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与中华民族、民族解放等近代中国涌现的新概念一样,是中国人探索现代民族与现代国家建构的产物。在近代国家和民族双重转型之际,“民族团结”概念出现,并逐步演变为广泛传播的社会观念,体现了中华民族自觉与凝聚的历史进程,亦反映了各派力量聚合民族、整合社会的动态历程。本文选取1904年起“民族团结”在中文系统首次出现至1937年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的历史时段,考察了这一概念早期的近代化和社会化历程,整理了各派政治力量团结民族的方案。这一时期“民族团结”概念的生成、发展与传播是国家转型、民族自觉、政治力量实践三个进程相互作用的历史产物。
关键词:民族团结 中华民族共同体 国家建构 社会整合
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需要立足于“两个结合”,重新梳理基础概念,“民族团结”正是这样的基础概念之一。团结各民族建设中华民族是近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社会和政治行动,也是理解中国近现代史的重要角度。已有研究注意到清末民初中华民族建设方面的内容,但尚未有明确从民族团结角度切入的成果。现有研究或将“民族团结”作为一般口号,忽视了概念背后的政治史意涵;或将其视为固定的话语,忽视了这一概念旧词新用重新组合及其内涵近代转化的脉络。中文传统的“民族”“团结”具有不同于后世的意涵,经历了各方力量主动或被动的使用,两者结合而生的“民族团结”最终成为高度政治化的词汇。在近代国家和民族双重转型之际,“民族团结”概念出现并演变为广泛传播的社会观念,体现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社会整合的历史进程,亦反映了中华民族自觉与凝聚的动态历程。本文选取1904年这一概念在中文系统首次出现至1937年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的历史时段,通过考察“民族团结”一词现代意义的生成问题,尝试展现词汇背后各方力量推动概念向观念,理论向现实转变的社会政治行动。梳理这一概念早期的近代化和社会化,有助于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源始。
一、“民族”与“团结”概念的近代化
从构词角度来看,“民族团结”由“民族”与“团结”两个词汇组成。“民族”一词在汉语系统中的出现及其内涵演变,已有研究作了深入的讨论。有学者指出“民族”一词最早见于《南齐书》,古籍记载的“族类”体系及其划分标准被认为已经包含了现代民族定义的某些要素,林耀华先生较早即提出现代汉语中的“民族”一词可能是在辛亥革命前夕从日文转借。郝时远先生认为“民族”为古汉语中的固有词汇,是在日人翻译西方思想过程中被赋予了现代民族的政治和文化意义,后随着日译西书影响了中国人的现代民族观念。王柯用具体的史料证明,现代的“民族”一词是近代思想家借自日制汉词,并受到日本近代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至19世纪末现代汉语中开始个别使用“民族”一词,多出现在介绍国外思想和情况的译文中。之后,近代政治人物在其论著中进一步将其与国内问题相联系,推动了现代民族概念的传播。梁启超1901年在《清议报》上发表的《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一文频繁使用了“民族”“民族主义”等词汇。孙中山1905首倡三民主义,提出“民族主义”。他虽然不是最早使用“民族”一词者,但是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经由政治实践在当时,乃至后来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20世纪初起,“民族”一词逐步在中国社会广泛运用和传播,变成政学两界推动国家转型无法回避的概念。
“团结”一词也经历了类似的近代化转变。实际上“团结”一词古已有之。据《资治通鉴》,唐代宗时期“差点土人,春夏归农,秋冬追集,给身粮酱菜者,谓之‘团结’”。可见“团结”一词在古代文献中较早的记载主要与地方军事组织相联系,是一种民兵组织。大致到了宋代,“团结”引申为组织集结地方民兵,如“选于户籍或应募,使之团结训练,以为在所防守”,清末“团结”开始扩展到组织民兵之外,用于表述一般民众的组织与结合,如“盖不能团结吾民,万众一心,其势弱,其体散”。这当然是过于简略的梳理,大致可见“团结”一词最初作为一种地方军事组织,引申为组织民兵丁壮,至清末扩展到一般民众的组织与结合。
