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中国政改的必要与路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89 次 更新时间:2011-12-29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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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晨  

一、改革作为唯一出路

顾海滨在《必须改革现行实施的文百官制度》中开头如实说道:自1911年废除皇族世袭政体,已经百年了;自1949年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始,已经60甲子了;自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领导连任不超过2届起,也已经过去快30年了。在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与第二个十年交汇之际,笔者以为,还是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反思与深思中国的制度、体制、规则的改革问题。他的思路是文官与武官作为并行的两种制度,现在遇到的是武官(军事制度或者军事体制)已经遇到了瓶颈,而文官作为改革的一个突破口,需要循序渐进的,可操作的来进行基于“制度”上的改革。之后,吴敬琏在《寻租膨胀无以复加,改革需要顶顶层设计》中强调:中国改革的特点和优点,就是先搞经济改革,后搞政治改革。这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实际上两者是同时发动的。只不过前者的推进相对比较容易,而后者却因涉及官员们自身的权力和利益,因而步履维艰罢了。诚然,类如这样的呼唤,无论是学术界还是传媒界,或者是其他的一些领域都同时发出了这样的一种呼声: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并且,无论是笑蜀还是刘军宁,都主张“循序渐进”式的改革。当然,笔者是非常赞同这种“缓慢式”的改革方式的。

而之所以说“改革”是中国的唯一出路是因为,政治体制本身在中国这样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就已经决定了很多东西,不然也不会有“中国所有的问题都是政治问题”,包括徐贲在内的学者甚至将“吃饭都是一个政治问题”纳入到自己的思索之中。这样的一个“定论”在笔者看来是正确的。不消说,政治与权力的缠绵或者是连体,本身就已经决定了很多东西,甚至于将这样的一种权力“渗透”到,以政治性延伸组织(党支部)的形式(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正是因为如此,故此人们的生活不是围绕着“权利”来转,而是围绕“权力”来转的。只有在权力的上层才能活出自己的尊严。因此,哈佛大学燕京学社主任,新儒家代表人物杜维明先生对90年代以来一直进入到21世纪国际整个大势用四句话来作以概括:①市场经济;②民主政治;③公民社会;④人的尊严。

“人的尊严”本身意味着“权力与权利”的下沉。当然,这样的一个政治作为在改革开放的时候就已经进行了,为期三十二年的改革开放往往带来的不是政治权利的根本下放,而是将县级城市的权力与中央的权力存在了某种对抗和合作。权力末梢的这些权力集中起来之后,运用在一个并没有权力监督的机制中,而是以民意的方式来监督这种权力,那此种权力必然会“嚣张”起来,进而对基层百姓有打压与严控之嫌,故此权力的滥用与集体的不满,在此刻就演变为类如“群体性事件”了。这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而言是有害而无利的。

所谓的政治体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直接的理解为:权力资源的再分配。权力资源的再分配不是在“原定的权力范围”内来重新进行权力的分割与安排,而应该是让那些本该有“权利”的人享受应该享受的“权力”,这是作为一位合法公民的基本权利。而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背面,这种“权力意识”也应该让群众有所理解和了解。而不是让其根本就意识不到有这样的一种合法权利的存在。

而之所以说政治体制改革对于如今的中国而言非常重要,是因为这种权力的格局,以个人意志为导向的“集体权力滥用”现状所衍生出的腐败、贪污等等将会直接导致:群众与政府的对抗。究其背后的原因就是:①政府的合法性受到质疑;②群众的自我权利落实不到位。所以,二元对立的形式所导致而出的一大堆社会问题也就见怪不怪了。温家宝不仅一次提到“中国的政治体制需要改革”,但是无奈的是,BBC于今年已经这样的一位具有“改革风向标”的人物评选为了“孤独的温总”。这从另外一层意思上也说明了:在某些权力层次上,存在螳臂挡车的“既得利益”。其实,从根本上说,无论是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还是一九七九开始的“改革开放”,其本质上都是“革命”。只不过,“革命”的内涵不一罢了。回溯清末时期的中国,《辛亥:摇晃的中国》已经点明:如果连立宪派都被逼迫成革命派,那么这个政权也就会被群众与百姓所抛弃。故此,当今已是一个亟须改革的年代,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经济的现代化所掩盖的政治非现代化所导致的一系列的问题足以说明:改革是一条让社会充满希望的路,更是缓解社会矛盾的路。如果政治体制不改革,那么必然会继续恶化下去,最终“中国所有的问题都是政治问题”的大众“迷信”,也会被一步步的验证,走入末路的整个国家将会重新来过。

