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梯若尔说过:“一个好的经济学家必须审慎的对待研究,追踪文献前沿;其次必须保持谦虚”。
正当法国经济深陷福利主义文化、持续两位数的失业率、社会保障基金难以为继、公共财政以危险概率重蹈希腊覆辙的泥潭时,诺贝尔经济学奖出乎世人预料地授予了一位法国经济学家梯若尔。不论梯若尔在博弈论、激励理论及其应用领域有多大贡献,次日清晨,在杭州欧美中心的星巴克咖啡馆里,授予一位直接或间接地“帮助”政府将经济搞得如此糟糕的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立即成为引发我的一位法国朋友激烈嘲讽的话题。
诺贝尔委员会的行为模式值得博弈论行为经济学家们仔细研究。事实上,2009年辞世的萨缪尔森特别写了一篇文章概述历届诺贝尔奖在各领域的失误及诺奖委员会的偏执态度。就我阅读所及,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评委会在很长一段时期里偏爱男性自由市场经济学家。并且,至少在博弈论这一领域,在十年时间里,诺奖委员会忽视了以色列学派的原创贡献。毕竟,诺奖评委们是人而不是神,很难避免特定学科、特定地域、特定情感导致的偏见,何况还有诺贝尔委员会固有的制度局限性。人类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前的许多年,哈耶克在接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演说“知识的僭越”(the pretence of knowledge)里就表示了对诺贝尔奖在公共领域里的负面影响之担忧。
任何旨在表彰学术进步的重要奖项,一旦获得如同诺贝尔奖这样的公共影响力,尤其在互联网时代,就陷入关于自身合法性的两难困境:要么放弃纯粹学术立场——为了促进那些远比学术更普遍地造福全人类的公共政策,要么坚守纯粹学术的立场——如果这样的学术其实远比公共政策更长远地造福全人类。哈耶克显然希望得到诺贝尔奖的学者们对自己在公共领域里的言论之“知识僭越”倾向保持警惕。也因此,哈耶克晚期很少在公开场合或学术场合发表言论(林毓生先生特别为此事询问哈耶克并在一篇文章中陈述了与上述类似的理由)。这样一种知识自觉,还可追溯到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那时,他列举了四类遮蔽人类理性的偶像,其中第四类就是“abuse of authority”(直译为“滥用权威”),他称之为“剧场偶像”。
由此可见,哪怕是一位毕生献身于纯粹学术的学者,也应或多或少懂得一些政治哲学,从而当他的学术声望传播到远比他的专业领域更广大的范围时知所进退。2005年,梯若尔在一次访谈中这样提醒经济学家:“我认为首先一个好的经济学家必须审慎的对待研究,追踪文献前沿;其次必须保持谦虚,因为我们确实有很多事情还不是很清楚,所以公开发言的时候必须很谨慎,这也是差的经济学家比好经济学家更有名的原因,他们总是很肯定自己说的话,好经济学家往往不是很肯定。”他接着还发表了这样一番见解:“经济学家……在长期通过文章影响,短期不能奏效。因为政治家不愿意听取这些意见,他们清楚自己的利益,而经济学家的建议不一定符合他们的利益。所以经济学家提供想法供人们讨论,过了十年,十五年,结果显而易见。但是短期的效果不明显,尤其是一些新思想,通常会遭政治家的排斥。”
今年得到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法国经济学家梯若尔,对学院派经济学家而言,实在不仅仅是一位法国的经济学家。我读博士生的时代,已将他的那本《产业组织理论》视若真传,是我随身携带回国的为数不多的英文教材之一种。2001年,邹恒甫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的影印本“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丛书”收录了拉丰(Jean-Jacques Laffont)两卷本文选《激励理论》和《激励理论的应用》。读者随意浏览,可见其中许多经典文章都是拉丰与梯若尔联署发表的。与2002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以色列和美国心理学家卡尼曼(Daniel Kahneman)的情形类似,在获奖感言里,得奖者当然要怀念并表彰那位长期合作却早逝的作者。卡尼曼感怀的,是斯坦福大学人品与学品都出类拔萃的特沃斯基(Amos Tversky,1937-1996)。对梯若尔而言,实际上分享了这一奖项的,是英年早逝的拉丰(1947-2004)。
在拉丰和梯若尔的贡献中,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防止串谋”的机制设计。而在图卢兹学派的大量文献中,让我始终保持警惕的,是激励理论的许多结论很可能敏感依赖于特定情境内的参数,而这一特征其实是公共政策的大忌。假如,让我们设想,一种防止电信寡头串谋的机制是否有效,敏感依赖于机制设计专家们是否能够观测这些电信服务的真实成本,那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根据这样敏感的成本检测制订的电信价格政策,怎么可能具有稳健性呢?尤其在中国这样的迅速转型社会里,不满足(激励相容)稳健性的公共政策,很可能为权力寻租提供大量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