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泰谈黑社会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524 次 更新时间:2011-09-08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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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泰 (进入专栏)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重庆打“黑”的新闻报道屡屡见诸媒体,在官方口径中,此“黑”并非黑社会之“黑”,而是指向“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王学泰研究员看来,这些犯罪组织的确还远远谈不上是黑社会。中国黑社会的形成演变过程及其特点,王先生解读的密钥是游民问题;而历代政府的打“黑”政策,也颇有值得玩味之处。

您最近在《东方早报》上撰文称,目前重庆的犯罪组织不是黑社会,那么黑社会的生存土壤是什么样的?

王学泰:现今关于黑社会有争议,大半是因为对黑社会定义不同。我觉得,黑社会在两种情况下会存在。一种是弱势政府,就是政府管制能力不强;而强势政府基本上是无所不在的,黑社会无所遁形。另外一个是法治社会。因为不管多密的法律都有空隙,有空隙,黑社会就可以存在,特别是社会里有大量生活失落的人。在西方,像美国、意大利这些国家,黑社会的影响都很大。

但是,像欧洲一些法治比较悠久的国家,反而黑社会比较弱。因为在那里一是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二是有比较完善的福利制度。比如英国,黑社会的力量就不强。因为黑社会存在的基础是有大量的非法牟利分子,而且他们生存状态是比较差的。

您觉得判定黑社会有哪些标准?

王学泰:第一,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们是一个非法的、不择手段的牟利的团体。这个团体的组织化程度很高。第二,他们的谋利行为为当时社会主流和社会习俗所不能容忍,为当时所实行的法律所不能允许。第三,这个组织的成员必须有一定数量,三五个人甚至上百人是构不成黑社会的。这个团体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能与政府分庭抗礼。

因此,构成黑社会的要件,包括其人员的数量、组织化程度、活动方式、牟利的性质与数量等方面。现在重庆的犯罪组织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判别标准,最多只能是有组织的犯罪,它还不能做到与主流社会相对抗。真正的黑社会,像美国的黑社会、西西里岛的黑手党,不是主流社会想打就能打掉的。从重庆打得这么容易这个角度来说,现在的犯罪组织还不能算是黑社会。

您曾经指出,中国古代从“结社”发展为黑社会,是明清以来的事情。

王学泰:实际上中国早就有结社了,有组织的犯罪也早就有了。我们之所以说在明清之际形成黑社会,是因为当时已经有组织完善和具有一定活动力量的秘密会社出现,后世黑社会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思想意识多源于此。然而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当时的秘密会社如洪门(天地会)称之为黑社会,因为这些组织最初建立时是包含有严肃的政治目的的,与一般的因牟利而促成的结社还是有区别的。特别是洪门最初结会的目的是“反清复明”,含有反抗民族压迫之意,后来因为参与成员的变化,“反清复明”日渐成为一个口号或招牌,牟利才是日常活动的宗旨,渐渐演化为黑社会。

古代牟利性的结社大多与游民密切相关。中国古代在经济上是小农经济,社会组织上是行政控制与宗法制度;行政控制相对较弱,但宗法网络比较强。人的血缘关系依靠土地融合在一起,换句话说,也就是人的亲缘、职缘、地缘关系全部都在他那一小块土地上。中国古代社会中人口是最活跃的因素,太平时代,增长极快。人口增长,土地是个常数,必然有一些人从土地上被抛离出来。脱离了那块土地,于是也脱离了相处了多年的亲缘、职缘、地缘等关系,变成一身无所属的游民。流动起来的游民是古代社会最难控制的人口,很让统治者头疼。

明代初年对人口流动的控制非常紧。明太祖朱元璋本人就是游民出身,但他对游民现象深恶痛绝。从明朝建国一开始,对人实行强控制政策,离开家乡都得要开路条,只有商人才允许在百里之内行动,但也不能走得太远。

限制老百姓流动的政策,对社会稳定起了作用。但是明朝施行的分封制度导致土地兼并加剧。皇亲国戚、宗室勋贵霸占土地,建立庄园,使得大批农民失去土地,为生存而流亡。明朝建立五六十年,就有大批流民流亡四方。明正德年间,流动人口就超过一千五百万人。这些流动人口中的许多人成为活跃在中小城市的游民。游民在城镇里,弱者被人践踏,强者则成为犯罪分子,我们仔细读《阿Q正传》就能理解这一点。这些游民中的强者组织起来,不仅平民百姓心战胆寒,就是官吏也怵他三分。游民的组织化过程中是借鉴了通俗文艺作品的,特别是那些具有游民意识的通俗作品,如《水浒传》一类。不过大中城市是皇权社会的政治军事中心,如果游民闹得不大、也就是癣疥之疾时还能容忍,一旦成为心腹之患,必会全力打压,真正秘密结社很难在大中城市长期存在。因此秘密会社大多生存和活跃于一些新型的小市镇。

新型小市镇是人口激增、农村劳动力过剩的产物。这些小市镇在明清时期是吸附从农村流离出人口的大户,因此也聚集了大量的游民。这种小市镇也是皇权专制统治较为薄弱的地方,一些秘密结社在这些地区活动是不奇怪的。陈志华先生一本介绍传统四川小镇《福宝场》书开篇就是“从哥老会谈起”。这里的“一百个男人里至少有九十个是袍哥”。可见小市镇对于秘密会社的意义。据统计,这种小市镇在明代太湖流域就有三百多个,清初就有四五百个,清末全国的这类小市镇已经达到三万多个。

这些聚集于小市镇的秘密会社是怎样运作的呢?

