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酋午:中国乡村建设的途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30 次 更新时间:2012-01-28 19:08

进入专题: 乡村建设  

郑酋午  

从现在起, 中国再用十年八年的时间就能够基本上实现工业化,再用十五年左右的时间就能成为世界强国,再用三十年左右的时间就能成为与美国并驾齐驱的世界超强国家。但是,不管是实现工业化也好还是成为世界强国或世界超强也好,还会有广大的农村存在,还会有相当数量的人生活在乡村。现在城市、墟镇、乡村的三元局面在一两百年内还不可能完全改变,也就是说,中国在成为世界超强国家的时候还不能消除城市与墟镇、城市与乡村的差别。所以,乡村建设对中国来说仍然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乡村管理机构的设立

中国乡村从黄帝时代算起就已存在五千多年了,五千年来中国的乡村既有变化的一面也有不变的一面。从政治上看,变化的一面表现在于以前的几千年中国农村基本上都是在宗族势力的控制之下,从中共建政后,中国的广大乡村建立起了共产党的党支部,中共由此控制了广大的基层组织。同时,中共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也正是在农村率先掀起了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从而从根本上松动了农村僵化的经济政治关系的时候开始了村委会的选举,中共将这叫作村民自治,它的推行已成为中国向世界展示民主成就的重要内容,而以前的几千年乡村的乡长和保长都由县长任命。目前,村民自治所倡导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已经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生活的样板,有人认为,村民自治实践有可能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由基层向高层发展的新起点。

原来几千年都是县上任命的乡长、保长及宗族势力在操控乡村,在中共建政后,毛泽东时代乡村基层组织完全在中共的党支部控制之下,实际上成为了中共的派出机构,改革开放后,中国的乡村也依然存在中共的党支部,但由于生产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通过村民或村民代表选举产生,所以党支部的控制力大大的减弱。尽管在关键时刻和关键问题上还是党支部说了算,但在日常事务上村委会和生产小组能按照村民的意愿处理事情。这是中国五千多年来的一个政治巨变,即由于村民选举的村领导人代替了宗族势力的控制。其实过去时代由县上任命的乡长、保长和农村宗族势力的领导是一种专制势力,它和毛泽东时代的党支部统管一切都是一样的,这对广大农民的尊严和政治权利来讲是一种漠视,它 们都应该废除。在乡村,中共的党支部应该停止活动,因为它影响乡村的自治活动,同时,宗族势力也应该禁止其控制乡村自治。但是,现在有些复古主义学者在报刊上发表文章颂扬宗族势力希望其坐大让其重新控制乡村管理,这是一种倒退,这会破坏乡民的民主权利。

我认为,乡村建设必须在自治和民主的前提下进行。所以,现在乡村的党支部应停止活动,增强村主任和生产组长的权力。现在的村委会和生产小组虽是选举产生具有民主性,但其运作缺乏效率,选出来的村主任和生产小组长无权处理乡村事务。这与一方面受制与党支部有关,另一方面也受制于村委会集体和小组集体,这不利于工作。所以,乡村政权建设应该是在村委会一级通过民主方式只能选举村委会主任,副职由正职任命,小组长也由村主任任命,增大村主任的人事权力,以便为其增加工作效率创造条件;同时,选举一位独立的监督长依法监督村委会主任和小组长的工作,并在村委会一级设立一个由十人左右组成的村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生产小组选举产生。这种管理机构的设计既能增加村委会和小组长的工作 效率又能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督。这样做是乡村民自治、民主和效率的统一。

(二)乡村土地制度设置

从经济关系上看,以前几千的王朝时期基本上是实行土地私有制(除唐朝外),中共建政后,现在农村土地一直是集体所有,从五十年代土地集体化开始到现在一直是这样,不同的是1978年以前,土地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生产队为基础。1978年以后,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经济方面的变化其意义有积极的一面,原来几千年来土地基本上是私有的,土地基本是在地主的控制之下的,中共建政后用暴力进行土改,消灭了土地私有制,毛泽东时代实行集体化,这种做法虽然非常野蛮,是血腥的,但这毕竟是消灭了地主土地所有制(最好是通过购买方式实现)。1978年以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实现了孙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民生主义》里提出的平均地权的主张,使到人人有地耕有饭吃。

