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王竑的仕途与大明帝国正统、景泰、天顺和成化的历史相伴而行,甚至是当时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历史见证,其个人历史直接构成了明朝国史的部分内容。《明实录》作为明朝的编年国史,以时间为线索,鲜明地记载和反映了王竑在每一个阶段的成就。书中对王竑的肯定和惋惜,反映了《英宗实录》、《宪宗实录》和《孝宗实录》的史臣们对他的正面认识,也是对当时士大夫们对王竑评价的承载和记录。当然,无论是皇帝、士大夫还是史臣,他们对王竑的重视,又与王竑个人在景泰、天顺、成化、弘治间的历史功绩密不可分。这说明,历史的书写虽然与书写者的价值取向紧密相关,但也或多或少受制于客观的历史事实。
【关 键 词】明实录/王竑/历史书写
作为大明帝国的高级官吏,王竑(1413-1488)的个人历史直接构成了明朝国史的部分内容。与清修《明史》对王竑的记载仅有八千余字相比,明代的国史《明实录》对王竑的历史记载显然是有所偏爱的,字数竟多达二万五千余字。《明史》属于“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的纪传体,对王竑事迹的记载多有重复;而《明实录》属于“理尽一言,语无重出”的编年体①,因此它对王竑个人历史的记载,每一阶段都很详细,信息量要远大于《明史》,反映了王竑个人命运在明代历史大潮中的位置和价值。
《明实录》[1]对王竑个人历史的书写,并非全然客观,而是有所选择的,与《明史》相比,实录对王竑事迹的选择并不完全一致,而是与实录的当代性和帝王属性密切相关。实录多次记载了皇帝对王竑的关心,“提督守备居庸关右佥都御史王竑有疾,命医往疗之”,“提督守备居庸关右佥都御史王竑有疾,命还京调治”。然而,王竑在宪宗后期失宠,实录对此也有明确的记录。正是为了反映皇帝对他的眷顾或厌弃,王竑才在以记载帝王为主旨的实录中受到重视,获得突显。《明实录》对王竑历史的书写,也反映了实录修纂者对王竑的看法和评价,而这种评价又受到了当时士大夫们立场的影响。在士大夫和修纂者们看来,王竑是一位能干的可堪依靠的治国大员,因此才会有士大夫不断地要求起复,这些连绵的起复奏书并被修纂者们所津津乐道。当然,士大夫和修纂者们的上述评价,又与王竑个人在景泰、天顺、成化、弘治间的历史功绩密不可分。这说明,历史的书写虽然与书写者的价值取向紧密相关,但也或多或少受制于客观的历史事实。
关于《明实录》对王竑个人历史书写的论著,迄未寓目,故本文试作一探。
一、实录重视王竑在土木事变和镇守居庸关中的作用和功绩
以编年为主的《明实录》,对王竑的记载是从正统十一年他升为户科给事中开始的,这与纪传体的《明史》其本传的开头不同,后者是从他姓名、表字、籍贯和出生开始叙述的[2]。《明英宗实录》(以下径简称“英录”)卷一四○载,正统十一年四月辛酉,“擢进士王竑为户科给事中”。王竑在政坛上崭露头角却是在“土木之变”的历史转折关头。
英宗被蒙古瓦剌部俘虏后,朝内一片混乱,在是否清除宦官王振势力上,监国郕王朱祁钰犹豫不决,而百官“皆趋进跪,恸哭不起”,并扬言道:“圣驾被留,皆振所致。殿下若不速断,何以安慰人心?”而王振的心腹锦衣卫指挥马顺则“唱逐百官”。就在这关键时刻,“给事中王竑奋臂摔顺发,啮其肉曰:‘顺倚振肆强,今犹若此,诚奸党也!’百官争捶死顺,且请籍振家”。于是郕王决心始定,清除了王振的余党。朝廷上下振军备战,国得以安②。景泰二年六月,当尚宝司“检究故锦衣卫指挥同知马顺牙牌”时,“顺子言其父被给事中王竑等捶死,牙牌宜责竑寻取”,代宗从其请,这让有功的王竑很难堪,于是六科十三道为之辩解:“臣等切惟太监王振专权擅政,误国丧师,以致上皇北狩,宗社几危。皇上监国之始,群臣合辞请正其罪,而顺实其平日羽翼,犹倚故态,擅肆叱呵,故凡在朝文武百官及守卫军校人等,莫不忠奋感激,共相捶死,务除奸党以安宗社。何牙牌之暇?”王竑“明识国宪,若收牙牌,岂敢隐匿”?指出皇上之所以能够“益隆丕绪”,“国计大定”,应该归功于“前日剪除凶党”,“若责竑寻取牙牌,窃恐人怀疑惧,奸党复萌,上亏圣明之断,下沮忠义之气”,他要求代宗改正前旨,只宣谕官民若“拾马顺牙牌者,无论破损,并许送官”③。看来公道自在人心,言官对王竑在打死马顺、力挽狂澜上的历史功绩,还是立场鲜明的。
土木之变虽然过去,但其造成的形势仍然十分危急。正统十四年八月,时为给事中的王竑奏言“原取沙州达官(蒙古族官员)于东昌府卫安插者,其人素习凶犷,平居无事,常为盗贼”,而现在蒙古“虏寇犯边”,因此“尤宜堤备”,“设法俵散各人于江南远方,庶不乘机为患”④。显然,这是土木之变造成的风声鹤唳的后果。由于王竑的卓越表现,两个月后朝廷“命吏科给事中程信、户科给事中王竑协同都督王通、右副都御史杨善提督官军,守护京城”。把一个很重要的任务交给了王竑等人。接着,就将王竑提升为右佥都御史,“庚申,升户科给事中王竑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堪称“火线提拔”。辛酉日,“命都督王敬、武兴,都指挥王勇往彰义门杀贼,佥都御史王竑往毛福寿、高礼处提督军务,与孙镗一处屯兵,若有紧急飞报”。王敬、武兴与“虏战于彰义门外”,先胜后败,“虏逐至土城”,在这紧急关头,“王竑、毛福寿往援,虏遥见旗帜,乃遁”⑤。
