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按:春节前,不理已经返回大陆;节后开学了,把这个系列的最后一篇奉上,请各位博友笑评。须特别且事先说明的是,本篇内容不应被看作是我对台湾民主政制的否定,甚至也不应被看作是批评。我更希望她被看作是对大陆民主政制——如果真的实施、实现——可能之弊的事先思考。
尽管隔着海峡,但民主、法治却是两岸不约而同的选择。当然,时间上可能有先后,程度上亦有所不同。客观地看,就当下而言,可能台湾社会的民主程度更高,台湾的民主机制也更纯熟。如果再考虑到两岸本就有太多的相通之处故而台湾的先进经验可能远比其他地区或国家的经验更具可借鉴性,则我们就可以说,确有特别的必要对台湾民主政制进行观察、了解、分析。
自2013年9月起,我应邀到台湾这边讲学。上课之余,我特别注意观察台湾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与人闲聊时,也特别有意无意地涉及台湾的民主政治问题。几个月下来,竟陆陆续续有了些想法、判断。接下来,我将分别以政治-政党、选民-选票、民享-民主三对关键词为切入点,尝试将这些想法、判断形成一篇文字。
民主的面向:政治还是政党?
所谓政治(politics),其本意是公共事务治理,与家务或家庭事务治理相对。因此,至少按其本意,民主及其决策机制所面向的当然应当是政治或政治问题本身。更进一步看,政党当然应该为了政治并服务、服从于政治,而不应高于、或取代政治。然而,在今天的台湾,似乎很容易观察到这样一种现象:人们无论是在日常的交往过程,还是在“真刀真枪”的民主投票活动中,他们的“yes”或“no”针对的往往不是政治本身,而是政党。换言之,在今天台湾的民主决策过程中,我们似乎很容易观察到政党取代政治、或政党高于政治的现象。
譬如现在(2014年)是国民党执掌政权,则在野党、尤其是反对党扮演的几乎是纯粹且赤裸的“反对”党的角色:基本上可以说是“凡是你赞成的,我必反对”。如果说政党间由于其竞争本质呈现出这种关系尚可理解的话,那么台湾市民社会本身所呈现出的相应割裂、对立可能就实在令人堪忧:无论你打开电视、翻开报纸或点开网络,你总是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或感觉到普通市民在关心政治问题时态度上的泾渭分明。具体来说就是,如果我是国民党的粉丝,那么,民进党的政策无论初衷、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必反对、唾弃;相对应地,如果我支持的是民进党,则无论国民党怎么做,都一定错、并且做得越多错得就越多。
本来,民主作为一种决策机制,其内在地要求参与民主决策的“民”应当是独立、理性的个体,因为如果“民”本身不是、或不能够具备独立及理性的品格,那么,所谓民主实际上也是不可能且不必要的。这进一步就要求,当“民”参与政治活动时尽管可以有自己的偏好,但却绝对应该、也有必要尽可能冷静理智地对待决事项进行投票,而不应仅仅根据该事项主要为何种政党所关切、或某提案出自何种政党就断然表示反对或赞成。从这个角度我们甚至可以说,如果一个号称民主的社会,其选民却仅仅根据个人色彩或偏好进行投票,那么,它实际上是反民主的,因为它根本上摧毁了民主决策的理性意味。
这或许也正是现代政治学中常讲的,多党竞争、轮流执政容易导致政治腐败的原因所在:因为党际竞争的需要,各政党总是会想方设法争取新选民并挽留既有选民,而在这个过程中,政党固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但更可怕的后果却是选民亦可能会被异化、腐化,进而造成整个政治过程的异化及腐败。
在上世纪初,韦伯曾忧心忡忡地指出,如果德国民众本身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也即本身如果没有走向政治成熟,那么,民主作为一种政治模式可能将成为政治灾难的源头——话音刚落,德国果然被纳粹党操纵并挑起了种族清洗等祸端。与此类似,今日台湾的民主之所以几乎蜕变为纯粹的关于政党“排排站”游戏,其根本的原因或许也正在于台湾民众本身尚未“走向政治成熟”。换言之,民主政治本身并不一定天然是“好的”或“坏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在一个没有一支政治成熟的公民民族之社会推广民主政治,则至少在起步阶段很可能导致“坏的”结果。
或许有必要重申的是,我并不认为政党本身作出某些泾渭分明的正直操作有何不可,因为这几乎是政党政治的必然逻辑。在这里我要强调的仅仅是,选民应当学着更为理性地看待、参与政治决策过程。从这一角度讲,培育公民精神进而培育一个政治成熟的公民民族或许才是决定今后海峡两岸民主政治良莠的关键因素。
民主的目的:选民抑或选票?
