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听到“听从良心的召唤”的说法,也常有当年“文革”的红卫兵和造反派用这个说法来坚持对自己“文革”暴力行为的无怨无悔,似乎只要有了“良心”,便可卸去对行为本身做出是非、对错判断的责任。但是,最近各地陆续有“文革”时的红卫兵站出来,为自己以前的行为向受害者道歉,陈小鲁反思“文革”的致歉信更被视为一种难得的“集体反省”良心行为。那么,什么是“良心”呢?对人的行为,“良心”又是怎样的一个向导呢?
对良心是什么有许多不同的说法,但可以归纳为两种,一种是“知识”说,另一种是“机能”说。在前者那里,良心常常是好的,而在后者那里,良心是好是坏则尚不确定。
第一种看法认为,良心是一种人可以用自己的善恶辨别能力来获得的关于善和恶的知识。有了这样的知识,人可以明白应该以什么道德原则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中世纪神学家和哲学家托马斯·阿奎纳(ThomasAquinas,约1225-1274)就说过,人只有具备了正确的知识,才会听从“好的良心”去行动,以此养成习惯性的美德,如正义、节制、坚韧,尤其是审慎。良心不是道德原则,而是在具体情况下对道德原则的运用,运用良心需要美德的支持,因此良心与美德是相互不可缺少的。
关于良心不是道德原则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良心认同的道德原则不是由良心确定的,而是由某种公认的权威决定的,如宗教的“诫命”、传统伦理信条、政治信念、世界性人权价值、现代民主的自由、平等、尊严,等等。良心只是在特定场合或环境中运用这样的道德原则,成为一种“决疑”,并在此基础上有所行动。也正因为如此,一个人辨别是非的机能不叫良心,而叫善恶分辨能力(synderesis),只有当这种能力被运用于是善是恶、是对是错的判断和决疑,并采取相应行动,这才叫做良心(conscientia)。
第二种是把良心直接看做是一种知觉或知识机能(faculty)。除了良心,人还有其他的知觉和知识机能,如想象力、推理能力、感受神圣的能力等等。良心是人听到自己内心道德声音的一种能力。例如,在“良心的权利”这一说法中,良心即被当做一种人自然的自由向往,一种天生的机能。作为人天生的知觉机能,良心可以接受好的影响,也可以被不当的诱导、影响、宣传或洗脑引入歧途。良心并不一定总是“好的良心”,它也可能成为“错误的良心“(conscientiamala),“粗糙的良心”(conscientialaxa),“偏狭的良心”(conscientiaangusta)。良心能让人做好事,也能让人做坏事。这就像一个人可以用想象力来想象好的东西,也可以想象坏的东西,想象力不等于具体的想象。一个人的良心可以有好的知觉,也可以有坏的知觉,良心不等于良心所知觉到的对或错,也不等于良心会使一个人去做什么。因此,英国哲学家安斯康贝(ElizabethAnscombe)曾经说过,“一味赞美良心,会看不到一个人的良心可能叫他去做最恶的事情。”
这两种对良心的说法其实并不矛盾,它们相互联系,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简而言之,第一个说法是,良心是一种由机能获得的知识,第二个说法是,良心是一种获得知识的机能。其实,它们并不相互矛盾,良心的机能不能单独存在,也总是包含了某种知识,机能和知识是无法分开的。第一种看法把良心确定为“良”、“善”的心,比较适合中文里的“良心”,其实中文里也有“坏良心”这种听起来矛盾的说法。然而,即使一些人把某种良心确定为“良”和“善”,也未必所有的人都这么认为,甚至确定者自己以后也可能改变看法。因此,“良知”仍然不是一种确定无疑的真理性的知识,仍然可能出现因错误的“良”和“善”的观念而作恶的事情。
“良心作恶”是一种最可怕的作恶,因为它可以让人理直气壮、心安理得地作恶。恐怖分子为所谓的良心驱使,不惜充当人肉炸弹,杀身成仁,但杀死的许多都是无辜之人。“文革”的时候,有的红卫兵、造反派听从内心的所谓的正义呼唤,对阶级敌人义愤填膺,认准谁是“阶级敌人”,便对他痛下毒手,甚至害其性命。如此“听从内心的声音”,大胆作恶,正是因为自己觉得是在凭良心做事。这种所谓的良心可以是情绪性的,冲动而无理性(如“朴素阶级感情”或“革命义愤)”,也可以是来自某种理论或理性思考(如“懂得某某道理”和“具有某某觉悟”)。
