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似乎引发了一次新的“知识分子”讨论,还有许多议论起哄取乐,所幸的是,还是有一些认真讨论的文章。但与每次类似的“知识分子”讨论一样,最基本的问题还是概念模糊不清。美国著名的已故公共知识分子托尼·朱特(Tony Judt)在他的思想自传《思虑20世纪》中,提出了一个“关注小真相的知识分子”概念,可以拿来做一个定义。
这样的知识分子对具体公共事件和问题有敏锐的观察力和针砭时弊的言论,针对的是不公不义的社会现象、生活中的阴暗面、被隐藏或扭曲的真相、生存环境的破坏和危机,等等。他们以知识根据和真诚之心来揭示这些真相,而不是主张或宣扬某种“更高的真理”。
如朱特所说,“问题的关键就是道明实情,而非找出何为更高的真理,然后遵从这个真理。你要尽自己所能告诉世人你所知道的一切”。关注具体问题的小真相和大是非,拒绝在权力的威迫和金钱的利诱面前放弃自己应有的独立思想、判断和言论立场,这是公共知识分子对自己的基本要求。
一、知识分子的责任
知识分子之所以被视为“公共”,是因为他们积极介入和参与对一些公共生活基本问题的讨论。正义和公正、真相和事实、政府的权力和责任、民众的权利和义务,这些都是公共问题,也是广大民众需要关心的问题。但是,一般人由于忙于日常生计,没有时间和精力,或缺乏深入思考问题的能力,事实上无法真正关心这些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把这些问题提出来,并给予讨论,便成为知识分子的责任。能尽到这一责任的知识分子便是公共知识分子,他们对民众的影响是以民众是否理解他们,在什么程度上信任他们,在什么情况下同意他们的看法来衡量的。
在历史的不同阶段,特别关注和善于讨论这些问题的主要职业人群并不相同。朱特指出,从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40年代的典型知识分子,大多是文学家,“无论你想到的是萧伯纳,还是埃米尔·左拉、安德烈·纪德、让-保罗·萨特或斯蒂芬·茨威格,这些人无不是成功地将他们的文学造诣转化为大众影响力”。从20世纪40年代起到70年代,公共知识分子中更多的是“各种社会科学家:历史学家、人类学家或社会学家,有时是哲学家”。由于这个时期大学的规模变得更大了,所以不少公共知识分子是大学教授。在这段时期,“知识分子更可能是那些以学院教学而非以写小说作为正职的人”。
20世纪50年代,由于大众传媒影响的扩大,许多公共知识分子意识到知识分子与大众和大众文化的脱节。这也是公共知识分子影响开始变弱的一个原因。公共知识分子的危机成为公共知识分子关注的新问题,“理查德·霍加特(Richard Hoggart)的《识字的用途》(The Uses of Literacy)和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的一些早期文章都探讨了这一问题。对这一状况的担忧变得十分普遍,即虽然你现在拥有了一种丰沛的公共交流空间,但受过教育的外行却越来越没有能力做出反应”。
由于多种不同的原因——包括对知识分子的丑化、自我陶醉的蒙昧和反智主义、许多知识职业人士的自身堕落、传统知识分子话语和观念的老旧过时——这种情况在中国延续到21世纪的今天。一波又一波“反公知”浪潮相继涌来,有人认定“传媒技术”和“工具迭代”是这一趋势的主要成因。这是在淡化逼仄的大环境作用。在美国,朱特是一位受尊敬的公知,至今如此。
在传媒技术和更频繁的工具迭代下,为什么朱特这样的公知没有过时?没有被鸡汤写作者或毒鸡汤写作者所取代?