打退蒙古瓦剌人进攻后,王竑因其特殊的才能,被委以镇守北京门户居庸关的重任。正统十四年十一月丙申,“命右佥都御史王竑、都指挥同知夏忠、署都指挥佥事鲁瑄镇守居庸关”⑥。十二月,提督守备居庸关右佥都御史王竑等奏:“都指挥赵玟奉命镇守居庸关,私役官军出口围猎,为贼所杀。玟又自夺他人牛羊,掩为追虏所得。”代宗命逮玫审讯⑦。可见,王竑在守关时,不讲情面,认真负责。又据英录卷一八八载,景泰元年闰正月乙丑,提督守备居庸关右佥都御史王竑参奏“巡关御史王壁数致军妻与奸”。代宗“命执鞫之”,狱具,将王璧充军铁冶卫。这一案件牵扯到另一御史白瑛。四月乙亥,“巡居庸等关御史白瑛下狱,以知同事御史王璧奸淫不能举奏,但告佥都御史王竑也。狱具,瑛坐赎杖还职”⑧。相比较,王竑的原则性是很强的。王竑还对临阵退缩的军官进行严厉弹劾。景泰元年七月,守备怀来等处都指挥杨信等人在护送粮食赴怀来、永宁时,一闻炮响,即“奔还怀来”,“委馈运军士于道”。于是,“守备居庸关右佥都御史王竑以闻”。少保于谦请将杨信等人付法司治之,“或令竑拘信等至关,数以畏怯之罪,责死状,仍令防护运粮”。代宗宥之⑨。
在居庸关,除了执掌监察之职外,王竑还多有其他方面的建树。景泰元年二月乙酉,“守备居庸关右佥都御史王竑奏:‘欲将赤城、云川等驿走遁官军并榆林、土木惊散军,又俱发怀来走递。候事体靖宁,别行定夺。’从之。”⑩
王竑守关有功,有人便攀比其功劳,要求升职。英录卷一八八载,景泰元年闰正月丙午朔,刑科给事中徐正“自陈提督军务有劳,乞如副都御史罗通、佥都御史王竑例景升以官”,但上“不允”。说明代宗只看重王竑和罗通的功劳,对徐正的劳绩并不重视。然而,王竑因为操劳,身体吃不消了。英录卷一九五载,景泰元年八月庚辰,“提督守备居庸关右佥都御史王竑有疾,命医往疗之”。但医治效果不佳,只得回京治疗。癸巳日,“提督守备居庸关右佥都御史王竑有疾,命还京调治”。己亥日,“命右佥都御史萧启提督居庸关,代王竑也”。王竑正式离开了提督和监察居庸关的岗位。
二、实录重视王竑在总督漕盐、兼巡地方上的作用
离开土木之变的硝烟和居庸关前线后,景泰元年十一月,王竑被调到了漕运总督的位置上。由于在漕督任上成绩显著,从景泰二年十月开始,王竑又兼任淮安、扬州、庐州三府并徐、和二州巡抚。景泰三年九月,他被进一步地扩大了权力,兼巡抚直隶凤阳府并滁州,并兼理两淮盐课,总督运司官吏。他的职责从漕运扩展到县地方府州县,又从地方府州县扩展到盐课,而这期间只用了三年,可以说是每过一年便扩大一次职权,反映出他的很强的能力和代宗对他的信任。天顺元年至五年从削职为民起复为参赞陕西军务。天顺七年三月甲辰,王竑又从陕西边疆调任漕运总督,兼巡抚凤阳、淮安、扬州、庐州并徐、滁、和府州地方,清理盐课,职权与代宗时几乎完全相同,说明王竑任其能力,又获得了复辟后的英宗的认可。他在总督漕运的任上历时最久,达八年半之久,在此任上的工作也最繁琐最辛苦,因此得到实录的记载也最多最密集。
从景泰元年十一月开始,王竑被调到新的工作岗位上,负责责任重大的漕运。当时户科都给事中马显奏:“供给京师粮储动以百万计,其事至重。比者,总督其事,惟都督佥事徐恭。请推选廉能干济在廷大臣一员,协同儹运。”事下户部,“会官推选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竑堪任其事”。从之。(11)十二月通州至徐州运河一带淤塞不通,妨碍漕运,于是“徐州等处请敕佥都御史王竑”负责疏浚。(12)到了第二年五月丁巳,南京龙虎左卫和龙江左卫的部分运粮船遭遇风暴漂没,“总督漕运右佥都御史王竑请量减应运京仓米于通州仓,纳省脚费以补其数”,获得批准(13)。
王竑在漕督任上,成绩斐然,获得朝廷信任。代宗不仅让他仍做漕运总督,而且令他兼任淮安、扬州、庐州三府并徐、和二州巡抚。英录卷二○九载,景泰二年十月壬辰,代宗敕谕右佥都御史王竑曰:“先命刑部右侍郎耿九畴往淮安等府州巡抚,今已召回京,特命尔仍依前敕总督漕运,兼巡抚淮安、扬州、庐州三府,并徐和二州,抚安兵民,禁防盗贼,督令所司,凡遇人民饥荒,设法赈济,水势失利,设法修治,农务废弛,及时劝课,城池坍塌,用工修理,官军闲逸,令常川操练,器械损缺,令量宜修备,或有远近盗贼生发,即调官军剿捕……凡有事便军民者,听尔从宜处置具奏。尔为朝廷宪臣,受朕委任,必须宽猛适宜,于是乃克有济,盗息民安,地方宁靖,斯尔之能。若或处置无方,致有乖误,惟尔不任。尔其钦承朕命毋怠!”
