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民:中国中近期社会动荡可能性的研判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272 次 更新时间:2013-04-10 20:51

进入专题: 社会动荡   社会骚乱   社会公正   社会整合  

吴忠民  

[摘 要]一个国家是否存在着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社会结构是否公正、合理和协调。在某种不公正不合理社会结构给定的情况下,影响社会动荡是否会发生的主要变量来自社会整合状况、经济发展基本面以及民众基本生存状况这样三个方面。依据前述几个重要方面变量的具体情形可以发现,中国中近期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几率极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尽管中国现阶段的社会整合状况不容乐观,但同时还应看到,中国的社会整合能力仍然比较强。从政府应对社会矛盾问题的能力、民众的基本态度以及民族传统的影响这几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来看,中国中近期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中国经济发展中近期能够保持着相对良好的基本面。经济体系的自主性、经济秩序的稳定性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能够为中国社会的安全提供重要的保障,有助于减小社会动荡出现的可能性。民众基本生活水准的大幅度提高,国家具备有效应对民众基本生存状况急速恶化的能力,改善民生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这一切使得民众的基本生存状况几乎不可能出现恶化甚至严重恶化的情形,因而由此所引发的社会动荡的可能性极小。就实现中国中近期的社会安全并为未来长期的社会安全做好必要铺垫这两大目标而言,特别需要做好这样几个方面的重要事情: 稳定物价并尽可能实现充分就业,建立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要特别重视社会成员基础性基本权利的维护,发展社会组织,规范公权,培育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者人群、形成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的社会阶层结构,以社会公正为依据进行基本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

[关键词]社会动荡; 社会骚乱; 社会公正; 社会整合; 社会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 综合国力大幅度提升,居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成,现代型社会结构开始形成。这一切,为中国的进一步发展,为社会建设的推进,特别是为民生的改善,奠定了必不可少的坚实基础。同时还必须看到的是,由于发展本身的规律,由于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过于看重经济增长而轻视社会建设,中国现在积累了大量的社会矛盾问题,正处在一个社会矛盾问题凸显期。别的国家和地区出现过的社会矛盾问题,中国现在基本都出现了,而别的国家和地区不曾有过的社会矛盾问题,中国现在却出现了不少。重要的是,这些社会矛盾问题有增无减,呈现出一种迅速扩张甚至是加速度扩张的趋势。

中国的中近期( 15 -20 年) 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由于经济本身的一些痼疾仍未完全根除,由于社会建设的薄弱,由于民众利益诉求的急速增加,由于社会矛盾问题本身的演化规律,中国的社会矛盾问题的扩张很有可能会达到峰值。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问题对整个中国社会必定会产生全方位、大幅度的负面影响。在这一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问题是否会引发社会动荡,是否会使中国的发展陷入停顿的状态。许多人都十分关注这一问题,因而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动荡的含义及催生变量

1. 学术界的探讨

学术界对于社会矛盾问题包括群体性事件的研究成果相对比较多,但对于社会动荡问题的研究成果相对比较少。尽管同类研究成果相对较少,但其中所表达的一些观点还是比较明确的。

中国目前存在着大量的社会矛盾问题,并由此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纠纷和社会冲突现象( 如各种群体性事件) ,这一点几乎对于所有学者来说都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重要的是,这些社会纠纷和社会冲突会不会最终演变为社会动荡? 多数学者认为,在中国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不大。

孙立平认为,“当前的社会矛盾确实是严重的,但发生大规模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并不大; 现实的社会抗拒形式,可能不是民众造反,而是破坏社会治安”。“我们现在的社会尽管有许多问题,有许多矛盾和冲突,而且也可以说有些问题和矛盾还是很严重的,如果处理不好也有酿成大的危机的可能性,……但酿成大的社会危机和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并不大”。

于建嵘认为,“当前中国发生了一系列的社会冲突事件,其中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维权活动和因社会心理失衡发生的社会泄愤事件对社会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这些事件并不能从根本上动摇中国政治统治的统一性和社会管治的有效性,中国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群体性事件仍然会以有限范围的孤立事件形式而存在,很难形成一个统一的、维持很长时间、能影响全局的社会运动”。理由是: “无论是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维权事件,还是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社会泄愤事件或者是经济纠纷引发的社会骚乱都不具有明确的政治诉求。民众抗议政府腐败、不作为、乱作为等都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具体利益问题,目的不是推翻政府并取而代之。尽管有某些参与者想通过政治化的手段来解决他们的具体问题,但并没有明确的政治目标,也没有组织化的政治力量在其中运作”。

郑永年认为,中国不大可能发生社会动荡。他认为,最为主要的原因是政治制度的因素,“正是中国的政治制度把中国和阿拉伯世界区分开来”。其一,中东一些国家是非常封闭、排他性的政体,而中国渐渐成为包容性的政体,强调开放性政体。其二,中东一些阿拉伯国家的政府转型没有做好。“在阿拉伯世界,普遍的现象就是个人专制,无论是君主制国家还是具有现代政党制度的国家。当一个人或一个家族统治一个国家数十年的时候,就会弊端丛生,令社会不可忍受。”而“中国解决了精英阶层更替问题”。中国政治体系的一个显著现象就是官员流动速度非常之快,“因而能够更加有效地反映时代的变化”。

美国的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等智库对中国未来局势的基本判断是,中国“尽管不稳定指数较高,社会经济问题上升,但是,更可能的结局是,中国领导层可以应付这些问题,保持良好的经济前景,保持执政地位,维护基本的秩序”。

根据美国学者沈大伟对美国汉学家有关中国前景观点的整理归纳,可以发现,大多数美国汉学家在判断中国前景时,认为“继续摸着石头上过河”、“稳定”、“维持现状”的可能性很大,而认为“国家四分五裂”、“制度的崩溃”的可能性很小。沈大伟给出的理由是,中国共产党“仍然是一个相当强大和具有弹性的组织。”“问题与挑战确实存在,但是实际上都不可能造成制度的崩溃。”“中国共产党接受了‘动态的稳定’是前进的唯一道路”。

与其他学者不同,王绍光等人则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形势极其严峻,再次进入社会不稳定时期。其突出表现为: 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经济结构调整; 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下岗洪水”和“失业洪水”; 世界上最显著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 世界上基尼系数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世界上最严重的腐败及其最大的经济损失; 世界最大范围的生态环境破坏。

应当说,人们对于社会动荡问题的探讨十分重要: 不仅指出了社会动荡问题的重要性,而且初步阐述了相关的依据。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这些探讨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其一,很少有人将中国的社会动荡问题作为一个单独的议题进行研究,而只是在研究中国的社会矛盾问题时将社会动荡问题附带进行探讨,因而这种研究往往缺乏系统性 。其二,大多数学者对于社会动荡本身的界定和解释都不够明确,而只是笼统地将社会动荡与社会不稳定等同起来。其三,对于社会动荡的主要影响因素的探讨不够全面。比如,对于诱发中国社会动荡的现实因素和主要变量考虑得不够全面,对于中国应对社会动荡的有利因素几乎没有加以考虑。

2. 社会动荡的基本含义和基本特征

社会骚乱与社会动荡在某些方面的相似,使得不少人误认为两者是一回事。应当看到,社会动荡与社会骚乱两者固然有些相似之处,两者都是指明显的甚至是比较严重的社会不稳定不安全现象,而且有时社会骚乱会直接转化为社会动荡,但严格地讲,社会骚乱与社会动荡实际上并不是一回事,两者有着明显的差别。所谓社会骚乱,主要是指社会在安全方面发生了问题,出现了较为明显甚至是较为严重的“异常”或“失序”现象,而且对于这种现象,公众有着明显的心理感受。社会骚乱属于“中度”的社会不稳定现象。

社会骚乱具体表现为,在某个时段,在一定区域内甚至是不小的区域内社会与经济领域出现较为明显的失序混乱现象,比如,经济发展在某个阶段会出现滑坡,政府的公信力明显下降,民众的基本生活水准明显下降,公众的心理处在一种比较普遍的紧张不安的状态当中,一些地区可能会出现成规模的集群行为,等等。这些,对于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必然造成比较严重的不利影响,甚至会延缓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不过,尽管社会骚乱会使一个国家为之付出较为一定的代价,但还不至于造成具有颠覆性的全面混乱、完全失序的社会局面,社会经济发展进程还不至于在总体上陷入中断的境况,而且,经过人们的努力,总体上的社会经济正常秩序能够得到保证,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还能够继续下去。

社会动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社会动荡,泛指社会不稳定、不安全,既包括“中度”的社会不稳定、不安全现象,也包括“重度”的社会不稳定、不安全的现象。狭义上的社会动荡专指“重度”的社会不稳定、不安全的现象。如有学者指出,“社会动荡,是指一国或一个地区的人类生活秩序,由于种种原因( 比如,社会的某些集团、群体或阶层处于尖锐对峙状态) 而脱离了正常的生活轨道,致使人们的学习、工作、娱乐、休息等活动受到严重干扰,甚至被迫中断的现象。从范围上说,社会动荡有全局和局部之分; 从层次构成来说,社会动荡不论其诱因的特点,一般远比政治动荡、经济动荡,思想动荡要复杂,通常是多层面动荡的综合; 从表现形态上,它可以是大规模的灾乱、战乱、叛乱、起义,也可以是示威、游行、政变、党争、经济危机等等”。

人们平时所说的社会动荡更多的是狭义上的社会动荡。与社会骚乱相比,社会动荡具有这样几个特征: 颠覆性,激烈对抗性,大面积毁坏性。

根据公认的社会动荡事例,如前苏联解体的具体状况、拉美地区北非中东一些国家的具体状况、新中国建立前夕中国社会以及中国历史上许多改朝换代混乱时期的具体状况,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动荡主要表现为: 其一,在经济层面,经济发展陷入停滞状态,甚至出现倒退的情形,经济领域混乱,经济秩序丧失。其二,在民生层面,社会动荡会使许多经济行当停产或减产,民生日常用品极度匮乏,公共服务物品短缺,通货膨胀现象迅速扩张,失业现象严重,这一切会直接大幅度大面积地降低人民的生活水准,民众生活陷于苦难状态。其三,在社会整合层面,社会出现全面混乱、完全失序的局面,具体之就是: 社会共识丧失,社会控制失效,社会规则体系阙失殆尽,制度失灵,整个社会失控,自发社会蜂起,中央政府政令不畅甚至失效,政府黑社会化,黑社会公开化,社会各个群体之间呈现一种恶性互动的状况,大规模的社会暴乱持续不断。另外,社会动荡甚至还会使公众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最起码的保障。如果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程度较低,那么,这个国家的社会动荡往往还会伴随着大规模的战乱。