然而在民族议题上使用“团结”一词是中华民族自觉的产物。1895年《点石斋画报》所载《借雪雪愤》一文中记录,上海三菱公司码头工人在雪后堆积了一个“口含吕宋烟,一枝手携竹棒”的“倭奴形像”雪人,有人“谓倭奴轻启兵端,生灵涂炭,安可再塑其形”予以摧毁,双方于是发生争执。作者感叹“是虽小民一时之义愤,然亦可见我中国人心团结”。这是近代报刊中所见较早在民族语境中使用“团结”一词的文献。1902年至1903年间,《新民丛报》刊发的多篇文章中论及了“团结”议题。例如,指出政治上欲救中国则“宜使人民自为政治上之团结”;社会方面只有以公利为先“而后可以合性质不同学业不同地位不同种种色色之人以成一大团结”;具体到民族领域,对外的民族竞争使人们“感欧风美雨之震荡,知生存之惟艰,乃发畏惧心捍卫心团结心与一切勇猛精进心,则中国之前途庶有望乎”;而在中华民族内部没有“有经纬有组织之团体”,“互相关注互相团结不过同乡同府同邑之谊”;中华民族所恃以克敌者“在能团结一坚固有力之机体”,“协同运动组成一分业精密团结巩固之机体”。可见改良派已经注意到政治、社会和民族领域的失序问题,并具体讨论了全国全民族“团结”之必要及可能路径。
革命派刊物亦涉及了“团结”概念的使用与传播。1903年《浙江潮》刊文解释“帝国主义”概念时提出“民族帝国主义者,何团结同一民族组织同一国家之谓也”,提出要“吸收本族同化异族使成一大国家”,认为这是当时世界强国的共同特点。为辛亥革命起到舆论准备作用的《湖北学生界》则号召湖北留日的同乡学生“以团结四百兆同胞成一大团体为目的,以团结各学堂学生成一小团体为起点”。相较于改良派对于“团结”一词的大量阐发,革命派刊物上相关的文章较少,这可能与双方政治立场的差异有关。改良派从维持清王朝统治的立场出发,重视“团结”新的社会团体、政治力量以及疆域内的各个族类集团。而革命派更为强调“本族”和“同乡”,特别是革命势力的组织与鼓动,以推翻清王朝旧的统治体系。
近代中国政学两界讨论“团结”时与民族议题逐步建立了直接联系。如梁启超1902年借反思古希腊历史指出阿利安族“其民族之团结力,只能建设市府政治,不能成就国家政治,故虽握霸权于历史上者七百年,卒服属于他国以致灭亡”。《湖北学生界》刊文总结了人类历史上的民族兴衰,认为“群之团结力”是民族竞争的关键,彼时“中国民族”境遇的根源在“以群之团结力强与弱之分耳”。该杂志刊发的另一篇文章提出,在民族生存竞争的时代,“内无以厚其团结之力而使人人有家国天下之思想之能力,即外无以厚其抵抗之力而使人人有家国天下之对待之防御”,而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施行宪政。各派的共同点在于,均把民族内部的“团结”作为对外竞争的关键问题,各种论述中“民族”与“团结”产生了紧密的联系。
近代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既不“传统”又不“现代”,呈现出“一盘散沙”的局面。社会文化和政治生活的混杂塑造了混乱、失序的社会面貌,在合群以救国的诸多方案中,“团结”一词被用于讨论组织民众、改革政治、凝聚民族等议题,其涵义从组织集结地方民兵转变为各领域民众的组织与社会的结合,进而与现代“民族”的建设联系起来。围绕“团结”,各派纷纷提出了生成“团结力”的方案。近代“民族”概念的传播与实践,与“团结”概念衍生而来的“团结力”探索,为“民族团结”概念的产生塑造了思想基础和历史条件。
二、“民族”团结力的追寻与“民族团结”一词的出现
随着现代民族观念的传播与影响,民族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率先在汉人社会展开,随后逐步影响到中国境内的其他民族。各民族现代民族意识的渐次生成,促使中国传统族类治理体系逐步瓦解,“一盘散沙”的社会困境更加显著。至此,不管是建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还是谋求中华民族自主,凝聚境内各民族都成为各派政治力量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团结”开始同各民族的分与合问题联系在一起。
《东方杂志》1904年刊发的社说《驳退化论》,是目前所见较早使用“民族团结”一词的文献。该文比较了义和团运动前后中国社会的变化,提出一个“进化”的表现就是“既深知确见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外人文明不利于我,则民族团结之精神如疾风怒涛不可遏抑矣”;认为“民族团结”的底气在于“我两万万方里富饶之地为之故宅,四万万之同胞为之后劲”,而当时“民族团结”表现为对于路矿问题由无人过问,发展到“已有收回利权之势”。文章中的“民族团结”指的是针对域外民族的中华民族意义上的团结。但到了这个时期,境内各民族的自觉进程已经启动,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成为“团结”讨论的重要议题。
