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京泉的《老子道德经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10月第1版,以下简称“董著”)是一部独辟蹊径、别开生面的学术著作。董著首次对中国文化的重要经典《道德经》的章节次序进行了重新编排,以能更全面、准确地反映这一重要经典的思想体系和内在逻辑结构;董著并对这种重新编排进行了具体的论证,从而对老子哲学思想作出了许多富有新意的、有说服力的阐释、解读和论述。这样,董著就不仅在老子哲学研究、在老子学研究的学术史上具有某种里程碑的意义,也不仅在整个中国古代哲学史、中国古代思想史的研究中具有颇为重要的创新意义,而且其着重于文本结构的新的研究范式在传统经典诠释、传统经典研究这一学科领域里也具有重要的方法论的普遍启示意义。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董著成功地开创了传统经典研究的新范式。
重新建构《道德经》的文本结构
对《道德经》通行本(指王弼《老子道德经注》中的经文)的文本结构进行重构(即对其章节次序进行重新编排),是董著的最大特点,也是其最大价值所在。
《道德经》通行本问世一千七百多年以来,相关的校诂本、注释本和研究性论著可谓汗牛充栋,所有的研究几乎都着力于对既有留存文本的训诂、解释、研读上,而鲜有对全书的内在逻辑和结构作深度分析者,更未见对其章节秩序作重新编排者。董著著者认为,文本结构是文本意义的直接存在方式,它的变革影响着文本意义的内涵和彼此关联,故文本结构的研究,应当是意义解读的重要前提。因此,著者大胆尝试采用超越旧学的文本结构之“重构法”,以作为通行本的王弼本为底本,参照郭店楚墓竹简本、马王堆汉墓帛书本、傅奕《道德经古本篇》等古本,以及历代校诂学者可取的见解,对《道德经》作了重新校订,特别是对《道德经》的文本结构作出了重新建构。著者认为,老子的整个思想体系可以说是以“道”为形而上的根本依据,以自然无为为纲纪,以依道修身为中介,以治国安民为归宿的理论大厦。道论、德论、修身论、治国论是构成老子哲学思想体系的基本内容。董著著者认为,从《道德经》的思想内容和内在逻辑角度看,其通行本(指王弼《老子道德经注》中的经文)的章节编排不够得当,董著举例指出,其上篇“道经”中多有论述当属下篇“德经”的内容,如第三、八、九、十三、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三章;而在“德经”中则多有论述当属上篇“道经”之内容的,如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七、五十二、七十七章。因此董著把通行本《道德经》的章节次序基本打乱,按其内容所是,分别编入道论篇、德论篇、修身篇和治国篇之中。具体编排为:“道论篇”包括通行本第一章等20章,“德论篇”包括通行本第三十八章等7章,“修身篇”包括通行本第三十九章等29章,“治国篇”包括通行本第六十章等32章。著者指出,《道德经》通行本共81章,因为其中有7章(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六、五十、六十四、六十七章)的上下两段内容似不相属,故董著将其一分为二,归属于不同的篇中。这样一来,新编本共88章,与通行本相重合的只有首章、末章、第十六章和第七十二章。于是,《老子道德经新编》就由“道论篇”、 “德论篇”、 “修身篇”、 “治国篇”4个部分构成了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有机整体。
董京泉在《后记》中还特别阐述了《老子道德经新编》为何从作为天地万物及社会人生的存在本体和价值本体的“道”及“道论”开始,主要基于下述理由:一是依据《道德经》通行本的基本逻辑;二是依据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说的叙述的方法与研究的方法不同。简要地说,研究的方法是从具体到抽象,而叙述的方法则是从抽象到(理性的)具体。《老子道德经新编》所体现的正是叙述的方法,因而其逻辑是从最抽象的“道”开始,逐步上升,“道”在各方面各领域的展开,最后形成“道”的理性具体。从这里可以见出,董著对《道德经》的文本结构作出重新建构 ,既是根源于老子哲学的内在本质,也是基于《道德经》文本的逻辑结构。
董著对《道德经》文本的重构,在研究范式上是对历代以来老子哲学研究者囿于对原有文本章句的训诂、诠释的模式的一个大胆突破和成功超越,是一种开创性的努力,这有利于更准确、深刻、全面地把握老子的思想脉络、理论体系和永恒价值,当然也更接近老子哲学思想的本来意义。