3. 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催生了大量的社会矛盾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1979———2011 年,中国的 GDP 平均每年以 9. 9%的速度递增。现在中国的 GDP 总量已居世界第二的位置。截至 2011 年 6 月,中国的外汇储备为31974. 91 亿美元 ,高居世界第一。对于像中国这样超大规模的社会共同体———其人数比欧洲、美国、日本三大共同体总和还要多———来说,连续保持了 30 年 9. 9%的 GDP 平均增长速度,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不能不说这是人类社会历史上的一个奇迹。对此,很难用一些偶然性的因素来解释。对于这样一项伟大成就的重大意义,怎么高估,都不过分。

同时,还需要看到的是,“现代性产生稳定,但现代化却会引起不稳定” 。中国社会在急剧转型时期出现了大量的比较严重的社会矛盾问题。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建设成就之大超乎人们预想的同时,社会问题之多也出乎人们的意料”。

之所以会出现大量的社会矛盾问题,是由中国社会转型期特有的历史背景条件所决定的。在中国急剧

转型的时期,巨量的事情被挤压在一个相对有限的时空当中; 社会利益结构发生着全方位、大幅度、急速的变化; 发展出现极不平衡的状况; 民众表现出一种普遍的、强烈的经济利益冲动; 社会经济领域往往缺乏正常的秩序和规则体系; 社会焦虑弥漫着整个中国社会。凡此种种,使得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问题日益突显。

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问题呈现出这样几个趋势: 第一个趋势是,社会矛盾问题呈现出一种“并发症”的状态。别的国家和地区在同等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问题在中国现阶段几乎是一应俱全,不仅如此,中国还出现了不少别的国家和地区在同等发展阶段所不曾有或不多见的矛盾问题,如强行征地拆迁问题、农民工问题、买断工龄问题、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等等。第二个趋势是,社会矛盾问题的连带性很强、波及面十分广泛。这些社会矛盾问题之间往往是相互影响,相互加重,从而使得社会矛盾问题从总体上看更加复杂化; 而且,在某个特定的条件下,某个原本属于个案化的社会矛盾问题有时会演变为整体化的社会矛盾问题。第三个趋势是,社会矛盾问题有着很大的生长空间。现在的贫富矛盾和官民矛盾等社会矛盾问题已经比较突出。不仅如此。由于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问题已经形成了一种巨大的惯性定势,所以,在未来一个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问题的生长空间巨大,影响面影响力很大的一系列社会矛盾问题如劳资矛盾问题、由征地拆迁所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由流动人口所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以及由对以往遗留问题的“倒找”行为所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等等会大量出现。

4. 催生社会动荡的主要变量因素

既然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问题日益凸显,呈现出并发性、连带性特征,其生长空间很大,那么,在中近期( 10 -15 年) ,中国大量的社会矛盾问题是否会引发社会动荡,中国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有多大?

从长远看,一个国家是否存在着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主要是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社会结构是否公正、合理和协调。从广义的角度看,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的关系是否协调,会直接影响到这个国家能否保持着一种社会安全的局面。从狭义的角度看,社会阶层结构是否公正合理,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在利益格局方面是否能够保持着一种互惠互利的局面,更是直接影响到这个国家是否能够保持着社会安全运行的局面。

许多学者对影响社会冲突的起因和变量进行过探讨。李普赛特认为,“所有的复杂社会都是以内部高度的紧张和冲突为特征的,所以制度和价值观一致对这些社会来说是必要的条件。”“由于社会地位越低下越糟糕,越会遭到真正的惩罚,遭到社会的遗弃,于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人就会不满自己的地位。他们要么试图通过个人奋斗来改善其地位,要么就与他人联合起来变革造成其地位低下的社会结构。正如罗伯特·K·墨顿所指出的那样,在美国,注重成功和往上爬,通常伴随着高犯罪率和不同形式的反抗”。

达仁道夫将“权利”和“供应”作为研究现代社会冲突的基本概念,指出,“现代的社会冲突是一种应得权利和供给、政治和经济、公民权利和经济增长的对抗”。“应得权利和供给是两回事。要求扩大它们一般会导致矛盾与不和。然而在它们之间,并不存在着替换的关系,因此,公民权利的拥有似乎只能牺牲经济的增长,或者反之亦然” 。

科塞的相关分析比较全面。科塞指出,冲突“是有关价值、对稀有地位的要求、权力和资源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对立双方的目的是要破坏以至于伤害对方”。科塞认为,冲突的主要起因和主要变量是: ( 1) 不平等系统中的下层社会成员越怀疑现存的稀缺资源分配方式的合法性,他们就越有可能起来斗争。具体的变量因素是: 缓解下层成员对稀缺资源分配不满的渠道越少,则他们越有可能怀疑其合法性; 下层越想成为特权集团的成员且允许的流动性越小,则下层越有可能取消合法性。( 2) 下层越是被从绝对剥夺转为相对剥夺,他们的不公平感则越强,因而越有可能起来斗争。具体的变量因素是: 下层经由社会化而产生的自我内部约束程度越低,他们就越有可能体验到相对剥夺感; 对下层的外部限制越少,他们就越有可能体验到相对剥夺感。

上述学者对于社会冲突的研究和解释虽然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但对于社会动荡研究的参考意义有限。其一,这些学者只是在笼统地分析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冲突的起因和变量因素,而对最为激烈的社会冲突形式亦即社会动荡的直接变量因素,亦即会直接损害社会整合的变量因素实际上没有给予必要的分析。其二,相关的探讨主要集中在社会整合( 包括政治整合) 层面,而对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和民众的基本生存状态层面上一些很容易成为社会动荡直接诱发的变量因素考虑不足。

具体看,一个不够公正合理的社会结构,意味着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比较大,但并不一定必然地会出现社会动荡的局面。社会结构与社会动荡两者间并不是完全一一对应的关系,一个在社会结构层面不公正不合理并导致在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层面上都不合理的国家,或许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发生社会动荡。只能说,社会结构的不公正不合理是社会动荡的主要根源,但不见得是直接的诱发因素。社会结构是否公正合理决定着社会动荡出现可能性的大小; 在一个不公正不合理社会结构的条件下,社会动荡出现的概率比较大。

重要的是,在某种不公正不合理社会结构给定的情况下,是否会出现现实的社会动荡局面,取决于很多具体的重要影响因素( 变量) 。就催生社会动荡的直接变量而言,列宁的一个论断很具有参考价值。列宁指出: “只有当‘下层’不愿照旧生活而‘上层’也不能照旧生活和统治下去的时候,革命才能获得胜利”。虽然这是分析革命爆发和成功条件的论断,但应承认,这个论断对催生社会动荡发生的变量的分析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其一,社会动荡并非一般性的社会冲突,而是一种最为激烈的以至于社会共同体处在濒于解体或正在解体状态的社会冲突。其二,社会赖以正常运行的“常态”条件已经不复存在,一些“非常态”的变量直接催生、诱发了社会动荡。

影响社会动荡是否发生最为主要和直接的变量,显然是来自社会整合层面上的变量。除了社会整合状况方面的变量之外,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以及民众基本生存状况这样两个方面的重要变量不能被忽视。原因很简单,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以及民众基本生存状况方面变量的重要性在于,两者不同的情状对于社会整合的具体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既能直接促进社会整合方面的有利因素,也能直接加重社会整合方面的有害因素,从而会直接减小或是加重社会动荡的可能性。特别是,同许多国家不同的是,在中国现阶段,经济状况对于中国社会的影响更大: 经济高速发展不见得会导致民众收入的普遍提高,但经济一旦出现滑坡,则意味着失业率会明显增加、通货膨胀率明显上升,从而会降低民众的生活水准,大面积毁坏民众对未来所抱有的希望,加重民众不满和焦虑的心理。同样,民众基本生存状况对于的民众心理和行为的影响也很大。同改革开放以前的 30 年相比,中国民众空前重视现实生活,所以,民众的基本生存状况一旦明显下降,民众必然会产生大面积的不满和焦虑心理,并以种种不合作或是抗议的行为表现出来。总之,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以及民众基本生存方面的变量会直接减小或加大社会动荡的可能性。这样看来,影响社会动荡是否会发生的主要变量来自社会整合状况、经济发展基本面以及民众基本生存状况这样三个方面。

具体到中国社会来说,面对不公正不合理的社会结构以及日益凸显的社会矛盾问题这样一些情形,难免会有不少人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担忧,提出了种种警示,担心中国由于社会矛盾问题的日益加重而出现社会动荡的局面,甚至还有人在看空中国的未来。可一个明显的现实情况是,就总体而言,中国的发展总是在持续地向前推进,社会基本保持了安全局面。这说明,虽然中国存在着许多不利于社会安全的因素,但同时还需要看到的是,中国消解、阻遏社会动荡的力量十分强大。依据社会整合状况、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以及民众的基本生存状况这样几个重要方面变量的具体情形,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中近期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几率极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二、社会整合状况

社会整合状况十分重要。社会整合状况,包括这个社会的阶层结构是否公正合理、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否公正合理,以及在此基础之上是否形成了社会共识; 包括这个社会本身对社会矛盾问题吸纳、调适、包容以及控制能力的如何等内容。

不能否认的是,中国现阶段社会整合层面上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从基础阶层层面上看,社会主要群体呈现出一种弱势化的趋向: 民众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民众的上向流动渠道在变窄,民众得不到应有的公共服务,民众相对剥夺感在增加且劳动者的尊严感开始削弱,民众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民众发言的声音越来越弱、逐渐失去社会话语权,民众对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小而逐渐趋于边缘化。这种现象对社会整合会造成直接的损害。有学者发现,“那些主观上把自己归结为社会最低层的人员,更容易出现极端行为。”例如,当调查“社会公众‘在同事或邻居因特殊事情邀请其参加集体上访时’所持个人态度时,调查结果显示,处于认同阶层的最低层的被调查者有 37. 4 %的持参加态度,明显有别于其他阶层,说明这部分人群更容易引发各种突发事件,其行为潜藏着较大的社会风险”。从较高位置阶层层面上看,则是精英群体之间的利益结盟: 政治精英群体同经济精英群体之间形成了排他性的利益分享通道,政治精英出现了某些以公谋私的现象,精英群体牢牢地掌握了社会话语权和资源分配权。从制度层面上看,能够同市场经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新的制度体系尚没有建立起来。在前述条件下,社会各个阶层群体之间在利益增进方面没有形成互惠互利的局面,社会共识缺乏,贫富矛盾、官民矛盾、劳资矛盾等社会矛盾问题十分明显,甚至比较突出。凡此种种,必然会进而直接损害社会整合。

