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君:当前中国的社会风险外壳初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69 次 更新时间:2014-09-04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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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君  

 

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正处于“政治—身份型”向“经济—职业型”分层结构转变的阶段,社会资源重新分配,社会阶层重新洗牌,社会分配两极分化,利益格局纷繁复杂,这一阶段通常是阵痛期,也是社会矛盾激化的高风险时期。贫富差距逐步拉 大、社会阶层结构分化断裂、社会阶层间的对立冲撞、社会流动阻塞形成的社会堰塞湖、社会发展滞后的改革“内轮差”效应和公共服务的短腿等成为典型的社会风 险外壳。

社会风险,即社会整体性危机的可能性,社会风险通常由社会风险源、社会风险外壳、社会风险熵、社会风险后果四部分构成。社会风险源指社会风险的根源,社会风险往往根源于社会的内在矛盾;社会风险外壳指社会风险的表象或面具,社会风险往往是潜在的,不直接显露于社会之中,社会风险通常隐含在某些起眼或不起眼的社会问题之中。社会风险熵是指能使社会风险爆发为社会危机的可能性及其损害程度;社会风险后果是指社会风险爆发后的危险状况及其恶劣影响,通常以社会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本文即是对当前中国社会风险外壳的尝试性研究。

一、贫富差距

贫富差距及其扩大化的总体趋势是社会风险的重要征兆。贫富差距的适度拉开对于激发社会内生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然而,贫富差距的过度悬殊,不但不会促进经济增长,反而会阻碍经济增长,更会影响社会稳定,形成社会风险,造成社会动荡。

基尼系数是衡量贫富差距的重要指标。基尼系数是衡量一个国家居民收入差距、反映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的综合性指标,0.4为“警戒线”,0.4-0.5为差距偏大,0.5以上为高度不平均,表明社会处于可能发生动乱的“危险”临界状态。2012年12月,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研中心发布报告称,2010年中国基尼系数为0.61,报告结论称:“当前中国的家庭收入差距巨大,世所少见。”[1]2013年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我国2003年至2012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见图1)[2]。从中可以看出,从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尽管惠民生的若干强有力的措施使中国的基尼系数从2008年最高的0.491逐步地有所回落,但0.47到0.49之间的基尼系数也还是超出了基尼系数的警戒线。

财富集中程度也是衡量贫富差距的重要指标。王小鲁在2010年发布的《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研究报告则认为中国收入最高的10%家庭与收入最低的10%家庭的人均收入相差65倍。[3]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指出:2012年,可投资资产1千万人民币以上的中国高净值人士数量超过70万人,人均持有可投资资产约3100万人民币,共持有可投资资产约22万亿人民币。2012年中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达到80万亿人民币。[4]根据以上数据可测算:2012年,净身价超过1千万人民币的富人只有70万人,占中国人口仅0.05%,却占有了中国财富的27.5%(22万亿/ 80万亿),简言之,0.05%的人占有了27.5%的财富。这些数据可见当前中国贫富差距的严峻程度。

贫富差距拉大的原因非常复杂。贫富差距的拉大与以效率优先为价值原则的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先富”战略、收入分配体制不合理、行业垄断扭曲收入分配、腐败等灰黑色收入多有联系。

二、社会断裂

贫富差距在社会阶层结构方面体现为社会断裂,亦是非常重要的社会风险外壳。30多年以来,伴随着贫富差距的拉大,社会阶层分化日益明显,并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断裂性变化,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等阶层占有了大部分经济资源、公共权力、社会威望或社会声誉等稀缺的社会资源,成为社会精英阶层。而工人,尤其是大量的国有企业职工(约3000多万)在市场化改革中下岗,或转业、或退休;农民在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浪潮中或外出务工,或失地进城就业,被甩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之外,丧失了原有的经济地位、社会保障等社会资源,又没有得到更多新的社会资源,“农民、农业劳动者阶层还是中国现在最大的弱势群体”[5]。

