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梁漱溟先生的乡村建设理论,涉及中国乡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与文化建设。但从梁先生肯定“教化”、“礼俗”、“自力”传统,强调乡村“新礼俗“建设来看,梁先生思考中国乡村建设,实是他对中国文化建设的具体思考。梁先生曾说:“乡村运动是一个社会运动”,“亦可名为文化运动”。梁先生将“乡村运动”理解为“社会运动”与“文化运动”,是因为梁先生将中国自近代以来的贫穷落后,理解为文化落后,并将中国近代文化落后的原因归于中西文化的矛盾。在梁先生看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崩溃,只不过是中国文化落后的一个缩影。因此,中国乡村建设的终极目标实为振兴中国文化。同时,梁先生认为,中国这个国家,“集家而成乡,集乡而成国。”要振兴中国文化,只有“从乡村作工夫”,通过在乡村建设中恢复“教化”、“礼俗”、“自力”的文化传统,“伸张、发挥、开启”“理性”,重视“自力”,发挥中国人的“主体力量”,重构乡村的“社会构造”,恢复乡村的社会秩序,才能够在整体上达成“重建中国新社会构造的目标”。
梁漱溟先生的乡村建设理论,记录了梁先生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为了“中国民族之前途”、解决中国乡村建设问题而亲身投入的实践,也含括梁先生在这一时期对中国乡村建设问题多层面的理论探索,构成了一个思想系统。在这个思想系统中,梁先生理解的“教化”、“礼俗”、“自力”对于乡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当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对梁先生关于“教化”、“礼俗”、“自力”与乡村建设的理论作一些专门考察,以再现梁先生思考乡村建设问题的一个切入点,以及梁先生为推进中国乡村建设作出的历史贡献。
一、“教化”“礼俗”“自力”传统的衰败与中国乡村社会的崩溃
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兴起“乡村建设运动”,有其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梁漱溟先生曾经认为,当时,“乡村运动的大发展,形成高潮,实以全国农村经济的大破坏大崩溃为其前导”[1]。这是梁先生晚年对乡村建设运动缘起的一种总括性的理解。实际上,在梁先生的乡村建设理论中,对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乡村建设运动的缘起,曾有过多视角的探究与论释。在梁先生看来,要致力于乡村建设,首先即应在理论的层面厘清三、四十年代中国何以需要推进乡村建设。这种厘清,视角可指向中国乡村的现实,也可回溯中国乡村社会发展的历史。梁漱溟先生曾将中国乡村建设的原由,概述为“救济乡村运动”、“乡村自救运动”以及乡村“积极建设之要求”等。但是,梁先生认为,这些原因都是表层的。探究中国乡村建设运动缘起的深层原因,需要重视中国“重建一新社会构造的要求”,他说:“今日中国问题在其千年相沿袭之社会组织构造既已崩溃,而新者未立;乡村建设运动,实为吾民族社会重建一新组织构造之运动。———这最末一层,乃乡村建设真意义所在。”[2]梁先生将“重建一新社会构造的要求”视作乡村建设缘起的深层原因,理解为“乡村建设真意义所在”,是因为在梁先生看来,近百年来,中国落后与失败的一个重要表现,当是中国乡村“社会构造”的解体与“社会秩序”的崩溃。
何谓中国乡村的“社会构造”与“社会秩序”?梁先生理解的中国乡村“社会构造”,涵括中国乡村的“政治构造”、“经济构造”,也涵括中国乡村的“礼俗”、“习惯”及其与之关联的“教化”、“自力”等文化传统。“社会秩序”则包含政治、法律、制度与“礼俗”、“习惯”等。在梁先生看来,在中国乡村“社会构造”与“社会秩序”中,基于儒家伦理历史地形成的“教化”、“礼俗”、“自力”等文化传统是其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梁先生曾认为,“‘伦理本位、职业分立’八个字,说尽了中国旧时的社会结构,———这是一很特殊的结构。”[3]按照梁先生这种观念,他所谓中国乡村的“社会构造”与“社会秩序”,前者多指中国乡村基于儒家伦理而存有的社会关系与社会制度,后者则是维系这种社会关系与社会制度运行的原则方法:“人非社会则不能生活,而社会生活则非有一定秩序不能进行;任何一时一地之社会必有其所为组织构造者,形著于外而成其一种法制、礼俗,是即其社会秩序也。”[4]这样的“社会秩序”与“社会构造”很难绝对分隔。这是梁先生认定“‘孝、弟、勤、俭’,可说是维持中国社会秩序的四字真言”[5]的思想根据。因此,在梁先生看来,中国乡村“社会构造”的解体与“社会秩序”的崩溃,最根本的缘由实在于中国乡村“教化”、“礼俗”、“自力”传统的衰败;或者说,正是因为礼俗、制度、学术、思想的改变,引发了中国乡村“社会构造”与“社会秩序”的改变。