尽管中国现阶段的社会整合状况不容乐观,但还应看到,中国的社会整合能力仍然比较强,社会矛盾问题远远达不到激烈冲突以至于失控并演化成社会动荡的地步。从政府应对社会矛盾问题的能力、民众的基本态度以及民族传统的影响这样几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来看,中国中近期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

1. 政府具有较强的应对社会矛盾问题的能力

中国的改革发展是政府推动型的,所以政府在社会矛盾问题的化解当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不能否认,在中国现阶段,政府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比如,政府职能的缺位和错位,不少决策的失误,政府公信力的弱化,公权腐败,等等。有调查显示,供给总体水平偏低是中国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特征之一,2000 -2004 年的综合绩效水平,31 个省份没有一个达到 A 级( 优秀) ,只有北京( 0. 6318) 和上海( 0. 6313) 达到 B级,天津、浙江、广东和江苏为 C 级( 一般) ,其余省份均为 D 级( 不足)。可以说,政府的这些问题助长了社会矛盾问题的蔓延。尽管政府存在着前述问题,但同样不能否认的是,目前政府仍然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和职业能力,因而能够有效地应对社会矛盾问题。

第一,政府本身具有较强的社会控制能力。

尽管随着改革发展进程的推进,大量新的阶层群体开始形成,各种社会组织开始出现,社会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开始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但是,政府仍然表现出较强的控制能力,政府就总体而言仍然能够有效地掌控全国的经济、政治以及社会大局。其一,政府权力系统内部具有较强的整合性。虽然政府当中的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开始显形化,但中央政府仍然能够从思想、人事、财政等最为重要的方面整合整个政府系统,使政府系统实现较为有效的运转。政府的各个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在大的方面尚没有挑战上级政府特别是挑战中央政府的勇气和能力。其二,精英群体之间在中近期几乎不可能出现分裂的局面。改革开放以前的30 年,中国的精英群体状况是政治精英群体一只独大,经济精英群体作为反动的阶级被打倒消灭了,知识精英群体被视为不可靠的社会力量而处在一种被全面打压和封杀的局面。在这样的情形下,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不可能有效地向前推进。改革开放以后,在政府的直接推动下,知识精英群体和经济精英群体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能否认,中国目前的经济精英群体和知识精英群体的发育仍然不足,其独立意识偏弱,自由发展空间开始受到限制,对政府仍然有着明显的依赖性。在这样的情形下,经济精英群体和知识精英群体或许对政府一些具体的相关政策心存不满,但是同政府几乎不可能形成严重对立亦即分裂的局面。

第二,政府有着较强的务实精神和与时俱进的能力。

曾经备受极端的意识形态和教条主义困扰的中国,其改革开放是发端于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精神。邓小平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了,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从某种角度看,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已经形成了一种较强的甚至是根深蒂固的务实精神,即: 让目标和原则适应于现实、适应于时代潮流,而不是相反; 换言之: 依据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形成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理念,依据中国现实情况,来设定中国发展的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如今,中国领导人从根本上接受如下的观念,即人民主要是根据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动,因此有必要理解这些利益并据此构建刺激因素”。中国的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不断向前推进,其重要的源头之一就在于此。

尤为重要的是,中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将务实精神同与时俱进能力结合在一起,这就在不小的程度上消除了由于过于务实而陷入“经验论”的可能性。从改革开放之初,政府就开始强调实现干部的知识化、专业化。2003 年,从公务员学历层次上看,具有研究生学历者的比例为 1. 3% ,具有本科学历者的比例为 23. 7% ,具有大专学历者的比例为 48. 7%。尤其是从 21 世纪初开始,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局面,政府越来越强调学习型政党、学习型政府以及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强调政府官员应当具备职业和专业的“本领”,强调政府应当不断提升危机处置、应对媒体等各种具体问题的能力。比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建立了集体学习制度,各地政府大都建立起“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听课必须累计一定学分数量成为许多政府部门考核官员工作绩效的规定要求。美国学者奈斯比特发现,“中国的高层领导正在努力学习,以免遗漏任何一个确保中国继续发展的可行方案。比如说,法制体系改革的必要性就是他们的共识之一”。这一切,使得政府官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这种状况,同改革开放以前的官员相比,几乎是不可想象的。比如,就连国外也有政治家发现,在金融领域的官员当中,“今天中国人拥有一大批精通业务的人才,”“要在欧洲和美国的顶级政治家里面找这样的人还真不容易”。较强的务实精神和与时俱进的能力的具备,同时也就意味着政府具备了较强的发现问题的能力和纠错的能力。

第三,政府具有着强大的举国动员能力。

在一亿人以上的大国当中,中国的举国动员体制最为完备,能力最强。在中国,从中央到地方,均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甚至直至每一个村庄、街道,均有党政组织的存在和有效运转。举国动员体制一旦启动起来,社会的巨大能量就能够得以大面积的聚集和集中释放。进一步看,如果举国动员的目标能够同民众的切身利益形成有效的结合,那么,在举国动员的过程中,就能形成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局面,一些重大的举措能够得以相对顺利的实施,从而有效地解决一些原本看来难度较大的社会矛盾问题。同时需要清醒地看到,举国动员体制有它的两面性,如果使用不当,使之变成有害的举国动员,比如频度过高的举国动员或是滥用公权的举国动员,则会产生一些负面作用 。

由上可见,既然政府本身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务实精神和与时俱进的能力、强大的举国动员能力,那么,政府便能够较为有效地应对社会矛盾问题。美国学者易明发现,“中国政府能够较快地感知危险所在并采取行动来应对”。

2. 民众的基本态度有助于社会整合

尽管目前政府的公共服务不到位、腐败现象明显,引起了民众的一些不满。但就总体而言,民众的基本态度是有助于社会整合,而不是相反。美国学者怀默霆认为,“中国公众对现状相对满意,不愿意挑战现有体系,而中国领导人善于引导经济发展,改善民生; 民众也多将‘程序性不当’归咎于地方官员而不是体制本身。中国领导人意识到分配不公问题日趋严重将威胁社会稳定,已经采取一系列行动,受到多数中国人欢迎”。

第一,中国民众目前对政府仍然具有基本的信任度。

政府是否具有起码的信任度,是一件事关政府的“合法性”是否存在的至关重要的事情,进而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全与否。卢梭指出,“政府无信用或信用低下,则人民推翻政府是合乎公理和正义的”。韦伯也认为,取得权力、财富和威望的资格或捷径的相关程度越大,被剥夺资格或捷径的人们愤恨的程度就越高; 所以,他们就有可能不承认现有政治权威的合法性。不能否认,在中国现阶段,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度明显降低。但同样不能否认,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经济方面的贡献以及近年来在改善民生方面所付出的努力,使得民众对政府仍然持有基本的信任度。很多调查都说明了这一点。有调查显示,2010 年,市民对中央政府和全国人大的信任得分分别为 75. 8 分和 75. 5 分,属于“中度信任”的高端水平; 对本市地方政府信任得分为72. 3 分,也属“中度信任”水平; 对公、检、法等国家执法机构的信任得分介于 60 - 69 分之间,属于“低度信任”水平。另有一项调查统计显示,被调查者对新中国成立至文革前的政府公信力评价甚高,认为“很高”和“高”者还达到了 76. 4%,平均得分达 4. 16; 对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的政府公信力评价明显降低,但仍然保持了基本信任的态度: 认为“很高”和“高”者为 32%,一般者为 42. 1%,平均分为 3. 03。重要的是,超过半数的被调查者对于未来干群关系的发展趋势持乐观态度,其中 43. 9% 的人认为未来的干群关系会“比现在缓和一点儿”,8. 8%人认为干群关系会“比现在缓和很多”; 少部分的人对未来干群关系持较悲观态度,3. 1% 的人认为未来的干群关系要“比现在紧张很多”,13. 3%的人认为会“比现在紧张一点”; 另外,还有 30. 8% 的人认为未来干群关系将“没有明显变化”。

上述情形说明,在中国现阶段,民众与公共权力之间不是对立的,特别是,民众对中央政府和全国人大的信任,意味着民众对自己未来的生活抱有希望。在这样的情形下,中国难以出现颠覆性的社会动荡。

第二,民众的利益诉求主要表现在基本民生领域而不是政治领域。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以人为本基本生活取向的形成,中国民众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基本生存问题,同时由于同经济发展相比,中国民生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所以中国民众最为关切的问题基本上都是民生问题。根据零点公司的调查,2008 年,城镇居民关注的前六位社会问题( 按照关切的程度排序) 分别是: 物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住房价格,下岗及就业,医疗改革; 农村居民关注的前六位社会问题分别是: 物价,食品药品安全,农民增收,农业政策,农村医疗改革,四川灾区震后重建。2009 年,城镇居民关注的前六位社会问题分别是: 医疗改革,下岗及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价格,物价,贫富分化; 农村居民关注的前六位社会问题分别是: 养老制度和相关方案,物价,农村医疗改革,农民增收,农民就业,食品药品安全。2010 年,城镇居民关注的前六位社会问题分别是: 物价,医疗改革,住房价格,下岗及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农村居民关注的前六位社会问题分别是: 农村医疗改革,物价,养老制度和相关方案,农民增收,农民就业,农业政策 。

与民众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切相适应,在中国现阶段,民众的利益诉求主要是围绕着其自身切身的经济利益而展开的。一个具体的表现是,基本的经济利益方面的诉求而并非政治权利如参政议政方面的诉求,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20 世纪 80 -90 年代农民围绕着各种税收所形成的抗争、20 世纪 90 年代围绕着国企转制所形成的矛盾纠纷、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直到现在的围绕着强行征地拆迁所形成的矛盾冲突以及21 世纪之初开始的农民工维权举动,都属于利益诉求型的社会矛盾问题。比如,据公安部统计,在 2004 年上半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因工资福利等基本生活费问题引发的事件占总数的 23. 8%,因征地搬迁及补偿费等引发的占 18. 1%,因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等问题引发的占 10. 6%。另有学者指出,维权事件约占目前全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 80%以上。在农民维权中,土地问题约占 65% 以上。工人维权的主要问题是国有企业改制、拖欠工资、社会保险、破产安置、劳动时间、殴打工人等方面。在市民维权活动中,房屋拆迁是主要问题。无论是农民,还是工人及市民,都把具体的经济利益诉求作为行动的目标,没有明确的政治目的。