反思这一问题,需要思考如何缩小知识分子与大众和大众文化的脱节,如何更新他们的话语和观念——如“精致”与“粗鄙”,或“精英文化”与“大众趣味”的黑白两分、居高临下的启蒙态势、对市场的鄙视和排斥、对专门知识权威的沾沾自喜。
这种反思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不仅关乎知识分子在当今社会里应该发挥的作用和影响,而且也关乎由谁来言说知识与认知、道德与情感、个人选择与共同价值、正义和公正、真相和事实、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国家发展和社会优化等一系列重大而复杂的问题。
讨论这些问题需要运用一种与其严肃和重要性相称的公共语言,讨论者需要具备相当的知识素质:理性说理、逻辑论证、言之有据、条理清晰、结论明确、既有批判又有建言。
不幸的是,现有的一些“反公知”言论根本不具备这样的知识素质。许多反公知的文章出语轻狂、轻佻浅薄、概念不清、逻辑混乱、东拉西扯、一味指责和挖苦嘲笑,既无论证又无证据。这样的文章缺乏基本的公共说理能力,经常连一个像样的段落都写不成。这种粗糙、浅薄的话语根本不足以担负起讨论知识分子问题的任务。
哲学家法兰克福(Harry Frankfurt)把那种只顾逞口舌之快,故做惊人之语,但又完全没有实质见解和看法的说话方式称为“胡扯”。他在《论胡扯》(On Bullshit)中指出,胡扯是一种不同于谎话的不实之辞。胡扯与其说是隐瞒真相、说谎骗人、黑白颠倒,还不如说是自以为是、不懂装懂、夸大其词。说谎话的人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说谎话因此是故意隐瞒真情,以此欺骗别人。而说胡扯的人则不知道,也不在乎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他只想出语惊人、表现自己、显摆学问,所以要么夸大其词,奇谈怪论,要么没话找话说,为了出风头,胡说一通。
法兰克福认为,“就影响效力而言,胡扯远比说谎更严重,是‘真实’的更大敌人”。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说谎还要顾虑到“真”,而胡扯则根本就对“真”采取一种虚无主义、犬儒主义的态度。谎言是真实的对立面,谎言虽然掩盖和歪曲真实,但毕竟还知道有真实的存在,还把真实当一回事,否则也就不会花气力去掩盖和歪曲真实了。胡扯则根本无视真实,根本不在乎什么是真实或者到底有没有真实。因此,胡扯对真实的态度极为轻佻,如同儿戏。
谎话使人们看不到真实,胡扯则使人不想看到真实,根本就对真实不感兴趣。反公知的胡扯从根本上取消了讨论公知的必要。这种胡扯正在越来越严重地败坏当今知识分子问题讨论应有的深入思考和理性话语。在这种情况下,重温朱特在《思虑20世纪》中对知识分子问题的理性、深入思考也就有了非常现实的意义。
二、警惕社会文化大众化的知识分子
朱特讨论知识分子,是从对知识分子的界定出发的。他运用的不是一种抽象、普遍的定义,而是一个有限的,与讨论问题直接相关的定义,也就是“特指”(stipulation)定义:知识分子是对种种圈子——学术、族群、民族、职业、权力利益等大大小小的共同体——保持独立的思考者。他敢于游离在自己的群体之外,承受圈内人的歧视和排斥,执着地坚持自己自由的智识生活和批判思考方式。朱特就是以这样的“圈外人”来说明自己的知识分子角色的。
在任何社会中,圈子都是由利益来划分的,朱特认为,“最无可能为利益各方或利益诉求而遭拉拢的知识分子,是那些一开始便与他们碰巧生活其中的国家只有松散联系或毫无联系的人。我想到了爱德华·萨义德,他住在纽约,但智识上关心的是中东。我还想到布雷滕·布雷滕巴赫,他介入非洲的公共事务,但常常为非洲以外的受众发言和写作”。
“对任何知识分子来说,一开始的问题必定如此:问题不在于我如何看待自己作为一名美国知识分子、一名犹太裔知识分子,或其他任何非开放性论辩的参与者,而在于,我如何看待问题A、决断B或困境C?我可能碰巧住在纽约或其他什么地方,但这不应当影响我对这类关切做出回应的方式”。
