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广云:无产阶级政治实践合法性的理论论证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探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788 次 更新时间:2010-08-2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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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广云 (进入专栏)  

近来,从国外到国内,政治哲学研究已经形成风气,成为所谓“第一哲学”。这一点,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是一个机遇和挑战。我认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一是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中向其它政治哲学开放,探讨古典政治哲学、近代(现代)政治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批判继承(借鉴)关系,推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和当代政治哲学如西方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和后马克思主义等的对话。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讨论中向其它政治思潮开放,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立场上认识和评价如新自由主义、新左派和新保守主义等政治思潮。至于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构成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主题,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

我认为,所谓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是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无产阶级政治实践合法性(或合法化)的理论论证(或辩护)。因此,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既不是单纯的文本研究,也不是单纯的实证研究。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在方法上的基本特色应当是首先并且主要注重论证逻辑研究。这里所谓“论证逻辑”不是就其狭义而言,而是就其广义而言,亦可称为论证结构、论证模式等等。理论和方法的创新与此有关。

按照当代美籍德裔政治哲学家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的观点 ,政治哲学作为一个学科是有其特定含义的。政治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它以寻根求源、广泛深入的方式探讨人类政治生产的问题。对于政治领域中的事物,我们不能不持赞成或反对、选择或排斥、赞美或谴责的态度,所有这些态度都涉及到好与坏、善与恶、正义与不正义的判断,而这些判断又是以一定的判断标准为前提的,政治哲学的努力也就是要探讨这些标准,以期获得关于这些标准的真正知识。因此,政治哲学本身并不是中立的,它的目的既在于认识政治事物的本性,也在于认识公正的、好的或善的社会制度。

政治哲学既不同于一般的政治思想,也不同于一般的政治理论。政治思想是对政治观念的反思或阐释,而政治观念则是有关政治的基本法则或要素的印象、意见、幻想等等。政治理论是对政治状况的反思和政策建议,它最终诉诸于为公众意见或舆论所认可的原则。一切政治哲学都是政治思想、政治理论、政治学说;反过来说,所有政治思想、政治理论、政治学说并非都是政治哲学。可以说,政治哲学和一般政治思想、政治理论、政治学说的关系就是知识和意见的关系。政治哲学原本就是政治科学。但是,随着哲学与科学的分野,即现代自然科学权威地位的确立和哲学权威地位的丧失,也就有了非科学的政治哲学与非哲学的政治科学的分野。可以说,政治哲学和政治科学的关系就是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关系。但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这种价值和事实的二分其实是可以合一的。

政治哲学古已有之。中国古代哲学,尤其儒家哲学、法家哲学是典型的政治哲学形态。在西方政治哲学历史上,迄今为止,经历了以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政治哲学,以霍布斯、洛克、休谟、斯密、密尔和卢梭、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近代(现代)政治哲学,以哈耶克、罗尔斯和施特劳斯为代表的当代政治哲学的基本形态。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是一种从近代(现代)过渡到当代形态的政治哲学体系,对于国际共产主义和各国社会主义政治实践曾产生过重大影响。

当前,政治哲学已经成为哲学领域一大显学,号称“第一哲学”。在国外政治哲学种种思潮影响下,近年以来,国内政治哲学逐渐成为热点,对于各种政治思潮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哈耶克研究之于新自由主义,罗尔斯研究之于新左派,施特劳斯研究之于新保守主义等。在这种学术思想背景下,哲学以及其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许多学者近年转向政治哲学研究。这对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许多亟待从政治哲学高度来回答的问题。这一点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提供了必要性、可能性和现实性。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落实到民主政治建设上,其实就应当是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以及政治科学)为指导。