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从一个重要的角度说明,民众目前所期望的是政府应当做好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方面的事情,并帮助民众进行维权,而且主要是维护民众经济利益方面的权益,民众并不是以政治利益诉求为主,更不是以颠覆现有的基本制度和政权为目的,同时也不是价值观方面的诉求。“如果中国再次出现不稳定因素,那也是由要求提高生活水平而带来的,与寻求西方式的民主无关”。经济利益诉求可以用经济手段来解决,而国家现在财力相对比较雄厚,所以,国家能够应对很多源自经济利益诉求方面的社会矛盾问题,至少在一个时期当中是这样的。在这样的背景下,民众不可能大规模地选择用激烈的手段来表达利益诉求,从而使国家陷入社会动荡状态之中。美国的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等智库认为,“由于各地群体事件频频发生,中国的领导人因此焦虑不已,并开始关注隐藏在各地的种种不满情绪。这类群体事件在近期或中长期可能不会影响政局稳定,因为大多数的抗议者并不寻求政治改革,他们也没能形成全国性的网络或其他类型的反抗机制,而且一旦有此类组织的迹象或者抗议头目出现,当局会立即做出反应”。

第三,民众重视社会稳定,并对社会稳定抱有信心。

1949 年以前 100 多年频发的外患和战乱以及改革开放以前 30 年间国内此起彼伏的政治斗争的惨痛教训已经明白无误地说明: 社会动荡意味着一个社会丧失了最为起码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规则体系,进而会使整个社会和经济陷入一种混乱无序的动荡状态之中,会使民众生活陷入苦难状态。如果说 1949 年以前的100 多年,中国是被外国列强“折腾”的话,那么改革开放以前的30 年则是中国在进行人为的自我“折腾”。基于以往惨痛的历史教训,基于几代人的切肤之痛,中国现在社会的各个阶层已经形成了一个普遍的共识,这就是: 无论何种类型的折腾,对中国社会各个阶层而言,几乎没有赢家,全部都是输家; 社会安全,是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以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前提条件。这是中国民众对社会底线的一种共识,是一种基于对社会动荡的恐惧、基于集体的历史记忆而形成的共识。也正因为如此,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如此珍惜社会稳定。有外国学者发现,“中国人期待稳定。实际上,中国人不仅仅期待稳定,甚至痴迷于稳定,这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根深蒂固的需求,对骚乱的一种几近偏执的恐惧。这种需求是‘文革’的遗产,整个民族的集体记忆都烙上了噩梦般挥之不去的记忆,人们会不惜一切代价阻止任何形式的悲剧重演”。“怎么强调中国人对稳定的关注都不会过分”。有抽样调查显示( 有效样本 2942 份) : 在“您认为美好社会的最重要的标志是什么”选项中,人们从中选择最高比例项为“和平稳定”( 34. 2%) ,其后依次是“生活富裕”( 26. 4%) 、“人人平等”( 15. 2%) ,而选择“法制健全”、“政治民主”、“自由”的人数比例很小 。中国民众不但重视和期待社会稳定,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巨大成就的背景条件下,中国民众对社会稳定抱有信心。有调查( 有效问卷 1362 份) 显示,对于目前的社会稳定状况,民众表现了较高的信心,八成多( 84%) 的受访者认为目前的社会局势稳定( 非常稳定或比较稳定或一般稳定) 。对于未来的社会稳定局势走向,民众表现了很强的信心,九成( 88%) 受访者认为未来社会将朝着稳定方向发展。

在民众普遍重视并期待社会稳定的社会心理背景下,社会各个阶层都会程度不同地防范和警惕可能的社会动荡。是否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全运行,往往会成为社会成员采取各种行为的基准底线。而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便容易成为社会各个群体的行为取向。如是,未来一些可能的社会动荡会由于缺乏民众基础而难以出现,即便出现一些社会不稳定的现象,其表现程度也会由于能量不足而较低。

第四,民众在利益诉求方式的选择方面是以温和方式而不是激烈暴力的方式为主。

正是由于民众对政府仍然具有基本的信任度,正是由于民众的利益诉求主要集中在民生领域而不是政治领域,正是由于民众对社会稳定的企盼,所以,中国民众现阶段的利益诉求是以温和方式为主。相对来说,在中国现阶段,除去少数与极端民族主义及和极端宗教派别合流者外,除去个别地区曾经出现的类似“翁安事件”、“陇南事件”、“石首事件”“通钢事件”等暴力冲突外,就总体而言,就大多数民众的利益诉求方式而言,仍然是以温和的方式为主,激烈的利益诉求方式只是少见的现象。这些温和的利益诉求方式表现为,一是通过“正常”的渠道即通过政府、法院和单位领导来解决问题; 二是通过和平请愿的方式来表达利益诉求,如上访、静坐、罢工,等等。近些年,广东、河北等地出现了特有的一种利益诉求表达的方式———“散步”,有学者发现,这“是老百姓自己在淡化政治色彩,自己强调自己没有组织性,在寻找非暴力的方式,寻找和平表达的可能性”。在中国现阶段,恐怕还找不出哪个成规模的群体基于不同的价值观,基于政治方面的特定利益诉求,试图通过激烈的抗争方式以达到颠覆现有的基本制度并成立新的政府的目的。在这样的时代条件下,应当说发生社会动荡的概率很小。

3. 几种极端化的基本行为取向难以出现

容易引发人们比较激烈行为的因素,不仅仅只是源自资源的稀缺或是利益格局的不公,还有非物质方面的因素。科塞将冲突的起因归于物质性和非物质( 如心理、观念等) 这样两个方面的,应当说是有道理的。

从纵( 人类历史) 横( 各个国家地区) 这样两个角度看,常常存在着这样几种容易引发激烈和暴力行为的极端化因素,即: 极端化的意识形态、极端化的种族主义以及极端化的宗教意识。伯林曾指出,“没有什么东西比这种信念更有害: 某些个体或群体认为,只有他、或她或他们惟一拥有真理,特别是那些关于怎样生活、成为什么与做什么的真理; 而与他们不同的人,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邪恶与疯狂的,因此需要抑制与镇压”。“这使得一个人相信对于他的民族、教会或全人类,存在着一个目标,而且是惟一一个目标,只要这个目标能够实现,无论遭受多大的不幸都是值得的”。这几种极端化因素的共同之处在于: 从自我意识来看,是极端的唯我独尊,将自己视为或者是最为先进者,或者是最为优越的族群,或者是上帝的唯一选民,而其他的人群,或者是反动者、落后者,或者是劣等、邪恶者,或者是异端者; 从自我生存空间定位看,是极端的排他性,水火不容,认为这个世界专属自己,那些不同于自己的人群和族群不配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应当予以清除,至少是应当安分守己并成为服务于自己的低等人; 从实现手段和途径看,是极端的暴力取向,认为可以采取任何有效的方式包括极端暴力的残酷方式,将反动者、邪恶者以及异端者予以消灭、铲除,至少要予以强行改变。比如,本·拉登认为,“美国人想要石油,但他们的另一个目标是想要奴役穆斯林。”“终有一天穆斯林将统治整个世界。……真主让穆斯林统治世界。”“真主让我来到这个世上是有道理的,我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进行圣战,让所有穆斯林享有公正”。美国对待穆斯林国家确有不公之处,但是拉登要让穆斯林统治整个世界并为此而进行恐怖主义的“圣战”,恐怕也是过于极端、激烈的排他行为。极端化的意识形态、极端化的种族主义以及极端化的宗教意识这三种极端化的因素,由于都是以自己的意志为整个社会的意志,由于都是缺少最起码的包容性,由于都是不拿对方当人,而且是理直气壮,所以,一旦这三种极端化的因素在一个国家占据了主导位置,左右了整个国家,那么就必定会进一步催生出大量激烈、残暴的行为,从而大面积地人为激化整个社会的矛盾冲突,在某个时期甚至会引发激烈的社会动荡。

在中国现阶段,虽然人们的价值观以及各种利益目标差别很大,造成了不少社会裂痕,但是值得庆幸的是,上述几种极端化的因素,或者是一去不复返了,或者是由于缺乏基本的历史基础和现实社会的土壤而难以大面积出现。

第一,在现实的中国社会当中,极端化的意识形态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在世界近现代历史上,极端化的意识形态曾经给许多国家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在法国的 18 世纪后期,基于对绝对化平等的理念,出现了“多数人的暴政”、“大众暴力”的现象。在以强烈的激情和强大的民众基础为支撑的强劲动能的推动下,人们为了一种极端化的平等理想目标,形成了丧失理智的残暴行为,“‘造就爱的王国需要血流成河’,罗伯斯庇尔如是说”。“多数人的暴政”使得法国整个社会陷入全面内乱和严重动荡的状态。在缺乏法律保障的前苏联斯大林时期,基于极端化的意识形态,先后进行过五次全国性的大清洗,其中,“领导十月革命的 24 名中央委员中,除 2 人被反动派杀害、7 人自然死亡、1 人失事遇难,其余 14 人皆受到不公正对待或被非法处死。1919 年至1935 年的31 名政治局委员中,竟有20 人遇害。1937 年莫洛托夫为主席的人民委员会的 21 名委员中,幸存的只有莫洛托夫等 5 人( 1 人被撤职) ,其余的全部被处决,其中包括 4 名副主席。这使党和国家最高领导层都缺乏安全感,造成了人人自危的非正常气氛”。极端化的意识形态也曾经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党在长时期内的重大失误,就是没有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轻视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极端夸大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直到发生‘文化大革命’那场内乱”。当时,意识形态的绝对化使得社会成员的社会生活完全依附于政治,政治几乎决定着社会成员的所有行为准则包括日常生活的行为方式。极端化的意识形态不但全面窒息了中国经济、思想、社会的活力,而且损害了大量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甚至剥夺了许多社会成员的生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越来越强调思想的包容性,重视观念的多样化,尊重他人的选择。比如,有关“对待他人未关闭的电子信箱的态度”的调查显示,在给出的“顺手关掉”、“打开看看”、“来下恶作剧”和“其他”四个选项中,网民选择“顺手关掉”的居首位,占 82. 02%。这说明,多数网民十分尊重他人的隐私。重要的是,人们越来越重视经济利益,越来越重视财富创造,越来越重视日常的现实生活。民众包容性、世俗化的基本行为取向已经根深蒂固。有调查显示,得到民众普遍认同的生活动力有九项,按照认同率的排序分别是: 子女发展期望,个人利益追求,追求家庭幸福,追求人机优势,追求一生平安,努力做好本分,实现自我价值,为社会作贡献,追求生活情趣。2007 年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 样本 42000份) 发现,63. 9%的职工把舒适安定的家庭生活、稳定的工作以及赚更多的钱作为自己的理想追求,只有 10.7% 的职工把为社会作贡献作为自己的理想。这一切,使得极端化的意识形态已经失去了基本的生存土壤,换言之,在中国,极端化的意识形态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第二,极端的种族主义在中国缺乏历史基础,从来就没有占据主导位置。