这样的知识分子是针对公共问题来写作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们有明确的普遍伦理意识,把明确的伦理介入倾注到对问题的讨论中去。他们不同与专业主义的“学者”“专家”。他们能跳出狭隘的专业领域,对公共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并因此成为公共的知识分子。他们对局部问题的讨论总是包含着普遍的议题或主题,“没有一个怀有任何持久兴趣的知识分子会在一个地方性的论题里画地为牢。另一方面,世界实际上是地方性空间的集聚,任何标榜自己游离在这些空间之外的人都会对大多数人的日常现实没什么话可谈。一位对法国无话可谈的知识分子迟早会在法国失去听众——即便在美国,他的吸引力最终也会丧失”。
这是知识分子与媒体人的区别所在,“一旦在一个确定的情境中建立起了信誉,知识分子便需要证明,他为地方性对话做出贡献的方式原则上是为那些超越该对话本身的人所感兴趣的。要不然,每一位政策专家和报纸专栏作家都有望要求知识分子的身份”。而在某些情境下,由于知识分子的退场,许多媒体人和记者成为一种新型的公共知识分子。
公共知识分子只参与他知识所及的话题的对话,他们清楚有哪些问题是自己能够介入的,对哪些问题应该保持沉默,“有一些类型的对话局外人可从中获得自在感,并可能有所作为,但其他的对话他最好保持沉默”。如果说他对公众有启蒙的作用,那也只是他智识活动的“副产品”,“智识活动跟诱惑有点儿相像。如果你直奔目标,几乎肯定不会成功。你若想成为一个对世界历史论争有所贡献的人,假如你一开始便是奔着对世界历史论争做贡献去的,那你几乎肯定不会成功”。公共知识分子作用在于揭示真相而不是指示真理,“我们的主要任务不是设想更好的世界,而是考虑如何避免更糟的世界。这是一种略为不同的处境,在这里面,那些勾勒理想化的、进步的宏伟蓝图的那一类知识分子可能并不是最值得我们倾听的”。
知识分子是社会群体中智识——阅读、写作、分析、思考——能力最强的那一部分人,因此而担负更多的道义责任,这是一种不应该转换为特权,包括话语特权的责任。在公共言说中知识分子有责任以一般人能懂的方式说话,表述清晰、尊重常识、逻辑合理,不囿于术语的堆叠。
公共知识分子是以明达具体、清晰说理和逻辑表述来要求自己的写作者,他们是认真对待语言的人,他们深知自己必须更多地担负起抵抗语言腐蚀的作用。健全的社会离不开清晰、逻辑、明了的公共语言,“民主国家很快被腐蚀了,它们是在语言或修辞上被腐蚀了,如果你愿意这么说的话——这也正是奥威尔对语言的看法。它们被腐蚀是因为大多数人对它们漠不关心……”。
公共知识分子不是大众知识分子,而是警惕社会文化大众化的知识分子,“大众文化跟大众的识字能力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脱节了。如今大多数发达社会,人们都是普遍识字的,但有思想的公共论辩的听众数量实际上却在萎缩”。
在现代的大众社会里,已很难有哪个知识分子还能对社会产生任何一致性的影响。深知自身影响的有限性而仍能恪守真诚,而不献媚于权力或公众,这是今天知识分子所应具备的操守。
在朱特自己的知识分子写作中,他关心和批判最多的是知识分子群体自身,他的知识分子观正是在这一持续的关心和批判中形成的。
三、假如我们有朱特
朱特是一位历史学家,历史研究是他的职业,但他也是一位在媒体上经常发表时事和文化事件评论的公共写作者。他同时从事两种不同的写作,一面撰写《战后欧洲史》和其他著作,一面给《纽约书评》和其他刊物定期写稿。在后一种写作中,他关注和讨论的都是具体事件或问题的小真相。一个真正优秀的学人应该能够把两种不同的写作都做得很好,能这样做的学人并不多。应该承认,这样的知识分子在当今中国还很稀缺。
朱特享有很高的学术声誉,于1996年当选美国文理科学院院士,于2007年当选英国社会科学院院士。但是,他并不愿意做一个“纯粹的历史学家”,“我决不愿耗费时间单创建一条历史学家的职业道路”。他觉得自己从“不是纯粹的历史学家中受益匪浅”。在他的写作中,朱特对像加缪那样勇于担当道德责任的“道德家”(moralistes)表示了欣赏和崇敬。
他对此作了解释,“法国人用一个词来形容他们从蒙田到加缪的一些最伟大的作家:他们称之为moralistes,这个词比英语的‘道德家’意涵更为丰富,又少了其隐含的贬义意味。法国的moralistes,无论是积极地从事小说写作,还是研习哲学或历史,都远比英国人和美国人更有可能将明确的伦理介入倾注到作品当中(至少在这一点上,以赛亚·伯林也是一名moraliste)”。朱特以这样的“道德家”为自己的楷模,“虽然没有过高的雄心抱负,但我认为自己也已投身于这些方面:我的历史研究数量不比我的专栏文章少,是由一系列明确的当代关怀和公共责任感所推动的。我也是一名moraliste,不过是美国式的”。