二、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

刘军宁先生在《有限政府与政体改革》中说道:法治的最重要的政治职能就是铲除无限政府,确立和维持一个在权力、作用和规模上都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的“有限的政府”。他在文中对比了有限政府与无限政府的区别,进而说:在宪政之下,宪法正是根据体现这些基本人权的政治理想而制定的,它要求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对民选的立法机关也不例外。它要求政治权力的产生是基于公民的自愿的同意,要求一切公共事务依据正当的法律程序来处理。而之所以在此列出刘军宁先生(“政治哲学”)的观点,是想说,首先应当明确“政治体制应该朝那个方向去改”的问题。笔者认为:①将原先的全能政府(也就是刘军宁所言的“无限政府”)改为非全能政府。这样会有利于社会组织,类如NGO的发展与存在,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讲也就是增加“社会管理的成员”,从而减少政府管理社会成本,进而也就是让纳税人不必为此承担过多的费用。②在一个法治社会的框架内运转。前文已经说道,在一个不是以权力监督权力,而是以民意监督权力的权力格局中,权力往往得不到有效的制衡,这与孟德斯鸠的权力监督安排有一定的出入,也是违背起码的权利原则的。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运作这种权力方能让权力不成为“一根万能的磨辊”,权力的真正意志(有效的搭配社会资源)也就得以呈现。③人大代表选举与基层民主选举需要改善。人大选举与基层民主选举都是“群众实现自我权利”的两种方式,只有“还权于民”才能“国泰民安”。而不是在“口号”(极权主义国家的标志性举动)与“标语”上做“字面意义上的游戏”。这对于真正的权力落实是无效的。④权力不是遮蔽社会问题的有效方式。在如今的大多数情况下,权力往往将权力所做出的违法行为进行掩盖,或者说以“权力所制造的假象”来进行遮遮掩掩,这不仅违背大众意志,更会衍生出更加糟糕的“权力所制造的悲剧”。中国的问题,在很大一部分程度上,正是基于林南所言的“似家庭”(人情关系的演化)的框架内进行“社会资本”的勾结,导致法制沦为一纸空文。权力在其中又做了多少工作,不得而知。