梁先生将中国乡村“社会构造”的解体与“社会秩序”的崩溃同“教化”、“礼俗”、“自力”传统的衰败联系起来,是以他对中国社会文化特殊性的探究与思考为基础的。在梁先生看来,中国本来即是一个散漫的乡村社会,乡村乃中国社会的“基础”与“主体”,而中国文化的形成正源于乡村的需要:“原来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法制、礼俗、工商业等莫不如是。”[6]但是,近百年来,由于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以及中国人因受西方文化影响而推行的社会改革,致使中国乡村长期沿袭的“教化”、“礼俗”、“自力”传统衰落失守,也使得中国乡村沿袭了上千年的“社会组织构造”趋于崩溃;一部乡村史,实为“一部乡村破坏史”。因此,梁先生认为,中国的乡村建设,百废待兴,面临的问题涉及经济、政治、农业、工业、国防、教育等多个方面,但这些问题的重中之重应当是“文化”问题。所以他说:“中国问题并不是什么旁的问题,就是文化失调”[7]。因此,唯有解决“文化失调”问题,重建中国乡村的“社会构造”与“社会秩序”,才有可能停止中国乡村社会的“大破坏大崩溃”,阻止中国乡村社会的衰落与颓势。
梁先生在其乡村建设理论中,对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乡村建设缘起的这种思考,是很有特色的。在这种思考中,梁先生将问题置于意识深处,“游心于远”;兼顾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际两个层面,并在广义的文化层面上力图使两个方面的问题得到统一,从而为他具体地探寻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乡村建设的道路提供了深邃的认识前提与厚实的思想基础。
二、“教化”“礼俗”“自力”传统的重建与中国乡村社会的复兴
梁漱溟先生将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乡村建设的缘由归于“社会构造”与“社会秩序”的“大破坏大崩溃”,进而将中国乡村“社会构造”与“社会秩序”的“大破坏大崩溃”的缘由归于中国“文化失调”,或说归于中国乡村“教化”、“礼俗”、“自力”传统的失守与衰落,这使得他在思考中国乡村建设的目标道路时,逻辑地主张要重建中国乡村的“社会构造”与“社会秩序”,则必须重建中国乡村的“礼俗”。他在论及中国乡村建设的具体目标时曾说:
所谓建设,不是建设旁的,是建设一个新的社会组织构造,———即建设新的礼俗。为什么?因为我们过去的社会组织构造,是形著于社会礼俗,不形著于国家法律,中国的一切一切,都是用一种由社会演成的习俗,靠此习俗作为大家所走之路(就是秩序)。[8]
乡村建设就是建设“新的社会组织构造,———建设新的礼俗”。那么,对于何谓“礼俗”,以及“礼俗”与“教化”、“自力”之间的关系,也是必须具体厘清的理论问题。梁先生有关“礼俗”、“教化”、“自力”方面的论释很多。在梁先生看来,“法制”与“礼俗”都可视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他的理解中,“礼俗”当是一种更重要的文化成果或说文化形态。因为,在梁先生的理解中,“礼俗”是有别于“法制”的伦理关系或说伦理原则。这种伦理关系与伦理原则,梁先生有时也理解为人们生活中的“习惯”或“路子”,而这一“习惯”或“路子”实为决定一种社会制度之所以成为这种社会制度的重要条件。他说:
我深悟到制度与习惯间关系之重大,我深悟到制度是依靠于习惯。西洋政治制度虽好,而在中国则因为有许多条件不够,无法建立起来。许多不够的条件中最有力量者即习惯问题。或关系其他条件而可以包括许多其他条件者即为缺乏习惯这一极重要条件。因为中国社会,中国人(一切的人)缺乏此种习惯,则此种制度便建立不起来。[9]
