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原苏联东欧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在由传统社会迈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进程中,都存在着大量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矛盾与问题。本文选取转轨国家中的乌克兰为案例,通过对政党政治涉及的三种主要关系来研究政治稳定。指出政党制度设计需要考虑到转轨前的政治社会和文化条件;缓慢发展的政党体系制约了政治稳定的实现;极化的政治文化限制了政治稳定的达成。
【关 键 词】乌克兰/政党政治/政治稳定
政治稳定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概念。亨廷顿指出,“政治稳定这一概念占主导地位的是两个因素:秩序和持续性。”①现代民主政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党政治,政党在现代国家的政治事务和进程中是最具有影响力的政治载体,政党政治因此成为关系政治稳定的核心要素。政党主要面临着以下三种关系:政党与国家的关系;政党之间的关系;政党与社会的关系。本文遵循这个思路从制度设计与政治稳定、政党体系与政治稳定、政治文化与政治稳定三个角度来讨论乌克兰在转轨过程中政党政治与政治稳定关系。
乌克兰是研究前苏联国家政治转型比较典型的案例,在独立后的20年间基本搭建出了现代民主制度的框架,但是在实现民主巩固过程却颇费周折。不仅出现过严重的政治腐败现象,还爆发了闻名于世的橙色革命,不同政党围绕国家民主建设和社会改革矛盾不断。
一 制度设计与政治稳定
政党是代议制下的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主要方式,因此政党制度的设计也直接影响到政治稳定。政党制度内涵主要是指一国政治体制中政党执政参政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党在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政党参与政治的形式——选举制度以及政党之间的关系——政党体系②。苏联解体后,乌克兰在政治制度的设计上都选择了西方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在政党制度上废除苏联时期的一党制,实行多元化的政党制度。在国家政治制度的设计上选择了大总统,小议会,小政府的权力格局。政党在乌克兰没有组阁权,政府不一定要由议会多数党团组成,总理和内阁成员的任命主要取决于总统,这种没有执政党的制度设计也是乌克兰政治的特殊之处。
1.政党在乌克兰国家宪政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社会转型期的政治生态出发,乌克兰在制度设计上弱化了政党的地位和作用。苏联解体初期,乌克兰在选择议会制和总统制上面临着两难选择。以苏维埃(议会)为首的政治力量希望将苏联时期形式上的议会制发展为实质意义上的议会制,而总统一方希望实行总统制,议会只是作为立法和监督机关。由于双方一直不能达成妥协,导致乌克兰的制宪过程充满矛盾和比较漫长,直到1996年库奇马总统威胁发起全民公决才迫使议会通过了总统方案的新宪法③。
根据1996年宪法,乌克兰实行则的是总统议会制,也叫半总统制。有别于最典型的半总统制国家——法国,乌克兰的半总统制进一步限制了议会的权利,扩大了总统的权利。首先,议会没有组阁权,仅有倒阁权。乌克兰1996年宪法独特之处在于没有赋予议会多数政党的组阁权,只有同意权和倒阁权。由于独立之初的议会中的政党发展水平较低,存在这数量庞大的无党派议员,使得政党对政府总理人员的影响被严重削弱。政府总理不一定来自议会中的多数党团,甚至是来自无党派的地方领导人。虽然由各主要党派组成的议会在制定法律方面有一定作用,但对总统的决策难以形成必要牵制,也无法对政府的组成产生直接影响。这种状况容易导致了议会与政府之间立场对立,迫使议会经常行使倒阁权,进而严重影响了政治的稳定与发展。从1991年至2004年期间乌克兰一共更换了11位总理,他们都不直接来自于议会内的多数党团。可见,政党在乌克兰没有直接影响政府的机制,而是总统主导下与议会各派力量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④。其次,内阁与议会一旦出现矛盾很难在短时间内化解。在半总统制国家里,当总统和国会的多数党属于不同政党时,总统有可能选择同党或其他非国会多数党的人选为总理。在此情形里,政治运作非常紧张,国会多数党与内阁及总统容易产生对立。内阁对国会提出的法案,常常会受到国会多数党的不信任与严重牵制,迫使内阁与总统对国会多数党妥协。在一些有主动解散权的半总统制国家,总统会透过行使主动的解散权,尝试化解此种僵局;但在一些没有主动解散权的半总统制国家,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宪政问题。由于乌克兰宪法第90条规定:如果议会在30天内无法正常开展会议,总统有权解散议会。这意味着总统很难通过行使解散议会的权力来化解内阁与议会之间的矛盾,造成严重的宪政危机和冲突。政府提交的法案迟迟得不到批准,同时政党的政策主张也经常不被政府采纳。