当然,以上仅仅只是冰山一角,所列举出来的“方向”也只是一小部分。需要改变的还有很多,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这一块,亟须寻求一个有效的路径来改革。郑永年教授曾撰文指出:无数的迹象表明,中国很多县(市)级以下的区域已经进入严重的无政府状态。这里的无政府当然不是说没有政府,而是说政府不能履行政府的功能如提供安全和服务、社会正义和公正等公共产品。这些年来很多腐败和令人发指的事情都发生在县(市)。他的思路很明确,就是让“县坐拥中心地位”。而新左派的代表人物,清华大学崔之元教授却认为:我们关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恰恰是一种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批判扬弃基础上,争取更充分的民主的思路。这一思路有“两个中心论点、一个基本制度”。第一个论点是“公有制是充分民主的保障”,因为它可以摆脱私人资本对自由平等的民主参与过程的干预;另一个论点是“没有民主就没有真正的公有制”,因为没有民主,公有制就无从得到实现、无人加以监督,就有退化到少数官僚私有化的危险。总之,“民主”和“公有制”两者应是互为对方的根本保证的。我们的新思路所主张的基本民主制度,可称为“非政党式竞争选举制度”,这种基于对中国国情和西方今日之多党制代议民主的批判考察而得出的。当然,两者的思路一看就“大不相同”:一种是选举的形式做以改变,或者说是为既得利益集团辩护(崔之元);另外一种是将权力下放到“县级”,使得权力能有效的在这样的一个“长久的真空带”发展与延伸起来,进而有效的管理社会。笔者认为,这两者的思路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来看到中国政治体制的弊端与问题。中国的极权主义是基于“水”的形式而慢慢的演变过来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原先“大禹治水”等一系列的社会活动中,如果单单以“个人的方式”来达到这样的一个效果是“难以实现的”,故此需要将“社会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在内集中起来”来以“集体之力量”解决水患。久而久之,这样的一个传统在历代王朝中经过强化,譬如说秦朝的“中央集权制”,再如汉朝的“法家与儒家的共治,治理的内核不外乎是法家之术”等等,导致这样的一种“主奴思想”至今没有多少改观。故此,权力高高在上就导致了这样的一种政治氛围长久不衰。而于今日之中国,以“一党独大”的权力格局,只能是站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来得以改变,而不是直接革命。汉娜·阿伦特在《论革命》中说道:革命只会使一个极权的政府轮流另外一个更加极权的政府。在这样的一群“乌合之众”中,起初为“哈维尔”,之后就是“洪秀全”的人不多吗?故此,我认为,不应该“从上到下”来进行改革(政治体制),也不是将权力“在中间层次”(县级)来进行什么作为,而是应该“从下到上”来进行社会制度与政治体制的推动。也就是说,原先的体制已经不可有所改变。那么如何去改变呢?——①培养中产阶级。公民社会中的很大一部分起效用(社会监督等)都是中产阶级。②以教育的方式培养中产阶级。所谓的中产阶级不是仅仅只有钱财,而更需要有公民意识。而这样就需要“教育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又有关联。(以此推下去)③让原先的“洗脑与奴化”教育走出“知识之世界”与“学术世界”。大学教育从根本上脱离政治的干预,让学术繁荣发展。让每一个人,每一个公民都有享受教育平等的机会,将户籍制度彻底的取消,还包括档案制度。这对于一个公民而言,就可以与知识与思考,亲密的接触起来,而不是有学不可上,有书不可读的“现实悲剧”。反过来说,有了这样的一个“切入口”,那么中国的政治体制将会“不改自改”。因为,上帝不会无缘无故的给百姓面包的,这一点必须明白。当然,笔者的思路也未必健全,而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阐述,而不是从政治权力的本身来做文章。因为我觉得这样的“美梦”是无济于事的,也只会是天方夜谭。难道之前发生的“阿拉伯之春”还不足以佐证这一个观点吗?

三、总结

哈维尔曾言:每一场社会进步都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我们身处于这样的一个“社会剧变”的时代,所要做的东西还很多。在不断的群体性事件(乌坎事件、石首事件等等)爆发的社会里,群众的怨愤从何而来,如果单单是从于建嵘所言的“抗争性政治”来说,这样未免有些简化了社会矛盾的本质。其实,中国百姓要求的并不多,而是那些无处可退的底线已经面临着被权力“一步步的吞噬”。包括基层民主选举,教育被控现状、新闻媒体的言论不自由与新闻不独立等等。很多时候,都是这样的一个“大管家”之类的人物,不得不说的是,我们所要的是一个“中间地带”来缓冲这样的一些矛盾。无疑,网络社会如今已经成为了这样的一个“理想国”。

但是政治体制并未改变,或者改变不大。故此,贺卫方说,互联网是上帝送给中国的最好礼物。而“网络也有可能成为民主进程的助推器”。于此这样,我们的希望依旧存在,因为网络社会(虚拟社会)会存在。但是,这不是根本的保障,毕竟网民社会的主体是网民,而网民素养又存在一定的质疑。现实社会中的公民素养与网民素养在“教育”的引导下,必将会为更多的群众争取或多或少的“实质性权力”。而政治体制改革也应该朝着这样的一个大流而进,而不是“拖后腿”。民主的浪潮已经席卷而来,杜维明的“四个方面的论断”也足矣说明:政治体制需要朝着那个方向去努力。而中国,“人民”也必将会变成“公民”。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作于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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