能者多劳。王竑的非凡能力,使其职权范围越来越广,权力也越来越大。景泰三年九月庚戌,又被委任兼巡抚直隶凤阳府并滁州,并兼理两淮盐课,总督运司官吏。从漕运扩展到地方州县,又从地方州县扩展到盐课。盐课在当时可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来源。据英录卷二二○载,景泰三年九月庚戌,代宗敕总督漕运、巡抚淮安等处右佥都御史王竑曰:“已尝命尔总督漕运兼巡抚直隶扬州庐州淮安三府并徐和二州,今复命尔兼巡抚直隶凤阳府并滁州,仍兼理两淮盐课,总督运司官吏,督工煎办,时常巡历行盐地方,提督缉捕私贩之徒,轻则听尔量情发落,重则械送来京处治,俱没其盐入官。运司及各场官吏,若贪图贿赂,不用心提督煎办,致亏欠盐课,阻滞客商者,尔即执问。应奏者指实具奏,尤须严禁巡捕之人不许将贫难小民买盐食用及挑担易换米粮度日者一概扰害。尔其钦承朕命!”(14)景泰八年,英宗复辟,王竑被视为代宗的心腹而被贬到陕西。
经过长期的锻炼和多方考察,英宗在晚年终于认识到王竑的价值,开始对他产生信任了。天顺七年三月甲辰,英宗将王竑从陕西边疆调回,担任地位非常重要的漕运总督,并巡抚相关地方和盐课,职权与代宗时几乎完全相同,说明英宗也像代宗一样,认可了王竑的品德和能力。他敕谕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王竑道:“今特命尔总督漕运,与总兵官右都督徐恭等同理其事务,在用心规画,禁革奸弊,官军有犯,依尔先会议事例,而行水利当蓄当洩者,严督该管官司,并巡河御史等官,筑塞疏浚,以便粮运。仍兼巡抚凤阳、淮安、扬州、庐州并徐、滁、和府州地方,抚安军民,禁防盗贼,清理盐课,救济饥荒,城垣坍塌,随时修理,守城官军以时操练,或有盗贼生发,盐徒强横,即便相机设法抚捕,卫所府州县官员有廉能公正者,量加奖劝,贪酷不才者,从实黜罚。”并叮咛道:“凡事利于军民者,悉听尔便宜处置。”(15)
综观王竑在八年半的漕运总督和凤淮及盐课巡抚的位置上所做的工作,可谓殚精竭虑,付出了很多心血,作出了许多贡献。
第一,组织并实施漕运工作,如造船,筑坝,疏浚河道和修建新闸等。据英录卷二○八载,景泰二年九月丁酉,在提督漕运右佥都御史王竑的请求下,“给各处运粮军士造浅船工本价钞,创造者三千贯,改造者一千五百贯,修艌者八百贯”。漕督的重要任务是修筑堤坝,或疏浚河道,保证运河畅通。英录卷二四三载,景泰五年七月己巳,因为“大风雨,湖水泛涨,决高邮、宝应堤岸”,代宗命左副都御史王竑督有司修筑之。在漕运问题上,王竑想了许多计策。一是当运河堵塞和无水时,分段运输。当沙湾河决,后,运河无水,一大半的舟船都不能前进,户部建议敕令王竑等人“计议”,“如舟可前进,则令运赴通州上纳,如不得进,则令沙湾以北者于临清上纳,以南者于东昌及济宁上纳”(16)。二是将积贮的陈粮发放给漕运官军,解决其俸粮问题。天顺七年十月,总督漕运左副都御史王竑积极建言:“去年积贮天津仓粮米二十八万余石,恐岁久浥烂,请令各处运粮官军,明年粮船至天津仓支带,前赴通州仓交纳。”从之。
第二,在其所管辖的范围内整顿吏治。首先是减少冗官,减轻民扰。英录卷二○八载,景泰二年九月甲辰,“初自济宁至徐州设管河主事三员,至是以官多民扰减一员,从总督漕运左佥都御史王竑请也”。同时,治理违犯官吏。英录卷二二一载,景泰三年闰九月乙亥,“监察御史王珉被命巡河,数于济宁诸处奸淫,微服至所淫者家,拜其父母,所索运粮军官馈赠尤多,为右佥都御史王竑所奏”,谪充开平卫军。王竑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和贪官。景泰五年,总督漕运左副都御史王竑奏:“运河自通州抵扬州,俱有员外郎等官监督收放粮、收船料钞及管理洪闸、造船、放甑,此等官员辄携家以往,占居公馆,役使人夫,日需供给,生事扰人。又南京马快船有例禁约,不许附带私货及往来人等,近来公差官员每私乘之。宜通行禁约,违者治罪。其掌船官吏,妄自应付者,一体罪之!”(17)王竑曾经一次就奏黜了78个不称职的官员。据宪录卷五载,天顺八年五月辛未,“总督漕运、巡抚淮扬等处左副都御史王竑奏黜老疾、庸懦、不谨官监运司同知刘曦等七十八员”。
第三,解决漕运沿线和所巡抚的地方的治安问题。首先,对漕河地区的盗贼进行镇压。据英录卷二五八载,景泰六年九月庚子,“沿漕河盗贼横甚,漕军为有杀掠者。副都御史王竑以闻。命监察御史王用同锦衣卫官严捕之”。据英录卷二五二载,景泰六年四月戊寅,直隶霍丘县民赵玉山自称宋室之后,暗中“以妖术煽惑流民谋乱”,“总督漕运左副都御史王竑擒获以状闻”。其次,为了强化他所巡抚的地方的治安,王竑对负责缉盗的巡检司作了调整。景泰七年八月,“迁直隶凤阳府怀远县洛河巡检司于寿州为北炉桥巡检司,淮安府山阳县戚家桥巡检司于宿迁县为刘家庄巡检司,以巡抚副都御史王竑奏无益者当革,而地冲要者当设也”(18)。