现在许多人主张进行土地私有化,他们产生这样的认识是因为他们看到中共的党的地方领导和官员利用手中权力任意低价征收农民土地而产生的,但他们认识错了问题产生的根源,问题产生的根源不是土地所有制问题,而是一党制的专制问题,如果国家政治民主化,地方官就无权对土地任意而为。

我个人认为,在广大平原地带不是实行土地私有化,而是在民主政府的主持下,通过国家购买的方式实行土地国有化,然后让企业家通过竞标租赁土地进行大面积的土地耕作,实行农业机械化和科学化,通过这个途径使到一部分农业化现代化,这便于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在小平地和山沟,我个人完全赞同温家宝在《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2011年12月27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文中所说的,“毫不动摇地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从承包期限看,第一轮是15年不变,第二轮延长为30年不变,现在又进一步明确为长久不变。从统分结合的关系看,过去的‘统’单纯靠村组集体,现在靠农民合作和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但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农业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主要是随着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一些地方农忙季节缺人手问题越来越突出、务农劳动力老龄化越来越明显、农业兼业化副业化越来越普遍。‘谁来种地’、‘地怎么种’,日益成为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好的重大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要把握好三点:第一,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生产经营服务。第二,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将来农业经营形 式会多样化,但家庭经营任何时候都是最基本的形式。国家鼓励工商企业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不提倡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的土地。第三,推进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需要培养一代新型农民。要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鼓励有文化和农业技能的青壮年农民留在农村。这件事关系农业长远发展,要作为一项基础性重大工程来抓。” 中国的乡村土地制度、土地管理至少在一百年内都应该是这样。

(三)乡村文化建设

从文化形态上看,以前的几千年乡村基本上是在中国传统的文化影响之下,现在处于多元化状态。从中共建政之后到1980年以前,中国乡村文化受到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根本性影响,原有的几千年的乡村文化被驱逐、打压,1980年以后,中国传统文化才慢慢恢复。现在中国乡村文化处于党文化、传统中国文化(儒家和道教)、佛教文化、圣经文化(有的地方是古兰经文化)的多元态势。

我认为,乡村的文化建设,除少数的地方有基督教乡村和伊斯兰外,广大的乡村其文化建设应该是以中国传统文化建设为主。党文化将来随着中国的政治民主化会彻底消失的,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会来个大复兴的,原来的祭祖文化、孝道文化、仁义文化、廉耻文化、重家文化等等,都是中国几千年的文明积淀,我们应该好好发扬光大。在每个村委会一级都至少应有一所小学,在小学除了学习科学知识、进行公民常识教育之外,还应该学习中国的传统文化,特别是四书五经中宣扬的祭祖、孝道、仁义、廉耻、重家等精神,用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来丰富中国乡村农民的生活。因为我们是地球人我们应该懂得具有普世价值的公民常识,同时,因为我们又是中国人所以我们从小又应该懂得中国文化的精华。

(四)其他问题

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中国几千年的社会社会保障都是由各个家庭自我负担,中共建政后,毛泽东时代,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邓小平时代破坏了这项制度,一夜回到历史五千年前。现在胡温实行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比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基本建立起覆盖数亿农民的农村社会保障三项制度,几千年来中国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的愿望正在实现。这项制度必须根据情况不断加强,同时,不断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

要注重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的要求会不断提高,建设内容要不断拓展,标准也要不断提升。在现时代的一个时期内,要多渠道增加投入,在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目前,应该着手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村村通公路,村内应有水泥筑建的主要道路,各户之间也应建水泥路相通,以及改善农村饮水和电灯设施设备。当然,要坚持建管并重,降低使用成本,让已建成的设施持久发挥作用。

中国农民不讲卫生的习惯依旧,村子里到处都是人和畜的屎,要督促农民讲究卫生,要建人便池、猪牛圈和鸡鸭舍等,总之,要使到人人讲卫生,努力把中国所有的乡村建设成为文明生态村。

    进入专题: 乡村建设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笔会 > 时评与杂文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49478.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