在《驳退化论》一文发表之前,影响深远的《革命军》已经出版。邹容1903年在《革命军》中即希望“以种族之念觉汉种”,呼吁“我皇汉民族四万万,男女同胞,老年,晚年,中年,壮年,少年,幼年,其革命,其以此革命为人人应有之义务,其以此革命为日日不可缺乏之饮食”。以种族观念发动人口多数,启动民族革命是革命派的一贯主张。1894年兴中会在盟书中即明确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当时的华兴会、光复会也持类似的民族观念。有研究统计,1902年至1905年间国外出版的“排满”革命报刊达三十多种,并出现了一批以此为宗旨的团体。革命派将反对封建专制一定程度上转化为对满人的讨伐,主张唤醒汉人的民族意识,以汉民族“团结”来推动反满的资产阶级革命。如汪精卫在当时撰文提出“使汉人而能团结则虽人数少于彼而奋吾之聪明才力未尝不足以吸其脑,若其不团结则虽千倍于彼散沙碎石其能有济乎”,强调“欲汉人之团结无他道,民族主义而已”。民族主义引入中国后最早的产物正是此类“种族”民族主义,倡导汉民族内部的“团结”,以实现“排满”的早期革命目标。
立宪派站在维持清王朝统治的立场上,强调了满汉之不可分。为了回应革命者的排满论说,清政府组织了“化除满汉畛域”的讨论,发展出满汉团结的认识。1907年一位满人官员在奏折中提出“中国之利害满与汉共焉者也”,指出在外部压力之下两族应该“同舟共济”。针对当时“汉人唱排满,满人讲排汉”的状况,旗人乌泽声1907年在《满汉问题》一文中借由讨论满汉问题系统辨析了“民族”“种族”“国民”等概念。文章提出“民族以文明同一而团结”,而种族则“以统一之血系为根据”,国民“为政治上之团结”。基于此理论判断,满汉杂居于中国土地数百年,“政治团结自不待论”,且“混合同化为文明上精神上之团结”,所以“满汉至今日则成同民族异种族之国民矣”。在另一篇文章中,乌泽声指出满汉关系问题在清末的凸显,是因为专制政体下满汉两族在军事、经济、法律、政治上不平等,提出“以国会为融和满汉惟一之利器”,设想通过开设国会化解民族隔阂,从而解决满汉问题。在处理满汉关系的基础上,相关讨论进一步延伸至国内其他民族。如杨度在《金铁主义说》中将满汉关系问题扩展到五族,“今日中国之人民乃合五族之人民为其人民而同集于一统治权之下”,因此“汉满蒙回藏之土地不可失其一部,汉满蒙回藏之人民不可失其一种”。同时也有人讨论了各民族间关系的层次性,提出五族中“团结之次第,宜以满汉为先,蒙回藏次之”。这些论述虽然站在维护旧秩序的立场之上,但契合了当时业已启动的各民族自觉进程,将“民族团结”的意涵由汉民族团结、满汉团结发展为五族之间的“团结”。
辛亥革命成功之后,革命党人立场转变,激进的“排满”主张让位于“五族共和”。刘揆一在辛亥革命前夜即已意识到“蒙、回、藏者与满洲同为吾国之屏藩”,他甚至具体提出了团结各民族的方案,“先择蒙、回、藏人之有知识者与吾汉人及满人通其气谊,通其学业,然后多殖汉人满人于蒙、回、藏地以改良其政俗,多移蒙、回、藏人于腹地以联络其声援”。孙中山1912年在就职临时大总统时宣称“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同年清帝退位诏书也言及“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显示“五族共和”之论已成为南北各方势力的共识。
辛亥革命的浪潮传播到全国各地,在“五族共和”基础上,边疆地区的政治力量进一步丰富了对多民族国情的认识。如云南督军府曾提出“使汉、回、满、蒙、藏、夷、苗各族结为一体”,以联合云南各民族推动革命。黑龙江国民联合会发布通告书,提出了“急宜合满汉回蒙及索伦达呼哩各族,化除私见,共矢公忠”,将“五族”结合黑龙江民族构成增添了索伦(鄂伦春)、达呼哩(达斡尔)两族。孙中山亦曾承认“现在说五族共和,实在这五族的名词很不切当。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正是随着各地革命力量的互动,多民族的国情逐渐为人们所认知,五族发展为多民族,关于民族团结的认识也随之深入。
实现近代化之后的“团结”概念与“民族”议题联系日益深化,诞生了“民族团结”一词。现代汉语中“民族团结”概念是在中华民族意义上首次提出的,但其意涵的发展同清末民初各派政治力量的行动紧密相连。资产阶级革命派初期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国”为口号引发了汉民族内部的“团结”议题,立宪派立足于维持旧政权的立场推动平满汉畛域,进而发展出“五族共和”的观点,并在辛亥革命前后持续深化。这一时期“民族团结”相关的论说在不同历史情境中形成了汉民族内部团结、满汉民族团结、五族团结到共和制下多民族之间团结等意涵。但是这些政治实践因为时局原因多停留在舆论宣传层面,尚未在全社会展开深入的理论探索及建设实践。
三、国共两党的探索与“民族团结”的发展