梁先生所说的“习惯”或者“路子”,都在文化特征或文化传统范围,实即他所强调的“礼俗”。梁先生认定中国社会之所以成为中国社会,是因为中国人有中国人的“习惯”与“路子”,实质是要强调中国社会之所以成为中国社会,根源在其固有的文化传统———“礼俗”。换言之,在梁先生的理解中,中国“社会构造”得以成型,中国“社会秩序”得以维系,皆决定于中国社会特有的“礼俗”。
梁先生所谓“教化”与“自力”,同他所肯定的“礼俗”密切关联。“自力”是人自身的主体性力量,也是一种“向里用力”的人生态度。梁先生曾说:中国人赖以生活的“社会秩序”,“殆由社会自尔维持,无假于外力,而寄于各方面或各人之自力”[10];这样的“自力”不仅是人自身的主体性力量,且贯穿一种伦理精神,体现社会的“礼俗之效”。“教化”,指伦理教化。在梁先生看来,“教化之为用”,正在于“培植礼俗,引生自力”。人们只有通过“教化”,“培植礼俗,引生自力”,涵养德性,完善自我,发挥自身的主体性力量,才能够解决自己所面临的各种人生问题。这种理解,使梁先生认定“礼俗”、“教化”、“自力”三者皆体现“人类理性”:
试求所谓教化、所谓礼俗、所谓自力,———果何谓?则知三者内容,总皆在“人类理性”之一物。所谓自力,即理性之力。礼必本乎人情;人情即是理性。故曰:“礼者理也”。非与众人心理很契合,人人承认他,不能演成礼俗。至于教化,则所以启发人的理性。是三者总不外理性一物贯乎其中。[11]
梁先生所谓“理性”,是一种贯穿于“礼俗”、“教化”、“自力”三者之中的伦理情怀或说伦理精神。“理性”既可表现为作为“自力”的“理性之力”,也可表现为“本乎人情”的“礼俗”与“启发理性”的“教化”。在梁先生看来,“教化”能“启发理性”,使人维护“父慈子孝的伦理情谊”,也能“引生自力”,使人持守“好善改过”不断向上的人生态度。因此,梁漱溟先生论及“教化”、“礼俗”、“自力”对于人们生活的重要作用时,既肯定“礼俗”,又强调“教化”与“自力”。在他看来,人们在生活中,如果没有“教化”,很难维持社会的“伦理秩序”。而如果没有“自力”,则既不可能“布德泽”,也不可能“兴教化”,“礼俗”与“教化”皆无法落到实处。梁先生对“礼俗”、“教化”、“自力”关系的这种理解,又使他特别强调“自力”。
因为,在梁先生看来,中国的“社会构造”首先是以“伦理本位”为特征的。这样的“社会构造”,使人们在生活中面临的是“四面八方由近及远的伦理关系”;而人们要处理父子、婆媳、兄弟、夫妇关系,处理祖孙、伯叔、侄子以及族众关系,处理母党、妻党、亲戚、尊卑关系,处理邻里、乡党、长幼关系,处理君臣、师弟、东家伙伴以及一切朋友关系,只能依靠“自力”,或者说“向里用力”。
同时,梁先生也认为,维系中国以“职业分立”为特征的“社会构造”,也需要“自力”。因为,这样的“社会构造”,使得人们在生活中大体上“机会均等,各有前途可求”。为前途计,人们“则惟有自立志、自努力、自鼓舞、自责怨、自得、自叹。”[12]这样才可能使个人的前途命运有所保障。在梁先生的理解中,中国人生活的原动力实为一种以“自反的精神”所体现的“自力”;中国人的人生,本质上就是“向里用力的人生”。因此,梁先生论及“维持”中国社会秩序,不但强调其不在武力而在“教化”,不在法律而在“礼俗”,且特别强调其不在“他力”而在“自力”。
要而言之,在梁先生看来,“教化”、“礼俗”、“自力”三者统一,既代表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又构成中国乡村“社会组织构造”形成的基础;要振兴中国乡村,达成乡村建设目标,必须恢复以“教化”、“礼俗”、“自力”为基本内容的文化传统。
但是,梁先生又一再申述,他所主张的乡村建设,并不是简单地恢复中国乡村传统“礼俗”。因为,他主张的乡村建设,需要“建设新的礼俗”。“新礼俗”应有新的内容;“建设新礼俗”,需要新的实践途径:
我们讲新的建设,就是建设新礼俗。那末,所谓新礼俗是什么?就是中国固有精神与西洋文化的长处,二者为具体事实的沟通调和(完全沟通调和成一事实,事实出现,我们叫他新礼俗),不只是理论上的沟通,而要紧的是从根本上调和沟通成一个事实。此沟通调和之点有了,中国问题乃可解决。[13]
从梁先生的这种论述来看,他主张的“新礼俗”建设,大体上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肯定中西文化各有其长,在理论上使二者“沟通调和”;二是将思想理论上的“沟通调和”付诸实践,通过实践,使这种“沟通调和”成为“事实”,从而实现在中国乡村建设“新礼俗”的理想与目标。换言之,梁先生所理解的“新礼俗”建设,其要点在:既坚守“中国固有精神”,又吸纳“西方文化的长处”。
