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再复:五四理念变动的重新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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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再复  


鸦片战争特别是甲午战争之后,中国经历了三大意识的觉醒,即“民族——国家”意识的觉醒,“人──个体”意识的觉醒,以及“阶级”意识的觉醒。

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人──个体”意识的觉醒。作为一场伟大的启蒙运动,其主将陈独秀、胡适、鲁迅、周作人和其他一些思想者及作家,大声吶喊,想要唤醒在铁屋中沉睡的中国人的两个要点︰第一,人是人,人不是奴隶,更不是牛马;这是人道主义的呼唤。第二,人是个体存在物,不是国群的附属物,也不是家族的附属物;这是个人主义的呼唤。二者强调的重心不同。

人道主义关心的是老百姓的吃饭问题、生存问题,个人主义关心的是个体独立、生命自由的问题。如果把五四新文化运动放在从鸦片运动直至今天的将近一百七十年近现代历史上看,甚至进而放在中国数千年的大历史背景上看,那么,可以说,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特点,是肯定个人,突出个人。因此,运动的中心旗帜是易卜生,是尼采,而不是托尔斯泰,不是马克思(尽管也有托、马的影响)。在运动中,各种思潮并置,既有人文主义思潮,也有民粹主义思潮、无政府主义思潮,但都肯定个人,突出个人,都排斥抨击“国家”、“民族”、“家族”等神圣的价值单位,所以才出现陈独秀的国家“偶像破坏论”(1918年8月15日)、周作人的《新文学的要求》、郁达夫的《艺术与国家》等文章,不约而同地把“国家”、“民族”、“家族”等作为“个人”范畴的对立项。

“五四”其历史杠杆的作用,是把梁启超、严复等近代思想家的以“国”、“群”为目的为核心的价值观,拉向以个体生命即以“己”、“我”为目的为核心的价值观。当时胡适介绍易卜生的剧本《国民公敌》(剧中主人公为斯铎曼医生),其主旨正是说,个体独立的思想是最为重要的,为了坚持个人的尊严和个人发现的真理,可以不惜成为“国民公敌”(参见胡适的《易卜生主义》,发表于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五四这一价值核心与思想前提的转变,是划时代的转变。有了这一转变,中国知识分子才醒悟到一个最根本的生命真理︰个人不是工具王国的成员(即不是群、族、国的工具),而是目的王国的成员(即人本身就是目的),因此,个人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属天经地义。

强调人(人道主义)与强调个体(个人主义),其价值内涵是不同的。这一点使五四的新文化先驱者常常陷入困境。鲁迅说:“其实,我的意见原也一时不容易了然,因为其中本含有许多矛盾,教我自己说,或者是人道主义与个人主义这两种思想的消长起伏吧。”(《两地书。二四》)鲁迅身上人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矛盾,也是现代先进知识分子两种思想的矛盾。这不仅是选择托尔斯泰还是尼采的矛盾,而且是选择了尼采作为旗帜之后阐释尼采的矛盾。例如,他们宣扬尼采,但尼采本身是个极端的贵族主义者,极端蔑视“下等人”──五四文化改革者最关心的底层大众,这就与人道主义完全背道而驰;可是,尼采的反奴才思想又有利于个体灵魂站立起来,于是,五四思想者在谈论尼采时,本身就陷入矛盾。今天,在五四运动后近一百年,可以非常明确地说,人道主义是永恒的真理,但是,如果人道主义不落实到对个人生命、个人尊严、个人独立权利,尤其是思想权利的充分尊重,那就会变成一句空话。因此,五四的个体觉醒,其意义就非常重大。

可惜,五四对个体价值的发现与肯定,缺乏足够的理论准备,胡适在阐释易卜生的个人主义时,曾提醒张扬个性需要并行的两个条件,第一是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是使个人“担干系”,即对社会负责。两者皆备,才是健全的个人主义(参见《易卜生主义》第6节)。这无疑是很正确的,但当时的思想界,普遍没有分清真假个人主义(如海耶克所言),也没有分清洛克、休漠、亚当斯密、柏克的英国式个人主义(强调自由)和卢骚、伏尔泰等法国式的个人主义(强调平等),不注意个体经济这一个人生长前提与生存土壤,也很少有个人与社会、自由与平等、权利与义务、个体主体性与个体主体际性等两者关系的深度哲学探讨。中国多数知识分子接受卢梭的原子式个人主义、平等思想和尼采无张膨胀的“超人”个人主义。可是,这种浪漫的、只有情绪而没有理性的个人主义在现实问题面前无法解释个体存在价值的合理性,更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于是,便发生“梦醒来了无路可走”的悲剧,吶喊一阵便偃旗息鼓,很快地从提倡走向沉默,然后又走向破灭。