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际,从理论上系统研究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进行中外政治哲学对话,从学理上澄清问题,阐明各种政治哲学立场,可以更进一步了解国外政治哲学动态,推进国内政治哲学研究,为构建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具有当代精神的政治哲学形态,将会起到重要作用。政治哲学问题主要不是政治问题,而是学术问题——从哲学高度来关照基本政治理念问题。西方学界的一个偏见是中国大陆只有政治意识形态,没有政治哲学。所谓政治哲学与政治意识形态的分野在于是否充分诉诸人类理性,是否充分经过逻辑论证。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有利于通过了解中外政治哲学现状,推动我国政治哲学研究。

与其它哲学相比较,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政治实践有密切关系;另一方面,迄今为止,我们又确实没有或者少有在政治哲学意义上讨论它。如何从马克思主义视角去理解政治哲学?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如何从政治哲学视角来理解马克思主义?这些问题链接起来,就构成了我们对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探析。

首先,从马克思主义视角去理解政治哲学就是从唯物主义历史观去理解政治哲学。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生产和再生产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四种生产和再生产的理论 :所谓生命的生产和再生产包括通过劳动实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通过生育实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交往形式的生产和通过语言实现的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而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则提出了两种生产和再生产的理论 :所谓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包括通过劳动实现的生活资料以及工具的生产、通过家庭实现的人自身的生产。两种生产理论不过是四种生产理论的省略形式。生产蕴涵了实践、劳动、交往、世界对象化以及对象化世界诸多含义。所谓“世界对象化”以及“对象化世界”是指,整个对象世界是人们通过实践、劳动、交往,不断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实质和核心。值得注意的是:交往形式生产也就是广义的政治生产,包含了狭义的政治生产。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取消了政治生产和精神生产的独立性外观,从物质生产去阐明它们。“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 ;同样也改变着自己的交往和交往的产物——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以及人的社会本质(人性)。这是马克思主义对于政治哲学的基本理解,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基本特征(与其它政治哲学的根本区别)。

其次,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包含三个基本层面:一是体现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历次无产阶级革命经验总结中所阐发的有关政治策略(包括军事战略)思想。严格地说,这一层面并不属于政治哲学范畴,而是属于一般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理论范畴。但是,其中所反映的某些政治观念无疑具有政治哲学意味,应当予以认真评析,但是不能脱离具体语境。二是体现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基本政治问题研究中所提出的有关政治学说,如马克思早期著作关于道德和法的研究,恩格斯《反杜林论》(第一编 哲学)道德和法部分关于平等和自由的研究,以及著名的阶级斗争学说、国家学说、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等等。严格地说,这一层面也不全部属于政治哲学范畴,而是部分属于政治科学范畴。但是,应该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科学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三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最根本和最重要的含义,亦即我们将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政治哲学。

最后,从政治哲学视角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就是从政治哲学来理解唯物主义历史观。所谓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是无产阶级政治实践合法性(或合法化)的理论论证(或辩护)。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一个具有严密论证逻辑的完整理论体系。但是,无论在马克思哲学思想发展过程中,还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发展过程中,前后包含两种基本论证逻辑,一是生活论,或实践论的论证逻辑,即从无产阶级生存境遇推论出无产阶级改变现存世界的合法性;另一则是历史观,或自然观的论证逻辑,即从自然规律引申出社会规律,对于这一“铁律”的认识决定了无产阶级改变现存世界的合法性。比较而言,前者是更为本源的,二者应当互为补充,但在历史进程中却往往分离,并且一度为后者所压倒。马克思主义往往由此走向教条主义或实用主义。

另外,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这些意义包括:应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辩护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批评现存政治体制,而更根本和更重要的则是论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道路。反过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于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同样具有重要基础作用。

当我们将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政治哲学时,我们已经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定义为无产阶级政治实践合法性(或合法化)的理论论证(或辩护)。由此我们进而探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两种基本论证逻辑,一是生活论,或实践论的论证逻辑,即从无产阶级生存境遇推论出无产阶级反抗现存世界的合法性;另一则是历史观,或自然观的论证逻辑,即从自然规律引申出社会规律,对于这一“铁律”的认识决定了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领导的合法性。这两种论证逻辑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乃至这两种论证逻辑之间的对立和统一,是我们应当把握的。