非政党政府思想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寡头干政。由于在民主制度初创时期,在乌克兰国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先天的不足和历史包袱使得他们不得不选择弱化政党的作用和地位。总统候选人无法有效地利用政党,甚至是排斥政党的支持。这种制度设计思想也导致了没有执政党的政府,弱化了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不利于健康的政党政治的培育和发展。政党本应具有的利益传输和集中职能不能发挥功效,政党职能的缺失导致社会利益阶层绕过政党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特别是金融工业集团(寡头)直接参政。随着个人财富的增长,这些金融寡头开始表现出对政治生活的浓厚兴趣。寡头们的参政意愿在急需政治力量支持的总统那里得到了实现。从此,无论是举行总统选举,还是解决涉及国家经济改革和政府调整等重大问题时,都不乏金融寡头台前的积极活动和幕后的暗箱操作。
“非政党政府”思想直接后果之二就是政党缺乏稳定的社会支持。在独立之初的乌克兰,除了乌克兰共产党在人民中拥有比较稳定的群众支持外,其他的政党组织自身分裂组合不断,选民队伍也经常波动。支持激进经济改革的右翼政党较多,但是由于“休克疗法”给社会造成的镇痛使得选民无所适从。人们宁愿相信一个实实在在领导人,也不愿意相信某个主义或意识形态的政党。选民往往是跟着领导人走,而不是政党。政治精英之间也由于利益分配或者权力交易而不断转换阵营。库奇马一直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加总统竞选,因为“超党派”形象更有利于他利用个人魅力拉拢选民,更便于他利用党派之间的矛盾。
政党缺乏有效的机制直接影响政府制约了乌克兰政党和政党制度的健康发展。这种对政府职能的错误理解严重影响到建立起受议会主要政党支持的、有政治责任心(即具有政治纲领)的政府。人为的使政党脱离与政府的合作和竞争则阻碍了政党政治的正常发展,而议会里的各个党派又缺乏对政府施加直接影响的有效手段,从而进一步妨碍了政党成为权威的、政治上负责的政治行为主体的形成。
2.选举制度的设计造成的两难境况
民众利益的充分表达、有序整合、有效实现,是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反映,也是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条件。选举制度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制度基础,也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基础。虽然公民的广泛参与是政治社会稳定和谐的必要条件,但参与并不必然带来稳定和谐,无序的政治参与可能危及稳定和谐。乌克兰的议会选举制度改革比较缓慢,在1994年议会选举中沿用苏联后期苏维埃的单一制选举制度(多数代表制)。直到1997年的乌克兰议会第13次会议才通过了新的《乌克兰人民代表选举法》,决定实行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相结合的混合式的代表选举制度。一般情况下认为,单一选区有利于小党的生存,比例代表制有利于两党制的形成。混合选举制综合了简单多数制和比例代表制的特点,其代表性和政党分化程度介于多数当选制和比例代表制之间。也就是说,混合选举制既吸收了多数当选制和比例代表制的长处,同时,也把它们的先天不足吸纳进来。在混合制选举制度下,一些制度性安排的忽略造成在实践中有些水土不服,没有实现造就两党制的初衷,而是在一定程度上为政党政治的培育和发展造成了两难境况。
首先,单一制(多数代表制)选举中出现大量的独立候选人,制约了政党政治的形成和稳固。一般研究认为,多数代表制的好处是能提高政治稳定性,具体表现在能提高政府的持久性,而比例制的好处是能具有更大的代表性。相对多数代表制奉行的是多数全赢的原则,因此对大党是最有利,对小党则不利。比例代表制则有利小党发展而且比较客观反映政治组织的实力,但同时容易滋生激进情绪。乌克兰在选举制度的设计上采取了混合制选举制度,也就是在单一选区两票制。一票投给个人候选人,获得单一选区选票最多的人当选;另一票投给政党,一个政党必须在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部分获得超过一定门槛⑤,才能获得议会中政党的比例席位。