至今还令人困惑的是,扮演新文化运动先锋角色的新文学运动,对于两个天才的德语作家——尼采与卡夫卡,只知前者,不知后者。卡夫卡一直没有进入中国现代作家的视野,相应地,其荒诞意识和荒诞写作方式也未能进入中国。而对于视野之内的尼采,又缺少批判,尤其是对尼采的“超人”理念对于文学艺术的负面影响,更是缺乏批判。直到一九九九年,才听见高行健明确的批判声音:“尼采宣告的那个超人,给20世纪的艺术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艺术家一旦自认为超人,便开始发疯,那无限膨胀的自我变成了盲目失控的暴力,艺术的革命家大抵就是这样来的。……尼采自塑的一个无限自恋的超人的形象,对脆弱的艺术家来说是个假象,否定传统的一切价值,最终也同样导致对自我的否定。”(《另一种美学》,引自《文学的理由》第104页,香港明报出版社)

 

五四新文化运动除了以鲜明的旗帜唤醒“人─个体”意识具有巨大的历史功勋之外,还有两项基本发现,具有历史的合理性。第一,发现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不足以应付人类社会现代化潮流的挑战;第二,发现中国大文化系统中缺少西方理性文化与逻辑文化。

以上两点,一是“不足”,二是“阙如”,两者都是事实。这两大发现,便构成新文化运动的基本精神内容。而作为大规模的社会运动,为了便于启蒙,前者便被简化为“打倒孔家店”,孔子孔先生成了中国传统文化负面部分的“总代表”。资源不足的发现,导致历史罪人的发现,孔夫子成了担荷吃人文化全部罪恶的历史罪人,从而经受了一次历史性的声讨与清算。孔子是二十世纪最可怜的人,他在五四作为历史罪人,承担历史罪恶;到了七十年代中期,又变成和现行反革命集团头目并列的现实罪人,承担现实罪恶。

五四启蒙者揭示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世间法”(如三纲五常、愚忠愚孝、宗法统治、妇女节烈、以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等世俗规范)的陈腐与落后,无疑是非常正确的。如果没有五四文化思想者的吶喊与冲击,我们今天可能还要生活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跪拜中,可能还要呼吸满口奴才满口“在下”的臭气,甚至可能还会以杀子埋儿的郭臣(《二十四孝图》的孝子)、杀妾效忠的张巡为自己的伟大榜样。有了五四新文化为坐标与参照系,中国的专制统治,其宝座就不那么符合天理了。一切专制制度都建立在“非个人”的理念上(孔夫子及后来的儒家行为模式有一部分确实排斥个人),五四张扬个性,肯定个体,专制者的日子自然就没有以往那么自在了。

但是,我们也要郑重地说,五四启蒙者对待孔子儒学缺乏理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带有文化浪漫气息。其缺少理性,一是没有区分儒家原典和儒家世间法(制度模式、行为模式);二是没有区分儒家的表层结构(典章制度和意识形态)和深层结构(情感态度等)。儒家原典既包括《论语》、《孟子》(第一原典),也包括朱熹和王阳明等儒家哲学典籍(第二原典),这是中国的伟大思想存在。关于儒家的表层、深层之分,李泽厚先生在《初拟儒学深层结构说》(1999)中说得很清楚。他说:“。。。。。。所谓儒家的‘表层’的结构,指的便是孔门学说和自秦汉以来的儒家政教体系、典章制度、伦理纲常、生活秩序、意识形态等等。它表现为社会文化现象,基本是一种理性形态的价值结构或知识/权力系统。所谓‘深层’结构,则是‘百姓用而不知’的生活态度、思想定式、情感取向;它并不能纯是理性的。而毋宁是一种包含着情绪、欲望,却与理性相交绕纠缠的复合物,是欲望、情感与理性(理智)处在某种结构的复杂关系中。它不止是由理性、理智去控制、主宰、引导、支配情欲,如希腊哲学所主张;而更重要的是所谓‘理’中有‘情’,‘情’中有‘理’及理性、理智与情感的交融、贯通、统一。我以为,这就是由儒学所建造的中国文化心理结构的重要特征之一。它不止是一种理论学说,而已成为实践的现实存在。”(参见《波斋新说》第177-178页,香港天地图书公司,1999年版)可惜,在五四时代,新文化先驱者们还没有如此清晰的理念。至于儒家原典与儒家世间法的区分,那就更不明晰。