极端的种族主义的危害巨大。希特勒的纳粹主义是极端种族主义的典型。在希特勒心里,“充满了德国民族主义的激烈热情,充满了对民主主义、马克思主义和犹太人的刻骨仇恨,并且确信上帝选择了亚利安人,特别是日耳曼人,做主宰种族。”“日耳曼人是‘地球上最高级的人种’。”“要建立一个新式国家,这个国家要以人种为基础,要包括所有当时住在德国境外的日耳曼人”。正是基于这样的观念,德国纳粹对犹太人进行了种族灭绝式的屠杀。在现代,还有一个典型的由极端种族主义引发的极端民族仇杀案例,这就是 20 世纪40 年代的波黑民族冲突。有统计显示,克罗地亚法西斯分子乌塔萨,在四年之内( 1941 - 1945 年) 就无情地屠杀了65. 5 万塞尔维亚、犹太和其它民族的人。克罗地亚民族主义分子,在他们为创建一个单一种族的、部族———种族国家的过程中,屠杀的人数达到克罗地亚总人口的 10%。在克罗地亚版图内居住的塞尔维亚族居民中有 25 -30%( 人数达 60 万人) 被杀害。

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从中国历史上看,就总体而言,不存在极端种族主义的基础。汉族来源于多个民族,是由大量民族融合而成。以汉族人为多数人而组成的中华民族,其“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这就使得中华民族含有多个民族的基因,因而具有一种平和宽容的精神。再者,中国将文明视为高于族群的事情。中国文化当中“合而不同”的传统,强调的是多种文化类型的共存共生以及相互之间的自然融通和互补,强调的是对各个族群的包容,而不是以某种偏狭的族群文化类型为尺度来划界,强行排斥、强行改变或是强行摧毁别的族群文化形态。比如,中国历代统治者对于少数民族往往是采取多样化的政策,如因俗而治,胡汉分治,以夷治夷,土司制度等等。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中国历史上不可能形成极端的种族主义。就是今天,除了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就广大的、拥有十几亿人口的中国内地而言,极端的种族主义仍然缺乏起码的民众和文化的基础。

第三,极端的宗教意识在中国同样也缺乏历史基础和现实土壤。

极端的宗教意识也是极端排外的。它认为只有同一信仰的成员才是上帝或真主的唯一选民或子民,而将异教徒甚至有时将同一宗教当中不同教派的成员当成敌人予以排斥或消灭。如 11 世纪到 13 世纪十字军进行了九次东征,杀戮了大批的异教徒。

而从中国历史上看,就总体来说,除了极为个别的时期之外,世俗生活始终高于宗教生活,极端的宗教意识在中国一直没有占据压倒优势的位置。在文化层面,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始终保留着一种重现实的传统。总的说来,宗教所强调的那种远离现实的彼岸世界没有成为中国民众主要的行为取向。历史上的中国人一直注重在现实生活中生存与作为,经世致用,黜玄想而务实际。从总体上讲,中国传统文化对彼岸世界是存而不论,无意涉及,而明确地追求一种此岸世界的人间现实生活。“季路问事鬼神。子曰: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 ‘敢问死。’曰: ‘未知生,焉知死?’”,“樊迟问知。子曰: ‘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在社会层面,宗族作为中国人生活的一个基本社会单元,始终贯穿于现代之前的整个中国历史。宗族的本质特征在于它的血缘性。宗族血缘渗透于整个中国传统社会当中,它的指向不是出世的,而是入世的; 其终极关怀所重视的不是如何进入天国的事情,而是重视如何才能使宗族家族的血缘代代延续,即: “敬宗报本”、“源远流长”、“宗功远被”以及“报本追远”,等等。在政治层面,中国实行的是以政统教。中国虽然一直存在着宗教,但从总体上来说,除了个别短暂年代,宗教几千年来并没有成为能够与世俗政权相抗衡的势力。相反,中国的宗教始终受制于世俗政权,在相当程度上是世俗政权的附属物。宗教在社会当中的“弱势”地位,就是到现在也仍然没有改变。一项抽样调查显示( 有效样本 2942 份) : 高达 80. 4% 的被调查者没有宗教信仰,在有宗教信仰的被调查者中,信奉佛教者为 10. 8%,信奉基督教者为 4. 8%,信奉伊斯兰教者为 0. 9%。这说明,宗教在中国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影响很小,遑论极端宗教意识及极端宗教派别的影响了。

在现今中国,极端化的意识形态、极端化的种族主义以及极端化的宗教意识等极端化因素难以出现、更难以形成广泛影响这样一种情形,使人们选择激烈社会冲突方式的可能性变小,进而使中国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减小。

三、经济发展的基本面

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是事关社会动荡能否出现的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经济的基本面同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影响着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基本态度及行为取向,对于 30 年来已经习惯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民众来说,经济的影响更是巨大。如果能够保持良好的经济发展基本面,那么就能够从许多方面有效消除社会动荡的重要根源。经济体系的自主性,有助于有效抵御国外经济危机等有害因素向本国的传递,有助于抵御来自国际的社会经济风险。经济秩序的稳定性有助于保证稳定的社会秩序,进而有助于社会的安全运行。经济的持续发展,不但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有助于抵消通货膨胀对民众所造成的危害,而且还能够为民生的改善提供最为基本的物质基础。而民生问题至关重要。民生的改善是民众认同社会的基础,也是政府合法性存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看,民生的改善,有助于从源头上消除至少是缓解社会矛盾问题,从而有效防止社会动荡的出现。

尽管中国经济的发展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市场经济秩序不完善、产能过剩、高能耗、高污染、技术含量偏低以及过度依赖出口拉动等等,但是,从大的方面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并保持着一种持续快速发展的态势。中国经济发展相对良好的基本面,在中近期能够有效地保证社会的安全局面。这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经济体系的自主性

现在,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形成,任何一个国家特别是世贸组织成员国不可能脱离这种趋势而进行自我封闭式的发展。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一个具有良好自主经济体系的国家,具有很大的主动性优势,可以将国外不利的经济因素、将世界经济危机对本国所产生的负面效应降至最低限度。对于具有殖民地半殖民地历史背景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如中国来说,这一问题显得更加重要。

新中国建立 60 年以来,中国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1949 年以前,中国的工业规模极小,几乎谈不上经济体系的自主性。1947 年,中国的工业总产值只有 140 亿元。1949 年,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中国的机器大工业仅占 17%,根本谈不上门类齐全的现代工业体系。改革开放以前的 30 年,中国强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把发展工业尤其是发展重工业作为重中之重,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巨大的代价,工业体系终于得以初步形成。1976 年,中国的工业总产值为 3278 亿元; 原煤产量为 4. 83 亿吨,原油产量为 8716 万吨,发电量为 2031 亿度,钢产量为2046 万吨,生铁产量为2233 万吨,水泥为4570 万吨。截至20 世纪70 年代末,中国工业的门类已基本齐全,工业体系已经建立。除了钢铁、煤炭、石油、纺织等工业部门外,中国还建立了机械制造石油化工、汽车、飞机、核工业、电子等现代工业部门。改革开放以来的 30 多年,中国自主的经济体系更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跃上了一个巨大的台阶。2011 年,在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构成中,第一产业的比重只有10. 0%,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 46. 6%和43. 4%; 中国的粗钢产量、煤产量、水泥产量以及棉布产量均居世界第一的位置; 发电量居世界第二的位置; 进出口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二的位置; 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的位置; 2008 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为 14922. 0 亿美元,在主要经济大国中仅次于美国。

中国经济体系的自主性,使中国能够有效地抵御国际的经济风险,使来自国际的经济风险不至于成为引发国内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根源。始自 2008 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之所以对中国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在诸多因素当中,中国经济体系有着较强的自主性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相比有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应当说这是一种优势。比如,像拉美一些国家在其现代化进程中,由于缺乏自主意识,过分照搬西方的发展模式,因而造成这些国家经济结构的对外依附性,使得本国的经济结构在不小的程度上呈现出一种畸形化的状态,并进而引发众多严重的社会危机。“有的阿根廷学者这样讲到自己的体会: ‘在我的印象里,一生的时时刻刻都生活在危机之中。’新自由主义政策‘把我们拖进了没有希望的境地’”。

2. 经济秩序的稳定性

经济秩序能否保持着稳定性,对于一个国家能否保持着社会安全的局面至关重要。一个国家,其经济秩序如果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丧失了基本的稳定性,比如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严重的失业问题以及大起大伏的经济波动等现象,则意味着这个国家的民众日常生活和民众心理等都会出现严重的问题,进而意味着这个国家的社会安全也会出现严重的问题。处在转型期的国家和地区,不可避免地会面临着改革这样一项重大任务。而中国的改革,意味着经济体制的转轨,意味着社会整体利益结构全方位、大幅度、急速的调整。重要的是,经济体制的转轨和利益结构的调整稍有不慎,就会对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影响到社会的安全运行。

中国采取的是渐进型的改革路径。中国式渐进型改革路径的主要特征在于: 就主导力量来看,是依靠政府确定目标和直接推动; 就采取的具体策略来看,是从经济领域起步继而延伸至其他领域,是主动造成新旧体制并存的局面进而用新体制取代旧体制,是在解决问题时按照先易后难渐次推动的行动逻辑来进行。这种改革路径有利有弊,其中,利远远大于弊。就其弊端而言,主要有三个: 其一,缺乏前瞻性。这种改革路径看重现实问题的解决,本来是个优势,也确曾起过明显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作法过于看重现实,用当时的语言描述就是“摸着石头上过河”,对于现代社会所应当具备的基本理念相对阙失,对于较为长远的目标相对缺乏应有的设计。于是,这种作法难免有时将阶段性的政策当成基本的导向、将一些短期目标视为长远的目标。如是,势必有损于长远发展。比如,改革初期所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导向以及相应的“减员增效”、“经营城市”的具体政策,明显同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职能定位相背,因而必然会在矫正计划经济体制弊端的同时,又造成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问题。其二,公权扩张。中国式的改革是政府推动型的,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同时还应看到的是,政府推动型的改革具有两重属性。除了其积极作用之外,还有着一定的负面隐患,这就是公权容易扩张、腐败容易形成等等。这些隐患进而会引发不少社会矛盾问题。其三,难题延后。中国式渐进型改革路径“先易后难”的行动逻辑,尽管有其不可替代的积极意义,但同时也意味着将一些大的难题留到了以后,从而增大了以后改革的难度。