让我们来分析一个简短文本——约翰•斯温顿在《太阳报》上发表的卡尔•马克思访问记。

“……我思考着现今时代和过去时代的空虚和苦痛,思考着白天的谈话和晚间的活动,脑子里产生了一个涉及存在的最终规律的问题。我想从这位哲人那里得到回答。在人们沉默下来的时候,我搜索枯肠寻求最有分量的字眼,后来我用下面这样字字千钧的问题向这位革命家和哲学家提问:‘什么是存在?’他眼望着我们面前咆哮的大海和海滩上喧闹的人群,一瞬间好像陷入了沉思。对我问的‘什么是存在?’这个问题他用深沉而庄重的口气回答说:‘斗争!’

开始我觉得听到的似乎是绝望之声,然而也许这就是生活的规律。”

这里已经呈现了整个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原初的逻辑前提:“斗争就是存在”(“我斗争,所以我存在”)。

马克思主义首先是原创者——马克思的思想创新。因此,马克思主义首先反映了原创者——马克思本人的生存境遇。一个人的生存境遇是由两方面构成的:一是他的客观生存环境和遭遇;二是他对于自己生存环境和遭遇的主观态度。就马克思的出身、教养、早年的生长环境和生活经历等等说,马克思是作为一位典型的平民知识分子(这里所谓知识分子不是指仅有知识的人,而是指既有知识,又有文化—社会关怀的人)存在的。平民身份决定了他的现实境遇,这就决定了他作为社会底层一员的命运。与此同时,知识分子身份决定了他的理想观念,这又决定了他作为文化高层一员的使命意识。这一张力决定了马克思的基本性格。众所周知,马克思在他的大女儿燕妮提出的问卷中是这样填写的(史称马克思的“自白”):“您对幸福的理解”——“斗争”;“您对不幸的理解”——“屈服”。 毫无疑问,对于社会底层人民群众来说,不是斗争,就是屈服,二者必居其一。而对于文化高层知识分子来说,则只能斗争,不能屈服,别无选择。

青年马克思也正是怀抱这样一种激情—理性投身于理论批判和实际斗争中的。他“想通过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要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所谓无情,就是说,这种批判既不怕自己所作的结论,也不怕同现有各种势力发生冲突。” 他希望将理论批判和实际斗争结合起来。但是,他知道,一旦从理论批判进入到实际斗争,就不是个别知识分子所能够承担的,就必须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参加。他写道:“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ad hominem],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ad hominem]。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马克思是这样根据严格的逻辑推理发现无产阶级的:“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 殊途同归,马克思的战友——恩格斯是在实际生活的亲身实践中发现无产阶级的。“恩格斯第一个指出,无产阶级不只是一个受苦的阶级,正是它所处的那种低贱的经济地位,无可遏止地推动它前进,迫使它去争取本身的最终解放。而战斗中的无产阶级是能够自己帮助自己的。”

马克思、恩格斯个人的思想与无产阶级整个阶级的生存状况的遭遇,使马克思主义成为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它既使马克思主义获得了阶级基础,又使无产阶级获得了自觉意识。从此,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哲学首先在西方工业无产阶级中得以成立。

无产阶级不仅是一个受苦难的阶级,而且,正是由于它的这一地位,它也就是一个特别能战斗的阶级。斗争,是无产阶级存在的证明。但是,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不仅在于它唤醒了无产阶级的斗争意识,而且在于它指明了斗争的现实途径和斗争的理想目标。

“如何斗争?”——斗争的途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第二个基本方面。

无产阶级的生存境遇决定了他在斗争中,除了本身以外,没有其他任何力量可以凭借。他既没有“枪杆子”,也没有“笔杆子”;他没有财富、知识、权力、舆论等等。他只有凭借自身的联合、组织,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将数量转化为力量,依靠集体力量,与他的敌人——资产阶级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作殊死搏斗。