王学泰:明代文献中关于秘密结社犯罪的记载不是很多。这说明:第一,它不发达;第二,它是谋生性质的,还没有受到统治者的特别关注。到清代就不同了,因为清代还有一个民族压迫的问题。最初的秘密组织都是关注政治诉求的,几乎所有的秘密结社都有“反清复明”的口号。但对游民来说,生存和改善生存条件是第一位的。连饭都没的吃,“反清复明”有什么意义?这跟“替天行道”一样,都是招牌,抢东西才是第一位。天地会为什么两百多年一直坚持“反清复明”呢?实际上到了雍正时,“反清复明”与底层百姓就没多大关系了,关键是清政府老是严厉打压天地会,于是它就“反清复明”了。这个反对派,实际上是被打出来的反对派。

清代的秘密社会发达,与当时的民族压迫密切相关。要组织一个有影响的帮会,吸引很多人参加,要制订出一系列的规则等,必须有一个凝聚民众的政治口号。华北地区有一个与天地会类似的组织,叫“在理会”。它跟天地会又不大一样,它有信仰,标榜“三教合一”,信仰罗教。入会的人,师傅要传给弟子“五字真言”,而且要他们上不告父母,下不传妻子,这五字就是“反清复大明”。后来清朝亡了,这五字毫无秘密可言,于是改成“无太佛弥勒”。南方民众遭清朝屠戮比较严重,容易激起仇恨,行于南方秘密结社倡导反清还可以理解。而北方民众对这个问题比较淡漠,有人说在理会起于山东,山东在明清之际,斗争激烈,杀戮凶残,所以有在理会之组织。可是后来在理会主要在华北、东北一带活动,应该说“反清复明”跟这里的老百姓没什么关系,但它也用这个口号,大约与这个口号提出的问题凝重巨大、具有震撼性有关。这种用政治口号统摄秘密团体,易于凝聚敢于铤而走险之人。但因为这些秘密组织的主要成员是游民,他们聚在一起的主要目的还是求生、追求享乐生活。大部分帮会主要做的是两件事:一个文差事,一个武差事。文差事是做局诈骗,武差事就是抢,都是弄钱。这些事情跟政治实际没什么关系。为什么我们把它称作黑社会?因为它实际上做了很多危害普通老百姓利益的事情,它们是处在最底层的、带有暴力性的团体。

清中叶以后,在南方、西南边远地区,清统治薄弱,帮会几乎浮出水面,在社会生活中甚至起了主导作用。

民国时期的黑社会影响很大,这与当时政府的态度也有关系吧?

王学泰:货真价实的黑社会,我觉得要到民国以后才形成。形态完备,组织能力也强了,几乎成了二政府。康雍乾时期,满清政府是强势政府,对秘密帮会打压得非常厉害,发现即杀。秘密帮会要展开地下活动非常困难。随着清朝的衰落,政府变成弱势政府,帮会对社会正面和负面的作用就同时显现出来了。

民国时期,应该说是帮会最红火的时期。因为他们一直标榜是反清的,孙中山本人也曾加入洪门,职为红棍。这些帮会,参与了孙中山等人领导的反清起义,用孙先生的话说,是“无役不从”——没有一次战役他们不跟着打的。实际上,孙中山作为受了西方文明影响的知识分子,与帮会的诉求是不同的。怎么把底层游民的传统诉求与知识分子的追求相融合,孙中山做不好这个事。刚刚推翻清政府时,孙先生等领导革命的人物对帮会起的作用评价过高,好像天下是帮会打下来的。应该说,清朝灭亡是极自然的事情。这个带有民族压迫色彩的皇权专制王朝到了二十世纪已经千疮百孔,正在自然解体,辛亥革命只是轻轻推了一下,它便轰然倒塌。

民国政府一开始有点犒赏帮会的意思,后来又要整顿他们。有很多人评价说,这是资产阶级革命领导人忘了底层人民对革命的功劳,把他们抛弃了。其实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帮会没有一点近代意识,就是“打天下坐天下”那一套,就像李逵那种意识似的,孙大哥对他们就像是大皇帝,他们统统做小皇帝、做将军什么的。这是连传统的封建王朝也不能允许的。政府要想正常执政,推行同盟会的政治主张就不能不改造帮会。或者实施另外一种做法,像朱元璋,把这些人统统借各种理由铲除杀掉。当时孙中山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从他所受的思想影响来看也不允许他这样做。后来的袁世凯想这样做,也是力不从心,因为这些力量多在南方,而南方在他的势力影响之外。