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充分说明了社会阶层断裂的内在逻辑。陆学艺对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和断裂进行了勾画,他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通过大量的社会调查将社会成员划分为十大社会阶层。他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结构已经从“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结构,转变为由国家和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科技专业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人员、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和失业半失业人员等十个阶层构成的社会阶层结构,每个阶层占的比例依次是:2.1%,1.5%,0.6%,5.1%,4.8%,4.2%,12%,22.6%,44%,3.1%。[6]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占比66.6%的工人和农民失去了原有的部分组织资源、文化资源和经济资源,被甩到了社会结构的下层,甚至是底层,与上层所拥有的各种社会资源形成鲜明反差,结构断裂的内在脉络清晰可见。与此同时,中产阶层的比重偏小,“2008年,我国的中产阶层的人数只占总就业人员的23%。离现代化国家应有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的社会阶层结构还有很大距离”[7]。中产阶层的发育迟缓,加剧了社会阶层结构两极分化的社会风险。

当前中国社会阶层的结构性断裂“还表现在文化及社会生活的许多层面”[8]。利益断裂是社会断裂最本质的体现,利益断裂使得“在一个断裂的社会中,社会中不同部分的要求的差异,有时会达到一种无法互相理解的程度”[9]。社会的结构性断裂的结果是社会各个阶层很难发现共同的利益基础,致使各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很难确立社会共识,很难进行广泛社会动员,很难实施有效社会控制。不仅如此,断裂所造成的各个阶层之间的猜忌与隔阂,极大地妨碍着社会信任的确立,刺激着各种纯粹自利的短期行为。很明显,这种情形是非常不利于防范社会风险或控制风险危害。可见,社会断裂是社会风险的重要征兆。

三、社会冲撞

社会冲撞是社会阶层结构断裂的外在表现。可以说,社会阶层结构断裂内在地体现为社会阶层的利益断裂或对立,外在地则体现为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在社会行动和价值规范等文化及社会生活方面的社会冲撞。

价值冲撞或意识形态冲撞是社会冲撞的主要表现形式。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的差别越大,社会意识的差别也就越大。随着阶层分化断裂,各个阶层在价值观念上的分歧也势必日益严重,进而相互冲撞。精英阶层与下层民众在国企改革、医疗教育改革、房地产热以及其他一些有关改革和社会政策的看法和主张上似乎变成了稳定的反对派,在价值观念或意识形态上产生了比较激烈的冲撞,体现了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冲撞和裂痕的加深。

贫富差距和阶层断裂的两极化最直接地体现为仇官、仇富情绪,可以说仇官、仇富情绪是价值冲撞直接的表现。

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冲撞的极端形式,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就是社会冲突。据统计,1993年我国发生群体性事件0.87万起,1994年增加到1万多起,2005年达到8.36万起,2006年达到9万起[10]。近年来,每年因各种社会矛盾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多达数万起甚至十余万起[11]。瓮安事件、乌坎事件、启东事件等典型的群体性事件多因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干群关系紧张等具体问题引发。农民工、征地拆迁户、下岗工人及其他无业人员、一线工人、个体摊贩、复转军人、“蚁族”大学生等底层和弱势阶层通过人群聚集来以“人势”对抗“钱势”和“权势”。转型时期的阶层分化和社会断裂导致了阶层内认同感增强和群体意识增长的同时也加剧了阶层间的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最终诱发为群体性事件。

在社会冲撞中,中国的中间阶层扮演着“暧昧”的角色,这是因为中国的中间阶层并非西方社会中的中产阶级,没有形成统一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在社会冲撞中比较骑墙,在上层和底层的社会冲撞中,并未保持理性、客观的立场和态度,并未发挥缓冲带和减压阀的作用。