什么是“中国固有精神”?按梁先生的理解,一是“伦理情谊”,一是“人生向上”。中国的这种“固有精神”也曾导致中国文化的局限,其表现即是中国人既缺乏“团体组织”与“团体生活”的传统,也缺乏“科学上的知识技能”。而“西方文化的长处”正好与“中国固有精神”相反。西方既重视“团体组织”与“团体生活”,也看重“科学上的知识技能”。这样的长处使西方在重视民主、法制的前提下,主张平等、自由,尊重个人权利。因此,梁先生认为,在中国乡村“新礼俗”建设中,会通中西,当是历史的必然要求。他在论及中国乡村团体组织建设时,即曾论及这种中西会通的历史必然。他说:“就在中国旧杜会组织构造崩溃之后,所要有的未来的中国新社会,将不期然而然的是一个中西具体的融合”[14]。基于这种“中西具体的融合”观念,梁先生曾在多个领域论析中国乡村建设,如他曾论及中国乡村的组织建设及其对于经济建设的贡献,论及乡村的“乡约”与“乡农学校”建设等。但是,梁先生主张的以“中西融合”方式建设的中国乡村“新礼俗”,本质上仍然是以固守中国传统“礼俗”为基础的。梁先生曾说:
西洋社会秩序的维持靠法律,中国过去社会秩序的维持多靠礼俗。不但过去如此,将来仍要如此。中国将来的新社会组织构造仍要靠礼俗形著而成,完全不是靠上面颁行法律。所以新礼俗的开发培养成功,即社会组织构造的开发培养成功,新组织构造、新礼俗,二者是一件东西。[15]
从这种论述来看,梁先生主张“新礼俗”建设需吸纳西方文化的长处,但这种吸纳并不能改变中国社会秩序的维系靠“礼俗”而不靠法律的传统。他所理解的对西方文化的吸纳,实限于对中国“礼俗”的“补充改造”。譬如,梁先生曾明确地表示,中国乡村需要建设“新的组织”,“这个新组织即中国古人所谓‘乡约’的补充改造。”[16]梁先生这种以“补充改造”中国古时“乡约”的方式建设中国乡村“新的组织”的主张,即是要以中国传统“礼俗”为中国乡村“新组织”建设之“根”,强调中国传统“礼俗”才是中国乡村“新组织”建设的基础。按照梁先生的理解,以这样的方式建设的新“组织构造”与“新礼俗”,虽也吸收西方文化的长处,但“新礼俗”的主体仍为中国的传统“礼俗”。因为,依照梁先生的理解,要调和“新礼俗”建设中存在的中西文化矛盾,其途径与方法只能是弘扬中国的“固有精神”,秉承发扬“教化”、“礼俗”、“自力”三者统一的文化传统。梁先生曾以政治上“法治”与“人治”的调和来论释他所理解的基于中西融合而形成的维系乡村社会秩序的方式。梁先生认为,政治上西方重视法治,中国看重人治,两者矛盾,但矛盾可以调和,调和的结果是形成“人治的多数政治”,或“多数政治的人治”[17]。梁先生这种观念,即典型地体现了他所理解的“新礼俗”建设。
梁先生主张“人治”与“法治”的调和,或说主张中西文化的融合,但他理解的“调和”与“融合”途径,皆为运用中国固有的“礼俗”。换言之,在梁先生看来,中国乡村社会的破坏,根本原因是“教化”、“礼俗”、“自力”传统的衰落与失守,而中国乡村社会的建设与复兴,根本途径也只能是“教化”、“礼俗”、“自力”传统的恢复与重建。因此,梁先生断言:“我们把许多中国冲突点疑难点解决了以后,就可以发现一个新的社会组织。这个社会组织乃是以伦理情谊为本源,以人生向上为目的,可名之为情谊化的组织或教育化的组织”[18]。虽然梁先生也肯定这个“组织”“充分容纳了西洋人的长处”,但按他的理解,这个组织最基本的特点仍在其以伦理情谊为“本源”,以人生向上为“目的”。因为,这才是梁先生理解的中国文化精神,也才是梁先生追求的乡村建设目标。
总之,梁先生主张以中西融合的方式建设“新礼俗”,以重构中国乡村的社会组织,恢复中国乡村的社会秩序。但是,他追求的乡村“社会组织构造”,始终“是一个伦理情谊化的组织,而又是以人生向上为目标的一个组织。”[19]在梁先生看来,中国的乡村建设,虽需吸纳西方文化之长,但主要途径仍在恢复中国乡村“教化”、“礼俗”、“自力”统一的文化传统,确立中国乡村社会“组织构造”的“根”。恢复中国乡村固有传统,则应特别“看重人生向上”,重视“自力”,提升生活的“志气”。梁先生在论及中国传统的“乡约”时曾说:“我们要知道乡约的主要之点,就是立志。必须从立志开头,才能有乡约;必须把人生向上之意提起来,才能有乡约;所以我们的乡运也要从发愿来。”[20]梁先生主张“我们的乡运也要从发愿来”,即是强调在乡村建设中,必须“立志发愿”,注重“自力”。因为,在乡村建设中,只有依靠“自力”,才会有新的“组织构造”,才会有新的“社会秩序”,也才会有“新礼俗”与“新生活”。换言之,在梁先生看来,只有自觉地发挥人的主体性力量,使中国乡村的固有传统重新焕发生命活力,才能达成中国乡村建设的实践目标。梁先生当年关于中国乡村建设的这些思考,不仅有自己前后一贯的思想路数,也具备自己始终持守的思想观念,形成了自己的理论特色。这些具体的思想观念与理论特色,至今仍然值得我们回溯、考释与借鉴。
三、梁漱溟“教化”“礼俗”“自力”重建说的理论价值
