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公平与通识:中国高教改革的精神救赎

——法政转型观察手记之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57 次 更新时间:2013-04-23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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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 (进入专栏)  

近年来由北大法学院张千帆教授所倡议的高等教育公平改革日益引发学界与社会关注,成为我们时代公共政策重要议题之一。该倡议曾引发教育部的回应,即去年8月底教育部要求各地出台异地高考的配套方案。然而,各地敷衍塞责之态引发知识分子和民众批评,教育部以“省情论”打了退堂鼓,更给此番改革以釜底抽薪之重击。于是,“北上广”一线教育特权依旧,异地高考之全国性共识并未实质翘动教育公平的坚冰。

学者们诉诸的教育公平,是宪法上教育平等权的规范要求,指向的是一种考试与录取的机会平等。此种平等在中国古代曾获得相当程度的实现。经过复杂的制度演变,中国古代的教育和考试系统逐渐结构化,即由儒家主导的民间教育系统提供基本的国民(君子)教育,而由国家主导的科举制从上述教育系统中选拔合格人士进入国家领导层。此种儒家式教育平等和科举式考选平等曾为古代中国的人才选拔与国家认同做出基础性贡献。然而,随着西学兴起与近代国家转型,中国的儒家教育系统和科举制逐渐边缘化。就当代教育和考试结构而言,公务员考试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科举制的有益成分,但作为公务员考试之基础的高等教育却日益丧失公平性,日益呈现出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其中尤以指标管理式的地域歧视为特色。由于近代教育伴随国家转型以及激进革命运动之影响,民间新旧教育系统均处于边缘衰落地位,优质高教资源伴随现代中国的国家主义取向而日益集中于“北上广”一线。基础既不平等,则公务员考试乃至于更宽泛的社会人才竞争系统将难以具有真正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同时也将丧失此类教育与考试系统所具有的凝聚人心、增进共识、公平出彩的政治功能。

从历史来看,今日“北上广”一线的高教优势并非本地单独努力之结果,而是全国人民革命奋斗牺牲之产物。由于“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战略,中国革命史上的牺牲与贡献以农村地区和欠发达省份为重,因此学者今日呼吁之教育公平就不仅仅是一种宪法上的规范要求,更是一种具有历史理由的补偿正义。美国的“肯定性行动”(affirmative action)针对历史上的被牺牲族群,在制度上表现为适度的“矫枉过正”,此种公共政策尽管遭遇保守派非议,但对于美国民权进步和国家团结之作用甚巨。中国今日讨论的教育公平问题相比“肯定性行动”应具有更充分的正当性:首先,革命史上被牺牲的群体不是被动的历史主体,而恰恰是主动革命的主体,是对革命成果具有合法索取权和享用权的主体;其次,教育公平所要求的不过是法律上的平等对待而已,并未要求“矫枉过正”。此种底线式的机会平等,在中国居然引发了“北上广”一线精英市民的激烈反弹、政府的敷衍塞责和教育部的退堂鼓,所折射的就不仅仅是某个具体政策的公平性问题,而是这些市民与政府决策者深层的精神危机。

这一精神危机大体表现为:一,无视历史正义,留恋现状,保守特权;二,对教育公平缺乏价值认同,对宪法平等缺乏政治理解,显示出当代中国精英群体的政治短视与胆怯;三,对一种平等改革连锁效应的恐惧,害怕一次让步引发更为强烈的平等改革诉求。此种精神危机的本质在于国家公共生活的公共性品质匮乏,决策系统难以在价值与动力层面及时跟进社会变迁,导致改革的保守性与被动性逻辑超越了改革初期的前瞻性与创新性逻辑,此种精神品质与改革心理在改革进入政治社会结构性议题的阶段将具有特别的风险性。《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真实教诲实际上是:抓住恰当的改革时机,建立权威衰变与公众价值变迁之间的合拍性,化风险于制度创新之中,与革命赛跑。人类史上的革命大多并非社会状况不可救药,而是统治权威之精神颓靡超越公众心理底线。显然,这一危机并不限于教育领域。

退一步,那些依赖“特权”挤占优质教育资源的“一线”学生,他们的父母与地方政府合作维护的“体制袒护”就一定对他们有利吗?他们的经历对他们自由人格的养成真的有帮助吗?他们的“特权”依赖能够始终奏效吗?他们能够适应日益平等化的中国社会吗?当然,他们可以移民,但是他们能够顺利融入国外社会的平等竞争逻辑吗?如果不能,父母的过度和长线支持是否意味着国内贪腐状况和财产外流的进一步加剧呢?这些都值得教育改革决策者明辨慎思。

公平主要关涉机会平等,目前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录取和考试平等,实现高等教育真正的“国家化”和“国民化”。当然,这一要求主要针对的是国家层面的公立高等学校。这一改革还应兼顾高等教育的适度市场化目标,因为民间教育系统的发达不仅是欧美国家教育公平的基本经验,也是中国古代乃至于民国时期教育公平的基本经验。由于高等国民教育的基础性和全局性特证,国家财政以及教育行政政策必须还原其公共产品属性,必须建立针对所有国民的公平、高效、可获得的教育资源竞争分配机制。

就中国高等教育的精神救赎而言,公平之外还有通识之维。公平关涉机会与程序,通识则关涉内容与实体。法学家基于法律平等追求教育公平,而教育和文化学者则基于文明传承倡导通识教育。这一教育理念可远溯至亚里士多德的“自由教育”,其核心为培养社会领导者和公民,为政治与公共事务储备基础人才。与该教育理念相对的是“专业教育”,其核心为培养工匠和手艺人,与谋生和具体生产有关。贵族化的自由教育经过近现代的民主化改造之后,成为公民教育的一种核心理念,主张研读经典、培养公德和传承文明。与之相对,近现代教育受到工业革命和科学主义影响,配合社会专业分工,遂发生了专业教育挤压通识教育的现象。然而,美国通识教育的现代历史表明,每当社会处于危机和重建时刻,通识教育都会回潮,而社会安定日久,通识教育则有所削弱。尽管如此,美国的宗教教育系统和公民教育系统一直构成该社会基础性的通识教育。美国一流的战略家和教育家也纷纷肯定通识教育的文明传承与思想创新意义。中国近年来也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通识教育改革,力图矫正单纯的专业教育对文明传承与思想创新的负面影响。笔者在北航高研院从事的通识教育经验能够很好地印证这一教育取向的根本重要性。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中国之高等教育历经百年沧桑和改革接力,已颇具规模,然其国际影响和创造力表现并不令人满意,这背后隐伏着高教改革的精神危机,此危机侧重公平和通识两端。作为宪法学博士,笔者认同张千帆教授倡导的教育公平及其异地高考诉求,认为此一维度之公平性的重建将成为补偿革命历史正义、兑现宪法平等要求、扣合公务选拔系统、凝聚政治国家认同的基础性举措。作为通识教育的践行者,笔者认为教育和文化学者倡导与推行的通识教育改革从内容和实体上深化了高等教育的文明传承与思想创新意义,尽管目前模式多样,效果各异,但其取向纯正,意味深远,可渐然消解革命激进主义的文化伤痕,为中国重建文明主体性和融入现代世界体系提供实质性支撑。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之公平性与通识性的张扬,一个繁荣而文明的国度将跃然于世,重新赢得其世界尊严和文明话语权。

田飞龙,北航高研院讲师,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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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新产经》2013年第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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