社会阶层结构的断裂和利益分化决定了社会冲撞不可避免。那么,从社会风险的视角该如何看待社会冲撞呢?学术界关于社会对立和冲突存在两种相互对立的分析思路,“冲突论”的阶级阶层分析强调各个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强调对社会现实的批判;而“功能论”的阶级阶层分析则强调社会分化现象有其合理性,强调协调各个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和社会整合。事实上,在当代社会中,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都有其两面性,既存在相互利益的矛盾性,也存在相互利益的可协调性。因此,借鉴这种思路,我们可以把社会冲撞分为合理冲撞和违规冲撞,如果把社会冲撞控制在合理冲撞的范围内有利于社会互动,缓解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如果任由违规冲撞蔓延泛滥,社会风险就被放大,社会就会陷入危机和动荡之中。

当前中国社会阶层之间的对立之所以没有由社会冲撞演变为社会冲突,其根本原因是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权的稳定。基尼系数在扩大,但中国没有出现两极分化,即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因为高速经济增长,哪怕是最低收入人群也能改善生活,因此社会稳定能够保持。[13]“阶层之间的冲突并非注定引发重大外部性社会冲突”,“在世纪之交,阶层之间的冲突有所增加的迹象明显。贫富差距的加大不断会引发社会矛盾。但是,这些矛盾如果不与国际国内的政治动荡相交织的话,就不至于引发全局性的外在化的社会政治冲突。”[14]可见,要防止贫富差距、社会断裂和社会碰撞所隐含的社会风险演化为社会动荡或社会危机,在不可能完全消除贫富差距、社会断裂和社会碰撞的情况下,需要允许社会的合理碰撞,使社会矛盾保持在可控范围之内,而要做到这一点,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是根本之策。

四、社会堰塞湖

社会流动是社会学的重要概念。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推进,贫富分化的加剧和社会阶层断裂的形成,社会地震使得社会底层向上流动的阀门被逐渐关紧,社会流动开始出现阻滞现象,社会堰塞湖开始形成。所谓社会堰塞湖指的就是转型时期形成的阻碍社会底层向上层流动的藩篱,是社会流动出现阻滞的现象。改革开放以来人口流动的加速和社会流动的阻滞之间形成鲜明的反差,这种矛盾和张力蕴涵了巨大的风险,而且会强化由其他原因产生的各种社会风险。

社会堰塞湖之所以形成,源于市场化改革中产生的贫富差距以及由此形成的马太效应。贫富差距体现为三种资本分配的不平等。一是物质资本,即货币以及其他物质财富。二是人力资本,由体现在人身上的技术水平、知识、智慧、经验构成。三是社会资本,即人际关系。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这三种资本的结合创造了财富。三种资本中的任何一种资本都是上层精英占优势,底层大众居于劣势。改革虽然以机会平等的方式为农民、工人等社会阶层提供了大量的机会,但是伴随着改革逻辑的深化演进,底层群众在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方面与精英层事实上的不平等却在加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精英与非精英之间的流动藩篱,即社会堰塞湖正在形成并悄然加固,社会垂直流动中向上流动的门槛日渐提升。

社会堰塞湖的存在使社会结构失衡,使当前社会各阶层之间流动渠道梗阻,形成了一个很难跨越的界限,使得先赋条件成为社会阶层划分的重要根据,而自获条件成为补充要素,影响了社会垂直流动速率的增大,固化了社会阶层的结构性断裂,各阶层逐渐“板结化”、“凝滞化”,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安全,蕴含着很大的社会风险。

五、改革“内轮差”效应

伴随着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的“内轮差”效应凸显。所谓改革的“内轮差”就是指经济改革与社会改革不同步,社会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社会结构调整滞后于经济结构调整,其本质就是社会堕距。

“内轮差”是指车辆转弯时内前轮转弯半径与内后轮转弯半径之差。由于“内轮差”的存在,车辆转弯时,前、后车轮的运动轨迹不重合。在行车中如果只注意前轮能够通过而忘记内轮差,就可能造成后内轮驶出路面或与其他物体碰撞的事故。对于中国这辆巨型卡车来说,在经济社会转型(“转弯”)过程中,经济改革是前轮,社会改革是后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标志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经济转型成功实现。然而在这个转型过程中,经济增长被过分强调,改革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形象地说,经济改革前轮转弯较急,转弯半径较小,社会改革这个后轮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产生改革“内轮差”。

