南地区共出版过644种报纸,现在还能找到的不到其中的三分之一。如曾经发表过毛泽东早期文章的《湖南通俗报》和田汉主办的《新长沙报》等,至今都尚未找到。其他各省市的情况也大抵类此。多数省份还不如湖南。
其次是残缺不全。除《申报》、《新闻报》、《大公报》等少数几家报纸由于经营者有较强的实力,当时就注意积存,几家大的图书馆保存得也比较完整外,大部分报纸都残缺不全。如著名报人胡政之主编的民国初年的《大共和日报》、著名记者邵飘萍主办的1918到1926年的《京报》,现在跑遍全国也凑不完全。
再次是借阅困难。现存的报纸大多收藏在各地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这些单位往往重收藏,轻服务,吝于出借。除少数几种有影印本的和缩微胶卷的,还容易看到外,多数报纸,包括早期出版的《邸报》、《京报》和上个世纪中叶以前出版的一些报纸,审批手续繁多,往往很难借到。这当然也和前一类报纸较为珍稀,收藏者不轻示人,后一类报纸采用木浆制造的新式新闻纸印刷,不如旧时的宣纸、连史纸等传统的印书纸耐储存,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收藏,已经发黄、变质、糟朽、一触即碎,需要保护有关。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者对报纸的使用。如何妥善地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收藏者和研究者共同努力。
新闻是历史的草稿,因此必须保证新闻的真实,必须使所有在报纸上发表的新闻,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才能保证根据报纸上的新闻写出来的历史,成为信史。报纸是历史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重视各时期报刊的收集、庋藏、和利用,使古旧报纸在历史研究中发挥作用,这是值得报纸的收藏者和研究者共同关注的一件事。
注:
①见宋。周麟之《海陵集》《跋先君春秋序后》。原话是这样说的:“初王荆公欲释春秋以行天下,而莘老之书已出,……自知不能复出其右,遂诋圣经而废之曰:”此断烂朝报也‘。“
②参看尹韵公《略论万历邸抄》,刊1989年3月《新闻研究资料》第45期。
③见《明熹宗实录》卷七十一,天启六年五月乙酉《谕内阁》。其中有这样一段话:“朕以渺躬御极,值此变异非常,饮食不遑,栗栗畏惧。……仰体朕心,冀回天变,毋得视为虚文,苟且塞责。”
④见《明史》卷二十二、卷三十九。
⑤见《明实录》卷六十六,《明会要》卷七十。
⑥1986年5月30日,即这次特大灾异事件发生的360周年,北京的明史专家和从事天文、地理、地质、地震、军工、古兵器、科技史、新闻史等各方面研究的专家,曾联袂召开过一个“1626年北京地区特大灾异综合研究学术研讨会”。会上除了就这次事件对当时政治、社会的影响作出分析之外,还对这次灾异事件的“性质”,作了探讨。认为它是一次可燃气体溢出,地光、静电异常,和有强烈震感的地震,所引起的(王恭厂)火药库爆炸。是一次地震次生性灾害。这份《天变邸抄》所提供的细节,成为与会的各方面专家们对上述观点进行分析和判断的主要根据。
⑦见《旧五代史》卷四十三,后唐明宗纪第九,引后唐明宗长兴三年十一月壬午史馆奏。
⑧见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十六第307页《旧唐书前半全用实录国史旧本》条。
⑨见李心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十四《五月已未日条》。
⑩见沈德符《野获编》卷二十五《焚通纪》条。
[11]见《明史》卷二五一《钱龙锡传》。
[12]见金日升《颂天胪笔》卷二十四,许重熙《嘉靖以来注略》卷十四,《启祯两朝剥复录》卷六。
[13]见朱长祚《玉镜新谭》卷十。
[14]见《国榷》6225页附录所载黄宗羲《谈君墓表》。
[15]黄宗羲《明古藏室臣弘光实录自序》。见神州国光社版《甲申传信录》165页。
[16]见《顾亭林诗文集》第444页。
[17]见谢肇制(制字左边要加三点水)《五杂俎》卷十三。
[18]见吴晗《读史札记》175页《记明实录》。
[19]见《东华录》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闰二月癸丑引大学士刚林等奏。
[20]见尹韵公《略论万历邸抄》,刊1989年3月《新闻研究资料》第45期。
[21]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58,转引自朱传誉《宋代新闻史》299页。
{22}见《明史》卷227,《孙维城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