民国初年后,主要政治力量开始在不同层面探索中华民族的发展道路,关于民族凝聚的论述与宣传逐步转变为具体的探索。特别是国民党、共产党围绕自身的主义所阐发的“民族团结”主张与针对重要事件的实践行动,推动了“民族团结”概念的发展。国共两党作为民国时期最重要的政党,以不同的立场围绕“民族团结”展开了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
国民党民族主义的积极目的一度为平等基础之上的民族团结。如1919年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孙中山重申“三民主义”中民族主义的积极目的,即“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1922年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开始帮助国民党改组,受此影响,《中国国民党宣言》进一步申明中国历史循环的症结之一在“民族无平等之结合”,改造后的国民党对于国家建设的政策主张包括了“消极的为除去民族间之不平等,积极的为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亦强调了民族平等,指出民族方面革命的目的是“由一民族之专横宰制,过渡于诸民族之平等结合”。可见,孙中山本人与初期国民党团结中华民族的理论比较复杂,既包含了以民族平等为基础的民族主义,也有汉族中心主义的内容。不过随着国共合作的破裂,诸民族平等结合的“民族团结”被后来的国民党人抛弃了。
南京国民政府的国民党人只继承了孙中山同化少数民族“团结”为国族的政策取向。孙中山1920年在一次演讲中即明言他的民族主义就是“融化我们中国所有各族,成个中华民族”。即使在国共合作高潮的国民党“一大”期间,孙中山也曾讲到“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可见孙中山并未完全接受共产党人的民族平等思想,甚至可以说汉族中心主义是他民族观中一以贯之的草蛇灰线。其后国民党人继承了孙中山以“国族”建设求民族团结的思想。国民党三大政治报告决议案中将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阐述为“求汉满蒙回藏人民密切的团结,成一强固有力之国族”。国民党五大宣言专设一节阐述“重边政弘教化以固国族而成统一”,以期“增进国族之团结”。凡此种种,可见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民党的文献中,“民族团结”即为“国族团结”,也就是将各少数民族以汉族为中心同化为一个“国族”。在国族团结思想指导下,国民党机构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其特点有三:一是重视以传统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精神。1929年国民政府训练总监部提出民族革命与全民革命的方略之一为“对内唤起民众”,即“恢复民族精神”。同年国民党浙江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具体阐述了“民族意识”的重要性,“因为有了民族意识,民族思想,才会发达,民族团结,才会坚固”,认为“中国民族”之所以涣散而不团结,就是因为民族意识不发达。因此,国民政府内政部强调训政时期要将全国视为一个大学校,“各级行政区域,不啻各级分校,以人民为学生”,在精神方面“教其坚忍自强,以发挥民族团结之精神”。陈立夫更是直言“道德为民族团结的要件”,“礼义廉耻,就是我国的固有道德,亦就是民族团结的基本条件”。在此思想影响下,国民政府推动了以“礼义廉耻”这一中华民族“固有道德”为基准的新生活运动,试图以此改造中华民族的面貌。
二是否认阶级斗争的重要性。基于政治立场,国民党在训练其党员时就明确规定“本党党员须知在今日的中国,民族利益优于阶级利益,而先于人类利益”。陶希圣在1929年发表《中国之民族及民族问题》一文,言明国内民族问题的焦点是“消灭贵族王公的阶级统治,并戮力同心以推倒帝国主义”,需要“随国内革命势力之伸张而渐与诸民族为有组织的联络”。这里陶希圣强调“生产民众的大结合”反对“贵族王公士大夫”,也就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势力的斗争。配合这篇文章,杨幼炯在同期发文展开了国民党人对于阶级斗争与民族团结的认识。该文提出团结的对象“是整个的民族,决无某一阶级与某个阶级的区别”,认为“若是以阶级为单位,则阶级斗争「纵」的联合,必定冲破民族斗争「横」的联合”,因此中国的民族运动须“防止阶级斗争的祸害”。针对中共利用阶级斗争来团结民族的主张,国民党人断定“阶级斗争不仅不能团结民族革命的势力,锻炼民族革命的力量,而且是涣散民族革命的势力,打破民族革命的联合战线”。国民党人既希望结合民众联络诸民族以同贵族王公作斗争,又不希望彻底发动广大民众的阶级意识,是其主张自相矛盾的地方。