儒家原典确认现世世界是唯一实在的世界,人是这个世界的唯一创造者。幸福不在明日的天堂(不同于基督教),也不在于精神的解脱(不同于佛教与老庄),而在于此生此世自强不息的奋斗中。认定只有一个此岸世界,认定只能仰仗自己的肩膀而不仰仗上帝的肩膀,这就把人的地位提得很高,甚至提到可以天人合一的高度。这种哲学无疑是积极而进取地拥抱生活的哲学。人类的艰难生存实践终究无法离开这一哲学的合理内容;这一哲学基点加上儒家把情感提高到历史本体的地位,从而推导出人际的温馨和家庭的温馨,这便构成儒家的深层内涵。这些深层的精神和君权统治、父权统治,以及“文死谏”、“武死战”等愚忠模式的表层内容完全不同。可是,五四启蒙者未加区分,便笼统地对孔夫子和儒家系统采取一律打倒的态度,这显然太片面、太激烈,也太“革命”。

五四否定的是传统的孔先生,肯定的则是西方的赛先生(科学)与德先生(民主)。发现理性文化与逻辑文化的阙如之后,具体化为请赛先生与德先生来补充,这是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智慧。无论我们怎样替孔夫子辩护都难以否认,孔夫子的体系毕竟是伦理学体系。他老人家只教我们如何做人,并没有给我们提供一个认知世界的办法。另外,他教我们要知礼知忠知孝,但没有说明每一个体生而平等。君与臣,父与子,夫与妻,每一个体都拥有灵魂的主权与生命的主权,都可以自我确立和主宰自己的命运。“五四”推出“科学”与“民主”这两位大先生,是永远抹不掉的丰功伟绩。

只可惜,五四讲科学、民主,重在“用”的层面,未能注意“体”的层面,无论是民主还是科学,都有体用两面。“体”(精神方向)对了,科学技术可用于造福人类;“体”错了,科学技术则会变成杀人武器以至于毁灭人类。民主也是如此,有健康文化的支撑,民主便是光明;没有健康文化支撑,民主则会产生种种病态丑态。对于“五四”体用的分离,已故的哲学家贺麟先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写过一些中肯的批评文章,可惜未被注意。他在《文化的体与用》一文中说:“研究、介绍、采取任何部门的西洋文化,须得其体用之全,须见其集大成之处。必定对于一部门文化能见其全体,能得其整套,才算得对那种文化有深刻彻底的了解。此条实针对中国人研究西洋学问的根本缺点而发。因为过去国人之研究西洋学术,总是偏于求用而不求体,注重表面,忽视本质,只知留情形下事务,而不知寄意于形上的理则。或则只知分而不知全,提倡此便反对彼。老是狭隘自封,而不能体用兼赅,是个部门的文化皆各得其所,并进发展。假使以这种狭隘的实用的态度去研究科学,便难免不限于下列两个缺点。一因治科学缺乏哲学的见解与哲学的批评,故科学的根基欠坚实深厚,支离琐屑,而乏独创的学派,贯通的系统。一因西洋科学家每承中古修道院僧侣之遗风,多有超世俗形骸的精神寄托于宗教修养,认研究科学之目的亦在于见道知天,非徒以有实用价值的技术见长。此种高洁的纯科学探求的境界,自非求用而不求体者所可领会。”又说:“回看我们中国新文化运动以来,也走上西洋近代争自由的大道。……须注意的是政治自由须有道德自由的基础,而道德自由又须有形而上学的基础。所以为道德自由建立形而上的基础以充实政治自由的根本,使争政治自由不致流入藐视法律纲纪的无政府主义和浅薄的理智主义和狭义的个人主义;使争道德自由不致成为反科学反理性的神秘主义;同时争近代西人所共争的自由,但又不要忘了我们特殊的文化背景,抛弃中国几千年向传下来的中心伦理思想。”(“论自由意志”,引自《贺麟选集》第108页,吉林人民出版社。)贺麟先生针对的五四新文化理念变动中的偏颇而强调体用兼备,很有见地。尽管五四有偏颇,但民主与科学总是人类的光明。今天,中国及华人世界重新尊崇孔先生,这是好事,但是,有一些尊崇者则想用孔先生来冲击赛先生与德先生,用儒家道统来掩盖当今中国科学与民主的阙如,这不是对孔子真正的尊重,弄不好,会把孔子再次当作敲门砖和让他扮演令人厌恶的角色。