改革“内轮差”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第一,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原则在2006年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已经开始调整为兼顾效率和公平)发展导向下,过于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把应该配置到社会领域的资源和机会也配置到经济领域中。近年来,尽管中国在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已经有比较大的增长,但与当前世界上的发达国家,甚至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还有比较大差距。物质产品的日益丰富与社会公共产品的短缺形成鲜明对照。第二,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并没有带来社会体制向适应市场体制的方向转变。一是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一些已经不合乎时宜的体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根本性的改革(如户籍制度、财政体制、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二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原则和要求相适应、相匹配的社会体制没有得以及时建立和完善(如收入分配调节制度等)。第三,社会公共产品的过度市场化改革延误了社会改革的时机。上世纪90年代后期到本世纪初,部分政府自身公司化和市场化,教育、医疗等典型的公共产品被过度市场化,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房地产市场化等口号及其实践大行其道。很多学校、医院被一卖了之,事实证明,公共产品的这种市场化改革是不成功的,结果就是上学贵、上学难,看病贵、看病难等现象导致民意沸腾,怨声载道。政府随后又调整政策,这不但浪费了大量的经济资源和行政资源,更为重要的是耽误了社会领域的正常改革,使社会发展更加滞后于经济发展。

改革“内轮差”内在体现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社会结构的变动滞后于经济结构的变动。陆学艺认为当前的中国社会结构大约滞后经济结构15年,“当前我国的经济结构已经是工业社会中期阶段的结构,而社会结构还处在工业社会的初期阶段。存在着严重的结构差,这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大的不协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存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畸形尴尬状况,这是产生当今中国诸多经济社会矛盾和问题,而且久解不决的结构性原因。”[16]具体来说,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不匹配体现为就业结构、城市结构、社会阶层结构、人口结构、家庭结构与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不匹配。

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社会结构滞后于经济结构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中国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的工业社会的转型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同步进行,双重转变既是转型中的活力,也使得在转变过程中经济与社会出现脱节或“内轮差”成为可能,这个过程困难重重,矛盾多发。

改革“内轮差”使贫富差距由经济领域扩展到社会领域,社会成员在经济资源方面的差距扩大为在社会资源方面的差距,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在经济改革中经济利益被剥夺之后,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跌落到社会生活领域,又因为社会保障等机制的不到位而缺少相应的社会补偿,从而加剧了社会阶层的结构性断裂,加深了社会风险的程度。当前,唯有不断改革如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就业体制、财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社会体制,使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原则和要求相适应,并不断增加社会建设投入,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改革“内轮差”带来的负面效应,更好地防范社会风险。

民生困境和公共服务的短腿凸显改革“内轮差”效应。社会发展的滞后,主要表现为社会事业、社会制度和社会规范建设、社会治理的滞后,突出表现为公共服务的短腿,在社保就业、医疗卫生、教育、住房、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均等化、满意度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增加公共服务产品种类和数量,提高公共服务产品的质量和效率为主要目标,加快推进住房、养老、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社会改革,提升改革的温度,打造温暖型改革,打造公共服务的城镇化,使社会改革与经济改革同步协调推进,对于防止改革的“内轮差”效应进一步扩大,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与社会风险,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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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汝信,陆学艺,李培林.2010年社会蓝皮书[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11] 汝信,陆学艺,李培林.2013年社会蓝皮书[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13.

[13] 崔烜.中国基尼系数突破国际警戒线[J].时代周报, 2012-01-05(162).

[14] 朱光磊.中国社会阶层演变的新趋势[N].北京日报,2012-04-12.

[15]辛向阳.实现中国梦就要破解“中国难题”[N].中国青年报,2013-06-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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