“团结就是力量”,这是无产阶级斗争的基本途径。众所周知,在马克思的“墓志铭”上镌刻着这样两句话:“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这里,第一句话表达的是“斗争”主题,而第二句话表达的则是“团结”主题。

应当指出的是,马克思、恩格斯作为“学者革命家”,只是一般地强调了无产阶级的“联合”。而列宁作为“职业革命家”,则特别地强调了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列宁曾经指出:“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没有别的武器。”

“为何斗争?”——斗争的目标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第三个基本方面。

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莫尔的《乌托邦》,在人类社会历史上,共产主义作为人类共同理想,源远流长。它是人们对于原始社会制度的美好回忆,对于现存社会制度的浪漫抗议和对于未来社会制度的美好憧憬。但是,空想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空想,是因为它仅仅停留在对于人类社会历史之“应然”的解释上,仅仅停留在对于无产阶级作为一个苦难阶级之道德的同情上。相反,马克思、恩格斯实现了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变革。科学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科学,是因为它深入到对于人类社会历史之“必然”的解释上,深入到对于无产阶级作为一个革命阶级之经济的理解上。马克思主义通过唯物主义历史观指明了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历史必然性,而又通过剩余价值学说指明了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社会现实力量。从此,共产主义理想经过科学论证,成为无产阶级斗争信念。

“共产主义就是理想”,这是无产阶级斗争的基本目标。众所周知,《国际歌》最后反复叠唱的三句是:“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里,第一句话表达的是“斗争”主题,第二句话表达的是“团结”主题,而第三句话表达的则是“理想”主题。

从历史的逻辑的角度来考察,马克思主义的斗争精神是历史—逻辑在先的。马克思、恩格斯既是革命家,又是科学家。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是在斗争中建构他们的革命策略和科学理论的,而且,在他们的策略和理论中,斗争是这一建构的起点。“这一理论对世界各国社会主义者所具有的不可遏止的吸引力,就在于它把严格的和高度的科学性(它是社会科学的最新成就)同革命性结合起来,并且不仅仅是因为学说的创始人兼有学者和革命家的品质而偶然地结合起来,而是把二者内在地和不可分割地结合在这个理论本身中。”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马克思主义的“斗争”是社会的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劳动、交往、生产”等等归根结底是人类存在的本体。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指出,马克思主义本来是建立在生活论或实践论基础上的。在马克思主义原创性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反复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 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部著作中正是以人类生活为前提建构他们的基本理论的。这里的论证逻辑是:人类要生活,就必须有生活条件,就必须不断生产和再生产自己、他人和社会的一切生活条件。只有从人的生活以及一系列对象性活动中,才能真正理解人类社会及其历史。正是从实践:劳动、交往、生产和再生产——人的生活以及一系列对象性活动中,马克思构建了历史唯物主义——社会有机系统以及“自然”历史过程的理论。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存在着两条基本路径:一条是研究的路径,一条是叙述的路径。前一条路径体现了“生活论、实践论”方向。马克思主义从对于人类,尤其无产阶级之生存境遇的关怀中,确立了斗争的立场,由此确立了革命的策略和科学的理论。而后一条路径则体现了“历史观、自然观”方向。似乎马克思主义发现了关于自然规律、关于人类社会历史规律的科学真理,由此规定了无产阶级斗争的立场。

马克思主义本来是“生活论、实践论中心”,但而后却在这一阐释中被“历史观、自然观中心”所遮蔽。这就导致了以后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化和实用化。在教条化和实用化的马克思主义立场上,只有人们应当遵循的“铁律”,人们应当为之牺牲的真理,而没有对于人们生存境遇的关怀。在生存境遇的忘却中,人们只是实现理想的工具,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