作为一种有关道德的知识,良心并不只是个人的,而且还是一种与他人的社会伦理联系方式,这里所说的他人不是整个社会,而是与他分享道德知识的他人,如志同道合的朋友、同志、教友、同行、同族、国人等等。这也就是伦理学家戴尔海(PhilippeDelhay)所说的,“良心指的是一种由一些人分享的知识”。对于一个“有良心的人”来说,这种知识就是在他心目中具有指导作用的权威,在基督教早期的传播者使徒保罗那里,良心被理解为是一种权威的来源,这一权威不仅使人在心灵中形成了一种有实质内容的习惯,而且还指导着他的行为。
胡耀邦的前助手林牧在回忆录《烛烬梦犹虚》中谈到了他早年投奔延安的心路历程。当时,他向往正义,立志于为国家富强民主的事业而献身。这种正义感是他的良心,不是天生就是知道的,而是通过接触自由、民主思想得来的,主要是受了民盟的自由、民主纲领影响。者也是他与其他进步青年所分享的知识,在与他们的来往中,他的良心变得清晰和明确起来,指导了他投奔延安的行动。1948年7月,他们一行二十人(以西安的大学生为主)一起去了延安。在这些“热血青年”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良心并不只是某种藏在心里的想法或信仰,而是一个积极主动的选择和行动。是选择和行动,而不只是知识,使得良心成为林牧和同行者独特人格的标志,使得他们能够与其他虽然爱国,虽然有正义感,但却无所行动的人们区别开来。
但是,良心的知识和任何其他知识一样,是有限的,也是会有错误的。良心的行为和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与良心知识可靠性和正确性联系在一起的。知识错了,良心就会被误导。林牧在回忆中真实地记录了他自己的良心经历,也思考了自己良心知识中的错误,成为我们了解和认识良心知识非常珍贵的实例。
林牧初到延安的时候,被分到延安大学宜川分校。和林牧一样投奔延安的国统区年轻人中有许多对延安的党化教育和思想汇报感到失望。他们有的公开表示:“我是来参加中共的民主统一战线的,我是来反蒋的,我不接受中共的政治纲领,我不赞成中共的党化教育。”还有人公开反对汇报思想说,“国民党特务才汇报思想呢”。抓特务的“宋纹演事件”使得林牧对自己奔赴延安时的良心知识发生了怀疑,他想起了离开西安前同学的一句临别赠言:“这边政治环境恶劣,那边也不一定理想。”到达延安的国统区青年虽然发现了现实与理想的差距,但在当时的国共敌对形势下,已经没有退路,他们接下来的被动行为就与良心没有什么关系了。
这些因为向往自由、民主而投奔延安的青年人,他们来延安前的良心知识被延安的严酷现实证明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觉和一厢情愿。林牧坦率地承认,当时他们以为毛泽东提出的“军队国家化、政治民主化”、“反对一党专政”、“反对党化教育”、“保障人权”、“建立(多党民主)联合政府”、“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等主张都是有诚意的,既适用于国民党,也适用于共产党。他们赞成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误认为“人民民主”就是全民民主,误认为“新民主主义”比“旧民主主义”好,有更多的人可以享受民主。他们当时认为中共与苏共不同,自抗日战争以来中共一直强调民主与人权,连根据地都叫“抗日民主根据地”,各个根据地制定和颁布了保障人权的条例,所以误认为中共推行的社会主义可以避免一党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晚年的林牧坦然承认自己年轻时的错误良心知识,这种反思本身就成为他新的良心知识,也是我们今天可以与他分享的共同知识。
这种新良心知识否定以前错误良心知识的情况在“文革”时的一些红卫兵身上也发生了。最近陆续报道的一些红卫兵忏悔行为获广泛赞同,其中有山东老人刘伯勤、安徽的张红兵、河北的宋继超、湖南的温庆福、山东的卢嘉善、福建的雷英郎。他们当年都积极投身于“文革”,斗争老师、迫害同学和邻居、告发亲人,也都是听从了“革命良心”的召唤。今天,在忏悔时,他们同样也是听从了良心的召唤。只要一提起他曾经斗争过的初中语文老师郭楷,宋继超就觉得“良心不安”,有些话憋在他心里,已经“倒来倒去不知道多少遍”。刘伯勤在一次同学聚会上谈到他迫害过的受害者时,非常后悔,他说,“说句良心话,我对不起他们。我真想见见他们,给他们道歉。”温庆福2013年2月写了篇博客,向自己伤害过的同事和老师道歉,并把文章投给《快乐老人报》编辑部,他说,“其实我的道歉心存很久,良心的责备是主要的。”
他们今天感知的良心是对“文革”时引导他们的那个所谓的良心的否定,而赞同他们忏悔行为的人们认同的则是忏悔者们现在的良心,一种基于人性和勇气,而不是盲信、偏执和“革命热情”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