第四,王竑开展了大规模的赈济灾民的活动。据英录卷二一七载,景泰三年六月己丑,总督漕运、巡抚淮安等处右佥都御史王竑奏:“淮安海、邳二州安东等县大水,冲塌军民庐舍,漂流畜产,农具麦田?{没,人民缺食。已督有司给粮赈济,并将科买物料逋负税粮暂从宽缓。”这场水灾波及面很大。据英录卷二二九载,景泰四年五月甲戌,“直隶徐州大雨水渰没禾稼,民饥愈甚。巡抚、巡按官右佥都御史王竑等各具以闻”。代宗“诏命竑悉以改拨支?运及盐课粮赈济之”。这次水灾,在王竑等人的赈济下,安然渡过。据英录卷二三二载,景泰四年八月乙未,总督漕运右佥都御史王竑奏:“比因直隶凤阳并山东、河南荒歉,民多流徙趁食。臣委官于河上每遇经过舟船,量令出米煮粥给之,赖以存活者一百八十五万八千五百余人。又多方劝输殷实之家,出米麦穀粟二十五万七千三百四十石有奇,银三千六百七十余两,铜钱绵布半之,给与被灾者五十五万七千四百七十九家,其缺农具种子者七万四千三百九十七家,臣亦以官物给之,流入外境而招抚复业者五千五百九十三家,外境流来而安辑之者一万六百余家。即今人颇安业,盗贼稀少。”奏入,代宗颁令嘉奖。对于赈济所剩银两,王竑从民本思想出发,建议代宗将剩银二万四千六百五十两留在灾区,继续济民(19)。水灾刚过,雪冻之灾接踵而至。王竑又忙于救济雪灾。据英录卷二三八载,景泰五年二月丁未,总督漕运左副都御史王竑奏:“山东、河南并直隶淮、徐等处,连年被灾,人民困窘。去岁十一月十六日至今正月,大雪弥漫,平地数尺,朔风峻急,飘瓦摧垣。淮河、东海冰结四十余里,人民头畜冻死不下万计,鬻卖子女莫能尽赎……身无完衣,腹无粒食,望绝计穷……皇上端居九重,无由目睹。设若一见,未必不为动心。大臣居处庙廊,少得亲视,使或视之,未必不为流涕。”使朝廷设法赈济。
第五,王竑兼事巡抚地方的工作,做出了突出成绩。他保留了任满离任却为百姓不舍的巢县知县阎徽。英录卷二一五载,景泰三年夏四月辛巳,“升直隶庐州府巢县知县阎徽于本府通判,仍理县事。徽满九载当去任,属民五百九十余人保留。巡抚右都御史王竑审实以闻,故有是命”。解决粮长科害小民问题。景泰六年三月,巡抚淮安等处左副都御史王竑奏:“江北直隶扬州等府县粮长,往往科害小民,乞准湖广例,尽数革罢。粮草令官吏里甲催办。”从之(20)。他对所兼巡的凤阳等地的官军的俸粮也要操持。据英录卷二五二载,景泰六年四月丁酉,直隶凤阳府寿、泗、宿三州并亳县官仓,原贮之粮供给寿、泗、宿州、武平等四卫官军,近因灾无粮,官军一年之上无粮补支。“巡抚都御史王竑请以河南布政司今年应纳本府广储仓税粮,改纳寿、泗、宿、亳等仓”。此外,他还因芦场塌坏,建议含山县用芦柴折米。英录卷二七○载,景泰七年九月癸未,“命直隶含山县采运芦柴,准折纳米,从巡抚左副都御史王竑奏其芦场坍没也”。
王竑拥有漕督、盐课及相关地方的巡抚职责,十分尽职,做了大量的工作,获得了突出的成绩。因为督理盐漕、赈灾等各项成绩突出,王竑不仅被朝廷所重视,升其为左副都御史,而且还被士大夫们所看重,拥有了良好的声誉。据英录卷二三四载,景泰四年冬十月甲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竑为左副都御史,仍理漕运”。时太子太保兼户部尚书金濂奏:“昨者徐淮等处水灾,人民艰食。竑身任其责,往来设法赈济,活人数多。况总督漕运,奸贪畏惮,兼理巡抚,军民爱慕。”会大学士陈循亦言“竑尽心救济,宜量升擢以励劳勤”。帝以王竑叔理漕运“久著勤劳”,故升之。王竑因为在漕督、巡盐和巡抚地方上的突出才干和显著成绩,而在士大夫们中间获得到了令名与良好的评价。据英录卷二四九景泰六年正月癸丑载,吏科给事中卢祥曾奏称“各处巡抚、尚书、都御史等王竑、邹来学、韩雍处置有方,王暹、孙原贞善誉不闻”。可见令名远扬。
王竑从陕西调到漕督任上不过一年半的时间,便因其突出的才能,被升为兵部尚书,调入北京。
三、实录重视王竑在陕西参赞军务上的作用
王竑是在景泰年间成长起来的,受到了代宗朱祁钰的重视。但是,夺门之变后,英宗复辟,代宗病死,王竑的好日子暂告结束。《明实录》反映了王竑个人命运的历史转折过程。
英宗复辟后,开始大规模贬斥代宗的人。据英录卷二七五载,天顺元年二月庚子,调“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王竑为浙江布政司参政”。将王竑从身兼数任、权倾一时的总督兼巡抚的任上,调至浙江参政这一不足为道的职位上。但事情并没完,没过多久,戊申“罢浙江参政王竑、右都御史李实俱为民,子孙永不叙用”。这是因为新贵忠国公石亨、太平侯张軏等弹劾王“竑在景泰间,尝率众当阙击死王振党、锦衣卫指挥马顺及内臣二人”所致。其实,王竑打死马顺导致代宗上位,才是石亨和英宗忌恨的地方。
但是,公道自在人心。王竑在督理漕运、盐课,巡抚淮安、扬州、庐州三府并徐、和二州的功绩,让人难以忘却,要求起复他。据英录卷二七七载,天顺元年四月庚申,漕运总兵官都督同知徐恭提出自己“止督漕运”,而让都御史王竑复职巡抚,但“上不允”。八月甲寅,英宗开始转变,觉得王竑人才难得。他谕户部臣曰:“王竑先为首犯阙,法当处死。朕体好生之德,不忍加诛,已遣为民。今念其漕运有功,户部可遣官送至陕西安置。该管官司务待以礼,不许欺侮,致有疏虞。”(21)于是王竑被礼送回陕西(当时陕西包括甘肃、宁夏)老家。
天顺五年,庄浪遭到蒙古人的进攻,“达贼入寇甚急”,镇守“乞兵为援”,朝廷被迫“命兵部右侍郎白圭及起王竑为左副都御史,俱参赞军务”。“竑天顺初罢为民,至是特复其职用之”(22)。王竑就是在这种军情紧急的情况下,作为不可不用的人才,被重新起用,重新登上了大明王朝的历史舞台。