在乌克兰民主制度建立初期,政治家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现象比比皆是。在乌克兰独立以来的1991年和1994年总统大选中,克拉夫丘克和库奇马都不是以政党候选人,而是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加选举。在1994年参与乌克兰独立后的第一次议会选举中的4079名候选人中,独立候选人占到了2873名。在被选举出来的404名议员中,独立议员或者是不属于任何政党的议员占到了203名⑥。1998年乌克兰议会选举首次采取了混合制选举制度,国家议会总席位共450名,其中一半的席位共225席,以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制选举产生,亦即在乌克兰全国划分的225个单一席位选区中,由选民按照相对多数制的方式选出;其余225席则在全国范围的选区中,由选民以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在参加议会选举的30个政党中,有8个政党的得票率超过了4%的比例代表制门槛,进入议会。没有超过4%门槛的政党或者独立候选人在单一制选区内赢得了145个席位。有34个政党正式参加在2002年举行的议会选举,其中6个政党的得票率超过了4%的比例代表制门槛,而没有超过4%门槛的政党候选人在单一制选区内赢得了9个席位,无党派候选人获得了94个席位。
可见,在刚刚解除党禁的乌克兰,政党政治基础薄弱的情况下,一半的议席采取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制的选举,不仅没有促进乌克兰形成两大党为主的政党体系,反而制造了大量以地方为支持基础的政党,而在全国层次上形成多党体系。甚至有些地方政治精英未参与政党或组成政党,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选,也能在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制的选举中获得席次。大量独立与政党之外的候选人在单一制(多数代表制)中的当选制约了政治利益的整合,更为非政党政治的发展创造平台。
其次,比例代表制引发的代表性偏差。为了避免国会政党林立,导致国会决策效率低下。一些国家采用了小选区制或提高政党比例制下国会入门门槛的办法。在乌克兰议会中一半的席位是按照比例代表制选出。尽管乌克兰议会选举中的比例制选举门槛设定为4%并不高,但是在独立之初的乌克兰政党并没有做好准备。例如,在1998年的乌克兰议会选举中,乌克兰共产党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得票率是24.65%,但该党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议员席位率却达到了37.33%。“人民鲁赫”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得票率是9.4%,但该党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议员席位率却达到了14.22%。2002年乌克兰议会选举中,“我们的乌克兰”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得票率是23.57%,但该党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议员席位率却达到了31%。乌克兰共产党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得票率是19.98%,但该党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议员席位率却达到了26.22%。2006年,乌克兰修改议会选举法,所有议会450个席位采用政党比例代表制。比例代表制选举的代表偏差进一步扩大。地区党的得票率是32.14%,但该党的议员席位率却达到了41.33%。季莫申科联盟的得票率是22.29%,但该党的议员席位率却达到了28.66%。“我们的乌克兰”的得票率是13.95%,但该党的议员席位率却达到了18%。
