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骚乱与社会动荡两者在某些方面的相似,使得不少人误认为两者是一回事。应当看到,社会动荡与社会骚乱两者固然有些相似之处,都是指明显的甚至是比较严重的社会不稳定不安全现象,而且有时社会骚乱会直接转化为社会动荡,但严格地讲,社会骚乱与社会动荡实际上并不是一回事,两者有着明显的差别。
社会骚乱属于“中度”的社会不稳定现象
所谓社会骚乱,主要是指社会在安全方面发生了问题,出现了较为明显甚至是较为严重的“异常”或“失序”现象,而且对于这种现象,公众有着明显的心理感受。社会骚乱属于“中度”的社会不稳定现象。
社会骚乱具体表现为,在某个时段,在一定区域内甚至是不小的区域内社会与经济领域出现较为明显的失序混乱现象,比如,经济发展在某个阶段会出现滑坡,政府的公信力明显下降,民众的基本生活水准明显下降,公众的心理处在一种比较普遍的紧张不安的状态当中,一些地区可能会出现成规模的集群行为,等等。这些,对于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必然造成比较严重的不利影响,甚至会延缓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不过,尽管社会骚乱会使一个国家为之付出一定的代价,但还不至于造成具有颠覆性的全面混乱、完全失序的社会局面,社会经济发展进程还不至于在总体上陷入中断的境况,而且,经过人们的努力,总体上的社会经济正常秩序能够得到保证,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还能够继续下去。
社会动荡更多专指“重度”的社会不稳定
社会动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动荡,泛指社会不稳定、不安全,既包括“中度”的社会不稳定、不安全现象,也包括“重度”的社会不稳定、不安全的现象。狭义的社会动荡则专指“重度”的社会不稳定、不安全的现象。人们平时所说的社会动荡更多的是狭义的社会动荡。
根据公认的社会动荡事例,如前苏联解体的具体状况、拉美地区北非中东一些国家的具体状况、新中国建立前夕中国社会以及中国历史上许多改朝换代混乱时期的具体状况,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动荡主要表现为:其一,在经济层面,经济发展陷入停滞状态,甚至出现倒退的情形,经济领域混乱,经济秩序丧失。其二,在民生层面,社会动荡会使许多经济行当停产或减产,民生日常用品极度匮乏,公共服务物品短缺,通货膨胀现象迅速扩张,失业现象严重,这一切会直接大幅度大面积地降低人民的生活水准,民众生活陷于苦难状态。其三,在社会整合层面,社会出现全面混乱、完全失序的局面,具体表现在:社会共识丧失,社会控制失效,社会规则体系阙失殆尽,制度失灵,整个社会失控,自发社会蜂起,中央政府政令不畅甚至失效,政府黑社会化,黑社会公开化,社会各个群体之间呈现一种恶性互动的状况,大规模的社会暴乱持续不断。另外,社会动荡甚至还会使公众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最起码的保障。如果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程度较低,那么,这个国家的社会动荡往往还会伴随着大规模的战乱。
社会骚乱与社会动荡在三个方面有着明显差别
是否具有颠覆性
社会骚乱不具有颠覆性,而社会动荡则具有颠覆性。从起因或目标看,社会骚乱往往是部分民众以游行示威、街头政治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试图以此为压力,逼迫政府调整一下某些不利于诉求方切身利益的政策;有的社会骚乱甚至没有明确的目标,参与者仅仅只是借机发泄一下自己的不满情绪。比如,2011在英国发生的社会骚乱,尽管规模很大,但参与者并不是以颠覆现有基本制度、推翻现有政府为目标。社会骚乱参与者的利益诉求往往是通过现有的一些具体制度和具体政策的调整就可以相对满足,社会骚乱过后的社会秩序相对来说比较容易恢复。而社会动荡的起因,则往往是由于现有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无法满足民众的基本利益诉求,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对抗性矛盾无法消解,因而民众要求颠覆现有的基本制度,推翻现有政府,改变现有的基本政策。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社会动荡是指严重的社会冲突会威胁政权和制度的基本框架。”比如,2011年中东北非一些国家的社会动荡就是如此。在中东北非陷入社会动荡的这些国家里,民众与政府已经是誓不两立,没法共同存在,民众是以推翻现有政府为直接目标,以改变现有的基本制度为主要目的。西方左翼杂志《新左翼评论》的主编佩里安德森认为,这些国家的政府“都打着共和国的名义,实际上一个比一个独裁、专制,大多数王朝不比君主帝国好多少。而且,这一地区的统治者在位时间之长,是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卡扎菲在位41年,阿萨德父子40年,萨利赫32年,穆巴拉克29年,本?阿里23年”。“该地区两大文化纽带——语言和宗教——使得这次动乱一起接着一起,形成级联效应。动乱以大规模游行为主……各个国家广场上、街道上的示威人群无一例外都要求政治自由,消除暴政。”
是否具有激烈对抗性
就总体来说,社会骚乱不具有激烈对抗性,而社会动荡则具有激烈对抗性。从手段上看,在社会骚乱当中,由于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并非对抗性的,由于民众最终还需要通过政府来解决问题,所以,虽然在个别情况下会有较为激烈、失控行为的出现,但就总体而言民众采取的抗争方式不会过于激烈,一般不会采取武力流血的抗争方式。比如,2011年英国社会骚乱的参与者虽然声势很大,但却是希望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解决问题,因而采取相对温和、非流血、非武力的方式来进行。英国社会骚乱的参与者以游行示威或抢劫财物的方式来宣泄情绪、来表达对政府的不满,对抗双方鲜有人遇难。即便有遇难者,也多是由误伤所致。而社会动荡则恰好相反。由于原有的基本制度直接而且是严重地妨碍或损害着民众的基本利益,由于对立双方的价值观相距甚远,由于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无法达成哪怕是低限度的妥协,已经没有调解的余地,所以,民众在社会动荡中所采取的抗争方式往往是比较激烈的形式。比如俄罗斯的“休克疗法”。社会动荡有时甚至会伴随着最为激烈的抗争形式亦即流血的武力抗争方式。在2011年中东北非一些国家的社会动荡中,参与社会动荡的民众以激烈、流血的方式与政府对抗,对抗双方遇难者数以万计。著名学者萨米尔噈阿明指出,“利比亚运动从一开始就是武装反抗的形式,而不是平民示威游行。”
是否具有大面积毁坏性
社会骚乱不具有大面积毁坏性,而社会动荡则具有大面积毁坏性。从结果上看,由于社会骚乱的目标不是颠覆现有的基本制度、推翻现有的政府,由于社会骚乱的方式不是对抗性的、不是激烈的,由于社会骚乱参与者往往要顾及行为后果,所以,就一般情形而言,社会骚乱对于社会的影响虽然比较大,但不会伤筋动骨,不具有大面积毁坏性。社会动荡则不然。正是由于社会动荡的目标是要颠覆现有基本制度、推翻现有政府,其参与者往往不会顾及行为后果,其抗争方式往往是激烈的,有时甚至会伴随大规模的流血,所以,社会动荡对社会的影响是伤筋动骨的,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是毁灭性的。或许,经过社会动荡的国家在未来会获得程度不同的发展,但紧随社会动荡之后的却往往是整个社会的运行和发展会陷入停滞的状态,社会会为社会动荡付出高昂的成本。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骚乱过后是一个“恢复”秩序的问题,而社会动荡过后是一个艰难的“重建”社会、“重建”秩序的问题。来源: 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