更需要看到的是,中国式改革路径有着极为重要的积极意义,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意义在于: 稳健,从而确保了中国转型期经济秩序的稳定性。这种路径有效地降低了经济转型的震荡度。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是重大的历史变迁,必然会遇到巨大的阻力,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剧烈的经济震荡。前苏联及东欧一些国家体制的急剧转型就引发了剧烈震荡的局面,从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中国渐进型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采用先易后难渐次推进的改革策略,即: 在改革策略的安排上,除了对一些非改不可否则改革进程就要陷入停顿的旧体制进行直接改革的情况之外,尽可能在改革阻力相对较小的部位进行突破。比如,先从计划体制的薄弱环节农村突破再扩展到城市改革,先发展非国有经济再扩展到国有经济的改革,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再推进社会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先建立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然后深入进行产权改革,先推进承包制然后推行股份制等。渐进型改革路径的积极作用在于,一方面,得以改革的部位其本身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与壮大,进而可以对于改革全过程形成一种实际的支援力和推动力; 另一方面,改革成功的部位对全局能够形成一种有益的示范及压力。事实证明,这是一种经济起伏程度相对较低、代价相对较小的经济转型。中国正是在经济震荡度较低的情形下,几乎是水到渠成地大致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基本的经济转型。十分难得的是,中国在完成基本经济转型的同时,经济秩序总体上也保持了一种较好的稳定性。1978 -2010 年,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CPI) 除了个别年份突破了 10% 之外,如 1993 年、1994年、1995 年分别为 14. 7%、24. 1%、17. 1%,其他所有年份都在 10% 以内,甚至有 11 个年份是在 3% 以内。这种现象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在发展速度较快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当中是十分罕见的。

相比之下,像前苏联和东欧的一些国家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采取的则是激烈的改革路径即“休克疗法”。这种改革路径的主要特征是,四面出击,多管齐下,强行实施改革的一揽子计划。这种激烈的“休克疗法”,造成了这些国家经济秩序的“断层”即空档的时期,进而造成这些国家在一个特定时期内丧失经济秩序并引发严重的社会动荡。比如,“为摆脱苏联解体后经济所面临的空前危机,俄罗斯政府在改革进程中援用‘休克疗法’,人均国民产值 8 年半时间内下降大约 75%”。1991 年,俄罗斯通货膨胀率高达 100%,1992 年猛增到 1468%,1993 年仍居高不下,达 875%。作为“休克疗法”强力推动者的俄罗斯前总统叶利钦在其辞职的演讲中,也承认了休克疗法所带来的巨大灾难: “我请求你们原谅我,因为有许多我们共同的愿望都没有实现。那些我们曾认为很容易的事情完成起来实际上却十分艰难。”“我自己也曾相信一切都可以一蹴而就,仿佛轻松一跃就可以越过所有困难”。

经济秩序的稳定性是社会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秩序总体上的稳定性,可以从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为社会秩序的稳定性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

3. 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改革开放以来的 30 多年,中国经济获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尽管中国经济目前还存在着不少不尽人意之处,但是,就总体而言,中国经济仍然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不出意外的话,中国经济能够保持着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态势。

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从最为基础的方面确保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了一种强大的内生底力。改革开放以前 30 年中国的经济发展是在现代化建设同市场经济体制相脱节、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主导的条件下进行的。“在计划体系条件下,行政命令控制着销售量和销售方向,生产者既没有机会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来扩大销售,也不会面临竞争对手超越自己的威胁”。正因为如此,在改革开放以前的 30 年,生产者不可能具有创业的积极性,也不可能具有工作的积极性,于是,经济发展不可能具有可持续的动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领域当中最大的事情就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基于政府行为规范化、经济主体自由化、生产要素市场化、贸易环境公平化和金融参数合理化这五项标准,有学者指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在 2001 年年底已达到 69%,突破了市场经济标准的临界线,市场经济框架已经建立。2003 年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达到 73. 8%,中国已经是市场经济国家了。人们常常提及,市场经济可以起着一种十分有效的资源配置的作用。实际上,除此之外,还需要看到的是,市场经济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量。对于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至关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是如此。“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发展同个人的经济利益实现了有机的结合,对于劳动者和企业家来说,这就意味着形成了巨大的利益驱动力,并且,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事情,其热情、智慧以及潜力都是巨大的,这就进而会形成巨大的经济推动力和经济创造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的经济发展还有着巨大的潜力和空间,具有可持续性。

另外,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可持续发展来说,至少还有三个有利的助推因素,即: 经济发展方式的升级换代; 科学技术特别是互联网对于经济发展的推动; 国内消费内需拉动的巨大潜力。这三个助推因素如果得以充分开发,那么,中国经济将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得以持续发展。

显然,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会使民众对未来抱有希望,可以有一定的生活预期,即便一些不够满意的民众也会觉得自己目前的不利处境在未来能够改变,总觉得以后会翻本。进一步看,这有助于民众看重并维护社会的安全。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目前的部分民众一方面抱有不满的情绪,另一方面民众对未来却抱有希望的原因所在。

总之,中国经济良好的基本面在中近期之内难以出现根本性逆转的局面,这就能够为中国社会的安全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有助于减小社会动荡出现的可能性。相比之下,北非中东许多国家的经济基本面偏弱,重要经济指标较差。2007 年、2008 年、2009 年,中国的 GDP 增长率分别为 13. 02%、9. 55%、8. 74%,突尼斯分别为 6. 34%、4. 65%、2. 95%,埃及分别为 7. 09%、7. 17%、4. 67%,利比亚分别为 7. 50%、3. 38%、1. 76%。以 2000 年 CPI 为 100,2008 年中国为 120. 4,埃及 2008 年高达 186. 4、2009 年高达 208. 4。2005 -2008 年,中国的失业率( 有限覆盖范围) 为 4. 2%,突尼斯的失业率为 14. 2%、青年失业率高达 30% 左右,埃及为 8.7% 、青年失业率高达 40% 左右。外债总额占 GNI 的比例,2008 年中国为 8. 7% ,突尼斯为 58. 5% ,埃及为19. 9%。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北非中东许多国家不景气的经济基本面成为催生“茉莉花革命”的重要因素。

四、民众的基本生存状况

民众的基本生存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安全与否。无论哪个国家,民众的基本生存状况如果长期得不到改善,必然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现象; 民众的基本生存状况如果出现恶化甚至严重恶化的情形,那么,这个国家就很有可能会出现颠覆性的社会动荡。

同别的国家民众相比,中国民众的忍耐度比较高。中国现代社会之前的传统社会延续了数千年之久。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农耕社会。中国传统社会的本质特征一是极为重视家族,二是重视理性计算。这样的特征造成了中国民众较高的忍耐力。“支配中国农民最基本的逻辑是生存理性”,“这不仅仅是社会个体生命的本能驱使,而且是因为个体生命承载着祖先家族的延续性,因此是个体性和集体性的合一。所以,为了生存,中国农民可以高度的忍耐,但一旦超出生命难以承受的权限,便会反叛,而不在乎外在的神圣价值”。这种极为重视宗族家族、重视血缘的传统虽然已经有所改变,但是,随着宗族家族的逐渐淡化,随着小型化家庭的普及,取而代之的,是中国人现在对于家庭的极端重视,这具体表现为中国人对于家人几乎是负有无限责任。北京师范大学课题组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人生追求的目标一栏中,美满的家庭和健康分别列第一、第二位。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报告( 2003 - 2008) 的调查显示,能够经常给父母钱、为父母提供经济帮助的占22. 22% ,36. 65% 的被访者有时为父母提供经济帮助,经常为父母做家务的被访者占 23. 44% ,有时为父母做家务的占 40%以上; 而父母经常或有时给被访者钱、为其提供经济支持的占三分之一以上。既然极为重视家庭,那么,中国民众在考虑是否采取稍微“激烈”的行为进行利益诉求时,就不能不十分顾忌这种行为给家庭成员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看,中国大比例的民众对于一些不利自己的情形就容易采取忍耐的作法,从而表现出较高的忍耐度。

从中国历史上看,中国民众忍耐的基准线就是能否继续生存下去。“中国封建社会大动荡,绝大多数以严重自然灾害影响农业经济为前奏”。中国历史上形成严重的、颠覆性社会动荡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基本食品的极度匮乏,民众的基本生存难以为继,因而超出了民众的忍耐度,使民众出现了绝望的心理。“假如一个人在生活中所有需要都没有得到满足,那么生理需要而不是其他需要最有可能成为他的主要动机,一个同时缺乏食物,安全,爱和尊重的人,对于食物的需要可能最为强烈”。其“全部能力都投入到满足饥饿的服务中去。这些能力的状态几乎完全为满足饥饿这一目的所决定”。既然绝望了,无法忍耐了,那就势必要造反、铤而走险,颠覆这个社会,而重新建立一个可能会有利于自身生存和利益的社会。中国历史上许多王朝被颠覆、改朝换代,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也是比较常见的原因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情形就是在当今中国也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在中国的中近期,民众的基本生存状况几乎不可能出现恶化甚至严重恶化的情形,因而由此所引发的社会动荡的可能性极小。

1. 民众基本生活水准的大幅度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中国民众的基本生活水准得以大幅度提升。中国的改革是从经济领域开始的,而且初期的改革是典型的增益型改革。就一般情形而言,凡是卷入改革者均为赢家,而且,卷入改革者在利益方面的增进并不意味其他人或群体在利益方面同时要损失些什么。在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我们看到,中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使大量的农民直接获益。20 世纪 80 年代,中国的市场流通领域初步放开,使得大量的待业青年通过经营一些初级的商品而迅速致富; 在一些企业,则实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制”,也使得不少承包者富裕起来; 在城市,20 世纪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政府和事业单位的职工数次增加工资,同时也开始按照工作的绩效发放一定的奖金。简而言之,20 世纪 70 年代末至 80 年代初,是民众普遍受益的时期。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尽管贫富差距开始渐次扩大,民众在国民总收入分配中的份额有所下降,但是就总体而言,民众的绝对生活水准仍然获得了明显的提高。

时至今日,同改革开放以前的 30 年相比,中国民众的生活水准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78 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343. 4 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 133. 6 元,2011 年分别增至 21810 元和6977 元; 1978 年城镇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 57. 5% ,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高达 67. 7% ,2011 年则分别降至 36. 3%和 40. 4%; 1978 年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 6. 3 平方米,2011 年增至 32. 7 平方米; 1978 年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为 8. 1 平方米,2011 年增至 36. 2 平方米。

民众基本生活水准的大幅度提高具有重大的意义。一方面,它意味着经济领域改革的巨大成功,从而能够为其他方面改革的推进,提供坚实的支撑基础。相比之下,俄罗斯等国则是从政治体制开始改革。由于缺乏经济领域的支撑,俄罗斯改革的难度增大,在某个阶段甚至难以推进。另一方面,它能够使民众广泛地认同改革。民众在改革过程中特别是初期的改革当中获得了益处,因而容易认同改革,甚至认为改革是提高自身生活水准之必需。于是,改革便在很大程度上获得了民意基础,从而具有了较为广泛的合法性基础。凡此种种,对于维持社会的安全局面是十分有利的。

