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3日习近平在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提出,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把满意度测评内容具体化,为群众提供易于理解、便于掌握的测评指标。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并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
2009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提出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评中的分量。
中央的决定遭抵制
对中央的这项决策,各级政府不响应,大多数不做,少数装样子,个别的甚至造假,总起来说是不愿做、不敢做。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代表人民利益为出发点的政府,征求一下民意,哪里满意、哪里不满意,这岂不是顺理成章、题中之义吗?为什么普遍采取抵制态度呢?“政令不出中南海”的问题一定要解决,这次应该好好较一较真,中央应该下决心,哪级政府不做、假做,就查处。置共产党立命的宗旨以不顾,将中央的决议不放在眼里,有利可图就干,或者变着法地抢着干;无利可图或者损害既得利益的就不做、抵制、抗拒,这样下去怎么不亡党!
各级政府之所以对这项决定不感兴趣,有着深刻的制度原因。在现行体制下,各级领导都是眼睛向上、对上负责,主要的考核指标是GDP,只要把上级搞定、多上项目,既喝酒碰杯,又升官发财,根本不用顾忌老百姓满意、不满意。老百姓反映太強烈了,也抓一抓,比如改善民生,办几件事安抚一下。唯一担心的是不要出事,什么大火啦、矿难啦以及越演越烈的群体事件。
采取稳定压倒一切的对策,赋予了各级政府进一步压制民意的合法性。种种事件表明,政府官员越到基层越不受约束,凭借权力结成的关系网,可以无法无天。一个小小的县公安局长就可以瞒天过海,让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个案例可见一斑。民众对政府的所作作为,没有表达意见、反映诉求的渠道,积怨越来越深。只要有一个导火索,有人一挑头,马上群起而攻之,矛头直至政府。毫不夸张地说,现在各级政府坐在火山口上,不知什么时候、什么情况,民火突然爆发,一旦燃成一片时,局面就失去控制。
一项很有意义的探索
在一党领导下,如何对权力实行制约、校正政府行为、对民众负责,是我国政治建设没能解决的问题。为此,对选举民主的政治改革呼声日高。缘于稳定压倒一切的考虑,又迟迟不敢推进,成为一个死结。在这种情况下,民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测评不失为一项缓和官民矛盾、推动民主建设的举措。
关键是要真做,而不是假做,有三个要点:
第一、全面真实地了解民众的感受。问卷的设计,要从民众关心的切身利益出发。问卷的发放与回收必须委托独立的民间调查机构。
第二、作为政府改进工作的依据。按照民众的意见,采取整改措施,向社会公布。
第三、成为考核政绩的尺度。以全面反映民众幸福感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道德、环境的幸福指数替代GDP,作为对一级政府的考核指标,对各部门则实行民众满意度测评。
通过这项措施,政府的决策能够吸收民意,政府的行为根据民意校正,政府的业绩由民意来评价,这是很有意义的探索。民主的实质是根据民众的意愿来治理。不管哪一个人怎么信誓旦旦代表民意,权力不受制约,必然谋私。我国在推行民主建设上,一定要所突破、有所前进。民主的方式有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简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民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测评是政府吸收民意的一种方式,它的效能与作用取决于领导集团的意愿,既可以把它演化成国家治理的一种制度性安排,也可以作为一项临时的工作布置。测验民意是西方民主的一种形式,是为竞选服务的一种手段,不作为治理的直接依据。我国能否有所创造,把它作为一项民主的制度建设呢?
以提高民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目标
过去搞过党的先进性教育,之所以没有成效,就是脱离民众、关门评议。现在正在进行的科学发展观教育,加进了民众的测评是一个进步。但只是作为一项工作,作为教育的一个环节,对各级政府来说可做可不做。这要成为党与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才能见成效。改革开放30年,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取得了很大成就,也带来一系列问题。新一轮的改革,以什么为目标的问题始终没解决。今年出台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没有引起民众任何反响。原因在哪里?规划写得面面俱到,就是没有纲,没有中心,依旧在政府关心的层面上兜围子,对民众关心的问题只是蜻蜓点水,对校正政府行为、缓解官民矛盾起不了作用。
2008年6月7日我在“深圳新一轮改革目标”研讨会上提出:将提高民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作为新一轮改革的目标,改革就有了纲,有了灵魂,就能确定改革的重点、措施、步骤、方法、程序,改革也就有了动力。
2008年8月30日我在“市场化改革三十周年高层论坛”上就如何寻求新一轮改革的共识问题发言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涵义就是公共的、大家的、集体的意思,也就是要维护公共利益,让民众幸福、满意。“为人民谋幸福”、“代表人民利益”,没有解决评价主体问题,幸福不幸福、滿意不滿意,民众说了不算。将民众幸福感与满意度作为改革目标,就由民众来评价、听取民众的意见,这就要确定考量的指标、落实的机制、保障的制度。“为人民谋幸福”、“代表人民利益”,也就找到了思想变行动、口号变制度的实现途径。
2008年10月在我的推动下,深圳市农产品公司进行了员工幸福指数调查。一是全面真实地了解员工的感受,问卷的设计分为员工工作、员工利益、员工发展、员工情感和员工生活五个方面,73个选项题,都是有关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二是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要求深圳下属企业和总部相关部门根据问卷调查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并按季度跟踪。三是作为考核业绩的尺度。员工幸福感与满意度调查每年举行一次,测评结果纳入对下属企业的业绩考核之中。这就可校正企业管理层眼睛向上、对效益负责,把员工不放在眼里、不放在心上的行为,这也是劳资纠纷频发、吉林通钢事件的深层原因。现在,大多数的企业管理层都是眼睛朝上不朝下、见物不见人、不关心员工的痛痒,甚至把一线员工、普通员工当作劳动力市场可随时替换的“低值易耗品”。为此,我提出企业管理的理念是“让股东满意、顾客满意、员工满意”,并将提高员工的幸福感与满意度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我在农产品公司搞员工幸福指数调查,其目的之一就是给政府做示范。如果说企业管理要做到“三个满意”的话,政府治理只要做到“一个满意”,就是民众满意。