王竑一经起复,便向朝廷献计献策。天顺五年十月,参赞军务左副都御史王竑根据兵法“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的原理,出主意道:“今此虏(蒙古兵)复来入寇,虽与讲和,终非久计。乞照前日用兵事宜,令副总兵冯宗统领京营,并河南、山东等处官军为正兵,从兰县大路径进。复分兵一二万人,以参将一员充游击将军统之,仍命文臣一员监督,各给旗牌,从宜调度,分为两翼,各路而进,如和好已成,按兵堤备,不然则与甘凉等处总兵密相纠合,或断其前,或截其后,或冲其腹心,劫其老营,使彼腹背受敌,首尾难救。如此,则虏酋可擒,丑类可殄,而边民得以息肩矣。”但兵部尚书马昂等人对“竑意在分兵行事以专成功”表示疑虑,未予采纳(23)。王竑的这个正奇结合的计策被搁置,错失了打败来犯的蒙古兵的机会。但王竑不屈不挠,又于本月壬申日与副总兵都督冯宗一起奏上陕西用兵事宜六条,其中包括出榜召募关陕地区的文武人才;对山东、河南等处调来的官军要赐银两和袢袄;用洪武、永乐年间行军决罚条例征治逃兵;用陕西官库银布收买战马五千匹;对陕西所属官军民壮等进行训练以备调用。最后兵部采纳了其中的四项建议(24)。王竑还曾建议陕西辖属的宁夏和庄浪等地增修墪台(烽火台),结果遭到否决。天顺七年二月,“左副都御史王竑请于腹内宁夏中卫及庄浪等处增立墪台,以严边备”。宁夏镇守总兵和巡抚等官都认为:“边外立墪举火,腹里移文驰报,自为定例,行之已久,未有不便。若腹里增设墪台,诚恐虏贼入境,礟烽四起,官军之往御者,无以的从,人民之散处者,反致惊疑,是徒劳人力,无益边备也。”其议遂已(25)。
天顺六年正月甲辰,王竑等分兵巡边时,与蒙古兵遭遇。据英录卷三三六载:“参赞军务右侍郎白圭、左副都御史王竑等分兵巡边,适达贼分路入寇,一自枣园堡过河劫掠,圭与遇于固原川,击之,擒九人,斩首二级,获马二十匹;一劫红崖子川,竑同副总兵冯宗与之遇,擒四人,斩首二级,余贼溃散,奔靖虏城南各山口,右参将李杲追之,斩首二级,擒七人,复所掠牛羊马驴凡万余。圭等各以捷闻。”令英宗大为兴奋,对陕西抗击蒙古的军功进行了大规模的奖励,王竑也获得了相应的荣誉。英录卷三四一载,天顺六年六月乙亥,以陕西固原州擒杀达贼功,“右侍郎白圭、左副都御史王竑皆给赏”。
两个月后,王竑在大多数将领被征召还京的背景下,被留下来坚守陕西边防。据英录卷三三八载,天顺六年三月癸丑,“命召副总兵右都督冯宗、左参将都督同知赵胜、参赞军务兵部右侍郎白圭还京,仍敕左副都御史王竑、都督李杲暂留提督防守”。在陕西,王竑受到了甘肃镇守太监蒙泰、总兵官宣城伯卫颖的参奏,他们“交章奏提督军务左副都御史王竑,怀私奏保都指挥等官邢端等,及私役千户田胜营干家事,擅放指挥李瑾还原任河南逆其家属诸不法事”。王竑也反过来“奏颖贪污诸罪”,朝廷遣刑部和锦衣卫官员前往覆核(26)。因为这次参奏,王竑被召还北京。英录卷三四七载,天顺六年十二月癸酉,“召左副都御史王竑来京”。王竑与蒙泰、卫颖相互攻诘事,经过调查,有了处理结果。据英录卷三四九载,天顺七年二月己巳,刑部员外郎范镛等覆“宣城伯卫颖、太监蒙泰等及左副都御史王竑相讦事状,互有虚实”。尚书陆瑜等奏:“颖、竑俱膺重寄,而挟私诋讦,甚失大体。泰等符同颖奏,亦非所宜,皆治以法。”但英宗“命俱宥之”。
天顺七年三月,王竑从陕西调任漕运总督,兼巡抚凤阳等地,并清理盐课。他的西北的备边活动就此结束。
四、实录重视王竑在兵部尚书上的贡献
王竑以其非凡的才干,受到继位伊始的宪宗的重视,从漕运总督升任兵部尚书,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据宪录卷八载,天顺八年八月辛卯,“调兵部尚书马昂于户部,召总督漕运左副都御史王竑为兵部尚书,巡抚宣府右副都御史李秉为左都御史”。当时六科都给事中萧斌认为,近来边报频繁,“黠虏连结种落,伺隙乘机”,“典守缺人,咎患非细”,并特别指出:“切见副都御史王竑、李秉,材堪致远,心切济时,夙著勤劳,多历年所,委以重任,必有可观。今各处一方,各理一事,恐不足以尽其才,而朝廷有事,不得其用。乞将竑、秉取留在京,随宜补任。别选公正廉干官代其所掌,则缓急可济,内外得人。”尚书王翱及大学士李贤等“皆言竑、秉可大用”。宪宗说:“古之人君梦卜求贤,今纵不能,独不能因舆论所予者而用之乎?王竑、李秉廷议皆以为可大用,朕因而用之,何必梦卜耶!竑可升兵部尚书,秉可升左都御史。其兵部尚书马昂调户部。”
在兵部尚书任上,王竑重视的是修饬武备和军队治理问题。宪录卷一○载,天顺八年冬十月庚子,因“扬州人民无故惊疑,扶老携幼,俱南奔两日方定”的怪现象,引起了兵部尚书王竑的警觉,指出:“扬州人民惊疑,老稚南奔,虽日虚惊,亦非美事。且扬州密迩南京,升平日久,居安思危,而武事不可不讲。乞敕南京守备等官修饬武备,以防意外之虞,专官巡视以究军政之弊。”宪宗从之。身为兵部尚书的王竑,参与了整军治将的活动。他对军官进行了监管,对失事欺瞒的前线军官进行了弹劾和整治。宪录卷一五载,成化元年三月甲子,兵部尚书王竑奏:“镇守四川右少监阎礼、户科都给事中童轩等奉敕抚剿盗贼,失机误事,以致领军都督何洪、指挥杨瑛等被贼杀死,两月之余,方才告报。其余失陷蒙蔽之事,必多比扶同隐匿。科道已连章纠举,法当究治。”王竑还会同总兵官太保会昌候孙继宗、抚宁候朱永等,“慎选各营军士,以次充补。又以选兵不若择将,兵强将弱,势难统驭,乃罢黜把总等官王玺等八十六人,而选程瑄等补缺”(27)。他还坚持减免军匠,减轻军民负担。宪录卷一四载,成化元年二月己卯,内官监请佥补旧所省香烛军匠一百八十六人以应工役,但兵部尚书王竑言:“军匠自宣德十年减省已经三十年之久,何可复佥?”工部尚书白圭亦以为言。宪宗“令已之”。
