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之春:拒绝创伤性抢救的王元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83 次 更新时间:2011-10-16 11:43

进入专题: 王元化  

仲之春  

2008年5月10日,著名学者王元化因晚期肺癌在上海去世。据他的弟子翁思在称,在王元化逝世前40分钟,医生发现昏迷中的他,血压高达240毫米汞柱,并有窒息征兆;医生按惯例准备抢救,询问王元化的儿子王承义意见,王承义表示不需要。一周前,王元化体内积水,脸部肿起,医生准备好器械,询问是否同意做抽除积水手术时,儿子王承义也表示不需要。因为王元化生前曾一再嘱咐儿子,并要儿子向他保证,在最后阶段,千万不可同意实施创伤性抢救的方案。①元化先生生前一再向儿子做出这样的嘱咐,这是他对生命的一种十分达观的态度,表现出他在死亡面前是多么的淡然同时,想必他也是出于一种对此前发生的一些先例的引以为戒。在他之前,也有不少像他这样的国宝级的人物在生命垂危的时候被进行这样的抢救,从而被迫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极其痛苦地维持着无谓的生命。

2005年去世的巴金老人生前也多次表示过“安乐死”的愿望,但他的这种愿望却始终未能实现,而是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身上被插上了各种的管子,极其痛苦地活着,每年等着国家领导人去看望他。同样也是2005年去世的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他也成了百岁老人,但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也是一直躺在病床上度过的。在他头脑尚清醒时,他曾经对他的女儿说道,我现在是为别人而活着。人的生命是属于自己的,但在他不该无谓地延续生命的时候,却要被迫为别人而活着,这也未免太不人道一点了吧!有人认为,巴金活着是一种职责。但这又是哪门子职责啊!不妨换位思考一下,要是要你履行这种职责,这符合你本人的意愿吗?既然己所不欲,就勿施于人吧!人们也许会说像巴老这样的人物绝非一般的人物,他们也要履行一般人所无法履行的职责。可他们首先也是人啊,让他们被迫享受这种“特权”,履行这样的“职责”,同样是不平等、不人道的!

关于人的安乐死问题历来是一个争议巨大的复杂问题,它在我国至今仍然是非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对患上绝症的病人实施安乐死,尤其是对像巴金这样的国家级人物,已经是一件几近于不可能的事情了。但我们又是否需要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不对其实施创伤性的抢救,不进行过度的医疗,以无谓地延长他的生命,徒增加他的痛苦?笔者认为,我们还是需要尊重病人的意愿的,这与安乐死并非一回事。然而,像巴金这样的人物,他们的这种意愿却是得不到实现的,其间的障碍并非来自其家人,而是来自我们特定的社会文化等因素。尤其是来自我们政府领域的因素。

死亡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比较忌讳的话题。乐生,好死不如赖活,是中国的天性,长寿是津津乐道的一种生命追求,并由此带来了为长寿而长寿,而不太讲究生命的质量的问题。这构成了极力地回避死亡、无谓地延续人的生命的一种社会文化基础。也由于这种社会文化基础,脑死亡的问题在我们这里久久得不到解决,从而带来了医疗资源上的巨大浪费。从政府方面看,让巴金这些老人活到百岁,极力地延续着他们的生命,这可以成为国家尊重知识分子的一种像象征,即使这违背了他们本人甚至其家人的意愿也要强加其上,即使要为此耗费掉无数的医疗费用也在所不惜,反正我们政府的意志是可以不受限制的,政府的财政开支是可以不受约束的。

传统的社会文化是这样,但由于这样的治疗费用是十分惊人的,一般人是无法享受到这方面的公费医疗待遇的。因此,对于一般人而言,要进行这样的治疗,费用承担就要落在自己身上。对于那些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这事实上也做不到。那么对于那些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呢?愚意以为,即使家人承担得起这样的费用,但也得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因为生命的权利是属于自己的。那么,对于有资格享受到这样的公费医疗的人而言,国家是否需要对此做出新的规定呢?笔者认为还是需要的。政府花的是纳税人的钱,钱要花在该花的地方,财政预算是需要经过民意代表机构批准,接受社会的监督的。从这样看,这些人物享受的这种特权待遇是需要取消的,无谓的医疗是需要避免的。但在我国目前的现实下,这显然又是难以做到的。那么,我们就只能退而求其次,进行讨论是否需要尊重患者本人意愿的问题。如前所述,当然是需要尊重的。我们都说要以人为本,但这种违背患者本人意愿,无谓地延长他们的生命,徒增加他们痛苦的做法却是与以人为本背道而驰的。政府的本意是为了提高其自身的形象,然而,殊不知这样做给患者本人所带来巨大痛苦却使人们对这种行为产生了很大的质疑,反而是损害了其自身的形象。要想解决这一问题,既需要转变我们的社会文化观念,更需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使政府的权力受到有效的限制,并真正建立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预算制度。