三是重视宗族等汉人传统社会组织的作用。孙中山早年就提出“用宗族的小基础,来做扩充国族的功夫”。后来的国民党人依据“中国人历来民族观念薄弱,民族团结涣散,而家族,宗族和乡土的观念,非常笃厚。家族和宗族的团结,也极其坚固”的判断,认为随着地方经济进化为国民经济“社会的团结,自然随着由宗族的而扩张为民族的”。还有人具体指出在“合群”问题上, 因为“国族系由多数之宗族联合而成,如不联合各宗族,则国族何由团结”,所以要“以宗族之团结为起点,进而谋国族之团结”,“以宗族为本位,联合各宗族,而成国族大团体”。时任湖南省民政厅长曹伯闻1933年向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提交《改进宗族制度以促进自治案》,甚至希望促成内政部制定专门组织法来推动“团结宗族造成国族”。这些工作既受限于国民党人的汉族中心主义,也反映了当时政府对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情的认识局限。
中国共产党是“民族团结”概念传播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相比国民党强调“国族团结”,共产党人更多是从“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的角度寻求各民族解放的人民团结与各民族团结。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民族革命运动之决议案》指出,民族主义运动虽然具有“反抗帝国主义的他民族侵略自己的民族”的革命性,但也“以对外拥护民族利益的名义压迫本国无产阶级”,“以拥护自己民族光荣的名义压迫较弱小的民族”;而民族解放运动兼具阶级性和世界性,中共要参加的是民族解放运动而非民族主义运动。受此理论指导,共产党人也明确指出了国民党民族团结方案的缺陷。瞿秋白就曾点明,国民党人的政策“就是用宗法封建的方法,结合成中国豪绅、地主、资产阶级的国族,以提倡民族主义精神及固有的宗法道德为名”,其精义在于“将蒙、满、回、藏四民族,同化于汉族,以造成中华民国的国族”。而中共所主张的是经过工农劳动民众的革命实现民族解放,建立“劳动者的真正民族”,即“工农民众完全执政的民族”。瞿秋白在世界革命视野中梳理民族主义的这篇文章,阐明了共产党人以工农革命实现民族解放,解放后的各民族自由联合起来建设社会主义联邦国家的革命路径。
在革命的组织与动员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重视阶级联合以实现人民团结。基于马克思主义立场和对革命力量的判断,中共首先强调的是无产阶级的团结。邓中夏1923年提出当时的工人阶级虽然组织尚且幼稚,“然而在中国民族向来缺乏组织性的当中,总算比任何群众团结得结实而热烈,总算是矮子当中的长子”。无产阶级首先团结起来,然后要实现各阶级的联合战线。中共“四大”决定参加民族解放运动,提出无产阶级“要能够抓住被压迫的各社会阶级的力量,向共同的敌人——帝国主义及其工具(国内军阀及地主买办阶级)——作战”。该决议案显示中共已经意识到在无产阶级领导下,团结被压迫的各个社会阶级,才能实现民族革命的彻底胜利。瞿秋白曾比较义和团运动与五卅运动在民族革命上的意义,指出国民革命的联合战线能够建立并持续,是因为各阶级“竭力的拥护这种利于中国民族的一般被压迫阶级之间的一致”,并强调“没有阶级斗争的理论指导,亦没有真正团结的实行力量”。中共领导下的阶级联合,从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的国民革命联合战线至土地革命时期的工农民主统一战线,在后来的抗日战争时期发展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针对边疆民族地区,中国共产党重视团结各民族劳动人民。首先是承认民族平等,推动一民族内部的团结与觉醒。比如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1926年作出解放苗瑶决议案,在承认苗瑶民族身份的基础上,提出“设法使苗瑶等民族加入当地农民协会,或助其组织单独的苗瑶农民协会”。到了长征途中,中共进一步直接接触到五族之外的民族,1934年红一方面军政治部发布指示承认苗瑶是弱小民族,并指出苗瑶民族内部存在“反对汉族压迫的民族团结”。这是目前可见的中共历史文献中首次使用“民族团结”这一概念。其次是立足于各民族劳动人民的联合,探索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毛泽东在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对蒙古族学员谈到,因为“汉族的地主、军阀跟蒙族的王公们有勾结,他们是一家,我们蒙汉的人民又是一家”,因此“要使各民族人民都解放,就得团结起来,不要分汉人蒙人”。1931年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号召“少数民族的劳苦群众与中国的工农群众共同联合起来,打倒他们共同的剥削者与压迫者”。为了消灭民族间的仇视与成见,该决议案提出了注意少数民族生产力与文化发展、设立民族语言学校、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反对“大汉族主义的倾向”等一系列政策主张。此时中共推动各民族团结的策略有两个层次,在各民族内部动员少数民族劳苦群众参加革命斗争,在民族之间强调各族劳苦群众有共同敌人需要联合起来。