总之,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两种论证逻辑,第一种论证逻辑是:无产阶级,由于其低下的生存境遇,迫使其斗争;由于其贫乏的资源状况,迫使其团结、联合、组织;只有确立普遍的、必然的历史理想,才能进行广泛的、有效的社会动员,从而改变现存世界。而第二种论证逻辑则是:存在着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和社会客观规律,这一规律造成了现存世界灭亡和理想社会胜利的历史必然趋势;谁认识了这一规律,谁就代表历史发展方向;谁代表了历史发展方向,谁就可以合法地掌握领导权。两种论证逻辑可以耦合,并不严格相关。例如,我们一方面以“贫穷”来定义“无产阶级”;另一方面又以“先进”来定义“无产阶级”。两种定义之间就是这样一种关联。由此证明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权的合法性,包含了并不完整严密的论证逻辑,需要予以厘清。

马克思毕生(尤其是在马克思主义创立时期)都在为无产阶级政治实践的合法性(或合法化)作理论论证(或辩护)。所谓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创立。

所谓空想社会主义,是一种古老的思想体系,是人类对于社会正义的价值诉求。近代(现代)空想社会主义是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产物和表现。它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其批判性——对现存资本主义的批判;二是其空想性——对未来社会主义的空想。空想社会主义是以唯心史观为哲学基础的。它对人类社会历史是一种道德“应然”的解释方式。对它来说,只要证明资本主义是“坏”(“恶”)的,社会主义是“好”(“善”)的,就能证明社会主义“应该”取代资本主义。这样,在实现社会主义问题上,它就寄托于资产阶级的良心发现,并致力于改良主义的社会实验,以求教育和环境的改变。

在某种意义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早期思想仍然局限于空想社会主义中,但却具备了发展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的萌芽。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是这样定义的:“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 所谓“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是“实践唯物主义”理论的最早表达。所谓“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矛盾”、“人和人之间的矛盾”是历史唯物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等概念的最早表达。而所谓“异化”理论则包含了剩余价值学说的思想萌芽。

总起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早期关于社会主义的论证是“生活论、实践论”的论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以“现实的个人”(“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现实中的个人”、“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为“前提”和“出发点”,重新描述共产主义:“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

在成熟时期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中,“生活论、实践论”论证转变成为“历史观”论证,并进一步以“自然观”论证为补充。两种论证模式之间存在着一种微妙的关系:一方面,后者是从前者中历史地、逻辑地引申出来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关注“现实的人”,进而关注“现实的人”的“物质生活条件”,进而关注“物质生活条件”的“生产”,这里已经蕴涵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理论;另一方面,则在这一经典理论中,“生活的、实践的”逻辑为“历史的”甚至“自然的”逻辑所取代。从《共产党宣言》到《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实现了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恩格斯反复指出:由于马克思“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 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揭示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客观性和必然性作了合法性论证,充分展示这一合法性论证的代表作是《共产党宣言》。《共产党宣言》以其宏大历史叙事的逻辑力量和美文风格,充分地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同时,剩余价值学说关于资本家剥削工人秘密的揭示为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作了合法性论证,充分展示这一合法性论证的代表作是《资本论》。《资本论》与其说是一部经济科学著作,不如说是一部政治哲学著作,这部政治经济学著作不是研究增进国民财富的原理,而是研究“剥夺剥夺者”的道理,充分地论证了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合法性。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两种基本论证逻辑。二者属于“历史观”论证,既抛弃、克服了“生活论、实践论”论证的形态,又保留、发扬了其中的基本元素。恩格斯甚至以“自然观”论证(《自然辩证法》)来补充马克思“历史观”论证。这样,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论证似乎不再以人的生活实践为“前提”和“出发点”,而是以历史规律,甚至自然规律这样一些“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铁律”为“前提”和“出发点”。所谓科学社会主义,是一种崭新的思想体系,是人类对于社会规律的真理诉求。科学社会主义是以唯物史观为哲学基础的。它对人类社会历史是一种历史“必然”的解释方式。对它来说,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是历史的“必然”。这样,在实现社会主义问题上,它就寄托于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并致力于激进主义的社会革命,以求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变革。

