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义与有趣味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曾子的这几句话是胡适毕生推崇的人生态度,也是他自己身体力行的座右铭。据他1936年1月9日给周作人的信,他心中的“三位大神”是孔子、王安石和张居正。他有所取于孔子的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有所取于王安石的是“但能一切舍,管取佛欢喜”,有所取于张居正的是“愿以其身为蓐荐,使人寝处其上,溲溺垢秽之,吾无间焉,有欲割舍吾眼鼻者,吾亦欢喜施与”。胡适是个无神论者,但他心中的这三位大神,所体现的却是极崇高的乐观奋斗和朝闻夕死、牺牲奉献的宗教情操。
林语堂所向往的人生境界则是老庄的逍遥自适,而非儒家的沉毅刚健。就有宋一代而言,林语堂所景仰的人物,绝非以变法自任的政治家王安石,而是潇洒奔放、吟啸自如的苏东坡。林语堂为苏东坡立传,对他的人格思想都备至推崇。至于明代,林语堂的兴趣绝不在权倾一时的张居正,而是在晚明文学中以“独抒性灵,不拘格套”为宗旨提倡“性灵文学”的公安袁氏兄弟,而尤其属意于排行第二的袁宏道(字中郎)。林语堂与周作人等共同提倡晚明文学,点刊《袁中郎全集》,竟使这个晚明诗人成了上世纪30年代的时髦人物。在清代人物中,胡适对戴震、章学诚的学术思想有精深的研究,并将戴震视为清代反理学思想的代表人物。林语堂则对李渔、袁枚两人情有独钟,李渔的《闲情偶寄》和袁枚的《小仓山房尺牍》曾被林语堂多次征引,翻译在他的英文著作中。胡适的兴趣多在儒林传中人物,而林语堂则在文苑。
林语堂极重视生活的情趣,畅销一时的英文名著The Importance of Living(《生活的艺术》)就是一本专论生活情趣的作品。在他看来,沈复的《浮生六记》描述了接近理想的一种生活方式,而书中的芸娘则是中国文学里一个最知情识趣的女人。他明确地指出:“生活的目的是真正地享受生活。”胡适几乎不谈生活的情趣,他所乐道的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内容这些极严肃的话题。他自作的白话诗“不做无益事,一日当三日,人活五十年,我活百五十”最能体现他的生活态度,他在1919年写了一篇为大众说法的《新生活》短文,他给“新生活”所下的定义是“新生活就是有意思的生活”。此处“有意思”三个字,绝不意味着林语堂所说的“有趣味”(interesting, fun, or enjoyable),而是“有意义”(meaningful),胡适要我们每做一件事,都问一个“为什么”, 要是回答不出“为什么”,就不是“有意思”的生活。在林语堂看来,这样的生活态度很认真,也很严肃,但却未必有趣味。在生活的内容和态度上,胡适所关切的往往是“我们应该做什么”,而林语堂关切的则是“我们喜欢做什么”。在他看来,即使我们所做的都能对“为什么”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回答,但我们却丝毫不能从这样的生活中得到乐趣,那么,这样的生活依旧不是理想的生活。换言之,我们虽然回答不出“为什么”,但如果我们真的乐在其中,这种“受用”的本身,就是生活的意义。他在《中国文化之精神》一文中,用李白“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及程颢“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这几句诗来说明“人生追求幸福的目标”。 这个境界体现了山林和田园的恬淡与安详,这种带着山林气田园味的生活绝不是胡适追求的生活目标。
“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这句话乍听有些颓废,但“有益无益”,在林语堂看来,不能是我们生活唯一的标准和选择。在“有益无益”之外,必须再加上“有趣无趣”,无益而有趣之事,林语堂未必不为;有益而无趣之事,林语堂未必为之。在英译《浮生六记》的序中,林语堂说道:“我真诚地相信,一个谦卑渺小的生命能快乐地过一辈子,是宇宙间之至美。”