王竑在兵部尚书任上,负责镇压叛乱,维护帝国的稳定。他曾向皇帝推荐军官,以平定强贼的造反。据宪录卷一六载,成化元年夏四月壬辰,为了对付四川的强贼赵铎,兵部尚书王竑请以五军营管操襄城伯李瑾充总兵官,升辽东宁远卫指挥同知韩赟为署都指挥佥事,充参将,统率京营并陕西汉达官军前往剿捕。宪宗同意韩斌的升命,其他的再议。王竑在兵部尚书任上,最大的成绩是组织了一场针对大藤峡苗瑶起义的军事战争,并取得了胜利。事先,他要求广东广西官员入京时,将当地的“山川险易、贼情虚实”以及“灭贼安民筹策”备陈以闻,以便将来展开军事行为时,有所依据。据宪录卷一一载,天顺八年十一月丙辰,兵部尚书王竑言:“两广三司官来贺万寿圣节,各官皆熟知两广山川险易、贼情虚实,其间必有定见,宜令开陈灭贼安民筹策,及各举骁勇智谋将官以闻。”于是,广东布政司右参议王英、按察司副使邝彦誉等陈述了广东地方的军备和剿贼情况。王竑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他的计划。成化元年正月辛未,兵部尚书王竑条上两广剿贼安民事宜六事,其中有“两广之事在此一举。赵辅、韩雍须假以赏罚重权,使得便宜行事”,有“审度贼情轻重缓急,事轻而缓,委三司官谋勇可任者,分道守御;重而急者,须躬亲率兵从事,欲于广西进兵,则先守浔州诸处要害,贼奔之地,欲于广东攻贼,则先据贼之归路,务俾此贼进退无路,腹背受敌”等策,军中具体事项共二十余条,宪宗完全采纳,并敕令赵辅等施行。在这次征讨大藤峡的作战中,王竑慧眼识才,任用韩雍,保证了战斗的胜利。“成化初,两广寇大作,命将征讨,而总理难其人。兵部尚书王竑请曰:‘非韩雍不可。’遂改左佥都御史,赞理军务。师进至全州,擒其苗酋,严刑示众。次桂林,数其失机指挥,罪而斩之。军威大振,乃分兵为二十五哨,直抵大藤峡,平贼。”(28)
既然王竑已成国家领导人,因此便在一些重要场合出现,而为实录所记载。据宪录卷八载,天顺八年八月辛丑,“命兵部尚书王竑、都察院左都御史李秉经筵侍班”。又宪录卷一四载,成化元年二月甲午,宪宗祭先农神和躬耕耤田时,作为兵部尚书的王竑“行九推礼”。宪录卷一五载,成化元年三月丁巳,宪宗视察国子监时,兵部尚书王竑也与众官一起“分献四配十哲两庑”。
五、实录对王竑辞职后起复的反复记载
然而,王竑因其举荐的清理武选贴黄的人选遭到否决,便心生退意,引起宪宗的不满,导致其政治生涯的结束。据宪录卷一六载,成化元年四月庚寅,兵部尚书王竑等言:“清理武选贴黄,例用本部并都察院堂上官各一员提督,今会官举翰林院修撰岳正堪任侍郎,礼科都给事中张宁堪任都御史,请旨简用。”内批:“会官推举,多狥私情,不从公道。止令侍郎王复不妨部事,同都御史林聪清黄。自今内外缺官,不必会保。岳正、张宁升外任。”由于推荐岳正和张宁遭到挫败,王竑决心称病辞职。据宪录卷一八载,成化元年六月戊子,“兵部尚书王竑以病乞免”。但宪宗初“不允,命医疗之”。但王竑去意已定,不断上疏求退。宪录卷一九载,成化元年七月戊辰,“兵部尚书王竑恳乞休致,不许”。此前,“竑以疾辞,命医日往视之。至是复以请”,并情词迫切地自白道:“臣自誓守正不阿,尽心报国,既荷先帝再造之恩,挥群谤而复用。又蒙皇上乾刚之断,纳党言以特升,未效涓埃,苦婴旧疾,心虽图报,力已衰疲。”宪宗再次“慰留之”。然而,王竑仍然坚辞不干。宪录卷二一载,成化元年九月己未,“兵部尚书王竑以久病不痊,三上章乞放免”。这次,宪宗终于松了口:“竑既久病不痊,屡陈情,恳准其还家调摄。病愈复起用。”其实,王竑“病本未甚,以前荐岳正、张宁为时所沮,遂坚意求去。士论惜之”。宪宗开始对王竑闹情绪和固执心生介蒂。
此后,不断有士大夫要求起复王竑这位帝国干臣。成化二年十一月,刑部员外郎彭韶奏:“佥都御史张岐憸邪奔竞,不可用,请罢之,而召用王竑、李秉、叶盛。”但宪宗却将彭韶逮送锦衣卫狱鞫问。不久,给事中毛弘等为彭韶求请,宪宗不听(29)。三年二月,吏部奏:“十三道监察御史吴远等言:‘兵部尚书王竑练达边务,缓急可用。今家居养病,宜速起之,以慰群望。’事下臣等议,今正用人之际,宜从所言。”内批:“王竑不体朝廷升用之意,推病避难。既去,如何再用?就令致仕。”(30)这次不仅未能起复王竑,还引起了宪宗的反感。本来王竑只是“居家调摄,病愈复起用”的,此时宪宗干脆令其致仕。宪宗对王竑怨意难消。当有人建议“录用已故及致仕大臣子孙”时,吏部奏上“操行端谨者八人”其中就有王竑,但宪宗就是不录王竑之子,“王竑以养病忤旨,故恩止于(沈)翼”(31)。直到成化九年四月癸未,“致仕兵部尚书王竑子纯”才“循礼部奏,行例考试,为国子监生”(32)。
虽然王竑不为宪宗所喜,但仍不断有人因为他的才干而提请起复。据宪录卷五二载,成化四年三月戊辰,巡按陕西监察御史胡深言:“致仕兵部尚书王竑历事累朝,始终一节。比因末疾,恳乞休致。如竑者,进则尽忠于国,退则守分于家。今疾已平,复乞起用,以见圣明图任旧人之意。”宪宗只是“命吏部知之”。辛未日,监察御史谢文祥等劾南京参赞军务兵部尚书李宾猥以庸材,难居重任,“乞赐罢黜,召致仕兵部尚书王竑代之”。但是宪宗却以“竑累章乞休”为意,不许。
每当边关危急时,臣僚们总是想到王竑能够力挽狂澜。成化四年九月甲戌,吏科左给事中程万里,因为陕西重镇之地,而蒙古裔满四等于内据险啸聚,虏酋毛里孩在外虎视眈眈,特别提出要在京选大臣二员前往当地镇守和处理。于是,兵部和廷臣集议,“请敕宁夏等处守臣抚恤各处土达,或起陕西致仕兵部尚书王竑,就彼巡边,密切防范”。宪宗只让当地巡抚官处理,而不起复王竑(33)。成化八年九月辛亥,巡按陕西监察御史王哲要求起复王竑。据宪录卷一○八载,王哲称,虏寇久据河套,出没无时,不断攻入巩昌等府会宁等县境内,杀掠人畜,甚至南至通渭、秦安等县,西至金县等境,杀虏尤多。不可缺人防守,因此提议“致仕吏部尚书李秉、兵部尚书王竑俱年力未衰,识达军事,屡立边功”,在西路“令一副将,或起竑,或起秉专理”,以便防守。事下兵部,但兵部官员早已知悉皇帝的心思,指出“其欲起李秉、王竑分理军务,缘近已会议”,“恐将权复分,难以别议”。宪宗批答道:“既有会议事理,仍敕(赵)辅等用心调度军马杀贼。”排斥了起复王竑的可能。此外,都给事中王诏,也曾“奏起请致仕尚书王竑、李秉”(34)。但直到成化二十年九月,仍有都察院经历李晟提到王竑在整顿边事上的威名,他说:“方今攘夷有大势,有先务。大势在固外藩,先务在用旧臣。”指出:“所谓用旧臣者,盖边事非老成之人莫可任之。今山后有尚书余子俊,辽东有都御史马文,升独延绥西至甘凉无一重臣镇抚其地。臣闻前吏部尚书李秉、兵部尚书王竑、佥都御史高明、除名威宁伯王越,才力可用,威名素著。”(35)反映出当时的士大夫对王竑等人的信任。士大夫们还借天变请求起复王竑。据宪录卷一○○载,成化八年春正月乙巳,刑科给事中赵艮上言二事:“其一曰宥罪愆以消天变”,“其二曰收众望以备任使”。特别指出:“近敕吏部召用旧臣,如前吏部尚书李秉、兵部尚书王竑,履历既深,闻望素著。今虽休致,尚堪倚任,亦乞召用以从众望。”奏上,“诏姑已之”。