2. 国家具备有效应对民众基本生存状况急速恶化的能力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共同体而言,其构成要素和面临的变数恐怕也是世界第一。在中国发展进程中,不能完全排除突然遇到整体化生存危机的可能性。而在种种生存性危机当中,最应引起人们关注的当属以粮食为主的基本生活用品的危机。这方面一旦出现问题,中国将会不可避免地陷入社会动荡状态当中。

从现实状况看,经过 30 年的改革开放,对于中国民众来说,基本食品的供给已经完全不成问题了。比如,2006 年,中国人均粮食、油料、猪牛羊肉、水产品、牛奶占有量已经分别达到 379 公斤、23. 3 公斤、48. 9 公斤、40. 4 公斤、24. 4 公斤; 分别是 1980 年的 1. 2 倍、3. 0 倍、1. 4 倍( 与 1997 年比) 、8. 8 倍和 20. 3 倍。

即便遇到突然性自然灾害如突如其来的粮食紧张的情形,中国也完全可以通过粮食战略储备或从国外紧急进口食品的常规方式来化解危机。其一,中国已经大致建立了有效的粮食等民众基本必需品的储备机制。比如,近年来,国家粮食储备连续增长,储备粮数量充裕,结构大体合理,人均占有粮食量保持在较高水平,2004 年为 722. 4 斤,2006 年增长到 757 斤以上。再比如,北京市已经建立了粮、油、肉、蛋等 18 个品种的政府储备,近些年又新增婴幼儿奶粉、方便面、矿泉水、蜡烛等应急物资储备。遇到紧急情况,粮油等部分生活必需品足够市民用半年。其二,动用外汇储备从国外购进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中国目前的外汇储备十分雄厚,2009 年,中国的外汇储备为 23991 亿美元,占世界外汇储备总额的 28. 4%,超过全部发展中国家外汇储备的一倍以上。2011 年,中国的外汇储备更是达到了 31811. 48 亿美元。中国完全有能力大量购进民众亟需用品。从世界粮食市场看,购进较大批量的粮食应当说是比较安全、有保证的。有学者指出,世界市场上的粮食“太多,价钱比国内还低。全世界根本不存在什么粮食危机。”“看看世界市场的记录,仅仅有的几次粮食禁运,都不成功。美国曾经对苏联禁运粮食,但结果是买卖被阿根廷等国抢去了”。

另外,中国还存在着两种有助于确保人们生存底线的因素。其一,较高的储蓄率。受节俭、排斥奢华以及从长计议防患于未然等传统因素的影响,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现实因素的影响,中国家庭历来排斥“寅吃卯粮”的作法,因而一直拥有着较高的储蓄率。尽管近年来居民出现了一定规模的贷款消费如按揭买房情形等,但就总体而言,中国民众一直热衷于储蓄,储蓄率一直居高不下。2006 年底,中国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为 16. 2 万亿元,2010 年底则为 34. 36 万亿元,其增幅远远超过同期 GDP 和人均收入的增幅。从全球范围来看,2000 年以后中国的国民储蓄率位列第一; 中东国家、日本和德国分列第二、三、四位;美国国民储蓄率一直处于最低的位置。2008 年中国的储蓄率为 51. 3%,而同期美国的储蓄率仅为 12%。2009 年中国储蓄率升至 53. 6%。其二,大部分农民实际拥有自己的土地。现行的土地承包政策,使得农民在一个相对来说比较长的时期对土地拥有使用权。而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具有着基本的“保障”作用。农民在享受不到社会保障的情形之下,在遭到城市社区种种排斥和歧视的情形之下,为了寻求抵抗未来可能的市场、社会、人生诸方面的风险因素,土地便成了最为踏实、最为可靠的生存保障。拥有一块土地,对农民来说,意味着在粮价不断波动的市场经济中,在可能的通货膨胀的压力下,从最为基本的生存底线上具有了一定的抗风险的能力; 意味着在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不到位的条件下,能够比较长的时期里在最为基础生存的层面上具有一定的抵御人生风险及家庭风险的能力。显然,前述两种因素,十分有利于中国民众从基本生存线的意义上抵御各种社会风险,抵御基本生活状况的急剧恶化,从而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社会动荡的出现。既然未来一个时期中国民众最为底线的生存不会出现严重问题,那么,中国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便会大幅度降低。

3. 改善民生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在为时不短的一个时期当中,由于目标取向的片面,由于政府自身职能定位有误,由于民生投入在公共投入当中所占的比例很小,中国的民生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同经济发展相比,民生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问题,民生问题成为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问题的一个重要源头。

近年来,出现了明显的变化。随着以人为本、社会公正、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等重要理念的提出和相应社会认同的形成,“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已经成为政府的重要目标。相应地政府在改善民生方面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其力度之大,在这之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例如,2009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6.66亿元,完成预算的98.4%,增加553.07亿元,增长20.2%;教育支出1981.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加377.69亿元,增长23.6%;医疗卫生支出1277.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8.2%,增加422.69亿元,增长49.5%。201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计划支出3582.25亿元,增加285.59亿元,增长8.7%;教育计划支出2159.9亿元,增加178.51亿元,增长9%;医疗卫生计划支出1389.18亿元,增加112.04亿元,增长8.8%。

尽管民生方面的巨大历史欠账在短时期内难以弥补,尽管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职能定位尚未完全确立,但是应当承认的是,改善民生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之所以这样说,至少基于两个理由: 其一,改善民生已经成为社会主要群体的共识。现在无论是工人群体还是农民群体,无论是干部群体还是知识分子群体,都一致认为改善民生事关国家的长远发展,事关公平正义。换言之,改善民生具有强大的、普遍的民意基础。这是一种巨大的社会压力,任何与之相左的政策均会招致广泛的抵触。其二,改善民生已经同“维稳”联系在一起。现在,政府已经看到,改善民生是降低社会矛盾问题发生率的一个基本途径。“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普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而中国的现实情况是,“维稳”在执政党和政府看来极为重要,甚至将之放到“压倒一切”的高度来看待。“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中国一定要坚持改革开放,这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希望。但是要改革,就一定要有稳定的政治环境”。“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 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这个道理,不仅全党同志要牢记在心,还要引导全体人民牢记在心”。所以,客观上讲,一旦将改善民生同“维稳”结合在一起,无疑会促使政府高度重视改善民生的问题,有助于政府采取一系列更有力度的政策用以改善民生。至少,在政府那里,改善民生是一件不能半途而废的重要事情。

既然改善民生已经成为一种趋势,那么,这就意味着民众的基本生存底线越来越有可能得到保障和持续改善,意味着民众安居乐业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进一步看,这就意味着中国中近期社会动荡出现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五、有效维护社会安全

1. 社会建设关乎承前启后

由上可见,从社会整合、经济发展以及民众基本生存状况这样三个基本面来看,中国在未来 15 -20 年间出现社会动荡的可能性虽然存在,但概率极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换言之,中国未来一个时期有可能会出现大规模的、区域性( 一个省区或跨几个省区) 的社会骚乱,但难以出现大规模、颠覆性的社会动荡。

需要说明的是,在未来 15 -20 年间,如果一些能够影响中国全局的、直接的重要变量因素出现难以预料和难以抗拒的急剧逆转的情势,对社会安全的不利因素超过有利因素,那么,社会动荡的局面有可能会出现。这些不利的变量因素有很多,来自多个方面,其中最有可能的重要变量因素是: 其一,源自国外或国内的不可预期的经济巨大波动,引发高通货膨胀以及高失业率,直接大面积损害了民众的基本生存状况和经济发展的基本面,进而引致社会动荡。其二,民生改善止步不前以及贫富差距迅速扩大,造成民众实际生活水准大幅度和大面积的下降,使民众对未来基本失去信心,使基础民众同高收入者群体之间产生严重的对峙。其三,国家公权内部高层出现严重的分歧并且公开化,使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力大幅度削弱或丧失,进而造成社会整合能力的丧失。前述三项因素中的每一项对社会的安全都有较大的杀伤力,重要的是,假如这三种因素同时都具备,那么,社会动荡的出现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目前看来,这三种因素的出现尤其是三者同时出现的可能性极小。

从一定意义上讲,就发展的实际逻辑看,中国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时代条件,使得中国发展进程分为侧重点有所不同的三个时期,即: 一是重视经济建设的时期,二是重视社会建设的时期,三是重视政治建设的时期。改革开放以后的 30 年,是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期。经济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社会建设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必不可少的基础,同时,也留下了大量的社会矛盾问题亟待通过社会建设予以解决。在中国现阶段,中国理应由重视经济建设转向重视社会建设,即: 重视社会公正的维护和保障,重视改善民生,重视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重视社会组织的发育,等等。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既能够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必要的保证,也能够为政治建设的推进做好了必要的铺垫。

至于 15 -20 年以后中国社会能否持续保持着安全的局面,能否有效地避免社会动荡,则取决于社会建设进行得如何,取决于公正合理的基本制度建设得如何,取决于政治建设能否顺利有效地推进。

显而易见的是,就维护中国中近期以及长远的社会安全来说,必须做好两方面的事情: 一是为了确保中近期的社会安全,必须让已有的、有利于社会安全的“存量优势”不失效; 二是为了长远的社会安全,必须为政治建设的推进做好必要的铺垫,以有效实现中近期社会安全和长远社会安全的衔接。从时间上看,尽管这两方面事情的侧重点有些差别,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同时进行,而不能割裂开来。

2. 实现社会安全的重要路径

就实现中国中近期的社会安全并为未来长期的社会安全做好必要铺垫这两大目标而言,需要做得事情很多,其中,特别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事情:

第一,稳定物价并尽可能实现充分就业。

消费者物价指数( Consumer Price Index) 和失业率的具体状况,同社会的安全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CPI稳定、就业充分及 GDP 增长常常成为一个国家最为重要的社会经济目标。CPI 的大幅上涨,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尤其是在一个中低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有较大比例的社会当中,CPI 的大幅上涨特别是涉及到民众基本生活的商品如食品价格的大幅度上涨,意味着大比例社会成员的实际购买力会严重下降、基本生活状态会受到严重威胁。而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就业是人们进入正常的社会生活环境所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 就业是缓解贫富差距、大面积地消除贫困现象的有效途径; 就业有助于社会成员自身的发展; 就业是保证社会成员后代健康成长的必要; 充分的就业意味着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充分就业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整合程度; 充分就业有助于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普遍提升。CPI 和失业率的大幅上涨,往往会造成人心惶惶,焦虑不安的情势,相应地,公众的不满情绪会迅速而且是大面积地积累,进而会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安全状况。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教训说明,正是由于这两个变量同民众基本生活状况具有高度关联度,所以一个国家的 CPI 和失业率一旦失控而出现大幅度上升的情形,往往会成为这个国家社会骚乱甚至是社会动荡的直接导火索。