与空想社会主义相比较,科学社会主义虽然在论证模式上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但却仍然是理想的。而晚年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则从理想转变为现实。在论证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问题上,晚年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证模式发生了两个显著的变化:一个可以叫做“阶段论”论证,一个可以叫做“国情论”论证。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区分了共产主义社会的两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前者存在“资产阶级权利”(如“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等),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至于后者,“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马克思早年就提出过“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晚年又提出了“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理论。从对于俄国“农村公社”制度的研究中,马克思指出:“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但是,“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 值得注意的是:“阶段论”和“国情论”论证扬弃了以往论证所存在的普遍性的形式,采取了特殊性的形式,对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各国社会主义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是,“阶段论”和“国情论”论证导致了某种“悬置论”(亦即信仰和理想的悬置)态度,从而导致了一种不是批判和革命,而是为现存世界作辩护的保守态度。

从空想社会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社会主义到现实社会主义,从“生活论、实践论”论证模式、“历史观、自然观”论证模式到“阶段论、国情论”论证模式,社会主义理论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一方面适应了现实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暴露了社会主义的理论和现实之间的矛盾。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国际共产主义、各国社会主义实践之间存在着一个基本悖论。恩格斯曾说过:“共产主义革命将不是仅仅一个国家的革命,而是将在一切文明国家里,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的革命,在这些国家的每一个国家中,共产主义革命发展得较快或较慢,要看这个国家是否有较发达的工业,较多的财富和比较大量的生产力。因此,在德国实现共产主义革命最慢最困难,在英国最快最容易。共产主义革命也会大大影响世界上其他国家,会完全改变并大大加速它们原来的发展进程。它是世界性的革命,所以将有世界性的活动场所。” 这就是说,根据马克思、恩格斯最初按照一般原理所预测的,社会主义应当在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内首先取得胜利,但具体事实却恰恰相反,社会主义在一些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俄国)甚至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如中国)内首先取得了胜利。这一悖论在“历史观、自然观中心”的解释模式下是无法解决的。无论根据历史必然性的解释框架,还是根据社会现实力量的解释框架,在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问题上,西方比东方都更成熟。这一悖论只有在“生活论、实践论中心”的解释模式下才能解决。革命,在相当一些情况下,并不是由历史必然性和社会现实力量的成熟决定的,而是由人们的生存境遇的恶化决定的。由此,先进的西方成为保守的西方,而落后的东方则成为革命的东方。因此,社会主义虽然在理论上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成果,但在现实中却是资本主义不发展的后果。

巴黎公社之后,西欧资本主义社会一度进入和平发展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很早就注意到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和平发展,无产阶级的革命风暴渐次平息这一历史事实。恩格斯最早在谈到英国无产阶级时指出:“英国无产阶级实际上日益资产阶级化了,因而这一所有民族中最资产阶级化的民族,看来想把事情最终弄到这样的地步,即除了资产阶级,它还要有资产阶级化的贵族和资产阶级化的无产阶级。” 后来的历史事实证明了,英国的这一特殊现象逐渐成为西欧(西方)社会的普遍现象。除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稍有革命波动外,西方无产阶级随着自身生存境遇的逐步改善,革命性愈益削弱,保守性愈益增强。

当西方的革命风暴渐次沉寂时,东方的革命风暴正在酝酿。“西方不亮东方亮。”马克思、恩格斯在“困惑”中将目光从西方投入到东方,从西欧投入到俄国。马克思先后提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理论。后来的历史事实证明了这一预言。俄国(苏联)以及东欧某些国家、中国以及东亚某些国家、中美某国相继取得了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建成社会主义制度。马克思主义发源于西方(西欧)发达国家,却流行于东方(亚非拉美)发展中国家;当它为发达国家无产阶级所淡漠时,却为发展中国家贫苦民众所信奉。这一历史事实在“历史观、自然观中心”的解释模式下是不可思议的,但在“生活论、实践论中心”的解释模式下却顺理成章。