 

在新文化运动中,文学一直扮演第一小提琴手的角色。新文化运动的第一主将陈独秀,发表的宣言性文章是《文学革命论》,而第二主将胡适,发表的纲领性文章是《文学改良诌议》,至于周氏兄弟,更是反映五四新文学创作实绩的大作家。因此,我们在对新文化运动批评时,回避不了新文学革命。

新文学运动在形式上的革命功不可没。如果说,日本明治维新讲的是“版籍奉还”,那么,中国的“五四”讲的则是“文字奉还”,即把文字还给社会的大多数——被称为“平民”的广大阶层,从而打破少数人对文字的垄断。这一大文化目标,派生出文学形式上的一场革命:用白话文取代文言文的革命。于是,在一九一八年的前前后后,中国的小说、诗歌、散文、戏剧便进行了一场新的语言写作试验。鲁迅、胡适等,都是“第一个吃螃蟹”(鲁迅语)的人。打破文言的束缚,确实有益于激发作家诗人创作的活力。也许你永远只喜欢古诗词,永远不会喜欢新诗,但你不能不承认,新诗能够帮助你冲破思想的牢笼。

五四之后,因为“言”与“文”由二元变成一元,文学便更广泛地走进社会,尤其是走进社会的底层,这一点,人民大众一定会铭记五四文学革命者的贡献。但是文学形式的变化,特别是后来在反对“欧化”的名义下进一步提倡大众语、工农兵语,也使文学逐步失去典雅之美,“下里巴人”完全扫灭了“阳春白雪”。

新文学运动最值得反省的则是内容上的革命。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三项内涵︰推倒贵族文学、建设国民文学;推倒古典文学,建设写实文学;推倒山林文学,建设社会文学。这是众所周知的,而影响最大的是第一项。但是,这里发生了两个重大的概念错位,其一是没有分清贵族特权与贵族文学、贵族精神的界限;其二是没有认识到贵族精神的对立项不是平民精神,而是奴才精神和流氓痞子精神。

贵族特权可以打倒,但贵族文学、贵族文化、贵族精神不可打倒。正如一七八九年的法国大革命,打倒了国王与贵族阶层、贵族特权,但法国至今仍维护贵族文化与贵族文学,也从未有过对贵族精神的大批判。理由其实简单,因为法国以至欧洲最优秀的文学都是贵族文学。没有贵族创造的文学与文化,欧洲文化还剩下什么﹖至于贵族精神,更是以贵族为主体创造的、由历史积沉而成的具有特殊内涵的精神,这一精神的主要特征是尼采所概括的“自尊”精神,还有相应的低调、遵守游戏规则、淡泊名利等精神,这更不可以随意推倒。中国的氏族贵族制度在秦灭六国、统一中国时瓦解了,到了两晋南北朝又出现了门第贵族,但在隋唐科举制度建立之后也瓦解了,直到清代,才又出现满洲部落贵族统治。因此,中国并没有形成欧洲那种长期延续的贵族传统和骑士传统,也没有欧洲式的贵族道德系谱。

尽管如此,中国贵族文学还是出现了两次高潮,一是周代的贵族诗歌。《诗经》便是当时贵族礼仪、交往、外事的道德文本,也可说是文化通行证。诗写得“不类”(与身份、场合、氛围不合)会导致诸侯国的紧张甚至战争。第二次高潮是六朝的“玩贵族”,即玩声律、玩对仗、玩技巧、玩辞采,形式主义之风大盛一时。虽然朝代性的贵族文学业绩不够理想,但有三个个案却形成贵族文学的高峰,这就是屈原、李煜和曹雪芹。这是不可打倒也永远打不倒的高峰。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提出推倒贵族文学时大概没有想到,这三个高峰是中华民族文化永恒的骄傲,而《红楼梦》又恰恰是中国现代意识的先声。陈独秀在匆促上阵时,想到的贵族文学只是“选学妖孽”、“桐城谬种”这些骈文散文,这实际上是汉族乡村士绅文学,并非满清贵族文学,尽管它带有“气清体洁”(曾国藩语)的贵族性。这种文学可以商议批评,也不可打倒。