中国共产党主张在人民团结和各民族团结的基础上追求中华民族大团结。中共“二大”《宣言》提出“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的主张,并系统提出了当时中共团结中华民族的制度构想。根据这一构想,中共首先要“使工人和贫农与小资产阶级建立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以实现人民团结,“消除内乱,打倒军阀”,“由人民统一中国本部”;进而“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以实现民族间的团结;最终“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直至1934年,中华苏维埃所通过的组织法仍然延续了这种制度构想。不可否认,这一构想深受共产国际的影响,但中国共产党人也从加强民族团结的角度解释了这一制度的合理性。
针对当时各界认为联邦制可能导致民族分裂的意见,李大钊指出“解放的运动”过程“一方面是个性解放,一方面是大同团结”。他以五色旗为例,指出“一色分裂为五色,固然可以说他是分裂”,但它代表“汉、满、蒙、回、藏五族,成了一个新组织,也可以说是联合”。经过这样的过程所实现的民族团结,“中国的汉、满、蒙、回、藏五大族,不能把其他四族作为那一族的隶属”,“是最适于复合、扩大、殊异、驳杂生活关系的新组织”,可以容纳民族间“感情、嗜性、语言、宗教”上的差异,化解历史上的纷争。这一论述系统解释了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中共的民族团结观念和实现路径,即通过彻底的民族平等实现各民族解放,再经由自由联合实现更为紧密的团结。
国民政府成立后,国共两党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开展了推动民族团结的政治实践。国民党人继承发展了孙中山以汉族中心主义为内核,以同化为手段的“国族”观。其政策主张重视以传统道德作为民族精神的内核同化少数民族“团结”国族,认为无产阶级斗争不利于民族团结,强调发挥宗族等传统社会组织的作用。国民党人的“民族团结”指的是“国族”内部的各“宗族”,也就是“昆舅甥弟”团结起来。而中共坚持民族平等原则,重视以阶级动员与阶级联合实现社会再组织,强调各民族有共同的外部敌人,在人民团结和各民族团结的基础上追寻中华民族大团结。相较于国民党人,中共早期主要使用“联合”,可见的中共中央文献中使用“民族团结”一词的时间较晚。但中共强调阶级联合实现民族解放,用“联合”发展了中文“团结”的内涵,并将民族平等作为“民族团结”的基础。国共两党的理论宣传与政策实践虽然道路不同,对于“民族团结”这一概念使用的频率、情境和对象也不同,但均推动了“民族团结”概念、观念的传播与发展。
四、社会各界的使用与“民族团结”的传播
在政治实践深入的同时,社会各界或主动或被动地使用了“民族团结”一词。不同时期,不同政党对于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选择,通过宣传教育和政策行动影响了不同社会主体。各界关于国家整合、民族凝聚的论争进一步推动了“民族团结”概念的传播与发展,促进了“民族团结”观念的社会化。
国民政府的地方机构在施政过程中已经注意到用“民族团结”来改善民族关系。1920年发布的《新疆省主席暨全体省委吿新疆民众书》是较早直接使用这一概念的地方政府文献。其中所阐述的施政纲领即以“保障全省和平,拥护国家统一,实行民主政治,加强民族团结”为总原则,并具体申明“加强民族之间及民族内部的团结,无论国内省内多数民族应扶助少数民族,挑拨离间民族感情之破坏分子,应一致排斥打击之”。不仅在民族地区,内地各省市的政策实践也体现了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仅在1929年,河北省政府在元旦文告中提及“民族团结不坚固的人民,一定被蹂躏而至于灭亡”;浙江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在阐释“三民主义”时强调,有了民族意识,“民族团结,才会坚固”;国民党南京特别市执行委员会所作宣传纲要也提及“意志坚决,则民族团结坚固”。