因此,马克思列宁主义传入中国并且逐步成为主流意识形态首先是由当时中国贫苦民众的生存境遇决定的,而不是由当时中国资本主义社会因素以及无产阶级的成熟程度决定的。

今天,我们需要重新考察各种社会主义论证模式。空想社会主义没有丧失它的历史意义,何况科学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作为符合正义原则的制度安排,是人们为实现幸福生活而设计的。这就是“生活论、实践论”论证模式的真谛。但是,科学社会主义总是被解读为“历史观”甚至“自然观”论证模式。诚然,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大社会基本矛盾和两大历史基本动力来解读人类社会历史(例如以“社会的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的不相容性”及其表现“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个别工厂中生产的组织性和整个社会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对立”来解读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对于我们把握实现社会主义的某种客观条件和物质基础,无疑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但是,如果我们以为实现社会主义是一个为某种“铁的规律”(社会规律,甚至自然规律)所决定的“自然”历史过程,那么历史已经证明:我们将会不再以人为目的,而是以人为手段(工具),由此走向某种极权主义。因此,应该弱化“历史观”论证模式,尤其“自然观”论证模式(这是自然哲学思想残余),强化“生活论、实践论”论证模式。须知,社会主义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亦即既以人为手段(工具)更以人为目的的人的自由自觉的选择、建构和创造过程。至于“阶段论、国情论”论证模式,一方面因其具备特殊性关怀,使社会主义更加接近现实,另一方面因其丧失普遍性关怀,则使社会主义更加远离理想。其实,社会主义一方面是超越各个历史阶段和各国国情的普遍价值理想,另一方面也是以这一价值理想为范型,适应各个历史阶段和各国国情的制度设计。

正如理论和实践之间曾经构成了一个基本悖论一样,革命和建设之间同样构成了一个基本悖论。无产阶级以及劳动民众投身革命,是基于自身生存境遇的恶化,是为了改善自身的生存状态。但是,一旦人们的生存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人们的革命精神风貌也就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于是,马克思主义话语与它的生活论或实践论基础之间发生了矛盾。

教条化和实用化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倾向是:一味谈论马克思主义话语,各取所需,淡漠它的生活论或实践论基础。由此,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也就成为纯粹政治意识形态。因此,反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实用化的实质是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重新置于它的生活论或实践论基础上,恢复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精神:对于民众,尤其无产阶级以及劳动民众之生存境遇的关怀。关键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精神不仅表现在对于人类(普通民众)之生存境遇的关怀上,尤其表现在对于无产阶级(底层民众)之生存境遇的关怀上。如果我们懂得关怀各个阶层(上层、中层)民众之生存境遇,惟独忘却底层民众之生存境遇,那么我们同样从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只有将马克思主义还原为底层民众的话语,才能恢复它的生机、活力。

(原载《哲学研究》2009年第12期)

注释:

参见[美]施特劳斯(Straus Leo),[美]克罗波西(Cropsey Joseph):《政治哲学史》,李天然等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9~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参见同上,第4卷,2页。

同上,第1卷,73页。

载于1880年9月6日《太阳报》第6号,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687~68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同上,第31卷,588页,1972。

同上,第47卷,64页,200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9页。

同上,15、16页。

《列宁选集》第1卷,91~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7(61)、307页。

《列宁选集》第1卷,526页。

《国际歌》,欧仁•鲍狄埃词,比尔•狄盖特曲。

《列宁选集》第1卷,83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7、78~79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同上,第1卷,75、87页。

同上,第3卷,366、740页。

同上,314页。

同上,765、773页。

同上,第1卷,241页。

同上,第4卷,5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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