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摆在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我国应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村富裕富足”目标持续发力。
我国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现实基础和面临挑战
经过8年持续攻坚,我国如期打赢了脱贫攻坚战,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832个贫困县、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动态清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从2015年的2982元增加到2020年的10740元,年均增幅比全国农民收入高20个百分点。我国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彻底解决,这是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效果最为显著的减贫行动。同时,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农业质量和效益取得实质性跨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精神面貌明显变化,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这为做好“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累了宝贵经验和奠定了初步基础。但同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看,当前我国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主要面临五大挑战:
一是城乡融合发展和脱贫攻坚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拓展。当前,我国脱贫省(市、区)产业基础仍不牢固、发展水平还不平衡还不充分,部分脱贫省(市、区)农业产业经营风险较大、农村基础设施“欠账”还比较多,民生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亟需提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上,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措施与机制方面都亟待进一步完善巩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巩固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二是维护粮食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件仍然薄弱。疫情和全球外部环境充满不确定性下,我国维护粮食安全、实现高质量保供面临较大挑战。稳步提升粮食产能、全面压实耕地保护的数量、质量责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阻力、难度越来越大。强化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种业企业的竞争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地制宜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三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制度体系不完善。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城市和农村的循环在整个国内大循环中是弱项。城乡循环不畅最大的梗阻环节在农村,产业循环链条上最薄弱的环节为农业,投资和消费循环上最脆弱的部分是农民。在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我国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特别是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坚持市场和消费导向、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为乡村建设注入新动能的制度体系亟待建立。
四是适应新阶段要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力量体系亟待建立。新发展阶段,我国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在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政府—农民—市场”互相支撑的力量体系亟待构建。在尊重基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发挥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在推动农业技术、模式、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升级,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种业发展、打好种业翻身仗上还有很大空间。为乡村建设引入社会资本,同时充分发挥金融、保险、期货、再保险等政策工具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要素平等交换还需要进一步激发动力。
五是乡村建设行动中信息化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国城乡间的“数字鸿沟”还比较突出,快递进村、农村电商需要进一步提质增效,“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城乡数字冷链物流建设刚刚起步。同时,乡村“人才洼地”的现状还没有根本改变。农业生产经营人才缺乏,高素质的农民队伍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缺乏,特别是乡村规划建设人才、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和文化旅游服务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治理人才和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亟待培育和增加。同时,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支持乡村人才创业创新的政策配套和市场化激励不足,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体制机制亟待构建并细化。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点任务和路径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的背景下,应着力聚焦我国“乡村建设行动建什么”“谁来建”“怎么建”等关键环节,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力争见到明显成效,让乡村面貌看到显著变化。
一是注重衔接“两大战略”,在衔接中推进融合发展。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推进工作衔接、政策衔接和机构队伍衔接,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如期完成过渡期的主要任务,确保衔接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我国各地农村发展的阶段和实际,给予更加精准的支持帮扶、考核引导。根据主要特点分类别按照先行示范、重点推进和持续攻坚差异化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在脱贫县实行“四不摘”政策,落实中央五年过渡期政策期间,重点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等三大领域,全面改善农村水、电、路、气、房、讯等设施,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发展水平、治理水平和均衡水平。将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脱贫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乡村建设规划水平、传统村落和特色风貌保护情况,激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和乡村活力,吸引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行动等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予以预期引导。
二是统筹“安全与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推进绿色发展。从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局出发,坚持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和实现绿色发展。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和打造种业强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守住耕地红线,探索实施“田长制”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健全管护机制。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开展补充耕地第三方不定期随机核查和入库管理。以破解“卡脖子”技术为突破口,加快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打造种业强国。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化肥农药减量、白色污染治理、畜禽粪便和秸秆资源化利用,抓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综合改革试点。选择部分省(市、区)开展绿色发展产业合作区试点,打造“三品一标”知名品牌,开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探索建立绿色农畜产品标准化的生产标准、环境标准和品质标准,在农育产品产前的环境监测、产中的标准监督、产后的加工与销售前后衔接实施。探索形成企业和农户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同时把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的实现机制。
三是坚持优先发展,完善支持乡村建设行动的制度体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建设行动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完善支持乡村建设行动的改革政策体系。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围绕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深化新一轮农村改革,着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动力活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适宜我国各地不同实际的土地流转模式,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鼓励各企业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专业化生产,提高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自然风险能力。
四是突出改革创新,构建乡村建设行动的主体动力体系。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培育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主体。在我国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开展不同区域的“乡村建设行动主体培育”试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鼓励东、中、西部省(市、区)探索符合实际的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和农民收益分配方式,在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户间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乡村建设行动主体。探索设立县域“农业投资公司”,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注重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农业全产业链,实现稳产保供、增强乡村产业竞争力,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围绕让农民得到更好的组织引领、社会服务、民主参与,创新党组织领导的基层乡村治理类型,从根本上提升农民的主体地位、组织程度和市场化能力,走出一条内生型乡村建设行动新路子。
五是突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强磁场吸引人才活水。围绕解决好“人”的问题,培养和吸引人才投身乡村建设行动。充分发挥新基建在乡村建设行动中的先导作用。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将乡村作为新基建的重要战场。围绕农村产业、服务、治理、文化等进行以应用场景为核心的数字应用系统布局,将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补齐乡村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短板,激发乡村建设行动的新动能。吸引更多年轻人走进乡村、熟悉乡村、了解乡村进而热爱乡村、回归乡村、建设乡村,在服务中选择“留村”创业创新。选择部分省(市、区)开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增强吸引人才物质基础。在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的基础上,鼓励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完善乡村建设行动政策体系,支持各地发展不同类型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在不断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中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增强乡村发展的活力,吸引一大批“新乡贤”回村和城市人进村,源源不断注入人才活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作者: 安徽省林业局 秦国伟
来源: 《中国发展观察》2021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