孝宗即位后,王竑起复之路仍然遥遥无期。据《明孝宗实录》卷七载,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丁巳,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汤鼐上疏劝初即大位的孝宗“慎选端方有气节、学识,能轻富贵之人,如致仕尚书王竑”等人,量其才德,擢任内阁、吏部、都察院,以激厉天下气节,培植国家元气”。但孝宗则称“官员贤否进退,公论已定”,不理会起复王竑等人的建议。是月甲子,巡按直隶御史姜洪上疏要求“辨邪正”,指出“致仕尚书王恕、王竑、李秉俱才德高茂,志节忠贞”,请礼部召用,“信任勿疑,庶文武得人,政事修举”。但孝宗却敷衍道:“所言多已施行,其干系朝廷大臣者,自有处置。”弘治元年五月,南京吏部主事夏崇文又提出:“致仕兵部尚书王竑,才望老成,尚堪大用,乞召置左右,勿劳以事,专资其谋议之益。”孝宗却说:“王竑前所行事皇祖、皇考已屡有旨令致仕去。况年今加老,其已之。”(36)
就在众人不断的举荐中,王竑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明孝宗实录》卷二一以附传的形式,记录了这位能吏的一生行迹:
弘治元年十二月壬辰,致仕兵部尚书王竑卒。竑,字公度,陕西河州卫人。正统四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十四年,英宗北狩,景皇帝以郕王监国,廷臣伏阙劾王振锦衣卫指挥马顺,叱众令起。竑奋臂摔顺,发啮其肉,百官争捶顺死,由是正气直声震于天下。已而北虏犯顺,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督军守居庸等关。事平,巡抚淮阳兼总督漕运,官军畏服。久之,升右副都御史。天顺元年,英宗复辟,石亨、张軏论其击顺事,罢为民。四年,复起,仍原职,征平凉等处虏寇。七年,复督漕运。八年,宪宗登极,用科道论荐,升兵部尚书。既至,知无不言。时两广出师,上剿贼安民事宜,多见采纳。荐韩雍为都御史,总督军务。雍方补外,众议不协,竑力争曰:“此事非雍不可。”后果克成功。荐修撰岳正、给事中张宁清黄不听,遂移疾。宪宗不许,命医往视,章三上乃许。病痊,复起,不数月而去,寻致仕。后科道累章论荐,竟不起。至是卒,年七十五。赐葬祭如例。
竑刚毅明断,临事勇于必为,未尝择利害为趋舍,故累见沮抑,而人惟恐其不用,然用之,不合即去。其守正不阿,夷险一节,一时论大臣如竑者,盖无几矣(37)。
孝宗坚持自其祖父英宗、父亲宪宗以来的错误判断,对王竑未给予应有的生荣死哀,不予赐谥。直到正德十年七月乙巳,给事中毛宪奏称尚书王竑、都御史韩雍等人“勋业、节义、文学俱可录,乞赐谥立祠”时,武宗才令有司为王竑等人“予谥”(38)。王竑被赐谥为“庄毅”(39)。直到万历二十九年(1601)十一月,实录还提到了王竑。当时,户部覆巡漕御史张眷志在所条陈的“重久任以专责成”中,提到“景泰二年,命都御史王竑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以此作为“命总漕都御史务要久任”的例子(40)。这是实录最后一次提到王竑,为王竑去世113年之后。
结语
王竑的仕途与大明帝国正统、景泰、天顺和成化的历史相伴而行,甚至是当时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历史见证,其个人历史直接构成了明朝国史的部分内容。王竑作为明代中期的一位才干突出的大臣,在土木之变中崭露头角,表现出政治勇气和胆识,在总督漕盐兼巡地方时展现不凡的经济才华,在陕西参赞军务时显露出卓越的军事才能,在兵部尚书上,整顿军队,升黜将领,平定大藤峡之乱,表现出朝廷军事领导人的大局观和战略才干,但因为举荐的官员被否定,便心生退意,托病辞职,退出了政治舞台,既是他本人的损失,也是大明王朝的损失。为了应对内忧外患的局势,大批有识之士不断而执着地提请起复王竑,但都被宪宗和孝宗所否决,反映出王竑的真才实和宪孝二帝的小肚鸡肠。《明实录》作为明朝的编年国史,以时间为线索,鲜明地记载和反映了王竑在每一个阶段的成就。书中对王竑的肯定和惋惜,反映了宪宗时修纂《英宗实录》、孝宗时参与修纂《宪宗实录》和武宗时与修《孝宗实录》的史臣们对他的正面认识和评价,是对当时士大夫们共识的承载和记录。与清修《明史》对王竑的记载仅有8 850余字相比,明代的国史《明实录》对王竑的历史记载多达25 000字,信息量之大为《明史》望尘莫及。《明实录》对王竑个人历史的书写既与实录的帝王属性密切相关,又与史官们的偏爱和选择有关。王竑在以记载帝王为主旨的实录中获得较多篇幅的记录,与帝王对他的宠信和厌弃有关;同时也与明朝士大夫和实录修纂者对王弦的认识有关。而这又与王竑个人在景泰、天顺、成化、弘治间的历史功绩密不可分。这说明,历史的书写虽然与书写者的价值取向紧密相关,但也或多或少受制于客观的历史事实。