受到国共两党和地方政权的影响,少数民族精英也开始主动使用“民族团结”的话语来表达对中央政府的忠诚。1936年四子王旗扎萨克潘弟恭扎布就任蒙区剿匪司令,在就职典礼上表态宣称“拥护中华整个的民族团结,保全中国领土”,在地方“力谋蒙旗安定、使蒙汉人民均得安居乐业”,对中央“务求中华民族整个的团结、和中国领土行政的完整”。“民族团结”观念的传播,亦影响了人们对民族地区社会面貌的描述。一位回民学校校长在介绍察哈尔省民族关系时写到“察省民众系回汉杂处,而使吾人差堪告慰者,即回汉民众感情殊为融洽,毫无偶尔之龃龉”,称之为“民族团结之极好现象”。
地方组织和人物对于这一概念的使用,显示出内地与边疆,中央与地方两种差异。在内地主要指中华民族层面的团结,在边疆兼具中华民族和各民族之间两个层次的意涵;面向国民党中央政府主要从全民族层面来使用,面向地方则指向本地各民族之间的关系。
“民族团结”观念传播的一个重要渠道是学校教育。1930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在小学国语课程暂行标准中规定“语言的统一与否,和民族的团结与否,当然极有关系……学校励行国语教育,以期全国语言统一,情意相通,增加民族的合群团结力”,这一论述也纳入了当时出台的《短期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大纲》。在语言政策之外,各级中小学教材和教师用书中也出现了专门教授“民族团结”观念的课程内容。如1929年出版的小学高级阶段教师用书中针对“民族主义何以对内要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问题,给出的标准答案是“因为我们要把境内各民族团结一致,不使自相争斗”。同年出版的初级中学教师用书中引导学生思考“但是对于民族的团结力,为什么却没有?”“中国人不团结,对于国家有什么危险?”等问题。1930年出版的小学初级阶段教师用书针对以蚂蚁为借喻的“团结”课文,提出教学方针为“使知民族团结的必要”,强调向学生教授民族不团结的原因、后果以及团结的办法。
以上可见,国民政府在建立现代学校教育系统的过程中,已经注意到民族团结议题的教育问题,初步形成了覆盖中小学阶段学生的教育内容。不过相关教学内容明显反映出国民党人的民族团结观念,即“国族”意义上的“民族团结”。
学术界也逐步使用这一概念作各学科的研究,进一步推动了“民族团结”观念的丰富发展。直接关注这一议题的,当然是民族问题方面的研究。马霄石1933年在《开发西北之先决问题》一书中,从回民和汉人两个方面分析了当时民族冲突的原因,提出治标方法为开设自治训练班等短期学校,提供“中国革命之局势,现在世界之潮流,实业计划之需要,民族团结之精神,及教育儿童之方法,整理地方之任务”等方面的训练;治本方法为“遍设义务小学”,“创立实业学校”。吕思勉1935年在研究“中国民族”演进的专著中,从内外两个角度分析了“民族团结”的存续。他指出“貌异则心不同”是人类的普遍误解,而这种基于种族的误解是一国内部各民族团结的障碍;在外部,“民族的团结,固因外力而促成;即团结既成之后,亦因外力的压迫,而更形坚固”,即民族交往中的外力决定了民族团结的生成和发展。
在其他学科,有政治学者分析了种族、地域、语言、宗教、政治和经济六种构成民族的要素,指出“几种要素虽不是构成民族的绝对的要素,却都可以激发民族思想的发达,增强民族的团结”,此外“还有一种要素为不可缺少的。这种要素就是共同历史,共同理想和共同的传习,换句话说,就是精神的团结”。有社会学者使用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出“资本家利用神圣的民族团结的口号”弥合阶级分裂,阐释了帝国主义时期“民族团结”的虚伪性。甚至有经济学者讨论货币改革时亦强调,统一货币可以“使人民晓然于政府权威之确立,而民族团结之思想因而浓厚”。学术界围绕“民族团结”概念的研究深化了时人对于民族团结的内容、因素、路径等方面的认识,使之由政治概念发展为分析中国社会问题的学术概念。其中亦隐现国共两党民族观的差异,相较于受国民党控制的基层政权和教育系统,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观点在学界传播较广。
经过政界、教育界、学界各方面的传播与讨论,“民族团结”概念广泛出现在当时的报纸和刊物上。一位化名阿香的婢女投书《大公报》,其文字中就有“我常常看见老爷要去老官手里拿了什么主义——我不认得——成天的在念其中一句不会忘记是什么‘被压迫的民族团结起来’,我现在要照着他的口吻道‘被压迫的女性团结起来’”。可见此时社会大众已经接触到了这些词汇。“民族团结”这一概念经过传播发展,不仅被用来理解国内政治和民族问题,还成为中国人认识外部世界的一个新工具。仅以《东方杂志》为例,该杂志刊发的数十篇介绍威尔士、亚美尼亚、芬兰、德国等国历史和民族问题的文章中,均在国家民族的意义上涉及了民族团结议题。