我在台湾任教的高校是一所公办高校,但我却惊异地发现,该校的奖学金无论是力度还是广度,都远远小于我在大陆所供职的高校。进一步的了解发现,奖学金以及助学金少几乎是所有台湾高校的共通特点。我之所以感到“惊异”,是因为至少就目前而言,台湾的整体经济水准应该说比大陆高一截,而且台湾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应当也绝不会低于大陆地区的,但却居然作出了这样的制度安排。
于是,在某次闲聊的过程中,我把这个疑问抛给了台湾这边的几位教授。其中一位给出了这样的回答:奖学金的设立,直接惠及的只能是奖学金的获得者,而这注定只可能是少数人,这样一来,没有获得奖学金的人、也就是说多数人心里可能不爽,于是,下次选举时,这多数人就很可能会用选票惩罚你。因此,对政治决策者而言,更聪明的做法就是,取消奖学金、尤其是大额奖学金,而均分给所有学生——至于取消之后所可能造成的长远不利后果,则不是、至少不是当前决策者重点关注的。另一位教授接着指出,其实不仅仅奖学金或学校制度的安排呈现此种选票面向,现在台湾其他政策也越来越多且越来越明显地走这种平均主义的路数:可以说,为了留住尽可能多的选票,今天台湾的政治人物往往以民粹主义思路决策。
这当然亦可能有问题,因为民主政治的一个内在逻辑本来就是:通过民主机制,选择出一个或一些精英,让他(们)发挥自己的专长来为选民更好地服务,并对他(们)的服务予以一定之监督。因此,所谓民主,其实或多或少都有这样一点预设:那些被选举出来的人,比大部分选民更能处理好政治事务,或者说他们对于政治问题的决策可能比大部分选民的更合理。因此,当然也就应当让这些精英有发挥自己专业、才干的充分空间。
考虑到许多政治问题因其本身的专业性、复杂性,本就非多数人所能透彻理解,更不用说为多数人所能妥切解决,因此,当选的政治人物本应具有在特定时刻“忤逆”选民的勇气与担当,因为如果他总是并只是讨好选民(实际上是为了获得当下的选票),从长远看很可能往往是害了选民。可以看到,民粹主义的问题可能恰恰出在这儿:它时时刻刻看多数人的脸色,却忘了这多数人选举他的初衷——运用自己的才智为多数人更好地谋取福利。
至少从如上奖学金的设置现象来看,今天台湾的民主政治似乎颇只要选票而罔顾选民的倾向。这一倾向似乎也可以从马英九在第二任期内的诸种动作及其社会反响得到应证:连任之后,马英九连续作出“油电双涨”、“推动两岸服贸协议”、甚至在台湾地区“国庆日”上明确喊出“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等明显导致选票流失、但却长远来看很可能对台湾有利的动作。这些动作在马英九第一个任期内可以说非常忌惮、根本不敢触碰,之所以在第二任期内他却敢于试水,就因为一方面马英九历来谋求所谓“历史地位”,也即他在整个台湾、甚或两岸政治历史中的最终定位,这一内在驱动力使得他有更大的可能去暂时冒犯选民意愿;另一方面也因为他不再有连任、也即争取选票的压力,这一外在条件也使得他可以不顾一时得失地“忤逆”选民。而事实上,伴随着这些动作,台湾的选民果然也开始了他们对马英九的“报复”:按照有关社会机构的调查,马英九的民意支持率由第二次当选时的过半支持率直跌至9%点多。据说其支持率之低,已经创下了世界之最——试想,如果马英九并不谋求长远的历史定位,甚或仅仅因为有连任的压力,他还会作出那些导致其支持率下降但却可能更有利于选民长远利益的政治决策吗?更重要的或许是,在今天的台湾,又何止马英九如此?可以说,今天台湾的民主政治中的各个政党,已经明显将选票置于选民利益之上,因而也具有明显的民粹倾向。
如果民主政治竟演变为民粹政治,那么,一方面固然违背了民主决策机制内在地需要倚重精英来解决政治问题这一逻辑预设;更可怕的或许是,另一方面,它很可能导致当年托克维尔(AlexisdeTocqueville)所曾警示的“多数人之暴虐”现象,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类似二战前后德国纳粹那样的政治现象“重现江湖”。
申言之,没有政治成熟的公民民族,固然无法达致真正的民主;但如果没有敢于担当的政党,而只有蝇营狗苟的政客,则民主的前景同样堪虞。然而,略具吊诡意味的是,在今天的台湾,尽管公民可能不尽政治成熟,各大政党亦不具有完全的担当,但公允地说,其民主政治的运作却也基本达致了全民普惠的效果。这又是为什么呢?
民主的实质:民享或是民主?