胡适望重士林,深知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的严重性,所以立言宜慎,从不轻率为文。正如他在《胡适文存》第一集自序中所说:“不曾做过一篇潦草不用气力的文章。”行文如此,行事也颇拘谨。林语堂行文比胡适潇洒,没有“不用典”、“不讲对仗”、“不模仿古人”这一类的清规戒律。在林语堂的文章里,古今结构并存,文言白话不分。
胡适和林语堂都喜欢办杂志。胡适办过的杂志,比较著名的有晚清的《竞业旬报》、五四以后的《努力周报》和抗战前夕的《独立评论》等。林语堂所办风行一时的三个杂志是《论语》、《人间世》和《宇宙风》。这三个杂志和《独立评论》几乎同时发行,成了上世纪30年代中国学术界和文学界几个标志性的刊物。《独立评论》主要是针对当时的时局和政治,给予严肃认真的分析与批评。而林语堂所办《人间世》等三个杂志,则是以闲适幽默的笔调谈些生活琐事或个人的哀乐,所谓“宇宙之大,苍蝇之微”无不可以入文。杂志风格的不同反映了胡适和林语堂个性上的差异:胡适无时无刻不以改造社会人心自任,而林语堂则感到日常的生活已经够单调,负担够沉重,他想在单调沉重之外,另立一个轻松愉快的典型。
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国难方殷,举国都淹没在救国爱国的狂潮之中,林语堂偏在此时提倡晚明小品,写幽默闲适的文章。这与其说是一种逃避,不如说是一种抗争——拒绝人云亦云,坚持说我自己的话,保持我自己的风格。和胡适相比,林语堂的“个人主义”更多了一点我行我素的洒脱。他把自己1934年出版的文集《我的话》上册,又命名为《行素集》,取意正在于此。林语堂不出世,也不避世,他能在世俗的喧嚣中,建构起自己的一个小天地,在这个小天地之中,俯仰笑傲,乐在其中,享受他自己的风雅和情趣。他未必“玩世”,但却有些“不恭”。他没有鲁迅的横眉冷对,没有梁漱溟的苦思焦虑,也没有胡适的忧国忧民。他在嬉笑怒骂之中,对家事、国事、天下事也都有所评说。
信仰、宗教与科学
胡适从小受范缜《神灭论》的影响,是个无神论者。留学美国期间,他一度几乎成了基督徒,但很快就觉悟到教会用“感情的手段来捉人,……深恨其玩这种把戏”。从此胡适与宗教无缘。他花了大力气研究禅宗,但他的兴趣主要是在禅宗史,而非禅宗的教义。1937年,他在哈佛大学300周年校庆的学术研讨会上发表《中国的印度化》(“The Indianization of China: A Case Study in Cultural Borrowing”),主旨在讲文化转借,说明佛教对中国文化深刻的影响,而非佛教本身。他相信“天国不在天上也不在人心理,是在人间世”。他不信佛教的轮回,也不信基督教的永生,他提倡社会的不朽,善固不朽,恶亦不朽。小我透过大我——社会,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帝王将相,都同样不朽。每个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一个念头,一场功劳,一桩罪过,也都永远不朽”。这样的“社会的不朽”就是胡适的宗教。表面上看来,小我不朽的意义唯有透过大我才能彰显,然而这并不是说小我是无意义的;相反,整个大我的功过成败,都是由无数小我造成,所以每个小我切不可小看自己,甘心做个自了汉。在胡适的宗教里,既没有教堂,也没有庙宇,不须剃度,也不须受洗。所有的只是一个“不朽”的信念,这个信念减轻了我们对死亡的恐惧。“今生”有其自身的意义和价值,并不是为虚无缥缈的“来生”服务的。胡适之所以是个无神论者,是因为有神论者始终提不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神的存在。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必须由科学来验证的问题。
