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公乘马有的卢,或语令卖去。庾云:“卖之必有买者,即当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古之美谈,效之,不亦达乎?”
——《世说新语•德行》
世上的人虽然种种色色,生活的态度虽然千奇百怪,但人的“活法”本质上不外乎两种:要么高尚,要么卑鄙。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让天下人负我,是一种活法;为了让他人活命,宁可自己献身,是另一种活法。为了煮熟自己一个鸡蛋,不惜烧掉别人一栋楼房,是一种活法;只要民族能够兴旺发达,自己宁可承受苦难,是另一种活法。
本文围绕到底卖不卖凶马的卢这一事件,揭示了人性的高尚与卑劣,形象展示了人世两种不同的“活法”。
“皇亲国戚”现在基本是个贬义词,一提到“皇亲国戚”人们无不咬牙切齿,就像一看到“官二代”三字就极度厌恶一样。不过,万事都不可一概而论,这则小品中的“庾公”就立身很正。庾公即东晋名臣庾亮,他的妹妹是明帝皇后,他自己历仕元帝、明帝、成帝三朝,曾以外戚身份与王导共同辅政,《晋书》本传称他为人渊雅有德量。《相马经》说,白额入口至牙齿的马叫的卢,的卢是一种性子很烈的凶马,主人乘它会丧身疆场,仆人乘它会客死他乡,它是谁骑它谁就遭殃的“丧门星”。不巧庾亮就有一匹的卢,这位重臣的命自然比小民的命值钱,于是,他身边那些“好心”的亲故、“聪明”的谋士和“机智”的小人,都纷纷向他献计献策:赶快把这匹凶马卖给别人,赶走自己可能遭遇的恶运。既然这种凶马谁骑谁丧命,那谁要是花钱买它不就等于花钱买死?明明知道买这种马会是一种什么结局,还要尽快把它卖给别人,岂不是明目张胆地谋财害命?为什么没有人叫他把凶马杀掉呢?“聪明”人当然不会犯这种“可怕”的错误,杀了凶马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只要自己钱袋能够装满,哪管别人会命丧黄泉?
庾公没有听从他人的劝告,他的想法十分朴实简单:“卖掉它必定会有买主,它将会害死新的主人,怎么能不利于自己便嫁祸于他人呢?”他接着还给身边的人举例说:“春秋时叔孙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在古代被传为美谈,我今天仿效他的做法,不也算是通情达理吗?”庾亮提到的这位叔孙敖是春秋时楚国人。据贾谊《新书》记载,叔孙敖小时候曾在路上看见一条两头蛇,立即把它打死埋进土里,回家后哭着对母亲说:“有人告诉我,看见两头蛇的人必死无疑,我今天就不幸看到了。”母亲问他蛇现在在哪里,他说自己怕后来人也看到它,遭遇同样的不幸,便把它打死埋到了土里。母亲听后安慰他说:“你积善德,必有好报,不必担忧。”庾亮说的道理简单明了,劝他卖凶马的人又岂不知道?叔孙敖打两头蛇的故事既是美谈,劝他卖凶马的人自然也会听到。问题的症结就在这儿。知道卖凶马结果可怕还是要卖,这是一种态度,一种活法;知道卖凶马结果可怕就不再嫁祸于人,这是另一种态度,另一种活法。
今天的很多中国人,认定卖凶马那种活法“高明”,不卖凶马这种活法“愚蠢”,所以今天的中国到处充斥着毒姜、毒蒜、毒肉、毒鱼、毒奶、毒米、毒菜、毒药、毒蛋、毒水……当我们大家都认为自己这种活法非常“高明”的时候,事实上我们大家都活得非常“愚蠢”。庾公手下那些谋士可能不这样看,估计庾公本人会同意我这种看法。
朋友,你觉得庾公的活法“高明”还是“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