我们再回到王元化先生上来。他出生在武昌,童年在清华园长大,与王国维、陈寅恪、赵元任等学术大师比邻而居,清华园的环境给他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清华园的那种氛围对他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他后来十分怀念清华园里的这段时光,把自己的书房命名为“清园”。他十分推崇清华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传统,在学术思想上的独立思考、坚持真理是他身上一种十分突出的特色,甚至到了被人认为是固执的地步,即使与官方的主流观点相冲突他也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观点(当然,由于他要在现有的体制下生存下去,他也很难去公开地批判官方的主流观点,他的坚持往往要通过隐讳的委婉的方式进行),即使与当时学术和思想界流行的观点不符合,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批评他也不为所动。他的老友钱谷融先生曾经这样说他,“无论谈什么问题,都要穷根寻柢,究明它的来龙去脉,然后一空依傍,独出心裁,作出自己的判断。尽管他的态度十分谦虚,决不说自己的主张就是绝对正确的。而且也真诚地欢迎别人提出不同的意见来与他商榷。但在骨子里,他是十分自信的,他的主张不是轻易动摇得了的。”元化先生的许多著作我也都拜读过了,他身上的这一特色也确实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虽然他的一些观点我并不完全认同,他坚持自己观点的这种方式我也无法做到,但他的这种独立思考、坚持己见的精神确实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也是十分值得学习的。

王元化先生不仅在思想上是十分自由的,在人格上也是十分独立的。1955年他因胡风问题的牵连而被隔离审查。巨大的的挫折和压力使他曾经用头撞墙要结束自己的生命,但被人救了过来。在这期间,他患上了心因性精神病。直到1959年,意识形态部门准备给他“结案”,主持反胡风集团运动的周扬出于对他的照顾,说只要王元化承认胡风是反革命分子,就可以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但他坚持认为,指控胡风是反革命分子缺乏令人信服的证据,无法接受。于是,他被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遭受了长达二十余年的坎坷和磨难。1979年元化先生复出后曾经被委以重任,从1982年秋开始担任上海市委宣传部长的职务。他上任不久就碰到了来自上面的压力。巴金在香港《大公报》开专栏,连续发表反思文革的随笔(就是后来著名的《随想录》), 当时中央意识形态的总管胡乔木看了很生气,找当时的上海市委出面做元化先生的工作,让他撤了巴金的上海市作协主席。他的回答是:你们市委作决定,我服从;但让我提出撤职报告,我不干。这次与上峰不配合的事情没有过去多久,“清除精神污染”又来了,宣传部自然是运动的领导机构,身为部长的他不得不主持上海的“清污”动员大会,但他只让会议开了半小时就宣布散会。之后他就生病了,再没有主持过类似的会议。他的消极怠工,让上面很不满,不断施加压力,逼他写检讨,但他就是不写,再逼,索性去广州疗养了。后来香港回归和“三个代表”的提出,媒体都想采访元化先生,自然是想让他说几句捧场的话,但无论记者如何央求,他仍然断然拒绝。1980年代末元化先生还创办了《新启蒙》刊物,这代表了他在80年代倡导的新启蒙的学术与反思,对当时的社会思潮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刊物的创办过程中,它不断地受到来自极左和保守阵营的压力,被上纲上线,当出到第五册时更是因为发生了“六四事件”而被迫中止,事件后它还被批判为“动乱”源之一。

王元化先生是在清华园中长大的,自由民主是他毕生追求的理想。虽然早年参加革命的经历以及后来长期的体制内身份在一定程度上使他受到了限制和束缚,使得他并不能够真正地做到在思想上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也不敢在行为上与体制进行公开的对抗,但在他的内心深处,对自由民主的追求是真诚的,也是一以贯之的。在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里,他并不能够做到随心所欲,并没有实现真正的自由,但在他生命的最后,坚定地拒绝对其实施创作性抢救,拒绝成为国家的“政绩工程”,从而最后实现了他的自由。

① 《新京报》2008-05-11

    进入专题: 王元化  

本文责编:lizhenyu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笔会 > 散文随笔 > 大浪淘沙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45232.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