努力对《道德经》作出新诠释
董著在对《道德经》进行文本重构的同时,对老子哲学作出了许多具有独到见解的研究和诠释,真可谓新见叠出,特别富有学术探索性和理论创新性。
董著对老子哲学的若干重要命题作出了有新意、也可能是更加符合老子本意的分析和解读。比如董著对“道”的阐释就自成一家。董著指出,老子作为哲学范畴的“道”是既超越又内在于天地万物及社会人生的形而上的存在本体和价值本体,它的实质是矛盾法则或对立统一规律,对立面的协调和谐或转化是其落脚点,自然无为是道的根本特性,在价值观上道是超凡脱俗的精神境界。“道”是真善美相统一的集中体现。对“道”的体悟,主要是对对立面统一和谐的机制、自然无为的本质特性、超凡脱俗的精神境界和以自然无为成为美的体悟。“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社会人生问题(含它的最终状态)是老子关注和论述的中心,“推道明人”和“内圣外王”是老子重要的思维方式,亦是老子哲学思想体系的基本逻辑。董著进而论述了道的超越性、内在性、普遍性、永恒性。道的超越性表明了它的形而上的性质,道的内在性表明了它的实存性,道的普遍性和永恒性决定了它是天地万物的根本依据、宇宙之本体,因此老子的道论是一种形而上的本体论。可见,董著不仅深刻地概括了道的内在本质,而且比较明确地解析了道的基本特征。又如,董著对老子“无为”命题的解读亦是很有创见性的。董著指出,老子所说的“无为”并非无所作为的意思,而是指人的这样一种行为原则和行为方式,即按照因循事物特别是人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的基本要求,以客观和公正无私的态度,以道所体现的柔弱的特点和方式加以辅助、引导或变革,使其向着既有利于客观事物又有利于实践主体的方向发展。“无为”主要是对侯王等统治者的希望和要求,旨在要他们收敛个人权力欲的过度扩张,一切循道依理而行。“自然”是老子哲学的中心价值,“无为”及“无为而治”是实现这种价值的手段和方法。在“无为”原则下的一切作为,都应按照“道法自然”的原则要求,不强行,不偏私,义所当为,理所应为,如行云流水,雁过长空,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无为”是《道德经》的思想重心,通过君王的“无为而治”以实现人民的自主、自化、自成,是老子哲学论述的初衷和归宿。这样的论述,真是别有慧心,不但具有理论学术的深刻性,而且富有现实启示性和时代意义。这表明著者不仅具有作真正学术研究的科学精神,而且具有真诚的人文情怀和现实参与意识,著者是将冷静、理性的科学精神与热忱、真挚的人文情怀有机交融在一起了。
与此同时,董著对老子的道本体论、悟道认识论、辩证方法论、人生哲学观、社会历史观等重要内容,以及老子思想的理论价值、现实意义、历史局限性等,在书中都有颇为具体的分析和较为透彻的阐述。董著认为,单就老子思想的时代价值或现实意义而言,现今关系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主要问题,无非是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社会个体的身心健康和安身立命等问题,《道德经》在这些方面都提供了不少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料。
董著“附录”收入著者已发表的若干研究《道德经》的重要论文,其中《读〈老子〉感言》就有许多凝结了著者深入思考、非常具有启发性的论述,下面略举几例。关于老子其人,著者写道:“老子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位影响深远的思想巨人。老子不仅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哲学家,而且是富有智慧的政治理论家和军事理论家。老子不是为等级奴役制度辩护、为统治集团当‘牧师’的圣人,而是一个猛烈抨击‘无道’者,苦心劝诫统治者,深切同情劳动者,努力探索救世之路的‘古之博大真人’(庄子语)。”关于《道德经》其书,著者写道:《道德经》是“智慧之书”,是“修身之书”,是“治国之书”,是“济世之书”。关于道家的“内圣外王”,董著写道:道家的“内圣外王”与儒家的“修齐治平”形似而实异。前者的核心是“道”,是“无为而治”;后者的核心是仁,是“克己复礼”。 可以说,上述的论述言简意赅,都包含了著者的真知灼见。《读〈老子〉感言》中还有不少著者用老子思想联系社会和人生的思考,含有某种哲理性,颇能给人启发。如下面两段:“唯有终极追求能够照亮人,唯有超越精神能够提升人,唯有远大理想能够鼓舞人,唯有高尚道德能够完善人。”“人生的意义在于有为之奋斗的东西;人生的动力来源于为之奋斗的东西。为之奋斗的东西越高尚,前进的动力就越大,人生也就越有意义。”