比例代表制的运用不可避免会出现误差,但是一旦这种误差超出了民意代表的允许范围就可能导致代议制民主的空转。议会的活动也就脱离了民意的需求,成为政党的工具。特别是当政党的得票率较低的时候,仅有1/4或者1/5支持率的政党能否体现全体民意就成为一种猜想了。采用综合了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的混合体制的初衷可能是希望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避免专制,保障民主的效率,但是实践的效果并不理想。多数代表制(单一制)造成地方精英不需要利用政党就可以获得选民的支持,在议会中形成众多行业性或区域性的小党,不利于大党的形成和整合。因此,在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后,乌克兰在2004年尝试放弃混合制中的多数代表制,转而采用有得票率门槛的比例代表制⑦。
尽管比例代表制存在着技术上的偏差,但是却有利于政党的整合,进而实现两党制。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本身不能解决政治稳定问题,但是一个适应国情和政党发展的制度可以降低实现民主政治的成本。乌克兰宪政制度安排使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被边缘化”,从而造就了没有政权党的政党政治,国家政治制度化程度很低,对政府提出的要求很难或不可能通过合法渠道来表达,也很难在政治制度内部得到缓解和聚合,因而,人们参政意识的超前与政治制度化的滞后就容易造成政治不稳定。
二 政党体系的变化与政治稳定
代议制制度下的政府稳定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党体系的格局。不同政党存在的相互竞争对民主政治具有关键性的影响,是检视一国政体是否民主与稳定的重要指标,民主政治就是竞争性的政党政治。因此,我们这里主要讨论的是竞争性政党体系的类型和变化与政治稳定之间的关系。
从苏联后期一直到苏联解体,乌克兰法律上废止了一党制,实行多党制。各种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因此获得通过组织政党参与选举的合法渠道,政党也成为影响国家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乌克兰政党体系的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对国内政治生活产生了不同的效应。但是,乌克兰政党体系的演变过程比较复杂和缓慢。苏联的解体让乌克兰社会措手不及,面对突然发生的国家变革,乌克兰社会匆忙组建政治组织来应对多党政治,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活动。乌克兰的政党体系大致也经历了萌芽阶段、形成阶段和磨合阶段。
1.独立后至1997年议会选举法的颁布是乌克兰政党制度的萌芽阶段
这个时期的乌克兰政党制度缺乏必要的社会群众基础和法律架构发展十分缓慢。除了乌克兰共产党以外,很少有政治组织能够被乌克兰社会所熟知和认可。与此相对应的是,大量的民族主义精英、地方精英和工商精英占据着乌克兰公众主要视野。由于上一届乌克兰最高苏维埃的代表没有制定新的议会选举制度,因此在1994年进行的乌克兰议会选举延续了苏联后期的议会选举办法——按照单一选区的绝对多数代表制原则、以不少于投票总数的50%选票的规则进行。
这个时期的乌克兰政党体系还不能被称之为正式的政党政治,独立于政党之外原苏联的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成为乌克兰政治中的主角。除了乌克兰共产党以外,基本上没有什么成型的全国性的政党组织。当时参加1994年议会选举的政党更像公民组织和政治精英俱乐部。1990年在乌克兰司法部登记的政党只有一个——乌克兰共和党,1991年就有7个新的政党获得登记,1992年获得合法注册的乌克兰政党有13个,1993年则缓慢增长到16个党。1994年共有30个政党参加了议会选举,其中14个政党的代表得以进入国家议会⑧。独立候选人在1994年当选的401名议员中的比重达到203名之多,在地方议会选举中表现更加突出。在地方苏维埃里只有较大的或组织性较强的党派获得了代表席位,而属于某个党派代表仅占整个地方议会代表总数的4.7%。从党派的地区分布上看,在1994年议会选举中就已暴露出实际选民的地域性分布与乌克兰政党的“全国性”地位并不相符的特点。左派政党——乌克兰共产党、乌克兰社会主义党以及乌克兰乡村党在乌克兰的东部和南部地区的支持率最高——分别为52.6%和44%,而在中部和西部则只有25.2%和1.3%的支持率,乌克兰中西部是右派和中右派的基地。从政党规模上看,成立之初的乌克兰议会没有形成规模较大的政党,更多是小而多的政治派别。即便是1994年议会中最大的政党——乌克兰共产党也仅仅拥有在议会中85个席位,“人民鲁赫”得到的席位更是少得可怜,仅20个席位。没有一个政党具有构成多数派的实力,只有乌克兰共产党和“人民鲁赫”有足够多的代表可以建立起自己的派别(代表人数不得少于25人),其他议会代表们则组成了10个代表集团⑨。