梁漱溟先生晚年曾说:“乡村运动是我一生中一桩大事,在事隔多年之后,今天有必要回忆,略加叙述,同时也就反省批判之。因有旧著……可资考核,今为此文只须联缀前后之事却无需详述了。”[21]梁先生晚年忆及“乡村运动”,虽然表示自己的回忆“只须联缀前后之事”,无需详述自己的乡村建设理论内容,但梁先生对自己的乡村建设理论实际上仍有所论说,尽管这种论说是以“反省批判”的形式进行的。梁先生的论说大意有二:其一是认为自己当年将“传统文化民族精神”理解为“人生向上,伦理情谊”,且“径直提倡其实行,而不知道非其时”[22],致使自己投身的乡村建设在实践上难以获得成功。其二是认定自己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认识概括无误,自己对于人类前途理想的理解与追求仍是正确的。梁先生曾说,“若问将在世界最近未来所复兴的中国文化,具体言之是什么?扼要言之,那便是从社会主义向共产社会迈进时,宗教衰微而代之以自觉自律的道德,国家法律消亡而代之以社会礼让习俗。”[23]从梁先生晚年对自己当年参与乡村运动的这种评价来看,他对自己以“教化”、“礼俗”、“自力”传统的衰败为中国乡村社会崩溃的原因,以“教化”、“礼俗”、“自力”传统的重建为中国乡村建设途径与保障的理论仍持肯定的态度。梁先生晚年肯定的“人生向上”与“伦理情谊”这种民族文化精神,实为梁先生所理解的“教化”、“礼俗”、“自力”传统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在具体考察梁先生的“教化”、“礼俗”、“自力”理论的基础上,集中对梁先生的乡村建设理论,特别是对其“建设新礼俗”的主张,再作一些具体评析。
梁漱溟先生的乡村建设理论,涉及中国乡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与文化建设。但从梁先生肯定“教化”、“礼俗”、“自力”传统,强调乡村“新礼俗“建设来看,梁先生思考中国乡村建设,实是他对中国文化建设的具体思考。梁先生曾说:“乡村运动是一个社会运动”,“亦可名为文化运动”[24]。梁先生将“乡村运动”理解为“社会运动”与“文化运动”,是因为梁先生将中国自近代以来的贫穷落后,理解为文化落后,并将中国近代文化落后的原因归于中西文化的矛盾。在梁先生看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崩溃,只不过是中国文化落后的一个缩影。因此,中国乡村建设的终极目标实为振兴中国文化。同时,梁先生认为,中国这个国家,“集家而成乡,集乡而成国。”[25]要振兴中国文化,只有“从乡村作工夫”,通过在乡村建设中恢复“教化”、“礼俗”、“自力”的文化传统,“伸张、发挥、开启”“理性”,重视“自力”,发挥中国人的“主体力量”,重构乡村的“社会构造”,恢复乡村的社会秩序,才能在整体上达成“重建中国新社会构造的目标”。梁先生有关“乡村建设运动如果不在重建中国新社会构造上有其意义,即等于毫无意义”[26]的论断,正是以他对乡村建设缘起与目标的这种理解为根据的。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回顾梁先生的这些思想理论,我们会发现梁先生乡村建设理论的一个基本观念,即梁先生强调振兴中国文化,必须始于乡村,乡村建设则主要是文化问题;不解决文化建设问题,或者说不恢复乡村“教化”、“礼俗”、“自力”的传统,建设新的“礼俗”,则无法真正改变近代中国文化的落后状况。这种观念实际上是将继承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和基本精神,视为乡村建设乃至整个中国文化复兴的根本保证。应当肯定,梁先生对于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对于中国人固有的文化精神,以及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中国乡村建设的关系确有其独立的思考与见解。但是,梁先生的思考与见解,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的乡村建设理论中仍只是一家之言。今天,我们回顾现代中国的乡村建设乃至整个中国文化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与具体途径,可以说,不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梁先生都未能真正找到中国乡村现代化建设乃至整个中国文化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而对于自己乡村建设理论的思想局限,梁先生自己在晚年也曾有过具体解析与反省。