民国期间,秘密帮会大多公开化了。当时游民很多,它们又招收了很多人,以打天下的功臣自居,形成了强大的势力。国民党第一代、第二代的领导人物,都和秘密帮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对它们不可能恩断义绝地严厉打压。包括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也是这样,在那个时代没有办法,我们应该正视这个问题。

民国时期政府是个弱势政府,直到1949年前中国实际上没有真正统一过。军阀割据,党阀分权,他们在不同的外来势力的支持下互相争斗,于是中间出现了许多缝隙,这些缝隙大多是由帮会或黑社会来填充的。政府作为一个统治机构,已经从老百姓那儿收了税了,搜刮了不少钱财,却不能提供全部公共服务。土匪、异地的武装力量对老百姓危害,它们不能提供保护;地痞流氓对百姓的骚扰,它们不能制止。有时黑社会却能出来承担这个职责,当然这也决不是义务白干,而是要收保护费的,肯定比税还要高。可见黑社会起的是二政府的作用。有的帮会领导人好一点,能够约束下面会众的行动。但从总体上来看,这是不可能的。

现在对杜月笙等人的评价似乎有些变化,您怎么看那时的黑社会头目?

王学泰:上海青帮头子杜月笙这个人,打出名堂后,追求名声是他为人重要的特点。他出身店员,文化程度很低,特别希望跟文化人往来,以提高自己在主流社会的名望。民国时著名学者杨度、章士钊都曾被他礼遇,用他的钱。他在民国元老文人章太炎先生身上也花了好多钱,就希望太炎先生为他的家庙写个碑文。杨度对章太炎说,杜先生这个人你别看不起他,他就是《史记·游侠列传》中朱家、郭解那一类人物。后来章先生为他写了。民初总统黎元洪被迫下台后,流落上海,得到杜月笙热情款待,黎元洪为他题了“春申门下三千客,小杜城南五尺天”的对联,把杜月笙比之于战国时的春申君(春申君封地在上海附近),并把他拟之于“城南韦杜,离天尺五”的贵族。

你看杜月笙那样子很老实,实际上他手面非常大,组织能力很强,据说在抗日战争中,在后方杜月笙组织的流亡老百姓的接待站,比国民党政府办得还好。他救过很多人,当然,也害过很多人。过去老说他害人的一面,现在又过分强调他救人的一面,只看一面都是不公正的。

这个例子说明了事情的复杂性,不能简单用阶级论分析。作为杜月笙本人来讲,的确个性很强,是会做人的人。他常强调为人要吃三碗面,“一是情面,二是体面,三是场面”。他靠娴熟的人际关系交际遍天下,为他赢来了名声。这与现在很多戴着墨镜、穿着黑西装、打黑领带的所谓黑社会的大哥是不一样的。

我在六岁的时候,见过一个在理会在北平的头头。这个组织在北方有很大影响力,其特点就是不喝酒、不抽烟。我父亲那会儿做买卖,不跟这种人打交道是不行的。父亲带我到他家去过一趟,叫我称他为师爷。他穿着棉袍,挺长的胡子,人很体面,家里干净清寒,缠足的老妻站在一边为客人沏茶倒水,亲热招待客人。老人的面容好像当时民盟的领袖沈钧儒,你完全感觉不到他是一个黑社会的头子,是“一跺脚,北平四九城乱颤”的人物。他似乎就是非常普通的老秀才,对小孩和善慈祥。所以现在所谓的“黑社会”一看就不是黑社会,仿佛都是电影里的人物。所谓黑社会的大哥仿佛是胡同的小玩闹似的。

1949年之后,黑社会曾经被迅速清除,可是近几十年,有组织的犯罪似有卷土重来之势。

王学泰:解放后,政府用行政组织手段代替民间一切有形的和无形的社会,这种情况下黑社会消失是必然的。老百姓很支持,因为老百姓百年来一直受黑社会的欺压,受害太深。政府也是强势政府,无所不至,黑社会自然灰飞烟灭。

现今处在社会转型期间,行政力量也逐渐从民间自组织社会中退出,民间社会也在逐渐恢复。自生社会自然是良莠并存。不能期待大自然只长好草,不长杂草;社会也是这样,关键是法治社会具有强大的矫正能力。现在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出现并不奇怪,应该用正常的法治手段去解决,见微知著,最好在其萌芽时就能发现,就能绳之以法。不是“打”——“打”这个词不是非常准确的,它是政治运动常用的动词。在正常的法治社会,无论良民还是“莠民”,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应该防止人犯罪,而不是诱导人犯法(如“钓鱼”执法)。我们对黑社会也是这样,不是等它成气候了去打它,而是从经济上、法律上排除其犯罪的土壤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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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上海书评》2009-11-1第65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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