别具一格的解“经”体例
从体例上看,董著亦是别具一格。董著在经过他“重构”的每一章里,于《道德经》原文后面,依次是“注释”(少数章在“注释”前还加了“说明”)、“译文”、“辨析”(有的章在“辨析”后增设了“述评”)。“注释”、“译文”重在文字诂解;“辨析”(包括“述评”)重在对老子哲学的创造性解读,包括充分阐述其历史价值和时代意义。“辨析”(连同“述评”)在四千字以上的要20篇,其中16篇在五千字以上,最长的3篇达到了一万五千字左右,从中可见出其分析的具体、深透。如《道德经》中说:“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也。”(六十四章)董著将这段论述放置在“治国篇”的大视野下来展开“辨析”。 董著指出,老子所谓“辅万物之自然”,就是要因循万物{主要是指万民}的自然本性而给予积极的引导和辅助,而对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绝不横加干涉和任意宰制,老子认为只要遵守道的自然无为的原则,“若烹小鲜”那样地“治大国”,就会取得“其鬼不神”和“德交归焉”(六十章)的神奇工效。董著还联系老子“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夫天下,神器也。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二十九章)段落进一步分析说,老子的意思是:要想凝聚天下人使其诚心归往,却又反其“道”而行之,我看是无法实现的。天下人是神圣的啊!对他们不可强行所为,也不能硬性宰制。强行所为的,必然失败;硬性宰制的,必将失去。也就是说,要想使天下人诚心归往,绝不能违反自然无为的原则。我想,这里的理念和我们今天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思想、和谐社会的时代精神是完全相通的。
还要特别提及的是,我国古代乃至近代的《道德经》注本皆无白话译文,现当代虽然出了不少注译本,但那些注译本几乎都把《道德经》的章句译成了散文。董著中的“译文”没有采用通行的、比较省事的散文译法,而是采用了比较难的韵文译法。《道德经》不仅博大精深,是一座思想宝库;而且语言简练精美,是一部哲理诗,其中有些高度凝炼、琅琅上口的格言警句,世代传颂,广为流布。董著指出,上述也是《道德经》所以流传千古的重要原因,其中有些语句虽然在现代人看来并不押韵,但几乎皆合于古韵。因此,董著在《道德经》章句的翻译上深下了功夫。可以肯定,其译文琅琅上口更好地保留了《道德经》作为哲理诗的美学风貌。我们来看《老子道德经新编》第十五章的译文。该章原文如下:“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董著的译文如下:三十根辐条环绕车毂构成了车轮,/正因为有了车毂的中空,/才有了车子的功用。/抟揉陶土烧制成器皿,/正因为有了陶器的中空,/才发挥了它盛物的功能。/建造房屋开凿门窗,/正因为有了四壁之间的中空,/才有了供人居住的功能。/所以,“有”成为“无”借以实现的条件,/“无”才能发挥它的作用。随意阅读,我们就可以感觉到其译文不但准确、明白、简洁,而且富有文采和韵味。
董著在《道德经》字句校订方面也深下了功夫。著者认为,对历史典籍,学者引申触类,六通四辟,固然无所不可;但考其本旨,应义有所归,即必须以其本真义(本来含义)为基础,不能将其本真义与其引申义混为一谈,更不能本末倒置,望文生义,想当然地乱发议论。著者还努力坚持“以老解老”的原则,即老子研究中提出的问题,首先要从《老子》(《道德经》)中找答案。董著为了解释透一句话或一个词、乃至一个字,篇幅往往达一百到数百字。
作者简介:余三定(1956-)男,湖南岳阳人,现为湖南理工学院副书记、《云梦学刊》主编、中文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文艺学和当代学术史。
(载《北京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并以《经典诠释的新尝试》为题摘要发表于《光明日报》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