处于萌芽阶段的小而分散的政党体系阻碍了国家机器运行的效率。以库奇马总统为首的政府与以共产党为首的议会围绕制定新宪法的争论成为当时乌克兰社会的主要矛盾。总统为首的政治力量主张在乌克兰加强总统的行政权力,赋予总统任命总理和内阁部长的权力,议会主要行使立法和监督职责。议会方面主张实行议会制的国家体制。虽然双方矛盾没有激化到俄罗斯式的武装冲突的地步,但是这种利益冲突也造成了乌克兰政府的空转,经济改革停滞不前。可以说,总统与议会在长达五年的“制宪之争”使得乌克兰经济转型远比同是原苏联国家的俄罗斯要痛苦和漫长得多。
2.1997年至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是乌克兰多党制体系的形成阶段
1996年通过的乌克兰宪法确定乌克兰国家宪政体系的基本框架。在总统议会制的宪政体制下,总统、政府和议会权力和责任的明确划分标志着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在法律上得以确认。1996年宪法的制定和1997年乌克兰议会通过的议会选举法,标志着多党制体系在乌克兰的形成。
首先,在法律上确立了政党在议会政治生活中的规则和作用。虽然当时乌克兰没有成型的政党法,但是1996年宪法规定了政党作为公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形式。乌克兰1996年宪法(第36条)虽然没有定义政党,但还是规定了政党的任务是参与选举和促进公民的政治意愿形成和表达。
其次,混合代表制的确立标志着乌克兰多党制体系的形成,政党参与议会选举形式的确立标志政党政治形成。1997年乌克兰最高苏维埃第13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乌克兰人民代表选举法》,决定实行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相结合的混合式的代表选举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的是设立了选举组织和选举联盟进入议会得票率的门槛,规定只有获得4%以上选票支持的选举组织才有权分享比例制选区席位。按照1997年的《选举法》,在登记代表候选人时,政党或竞选联盟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而且每个候选人须征得20万人以上选民的签名,在乌克兰14个选区中的每一个地区不得少于1万人的签名。这些措施促进了政治组织的整合和政党政治的发展,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独立政治家的空间。
在新的选举法的规范下,参与政党组织和政治联盟的数量得到了迅速增长,单一选区的政党候选人比重也增长明显。从1998年议会选举到2007年议会选举前这段时期内,乌克兰政党的数量成几何数字式的增长。1998年年底在乌克兰司法部登记的政党数量是43个,到2002年议会选举时国内已有合法登记的政党83个,截至2011年年底乌克兰合法注册的政党数量已经达到了195个⑩。政党数量的增加显示出,政党逐渐受到乌克兰社会的认同,政治精英开始逐渐选择力量整合。1998年议会中政党的代表性得到扩大,超过4%门槛的政党和选举联盟在这次选举中总共获得了65.79%的选票。独立议员的数量从1994年议会中的203名下降到1998年议会中的145名。同时,政党在参与议会选举的热情也不断高涨。1998年议会选举中有30个政党在中央选举委员会登记,其中超过4%得票率门槛的政党和选举联盟有8个。2002年议会选举中合法登记参选的政党数量达到了34个,其中超过4%得票率门槛的政党和选举联盟有6个。
再次,是极化的多党制出现和体制外的冲突。对于乌克兰政党体系而言,极化多党制可能是这个时期内的基本特征。由于政党和政党体制对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和政治过程的制度化程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当一个政治共同体中政党众多、政党政治处于无序状态时,任何一个政党都不能真正承担起整合社会的责任,相反会大大加剧社会分裂的程度。这就导致了人们对政党失去信任,致使政治体制发生危机。政党间的竞争很容易越过政党制度的边界,采取非制度化的手段,变成体制外的冲突或对抗,从而对政治体制本身造成威胁。2002年议会选举后,乌克兰政党政治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政党开始区分为“亲总统”的党派和“反总统”的政党,并且这种分法跨越了原有的意识形态的分化——在“反总统”的政党中既有左派也有与前者意识形态完全对立的右派政党,这种超越意识形态和政见主张的政党竞争已经成为乌克兰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障碍。因而“在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里,多党制是与高水平的政治制度化和政治稳定不相容的。在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里多党制是脆弱的政党体制。”(11)