民主政治与君主、贵族政治的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在前一种政治模式中,政治决策、至少是最高或最重要的政治决策由所有选民通过投票的方式决定,而后者则往往由具有特定身分的少数人进行政治决策。
但这应当不是民主政治与其他政治区别的全部,或者反过来说,此种区别并不足以用来全面地界定民主。也就是说,在某些情形中,尽管政治决策为所有选民所参与,但至少从情感上讲,人们似乎并不大认同其民主意味:譬如,人们一般不会将德国纳粹政权时期的种种决策归类为民主决策,尽管它们可能恰恰诉诸了多数人的意志;人们似乎也不大认同当年萨达姆为伊拉克的民选总统,尽管他事实上几乎每次都以超过99%的选票“当选”。
因此,除了“民”参与决策这一形式外,民主作为一种具有某种正当性价值意味的政治机制,一定还有其它内涵。换言之,民主应具有一种与单纯多数至上主义不同的定义。在《自由的法:对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刘丽君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0-34页)一书中,美国学者德沃金(R.Dworkin)对真正的民主作了这样的界定:“只有在一个符合道德成员资格的政治社会中自我管理才有可能,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在强有力的共同兼顾意义上的而不是统计意义上的人民的自我管理。如果这点能够成立的话,我们就需要一个民主制度的概念,这一概念强调除非这些民主条件得到满足,否则就不存在所谓的民主制度”。这些条件包括,“首先,每个成员必须有机会在一个集体决定中发挥自己的作用”;第二个是,“一个纯粹政治共有社会的运作过程必须体现出真正的对所有成员利益都平等对待的理念。这意味着有关影响财产、利益和责任的分配的政治决策必须与全体成员的平等对待相一致”;第三个“因素是道德独立性。……一个纯粹的政治共有社会必须是一个具有独立道德标准的社会。它不能强行规定公民对政治的或道德的或伦理的各种事务的判断,相反,它必须提供条件来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思考和最终是自己的判断来达到对这些事务的共识”。
或许可以对德沃金的如上分析作这样的概述:真正的民主必须具备这样的条件:每个人及他的利益得到平等的对待,并且每个人都依据一定的道德、价值标准独立且理性地参与政治决策。而这或许可以借用当年林肯(A.Lincoln)的那个著名说法进一步概述为:民主不仅仅意味着形式上的“民主”(人民决策),还意味着“民享”(这决策真正有利于人民福利,并且享有福利也确实为人民所享有)。
如果我们接受如上关于民主实质的分析,并以之为标准来观照今日台湾的民主状况,则可以作出如下几点判断:第一,从形式上看,台湾已经是一个典型的民主社会——她的每一级议会议员都经由选民自愿投票产生;她的“国家”元首亦通过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遇到重大问题时,她也往往诉诸选民公投。并且第二,选民之间的平等亦得到了较高程度的平等对待,所谓一人一票、一票一权。然而,第三,正如前述,在“独立道德标准”以及“独立理性地参与”两点上,她可能还有所不足。但颇有意味的或许是,第四,台湾民主机制似乎又确实服务于社会大众,而并没有、至少主要层面上没有被某个或某些人所操纵用以满足私利或像希特勒那样借由民主机制来满足自己的个人偏好。
因此总体上看,尽管今日台湾可能并不完全具有民主政治的实质,但她却又很大程度上具有“民享”意味。也就是说,今日台湾尽管仅仅具有形式民主,而欠缺完整的实质民主条件,但从结果角度看,却又离实质民主所能造就之结果不远。那么,为什么会产生此种“假作真时真亦假”的现象?按照个人的观察、判断,其主要原因可能在于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台湾发达且多元的媒体。到过台湾的朋友一定有这样的体会,这里的媒体太多了,竞争太激烈了,以至于媒体上关注的内容几乎可以用“琐碎”来形容。在这样的媒体格局下,各媒体机构必定绞尽脑汁、挖掘甚至“制造”新闻热点。而政治领域又无疑是媒体们关注的重点——任何一个政治事件,媒体们都一定用显微镜一遍又一遍的检视,以穷尽其中所有可能的角度、层面、意味。如此一来,政治人物想要利用民主机制来谋取什么私利而又不招来忌恨就变得非常困难,而这无疑将反过来促进政治决策的“民享”程度。
其次,则可能因为民主本身可能具有某种目前尚未得到揭示的魔力,这魔力就是,只要你真正尊重民主的形式逻辑——让每一个选民自愿投票并以多数决方式进行重大公共决策,它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致民主的实质。或许也正是因为民主政制具有此种魔力,因此,尽管它的实施条件如此苛刻,但却仍然值得我们的不懈地探索和追求。
2013年11月1日初稿,2014年2月16日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