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丁丁:鼓励大众媒体竞争 避免新闻双重不幸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27 次 更新时间:2015-07-1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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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丁丁 (进入专栏)  


提要:本文节选自汪丁丁教授所著《青年对话录:人与知识》。汪丁丁在《青年对话录:人与知识》中写到“我们有能力表达任何一件哪怕最简单的事情的全部真相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所以,严肃新闻的追求者们的努力,其实是要披露主流社会不知道或不愿意知道的真相。”


在一个市场社会里,由于“社会”被嵌在“市场”之内,故而大众的行为模式是消费主义的、短期的、对生活的终极意义不加思考的。

今天,新闻的不幸是双重的。

首先,我们生活在一个市场疯狂的时期。不错,市场确实可以有疯狂的时期和平静的时期。当大众丧失常识的时候,表现为市场疯狂。当市场疯狂的时候,类似“花剌子模信使”的问题可以频繁发生。不过,在花剌子模信使问题中,斩了信使的是王。在市场疯狂时期,大众是王,他们不愿意听坏消息,他们叫嚣着杀死信使,例如,他们更喜欢用虚假的好消息愚弄和消磨“市场将持续80年”这样的宣言,同时他们诅咒牛顿“万有引力”定律,因为那意味着股市将在重力作用下回归平静。那么,在这样一座铁屋里,面对这样一群人,还有必要呐喊吗?这是新闻的第一重不幸。

其次,我们生活在一个转型期社会里。此时,新闻一方面承担着所谓“引导舆论”的功能,另一方面,它逐渐要承担建立新制度的功能——其基础是“揭露真相”。在许多情形下,这两项功能会发生冲突。当然,这些冲突不发生时,我们可以有很出色的新闻报道;而当新闻陷入这些冲突时,它只有三种选择:(甲)揭露真相,(乙)为了“引导舆论”而放弃揭露真相,(丙)保持沉默。在上列三种选择中,不同的新闻理念导致不同的不幸。我认识一些“老资格”的新闻工作者,他们相信放弃“引导舆论”的责任是新闻的不幸;我还认识一些新制度下的新闻工作者,他们相信放弃揭露真相的责任是新闻的不幸。无论如何,他们共同相信,在这种时候保持沉默,也是新闻的不幸。总之,这里出现了我说的所谓“新闻的第二重不幸”。

与中国社会其他方面的事情一样,最糟糕的是,这两重不幸却是同时降临。大众媒体,一方面必须履行它们的旧职能;另一方面,却已经浸淫在市场里,受着利润的驱使。在稳态社会里,新闻只有一重不幸,尽管也很严重。为了对比,我们最好看看那是一种怎样的情形。世界上曾经有过许多稳态社会的类型。今天,似乎只剩下“市场社会”这一种类型了。在一个市场社会里,由于“社会”被嵌在“市场”之内,故而大众的行为模式是消费主义的、短期的、对生活的终极意义不加思考的。这样一个社会,可以有严肃新闻。因为,当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大众更愿意相信严肃新闻,虽然大众是以消费主义的态度对待严肃新闻的。他们购买“花边新闻”,他们也购买严肃新闻——在不同的场合。

稳态社会比我们这样的转型期社会平静许多倍,我不清楚这究竟是优势还是劣势。对新闻而言,平静的大众更愿意遵守他们的常识。所以,在稳态社会里,消费主义者是以平静的态度对待每一位信使的。不论他带来的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他都不会被杀死。兼听则明,这是常识。与真理不同,常识就是对大众长期而言有好处的确信体系(belief system ),虽然常识未必是真理。

为了兼听则明,我们应鼓励大众媒体之间的竞争。这是市场社会的常识。每一个角度,只要提供了新的有用信息,就可为信使们带来利润,所以就有信使们为利润而寻找信息。竞争无限制地展开,后果就可以是新闻的第一重不幸。最初,信使们可以为利润寻找新的有用信息。然后,寻找新的有用信息逐渐演化为手段,利润才是目的。对应地,对社会而言,市场是达到效率的一种手段。可是一旦市场无限制地展开,将社会嵌入到市场之内,手段就转而成为目的了。当利润成为目的时,凡可以产生利润的,都可以是“新闻”。换句话说,新闻转而成为手段了,例如新闻造假案例。

新闻的第一重不幸降临到我们中国社会里,发生了新闻造假案例,而且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远比西方社会更严重。为什么呢?因为,首先,我们这里的市场恰好处于疯狂时期,大众丧失了常识,非要偏听偏信;其次,不要忘记,我们是在转型期社会里,这里还有新闻的第二重不幸呢。让我们想象一位信使的行为吧——他可以揭露真相也可以编造假象,取决于哪一种行为带来更高的回报。或者,等价地,取决于哪一种行为代价更低。

显然,当第二重不幸降临时,揭露真相的行为需要支付更高的代价。即便你保持沉默,那也是一种代价,因为你放弃了挣钱的机会。于是你倾向于“编造假象”或“引导舆论”——其实,一旦你放弃了揭露真相的行为,你将很难相信这两种行为之间还有什么本质差异,反正就是不说出真相嘛。所以,如果你是信使,难道你会坚持严肃新闻吗?愚蠢!支付高得多的代价,坚持虚妄的理想?

这样,信使们,至少他们的大多数,不得不演化为谎言信使。这里,市场竞争无济于事。因为市场竞争是新闻机构之间的利润竞争,这种竞争很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机构A派出的信使编造了谎言并带来利润之后,机构B将派出更聪明的信使编造更令人信服的谎言并带来更高利润……这样,那些最诚实的信使将首先被解雇;其次,那些不很诚实但仍嫌太诚实的信使也将被解雇,最后……

总之,这篇文章的结论,我可以留给读者自己去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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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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