注释:
①以上关于纪传体和编年体特点描述的征引文字,来自刘知幾《史通•二体》。
②《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一,正统十四年八月庚午。
③《明英宗实录》卷二○五,《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二十三,景泰二年六月壬辰。
④《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一,正统十四年八月甲戌。
⑤《明英宗实录》卷一八四,《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二,正统十四年冬十月丙辰;庚申;辛酉。
⑥《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五,《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三,正统十四年十一月丙申。
⑦《明英宗实录》卷一八六,《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四,正统十四年十二月壬申。
⑧《明英宗实录》卷一九一,《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九,景泰元年夏四月乙亥。
⑨《明英宗实录》卷一九四,《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十二,景泰元年秋七月癸亥。
⑩《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九,《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七,景泰元年二月乙酉。
(11)《明英宗实录》卷一九八,《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十六,景泰元年十一月壬寅。
(12)《明英宗实录》卷一九九,《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十七,景泰元年十二月丁酉。
(13)《明英宗实录》卷二○四,《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二十二,景泰二年五月丁巳。
(14)《明英宗实录》卷二二○,《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三十八,景泰三年九月庚戌;乙卯。
(15)《明英宗实录》卷三五○,天顺七年三月甲辰。
(16)《明英宗实录》卷二二九,《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四十六,景泰四年五月壬午。
(17)《明英宗实录》卷二三七,《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五十五,景泰五年正月己未。
(18)《明英宗实录》卷二六九,《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八十七,景泰七年八月乙卯。
(19)《明英宗实录》卷二三四,《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五十二,景泰四年十月庚子。
(20)《明英宗实录》卷二五一,《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六十九,景泰六年三月丙辰。
(21)《明英宗实录》卷二八一,天顺元年八月甲寅。
(22)《明英宗实录》卷三三○,天顺五年秋七月戊午。
(23)《明英宗实录》卷三三三,天顺五年冬十月辛未。
(24)《明英宗实录》卷三三三,天顺五年十月壬申。
(25)《明英宗实录》卷三四九,天顺七年二月壬戌。
(26)《明英宗实录》卷三四五,天顺六年十月己巳。
(27)《明宪宗实录》卷一四,成化元年二月乙巳。
(28)《明宪宗实录》卷一八九,成化十五年四月癸卯。
(29)《明宪宗实录》卷三六,成化二年十一月丙子。
(30)《明宪宗实录》卷三九,成化三年二月庚子。
(31)《明宪宗实录》卷五三,成化四年四月癸巳。
(32)《明宪宗实录》卷一一五,成化九年夏四月癸未。
(33)《明宪宗实录》卷五八,成化四年九月甲戌。
(34)《明孝宗实录》卷五五,弘治四年九月乙亥。
(35)《明宪宗实录》卷二五六,成化二十年九月丁酉。
(36)《明孝宗实录》卷一四,弘治元年五月甲申。
(37)《明孝宗实录》卷二一,弘治元年十二月壬辰。
(38)《明武宗实录》卷一二七,正德十年秋七月乙巳。
(39)《明史》卷一七七《王竑传》。
(40)《明神宗实录》卷三六五,万历二十九年十一月丙申。
【参考文献】
[1]谢贵安.明实录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2]王竑传[M]//张廷玉.明史:卷一七七.北京:中华书局,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