在胡适的思想体系中,哲学和宗教都需受到科学的制约。1929年6月3日,他在大同大学讲“哲学的将来”,认为“过去的哲学只是幼稚的,错误的,或失败了的科学”。这样界定哲学,简直让哲学成了科学的附庸了。
林语堂出身在一个基督教的家庭,父亲是个牧师。但他对基督教却有过一段反叛的时期,觉得有些基本教义是荒诞而可笑的。在他的《八十自叙》中,他说:“我小小年纪便怀疑上帝是否无所不在,是否在我头上几寸的地方。怀疑我们为什么每餐要感谢上帝。”1939年,林语堂在他成名之后,大胆地宣称:“今天宗教让我特别不能接受的是对有罪的强调。我并没有有罪的感觉,也不觉得须遭天谴。”这是对基督教“原罪论”的公开挑战。一个人一旦觉得“无罪”,基督教的其他教义就无立足之地了。
然而,这样的叛逆心理并没有让林语堂成为无神论者,他始终对大自然存有敬畏。他始终相信有一个“造物者”的存在。他说,仰望穹苍,观落日与星空之美,这已足够说明神的存在。是否有神,在林语堂看来,不是一个“拿证据来”的问题,也不是一个科学能够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人对大自然的一种感受、一种认知,这种感受和认知是完全属于个人的。他为科学、宗教、文学、艺术与哲学下了一个简单的定义:
用最简单的话来说,科学是对生命的好奇,宗教是对生命的崇敬,文学是对生命的惊叹,艺术是对生命的品味,而哲学则是在我们对宇宙有限了解的基础上对生命的态度。
至于对信仰,林语堂把它界定在美感的经验之中,是一个人感知上最后的归宿。这种经验与其说是宗教的,不如说是诗意的。这样的界定信仰,真可以说通情达理,免去了许多无谓的意气之争。
林语堂虽未加入1923年“科学与玄学”的论战,但从他对宗教和哲学的态度,可以看出他是更同情张君劢的。胡适在1923年5月11日,写了一篇短文《孙行者与张君劢》,讥讽张君劢人生观不受科学制约的论点,指出张君劢自相矛盾处很多,跳不出逻辑的定律,就如同孙悟空跳不出如来佛的掌心。这是胡适文字中少有的语带讥讽而又不甚庄重的文章。林语堂看了这篇文章之后,对胡适过分崇信科学的态度不甚以为然,但对行文的风格和语气则表示激赏,认为已有了幽默的雏形:
我看见你的《张君劢与孙行者》的一段文字,着实有趣。自从白话输入以来,我已渐渐儿看见“谐摹”(拟译humor)的著作了。上几期一篇在《努力》论坏诗,假诗里头,真有谐摹(或作诙摹)。但是胡先生你未免太信如来佛了(即赛先生)。此外你还信个文殊菩萨(即逻辑君)及一个普贤菩萨(即白话)。这位普贤菩萨作孽最深,善男信女恭奉的也最多。
从这段话很可以看出胡林两人在思想上和风格上的异同。林语堂借用胡适讥讽张君劢的笔调来说明他不同意胡适“科学万能”的看法,指出了胡适的几个盲点,即过分崇信科学、逻辑与白话。这是很深刻、也很切中胡适痛处的。
林语堂的文字风格虽与胡适不同,但在一些大问题上,他们的取向是很接近的。1926年,胡适发表《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这是他往后谈西化或现代化议题的总纲领。在文中,他首先打破了用“精神”和“物质”的二分法来谈文化或文明的传统作法。他要扭转中国人牢不可破的一个观念,即中国的物质文明或许不如西方,但中国的精神文明则凌驾在西方之上。在他看来,一个为了温饱而挣扎于贫病边缘的民族是创造不出高等的精神文明的。此文收入《胡适文存》第三集,在文后附录了林语堂1928年一篇题为《机器与精神》的讲稿,对胡适的论点有更进一步的阐发。林语堂反复说明:“有机器文明未必即无精神文明”,换言之,“没有机器文明不是便有精神文明”,最后,将全文归结为“机器文明非手艺文明人所配诋毁,也无所用其诋毁”。显然,胡适在这个重大的议题上,是引林语堂为同调的。
中学西渐