五四启蒙者还有另一个概念错位,就是把贵族精神的对立项界定为平民精神,把贵族文学的对立项界定为平民文学(或国民文学)。其实,贵族精神的对立项是奴才精神和痞子精神,贵族文学的对立项则是奴才文学和痞子文学。平民可以蕴含贵族精神,正如《红楼梦》的丫环晴雯、鸳鸯这些最“平民”的小女子,“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身为下贱,却心比天高。而贾赦、贾蓉等贵族老爷少则身为权贵而高贵精神丧失殆尽。

一九二三年周作人在《自己的园地》中率先反省五四把贵族文学和平民文学加以对立的错误,认为平民文学也需要贵族文学的洗礼方能成其优秀文学,并认为平民文学的“求生”精神(生存层面的精神)和贵族文学的“求胜”精神(超越生存层面的存在精神)并非势不两立。可惜,他的反省只是自言自语,并未引起注意。他的文章之后,是象牙塔(精神贵族的存身之所)的逐步毁灭,是一切“自己的园地”的彻底扫荡。

鲁迅在世时,还可以“躲进小楼成一统”,而他去世之后的数十年中,则连躲都没有地方躲,连放任山水的逍遥自由都没有。在大革命的潮流中,满清贵族和汉族乡村士绅同归于尽,贵族的精神和它的阳春白雪文化没有立足之所,而奴隶文学则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推向极致,充斥人间的所谓红太阳的颂歌,实际上是俗到极点的奴隶文学,一两代的诗歌,实际上明代台阁体的现代版。以三杨(杨荣、杨溥、杨光先)为代表的台阁体是典型的御用文学(御用文学也是奴才文学),它除了颂扬帝王的权威之外,什么也没有。

五四除了对贵族文学的认知发生错误之外,对山林文学也采取极为偏激的推倒态度,这态度直接导致隐逸精神丧失存身之所。鲁迅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也竭力嘲讽“隐士”,抨击隐逸文学,不容庄子、伯夷、叔齐式的存在方式和抽离是非的边缘思维方式。中国现代知识分子丧失逍遥的自由、放任山水的自由,鲁迅负有责任。

 

笔者是五四新文化熏陶下长大的知识人。面对五四,常生敬仰,但也常生遗憾。这遗憾化作一个假设性的思路竟是︰五四新文化运动,要是不把孔夫子作为打击对象,而是把《三国演义》、《水浒传》作为主要批判对象就好了。如果再从正面把《红楼梦》作为“人”的旗帜那就更好。孔子及儒家文化有正有反,可以质疑,但不可推翻。而作为杰出文学作品的《三国演义》与《水浒传》,在价值观上却问题极大,它导致权术、暴力的疯狂游戏和智慧的变质,其对中国的世道人心造成的危害及巨大破坏,完全是致命性和粉碎性的,这倒是需要五四式的清算和批判(这一点,容后再证)。而《红楼梦》的主题恰恰是五四的主题。五四运动的三大发现(人的发现、妇女的发现、儿童的发现),曹雪芹早就完成了。聂绀弩先生生前一再告诉笔者,《红楼梦》是一部人书,它理应成为“五四”肯定人、肯定个体生命的旗帜。孔子对中国人心影响巨大,《水浒传》、《三国演义》也影响巨大,两者都在塑造中国的民族文化性格,那么,如果该做选择,我们当然要孔夫子,不要《水浒》与《三国》,如果进一步选择,我们更要《红楼梦》。从曹雪芹到五四,这一“人”脉,才是中国文化最该珍惜的精华大血脉。

基于这一思路,笔者认为,应把一九零四年王国维所作的《红楼梦评论》视为新文化的先声。与此相应,应当把与五四主潮(北京大学为中心的陈独秀、胡适、周作人等)之外的具有不同理念的清华大学学者的人文论述(包括王国维、梁启超、吴宓等)纳入新文化的范畴。胡适张扬杜威,提倡白话,是新文化;吴宓强调白璧德,注重“文学纪律”(文学规律),也是新文化。杜威和白璧德在美国并无先进与保守之分,为什么到了中国就变成革命与反动之分?总之,中国现代新文化运动史的叙述,不应只讲北大,不讲清华,两者虽有激进与保守之分,但都在为中国新文化奠定基石。异轨同奔,都在推动新文化的发展。如果能这样看,我们对二十世纪中国的现代文化历史将会有一个更完整的把握。

 

写于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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