这个时期的乌克兰政党制度雏形已经形成,政党通过参加选举,向公众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反映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同时,乌克兰政党制度仍然处在不成熟的阶段,具体表现在政党的制度化不高。政党规模较小,政党的稳定性较差。
3.2004年宪法修正案颁布后的乌克兰政党体系处于调整阶段
作为“颜色革命”的主要成果,2004年乌克兰议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使议会选举制度发生了质的转变。首先,议会选举中完全取消了单一制选举制度,完全采取了有门槛的比例代表制。使得原来大量存在的独立候选人加快整合,并迅速融入主要政党体系内。尽管选举中的得票率门槛从4%降低到3%,但议会中党团席位出现了明显的集中趋势。2006年议会选举中,共有45个政党和选举联盟参加了这次议会选举,其中超过3%得票率门槛的政党和选举联盟有6个。2007年提前举行的议会选举仍然按照比例制选举制度,有20个政党和选举联盟参加了这次选举,共有5个政党和选举联盟超过了3%的选举门槛。
其次是责任内阁制的实行。根据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乌克兰的政治体制由总统议会制转变为议会总统制,在议会中多数党或多数政党联盟拥有组阁的权力,这对于促进政党向有责任的政治组织演化具有历史意义。由于没有任何一个政党可以获得单独组阁权的过半数席位,这些政党联盟合作也不很顺利,进而造成政府的频繁更迭。2004年宪法修改后的2005年至2010年期间,政府还是经历三度更迭。议会不得不进行了两次提前选举。但是议会与政府的矛盾却得到有效的缓解,政党体系中由极端多党制状态开始向温和多党制过渡(12)。
2010年,乌克兰宪法法院裁决认为2004年宪法修正案不合法,恢复使用1996年宪法。乌克兰政治体制重回总统议会制国家,议会也相应地改回混合制选举制度。乌克兰议会又在2011年12月批准了新议会选举法。新法律将议会选举的比例制选举门槛提高到5%,取消了政党联盟参加选举的资格,这弥补了混合选举制可能造成小而散的政党体系的缺陷,有利于政党组织的整合和政党政治的完善和发展。
三 政治文化的变迁与政治稳定
“一个和平有序的政治生活的维持,从政治统治者来说,是政治合法性的功能;从政治被统治者来说,可能就是政治文化的作用。”(13)在当代政治分析中,西方政治学把政治文化作为一个重要范畴,试图寻找政治文化在民主政体与专制政体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寻找政治发展中政局稳定的文化因素。
在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里,政治文化都不是纯粹的某一类型,而可能是多种政治文化的某种方式或程度的混合。基于这种假设,政治学家根据政治文化在一个社会中可能的分布状态,按照政治文化分布结构提出了不同类型的文化社会类型:文化同质性社会、文化极端化社会和多元亚文化社会(14)。政治文化极端分布的时候,公民行为往往具有极端化对立倾向,这样的社会往往是最不稳定的。相反,政治文化一致性分布的社会,社会成员在参与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政治冲突的可能性低(15)。
当前乌克兰主流政治文化的批评者和支持者主要采用不同的话语体系来描述其特征,这其实在某种程度上类似“意识形态冲突”,即保守主义、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冲突。苏联解体以后,在乌克兰国内政治文化的发展经历了自由主义思潮的泛滥以及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则是多种思潮(保守主义、自由主义、民族主义、社会主义等)并存竞争和激烈斗争的过程。在这些不同意识形态和思想竞争的过程中,最终做大的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成为乌克兰社会目前最为普遍的政治文化。
1.独立之初至2002年: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竞争
苏联的解体标志着社会主义体制在欧洲的暂时终结,但作为一种政治思想带给乌克兰的影响却远远没有消失。独立之初的社会变革没有给普通民众带来预期的政治民主和经济繁荣,反倒是政治腐败和经济崩溃。在政治经济美好预期破灭之后,乌克兰社会出现了社会主义思潮的回流,并成为制约激进改革派的重要力量。