国共两党建设中华民族的道路差异,以及由此而生民族团结观念的差异,因为两党彼时政治势力的不同,影响到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国民党借助基层政权体系,在维护统治稳固、求中华民族整个之团结意义上推动了地方政府的政策实践;在教育领域,国民党推动形成了从小学至中学的民族团结教学内容;在学术研究等领域,受国民党政策影响的学者们提出了边疆开发、兴办教育、奖励通婚等建设国族的具体主张。而这一时期共产党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研究和宣传领域,马克思主义之民族平等观念、种族和民族关系、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关系等观点得到阐发和传播。经由政界、教育界和学术界,乃至大众媒体的传播讨论,“民族团结”不再是宏大而外在的政治概念,开始连接到社会个体身边具体的例证,成为内地与边疆、政党与个体广泛使用的文字。
五、结 语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中华民族面临全面抗战的空前压力。9月22日中央社发表《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中共中央提出“在民族生命危急万状的现在,只有我们民族内部的团结,才能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现在民族团结的基础已经定下了,我们民族独立自由解放的前提也已创设了”。次日,蒋介石发布《对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谈话》,提出“中国民族既已一致觉醒,绝对团结,自必坚守不偏不倚之国策,集中整个民族力量”。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基础上,两党对于“民族团结”的意涵在中华民族团结御侮的意义上达成了共识。“民族团结”观念作为存亡之道、民族大义具有“神圣性”,成为全民族全社会的共识,奠定了延续至今“民族团结”一词的历史正当性。
自1904年“民族团结”首次出现于现代中文,至1937年第二次国共合作启动,“民族团结”概念初步形成了社会各界共享的意涵。思想界创造的概念,经过政治力量的宣传与实践,最终成为社会各界广泛使用的工具。这一概念首次出现,指的是针对域外列强的中国人意义上的团结。但随着境内各民族自觉进程的先后启动,境内族际关系开始转变为现代民族关系,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成为政治力量思考的重要问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际,中华民族团结于一体成为社会共识。就概念的内涵而言,这一时期在不同条件下强调了一族内部的团结、五族等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中华民族团结三种涵义,后世使用“民族团结”的三个层次在这一时期均发展了出来。
“民族团结”概念在近代的出现和发展,是国家转型、民族自觉、政治力量实践三个进程相互作用的历史产物。中国由王朝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变,传统政治体系,包括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不再,社会陷入“一盘散沙”的困境;国家建设在民族国家时代需要民族的支撑,并以此将人们作为国民重新整合起来。现代民族观念传播过程中,境内各民族先后向现代民族转型,各民族转型进程相互影响下出现了国家统一与民族关系之间的复杂挑战;国家民族建设需要汇聚各民族转型进程,建构适应现代国家的民族关系,以国家民族应对世界民族之林的竞争。政治进步力量组织革命,动员社会大众,反对旧的、不平等的民族秩序和政治体系;而掌握政权的资产阶级政权尽力处理民族关系问题,将各民族纳入其所执政的制度体系之下。上述国家、民族、政党三方面“分”的压力与“合”的追求,塑造了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前“民族团结”概念的发展脉络。由于民族事务是“合”的一个重要领域,如何达成“民族团结”成为政党间竞争胜败的重要因素。
作者张少春,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民族理论研究室研究员。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6号办公楼,邮编100081。
原文发表于《民族研究》2024年第1期,注释和参考文献删去。引用请务必以期刊发表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