在中国近代史上,将西学引进中国的学者不乏其人,如中国第一个耶鲁大学毕业生容闳、译介西方名著的严复,都是引西学东渐的佼佼者。但将“中学”介绍给西方而有重大贡献的人,则屈指可数。胡适和林语堂是少数人中最有成绩的两人。胡适的英文著作数量庞大,但主要集中在思想史的研究上,因其形式多为学术论文或演讲稿,影响主要在学界。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胡适出任驻美大使(1938—1942),发表的演讲和时论较多,对美国当时的外交政策发生过一定的影响,但事过境迁,现在只有少数的胡适研究者还在看这些材料了。林语堂的英文著作,无论在数量上和种类上都超过胡适,他的小说和对中国文化一般性的介绍都是为“大众说法”。在英语世界里,林语堂是个更为人知的中国作家,而一般西方人也把他当成哲学家。
林语堂透过他的英文著作,让西方人对中国和中国文化留下了深刻美好而又持久的印象,最好的例子莫如瑞典皇家人文科学院院士马悦然(Goran Malmqvist)的自述。2006年台北的林语堂纪念馆和东吴大学合办了一个纪念林语堂110周年诞辰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会中,马悦然发表了题为《想念林语堂先生》的回忆性文字。马悦然第一次接触到林语堂的著作是在1946年,那年他22岁。他的一个伯母借了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给他看,60年以后,他回忆这件事:“没想到一位陌生的中国作家会完全改变我对自己的前途的计划和希望。”马悦然原来是打算大学毕业后,在瑞典高中教“拉丁文和希腊文的诗歌和散文”的。林语堂的书使他走上了研究中国文学和音韵学的路,从此他一生的研究、工作和中国有了密切的关系。从他自己的叙述看来,说林语堂改变了马悦然的一生是并不为过的。
正因为马悦然对林语堂是如此的心悦诚服,他是透过林语堂的著作去了解中国和中国文化的。在他纪念林语堂的文章里,长段地征引了小说《京华烟云》中对北京近乎完美的叙述。1980年,马悦然到了北京,但找不到林语堂笔下的古都了。于是他大为悲恸:“(我)真的哭得出眼泪。那时的北京完全不像林语堂先生所描写的城市。”这种催人泪下的力量正是林语堂在给郁达夫的信中所说的“使读者如历其境,如见其人”。透过这种文学的力量,林语堂在读者的心目中为北京的事事物物铸就了一种永恒的形象(perpetual images),这个形象不因时间之推移而稍有改变。马悦然的眼泪,一方面说明了林语堂文学技巧的成功,一方面却也说明了他为林语堂所误导。当然,林语堂绝非有意误导,而是读者情不自禁地受了他的催眠。林语堂笔下的北京与其说是某一时期真实的北京,不如说那是林语堂心中的北京,感受和真实的存在之间当然是有距离的。
永恒的形象常使外国人怀着看博物馆的心理来看中国,结果真实的中国反而成了一定的虚幻,而心中的形象反而成了真实。林语堂的著作常能使读者发“思古之幽情”,感到当前的种种都是过往的一种堕落或变形。
君子之交
1962年2月24日,胡适在台北“中央研究院”的酒会上心脏病猝发逝世。3月3日,也就是胡适死后一星期,林语堂在纽约写了一篇悼念老友的文章,发表在1962年4月1日出版的《海外论坛》上。文虽不长,但对胡适有极其崇高的评价,指出胡适无论在“道德文章”、“人品学问”上都“足为我辈师表”:
胡适之先生的肉身已经脱离尘凡,他留给我们及留给后世的影响是不朽的。他是一代硕儒,尤其是我们当代人的师表。处于今日中西文化交流的时代,适之先生所以配为中国学人的领袖,因为他有特别资格:他能真正了解西方文化,又同时有真正国学的根底,能直继江永戴东原的师承而发扬光大汉学的考据精神,两样齐全是不容易的。他有戴东原实事求是的态度;而无汉学末流公羊派的偏狭门户之见。
林语堂在悼文中,比较了胡适与鲁迅,他说:“在人格上,适之是淡泊名利的一个人,有孔子最可爱的‘温温无所试’可以仕、可以不仕的风度。鲁迅政治气味甚浓,脱不了领袖欲。适之不在乎青年之崇拜,鲁迅却非做得给青年崇拜不可。”“不在乎”这一点,林语堂和胡适有共通处。
(全文载《鲁迅研究月刊》2010年第8期,本刊发表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