在经历了独立之初的最困难的时期后,乌克兰共产党于1993年6月19日得以重新建立。重建后的乌共始终坚持在宪法和国家现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将议会内斗争和议会外斗争结合起来,在议会中多次联合其他左翼政党挫败总统和内阁的私有化提案,反对针对共产党人进行秋后算账式的迫害,反对极端的乌克兰民族主义。乌共重建以来,便主张积极发展与俄罗斯的外交关系,提出“授子俄语第二国语地位”、“反对加入北约”等特色口号,这些思想与口号赢得了该国俄语地区选民的拥护。因此在1994和1998年的议会选举中,这些地区的绝大多数选民纷纷将选票投向乌共。在1991~1998年间的乌克兰政治生活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1994年议会选举中,乌共获得86个席位,成为得票最多的政党,在苏维埃中组成最大的党团。在1998年的选举中,它获得24.6%的选票,有123名共产党人进入苏维埃,一度成为议会中的主导力量。除乌克兰西部外,它在其他所有州也都获得了选举胜利。1996年上半年,围绕制定乌克兰新宪法问题,共产党与“权力党”展开了长达半年的激烈较量。“权力党”提出了一个以扩大总统权力为主要特点的宪法草案,共产党则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另一个以取消总统、恢复苏维埃为主要内容的宪法草案。虽然乌共的提案没有赢得足够多数,但仍获207名议员的支持,使“权力党”的草案迟迟得不到通过。在199年总统选举中,乌共领导人彼·西蒙年科在第一轮居第二位,获得了22.24%的选票,在第二轮获37.8%的选票,输给了库奇马。左翼政治文化思潮的回流反映出乌克兰独立以后自由主义政治文化冲击下,原苏联情节和社会主义思潮还没有完全消失,这种左右政治思潮的竞争成为独立之初的乌克兰国内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由于两者对立的政治文化之间差距较大,也使得政党政治的竞争很难有序进行,双方达成妥协的可能性也就较低。在这种对立政治文化的支持下,政党行为更具有挑衅性。在这种极化的政治文化影响下,政府议会和总统之间难以形成政治和经济改革的共识,实现政治稳定的可能性也随之降低。
2.2002年至今: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斗争
进入21世纪,乌克兰社会左翼政治思想逐渐式微,苏联情结在选民中的影响力逐渐下降。在2002年的议会选举中左翼的共产党、社会民主党、乌克兰社会主义党一共才获得了25.1%的选票,而支持市场经济和民主体制的政党得票率超过半数(16)。民众的政治情绪逐渐摆脱意识形态斗争的范畴,关注的重点逐渐转向发展道路问题上。
由于乌克兰在历史、宗教和语言等问题的认同差异具有很大的地域性特点。东西部地区长期以来存在着文化和宗教上的差别。东部地区的居民讲俄语居多,信奉东正教,在经济上与俄罗斯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政治文化情感上更加倾向于保守主义。而西部地区的居民主要讲乌克兰语,多信奉天主教,以农业和轻工业为主,对俄罗斯有着较多的敌意,对欧洲的自由主义有着深厚的认同。这种文化认同上的差异也传导到国家未来发展道路和对外关系问题上来。
由于目前的乌克兰国内政治文化处于转型期,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交织在一起,政治认知、政治价值观念、政治信仰、政治情感等这些政治文化外在的表现都处于混乱状态中。在这样的一个社会身处不同亚文化社群中的政治认同和价值观处于分散和游离的状态之中,因此难以形成稳定的政治文化环境。这些政治亚文化的存在,往往会被某些具有特殊目的的行为体或政治力量所利用,用来挑起各种文化实体之间的冲突以从中渔利,严重时甚至造成社会的动荡乃至国家的分裂。在2004年和2010年的乌克兰总统选举中,候选人在完善民主政治和经济政策上大同小异,争论和冲突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民族、文化、历史和语言问题上,这使得选民对于候选人的偏好更多地来源于历史文化认同,来源于对候选人是否是“自己人”的认定。由于缺乏与政党政治相匹配的政治规范的约束,这使不少政治行为主体的政治行为不受约束,或约束很少。人们无所不为,政治斗争处于失控状态,未能在法律框架下有序进行,从而容易达到尖锐的程度,引发街头政治、暴力冲突、流血斗争,使政权处于动荡之中。
四 结论