当然,梁先生有关乡村建设的理论,也包含不少合理的思想因素。这些思想因素,在今天仍然能够启发我们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论思考。自新中国建立以后,特别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国策以来,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乃至于整个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是,我们的国家仍然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广阔的农村还居住着数千万贫困农民。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当今中国的现代化建设问题,“三农”问题依然是主要问题。而要使数千万农民真正摆脱贫穷,仍需提高他们的思想文化素质,确立高远的人生志向,摆脱安于现状的思想束缚。而要摆脱安于现状的思想束缚,则仍需高扬梁先生一再强调的“人生向上”的文化传统与文化精神。梁先生当年针对乡村建设面临的现实状况曾经指出:
中国人的精神,现在已经失去很多,大家都非常看重事情,看重生活,很少看重人生向上,所以一开口就说经济重要。古时的中国人不是这样,所谓“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他是把人生向上之意放在头里,把事情放在后边;现在的中国人如果不能恢复此人生向上的精神,则永远没办法。[27]
在今天的新农村建设中,梁先生的这种思想观念,仍有其现实的借鉴价值。因为,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也可以借用梁先生的语言说:“如果不能恢复此人生向上的精神”,我们的新农村建设也难以达成其现代化目标。因为,安于现状,即会安于贫困。因此,依靠“自力”,强化“人生向上”的生活态度与价值目标,仍可作为我们今天解决“三农”问题、完成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一重保障。或者说,弘扬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仍然是我们今天实现新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必须具备的思想文化基础。而形成与具备这样的思想观念,则当是我们考察梁漱溟先生乡村建设理论中有关“教化”、“礼俗”、“自力”思想学说所应当得到的启示与结论。
注释
[1 ]《梁漱溟全集》(第7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25页。
[2][3][4][5][6][7]《梁漱溟全集》(第2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61,174,162,186,150,164页。
[8][9][10] 《梁漱溟全集》(第2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76,20,180页。
[11][12][13] 《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181,180,287页。
[14][15][16][17][18] 《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279-280,276,320,292,308-309页。
[19][20][24]《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322,335,338页。
[21][22][23]《梁漱溟全集》(第7卷),第424,428,428页。
[25][26][27]《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313,166,284页。
田文军(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来源:《孔子研究》201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