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陆丰市乌坎村,原来隶属我的家乡汕头市,后改归汕尾市管辖。在近日发表的“土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中国地权的政治逻辑一文里,我明确认为“乌坎事件”是“轰轰烈烈的'反圈地运动'”。
2011年12月20日,广东省委成立工作组进驻乌坎村后,“乌坎事件”的有关信息才在国内开始解禁。在称之为“反圈地运动”之前,我已在美国看到许多视频和报道,深为家乡人民的行为所动。大家知道,乌坎村所在的陆丰市,正是“百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彭湃烈士的故乡。1921年彭湃早于毛泽东搞起“农民运动”,被毛泽东称作“农民运动大王”,1927年澎湃建立的海丰、陆丰县苏维埃政府是中国第一个农村苏维埃政权,1929年澎湃被蒋介石亲自下令枪杀。简单地说,这里的人民“不是吃素的”。
乌坎村的“掠夺性征地”问题同许多地方一样由来已久,2011年9月21日事态激化后,事件的严重性没有得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充分重视,导致村民的“保利”、“维权”行动演变成为几乎像“另立村政府”的“夺权”行动。“连续任职时间过长”的乌坎村党支部书记薛昌、村委会主任陈舜意也于12月16日被“双规”。
为什么明明知道“十八大”马上就要召开,当地各级政府还如此不知缓急?为什么明明知道“幸福广东”的招牌已经被“小锐锐事件”打翻,当地各级政府还如此不知轻重?答案很简单,地方政府早就抱好了由制度所决定的“吃定你”的心态。不幸的是,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似乎忘记了他面对的是彭湃的乡亲。这就是俗话说的:“狠的也会怕不要命的”。
我万分同情我的老乡郑雁雄先生的处境,在目前特定的制度下,我不认为换了我,我就能比他做得更好,但他的下列言论注定要让他成为中国2011年度的“雷人好干部”(下列原话我已经过YouTube视频核实):
“境外的媒体信得过,母猪都会上树”。
“你以为请武警不用钱啊,大好几百个武警,警察驻在这里,那我们邱市长的钱包一天一天地瘪下来了”。
“现在只有一批人,感觉到一年比一年艰苦,谁呢?当干部的,包括我。以前的市委书记哪有这么累的,什麽事都得管,权力一天比一天小,手段一天比一天少,责任一天比一天大,然后呢,老百姓一天比一天胃口高,一天比一天聪明,一天比一天难管”。
“像这样负责的政府,你不指望,你指望国外几个烂媒体,烂报纸,烂网站,好坏都颠倒了,他们负什麽责啊,啥事干不了,巴不得你们打成一团,社会主义大乱,他们就高兴了。有事找政府,不请外人说短长”。
我也不认为“境外的媒体信得过”,但你为什么不想想,人们现在为什么就是打死不信“非境外的媒体”?“吃定你”的心态,再加上“藏着、掖着”,事情就又能混过去了吗?现在才想起“收回404亩事件所涉用地”,那早干嘛去了?
我也非常理解“我们邱市长的钱包一天一天地瘪下来了”,因为1994年之后地方财政确实更难了,哪还再经得起“维稳费用”的折腾?可土地本来就是人家村里的,为什么处理事情不先向着村里人?为什么非得等到“激起民变”才知道“事情大了谁都不好看”?
我也知道“以前的市委书记哪有这么累的”,我确实曾亲眼目睹有不少地方干部“每天24小时,每星期7天”都扑在工作上,可谁让它是“全能政府”呢?你要不是“什麽事都得管”,你就干脆像我这样改行当学者算了。可如果你要“偏向虎山行”,还真就别抱怨“权力一天比一天小,手段一天比一天少,责任一天比一天大”。“老百姓一天比一天胃口高,一天比一天聪明”确实是大实话,但“一天比一天难管”却只是“管人心态”压倒“服务心态”的结果。当然,这些都是目前的制度文化问题,怪不得地方官员。
最后这句话确实大有问题。什么叫“像这样负责的政府,你不指望”?明明是乌坎村民一开始就“指望”了“像这样负责的政府”,而那个“像这样负责的政府”没有解决问题,才不得已去“指望国外几个烂媒体”的,现在怎么反而倒打一扒了?再说了,“国外几个烂媒体”也不是乌坎村民请来的,严格来说还正是“像这样负责的政府”招惹来的。所以,究竟是谁在“请外人说短长”?“巴不得你们打成一团”又是什么心理?
关于“乌坎事件”的成因和性质,郑雁雄先生确实需要好好学习一下汪洋书记的指示:“乌坎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这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忽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矛盾积累的结果,是我们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必然结果。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必须直面和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
什么叫“长期忽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矛盾积累的结果”?
用于建嵘的话来说:乌坎事件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底层民众长期进行掠夺的结果;是虚假民主纵容官员腐败而不能制度性纠正的结果;是民众基本权利长期受到侵犯而维权无果且受到打击迫害的结果。
用袁伟时的话来说:1,总结太石村事件以来的教训,真正推行民主自治,坚持法治,不要被腐败的基层干部绑架。2,彻底解决土地所有权问题。3,欢迎境内外媒体报道监督,不要视为敌对势力。
按照我自己的理解,我认为“乌坎事件”本质上完全是“三大制度危机”的产物:第一是“委托-代理”政治制度的“问责危机”;第二是集体地权制度“名实相背”的“地权制度危机”;第三是“乡村民主制度”的“运作危机”。
“委托-代理”制度的“问责危机”,是“只唯上、不唯下”的制度危机,这个危机的根源来自于“人民当家作主”的名义与“只存在向上问责”的操作机制之间的内在矛盾。这种“书面与操作”之间的矛盾必然以“代价太高时忍气吞声”和“利益太大时不闹白不闹”告终。不幸的是,民众的“代价太高时忍气吞声”往往助长了地方政府的“吃定你心态”,以至于“利益太大时不闹白不闹”往往都“后果很严重”。这次算乌坎赶上了,说白了,要不是有“十八大入常”的背景,事件能否“如此逆转”确实不好说。
“地权制度危机”我在“土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中国地权的政治逻辑”一文里已经有详细分析,这又是一个农村集体有土地“名义产权”而没有“实际产权”的问题。在具体的现实中,这个危机又牵涉到“乡村民主的制度运作”,而“乡村民主的制度运作”又同样是“书面与操作”之间的矛盾问题。
简单地说,这个“三大制度危机”都是“书面制度”与“现实制度”之间的矛盾危机,我把这“三大制度危机”看成中国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的“现实常态”,是中国进一步改革所面临的大难题。
在了解“乌坎事件”的过程中,我不禁想起了不久前与初阳先生(陈红太)关于中国民主未来的“四个回合”的争论(见“中国会有实质正义吗?”,“民主难、中国民主更难?”,“如何在民主问题上混?”,“书面民主是个好东西?”)。我这里只想重复一句话:
中国目前的问题,不是一个经验性的问题,也不是一个实践性的问题,更不是一个调研性的问题;中国的问题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关键在于是不是能理解和掌握这些简单的分析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