实现政治稳定不是宪政民主发展的终极目标,而是希望提高国家在民主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的效率,因此问题的关键又回到了民主化进程。只有提升政党政治在国家转型中的地位和作用,才能在制度上和实践中更好地保障国家权力与社会大众的有效通联和稳定关系。首先,政党制度的设计需要兼顾民主与效率的平衡,充分考虑到民主化前的社会政治文化背景条件。过于理想主义的分权和制衡的宪政制度设计会降低社会转型的效率和速度,进而威胁到民主化的稳固。其次,政治家需要兼顾政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在民主化过程中政党不仅要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还要肩负着领导民主和教育民众的责任。政治家如果为了获得政权而去进行过度动员必将阻碍民主观念和民主秩序的形成,导致社会的动荡和分裂。第三,政党必须根据政治文化的变化坚持或调整自身的运作机制。移植于西方的政治制度需要与本土的政治文化相适应,必须照顾到转型社会中不同政治文化的要求,否则就会损害民众的利益而失去广大民众的信赖和支持,失去合法性基础,进而影响政治稳定。通过在制度设计层面、政党体系层面和政治文化层面的研究分析,笔者认为促进政党政治是现代民主制度完善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注释:
①参阅塞缪尔·P. 亨廷顿、乔治·I. 多明格斯《政治发展》,载格林斯坦、波尔斯《政治学手册精选》(下),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55页。
②笔者认为,从法律层面上讲,现代民主国家在制度设计上一般包括: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党参与政治的形式。政党体系则是政党政治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力量对比,以及在这种力量对比中的关系。因此,本文在制度设计中讨论前两者,把政党体系单独作为一个章节在后边进行讨论。
③乌克兰独立后曾一直没有新宪法,是独联体国家唯一无新宪法的国家。在乌克兰,围绕制宪问题总统与议会一直争论不休,各方分歧严重。最后由于总统威胁进行全民公决,迫使各方作出一定的妥协,终于在1996年6月28日由议会通过新宪法,规定实行半总统制,议会实行一院制。
④1991年乌克兰议会主要是继承了苏联时期的苏维埃,不具有考察意义。1994年议会中,无党派议员占168名。1996年宪法通过后,在议会选举法中设定了4%的政党准入门槛,使得在1998年议会选举中无党派议员减少,进入议会的无党派议员仍然有145名。2002年议会选举中,无党派议员有94名。数据来源:乌克兰选举委员会网站,http://www.
cvk. gov. ua/.
⑤乌克兰1994年的第一次议会选举采取的是单一选区两轮选举。1998年乌克兰开始实行混合制选举制度,政党的比例制选举门槛为4%,2006年修宪后的政党比例制选举的门槛降低为3%。
⑥数据来源:乌克兰中央选举委员会,http://www. cvk. gov. ua/
⑦数据来源:乌克兰中央选举委员会,http://www. cvk. gov. ua/.
⑧乌克兰2004年年底总统选举期间爆发“橙色革命”,对立双方经过艰苦谈判,达成相互妥协,推动议会通过所谓的2222号宪法修正案,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乌国家政体由总统-议会制过渡为议会-总统制。根据该宪法修正案,议会选举制度采取比例制。2010年,乌克兰宪法法院判决乌议会2004年年底通过的“政治改革”宪法修正案违宪。这意味着乌克兰国家政体重归总统-议会制。议会选举制度重新采取混合制。
⑨强晓云:《乌克兰政党制度的变迁》,载《国外理论动态》2005年第3期。
⑩强晓云:《乌克兰政党制度的变迁》。
(11)数据来源:乌克兰司法部,http://www. minjust. gov. ua/parties.
(12)〔美〕塞缪尔·P. 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92页。
(13)意大利学者萨托利依照多党制的复杂态势将多党制区分为有限多党制、极端多党制和粉碎型体制。参阅:G·萨托利《政党与政党体制》,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78页。
(14)毛寿龙:《政治社会学:民主制度的政治社会基础》,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版,第91页。
(15)参阅阿尔蒙德、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30~54页。
(16)燕继荣主编:《发展政治学:政治发展研究的概念与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7页。
来源: 《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13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