朱特给自己的定位是“政治知识分子”,一个不是投身于“某种宏大政治真理或叙事真理”,而是“贴近更小的真相或真实性”的知识分子。他说,怎么当这样的知识分子,“这是我对20世纪提出的一个问题,或许也是对我自己提出的一个问题。在我自己开始作为一名政治知识分子进行写作的同时,我也试图回答这一问题。”
政治知识分子是一个有学术专业,但不囿于学术专业的公共知识分子,他进行公共写作,“在政治的多事之秋肩负着一项独特的责任。……这在我看来差不多就是公民责任的定义”。朱特回顾道,“《纽约书评》让我成为了一个就公共知识分子进行公共写作的人,而纽约则使我成为了一名公共知识分子。……因为2001年的‘9·11’事件,我逐渐以一种论战的姿态介入到了美国的公共事务当中”。
作为一位公共写作的知识分子,朱特说,“我学会了谴责,也学会了赞美。这很可能是(思想)成熟的自然作用”。在公共写作中,他对许多20世纪有影响的思想人物——汉娜·阿伦特、库斯勒、柯拉科夫斯基、普里莫·莱维、马内·施佩贝尔和卡罗尔·沃伊蒂瓦、阿尔都塞、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吕西安·戈德曼——贬褒分明,写作风格完全不同于历史学的专业写作风范。
朱特的自我评价是,由于这样的公共写作,“我毫不怀疑,我的工作因此大有长进”。这样的写作与朱特作为一个历史学家的“史学写作”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因为他的“史学写作”本来就不太受学院规范的约束。他批判法国左派知识分子的《未竟的往昔》(1992)出版后,成为史学界的一部有争议的著作。朱特回顾道,那主要是因为这部著作的道德家语调。
朱特重视史学的公共意义,他认为史学的职业伦理是与史学的公共意义联系在一起的。史学伦理最重要的是“真实”和“真相”。史学家必须诚实,“你不能出于当前的目的而虚构或利用过去。……今天的许多历史学家事实上都将历史视为实际政治论辩的一次演练。其要义是要揭示某些为传统叙事所遮蔽的过去:纠正对过去的某种误读,通常是为了迎合当前的偏见(parti pris)。这么做的人对之毫无羞耻之心,我觉得这种行为很令人失望。它如此明显地背叛了历史的目的,即理解过去”。
历史并不只是为学术圈的“圈内人”而写的,其他的人文学科也不应该只是以少数越划越小的“圈内”人为读者。好的历史著作应该在学术圈子之外的公共社会里也有读者。善于公共写作(如通俗读物、报刊写作、时评和时论)的史学家比纯粹学院派的史学家有着明显的优势,“但这类作家始终不太常见:历史作品的市场非常巨大,但大多数专业的历史学家根本无法满足它。”好的历史著作需要运用普通读者喜闻乐见的明快语言和清晰逻辑,而不是奥涩的专业语言和似是而非的“辩证”逻辑。
在这一点上朱特的主张和实践与乔治·奥威尔(也是一位杰出的公共知识分子)相似。这是因为史学家和学者有责任为公众写作,“对一个开放社会来说,熟知其过去是极为重要的……操纵过去是最古老的知识控制形式:如果你掌控着对过去发生之事的解释权,那么现在和将来便任凭你摆布了。所以,确保国民对历史的了解,纯属民主的审慎”。
朱特称史学家的这种责任为“公民责任”,他说,“我们不只是历史学家,而且还始终是公民,我们有责任将我们的技能用于公共利益。很显然,我们必须原原本本地书写历史”。历史的基本伦理责任是提醒人们真切发生的事情,真实的事迹和苦难,他们在此情形下的生活,以及他们以这样而非那样的方式结束的生命。无论这些人是在世界的什么地方,他们这些经验的深层道德现实都跟其他地方人们的经验没有什么两样,或至少是他们能够理解的,并在这个意义上是真实的。
因此,朱特认为,人类的深层道德现——也就是最基本的道德价值——是共同而普遍的,无论哪个国家里,公民史学家的知识分子工作都需要了解其他国家,惟有如此,他们所坚持的价值观才有可能体现人类普遍的深层道德现。
在美国,朱特经常被视为爱德华·萨义德之后最优秀的公共知识分子。假如朱特生活在今天的中国,他又会被网众或“网红”们怎样对待或糟践呢?会成为他们起哄取乐的对象吗?他会被嘲笑为“过时落伍”吗?他能在“观点市场”上得以幸存吗?不能幸存,那是他活该吗?
今天当然需要像朱特这样的知识分子。这样的知识分子不是一个自以为在捍卫和推进宏大抽象理念,或对事事都急于表态的知识人士,而是一个在学术活动之外,意识到并行使自己责任的知识分子。这样的知识分子是任何一个社会所不可缺少的。出于对人类普遍深层道德的信念,他赞同民主、自由、平等和人的尊严。在他那里,社会和生活中所有与这些价值有关的小真相都是他义不容辞要去言说并坚持的重要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