就中国来说,更是应当高度重视稳定物价并尽可能实现充分就业的问题。其一,应当尽力防止经济的大幅度波动。中国经济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当中保持了高速或快速增长的态势,这就容易使不少人习惯于在收入及财富持续增长的情形,而对经济波动缺少应有的心理准备。必须清醒看到,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有一定周期性的,没有只是高速增长而没有增幅减小甚至是某个阶段陷入停滞的经济,中国也不例外。受国际市场、国内市场、外贸、内需拉动等各种各样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有可能会出现程度不同的波动的情形,而大幅度的经济波动必然会引发 CPI 的大幅度波动,进一步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所以,要特别注重经济结构的优化问题,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将经济波动的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当中。其二,应当想方设法实现充分就业,将失业率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当中。中国的人口数量世界第一,就业压力巨大。就实现充分就业而言,中国应当大力推动服务业的发展,鼓励各种形式的自主创业,建立完整的失业保险体系。简而言之,只要中国的物价得以大致稳定,就业不出现大的问题,中国发生大规模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就会明显减小。

第二,建立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

由于中国目前大量的社会矛盾问题是源自民生问题,所以,现在迫切的任务在于建立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唯有如此,才能从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确保社会的安全。初级民生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是,要初步做到: 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初级民生保障体系的基本特征是低水准、广覆盖、有实效。从实际财政实力来看,中国现在建立这样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已经不是一个“能不能做”的问题,而是一个“想不想做”的问题。只要去做,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就能够顺利建立起来。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一旦建立起来,能够为中国社会的安全运行提供一个重要的保障底线。

第三,要特别重视社会成员基础性基本权利的维护。

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推进,中国民众的平等意识和独立意识在迅速增强,中国民众越来越看重自身基本权利特别是基础性基本权利的维护。应当看到,在中国现阶段,受种种时代条件的限制,对人们基本权利的全面维护难以做到,但是对于人们的基础性基本权利如生存权、财产权以及劳动权等等的维护则是能够做到的。否则,便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全。原因很简单,对于基础性基本权利能否得到有效维护,事关人们能否有一个常态的基本生活状况,而人们对常态的基本生活状况是极为看重的。所以,一旦人们基础性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便会引致大量社会矛盾问题的出现,便会成为社会纠纷和冲突的“燃点”。

在中国现阶段,要特别重视民众如是几项基础性基本权利的维护: 其一,财产权。在市场经济社会中,财产权至关重要。我国已经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列入宪法。私有财产包括个人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是大多数社会成员基本生计的必要屏障,是其安身立命的基础条件。保护私有财产不仅事关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问题,而且事关其发展的基本前景。尤其是土地和房屋更是事关社会成员基本生存的底线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强行征地、强行拆迁对于相关社会成员基本利益的损害与打击程度是可想而知的了。为了捍卫自己的土地和房屋,人们不惜以命相搏,以死抗争。目前中国不少社会纠纷和冲突就是由强行征地和强行拆迁所引发的。其二,基础性劳动权益。在中国现阶段,要想在短时间之内全方位地实现能够同发达国家完全接轨的劳动权益保护政策是不现实的。但不管怎样,有一点是应当而且能够做到的,这就是,从政府的能力以及国家财政实力的角度看,对于劳动者的基础性劳动权益亦即劳动保护的底线方面的劳动政策,如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劳动时间的保护、消除童工和强迫现象、涉及到人的生命的生产安全的保护政策等等,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是必须做也能够做到的。尤其是在民营企业当中,更是要特别重视这一问题。其三,农民基础性的平等权。在中国现阶段,农民面临的最为重要的也是最为基本的公正对待是什么? 显然,应当是消除身份的歧视,享受同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及工作方面的对待。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却被人为地分为两种身份体系,而且其中的大部分人就因为生长在农村就无法享受到最为基本的“国民待遇”。这种现象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是说不通的,必须予以改变。在城市化进程中,自主迁徙、自主择业、公平的竞争应当成为农民在现实社会中所拥有的、不言而喻的基本权利,相应地,在城市当中的农民工及其家人也不应受任何这样或那样的社会歧视尤其是来自政府层面的政策歧视。

第四,发展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对化解或缓解社会矛盾问题有着重要的甚至是不可替代的意义。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行规等约定,有效化解或缓解同一群体、同一领域中的许多纠纷和矛盾,避免将一些行业或领域中的纠纷和矛盾上升为社会层面上的矛盾问题。再者,作为某个利益共同体的代表,社会组织还可以将某个行业某个领域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集中起来,同别的社会组织在相关问题上进行谈判、协商和协调,从而有效解决或缓解不同利益共同体社会成员之间的一些矛盾问题。一个社会,如果缺少社会组织,那么来自各种各样利益群体的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以及各种矛盾问题难免过于繁多、庞杂,并且会由于缺少了一个缓冲带而直接面对政府。在这样的情形下,政府不可能有足够的精力来了解各种利益诉求和矛盾问题千差万别的生成背景,也没有足够的职业能力予以有效处理,而只能是拖延或是大而化之地进行应付。问题在于,得不到有效处理的矛盾问题日积月累,就会形成数量更多强度更大的社会矛盾问题,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全局面。

第五,规范公权。

规范公权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趋势,尤其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更是如此。公共权力具有一种自我扩张的本能。原因很简单,对于以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为己任的公权部门来说,特定的职业要求使得这一部门具有其他部门所不具有的公共性特征,同时具有其他部门所不具备的、由国家所赋予的实施目标的强制性能力。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公共权力对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力很大,公权的扩张本能会更加凸显。中国采取的是渐进型现代化模式,而渐进型现代化模式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政府主导着改革和发展进程的推进,至少在一个为时不短的时间内是这样。时代所赋予政府的重大职责,客观上使得公共权力的扩张具有了很大的可能空间。公权一旦越过必要的边界而出现超常扩张的情形,那么就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与民争利、侵占民众利益,造成经济领域中的垄断现象,造成腐败、损害政府公信力的负面效应,进一步看,会引发种种社会隔阂、纠纷、矛盾和冲突。中国目前众多的社会矛盾问题,就是由公权过度扩张所引发的。

在中国现阶段以及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公共权力理应受到严格规范和监督。具体之就是: 公共权力必须接受必要的制约和监督; 任何人不得以公共权力的名义损害公众的利益; 除非属于国家机密的事情,公共权力的运作流程必须向公众公开,并接受公众的监督; 在设计制度和制定政策时,任何人不得以公权谋取私利,比如,不得夹带政府官员的群体利益和官员的个人利益; 政府不能成为市场经济当中的赢利主体,不能与民争利。而这一切有赖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政治体制的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虽然现在改革的重点应当放到社会建设领域,但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些具体内容目前可以渐次推进实施。就推进公权规范化的直接突破口而言,实际上在不少方面并不复杂,相对而言比较简单,完全可以选择几个比较重要的突破口进行有效的突破。比如,目前可以逐渐公开官员的财产,使之成为一种制度。对公职人员进行“财产公布”是国际普遍认同和流行的作法。1996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公职人员国际行为守则》规定,“公职人员应视本人的职务并根据法律和行政政策的许可或要求,按要求公布或披露,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公布或披露其配偶和/或其他受赡养者的私人资产和债务”。显然,即便在现有发展水平的条件下,中国能够、至少在不小的程度上能够做到这一点。

第六,培育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者人群。

中国很有必要形成一个以中等收入人群为主的,外观上呈“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的社会阶层结构。这种社会阶层结构最有利于社会的安全。其理由是: 有恒产者方有恒心; 中等收入者相对来说更容易遵守法律法规; 中等收入者是富人和贫困人口之间的有效缓冲带; 大比例的中等收入者群体成员能够有效地援助弱势群体,使其处境得到大幅度的改善; 中等收入者对于经济滑坡和经济危机的承受力较强。

第七,以社会公正为依据进行基本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

中国发展进程所面临的社会矛盾问题复杂多样,千头万绪。应当看到,解决这样一些社会矛盾问题时,如果在顶层设计方面进行有效的布局,那么,在中近期内是能够见到成效的,在较长的时期内是能够成功的。就大的制度和政策框架布局而言,应当立足于社会公正的基本理念来进行。只有这样,才能理顺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问题。正如罗尔斯所指出的那样,在社会公正的条件下,“不稳定的倾向能够得到控制,假如不是消除的话”。

只有基于公正、合理的制度安排,才能实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良性互动,进而实现社会的安全运行。“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方式”。社会公正直接决定着制度是否具有“好的”特性、制度是否具有“有效”的特性、制度是否具有“公平”的特性以及制度是否具有“可行”的特性这样一系列重大的问题。在没有社会公正为依据的情形下,一个社会的制度安排必然会呈现出“不好”、“无效”( 或“低效”) 、“不公平”以及“不可行”的特点。这样一来,一个社会当中的各项基本制度的安排必定是畸形、有害的。“因为制度具有分配效应,自然而然就会涌现出矛盾。一套制度会使某些人受益,另一套制度则会使其他的人群受益。因此,对于人们来说,掌握权力来塑造并保持有利于自己的制度,同时避免或者削弱制度对他们的消极影响,总是乐此不疲的”。而在基于社会公正所设计的基本制度下,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就能够实现互惠互利的局面: 处在较高位置的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增进不能以损伤处在较低位置的阶层和群体的利益为必要的前提条件,相反,在较高位置的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增进的同时,较低位置阶层和群体的处境应当随之得到改善; 同样,较低位置阶层和群体的处境在得到改善的同时,较高位置的阶层和群体的合理利益不能受到损害。换言之,富裕群体、中产群体的发展和弱势群体的生活改善两者之间应当实现一种同步化的良性互动局面。一旦良性互动成为社会群体之间的常态现象,一旦恶性或病态的互动被消除,社会的安全局面就能够得以实现。正因为社会公正如此之重要,所以,“遏制分配不公的势头现在已不仅仅是个社会伦理问题,而且是危及国家政权稳定的重大政治问题。对一个由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经济发展固然是硬道理,社会公正也是硬道理”。

毋庸置疑,只要能够做好以上几方面事情,那么,中国就能够成功地将社会动荡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限度,同时还能够为 15 -20 年以后政治建设的大规模推进做好必要的铺垫,准备好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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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东岳论丛》2013年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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