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看,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的内容涉及两大方面,一是体制改善问题,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法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另一个是体制创新问题,设置了两个新的机构,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人们发现,以前很多人一直所提倡的社会改革在这次三中全会中并未受到太多重视。但不是没涉及,而是分散到各个不同部分。比如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置,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社会改革的一部分。再者,公报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显示出新一届领导人更重视处理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而非简单地上对下管理的思维方式。以往无论是“维稳”还是“社会管理”都容易被理解为国家对社会的管理,官员对人民的管理。这种话语变化也是一个进步。
人们在读公报的时候一定要问问,这些提法究竟在回答哪些大问题,只有读懂了公报字眼背后的潜台词,才能真正弄清改革的大方向。实际上,三中全会意在回答一系列重要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首先是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公报已经做出回答:即明确反对私有化,而大力提倡市场化。公报第一次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就说明未来改革的方向,会将一些垄断性国有企业推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有了市场竞争,才会有更大的经济发展动力。这就回答了这些年围绕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争论。左派在提倡“国有化”,而自由派在提倡“私有化”。市场化,但不是私有化,这既超越了传统国有企业发展的思路,也超越了西方新自由主义的思路。
其次是在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上,解决了前段时间的“宪政之争”,明确表示既不走左派的道路,也不走右派的道路,而是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走依法治国的道路。尽管“法治”的概念在中共十五大的时候提出来,但一直强调得不够。今年年初以来,左派反对“宪政”,认为中国不能搞宪政。右派则认为中国应当搞西方式宪政。这次三中全会给出了答案,中国搞的是法制与法治,“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此外,公报也回答了其他重要的关系问题,包括中央和地方关系问题,即“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中央和地方在责任和权力问题上理顺关系;农村与城市的关系问题,“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内部改革和对外开放问题,建立更开放的经济体;改革方式问题,既要顶层设计,又要“摸着石头过河”,等等。
如果说“市场化”改革是这次公报的“主题词”,那么我们也必须区分经济领域的市场化和社会领域的市场化。市场配置起决定性的作用,在我看来只能局限于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比如住房、教育、医疗、社保等等这些关系全体国民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不能全部市场化。以往正是这些社会领域过度市场化,导致了经济和社会的失衡。社会领域依旧需要政府主导资源配置,政府可以引入一些市场机制,但这里的市场机制和经济领域的市场机制全然不同。
此次改革的路线图还是以经济改革优先,社会改革尚未提到头等议程上来。我认为,如果能把社会改革作为一个独立部分来强调,那么更有利于中国未来稳定有序的发展。未来经济改革是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改革。没有社会改革,就不会有消费社会的制度基础。消费社会建立不起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会成为问题。当然,没有经济改革的顺利开展,社会改革自然也难进行下去。但人们希望以后能够将经济改革和社会改革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